淵海子平卷一目錄
1.題記與引 | 2.論五行所生之始 | 3.論天地干支所出 | 4.天干相合 | 5.十干所屬方位十二支所屬論 |
6.論十二地支陰陽所屬 | 7.論十二支六合 | 8.論十二支三合 | 9.論十二支相沖 | 10.論十二支相穿 |
11.論十二支相刑 | 12.論干支字義 | 13.論十二支生肖 | 14.論六十花甲子納音並注解 | 15.論天干生旺死絕 |
16.天干五陽通變 | 17.天干五陰通變 | 18.論年上起月例 | 19.論日上起時例 | 20.論起胎法 |
21.論起息法 | 22.論起變法 | 23.論起通法 | 24.論起玉堂天乙貴人 | 25.起天官貴人 |
26.論太極貴人 | 27.論三奇貴人 | 28.論月德貴人 | 29.論月德合 | 30.論天德貴人 |
31.論天廚貴人 | 32.論福星貴人 | 33.論三元 | 34.論十干祿 | 35.論驛馬 |
36.論天赦 | 37.論華蓋 | 38.論十干學堂 | 39.論十干食祿 | 40.論金輿祿 |
41.論拱祿 | 42.論交祿 | 43.論暗祿 | 44.論夾祿 | 45.論垣城 |
46.論帝座 | 47.論六甲空亡 | 48.論截路空亡 | 49.論四大空亡 | 50.論十惡大敗 |
51.論四廢日 | 52.論天地轉殺 | 53.論天羅地網 | 54.論羊刃 | 55.論起大運法 |
56.論行小運法 | 57.論五行相生相剋 | 58.論節候歌 | 59.論天地干支暗藏總訣 | 60.又論節氣歌 |
61.地支藏遁歌 | 62.論四季大節訣 | 63.論未來月朔節氣奧訣 | 64.論截流年節氣日時刻數要訣 | 65.論日爲主 |
66.論月令 | 67.論生旺 | 68.又論五行生旺衰絕吉凶 | 69.論五行墓庫財印 | 70.論官殺混雜要制伏 |
71.論五行生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 72.二至陰陽相生理 | 73.子平舉要歌 | 74.詳解定真論 |
淵海子平卷一 1~7
1.題記
子平書,宋徐公東齋已詳明矣。傳有《淵海》、《淵源》之集,其理則一,篇句俱同。今之用者,惟宗《淵海》。而《淵源》亦有妙用,或未之集。今將二書合併參考,遺失總歸一軼。加之詩訣、起例,增解字義。後學識之,則二書了然在目,無遺矣。謹白。
引
子平淵海之理,始自唐大夫李公虛中,以人生年月日時,生剋旺相,休囚制化,決人生之禍福,其驗神矣。及公幕,昌黎韓爐爲之作墓誌,以記之後。經呂大夫才又裁定之,並無述作之者。至於有宋徐公升複以人生日主分作六事,議論精微,作《淵海》之書,集話儒之義傳佈,至今悉皆宗之。後之諸君,文集淵源理義,篇章雷同,迄今數百年矣。板籍有亥承魯魚之謬,學者少知其義。今唐君錦池禮請精通此理者,以二書並之,增之口訣,正其訛僞矣。非懸壺化杖者,孰能更易。樣行於世,神後學習之,不失古人之遺范矣。書成,唐子示金書,以此爲引。
崇領七年孟冬吉日重梓
2.論五行所生之始
蓋聞天地未判,其名混沌;乾坤未分,是名胚暈;日月星辰未生,陰陽寒暑未分也。在上則無雨露,無風雲,無霜雪,無雷霆,不過遝合而冥冥。在下則無草木,無山川,無禽獸,無人民,不過昧昧而昏作。是時一氣盤中結,於是太易生水(未有氣曰太易),太初生火(有氣未有體曰太初),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質曰太始),太素生金(有質未有體曰太素),太極生土(形體已具乃曰太極)。所以,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迨夫三元既極,混沌一判,胚暉乃分。輕清爲天,重濁爲地。二氣相承,兩儀既生,化而成天,其始也。或人形鳥啄,或人首蛇身。無嗜欲,無姓名,無邦國,無君臣。巢處穴居,任其風雨,親疏同途,莫知其父子。五穀未植,飲血茹毛,其名蕩蕩,其樂陶陶。及其聖賢一出(謂伏羲、神農、黃帝名),智愚兩分,遂有君臣父子之分,禮樂衣冠之制。嗚呼!大道廢而奸詐生,妖怪出。(是時天開於子,地辟於丑,人生於寅,始立天地之義。萬物生焉,奸詐並起,妖怪騰出。)
眉批:“混沌胚暈”,猶言如雞子,清濁未分。“遝合”,俱不分混沌貌。“一判、乃分”,已有天地之意。“啄”,鳥之嘴也。“巢處穴居”,結巢於樹枝,上爲天以安其身。“飲血茹毛”,無火,食吃生物。“妖怪”,謂嗤尤神。
3.論天地干支所出
切以奸詐生,妖怪出。黃帝時有嗤尤神擾亂,當是之時,黃帝甚憂民之苦,遂戰嗤尤于逐鹿之野(逐鹿,郡名)。流血百里,不能治之(時帝始制干戈刀劍之器),黃帝於是齋戒築壇祭天,方丘禮地。天乃降十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始以干爲天,支爲地,合光仰職門放之,然後乃能治也(此十干、十二支之所出也)。自後有大撓氏,爲後人憂之曰:嗟呼!黃帝乃聖人,尚不能治其惡殺,萬一後世見災被苦,將何奈乎!遂將十干、十二支分配成六十甲子云。
十干所順陰陽: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
眉批:“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天圓而地方之說始於此。
4.天干相合
甲與己合(甲屬木,己屬土,木以土爲妻財,所以得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同上相剋之意)。
眉批:甲順數至己,得六陰成合,順倒數之言,仿此。
5.十干所屬方位十二支所屬論
甲乙木屬東方(寅卯辰之位爲東方青龍之象),丙丁火屬南方(巳午未之位爲南方朱雀之象),戊己土主中央(辰戌丑未位爲勾陳騰蛇之象),庚辛金屬西方(申酉戌之位爲西方白虎之象),壬癸水主北方(亥子丑之位爲北方玄武之象)。
是時大撓氏雖以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水。又以支元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屬水,辰戌丑未屬土,其理何義?或曰:東方有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生仁風和氣,萬物發生,所以木居之故,甲乙寅卯同也。
南方有神農帝,乘離執衡司夏,生豔陽酷氣,萬物至此咸齊,所以火居之故,丙丁巳午同也。(夏天主長育萬物,草木茂盛,咸賴火德之功也。)
西方有神少吳,乘兌執矩司秋,生肅殺靜氣,萬物到此收斂,所以金居之故,庚辛申酉同也。(秋氣謂金如刀,英氣肅殺,草木凋零,成熟收氣之時。)
北方有神顓帝,乘坎執權司冬,生凝結嚴氣,萬物到此藏伏,所以水居之故,壬癸亥子同也。
中央有神黃帝,乘坤執繩司中土,況木火金水皆不可無土,故將戊己居中央,辰戌丑未散四維,各得所占。(四維,春三月,夏六月,秋九月,冬十二月。)
何公論曰:天若無土,不能圓蓋於上;地若無土,不能厚載於地,五穀不生;人若無土,不能營運於中,五行不立(謂仁義禮智信爲五常,金木水火土爲五行)。此三才不可缺土也(三才謂天地人)。木若無土,有失載培之力;火若無土,不能燭照四方;金若無土,難施鋒銳之氣;水若無土,不能堤泛濫之波;土若無水,不能長育萬物。此所以五行皆不可無土。所以土居中央,支散四維,建立五行而成也。
眉批:甲乙木青色,丙丁火赤色,戊己土黃色,庚辛金白色,壬癸水黑色。木主仁,火主禮,金主義,水主智,土主信。“太昊”,伏羲氏。“顓帝”,高陽氏,黃帝之孫。土黃色,
黃帝以信德治天下,故名黃帝。此論十干之所屬也。
6.論十二地支陰陽所屬
7.論十二支六合
子與丑合土,寅與亥合木,卯與戌合火,辰與酉合金,巳與申合水,午與未合火,午太陽、未太陰也。
淵海子平卷一 8~14
8.論十二支三合
申子辰水局,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辰戌丑未土局。(凡看命以三合取用爲局入格。)
眉批:合局者爲貴,但得五行相順。
9.論十二支相沖
子午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丑未相沖。(子宮癸水,午宮丁火,水能剋火之故也。寅宮甲木,申宮庚金,因金剋木之故也。以支中暗害爲沖,餘仿此。)
眉批:相沖者但得有逢合則不能沖。
10.論十二支相穿
子未相穿,丑午相穿,寅巳相穿,卯辰相穿,申亥相穿,酉戌相穿。
眉批:相穿爲害,犯此者損六親,不作困蹇而論。
11.論十二支相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爲恃勢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爲無恩之刑;子刑卯,卯刑子,爲無禮之刑;辰午酉亥,自刑之刑。
12.論干支字義
《群書考異》曰:甲者,折也,言萬物剖符甲而出也。《易》曰:百果草木皆甲折。乙言萬物初生曲孽而未伸也。丙言萬物炳然著見。丁言萬物壯實之形,故《邦國圖藉》曰:成丁。戊,茂也,言物之茂盛,故《漢志》曰:孽茂於戊是也。己,紀也,言物有形,可紀識也。庚,堅強貌,言物收斂而有實也。辛,言萬物方盛而見制,故辛痛也。壬,妊也,陰陽之交,言萬物懷妊至子而前也。癸者,冬時土既平,萬物可按度也。子,率也,陽氣始萌孽,生於下也。丑,鈕也,寒氣自屈曲也。寅,骸也,陽氣欲出,陰尚強而骸演於下。卯者,冒也,萬物冒地而出。辰,伸也,物皆舒伸而出。巳,已也,陽氣畢布已矣。午,件也,陰陽交相愕而作也。未,昧也,日中則反,陽向幽也。申,伸速以成,故《晉志》曰:萬物之體皆成也。酉,就也,萬物成熟。戌,滅也,萬物滅盡。亥,孩也,萬物收藏者,皆堅孩也。
13.論十二支生肖
《七修類纂》曰:仁和郎漢云,地支肖屬十二物,人言取其不全者。予以庶物,何豈止十二不全者哉。以地支在下,各取其足爪於陰陽上分之。如子雖屬陽,上四刻乃昨夜之陰,下四刻今日之陽。鼠前足四爪象陰,後足五爪象陽故也。丑屬陰,牛蹄分也;寅屬陽,虎有五爪;卯屬陰,兔缺唇且四爪也。辰屬陽,乃龍五爪。巳屬 陰,蛇舌分也。午屬陽,馬蹄圓也。未屬陰,羊蹄分也。申屬陽,猴五爪。酉屬陰,雞四爪也。戌屬陽,狗五爪也。亥屬陰,豬蹄分也。
又曰:子爲陰極,幽潛隱晦,以鼠配之,鼠藏迹也。午爲陽算,顯明剛健,以馬配之,馬快行也。丑爲陰也,府而慈愛生焉,以牛配之,牛有甜犢。未爲陰也,仰而采禮行焉,以羊配之,羊有跪乳。寅爲三陽,陽勝則暴,以虎配之,虎性暴也。申爲三陰,陰勝則黠,以猴配之,猴性狡也。日生東而有酉西之雞,月生酉而有東卯兔,此陰陽交感之義,故曰卯酉爲日月之私門也。夫兔舔雄毛則成孕,雞合踏而無形,皆藏而不交者,故卯酉屬雞兔。辰日陽起而勤作,龍爲盛,蛇次之,故龍蛇配焉,龍蛇變化之物也。戌亥陰斂而潛寂,犬司夜,豬鎮靜,故狗豬配焉。狗豬,時守之物也。此亦明儒之論,故詳記之。
眉批:取五爲陽,四爲陰。圓爲陽,方爲陰。謂“不全”者,鼠無睛、牛無牙、虎無項、兔無目、龍無耳、蛇無足、馬無膽、羊無瞳、猴無腮、雞無腎、狗無胃、豬無筋。
14.論六十花甲子納音並注解
夫甲子者,始成干大撓氏,而納音成之於鬼谷子,象成於東方曼倩子。時曼倩子既成其象,因號曰:“花甲子”。然甲子者,自子至亥,十二宮皆有金木水火土之屬。始起於子,是一陽。終於亥,爲六陰。其五行所屬,但如人之世事也。何以謂之世事?大率五行金木水火土,在天爲五星,於地爲五嶽,於德爲五常,於人爲五臟,其於命也爲五行。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故甲子納音象之。時聖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體也。一世之事者,宣聖所謂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其甲子之象,自子而至於亥,其理灼然而可見矣。且如子、丑二位者,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核,未有涯際也。寅卯二位者,陰陽漸辟,人漸生長,物以折甲,群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辰巳二位者,陰陽氣盛,物當華秀,人至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進取之象。午未二位者,陰陽彰露,物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事興衰可見也。申酉二位者,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戌亥二位者,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者也。但只詳此十二位先後灼然可見,於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知矣。
眉批:周時王詡善道,隱清溪之鬼谷,世稱鬼谷子。“五星”,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五常”,仁義禮智信。“五行”,金木水火土。“始孕”,如婦人懷妊在腹。“折甲”,猶言筍離樹有皮。“群葩”,猶言花有葩米有莠。“立身”言束帶立于朝,盛旺行道也。五、六十人之貴賤可見,至於七十人,精神衰弱,以待數終,無能爲也。
甲子、乙丑海中金——以子屬水,又爲湖,又爲水旺之地。兼金死於子,墓于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之金也。又曰:氣在包藏,使極則沈潛。
眉批:其金形行水路,性弱體寒,形行陽地則漸增。
丙寅、丁卯爐中火——以寅爲三陽,卯爲四陽,火既得位,又以寅卯之木生之。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也。天地爲爐,陰陽爲炭。
戊辰、己巳大林木——以辰爲原野,巳爲六陽。水至六陽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大林木而生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也。聲播九天,陰生萬傾。
眉批:形可質,有物可形,執性堅剛,勿宜生旺則謂功。
庚午、辛未路旁土——以未中之木,生午中之旺火,火旺則土子斯而受刑。土之所生,未能育物,猶路旁土也。壯以及時,乘厚載木,多不喜木。
壬申、癸酉劍鋒金——以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則成剛矣。剛則無逾於劍鋒,故曰劍鋒金也。虹光射鬥牛,白刃凝霜雪。
眉批:不退有傷和氣。
甲戌、乙亥山頭火——以戌亥爲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也。天際斜暉,山頭落日,散綺因以反照,舒霞本自餘光。
眉批:氣焰藏熄無光,報勳歸王休息之中。
丙子、丁丑澗下水——以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爲江河,故曰澗下水也。山環細浪,雪湧飛湍,深流三峽之傾,澗壑千尋之例。
戊寅、己卯城頭土——以天干戊己屬土,寅爲艮山,土積而爲山,故曰城頭之土也。天京玉晶,帝裏金城,龍蟠千里之形,虎踞四維之勢也。
眉批:惡乎生旺,貴以休囚,能成物。土厚木疏,必成其器。
庚辰、辛巳白臘金——以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臘金也。氣漸發生,金弱在礦,交接日月之光,凝象陰陽之氣。
眉批:其金始舍北鄉,子母富分當然,日主須假火成形,勿傷氣盛,水濟成功。
壬午、癸未楊柳木——以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既死墓,雖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終是柔木,故曰楊柳木。萬縷不斷之絲,千條不針之線。
眉批:安之圓靜而清,擾之則動而濁。
甲申、乙酉井泉水——金臨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則水由以生,然方生之際,力量未洪,故曰井泉水也。氣息而靜,過而不竭,出而不窮。
丙戌、丁亥屋上土——以丙丁屬火,戌亥爲天門,火既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也。以火木而生旺,是從增其勢,至於死絕,喜以安。
眉批:積霖霖風雨之功。
戊子、己丑霹靂火——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龍神則無,故曰霹靂火。電掣金蛇之勢,雲驅鐵騎之奔,變化之象。
眉批:氣在一陽,形居水位。
庚寅、辛卯松柏木——以木臨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也。欺雪淩霜,參天覆地,風撼奏笙簧,雨余張旌施。
眉批:火旺而木則藏,喜水潤之。
壬辰、癸巳長流水——辰爲水庫,巳爲金長生之地,金則生水,水性已存,以庫水而逢生金,泉源終不竭,故曰長流水也。勢居東南,貴安靜。
眉批:來之不窮,納之不盡。
甲午、乙未沙中金——午爲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爲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敗而方冠帶,未能作伐,故曰沙中金也。
丙申、丁酉山下火——申爲地戶,酉爲日入之門。日至此時而藏光也,故曰山下火。酉沈兌位,複喜東南,出震明離,其光愈輝,暗惡火,明喜濟。
眉批:龜宿地方,力微體弱。
戊戌、己亥平地木——戌爲原野,亥爲木生之地。夫木生於原野,則非一根一林之比,故曰平地木也。惟貴雨露之功,不喜雪霜之侵。
庚子、辛丑壁上土——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多則爲泥也,故曰壁上土也。氣具閉塞,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外不及故也。
眉批:勢未有用,土未能生。木多損志勞神,金助剛毅果敢。
壬寅、癸卯金泊金——寅卯爲木旺之地,木旺則金嬴。且金絕於寅,胎于卯,金既無力,故曰金泊金。氣尚在寅,則金形絕地,薄若繒縞,乃云。
甲辰、乙巳覆燈火——辰爲食時,巳爲禹中,日之將午,豔陽之勢,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金盞搖光,玉台吐豔,照日月不照處,明天地未明時。
眉批:氣形與地勢立。
丙午、丁未天河水——丙丁屬火,午爲火旺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氣當升降,沛然作霖,生旺有濟物之功。
眉批:金能相助於內必厚,木火拼行,火勢難當,王靜繩安,南縮退閑,算而無幸。
戊申、己酉大驛土——申爲坤,坤爲地;酉爲兌,兌爲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曰大驛土。氣以歸息,物當收斂,故云。
庚戌、辛亥釵釧金——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形已成器,華飾光發,厭乎生旺,貴乎藏體,火盛傷形,終爲不喜。
眉批:氣方藏伏,形體已殘,煆煉百飾已成其狀。
壬子、癸丑桑柘(音同折)木——子屬水,丑屬金,火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成伐,故曰桑柘木也。氣居盤屈,居於水也,未施刀斧之勞。
眉批:喜水相養,見金無功。
甲寅、乙卯大溪水——寅爲東旺,惟卯爲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地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故云。
眉批:夢向東行,若言川海潮。惡土相進,喜金加助。
丙辰、丁巳沙中土——土庫在辰而絕在巳,而天下丙丁之火至辰冠帶,而臨官在巳,士既庫絕,旺火復興生之,故曰沙中土。土疏氣散故不宜。
眉批:氣已水陽,癸生已過壁,嫌金。
戊午、己未天上火——午爲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複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氣過陽宮,重離相會,炳靈交光,發焰炎主,故云。
眉批:順之則吉,逆之則殃。
庚申、辛酉石榴木——申爲七月,酉爲八月,此時木則絕矣,惟石榴之木複實,故曰石榴木。氣歸靜肅,物漸成實,木居金上,其味秋果成實,故云。
眉批:金多則損,水潤則榮。
壬戌、癸亥大海水——水冠帶在戌,臨官在亥,水則力厚矣。兼亥爲江,非池水之比,故曰大海水。勢趨天門,曆事已畢,生旺不泛,死絕不涸,故云。
眉批:海納百川,汪洋萬傾,戌爲天門,亥子爲汪海。
淵海子平卷一 15~21
15.論天干生旺死絕
眉批:
長生者,言物在於發生而出,如人受父母精血延懷十月而生也。
沐浴者,乃生之初,在地正、在天弱之中,如人生出沐浴盆中,未可言吉。
冠帶者,物之長成道,能運用,如人之頂冠束帶,以召其用。
臨官者,言物盛,如人之用謀爲而有卓立也。
帝旺者,言物有操持可立,如人之受君祿,乘權衡任天位,精神康泰,得其所以。
衰者,言物之將老,如人之精血耗散而身體勞倦。
病者,言物之有皆好,如人之有病也。
胎者,言物伏於內而未明,如人之存母腹,以受氣。
養者,言萬物生長,如人之出於婦腹始爲人也。
但指金木水火土言,以人寓其意。但逢長生、冠帶、臨官、帝旺爲吉,但逢沐浴、衰、病爲不吉也。至於死、絕,如無救助者直爲凶矣。胞胎受氣亦爲半吉,養亦如之周而復始,其理可推。月令中干支所藏者,子平以日爲主,月令之金木水火土爲用神,卻以用神旺衰取之。
子月宮多取癸水,更有何日生,若初一日生至初十日生,當取壬水,十一日生至三十日生方取癸水,以斷令神之用事,不可一例而取,則推合不准矣。舉此一例,其餘類推。
16.天干五陽通變
剋我者爲正官偏官,生我者爲正印偏印,我剋者爲正財偏財,我生者爲傷官食神,同我者爲劫財敗財。
眉批:甲木乃陽木,也甲見甲爲比肩,見庚金爲煞,辛金爲官,癸水爲正印,壬水爲偏印,丙火爲食神,丁火爲傷官,戊土爲偏財,己土爲正財,皆以陽見陰爲正,陽見陽爲偏。
舉此爲例,其餘類推。
17.天干五陰通變
眉批:五陰者通變之法,子平取臨生日辰爲主,如乙木日見庚爲官,見辛爲煞,見丙爲傷官,見丁爲食神,見戊爲正財,見己爲偏財,見壬爲正印,見癸爲梟神,見甲爲劫財,見乙爲比肩,舉此一例,其餘類推。陽見陽爲偏,陽見陰爲正,陰見陰爲偏,陰見陽爲正。
18.論年上起月例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爲頭,丙辛之歲尋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若言戊癸何方發?甲寅之上好追求。
其法假如甲己生,於月上起丙寅,以正月爲丙寅、二月丁卯,一順數去,至其所生之月止,一月一位順行。
19.論日上起時例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
其法以甲己日從時上起甲子,至本人生時。餘皆仿此。
眉批:以甲子日生日子起,如甲子日午時於子上起甲子,丑上起乙丑,寅上起丙寅,餘仿此。
20.論起胎法
胎元,受胎之月也。子平有曰:先推胎息之位,次斷變息之理,精命者不可不用此例也。
推法但從本生月前四位是也。其法如己巳月,則前午上是胎,卻數退一位,於未上將生月天干己字,喚起己未,數至庚申,乃受胎之月也。其餘皆仿此。
21.論起息法
取日主上天干合處,地支合處是也。
假如甲子日生人,天干年月時有己字,乃甲與己合。又取地支年月時有丑字,即己丑也。餘皆仿此而推,此胎息之由。
眉批:如推貴命先從胎息之吉日,相生扶者貴,相剋者貧。
淵海子平卷一 22~28
22.論起變法
取時上天干合處,時下地支合處。
假如丙寅時,取天干丙與辛合,地支寅與亥合,即辛亥是也。如柱中天干無辛字,地支無亥字,乃只虛邀爲是,不必拘泥。
眉批:此等法例,時師罕見,不知此義,安能與士大夫談命哉。
23.論起通法
假如甲子月寅時生,卯上安命。取甲己之年丙作首之丙寅,即丁卯是通。其法寅卯相通,辰巳相通,午未相通,申酉相通,戌亥相通,子丑相通是也。
眉批:通者,通月中之氣而相貫串而寅卯未氣相通。
24.論起玉堂天乙貴人
甲戊兼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
庚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命中如遇此,定作紫薇郎。
十干臨十支皆貴人所臨之方,惟辰戌二宮貴人不臨,殊不知辰戌乃魁罡惡曜之地,天乙不臨,所以不爲貴也。
眉批:言本乃主天之神而曰天乙,臨之方有惡煞相渾,或落空亡之地,不爲貴也。
25.起天官貴人
天官遁甲入羊群,乙誨青龍事可陳,丙見巳兮爲官貴,丁見酉兮戊戌尋,
己用卯兮庚宜亥,辛喜申兮壬愛寅,六癸之人逢見午,必作朝廷顯代人。
其法以生年干論。甲申年生見未是,若時上見極佳。
眉批:天官要天元庸秀,無傷納音和而福助,乃爲吉。喜福神者,財官印也。逢惡殺不吉。
26.論太極貴人
甲乙生人子午中,丙丁雞兔定亨通,戊己兩干臨四季,庚辛寅亥祿盈豐,
壬癸巳申偏喜美,值此應當福氣鍾,更須貴格相扶合,侯封萬戶列三公。
其法以生年爲主,取別干則非也。
眉批:太極者,乃初始也。物造于初爲夫極者,乃成收也。物有歸曰極,貴乎始終相保。
27.論三奇貴人
天上三奇甲戊庚,地下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
甲戊庚者,以甲爲日,以戊爲月,以庚爲星,既有日月星,地支須得戌亥爲天門,方得爲奇。若無戌亥,須有日月星而無天門,則不爲奇矣。而有天門,若無丑卯酉巳又不爲奇。寅中有箕星好風,酉中有畢宿主雨,丑卯爲風雷,則三光失明,奇不得時也。地下三奇,乙木爲陰木之魁,丙火爲陽火之君,丁火爲陰火之精,此地有之爲奇。須用乙,乙屬坤土,若無則不吉。
眉批:程思曰“三星要順,倒亂者非,日爲一腐三矣”。《壺中子》曰“三奇倒亂,呂望爲王頭釣專”。
28.論月德貴人
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在甲;巳酉丑月在庚。
其法從寅起,丙甲壬庚,逐月順數,周而復始,亦須在日上見之,更有福神助爲吉。
眉批:寅午戌丙爲和,正、五、九月;申子辰壬爲和,三、七、十一月;亥卯未甲爲和,二、六、十月;巳酉丑庚爲和,四、八、十二月。
淵海子平卷一 29~35
29.論月德合
寅午戌月在辛,申子辰月在丁,亥卯未月在己,巳酉丑月在乙。
其法從寅上起,辛己丁乙逐位順數。
30.論天德貴人
正丁二坤(申)中,三壬四辛同,五乾(亥)六甲上,七癸八寅同,九丙十歸乙,子巽(巳)丑庚中。
其法以生月分見之,正月生人見丁,二月生人見申即是也。
眉批:貴人在年月,乃補及父母之蔭,在日時補己之貴。
31.論天廚貴人
甲丙愛行雙女遊,乙丁獅子己金牛,戊坐陰陽庚魚腹,二千石祿坐皇州,
癸用天蠍壬人馬,辛到寶瓶祿自由,此是天廚注天祿,令人福慧兩優遊。
眉批:此以甲木生丙爲命時,丙祿在巳,故乙巳爲祿,如母食子也。
32.論福星貴人
甲丙相邀入虎鄉,更遊鼠穴最高強,戊猴己未丁宜亥,丙人惟喜戌中藏。
庚趁馬頭辛到巳,壬騎龍背喜非常,更有丁人愛尋酉,癸乙宜牛卯自昌。
33.論三元
假令甲子,以甲木爲天元,子爲地元,子中所藏癸水爲人元。
34.論十干祿
甲祿在寅,乙祿在卯,丙戊祿在巳,丁己祿在午,庚祿在申,辛祿在酉,壬祿在亥,癸祿在子。
夫祿者,以天干地支所旺之鄉。如甲祿在寅,乃東方甲乙之地支,辰、寅、卯配之,餘皆同此。辰戌丑未乃天罡惡殺,祿神不臨也。凡人命帶祿,或凶或吉,或貴或賤,何以論之?《天乙妙旨》云:祿馬貴人無准托,考究五行之善惡,天元羸弱未爲災,地氣堅牢足歡樂。《源髓歌》曰:祿馬更有多般說,自衰自死兼敗絕。若無吉煞加助時,定知破祖多浮劣。
眉批:可得爵祿也,官得勢而亨通謂之祿。最喜生旺,最忌休囚,如有祿者必得羊刃以衛之方可言福。
35.論驛馬
申子辰馬在寅,寅午戌馬在申,巳酉丑馬在亥,亥卯未馬在巳。
其法以水生申,病寅木。水生木,木爲水子,此乃病處見子來相接。如人病不能進,待子來接之,如驛馬來接。餘依此推。
眉批:有馬必要鞍,必要閘方好。無鞍不能乘,無欄不能止,皆無用也。馬前爲欄,馬後爲鞍。
淵海子平卷一 36~42
36.論天赦
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凡人生日干遇之方得用。
眉批:此星解人災禍。
37.論華蓋
寅午戌見戌,巳酉丑見丑,申子辰見辰,亥卯未見未。
華蓋本爲吉,凡人命中得之,多主孤寡,縱貴亦不免爲孤獨也,遇之多爲僧道術論。《壺中子》云:華蓋爲藝術之星,主孤。
眉批:此星如蓋立乎大帝之旁。
38.論十干學堂
金生人見巳,辛巳爲正;木生人見亥,己亥爲正;水生人見申,甲申爲正;土生人見申,戊申爲正;火生人見寅,丙寅爲正。
眉批:有此者主人聰明、通達、登科及第。犯空亡,教授之職。
39.論十干食祿
甲食丙,乙食丁,丙食戊,丁食己,戊食庚,己食辛,庚食壬,辛食癸,壬食甲,癸食乙。
歌曰:時人欲識食神名,甲人食丙乙人丁,丙食戊兮丁食己,己食辛上戊食庚,
庚壬辛癸偏相喜,壬甲癸乙最光榮,若遇食神騎祿馬,必居豪富立功名。
不食空亡羊刃殺,不食休囚並死絕。食生食旺食貴神,食印食財別優劣。
若能推究得其真,祿食天廚無休歇。
眉批:食神者,我生之子也,如甲木生丙火爲食神言之,旺者主人體肥能飲食。
40.論金輿祿
十干祿前第二位是也。如甲祿在寅,辰上是也,餘皆仿此而推。
眉批:此星遇之主帶妻室財至。
41.論拱祿
假如戊辰生人見丙午,丙午生人見戊辰;丁巳生人見己未,己未生人見丁巳。前後相拱,只此四位,其餘不是。
眉批:戊丙祿在巳,辰午虛拱巳祿,忌見填實,只要虛爲貴。
42.論交祿
假如甲申生人見庚寅,庚寅生人見甲申,是甲祿在寅,庚祿居申,互換往來。
淵海子平卷一 43~49
43.論暗祿
假如甲生人逢亥,是甲祿在寅,寅與亥合。乙生人逢戌,是乙祿在卯,卯與戌合是也。其餘仿此。
眉批:此四柱無祿,卻爲貴命,乃是暗藏祿馬,人不能見之,爲大貴。
44.論夾祿
假如甲生人遇丑卯是。甲祿在寅,前有丑,後有卯。乙生人逢寅辰是,乙祿在卯,前有辰,後有寅。其他仿此。
45.論垣城
垣城主妻宮與驛馬合者,主有淫。其法取日上天干長生是也。如甲辰日生在時亥上,甲長生亥,申子辰馬在寅,亥與寅合即是也。
眉批:子平云,垣城合馬女非爲,主妻私奔,不可不究。
46.論帝座
其取法時下納音旺處是也。如甲子時,納音屬金,金旺於酉,即酉上是也。其餘仿此。帝座主兒女官也。
眉批:子平云,帝座逢虛見不肖有是。
47.論六甲空亡
甲子旬中無戌亥,甲戌旬中無申酉,甲申旬中無午未,甲午旬中無辰巳,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寅旬中無子丑。
空亡,一名天中殺。甲子屬金,至酉而十干足矣,以獨無戌亥,是爲空亡。陽空爲空,陰空爲亡。是戌爲空,亥爲亡,對宮辰巳爲孤虛。餘均可仿此。
眉批:空亡對宮孤虛,火空則發,水空則脫,金空則響,木空則折,土空則陷。
48.論截路空亡
甲己申酉最爲愁,乙庚午未不須求,丙辛辰巳何勞問,丁壬寅卯一場空,
戊癸子丑君須記,人生值此也多憂,忽然更得胎中遇,白髮盈盈苦未休。
以日取時見之方是,以年在日時論者非也。甲己日遁十二時中,有申酉二時上見壬癸爲水,故甲己見申酉是也,餘皆仿此。假如甲子日見申酉時乃爲正犯,其餘者見之非也。此空亡非但命中見之不美,以至百事,求財主官皆不利也。
眉批:截路者,如人在路途之中,遇水則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空亡。
49.論四大空亡
甲子並甲午,旬中水絕流,甲寅與甲申,金氣杳難求。
六甲中只有甲辰、甲戌二旬之中,有金木水火土全。內甲子、甲午旬中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無金。此四旬中,五行不全,謂之四大空亡。如甲子、甲午旬,主人見水者謂之正犯。如當生命中不犯,行運至水者亦爲犯也。甲申、甲寅旬亦同此論。
眉批:此主夭折,《壺中子》曰,顔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
淵海子平卷一 50~56
50.論十惡大敗
甲辰乙巳與壬申,丙申丁亥及庚辰,戊戌癸亥加辛巳,乙丑都來十位神。
邦國用兵須大忌,龍蛇出穴也難伸,人命若還逢此日,倉庫金銀化作塵。
十惡者,凶也。大敗者,怯敵也。謂六甲旬中,有十個日值祿入空亡,此十日謂之大敗,故曰十惡大敗。命中犯者,當以日主見之方是。其餘見之,未可便作十惡論。若有吉神扶之稍吉。何以謂之祿入空亡?如甲辰、乙巳者,甲以寅爲祿,乙以卯爲祿,是甲辰祿以寅卯木爲空,逢此爲祿入空亡,是以敗也。壬申者,壬以亥爲祿,甲子旬以亥爲空亡,是以敗也。餘皆仿此。
眉批:取日干上見之方是,四柱有吉神多,身旺若有,未可便作十惡論。
51.論四廢日
春庚申(金囚死),夏壬子(水囚死),秋甲寅(木囚死),冬丙午(火囚死)。
今人以春見庚辛,夏見壬癸,秋見甲乙,冬見丙丁爲廢者,皆非也。囚死,囚而無用謂之廢。春乃木神用事,金囚而無用,故以庚金爲廢。夏用火而壬水爲廢。秋用金而甲木爲廢。冬用水而丙火爲廢。凡命中有遇之者,主作事無成,要分春夏秋冬四季看方准。
52.論天地轉殺
春兔夏馬天地轉,秋雞冬鼠便爲殃。行人在路須憂死,造屋未成先架喪。
物極而反謂之轉,旺連天干曰天轉,旺連納音曰地轉,謂之天地轉。如春木旺之時,見乙卯乃天連天,謂之天轉。見辛卯乃旺連納音,謂之地轉。夏乃火旺,見丙午爲天轉,見戊午爲地轉。秋乃金旺,見辛酉爲天轉,見癸酉爲地轉。冬乃水旺之時,見壬子爲天轉,丙子爲地轉。地轉取納音爲是,其日最忌,上官受職、出行商賈、造作、嫁娶,必主凶。命逢此日,必主夭折。
眉批:春乙卯天轉,夏丙午,秋辛酉,冬壬子;春辛卯地轉,夏戊午,秋癸酉,冬丙子。經曰:韓信被傷,只因天地轉殺。
53.論天羅地網
辰爲天羅,戌爲地網,又爲魁罡所占,天乙不臨之地也。何以見戌與亥爲天羅,辰與巳爲地網?凡火命人遇戍亥是爲天羅,水土命人逢辰巳是爲地網,乃五行墓絕處也,乃暗昧不明,不決之謂也。若金木生人,無天羅地網之說。男子忌之於天羅,女子忌之於地網。多主塞滯,加惡殺必至死亡。
眉批:戌亥爲天羅,辰巳爲地網。惟水火土命忌,金木命不犯。男忌天羅,女忌地網。
54.論羊刃
羊刃對宮即飛刃。甲生人,羊刃在卯,酉飛刃;乙生人,羊刃在辰,戌飛刃;丙生人,羊刃在午,子飛刃;丁生人,羊刃在未,丑飛刃;戊生人,羊刃在午,子飛刃;己生人,羊刃在未,丑飛刃;庚生人,羊刃在酉,卯飛刃;辛生人,羊刃在戌,辰飛刃;壬生人,羊刃在子,午飛刃;癸生人,羊刃在丑,未飛刃。羊,主剛也。刃者,主刑也。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乃狠而進也。言進而有傷官,羊刃當居祿前一辰,謂吉極則否矣。
眉批:《壺中子》曰:凡人有祿必賴刃以衛之。《一行禪師》曰:羊刃重重又見祿,富貴多金玉。以人生取之在天主征,截在人命主載門,小人主屠宰。
55.論起大運法
凡起大運,俱從所生之日,陽男陰女順行,數至未來節。陽女陰男逆行,數已過去節,但折除三日爲一歲。陽男陰女順運,假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月建丙寅,初一日立春後一日生男,順數至二月節驚蟄,且得三十日,起十歲運,順行丁卯。如乙丑年,乙庚之歲成爲頭,正月起戊寅,初一立春,十八日生女,順數至二月驚蟄節止,得四三十二日,起四歲運,順行己卯。餘皆仿此。
陰男陽女逆運。假如乙丑年,乙庚之歲戊爲頭,正月起戊寅,初一日立春後十五日生男。逆數至初一立春節止,得五三十五日,起五歲運,運行丁丑。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月雨寅,初一立春後十日生女,逆數至初一日立春止,得九日,三三單九日,起三歲運,逆行乙丑。餘皆仿此。若多一日,減一日;少一日,增一日。
眉批:如初一日午時生,若卯時立春,便作正月;若寅時生,未還交節,作上提十二月節推命。如正月初一子時生,上四刻仍作上年十二月,夜子時生下四刻方作正月初一子時推正,謂神仙難斷夜子時。
56.論行小運法
凡小運不問陰陽二命,男一歲起丙寅,二歲丁卯順行。截法:十一丙子二十一丙戌,周而復始。女一歲起壬申,二歲辛未逆行。截法:一歲壬申,十一壬戌,二十一壬子,周而復始。
眉批:小運之法,男從丙寅方,取三陽之義,女從壬申,乃從三陰之喜。一年一歲,男順女逆數,盡物甲從頭又數。
淵海子平卷一 57~63
57.論五行相生相剋
論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論五行相剋: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
生我者爲父母,我生者爲子孫,剋我者爲官鬼,我剋者爲妻財,比和者爲兄弟。詳五陽五陰通變圖。
眉批:生我者爲印,我生者爲傷官食神,剋我者爲官鬼七煞,我剋者爲妻財,比和者爲比肩。
58.論節候歌
正月立春雨水節,二月驚蟄及春分,三月清明並穀雨,四月立夏小滿方,
五月芒種並夏至,六月小暑大暑當,七月立秋還處暑,八月白露秋分忙,
九月寒露又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張,子月大雪冬至節,丑月小寒大寒昌。
眉批:此以立春日爲始,或正月一二三四五六,立春又不問內增二日,只以節義爲始,且立春爲節,雨水爲候,又爲節氣,逐月仿此。
59.論天地干支暗藏總訣
立春念三丙火用,餘日甲木旺提綱。驚蟄乙木未用事,春分乙木正相當。
清明乙木十日管,後來八日癸水詳。穀雨前三戊土盛,其中土旺要消詳。
立夏又伏戊土取,小滿過午丙火光。芒種己土相當好,中停七日火高強。
夏至陰生陽極利,丙丁火旺有主張。小暑十日丁火旺,後來三日乙木芳,
己土三日威風盛,大暑己土十日黃。立秋十日壬水漲,處暑十五庚金良。
白露七日庚金旺,八日辛兮福獨行。寒露七日辛金管,八日丁火又水降。
霜降己土十五日,其中雜氣取無妨。立冬七日癸水旺,壬水八日更流忙。
小雪七日壬水急,八日甲水又芬芳。大雪七日壬水管,冬至癸水更深旺。
小寒七日癸水養,八日辛金丑庫藏。大寒十日己土盛,術者精研仔細詳。
60.又論節氣歌
看命先須看日主,八字始能究奧理。假如子上十日壬,中旬下旬方是癸。
丑宮九日癸之餘,除卻三辛皆屬己。寅宮戊丙各七朝,十六甲木方堪器。
卯宮陽木朝初旬,中下兩旬陰木是。三月九朝仍是乙,三日癸庫餘戊奇。
初夏九日生庚金,十六丙火五戊時。午宮陽火屬上旬,丁火十日九日己。
未宮九日丁火明,三朝是乙餘是己。孟秋己七戊三朝,三壬十七庚金備。
酉宮還有十日庚,二十辛金屬旺地。戌宮九日辛金盛,三丁十八戊土具。
亥宮七戊五日甲,餘皆壬旺君須記。須知得一擬三分,此訣先賢與驗秘。
眉批:子宮初一日生至初十日生,當取壬水,十一日生至三十日生方取癸水,餘仿此。
61.地支藏遁歌
子宮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宮甲木兼丙戊,卯宮乙木獨相逢,
辰藏乙戊三分癸,巳中庚金丙戊叢,午宮丁火拼己土,未宮乙己丁其宗,
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宮辛字獨豐隆,戌宮辛金及丁戊,亥中壬甲是真蹤。
62.論四季大節訣
今歲要知來年春,但加五日三時辰。立春三日便逢秋,隔岸退位夏更機。再過三朝冬又到,六郎又去打春牛。
此法如嘉靖一十七年,歲在戊申年十二月十七日,甲子日午時立春是二十年。今餘令要知來年春,但加五日三時辰。如甲子日立春,至己巳日酉時便是五日三時辰,本年十二月二十八 日己巳酉時交春二十年節。立春三日便逢秋:甲子日春至丁卯日丑時是三日六個時辰,六月二十四日丁卯日丑時交秋。隔岸退位複更臨:丁卯日秋對丁酉乃是隔岸,天干不動,地支沖退丙申一位,乙未日酉時是,三月二十日乙未酉時立夏。再過三朝冬又到:或二日乙未日立夏,戊戌巳時冬至,九月二十六舊戊戌巳時立冬。年年以立春爲主,餘皆例此。
63.論未來月朔節氣奧訣
月朔原來自古有,前九將來對後九,大月五干連九支,小月四干八支偶。
六六之年仔細思,任君走盡風寒路,便作今年立春數,算來又本無差誤。
四十七年前有閏,閏前二月是今逢,分毫不漏真消息,盡在先生掌訣中。
但觀中氣所在,閏前之月,中氣在晦;閏後之月,中氣在朔;無中氣則謂之閏月。
淵海子平卷一 64~70
64.論截流年節氣日時刻數要訣
審詳春日莫他求,時正刻真節自酬。五時二刻驚蟄是,十時四刻清明頭;
立夏一日三時六,芒種一日九時收;二日二時二小暑,二日七時四亥秋。
白露三朝單六刻,寒露三朝六時周;立冬三朝十一二,大雪四四兩雙流;
小寒四時九時六,五日三時打春牛;節遇子時加一日,此爲捷法記心頭。
65.論日爲主
予嘗觀唐書,所載有李虛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時干支生剋論命之貴賤、壽夭之說,已詳之矣。至於宋時,方有子平之說。取日幹爲主,以年爲根,以月爲苗,以日爲花,以時爲果,以生旺死絕,休囚制化決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複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陰陽,曰官、曰殺,甲乙見庚辛也。(甲見庚爲殺,陽見陽也。見辛爲官,陽見陰也。乙木庚爲官,見辛爲殺。)二曰財,分之陰陽,曰正財、偏財,甲乙見戊己是也。(陽見陰爲正財,陰見陰爲偏財。)三曰生氣之陰陽,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見壬癸是也。(甲見癸,乙見壬爲印綬;甲見壬,乙見癸爲偏印。)四曰竊氣之陰陽,曰食神、曰傷官,甲乙見丙丁是也。(甲見丙爲食神、見丁爲傷官,乙見丁爲食神、見丙爲傷官。)五曰同類之陰陽,曰劫財、曰羊刃,甲乙見甲乙是也。(陽見陽爲羊刃,陰見陽爲劫財。)大抵貴賤壽夭死生,皆不出於五者。倘有妄立格局,從列其名而無實用,其飛天祿馬、倒沖、井欄叉即傷官。析而爲之,舉此一端,余可知矣。
以日爲主,年爲本,月爲提綱,時爲輔佐。以日爲主,大要看時臨於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數,後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又看歲運有何旺,卻次日下消詳,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說也。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個申字,合用子辰爲水局。次看余辰有何損益,四柱中有何字損其甲子日主之秀氣。有壞其用神則要制之,不要益之。論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詳,故表而出之。
眉批:見殺宜身旺,用在殺主亨強,日主綽美。財者養命之源,印爲生我之母。傷官食神我生之子,盜母氣。甲見己爲財,乙見甲爲劫財,以強淩弱之故。以日爲主,如人之己身。年干爲祖、支爲祖母,月干爲父、支爲母及兄弟也,日干爲己、身支爲妻身,時干爲子、支爲女。論命論人則貴賤有剋制論之。
66.論月令
假令年爲本,帶官星印綬,則早年有官出自祖宗。月爲提綱,帶官星印綬則慷慨聰明,見識高人。時爲輔佐,平生操履。若年月日有吉神,則時歸生旺之處。若凶神則要歸時制伏之鄉。時上吉凶神,則年月日吉者生之,凶者制之。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時有用神,得子孫力。反此則不得力。
眉批:出自祖宗,主庇蔭之宮。
67.論生旺
常法以金生巳、木生亥、水生申、火生寅。土居中央寄母生,如戊在巳,己在午。又土爲四季,各旺一十八日,共七十二日,並金木水火土各七十二日,共得三百六十日,以成歲功,此良法也。
68.又論五行生旺衰絕吉凶
觀陰陽家書有曰:生旺有陰死陽生,陽死陰生。假如甲木生於亥而死於午,乙木生於午而死於亥,餘同例此。故推命十有九失,又非的法也。如議命豈可拘於生旺之說,且丙寅屬火而絕於亥,本爲不好,孰不知亥中有木爲印綬而生丙火,丙日亥時乃多貴格矣。戊屬土而旺於巳,兼又建祿,本作貴格,孰不測巳反生金之地而傷官星,凡戊日巳時,官終不顯。舉此二例,則議命切不可專泥於生旺而吉,衰敗而凶也,又當以活法推之。
眉批:一死一生,五行之論定矣。曰用,有母扶子之愛,兄來扶弟之情,子來顧母之恩,生生不盡,化化無窮之理。宜細詳之方可論命。
69.論五行墓庫財印
丙丁生人以辰爲官庫,水土庫於辰故也。須年月時中有木或亥卯未並寅即清。如無木則土奪丙丁之官,則濁卑而不清,亦不顯。
眉批:印者,生身之木,有木則生火,明內之力。無木則火生土爲盜氣,有木則助,木剋土之故。
70.論官殺混雜要制伏
官星要純不要雜。假如甲木用辛金爲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時上亦是辛官,雖多但無妨,蓋純一盡好。若有金或庚申,則混雜爲殺,以傷其身,要行火鄉制伏則發福也。餘仿此也。
眉批:假如金旺無制,則不能爲吉。
淵海子平卷一 71~74
71.論五行生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梁。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眉批:身弱逢印綬重重,即爲所害。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眉批:此乃身弱,傷官食神太旺,故有所害,此其大忌。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土能剋水,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炎水熱。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眉批:此身弱逢財,反能害身。身強遇財,人臨富貴。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爲熄滅。水弱逢土,必爲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爲砍折。
眉批:身弱遇官煞旺,多爲殘傷貧而賤命。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
此乃身弱遇鬼,得物以化之則吉,如甲日被金殺來傷,若時上一位壬癸水或申子辰解之,即能化凶爲吉。餘者仿此。
眉批:官與鬼一也,身旺逢之爲官,身弱遇之爲鬼。
72.二至陰陽相生理
一年之內細分五行,配合氣候於十二個月之中,各主旺相,以定用神。其中五行又分陰陽兩股,於之生年之中各主生旺之氣。用冬至一陽則有木先生旺之理。則試以甲、乙日生人,在冬至前,陽氣未動,木方死絕,其木不甚吉利。若甲、乙日生人,在冬至之後,陽氣已生,木乘暖氣其命壽祿皆全,只要甲用神入格。又如丙丁日干生人,在冬至之前,遇水即滅,若在冬至之後,不甚忌水劫丙丁,乘木之生也。夏至陰生,則有金生水用之理。夏至之後,爲三伏後而陰生,庚辛生於夏至之後,金有氣不甚忌火,其理尤明,學者不可不知也。
眉批:冬至後陽生,夏至後陰生,五行各得其氣,不爲身弱,作中和而論。
73.子平舉要歌
造化先須看日主,坐官坐印衰旺取。
若甲子日生人,中用癸水,水能生木爲印綬,謂之坐印,其餘者同。
眉批:日主所生之日辰,如甲子日生就以甲子日爲主,以年月時論取財官。
年時月令號提綱,元有元無輕重舉。
提綱,月支所藏之物,或金或水,以旺相者取之。
大抵官星要純粹,正偏雜亂反無情。
既用官星,又嫌衝破,謂之無情。
露官藏殺方爲福,露殺藏官是禍胎。
官露則清高,爲人顯達。殺露則兇狠,爲人急暴。
殺官俱露將何擬,混雜財官取財議。
露殺露官,殺有制不傷官,或有財生之方福,否則,小人挾制君子不能行道。
官旺怕官忌刑沖,官輕見財爲福利。
官旺怕官,如兩官相遇,運歲逢之,見沖不利。官輕見財,以財爲祿則吉。
年上傷官最可嫌,重怕傷官不可觸。
年上傷官,剋祖或傷祖業,月時重見,災禍不能免。
傷官用財乃爲福,財絕官衰福亦然。
傷官主爲人喜財,官旺若無財,主爲人無福。
貪合忘官榮不足,貪合忘殺爲己福。
官者,君子,既合之,不爲人用。殺者,兇惡小人,合而去之,不任其妄,爲得所。
眉批:甲以辛爲官,有丙合之。以庚爲煞,用乙合之。
堪嗟身弱怕財多,更曆官鄉禍相逐。
如甲申、甲戌,四柱見戊己爲財,身弱逢之不利。或運至官鄉,兩官相爭必有禍。
財多身弱食神來,食神會殺必爲災。
食神,我生之子,盜氣之神。
會天合地有刑剋,更宜達士詳推裁。
74.詳解定真論
夫生日爲主者,行君之令,法運四時,陰陽剛柔之情,內外否泰之道——以日爲主者,如人行君之令,四柱尊日爲主也。法運四時者,春夏秋冬也。假如孟春木旺火生,木能生火也。孟夏火旺土生,火能生土也。孟秋金旺水生,金能生水也。孟冬水旺木生,水能生木也。土旺四季,辰戌丑未月也,故法運四時。剛柔之情者,陰有剛柔,陽有剛柔。月令有氣曰剛,無氣曰柔。內外否泰之道,年月日時也,三元配合天干地支。凡天干地支透出日外,藏於干內,否塞也,泰通也。一歲之周,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時,蓋積時成歲,歲與日,陰陽之主也。歲之正朝,日之從朝,君臣之朝令從命也。臣稟命於君,推之行之於身也。故人臣行君之令,則有貴賤吉凶之分。蓋能欺日不能欺月也,日能欺歲,不能欺月也,故言日爲主。日之主者,法運四時,法從常也。蓋天地之氣有四時,常用五行之氣於春夏秋冬。故春之氣溫,木旺七十二日;夏之氣炎,火旺七十二日;秋之氣涼,金旺七十二日;冬之氣寒,水旺七十二日;四季月土各旺一十八日,具計三百六十日以成歲功。賦云:播歲功,四季以年。陰陽者,甲丙戊庚壬爲陽干,乙丁己癸辛爲陰乾。凡推五行,陰陽匹配,上下不相偏者爲貴命也。若柱中有偏陰偏陽者,剛柔也。見如木用金爲官,其金秋生或帶水火,則金剛矣。若金春夏生帶丙丁,則木強而金柔矣。凡陰陽偏枯,不成配偶,雖金爲木官鬼,妻財不見,反爲仁義俱無,剛柔不濟。(眉批:以木爲仁,以金爲義)故偏陰偏陽之謂疾,此謂之有情無情也。凡術者且要明剛柔之情也。賦云:乾坤識其收牡,金木定居剛柔也。凡看命者專以日上天元爲主,定其禍福榮枯之理。支上天元曰外,支中所藏者爲內。天干與地支所藏者人元,或爲官、爲福、爲禍,方可定其吉凶之理。且如甲日生,甲子爲印綬,甲寅爲建祿,甲辰爲財庫,甲午爲妻財,甲申爲官鬼,甲戌爲財官,若八月生正氣官,大貴命也。甲以辛酉金爲官星,若有丁火傷辛金之官,柱中有癸水則制其丁火,故癸水乃甲之印綬也(眉批:八月官星,大怕卯丁)。更要推詳四柱內外吉凶而言之。當言元有財官,運臨財官,多是榮達之命也。元無財官,複行財官而不發也。
進退相傾
假如辛金以丙火爲官星,九夏生則是向官,主官遷進也(眉批:九夏,四五六月也,共九十日,謂之九夏)。八月生,氣退,其官不遷進矣。柱用支神旺相,則有慶榮,若死絕休囚,則無慶榮。賦云:將來者進,功成者退也。
動靜相戈
蓋干爲天,能動不能靜。以支爲地,能靜不能動。甲乃干之首,子乃地之首,終爲亥而複于子,周流不息,迴圈十二支。一動一靜,一陰一陽,相代用之,至癸亥而終矣。不遇五神相剋,三生定命(眉批:五神,金木水火土也;三生,天元地元人元),分成六十花甲子。言後世學者,要知其動靜,可以知要訣矣。
取固亨出,入之緩急
固者,堅也;亨者,通也。欲知貴賤吉凶,必須先看生日,身根堅固。更看四柱財官有無破害,自然亨通。出入者,行運出入也。此即陽男陰女順行出戌入亥之類。如男命壬癸日生,運在戌,爲火土方聚之地,是財官吉運。出戌入亥爲財官死絕之地,雖臨身旺之鄉,終爲凶運。我剋者爲妻財,在生旺之處多福慶。皆以同五行體用陰陽,支用剋身爲官鬼之鄉,日干剋運爲財聚之地。皆從生月起運,如當生四柱財官之類,不居休敗之地,運到財官之鄉,凡官進皆榮達而急速。或當生無財官,日干無氣,又行財旺之鄉,凡所以爲財,皆退散而不成。須運臨吉慶,反因福以爲禍,災來而急速,雖榮發亦遲。賦云:乃行來出入抵犯凶方。
求濟複散,斂之巨微
濟者,進也;複者,退也;是功名進退。散者散也,斂者聚也,是財帛聚散。巨者多也,微者寡也,是五行當生,命運稟令,貴賤禍福之兆,發覺之衆寡也。論財帛聚散者,若四柱有財帛之氣,日干更旺,更有敗財、羊刃,運臨財之鄉,則居局中財多而大發也。若原有財帛,卻被鬼奪之,日主又衰,運臨財旺之地亦不發福,定是損財傷妻。故其根源淺薄,居福寡也。賦云: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也。
擇日之法有三要:以干爲天,以支爲地,支中所藏者爲人元,乃分四柱(眉批:三要,三元也;四柱,年月日時也)。以年爲根,月爲苗,日爲花,時爲果。又擇四柱之中,以年爲祖上,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爲父母,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以日爲己身,當推其干。搜用八字,爲內外生剋取捨之源。干弱則求氣旺之藉(眉批:藉者,賴也),有餘則欲不足之營——以日爲主,年月之中看有官無官,有財無財,有印無印,則貴賤可知。故年上爲根苗,看年月中先有財官印綬,是根苗先有氣也,然後日時內象開花結果也。經曰:根在苗先,實在花後。日爲己身,搜用八字,有得吉神、凶神格局之類。喜者取之,忌者舍之。賦云:喜者存之,憎者棄之。日干弱求氣旺之藉,日干旺卻嫌氣旺,怕太過反爲不足之命,由此損財傷妻。本是天元地支,故看根苗花果之說,仔細詳之。四柱年月日時,貴賤高低,則有根苗花實之類。如人命元有財官,運臨財官則爲福。當生無財官,運臨財官則亦不爲福。爲根先生而後苗,花開而後有實。觀乎前兆,以查其源,根在苗先,實在花後
(眉批:得五行四時,方可論祖宗月時亦然)。
又擇四柱之中,以年爲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宗派之宮,若與年月日合爲富貴,更生月時不來刑害生年,則祖宗根基光華而不衰也。更得祖上名譽,實堪前祖先田宅之福,爲榮華而永不衰也。若反此則不然矣。以生月爲父母之宮,若月內有財官之星,旺盛無衝破,更生日天元居生養之地,則人承父母之福。日干居死衰之地,爲人雖有父母之福,終不爲久長親蔭也。以日爲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己身也。自得之宮,必須推詳。生日天元看臨何宮之分,更看年月時中有何格局。若貴人祿馬之類,並無破害,便爲好命。值此生旺無刑害,則喜而取之爲福。若當生之神而逢死絕休敗,更值刑衝破害,則憎而棄之爲禍。日干衰而求氣旺之藉。且如壬癸巳午之類,皆因生日天元臨死絕之地爲身弱也。壬癸以丙丁爲財星,以戊己爲官星,巳午火當臨官生勝之地,更加九夏四季生,則有官星並祿馬之星,爲有福氣之慶,當有餘樂也。若壬癸生人在冬月生,雖日干持其旺氣,終身以不取富也。若財官之氣懼皆旺水,火死土囚也,若人遇之,平生迍蹇賓士,難享用之人也。雖旺亦多成敗,則官將不成,財將不住矣。且如庚寅日,乃是天干氣衰弱也。《三命》云:爲命多削,遇鬼方受官旺,當有財官之貴矣。如庚金以乙木爲財,丁火爲官。寅,甲木臨官,丙火長生,爲官之旺地,爲人當以金之分看,春夏則福矣。秋冬生人要逢旺,財官之氣退散,遇死絕休囚之地,爲人常有不足之營,家道寂寞難治也,定是剋妻害子矣。日干衰則求氣旺之藉,有餘則欲不足之營也。
干同以爲兄弟。如乙以甲爲兄,忌庚重也;甲以乙爲弟,畏辛多也——此爲傷之論。如辛多傷其乙木,庚多傷其甲木,如此則兄弟有剋。四柱有用則爲官貴也,不可一理而推。干同爲兄弟者,蓋生日天元比和相同之類。甲日生以乙爲弟,柱中有辛金多,剋乙木爲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爲兄弟,四往中有庚金重剋甲木,則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無,效以此例推之。
眉批:陽干爲兄,亦以陰支爲妹,不可止以比肩而分兄弟,看命運在胸中見識。
干剋以爲妻財,財多干旺則稱意,若干衰則反禍矣——財多干旺者,力能任財則爲福。干衰弱力不能任財,反禍矣。賦云:財多身弱,正爲富室貧人。
眉批:己未、戊辰、甲寅、癸酉,財旺身強;乙酉、壬午、壬午、癸卯,財旺身弱。
干與支同,損財傷妻——干與支同者,甲寅、乙卯之類。又云:若地支同局之命,則損財傷妻。更月令氣旺,年時未見財官,又無格局,窮必徹骨矣。凡干旺爲妻財,財乃生日干剋他爲財之星也。若柱中財多而日旺者,凡舉動無不稱意。經云:處世安然,財命有氣。若反此財多而日干弱者,此命定因妻財而致禍,則因力衰不能任厚福。財多身旺者,假如:己未年、戊辰月、甲寅日、癸酉時。如甲以戊己爲財,年月建居財庫,當生年又得己未土重,乃天元貴人帶財。合甲寅祿日建,其官祿財多官旺,則多稱意也。假如一命,乙酉年、壬午月、壬午日、癸卯時。壬癸以丙丁爲財,午月自恃財旺之,丁逢火祿之鄉,壬癸胎元絕之地,爲身弱不能任重財。見壬癸爲比肩分財,故因妻以致禍,卒死牢獄之中。術經云:“六壬臨午位,號曰祿馬同鄉,”此非虛論。是年月日時有卯字剋子午中己土之官,故曰六壬日祿馬同鄉是也。賦云: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干與支同,如甲寅之類,雖然強健,無他殘疾,多主損財傷妻。若年月日時別入他格,或遇四柱中財官印之星,是貴顯有權之命也。若三元無他格,四柱又無財官印,反生氣旺之月日,有背祿逐馬之星,此命主窮必徹骨,剋妻多數,終身無依,則是常人。賦云: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男取剋干爲嗣,女取干生爲子,存失皆例,以時分野,當推貧賤富貴之區——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爲子息。若女命甲乙生人,以丙丁爲子息。更看時辰在何分野,輕重生旺,定居多少。看於四柱或有剋子之星,可言無子矣。五行真假之論,《鬼谷子》曰:男取剋干爲嗣者,假如六庚日,午時生,乃子息多數,謂庚以乙爲財,乙木能生火,火剋庚金爲子星。午時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祿之鄉,當有子多生貴顯命矣。若生於戌亥子時,則是金水分野,火絕之地,則生子息少矣。當主孤獨貧賤之子,不然僧道、過房、螟蛉之種矣。女取干生亦然。論子息多少,於生時內參詳,萬無一失。看生時在何宮,當推其子星生落其時,宮分若在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之鄉,定其多嗣,當生出美麗富貴之子。若在衰病死墓絕,無氣胎養沖刑之鄉,定主子少,當生孤苦貧賤之子。《三命》云:庚臨坎位時衰兮,後裔凋零;甲到離宮秋降也,兒孫滿目。此之謂也。
眉批:男取剋干爲嗣者,甲男辛兮乙男庚,丙癸丁壬壬己亨,癸戊戊己乙甲妙,庚丁辛丙嗣光榮。女取干生爲子,歌曰:甲能生丙乙生丁,丙産戊兮丁生己,己生辛兮戊生庚,庚壬辛癸俯宜嗣。又壬甲癸乙相生最亨通。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時須是泄天機是也。俗以甲子作海中金,即婁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論——《理愚歌》所謂“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時須是泄天機”。五行真假者,納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數也。先論大衍四十九數,再次第將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當屬四等數除之,除減不盡,又按五行之數除之。除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納音也。相生者,餘一生木,餘二生土,餘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個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數,外有十五數,以二五除了一十,餘得五屬金,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個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數,外有二十三數,以四五除了二十,餘剩三屬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餘者依此。豈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爐中之說。世有不肖之說,未遇明師,道聽途說,錯論古道,迷誤後人,焉能中理。故將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水旺之地,爲海中金。丙寅丁卯火者,寅卯近東方生火之地,如爐中之說。自漢時婁景先生以前,並無金在海中,火在爐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運,不用納音,專以生日天元爲主,配合八字干支並支中所藏者人元,或當生爲財,爲官,爲禍,爲福,依此參詳。人命貴賤,得失榮枯,賢愚可知矣。賦云:在識其道,拙說猶神,才知玄妙之奧。
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大衍先排四九枝,當除甲己子午九,丑未乙庚八數推,丙辛猴虎同除七,卯酉丁壬六法直,辰戌戊癸皆除五,巳亥當除四去之,後將五數追除了,除者相生莫要疑。水一火二木三是,金四土五最幽微。此是乾坤真甲子,知時須是泄天機。歌曰:六旬甲子妙幽玄,七七抽除地與天,五減零求生數理,納音得此幾人傳。天地直殺,夫萬物者,育乎天地,運乎四時,春以萬物,滋榮如歸。蓋生之歸藏,莫離乎土。土,坤艮是也。《易》曰:艮乃萬物之始,坤乃萬物之終。甲乃天之首,子爲地之首。二儀之迴圈,一陽之來複,故甲子至壬申九數。甲己相合,子午相沖,故云甲己子午九。乙丑至壬申八數,乙庚相合,丑未相沖,故云乙庚丑未八。丙寅至壬申七數,丙辛相合,寅申相沖,故云丙辛寅申七。丁卯至壬申六數,丁壬相合,卯酉對沖,故云丁壬卯酉六。戊辰至壬申五數,戊癸相合,辰戌對沖,故云戊癸辰戌五。己巳至壬申四數,巳亥相沖,放巳亥單數四。賦云:略之爲定一端,故究之翻成萬緒矣。
或以年爲主者,則可知萬億富貴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可爲本命忌日之戒——世之談玄命者,皆古法,往往多以年爲主,則可知萬億同者矣。小運納音爲論,則水之渙漫而無所歸矣,富貴有相同者謬矣。故子平法專以生日元爲主,日下支爲妻,言生年爲本爲根,又爲祖上田宅之宮。如甲子生,便爲本命太歲之尊神,忌生日支干與太歲沖並戰鬥剋害,爲本主不和,則人生來不靠祖業田宅,破敗宗親,應難依靠。若生月時與本命干支會合入局,或遇財官貴氣,則生平當有祖宗田宅,根基豐厚,聲譽之美也。
以月爲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斷——月爲兄弟之宮,爲男取比和同類便爲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爲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爲兄姐。若臨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論。謂酉月火死,戌月火入墓,亥月火絕氣,子月火懷胎,故言兄弟不得力斷。其餘依此而推。
眉批:五行旺相之方可作兄弟得力或富或貴之斷。
以日爲妻,如在沖刑剋殺之地,言剋妻妾之斷——論妻妾者,以生日支辰爲妻妾之宮,無所剋之物爲吉。若在空刑剋害之地,則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剋之輕者,主疾病。
眉批:如丙午、戊午、壬子,犯此日者又主妻縊死或殺死。
蓋此論之皆非人之所爲,造物陰陽之所致。傾世術士,不知斯理而潛亂於俗,不可言傳,當考幽微之妙矣——前篇論生年于祖,乃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宮,切忌四柱中有刑衝破害之物傷於當生年,應主祖宗謀敗根基,有親蔭無依也。以生月兄弟之宮,若此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臨死絕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爲妻妾宮,若臨空刑剋害之地,言剋妻妾也。以時爲子息之星,子星若臨死墓絕之鄉,言子息少之斷。賦云:論其眷屬,審其死絕。《三命》云:“四柱內觀其九族,三元中辨其六親。凡父母祖宗爲依倚,兄弟如手足,妻子如心腹,孰不有親愛之眷屬哉。”蓋六親多寡、存失、貴賤、榮枯、衰旺,皆非世人可得能爲,實天地之造化,誠陰陽之所致,鬼神不能移矣。古云:自古賢達之士,博通精典,窮理書性,深明造物之發端,五行無不通曉。吾夫子云:“不知天命,無以爲君子。”今世不肖之術士,不能通變之,明陰陽造化幽微之理,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其斯之謂,與是以五行辨通之道,取用多門。故不可言傳,當考幽微之妙矣。
眉批:如年月日時皆見財官印綬之星,定主祖宗父母榮貴,妻淑子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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