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神論 1~7
1.天道
欲識三元萬法宗,先觀帝載與神功。
原注:天有陰陽,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隨時顯其神功,命中天地人三元之理,悉本於此。
任氏曰:干為天元,支為地元,支中所藏為人元。人之稟命,萬有不齊,總不越此三元之理,所謂萬法宗也。陰陽本乎太極,是謂帝載,五行播於四時,是謂神功,乃三才之統系,萬物之本原。《滴天髓》首明天道如此。
2.地道
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凶。
原注:地有剛柔,故五行生於東南西北中,與天合德,而感其機緘之妙。賦於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凶定於此。
任氏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乾主健,坤主順。順以承天,德與天合;煦蘊覆育,機緘流通。特五行之氣有偏全,故萬物之命有吉凶。
3.人道
戴天覆地人為貴,順則吉兮凶則悖。
原注:萬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有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
任氏曰:人居覆載之中,戴天履地,八字貴乎天干地支順而不悖也。順者接續相生,悖者反剋為害,故吉凶判然。如天干氣弱,地支生之,地支神衰,天干輔之,皆為有情而順則吉;如天干衰弱,地支抑之,地支氣弱,天干剋之,皆為無情而悖則凶也。假如干是木,畏金之剋,地支有亥子生之;支無亥子,天干有壬癸以化之;干無壬癸,地支有寅卯以通根;支無寅卯,天干有丙丁以制之,木有生機,吉可知矣。若天干無壬癸,而反透之以戊己;支無亥子寅卯,而反加之以辰戌丑未申酉,党助庚辛之金,木無生理,凶可知矣。餘可類推。凡物莫不得五行,戴天履地,即羽毛鱗蚧,亦各得五行專氣而生,如羽蟲屬火,毛屬木,鱗屬金,蚧屬水。惟人屬土,土居中央,乃木火金水中氣所成,獨是五行之全,為貴。是以人之八字,最宜四柱流通,五行生化;大忌四柱缺陷,五行偏枯。謬書妄言四戊午者,是聖帝之造,四癸亥者,是張桓侯之造,究其理皆後人訛傳。余行道以來,推過四戊午、四丁未、四癸亥、四乙酉、四辛卯、四庚辰、四甲戌者甚多,皆作偏枯論,無不應驗。同邑史姓者有四壬寅者,寅中火土長生,食神祿旺,尚有生化之忣,而妻財子祿,不能全美,只因寅中火土之氣,無從引出,以致幼遭孤苦,中受饑寒;至三旬外,運轉南方,引出寅中火氣,得際遇,經營發財;後竟無子,家業分奪一空。可知仍作偏枯論也。由此觀之,命貴中和,偏枯終於有損;理求平正,奇異不足為憑。
4.知命
要與人間開聾聵,順逆之機須理會。
原注:不知命者如聾聵,知命於順逆之機而能理會之,庶可以開天下之聾聵。
任氏曰:此言有至理,惟恐後人學命,不究順逆之機。妄談人命,貽誤不淺,混看奇格異局,一切神殺,荒唐取用,桃花咸池,專論女命邪淫,受責鬼神;金鎖鐵蛇,謬指小兒關煞,憂人父母;不論日主之衰旺,總以財官為喜,傷殺為憎,定人終身;不管日主之強弱,盡以食印為福,梟劫為殃,不知財官等名,為六親取用而列,竟認作財可養命,官可榮身,何其愚也!如財可養命,則財多身弱者,不為富屋貧人,而成巨富;官可榮身,則身衰官重者,不至夭賤,而成顯貴。余詳考古書,子平之法,全在四柱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是謂理會。至於奇格異局,神煞納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命理休咎。若據此論命,必至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傳訛,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難明矣。書云:“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印綬不可壞,用之食神不可奪。”此四句原有至理,其要在一“用”字。無知學命者,不究“用”字根源,專以財官為重,不知不用財星盡可劫,不用官星盡可傷,不用印綬盡可壞,不用食神盡可奪。順悖之機不理會,與聾聵何異豈能論吉凶,辯賢否,而有功於世哉!反誤世惑人者多矣!
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
丙申
乙未 癸巳 壬辰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
天干庚辛丙丁,正配火煉秋金;地支子午卯酉,又配坎離震兌。支全四正,氣貫八方,然五行無土,雖誕秋令,不作旺論。最喜子午逢沖,水剋火,使午火不破酉金,足以輔主;更妙卯酉逢沖,金剋木,則卯木不助午火,制伏得宜。卯酉為震兌,主仁義之真極;子午為坎離,宰天地之中氣。且坎離得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一潤一暄,坐下端門,水火既濟。所以八方賓服,四海攸同,金馬朱鳶,並隸版圖之內,白狼玄兔,咸歸覆幬之中,天下熙寧也。
庚申
庚辰 戊辰 戊午 |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董中堂造,日干戊土,生於季春午時,似乎旺相,第春時虛土,非比六九月之實也。且兩辰蓄水為濕,足以泄火生金,干透兩庚,支會申辰,日主過泄,用神必在午火。喜水木不見,日主印綬不傷,精神旺足,純粹中和。一生宦海無波,三十餘年太平相業,直至子運會水局不祿,壽已八旬矣。
辛酉
辛丑 己酉 丙寅 |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
此造與上造異曲同工之妙,日干己土,雖誕丑月,然冬土寒濕,非比六九月之溫煦。且丑中蓄水含金,干透兩辛,支會丑酉,日主過泄,用神必在丙火。喜時中寅木,九寒回陽,丙火有根。人極纖美靈秀,早運壬癸,書香有阻,將來巳午未南方火地,前程未可限量。
壬辰
壬寅 甲寅 庚午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同邑王姓造。俗以身強殺淺論,取庚金為用,謂春木逢金,必作棟樑之器,勸其讀書必發;至三旬外,不但讀書未售,而且家業漸銷,囑餘推之。觀其支坐兩寅,乘權當令,干透兩壬,生助旺神,年支之辰土,乃水之庫,木之餘氣,能蓄水養木,不能生金,一點庚金,休囚已極,且午火敵之,壬水泄之,不惟無用,反為生水之病。大凡旺之極者,宜泄而不宜剋,宜順其氣勢,弗悖其性也。以午火為用,將來運至火地,雖不貴於名,定當富於利,如再守芸窗,終身誤矣。彼即棄儒就經營,至丙午運, 剋盡庚金之病,不滿十年,發財十余萬,則庚金為病明矣。
癸酉
甲子 癸亥 辛酉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
此福建人不知姓氏,庚午冬,餘推之,大取金水運,不取火土。彼曰:金水旺極,何以又取金水?則命書不足憑乎?書曰:“旺則宜泄宜傷”,今滿局金水,反取金水,是命書無憑矣。餘曰:命書何為無憑?皆因不能識命中五行之奧妙耳。此造水旺逢金,其勢沖奔,一點甲木枯浮,難泄水氣,如止其流,反成水患,不若順其流為美。初運癸亥,助其旺神,蔭庇有餘;一交壬戌,水不通根,逆其氣勢,刑耗並見;辛酉庚申,丁財並旺;己未戊午,逆其性,半生事業,盡付東流,刑妻剋子,孤苦無依。此所謂 “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順逆之機,不可不知也。
癸酉
癸亥 癸亥 辛酉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
若思按,上造《滴天髓》作癸酉/甲子/癸亥/辛酉,但根據推算,似乎要到第二天的甲子日辰時後方才交節,那麼其八字就應該為癸酉/癸亥/癸亥/辛酉。比較而言,兩造都是水勢旺極,格局頗為相近,大運亦相差不過數十天,因此滴天髓的論斷是正確的。
又以任鐵樵氏的學力,當不會有此種錯誤,從上面的文字看,命主本人亦通曉命理學,大概此八字乃屬自報,非任師推得。行文至此,遙思當時,不禁心曠神怡,為之傾倒。
5.理氣
理承氣行豈有常,進兮退兮宜抑揚。
原注:闔關往來皆是氣,而理行乎其間。行之始而進,進之極則為退之機,如三月之甲木是也;行之盛而退,退之極則為進之機,如九月之甲木是也。學者宜抑揚其淺深,斯可以言命也。
任氏曰:進退之機,不可不知也。非長生為旺,死絕為衰,必當審明理氣之進退,庶得衰旺之真機矣。凡五行旺相休囚,按四季而定之。將來者進,是謂相;進而當令,是謂旺;功成者退,是謂休;退而無氣,是謂囚。須辨其旺相休囚,以知其進退之機。為日主,為喜神,宜旺相,不宜休囚;為凶煞,為忌神,宜休囚,不宜旺相。然相妙於旺,旺則極盛之物,其退反速,相則方長之氣,其進無涯也。休甚乎囚,囚則既極之勢,必將漸生;休則方退之氣,未能遽複也。此理氣進退之正論也,爰舉兩造為例。
丁亥
庚戌 甲辰 壬申 |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
甲木休困已極,庚金祿旺剋之,一點丁火,難以相對,加之兩財生殺,似乎殺重身輕,不知九月甲木進氣,壬水貼身相生,不傷丁火。丁火雖弱,通根身庫,戌乃燥土,火之本根,辰乃濕土,木之餘氣。天干一生一制,地支又遇長生,四柱生化有情,五行不爭不妒。至丁運科甲連登,用火敵殺明矣。雖久任京官,而宦資豐存,皆一路南方運也。
若思按,此初看似要用印,然局有印,則身已滋,必用傷官制殺也。妙在甲木進氣,則足以任洩任制,否則不堪。
乙亥
庚辰 甲戌 壬申 |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
此與前大同小異。以俗論之,“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含合忘沖,較之前造更佳,何彼則翰苑,此則寒袷?不知乙庚合而化金,反助其暴。彼則甲辰,辰乃濕土,能生木,此則甲戌,戌燥土不能生木;彼則申辰拱化,此則申戌生殺;彼則甲木進氣,而庚金退,此則庚金進氣,而甲木退。推此兩造,天淵之隔,進退之機,不可不知也。
6.配合
配合干支仔細詳,定人福禍與災祥。
原注:天干地支,相為配合,仔細推詳其進退之機,則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矣。
任氏曰:此章乃辟謬之要領也。配合干支,必須正理搜尋詳推,與衰旺喜忌之理,不可將四柱干支弗論,專從奇格、異局、神殺等類妄談,以致禍福無憑,吉凶不驗。命中至理,只存用神,不拘財、官、印綬、比劫、食傷、梟殺,皆可為用,勿以名之美者為佳,惡者為憎。果能審日主之衰旺,用神之喜忌,當抑則抑,當扶則扶,所謂去留舒配,取裁確當,則運途否泰,顯然明白,禍福災祥,無不驗矣。
甲子
戊辰 庚申 壬午 |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
此造以俗論之,干透三奇之美,支逢拱貴之榮,且又會局不沖,官星得用,主名利雙收。然庚申生於季春,水本休囚,原可用官,嫌其支會水局,則坎增其勢,而離失其威,官星必傷,不足為用。欲以強眾敵寡而用壬水,更嫌三奇透戊,梟深奪食,亦難作用。甲木之財,本可借用,疏土衛水,泄傷生官,似乎有情,不知甲木退氣,戊土當權,難以疏通。縱用甲木,亦是假神,不過庸碌之人。況運走西南甲木休囚之地,雖有祖業,亦一敗而盡,且不免刑妻剋子,孤苦不堪。以三奇拱貴等格論命,而不看用神者,皆虛謬耳。
丙子
己亥 乙丑 壬午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
此造初看,一無可取,天干壬丙一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氾濫,火氣剋絕,似乎名利無成。余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火本休囚,喜有土衛,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爭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茲護,其勢足以止水衛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後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運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云直上。
由此兩造觀之,配合干支之理,其可忽乎?
7.天干
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原注: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任氏曰:丙乃純陽之火,萬物莫不由此而發,得此而斂;癸乃純陰之水,萬物莫不由此而生,得此而茂。陽極則陰生,故丙辛化水;陰極則陽生,故戊癸化火。陰陽相濟,萬物有生生之妙。夫十干之氣,以先天言之,固一原同出,以後天言之,亦一氣相包。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戊己一土也,庚辛一金也,壬癸一水也,即分別所用,不過陽剛陰柔,陽健陰順而已。竊怪命家作歌為賦,比擬失倫,竟以甲木為梁棟,乙木為花果;丙作太陽,丁作燈燭;戊作城牆,己作田園;庚為頑鐵,辛作珠玉;壬為江河,癸為雨露。相沿已久,牢不可破,用之論命,誠大謬也。如謂甲為無根死木,乙為有根活木,同是木而分生死,豈陽木獨稟死氣,陰木獨稟生氣乎?又謂活木畏水泛,死木不畏水泛,豈活木遇水且漂,而枯槎遇水反定乎?論斷諸干,如此之類,不一而足,當盡避之,以絕將來之謬。
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原注: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乎陽剛之勢,不畏財殺之勢;五陰得陰之氣,即能成乎陰順之義,故木盛則從木,火盛則從火,土盛則從土,金盛則從金,水盛則從水。於情義之所在者,見其勢衰,則忌之矣,蓋婦人之情也。如此,若得氣順理正者,亦未必從勢而忘義,雖從亦必正矣。
任氏曰:五陽氣避,光亨之象易觀;五陰氣翕,包含之蘊難測。五陽之性剛健,故不畏財煞,而有測隱之心,其處世不苟且;五陰之性柔順,故見勢忘義,而有鄙吝之心,其處世多驕諂。是以柔能剋制剛,剛不能制剋柔也。大抵趨利忘義之徒,皆陰氣之為戾也;豪俠慷慨之人,皆陽氣之獨鍾。然尚有陽中之陰、陰中之陽,又有陽外陰內、陰外陽內,亦當辨之。陽中之陰,外仁義而內奸詐;陰中之陽,外兇險而內仁慈;陽外陰內者,包藏禍心;陰外陽內者,秉持直道。此人品之端邪?故不可以不辨。要在氣勢順正,四柱五行停勻,庶不偏倚,自無損人利己之心。凡持身涉世之道,趨避必先知人,故云“擇其善者而從之”,即此意也。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水宕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原注:純陽之木,參天雄壯。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生於春則欺金,而不能容金也;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午戌,丙丁多見而坐辰,則能歸;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則能納。使土氣不干,水氣不消,則能長生矣。
任氏曰:甲為純陽之木,體本堅固,參天之勢,又極雄壯。生於春初,木嫩氣寒,得火而發榮;生於仲春,旺極之勢,宜泄其菁英。所謂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剋之者金,然金屬休囚,以衰金而剋旺木,木堅金缺,勢所必然,故春不容金也。生於秋,失時就衰,但枝葉雖凋落漸稀,根氣卻收斂下達,受剋者土。秋土生金洩氣,最為虛薄。以虛氣之土,遇下攻之木,不能培木之根,必反遭其傾陷,故秋不容土也。柱中寅午戌全,又透丙丁,不惟洩氣太過,而木且被焚,宜坐辰,辰為水庫,其土濕,濕土能生木泄火,所謂火熾乘龍也。申子辰全又透壬癸,水泛木浮,宜坐寅,寅乃火土生地,木之祿旺,能納水氣,不致浮泛,所謂水宕騎虎也。如果金不銳,土不燥,火不烈,水不狂,非植立千古而得長生者哉!
乙木雖柔,刈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系甲,可春可秋。
原注:乙木者,生於春如桃李,夏如禾稼,秋如桐桂,冬如奇葩。坐丑未能制柔土,如割宰羊、解割牛然,只要有一丙丁,則雖生申酉之月,亦不胃之;生於子月,而又壬癸發透者,則雖坐午,亦能發生。故益知坐丑未月之為美。甲與寅字多見,弟從兄義,譬之藤蘿附喬木,不畏斫伐也。
任氏曰:乙木者,甲之質,而承甲之生氣也。春如桃李,金剋則凋;夏如禾家,水滋得生;秋如桐桂,金旺火制;冬如奇葩,火濕土培。生於春宜火者,喜其發榮也;生於夏宜水者,潤地之燥也;生於秋宜火者,使其剋金也;生於冬宜火者,解天之凍也。刈羊解牛者,生於丑未月,或乙未乙丑日,未乃木庫,得以蟠根,丑乃濕土,可以受氣也。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者,生於申酉月,或乙酉日,得丙丁透出天干,有水不相爭剋,制化得宜,不畏金強。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者,生於亥子月,四柱無丙丁,又無戌未燥土,即使年支有午,亦難發生也。天干甲透,地支寅藏,此謂鳶蘿系松柏,春固得助,秋亦合扶,故可春可秋,言四季皆可也。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煆庚金,逢辛反怯。土眾成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木若來,必當焚滅。
原注:火陽精也,丙火灼陽之至,故猛烈,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雖頑,力能煆之,辛金本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見戊己多而成慈愛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至於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三位者,露甲木則燥而焚滅也。
任氏曰:丙乃純陽之火,其勢猛烈,欺霜侮雪,有除寒解凍之功。能煆庚金,遇強暴而施剋伐也;逢辛反怯,合柔順而寓和平也。土眾成慈,不淩下也;水猖顯節,不援上也。虎馬犬鄉者,支坐寅午戌,火勢已過於猛烈,若再見甲木來生,轉致焚滅也。由此論之,泄其威,須用己土;遏其焰,必要壬水;順其性,還須辛金。己土卑濕之體,能收元陽之氣;戊土高燥,見丙火而焦坼矣。壬水剛中之德,能制暴烈之火;癸水陰柔,逢丙火而涸干矣。辛金柔軟之物,明作合而相親,暗化水而相濟;庚金剛健,剛又逢剛,勢不兩立。此雖舉五行而論,然世事人情,何莫不然!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原注:丁干屬陰,火性雖陰,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順而內文明,內性豈不昭融乎?乙非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辛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異乎人矣。壬為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則撫恤戊土,能使戊土不欺壬也,內則暗化木神,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異乎人矣。生於秋冬,得一甲木,則倚之不滅,而焰至無窮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任氏曰:丁非燈燭之謂,較丙火則柔中耳。內性昭融者,文明之象也。抱乙而孝,明使辛金不傷乙木也;合壬而忠,暗使戊土不傷壬水也。惟其柔中,故無太過不及之弊,雖時當乘旺,而不至赫炎;即時值就衰,而不至於熄滅。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產不忌水。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辟,萬物司命。水潤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怕沖宜靜。
原注:戊土非城牆堤岸之謂也,較己特高厚剛燥,乃己土發源之地,得乎中氣而且正大矣。春夏則氣辟而生萬物,秋冬則氣翕而成萬物,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屬陽,喜潤不喜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蓋沖則根動,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靜。
任氏曰:戊為陽土,其氣固重,居中得正。春夏氣動而避,則發生,秋冬氣靜而翕,則收藏,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高厚,生於春夏,火旺宜水潤之,則萬物發生,燥則物枯;生於秋冬,水多宜火暖之,則萬物化成,濕則物病。艮坤者,寅申之月也。春則受剋,氣虛宜靜;秋則多泄,體薄怕沖。或坐寅申日,亦喜靜忌沖。又生四季月者,最喜庚申辛酉之金,秀氣流行,定為貴格,己土亦然。如柱見木火,或行運遇之,則破矣。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幫。
己土卑薄軟濕,乃戊土枝葉之地,亦主中正而能蓄藏萬物。柔土能生木,非木所能剋,故不愁木盛;土深而能納水,非水所能蕩,故不畏水狂。無根之火,不能生濕土,故火少而火反晦;濕土能潤金氣,故金多而金光彩,反清瑩可觀。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若要萬物充盛長旺,惟土勢深固,又得火氣暖和方可。
任氏曰:己土為陰濕之地,中正蓄藏,貫八方而旺四季,有滋生不息之妙用焉。不愁木盛者,其性柔和,木藉以培養,木不剋也。不畏水狂者,其體端凝,水得以納藏,水不沖也。水少火晦者,丁火也,陰土能斂火,晦火也。金多金光者,辛金也,濕土能生金,潤金也。柱中土氣深固,又得丙火去其陰濕之氣,更足以滋生萬物,所謂宜助宜幫者也。
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則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於乙妹。
原注:庚金乃天上之太白,帶殺而剛健。健而得水,則氣流而清;剛而得火,則氣純而銳。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力足伐之;乙木雖柔,合而反弱。
任氏曰:庚乃秋天肅殺之氣,剛健為最。得水而清者,壬水也,壬水發生,引通剛殺之性,便覺淬厲晶瑩。得火而銳者,丁火也,丁火陰柔,不與庚金為敵,良冶銷熔,遂成劍戟,洪爐煆煉,時露鋒砧。生於春夏,其氣稍弱,遇丑辰之濕土則生,逢未戌之燥土則脆。甲木正敵,力能伐之;與乙相合,轉覺有情。乙非盡合庚而助暴,庚亦非盡合乙而反弱也,宜詳辨之。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疊,樂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原注:辛乃陰金,非珠玉之謂也。凡溫軟清潤者,皆辛金也。戊己土多而能埋,故畏之;壬癸水多而必秀,故樂之。辛為丙之臣也,合丙化水,使丙火臣服壬水,而安扶社稷;辛為甲之君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而救援生靈。生於九夏而得己土,則能晦火而存之;生於隆冬而得丁火,則能敵寒而養之。故辛金生於冬月,見丙火則男命不貴,雖貴亦不忠;女命剋夫,不剋亦不和。見丁男女皆貴且順。
任氏曰:辛金乃人間五金之質,故清潤可觀。畏土之疊者,戊土太重,而涸水埋金;樂水之盈者,壬水有餘,而潤土養金也。辛為甲之君也,丙火能焚甲木,合而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反有相生之象;辛為丙之臣也,丙火能生戊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生戊土,反有相助之美。豈非扶社稷救生靈乎?生於夏而火多,有己土則晦火而生金;生於冬而水旺,有丁火則溫水而養金。所謂熱則喜母,寒則喜丁也。
壬水通河,能泄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
原注:壬水即癸水之發源,昆侖之水也;癸水即壬水之歸宿,扶桑之水也。有分有合,運行不息,所以為百川者此也,亦為雨露者此也,是不可歧而二之。申為天關,乃天河之口,壬水長生於此,能泄西方金氣。周流之性,沖進不滯,剛中之德猶然也。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則其勢沖奔,不可遏也。如東海本發端於天河,複成水患,命中遇之,若無財官者,其禍當何如哉!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則可謂有情;能制丙火,不使其奪丁之愛,故為夫義而為君仁。生於九夏,則巳、午、未、申火土之氣,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故雖從火土,未嘗不相濟也。
任氏曰:壬為陽水。通河者,即天河也,長生在申,申在天河之口,又在坤方,壬水生此,能泄西方肅殺氣,所以為剛中之德也。百川之源,周流不滯,易進而難退也。如申子辰全,又透癸水,其勢氾濫,縱有戊己之土,亦不能止其流,若強制之,反沖激而成水患,必須用木泄之,順其氣勢,不至於沖奔也。合丁化木,又能生火,不息之妙,化則有情也。生於四、五、六月,柱中火土並旺,別無金水相助。火旺透干則從火,土旺透干則從土,調和潤澤,仍有相濟之功也。
癸水至弱,達於天津。得龍而運,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
原注:癸水乃陰之純而至弱,故扶桑有弱水也。達於天津,隨天而運,得龍以成云雨,乃能潤澤萬物,功化斯神。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運水氣,生木制火,潤土養金,定為貴格,火土雖多不畏。至於庚金,則不賴蜞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戊土化火也,戊生寅,癸生卯,皆屬東方,故能生火。此固一說也,不知地不滿東南,戊土之極處,即癸水之盡處,乃太陽起方也,故化火。凡戊癸得丙丁透者,不論衰旺,秋冬皆能化火,最為真也。
任氏曰:癸水非雨露之謂,乃純陰之水。發源雖長,其性極弱,其勢最靜,能潤土養金,發育萬物,得龍而運,變化不測。所謂逢龍即化,龍即辰也,非真龍而能變化也。得辰而化者,化辰之原神髮露也,凡十干逢辰位,必干透化神,此一定不易之理也。不愁火土者,至弱之性,見火土多即從化矣;不論庚辛者,弱水不能泄金氣,所謂金多反濁,癸水是也。合戊見火者,陰極則陽生,戊土燥厚,柱中得丙火透露,引出化神,乃為真也。若秋冬金水旺地,縱使支遇辰龍,干透丙丁,亦難從化,宜細詳之。
通神論 8~14
8.地支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原注:子、寅、辰、午、申、戌,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丑、卯、巳、未、酉、亥,陰也,其性靜,其氣專,發之不速,而否泰之驗,每至經年而後見。
任氏曰:地支有以子至巳為陽,午至亥為陰者,此從冬至陽生、夏至陰生論;有以寅至未為陽,申至丑為陰者,此分木火為陽,金水為陰也。命家以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丑、卯、巳、未、酉、亥為陰。若子從癸、午從丁,是體陽而用陰也;巳從丙,亥從壬,是體陰而用陽也。分別取用,亦惟剛柔健順之理,與天干無異,但生剋制化,其理多端,蓋一支所藏或二干,或三干故耳。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後及丙,申必先庚而後及壬,余支皆然。陽支性動而強,吉凶之驗恒速;陰支性靜而弱,禍福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消息之。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推。
原注:寅、申、巳、亥生方也,忌衝動;辰、戌、丑、未四庫也,宜衝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閑也。須仔細詳之。
任氏曰:舊說云,金水能沖木火,木火不能沖金水,此論天干則可,論地支則不可。蓋地支之氣多不專,有他氣藏在內也。須看他氣乘權得勢,即木火亦豈不能沖金水乎?生方怕動者,兩敗俱傷也。假如寅申逢沖,申中庚金,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嘗不剋申中庚金;申中壬水,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嘗不剋申中壬水。戰剋不靜故也。庫宜開者,然亦有宜不宜,詳在雜氣章中。敗地逢沖仔細推者,子、午、卯、酉之專氣也,用金水則可沖,用木火則不可沖。然亦須活看,不可執一。倘用春夏之金水,則金水之氣休囚,木火之勢旺相,金水豈不反傷乎?宜參究之。
甲寅
壬申 癸巳 癸亥 |
癸酉
甲戌 己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
秋水通源,金當令,水重重,木囚逢沖,不足為用。火雖休而緊貼日支,況秋初餘氣未息,用神必在巳火。巳亥逢沖,群劫紛爭,所以連剋三妻,無子。兼之運走北方水地,以致破耗異常;至戊寅己卯,運轉東方,喜用合宜,得其溫飽;庚運制傷生劫,又逢酉年,喜用兩傷,不祿。
癸巳
癸亥 甲寅 壬申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甲寅日元,生於孟冬,寒木必須用火。柱中四逢旺水傷用,無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臨合,巳火絕處逢生,此即興發之機。然初運西方金地,有傷體用,碌碌風霜,賓士未遇;四旬外運轉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棄印就財,財發數萬,娶妾,連生四子。由是觀之,印綬作用,逢財為禍不小,不如就財,發福最大。
辛卯
丁酉 戊子 戊午 |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
傷官用印,喜神即是官星,非俗論土金傷官忌官星也。卯酉沖,則印綬無生助之神;子午沖,使傷官得以肆逞。地支金旺水生,木火沖剋已盡,天干火土虛脫,以致讀書未遂,碌碌經營。然喜水不透,為人文采風流,精於書法。更兼中運天干金水,未免有志難伸。凡傷官佩印喜用在木火者,忌見金水也。
辛未
辛丑 戊辰 壬戌 |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
此造非支全四庫之美,所喜者辛金吐秀,丑中元神透出,洩其精英,更妙木火伏而不見,純清不混。至酉運,辛金得地,中鄉榜;後因運行南方,木火拼旺,用神之辛金受傷,由舉而進,而不能選。
戊辰
壬戌 辛未 己丑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此滿局印綬,土重金埋,壬水用神傷盡,未辰雖藏乙木無沖,或可借用,以待運來引出,乃被丑戌衝破,藏金暗相砍伐,以至剋妻無子。由此論之,四庫必要沖者,執一之論也,全在天干調劑得宜,更須用神有力,歲運輔助,庶無偏枯之病也。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原注:沖者必是相剋,及四庫兄弟之沖,所以必動;至於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
任氏曰:地支逢沖,猶天干之相剋也,須視其強弱喜忌而論之。至於四庫之沖,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沖,則戌中辛金,亦能傷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丑沖,則丑中癸水,亦能傷丁火。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雖屬退氣,若得司令,竟可為用,沖則受傷,不足用矣。所謂暮庫逢沖則發者,後人之謬也。暮者,墳暮之意;庫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譬如得氣之墳,未開動而發福者也。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無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祿旺,全賴辰戌丑未之身庫通根,逢沖則微根撥盡,未有衝動而強旺者也。如不用司令,以土為喜神,沖之有益無損,蓋土動則發生矣。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為土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沖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稱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謬,姑置之。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來,沖我合神,故為之害,如子合丑而未沖,丑合子而午沖之類。子未之害,無非相剋,丑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為害?且刑既不足為憑,而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以論其生剋為是,至於破之義,非害即刑也,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丙子
辛卯 壬子 癸卯 |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
壬子日元,支逢兩刃,干透癸辛,五行無土,年干丙火臨絕,合辛化水,最喜卯旺提綱,洩其菁英,能化劫刃之頑。秀氣流行,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至甲運,木之元神髮露,科甲連登;午運得卯木洩水生火,及乙未丙運,官至郡守,仕途平順。以俗論之,子卯為無禮之刑,且傷官羊刃逢刑,必至傲慢無禮,兇惡多端矣。
辛未
乙未 庚辰 丁亥 |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
庚辰日元,生於季夏,金進氣,土當權,喜其丁火司令,元神髮露而為用神,能制辛金之劫。未為火之餘氣,辰乃木之餘氣,財官皆通根有氣,更妙亥水潤土養金而滋木,四柱無缺陷。運走東南,金水虛,木火實,一生無凶無險。辰運午年,財、印皆有生扶,中鄉榜,由琴堂而遷司馬。壽至丑運。
若思按,此乾造出生之時辰恰逢辛未年之小暑節,前人論命,凡遇交節之時辰生人,皆作十歲運,似以舊時曆書所載之交節時刻有欠精准,無法判定出生之於交節先後也。今天文曆書所載交節時刻往往精確到分秒,易於判斷節後節前,故行運遲早,與古人所推不同。如上造,以小暑節後生而論,一歲即入運,則丙午年三十六歲,應為卯運。又壽至丑運云云,古法在六十六歲後,今法丑運則僅為五十六歲後,未可言壽矣。六十六後當為子運,子辰合水化傷官,宜其所終。雖如此,然命理精微,古人之法亦未可輕棄,仍需今人探尋其真機也。
辛丑
乙未 庚辰 丁丑 |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
此與前造大同小異,財官亦通根有氣,前則丁火司令,此則己土司令。更嫌丑時,丁火熄滅,則年干辛金肆逞,沖去未中木火微根,財官雖有若無。初運甲午,木火拼旺,蔭庇有餘;一交癸巳,剋丁拱丑,傷劫並旺,刑喪破耗;壬辰運,妻子兩傷,家業蕩然無存,削髮為僧。以俗論之,丑未衝開財官兩庫,名利兩全也。
暗沖暗會尤為喜,彼沖我兮皆沖起。
原注:如柱中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沖起暗神,而來會合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子來沖午,寅與戌會午是也。是日為我,提綱為彼;提綱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運途為彼;運途為我,歲月為彼。如我寅彼申,申能剋寅,是彼沖我;我子彼午,子能剋午,是我沖彼。皆為沖起。
任氏曰:支中逢沖,固非美事,然八字缺陷者多,停勻者少。木火旺,金水必乏矣;金水旺,木火必乏矣。若旺而有餘者沖去之,衰而不足者會助之為美。如四柱無沖會之神,得歲運暗來沖會尤為喜也。蓋有病得良劑以生也。然沖有彼我之分,會有去來之理。彼我者,不必分年時為彼,日月為我,亦不必分四柱為我,歲運為彼也,總之喜神是我,忌神為彼可也。如喜神是午,逢子沖,是彼沖我,喜與寅戌會為吉;喜神是子逢午沖,是我沖彼,忌寅與戌會為凶。如喜神是子,有申得辰會而來之為吉;喜神是亥,有未得卯會而去之則凶。寧可我去沖彼,不可彼來沖我。我去沖彼,謂之沖起;彼來沖我,謂之不起。水火之沖會如此,餘可類推。
庚戌
乙酉 甲寅 庚午 |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
此造干透兩庚,正當秋令,支會火局,雖制殺有功,而剋洩並見。且庚金銳氣方盛,制之以威,不若化之以德。化之以德者,有益於日主也;制之以威者,洩日主之氣也。由此推之,不喜會火局也,反以火為病矣。故子運辰年大魁天下。子運衝破火局,去午之旺神也,引通庚金之性,益我日主之氣;辰年濕土,能洩火氣,拱我子水,培日主之根源也。
丁巳
癸丑 丁卯 丙午 |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
丁火雖生季冬,比劫重重,癸水退氣,無力制劫,不足為用。必以丑中辛金為用,得丑土包藏,洩劫生財,為輔用之喜神也。所嫌者,卯木生劫奪食為病,以致早年妻子刑傷。初運壬子辛亥,暗沖巳午之火,蔭庇有餘。庚戌運暗來拱合午火,刑傷破耗;至己酉會金局沖去卯木之病,財發十余萬。由此觀之,暗沖其忌神,暗會其喜神,發福不淺;暗沖其喜神,暗會其忌神,為禍非輕。暗沖暗會之理,其可忽乎?
庚寅
辛巳 丙寅 辛卯 |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
丙火生於孟夏,地支兩寅一卯,巳火乘權,引出寅中丙火,天干雖逢庚辛,皆虛浮無根。初運壬午癸未無根之水,能洩金氣,地支午未南方,又助旺火,財之氣剋洩已盡,祖業雖豐,刑喪早見。甲運臨申,本無大患,因流年木火,又刑妻剋子,家計蕭條。一交申字,暗沖寅木之病,天干浮財通根,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及乙酉十五年,自財數倍於祖業,申運驛馬逢財,出外大利,經營得財十余萬。丙戌運丙子年,凶多吉少,得風疾不起,比肩爭財,乃臨絕地,子水不足以剋火,反生寅卯之木故也。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神發
原注:子旺午衰,沖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為福。餘仿此。
任氏曰:十二支相沖,各支中所藏互相沖剋,在原局為明沖,在歲運為暗沖。得令者沖衰則拔,失時者沖旺無傷。沖之者有力,則能去之,去凶神則利,去吉神則不利;沖之者無力,則反激之,激凶神則為禍,激吉神雖不為禍,亦不能獲福也。如日主是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寅卯巳未戌之類,遇子沖謂衰神沖旺,無傷;日主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申酉亥子丑辰之類,遇子沖,謂旺者沖衰則拔。余支皆然。然以子、卯、午、酉、寅、申、巳、亥八支為重,辰、戌、丑、未較輕。如子午沖,子中癸水沖午中丁火,如午旺提綱,四柱無金而有木,則午能衝子;卯酉沖,酉中辛金,沖卯中乙木,如卯旺提綱,四柱有火而無土,則卯亦能沖酉;寅申沖,寅中甲木丙火,被申中庚金壬水所剋,然寅旺提綱,四柱有火,則寅亦能沖申矣;巳亥沖,巳中丙火戊土,被亥中甲木壬水所剋,然巳旺提綱,四柱有木,則巳亦能沖亥矣。必先察其衰旺,四柱有無解救,或抑沖,或助洩,觀其大勢,究其喜忌,則吉凶自驗矣。至於四庫兄弟之沖,其蓄藏之物,看其四柱干支,有無引出。如四柱之干支,無所引出,及司令之神,又不關切,雖沖無害,合而得用亦為喜。原局與歲運皆同此論。
戊辰
辛酉 丙午 癸巳 |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
此造旺財當令,加以年上食神生助,日逢時祿,不為無根,所以身出富家。時透癸水,巳火失勢,逢酉邀而拱金矣。五行無木,全賴午火幫身,則癸水為病明矣。一交子運,癸水得祿,子辰拱水,酉金黨子沖午,四柱無解救之神,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破家亡身。若運走東南木火之地,豈不名利兩全乎?
庚寅
壬午 丁卯 癸卯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此財官虛露無根,梟比當權得勢,以四柱觀之,貧夭之命。前造身財並旺,反遭破敗無壽,此則財官休囚,劫業有壽,不知彼則無木,逢水沖則拔,此則有水,遇火劫有救。至甲申乙酉運,庚金祿旺,壬癸逢生,又沖去寅卯之木,所謂“衰神沖旺旺神發”,驟然發財巨萬。“命好不如運好”,信斯言也!
9.干支總論
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執一。
原注:陰生陽死,陽順陰逆,此理出於《洛書》。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為洩氣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為死哉?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母子相依之勢,陰陽消息之理,而論吉凶可也。若專執生死敗絕之說,推斷多誤矣。
任氏曰:陰陽順逆之說,其理出《洛書》,流行之用,不過陽主聚,以進為退,陰主散,以退為進。若論命理,則不專以順逆為憑,須觀日主之衰旺,察生時之淺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論吉凶,則了然矣。至於長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辭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旺,猶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輔帝而大有為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盡而無餘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猶人之埋於土也;絕者,前之氣絕而後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胎也;養者,如人之養母腹也,自是而複長生,迴圈無端矣。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祿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時中,得長生祿旺,便不為弱,就使逢庫,亦為有根。時說謂投墓而必沖者,俗書之謬也。古法只有四長生,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水生木,申為天關,亥為天門,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木死午為火旺之地,木至午發洩已盡,故木皆死在午。言木而餘可類推矣。夫五陽育於生方,盛於本方 ,弊於洩方,盡於剋方,於理為順;五陰生於洩方,死於生方,於理為背。即曲為之說,而子午之地,終無產金產木之道;寅亥之地,終無滅火滅木之道。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財論,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洩氣論,俱不以生論。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論,倶不以死論。即己遇寅歲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論,不以死論。由此觀之,陰陽同生同死可知也,若執定陰陽順逆,而以陽生陰死,陰生陽死論命,則大謬矣。故《知命章》中“順逆之機須理會”,正為此也。
丙子
己亥 乙亥 丙子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
乙亥日元,生於亥月,喜其天干兩透丙火,不失陽春之景。寒木向陽,清而純粹,惜乎火土無根,水木太重,讀書未售;兼之中年一路水木,生扶太過,局中火土皆傷,以致財鮮聚而志未伸。然喜無金,業必清高。若以年時為乙木病位,月日為死地,豈不休囚已極,宜用生扶之運?今以亥子之水作生論,則不宜再見水木也。
戊午
乙卯 癸卯 癸亥 |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此春水多木,過於洩氣,五行無金,全賴亥時比劫幫身。嫌其亥卯拱局,又透戊土,剋洩並見,交戊午運不壽。若據書云,癸水兩坐長生,時逢旺地,何以不壽?又云“食神有壽妻多子,食神生旺勝財官”,此名利兩全,多子有壽之格也。總以陰陽生死之說,不足憑也。
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陰陽乖悖而混亂者亡。
原注:不論有根無根,俱要天覆地載。
任氏曰:取用干支之法,干以載之支為切,支以覆之干為切。如喜甲乙,而載以寅卯亥子,則生旺,載以申酉,則剋敗矣;忌丙丁,載以亥子則制伏,載以巳午寅卯,則肆逞矣。如喜寅卯,而覆以甲乙壬癸則生旺,覆以庚辛,則剋敗矣;忌巳午,而覆以壬癸則制伏,覆以丙丁甲乙,是肆逞矣。不特此也,干通根於支,支逢生扶,則干之根堅,支逢沖剋,則干之根拔矣。支受蔭於干,干逢生扶,則支之蔭盛;干逢剋制,則支之蔭衰矣。凡命中四柱干支,則顯然吉神而不為吉,確乎凶神而不為凶者,皆是故也,此無論天干一氣,地支雙清,總要天覆地載。
己亥
丁卯 庚申 庚辰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
庚金雖生春令,支坐祿旺,時逢印比,足以用官。地支載以卯木財星,又得亥水生扶有情,丁火之根愈固,所謂“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也。歲運逢壬癸亥子,干有己印衛官,支得卯財化傷,生平履險如夷,少年科甲,仕至封疆。經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信斯言也。
己酉
丁卯 庚辰 甲申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
此亦以丁火官星為用,地支亦載以卯木財星,與前造大同小異。只為卯酉逢沖,剋敗丁火之根,支中少水,財星有剋無生。雖時透甲木臨於申支,謂地支不載,雖有若無。故身出舊家,詩書不繼,破耗刑傷;一交戌運,支類西方,貧乏不堪。
庚申
壬午 辛酉 癸巳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此庚辛壬癸,金水雙清,地支申酉巳午,煆煉有功,謂午火真神得用,理應名利雙輝。所惜者五行無木,金雖失令而黨多,火雖當令而無輔;更嫌壬癸覆之,緊貼庚辛之生,而申中又得長生,則壬水愈肆逞矣。雖有巳火助午,無如巳酉拱金,則午火之勢必孤。所以申酉兩運,破耗異常;丙戌運中,助起用神,大得際遇;一交亥運,壬水得祿,癸水臨旺,火氣剋盡,家破身亡。
庚申
壬午 辛酉 甲午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此亦用午中丁火之殺,壬水亦覆之於上,亦有庚金緊貼之生。所喜者午時一助,更妙天干覆以甲木,則火之蔭盛。且壬水見甲木而貪生,不來敵火,四柱有相生之誼,無爭剋之風,中鄉榜,仕至觀察。與前造只換得先後一時,天淵之隔,所謂毫釐千里之差也。
天全一氣,不可使地德莫之載。
原注: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為地不載。
任氏曰:天全一氣者,天干四甲、四乙、四丙、四丁、四戊、四己、四庚、四辛、四壬、四癸,皆是也。地支不載者,地支與天干無生化也。非特四甲四乙而遇申酉寅卯為不載,即全受剋於地支。或反剋地支,或天干不顧地支,或地支不顧天干,皆為不載也。如四乙酉者,受剋於地支也;四辛卯者,反剋地支也。必須地支之氣上升,天干之氣下降,則流通生化,而不至於偏枯,又得歲運安頓,非富亦貴矣。如無升降之情,反有沖剋之勢,皆為偏枯而貧賤矣。宜細究之。
甲申
甲戌 甲寅 甲戌 |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
年支申金,沖去日主寅木,加以戌土乘權重見,生金助殺,謂地支不顧天干。夫四甲一寅,似乎強旺,第秋木休囚,沖去祿神,其根已拔,不作旺論。故寅卯亥子運中,衣食頗豐,一交庚辰,殺之元神透出。四子俱傷,破家不祿。干多不如支重,理固然也。
戊子
戊午 戊戌 戊午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此滿局火土,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愈烈,熬干滴水,是謂天干不覆。初交已未,孤苦萬狀;至庚申辛酉運,引通戊土之性,大得際遇,娶妻生子,立業成家;一交壬戌,水不通根,暗拱火局,遭祝融之變,一家五口皆亡。如天干透一庚辛,或地支藏一申酉,豈至若是之結局乎?
戊申
戊午 戊戌 戊午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此與前造只換一申字,而天干之氣下降,地支之水有源,午火雖烈,究不能傷申金,用金明矣,況有子水為去病之喜神。交申運,戊辰年四月入學,九月登科,蓋得太歲辰字,暗會水局之妙。惜將來壬戌運中,天干群比爭財,地支暗會火局,未見其吉矣。
辛卯
辛卯 辛卯 辛卯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己酉 |
此造四木當權,四金臨絕,雖曰反剋地支,實無力剋也。如果能剋,可用財矣,若能用財,豈無成立乎?彼此母腹,數年間父母皆亡,與道士為徒;己丑戊子運,印綬生扶,衣食無虧;一交丁亥,生火剋金,即亡其師,所有微業,嫖賭掃盡而死。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
原注: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庚乙辛,則天不覆。然不特全一氣與三物者,皆宜天覆地載,不論有根無根,皆要循其氣序,干支不反悖為妙。
任氏曰:地支三物者,支得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之方是也。如寅卯辰日主是木,要天干火多;日主是火,要天干金旺;日主是金,要天干土重。大凡支全三物,其勢旺盛。如旺神在提綱,天干必須順其氣勢,洩之可也;如旺神在別支,天干制之有力,制之可也。何以旺神在提綱,只宜洩而不宜制?夫旺神在提綱者,必制神之絕地也,如強制之,不得其性,用激而肆逞矣。旺神者,木方提綱得寅卯也是也;制神者,庚辛金也,寅卯乃庚辛之絕地也。如辰在提綱,四柱干支又有庚辛之助,方可制矣。所謂循其氣序,調劑得宜,斯為全美。木方如此,餘可類推。
辛卯
庚寅 甲辰 丙寅 |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
此寅卯辰東方,兼之寅時,旺之極矣。年月兩金臨絕,旺神在提綱,休金難剋,而且丙火透時,木火同心,謂強眾而敵寡,勢在去庚辛之寡。早行土運生金,破耗異常,進京入部辦事;至丙戌運,分發廣東,得軍功,升知縣,喜其剋盡庚辛之美;至酉、庚辛得地,不祿宜矣。
庚寅
庚辰 甲寅 丁卯 |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
此亦寅、卯、辰東方。旺神不是提綱,辰土歸垣,庚金得載,力量足以剋木,丁火雖透,非庚金之敵,用殺明矣。至甲申運,庚金祿旺暗沖寅木,科甲聯登,仕至郡守;一交丙運制殺,降職歸田。
陽乘陽位陽氣昌,最要行程安頓。
原注:六陽之位,獨子、寅、辰為陽方,為陽位之純。五陽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陰順安頓之地。
任氏曰:六陽皆陽,非子、寅、辰陽之純也,須分陽寒陽暖而論也。西北為寒,東南為暖,如若申、戌、子全,為西北之陽寒,最要行運遇卯、巳、未東南之陰暖是也;如寅、辰、午全,為東南之陽暖,最要行運酉亥丑西北之陰寒是也。此舉大局而論,若遇日主之用神喜神,或木,或火,或土,是東南之陽暖,歲運亦宜配西北之陰水、陰木、陰火,方能生助喜神用神,而歡如酬酢。若歲運遇西北之陽水、陽木、陽火,則為孤陽不生,縱使生助喜神,亦難切當,不過免崎嶇而趨平坦也。陽暖之局如此,陽寒之局亦如此論,所謂“陽盛光昌剛健之勢,須配以陰盛包含柔順之地”是也。若不深心確究,孰能探其精微,而得其要訣乎?
癸巳
丙辰 丙午 庚寅 |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此東南之陽暖。天干金水,似乎無根,喜月支辰土,洩火蓄水而生金,庚金掛角逢生,則庚金可用。癸水即庚金之喜神。初運乙卯甲寅,金絕火生而水洩,孤苦不堪;一交癸丑北方陰濕之地,金水通根,又得巳丑拱金之妙,出外大得際遇,驟然發財十余萬。陽暖逢寒,配合之美也。
戊寅
乙丑 丙寅 庚寅 |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
丙寅日元,雖支遇三寅,最喜丑土乘權,財星歸庫。若運走西北土金,財業必勝前造,惜一路東南木火之地,祖業破盡,遍歷數省,賓士不遇,至午運暗會劫局,死於廣東。一事無成,莫非運也。
陽乘陰位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原注:六陰之位,獨酉亥丑為陰方,乃陰位之純。五陰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陽順光亨之地。
任氏曰:六陰皆陰,非酉、亥、丑為陰之盛也,須分陰寒陰暖而論也。承上文西北為寒,東南為暖,假如酉、亥、丑全,為西北之陰寒,最要行運遇東南寅、辰、午之陽暖是也。如卯、巳、未全,為東南之陰暖,最要行運遇申、戌、子西北之陽寒是也。此舉大局而論,若日主之用神喜神,或金,或水,或土,是西北之陰寒,歲運亦宜配東南之陽金、陽火、陽土,方能助用神喜神,而福力彌增。若歲運遇東南之陰金、陰火、陰土,則為純陰不育,難獲厚福,不過和平而無災咎也。陰寒之局如此論,陰暖之局亦如此論,所謂“陰盛包含柔順之氣,須配以陽盛光昌剛健之地”者是也。
丙子
己亥 乙酉 壬午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己巳 |
此全酉、亥、子西北之陰寒。寒木更宜向陽,以丙火為用,壬水即其病也。然喜壬水遠隔,與日主緊貼,日主本衰,未嘗不喜其生,又有己土透干,亦能砥定中流。且喜天干水木火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地支午火緊制七殺,年月火土,通根祿旺。更喜行運東南陽暖之地,不但四柱有情,而且行運光亨,早年聯登甲第,仕至封疆,皆陰陽配合之妙也。
己亥
丙子 乙丑 壬午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此與前只換一酉子。以俗論之,酉換丑更美,酉乃七殺剋我,丑乃偏財我剋,又能止水,何其妙也。不知丑乃濕土,能洩火不能止水,酉雖七殺,午火緊剋,不洩火之元神;彼則丙火在年,壬水遙遠,又得己土一隔,此則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已土不能為力,子水又逼近相沖。而且運走西北陰寒之地,丙火一無生扶,乙木何能發生?十干體象去:“虛濕之地,騎馬亦憂”,斯言不謬也。所以屈志芸窗,一貧如洗,剋妻無子,至壬申運,丙火剋盡而亡。所謂“陰乘陰位陰氣盛”也。
地生天者,天衰怕沖。
原注:如丙寅、戊寅、丁酉、壬申、癸卯、己酉,皆長生日主,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巳,皆自生日主,如主衰逢沖,則根拔而禍更甚。
任氏曰:地生天者,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戊午、壬申、癸酉、乙亥、庚辰、辛丑是也。日主生於不得令之月,柱中又少幫扶,用其身印,沖則根拔,生機絕矣,為禍最重。若日主得時當令,或年時皆逢祿旺,或天干比劫重疊,或官星衰弱,反忌印綬之洩,則不怕衝破矣。總之看日主之氣勢,旺相者喜沖,休囚者怕沖。雖以日主而論,歲運沖亦然。
甲寅
戊辰 丙寅 丙申 |
乙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
此坐下印緩,生於季春,印氣有餘,又年逢甲寅,則太過矣。土雖當令,而木更堅,喜其寅申逢沖,財星得用,第嫌比肩蓋頭,沖之無力。早年運走南方,起倒異常;至壬申癸酉二十年,申沖寅木,剋去比肩,創業興家。此謂乘印就財也。
壬申
甲辰 丙寅 丙申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此坐下印綬亦在季春,印綬未嘗無餘氣,年干壬殺生印有情,不足畏也,所嫌者,兩申沖寅,甲木之根拔。還喜壬水洩金生木,運走丙午劫去申財,入學補廩登科;丁未合去壬水,三走春闈不捷;戊申剋去壬水,三沖寅木而死於途。此造之壬水,乃甲木之原神,斷不可傷,壬水受傷,甲木必孤。凡獨殺用印者,最忌制殺也。
天合地者,地旺喜靜。
原注: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者。此乃坐下財官之地,財官若旺,則宜靜不宜沖。
任氏曰:十干之合,乃陰陽相配者也。五陽合五陰為財,五陰合五陽為官,所以必合。尚有陰旺不從陽,陽旺不從陰,雖合不化,有爭合、妒合、分合之別。若露干合支中暗干,則隨局無所不合,無所不分爭妒忌矣。此節本有至理,只因原注少變通耳。天合地三字,須活看輕看,重在下句“地旺喜靜”四字,夫地旺者,天必衰也;喜靜者。四支無沖剋之物,有生助之神也。天干衰而無助,地支旺而有生,天干心懷忻合之意。若得地支元神透出,緣上天下地,升降有情,此合似從之意也,合財似從財,合官似從官,非十干合化之理也。所以靜則居安,尚堪保守,動則履危,難以支持。然可言合者,只有戊子、辛巳、丁亥、壬午四日耳,若甲午日,則午必先丁而後己,己土豈能專權而合甲?己亥日,亥必先壬而後甲,甲豈能出而合己?癸巳日,巳必先丙而後戊,戊豈能越過而合癸?此三日不論,至於十干,應合而化,則為化格,另有作用,解在化格章中。
己巳
辛未 壬午 乙巳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
支類南方,乘權當令,地旺極矣;火炎土燥,脆金難滋水源,天衰極矣,故日干之情,不在辛金,其意向必在午中丁火而合從矣。己巳戊辰運,生金洩火,刑耗有之;丁卯丙寅,木火拼旺,剋盡辛金,經營發財巨萬。
己丑
丙子 丁亥 庚子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此造支類北方,地旺極矣;天干火虛,無木生扶,又有濕土晦火,天衰極矣。人皆論其殺重身輕。取火幫身敵殺。戊寅歲,金絕火生,又合去亥水,必有大凶,果卒季夏。此地支官星乘旺,又類官方,天干無印,己土洩丙,未足幫身,此為天地合而從官也。甲戌運生火剋水,刑喪破耗,家業已盡;癸酉壬申剋盡丙火,助起財官,獲利五萬;未運丙子年遭回祿,破去二萬。人皆取其火土幫身,以午未運為美,殊不知比劫奪財,反致大凶。
甲申戊寅,真為殺印相生;庚寅癸丑,也作兩神興旺。
原注:兩神者,殺印也。庚金見寅中火土,卻多甲木,而以財論;癸見丑中土金,卻多癸水,則幫身,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為真也。
任氏曰:支坐殺印,非止此四日,如乙丑、辛未、壬戌之類,亦是兩神也。癸丑多比肩,戊寅豈無比肩乎?庚寅多財星,甲申豈無財星乎?非惟庚寅癸丑不真,即甲申戊寅,亦難作據,若只以日主一字論格,財年月時中,作何安頓理會耶?不過將此數日為題,用殺則扶之,不用則抑之。須觀四柱氣勢,日主衰旺之別,如身強殺淺,則以財星滋殺;身殺兩停,則以食神制殺;殺強身弱,則以印綬化殺,論局中殺重身輕者,非貧即夭;制殺太過者,雖學無成。論行運殺旺,複行殺地者,立見凶災;制殺再行制鄉者,必遭窮乏。書云“格格推祥,以殺為重”;又云“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殺其可忽乎?
壬午
己酉 甲申 甲子 |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甲申日元,生於八月,官殺當權,喜其午火緊制酉金,子水化其申金,所謂去官留煞。煞印相生,木凋金旺,印星為用,甲第聯登,由郎署出為觀察,從臬憲而轉封疆。
壬辰
己酉 甲申 甲子 |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此與前造只換一辰字,以俗論之,前則制官留殺,此則合官留殺,功名仕路,無所高下,殊不知有天淵之隔。夫制者剋而去之,合者有去有不去也。如以辰土為財,則化金而助殺;以酉金為官,仍化金而黨殺。由此觀之,清中帶濁,且以財為病者,不但功名蹭蹬,而且刑耗難辭。惟亥運逢生,可獲一衿,壬子如逢木,秋闈有望;癸丑合去子印,一阻去程,有凶無吉;甲寅運被申衝破,壽元有礙矣。
上下貴乎情協。
原注;天干雖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任氏曰:上下情協者,互相衛護,干支不反背者也。如官衰傷旺財星得局,官旺財多比劫得局,殺重用印,忌財者財臨劫地,身強殺淺,喜財者財坐食鄉,財輕劫重,有官而官星制劫,無官而食傷化劫,皆謂有情。如官衰遇傷,財星不現,官旺無印,財星得局,殺重用印,忌財者財坐食位,身旺煞輕,喜財者財坐劫地,財輕劫重,無食傷而官失令,有食傷而印當權,皆為不協。
己巳
癸酉 丙寅 庚寅 |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
此日主兩坐長生,年支又逢祿旺,足以用官。癸水官星被己土貼身一傷,喜得官臨財位,尤妙巳酉拱金,則己土之氣已洩,而官星之根固矣。所以一生不遭兇險,名利兩全也。
癸亥
癸亥 丙辰 甲午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此官殺乘旺,原可畏也,然喜午時生食制煞,時干透甲,生火洩水。旺殺半化為印,衰木兩遇長生,賴此木根愈固,上下情協,不誣也。白手成家發財數萬。
甲寅
庚午 乙卯 丙子 |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
專祿日主,時支子水生之,年干甲木,亦坐祿旺,用庚金則火旺無土,坐干火地,用丙火則子沖去其旺支,即或用火,亦無安頓之運。所以一敗如灰,至乙亥運,水木齊來,竟為乞丐。
乙丑
己卯 乙亥 壬午 |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
此己土之財,通根在丑,得祿於午,似乎身財並旺,不知己土之財,比肩奪去,丑土之財,卯木剋破,午火食神,亥水剋之。壬水蓋之,無從引化,所謂上下無情也。初逢戊寅丁丑,財逢生助,遺業頗豐;一交丙子,沖去午火,一敗而盡;乙亥運,妻子俱賣,削髮為僧,又不守清規,凍餓而死。
合此兩造觀之,則上下之情協與不協,富貴貧賤,遂判天淵,即於此證驗焉。
左右貴乎同志。
原注:上下左右,雖不全一氣之物,須生化不錯。
任氏曰:左右同志者,制化得宜,左右生扶,不雜亂者也。如殺旺身弱,有羊刃合之,或印綬化之;身旺殺弱,有財星生之,或官星助之;身殺兩旺,有食神制之,或傷官敵之,此謂同志。若身弱而殺有財滋,財幾為累矣;身旺而劫將官合,財官已忘矣。總之,日主所喜之神,必要貼身透露,喜殺而殺與財親,忌殺而煞逢食制,喜印而印居官後,忌印而印讓財先,喜財而遇食傷,忌財而遭比劫,日主所喜之神,得閒神相助,不爭不忌,所忌之神,被閑神制伏,不肆不逞,此謂同志。宜細究之。
壬申
丙午 庚午 庚辰 |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此丙火之殺雖旺,壬水之根亦固,日主有比肩之助,辰土之生,謂身殺兩停。用壬制殺,天干之同志者;地支之同志者,辰土也,一制一化,可謂有情。運喜金水之鄉,仕途顯赫,位至封疆。
壬午
丙午 庚申 戊寅 |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此造與前合觀,大同小異,況乎日坐祿旺,壬水亦緊制殺,何彼則名利雙收,此則終身不發?蓋彼則壬水逢申之生地,制殺有權,此則壬水坐午之絕地,敵殺無力;彼則時干比劫幫身,又可生水,此則時上梟神剋水,而不能生食。所謂左右不能同志者也。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富貴福壽,永乎無窮。
原注:年月為始,日時不反背之日地為終,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於時支,有所歸者,為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永乎無窮矣。
任氏曰:始終之理,要干支流通,四柱生化不息之謂也。必須接續連珠,五行俱足,即多缺乏,或有合化之情,互相護衛,純粹可觀,所喜者逢生得地,所忌者受剋無根。閑神不黨忌物。忌物合化為功,四柱干支,一無棄物,縱有傷梟劫刃,亦來輔格助用。喜用有情,日元得氣,未有不富貴福壽者也。
壬寅
甲辰 丁亥 己酉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年干壬水為始,是支亥水為終。官生印,印生身,食神發用吐秀,財得食之覆,官逢財星之生。傷官雖當令,印緩制之有情,年月不反背,日時不妒忌,始終得所。貴至二品,富有百萬,子孫濟美,壽至八旬。
戊戌
庚申 癸亥 乙卯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此造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干支同流,但有相生之誼,而無爭妒之風、戊戌中財星歸庫,官司清印正分明,食神吐秀逢生。鄉榜出身,仕至黃堂,一妻二妾,子有十三,科第連綿,富有百萬,壽過九旬。
甲子
丙寅 己巳 辛未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
此造天干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地支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且由支而生干,從地支則以年支子水生寅木為始,至時干辛金為終;從天干亦以年支子水生甲木為始,至時干辛金為終。天地同流。正所謂始其所始,終其所終也,是以科甲聯登,仕至極品,夫婦齊美,子孫衍,科甲不絕,壽至九旬。
10.形象
兩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注:天干屬木,地支屬火,天干屬火,地支屬木,其象則一。若見金水則破,餘仿此。
任氏曰:兩氣雙清,非獨木火二形也,如土金、金水、水木,木火、火土,相生各半五局。即相剋之五局亦是也,如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之各半用敵也。相剋務須均敵,切忌偏重偏輕。若用金水,則火土不宜夾雜;如取水木,則火金不可交爭。木火成象者,最怕金水破局水火得濟者,尤忌土來止水。各既如此,取運亦仿此而行。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祿重;中途混亂,恐職棄而家傾。故此格最難全美,而看法貴在至精。若生而複生,乃是流通之妙;倘剋而遇化,亦為和合之情。或謂理僅兩神,似嫌狹少,不知格分十種,盡費推詳。
甲午
丁卯 甲午 丁卯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造木火各半,兩氣成象,取丁火傷官,秀氣為用。四柱金水全無,純粹可觀。巳運丁火臨官,南宮奏捷,名高翰苑;庚運官殺混局,降知縣。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將來西方之水,難言無咎。
丁卯
乙巳 丁卯 乙巳 |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
此亦木火各半,兩氣成象,非前傷官之比。日主是火,長於夏令,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更不宜見金運。火逢生助。巡撫浙江;至辛運水年,木火皆傷。故不能免禍。所謂“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丙午
戊戌 丙午 戊戌 |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
此火土各半,兩氣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氣為用。辛丑運濕土晦火,秀氣流行,登鄉榜;壬運壬年,赴會試,死於都中,蓋水激丙火,則火滅也。如兩戌換以兩辰,不致燥烈,雖逢水運,亦不至大凶也。
戊戌
辛酉 戊戌 辛酉 |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
此土金各半,兩氣成象,取辛金傷官為用。喜其一路北方運,秀氣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黃堂;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祿。凡兩氣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傷。謂英華秀髮,多致富貴;所不足者,運破局,不免於禍。如金水水木之印綬格,無秀可取,故無富貴,試之屢驗。
戊戌
癸亥 戊戌 癸亥 |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此水土各半,兩氣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財命有一。然氣勢稍寒,所以運至丙寅,寒逢陽,運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生,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癸亥
己未 癸亥 己未 |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
此土水相剋,兩氣成象,純殺無制,日主受傷。初走火土之鄉,生助七殺,正是明月清風誰與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一交乙卯,運轉東方,制殺化權,得奇遇,飛升縣令。由此觀之,生局必須食為美,印局無秀氣,不足為佳。財局身財均敵,日主本氣無傷,然又要運程安頓得好,斯為全美,一遇破局,則禍生矣。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於要緊之地,或過或缺,則害。餘皆仿之。
任氏曰:木之成形,食傷洩氣,水以生之;官殺交加,火以行之;印綬重疊,土以培之;財輕劫重,金以成之。成形於得用之地,庶無偏枯之病,何患名利不遂乎?即舉木論,五行皆可成形,變仿此而推。若四柱無成,成之於歲運又無成處,則終身碌碌,凶多吉少,有志難伸矣。
壬戌
壬子 甲子 戊辰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
此造水勢倡狂,獨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柆之功,不致浮泛也。然戊土亦賴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無戌,辰乃濕土,見水則蕩,戊土不能植根而虛矣。無根之土,豈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無陽,必須火以溫之,則木方可發榮,所以運至南方火旺之鄉,發財數萬,名成異路也。
戊寅
乙卯 甲辰 辛未 |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此造支類東方,劫刃肆逞,一點微金,成之不足,故書香不繼,初運火土,,不失化之情,財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異路,加捐仕至州牧;癸運生木洩金,不祿。
癸未
乙卯 甲戌 乙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謂財來就 ,未嘗不美。只因四柱無金以成之,五行無火以行之,再加亥時,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倡狂。查其歲運,又無成地,以致祖業消磨,剋妻無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運,運其可忽乎諺云:“人有淩云志,無運不能自達也。
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為獨,曲直炎上之類也。所生者為化神,化神宜旺,則其氣流行,然後行財官之地方可。
任氏曰:權在一人,,曲直炎上之類是也。化者,食傷也,局中化神昌旺,歲運行化神之地,名利皆遂也。八字五行全備,固為合宜,而獨象乘權,亦主光亨。木日,或方或局全,不雜金為曲直;火日,或方或局全,不雜水為炎上;土日,四庫皆全,不雜木為稼穡;金日,或方或局全,不雜火為從革;水日,或方或局全,不雜土為潤下。皆從一方之秀氣,不同六格之常情。必要得時當令,遇旺逢生。但體質過於自強,須以引通為妙,而氣勢必有所關,務須審察其情。如木局見土運,斯雖財神資養 ,先要四柱有食有傷,庶無分爭之慮。見火運,謂英華髮秀,須看原局有財無印,方免反剋為殃,名利可遂;見金運,謂破局,凶多吉少;見水運,而局中無火,誤用生助強神,亦主光亨,故舊有從強之說,再行生旺為佳,若四柱先有食傷,必主凶禍臨身;如原局徽伏破神,須運有合沖之妙;若本主失時得局,要運遇生旺之鄉,亦主功名小就。苟行運偶逢殺地,獨象立見凶災,若局有食傷反剋之能,方無大害。總之干乃領袖之神,陽氣為強,陰氣為弱;支乃會格之物,方力較重,局力較輕。獨象雖美,只怕運途破局;合象雖難,即喜制化成功。
甲寅
丁卯 甲辰 丙寅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化神者,丙丁也。發洩菁華,少年科甲,早遂仕路之光;行財地,得過且過有食傷化劫之功;行金運,又得丙丁回剋之能;交壬破局傷秀,降職歸田不祿。
己未
丁丑 戊子 己未 |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
費中堂造,天干戊已逢丁,地支重午丑未。子丑化土,斯真格象,已成稼穡。所不足者,丑中辛金無從引出,且局中丁火三見,辛金暗傷,未得生化之妙,所以嗣息艱難。若天干透一庚辛,地支藏一申酉,必多子矣。
丙寅
甲午 丙戌 乙未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乙亥 庚子 |
支全火局,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惜木旺剋土,秀氣有傷,書香難就,武甲出身,仕至副將。行申酉運,運亦有戌未之化,所以無咎;亥運,幸得未會寅合,不過降職;交庚子,干無食傷,支逢沖激,死在軍中。
庚申
乙酉 庚戌 庚辰 |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
此造天干乙庚化合,地支申酉戌全,格成從革,惜無水,肅殺之氣太銳,不但書香不利,而且不能善終。行伍出身,官至參將,一交寅運,陣亡。蓋局無食傷之故耳;又寅戌暗拱,觸其旺神也。
壬子
辛亥 癸丑 壬子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地支亥子丑,干透壬癸辛,局成潤下。喜行運不背,書得早遂;甲寅運氣流行,登科發甲;乙卯宦途平坦,由縣令而遷州牧;丙辰原局無食傷之化,群劫爭財,不祿。
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
原注:三者為一,有傷官而又有財也,主旺喜財旺,而不行官殺之地方可。
任氏曰:三者為全,非專論傷官與財也。傷官司生堸。固為全矣,而官印相生,財官並見,豈非全乎?傷官生財,日主旺相,固宜財運,倘四柱比劫多見,財星被劫,官運必佳,傷官運更美。須觀局中意向為是。日主旺,傷官司輕,有印綬,喜財而不喜官;日主旺,財神輕,有比劫,喜官而不喜財;財官並見,日主旺相,喜財而不喜官;官印相生,日主休囚,喜印緩而不喜比劫。大凡論命,不可執一,須全局之意向,日景喜忌為的。
戊申
丙辰 丁卯 甲辰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丁卯日元,生於季春。傷官生財,嫌其木盛土虛,書香難就。土得其傷官化劫,使丙火無爭財之意,所以運至庚申辛酉,承先人事業雖微,而自創規模頗大,財發十余萬。
己巳
辛未 丙午 丁酉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
此造火長夏天,支類南方,旺之極矣,火土傷官生財。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無濕氣,劫刃肆逞,祖業無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饑寒。六旬之前,運走東南木火之地,妻財子祿,一字無成。至丑運,北方濕土,晦火生全,暗會金局,從此得際遇,立業發財,至七旬又買妾,連生二子。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獲利數萬,壽至九旬。諺云:“有其運,必得其福”,為人豈可限量哉!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其不足。
原注: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丙火生於已、午未月,皆為形全;戊土生於寅、卯、辰月,庚金生於巳、午、未月,缺。餘仿此。
任氏曰:形全宜損,形缺宜補之說,即子平“旺則宜洩宜傷,衰則喜幫喜助”之謂也。命書萬卷,總不外此二句,讀之直捷痛快,顯然明白,故人人得而知之。究之深奧異常,其中作用實有至理,庸俗只知旺用洩傷,衰用幫助,以致吉凶顛倒,宜忌淆亂也。以餘論之,須將四字分用為是,通變在一“宜字”。
宜洩則洩之為妙,宜傷則傷之有功。洩者食傷也,傷者官殺也。均是旺也,或洩之有害,而傷之有利;或洩之有利,而傷之有害,所以洩傷兩字,宜分而用之也。
宜幫則幫之為切,宜助則助之為佳。幫者比劫也,助者印綬也。均是衰也,幫之則凶,而助之則吉;或幫之則吉,而助之則凶,所以幫助兩字,亦宜分而用之也。
如日主旺相,柱中財官無氣,洩之則官星有損,秎則去比劫之有餘,補官星之不足,所謂傷之有利,而洩之有害也。
日主旺相,柱中財官不見,滿局比劫,傷之則激而有害,不若洩之以順其氣勢,所謂“傷之有害,而洩之有利”也
日主衰弱,柱中財星重疊,印綬助之反壞,幫則去財星之有餘,補日主之不足,所以幫之則吉,而助之則凶也。
日主衰弱,柱中官殺交加,滿盤殺勢,幫之恐反剋無情,不若助之以化其強暴,所以幫之則凶,而助之則吉也。
此補前人所未發之言也。至於木生這卯辰月,火生巳午未月為形全,亦偏論也。如木生寅卯辰月,干露庚辛,支藏申酉,莫非乃作全形而損之乎?火生巳午未月,干透壬癸,支藏亥子,莫非仍作全形而損之乎?土生於寅卯辰月為形缺,干丙丁而支己午莫非有作缺形而補之乎?凡此須究其旺中變弱、弱中變旺之理,不可執一而論。是以實似所當損者,而損之反有害,實似所當補者,而補之反無功,須說察焉。
丁丑
庚戌 庚子 甲申 |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
此秋金堅銳,官星虛脫,不能相制,財星臨絕,何暇生官!初運土金,晦火生金,形傷破髦,無所不見;丁未丙午助起官星,家業鼎新;乙巳晚景優遊,所謂傷之有功也。
戊申
壬戌 庚申 乙酉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此造乙從庚化,官星不見,支類西方,又坐祿旺,權在一人。從其強勢,雖有壬,戊土緊剋,不能引通洩其殺氣。初交癸亥財喜如心一交丙寅、觸其旺神,一敗如灰,衣食難度,自縊而死。所謂洩之有益,傷之有害也。
庚申
辛巳 丙辰 乙未 |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
此造以俗論之,丙火生於巳月,建祿必要用財,無如庚辛重疊根深,獨印受傷,弱可知矣。運至甲申乙酉,金得地,木無根,破耗異常;丙戌丁運,重振家聲。此財多身弱,所謂幫之則有功也。
壬子
癸丑 丙午 壬辰 |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
此造滿局官星,日主孤弱,雖食傷未見,但丑辰皆濕土,能蓄水,不能止水。初交甲寅乙卯,化殺生身,早游泮水,財炡有餘:後交丙辰,不但不能幫身,反受官殺回剋,刑妻剋子,家業耗散;申年暗拱殺局而亡。所謂助之則吉,幫之反害也。
11.方局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東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則太過,豈不為混局哉!
任氏曰:十二支,寅、卯、辰東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凡三字全為成方,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較勝於亥、卯、未木局、戊日遇寅月,見三字,俱以殺論;遇卯月,見三字,俱以官論,己日反是。遇辰月,視寅卯之勢,較量輕重,以發殺,其餘信此。若只二字,則竟不取,所言方局莫混之量 ,愚意以為不然,且如木而見亥字,為生旺之神;見未字,為我剋之財,又是木盤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冊有所損累耶?至於作用,則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狹,弗以論方而別生穿鑿也。
甲寅
丁卯 戊辰 己未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木方全,搭一未字為混,然無未字,則日主虛脫,且天干甲木透出作殺耑不作官,必要未字日主氣貫,身殺兩停,名利雙輝。鼎甲出身,仕至極品,可知方混局之無害也。
丙辰
庚寅 乙卯 丁亥 |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
此支類東方,火明木秀,最喜丙火緊剋庚金之濁,然春初木嫩,必得亥時生助。為人風流瀟灑,學問淵深。丁亥生木助火,采芹攀桂;巳運南宮報捷,名高翰苑;午運拱寅合卯,采梁棟於鄧林,是難哲匠,搜琳琅於瑤圃;爰藉宗工;至酉,乙木無根,金得地,衝破東方秀氣,犯事落職,若無亥水化之,豈能免大凶!
局混方兮有純疵,行運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則太強,行運南北,則有純疵,不能俱利。
任氏曰: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申子辰水局,皆取征旺墓,一氣始終也。柱中遇三支合勢,吉凶之力較大。亦有取二支者,然以旺支為主,或亥卯,或卯未,皆可取,亥未次之。凡會忌沖,如亥卯未木局,雜一酉丑字於其中,而以與所沖之神緊貼,是為破局。雖沖字雜地其中,而不緊貼,或沖字處於其外而緊貼,則會局與損局瘐論,其二支會局者,以相貼為妙,逢沖即破,他字間之,亦遙隔無力,須天干領出可用。至於“局混方兮有純疵”之說,與方“要得方莫混局”,之理相似,究其理亦無所害。見寅字是謂同氣,見辰字是謂餘氣,又是東方濕土,能生助木神,又何損累耶?”行運南北之分須看局中意向為是。如木局,日主是甲乙,四柱純木,不雜別字,運行南方,謂秀氣流行,則純;運行北方,謂之生助強神,無疪。或干支有火吐秀,運行南方,名利裕如;運行北方,凶災立見。木論如此,余者可知。
甲寅
乙亥 乙卯 癸未 |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
此木局全,混一寅字,然四柱無金,其勢從強,謂深得一方秀氣。少年科第,惟庚辰辛巳運,雖有癸水之化,仍不免刑喪起倒,仕路蹭蹬。至六旬外,運走壬午癸未,由縣令而遷司馬。履黃堂而升觀察,直如揚帆大海,誰能禦之!由此觀之,從強之木局,東南北運皆利,惟忌西方金運剋破耳。
甲寅
丁卯 乙未 丁亥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亦木局全,混一寅字,取丁火食神秀氣,非前造從強論也。至巳運,丁火臨官,登科發甲;庚午辛未,南方金敗之地,不傷體用,仕途平坦;壬申,木火皆傷,破局,死於軍中。前則從強,南北皆利;此則木火,西北有害。由此兩造觀之,局混方之無害也。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干頭無反復。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須要天干全順得序,行運不背乃好。
任氏曰:方局齊來者,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謂也。如寅、卯辰兼未,亥卯未兼寅辰,巳、午未兼戌,寅午戌兼巳未,申、酉、戌、兼巳丑,巳酉丑兼申戌,亥、子、丑兼申辰,申子辰兼丑亥子類是也。干頭無反復者,方局齊來,其氣旺盛,要天干順其氣勢為妙。若地支寅、卯、辰,日主是木,或再見亥之生,未之庫,如地支亥卯未,日主是木,或再逢寅之祿、辰之餘,旺之極矣,非金所能剋也,須要天干有火,洩其精英,不見金水,則干頭無反復,然後行土運,乃為全順得序而不悖矣。如天干無火而仍生木,逢凶有解。苟有火而見水,或無火而見金,此謂干頭反復,如得運程安頓,遇土則可止其逆水,遇火則可去其微金,亦不失為吉耳。如日干是土,別干得火,相生之誼,亦不反復;見金以寡敵眾,見水生助強神則反復矣。所以制之以盛,不若化之以德,則其流行全順矣。餘仿此。
甲寅
丁卯 乙亥 癸未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此方局齊來,得月干丁火獨透,發洩菁英,何其妙也。惜乎時干癸水透露,通根亥支,緊傷丁火秀氣,謂干頭反復,所以一衿尚不能博,貧乏無子。設使癸水換一火土,名利皆遂矣。
丁卯
甲辰 甲寅 乙亥 |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
此亦方局齊來,干頭無水,丁火秀氣流行,行運不甚反悖。中鄉榜,仕至州牧,子多財旺,賦性仁慈,品行端方,壽越八旬,夫婦齊眉。所謂木主仁,仁者壽,格名曲直仁壽者,信斯言也。由此兩造觀之,干頭反復與全順得序者,天淵也。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則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福,惟純一火運略好。
任氏曰:成方干透元神者,日主即方之氣也。如木方日主是木,火方日主是火,即為元神透出也。生地庫地皆非福者,身旺不宜再助也,然亦要看其氣勢,不可一例而推。成方透元神,旺可知矣,固不宜再行生地庫地,以幫方也。倘年月時干不雜財官,又有劫印,謂之從強,則生地庫地,亦能發福。如逢純一火運,真謂秀氣流行,名利皆遂。如年月時干,財官無氣,再行 生地庫地之運,不但不能發福,而且刑耗多端。此屢試屢驗,故志之。
戊寅
甲寅 甲辰 丁卯 |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此成方,干透元神,四柱不雜金水,時干丁火吐秀,純粹可觀。初中行運火土,中鄉榜,出宰名區;惜木多火熾,丁火不中以洩之,所以運至庚申,不能免禍。
癸卯
丙辰 甲辰 丙寅 |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此造財旺提綱,丙食生助,當以財星為用,丙火為喜,癸水為忌。身旺用財,遺業十余萬初年水木運,一敗如灰:至辛亥運,火絕木生,水臨旺,凍餓而死。以此觀之,不論成方成局,必先察財官之勢。若財旺提綱,則以財為用;或官得財助,則以官為用;如財不通月支,官無旺財生,必須棄其寡而從其眾也。餘皆仿此。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原注: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見左辰右寅,則名利無成。甲乙日單遇庚辛,則亦無成。
任氏曰:如地支會木局,日主元神透出,別干見辛之官、庚之殺,虛脫無氣,即餘干有土,土亦休囚,難以生金,須地支有一申酉丑字為美。若無申酉丑,反加之寅辰字,則木勢愈盛,金勢愈衰矣 ,故碌碌終身,名利無成也。若得歲運去其官星,亦可發達,必要柱中先見食傷,然後歲運去淨官煞之根,名利遂矣。本局如此,餘局仿此論之可也。
辛未
辛卯 乙未 丁亥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此乙木歸垣,亥卯未全,木勢旺盛,金氣虛脫,最喜時透丁火,制煞為用。故初運土金之鄉,賓士未遇;至於亥運,生木制煞,軍前效力,得縣佐;丙戌運中幫丁剋辛,升縣令。此所謂強眾而敵寡,勢在去其寡,非煞旺宜制而推也。至酉運,煞逢祿旺,衝破木局不祿。
辛未
辛卯 乙未 戊寅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此乙木歸垣,雖無全會,然寅時比亥之力量勝數倍矣。以大象觀之,局中三土兩金,似乎財生煞旺,不知卯旺提綱,支中皆木之根旺,非金之在地也。初運土金之鄉,采芹食廩,家業豐裕:一交丁亥,制煞會局,刑妻剋子,破耗異常,犯事革名,憂鬱而死。
庚寅
己卯 乙亥 癸未 |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
此造正合本文成局,干透官星,左右皆空,四柱一無情致,用財則財會劫局,用官則官臨絕地,用神無所著落,為人少恒一之志,多遷變之心,以致家業破耗。讀書未就,而學醫;醫又不就,又學堪輿;自以為仲景再世,楊賴複生,而人終不信;又學巫,學易,學命,所學甚多,不能盡述。不但一無所就,而且財散人離,削髮為僧矣。
12.八格
財官印綬發偏正,兼論食傷八格定。
原注:自形象氣局之外,而格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干也。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皆為格,而方已局氣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飛天合祿雖為格,而可以破害刑沖論之者,亦不可言格了也。
任氏曰:八格者,命中之正理也。先觀月令所得何支,次看天干透出何神,再究司令以定真假,然後取用,以分清濁,此實依經順理,若月逢祿刃,無格可取,須審日主之喜忌另尋別支透出天干者,藉以為用。然格局有正有變,正者必兼五行之常禮也,曰官印,曰煞印,曰財煞,曰食神制殺,曰食神生財,曰傷官佩印,曰傷官生財;變者,必從五行之氣勢也,曰從財,曰從官殺,曰從食傷,曰從強,曰從弱,曰從勢,曰一行得氣,曰兩氣成形。其餘外格我端,餘務考群書,俱不從五行正理,盡屬謬談;至於《蘭台妙選》,所定一切奇格異局,納音諸法,尤屬不經,不待辯而知其荒唐也.自唐宋以來,作者甚多,皆虛邙之論;更有吉凶神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驗,誠意伯〈千金賦〉云:“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剋制化之一理”。一言以蔽之矣,即如壬辰日為“王騎龍背”,壬寅日為“王騎虎背”,何不再取壬午、壬申、壬戌、壬子,謂騎猴馬犬鼠之背乎?又如六辛日逢子時,謂“六陰朝陽”,夫五陰皆陰,何獨辛金可朝陽,餘干不可朝陽乎?且子乃體陽用陰,子中癸水,六陰之至,何謂陽也?又如六乙日逢子時,謂“鼠貴格”,夫鼠者,耗也,何以為貴?且十干之貴,時支皆有之者,豈餘干不可貴乎?不待辯而知其謬也。其餘謬格甚多,支離無當,學者宜細詳正理五行之格,弗以謬書為惑也。
庚辰
癸未 乙未 癸未 |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
此造支中三未通根,尚有餘氣,干透兩癸,正三伏生寒,貼身生扶,亦通根身庫。官星獨發而清,癸水潤土養金,生化不悖,財旺生官,中和純粹。科甲出身,仕至藩臬,官境安和。
己丑
壬申 丁未 丙午 |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
此造以大勢觀之,官得清地彼,何彼則富貴,此則困窮 ?不知此造無印,官緊剋,午未雖是餘氣祿旺,丑中蓄水,暗傷午未之火,壬水逢生,又剋丙火;更嫌己土一透,不能制水,反能晦火;兼之中運逢土,又洩火氣,謂剋洩交加。因之功名未遂,耗散資財,尚不免刑妻剋子。細究皆己丑兩字之患,幸格局順正,氣象不偏,將來運至木水之地,雖然屈抑於前,終必奮亨於後。
癸未
乙卯 丙午 辛卯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此官清印正格,喜其未卯拱木,純粹之象,故為人品超群,才華卓越,文望若高山北斗,品行似良玉精金。異印星太重,官星洩氣,神有餘而精不足,以致功名蹭蹬,縱有淩去之志,難遂青錢之選,還喜格正局清,財星逢合,雖然大材小用,究竟名利兩全,仕路清高。施菁莪之雅化,振古木之人才也。
辛卯
丙申 癸卯 壬戌 |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
此印綬格,以申金為用,以丙火為病,以壬水溈藥,中和純粹,秋水通源。運至癸巳,金水逢生得助,科甲聯登;壬辰藥病相濟,由部屬出為郡守。蓋辛卯庚寅蓋頭,逢金不能生火環印,名利兩全也。
辛卯
丙申 癸卯 甲寅 |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
此亦以申金為用,以丙火為病,與前只換一寅字,不但有病無藥,而且生助病神。彼則青錢萬選,名利兩全,此則機杼空拋,守株待兔。更嫌寅申遙沖,卯木助之,印綬反傷,木旺金缺,且月建乃六親之位,未免分荊破斧,資財耗散。壬運幫身去病,財源稍裕;辛卯庚寅,東方無根之金,功名未能進取,家業不過小康。然格正局真,印星秉令,所以襟懷曠達,八鬥才誇,爭似元龍意氣,五花筆吐,渾如司馬文章。獨嫌月透秋陽,難免珠沉滄海,順受其正,莫非命也。
由此數造觀之,格局不可執一論也,不拘財官印綬等格,與日主無干。旺則宜抑,衰則宜扶,印旺洩官宜財星,印衰逢財宜比劫,此不易之法。
影響遙系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原注:飛天合祿之類,固為影響遙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月者,當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財官論之;至於建祿月動羊無能為刃,亦當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氣象形局,則又無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無所取,只得看其大勢,以皮面上斷其窮通。不可執格論也。
任氏曰;影響遙系者,即暗沖暗合之格也。俗書所謂飛天祿馬是也。如丙午日支全三午,癸酉日支三酉,逢三則沖,午去暗衝子水為官,酉去暗合辰土為官。尚有沖財合財,如壬子日支全三子,暗沖午火為財,乙卯日支一三卯,暗合戌土為財。又云,先要四柱不要財官,為真方可沖合。夫沖者,散也,合者,化也,何能為我用乎?四柱原有財官,不宜沖合,尚有喜與不喜,何況四柱無財官乎?至於雜氣財官,亦是畫蛇添足。辰戌丑未,無非支藏三干,各為雜氣;寅申巳亥,亦有三干,何故不論?夫庫中餘氣,可以言格,生地之神,莫非反棄?又云雜氣財官吉沖,尤為穿鑿。若甲木生丑月,為雜氣財官,喜未沖之,未中丁火,緊傷丑中辛金之官,格乃破矣,余支皆然,不若透出天干取格為是。諸書所載,祿分四種,年為背祿,月為建祿,日為專祿,時為歸祿。又云建祿喜官,歸祿忌官,則又遺背祿專祿矣,又云日祿歸時沒官星,號為青去得路,誠如所論,則丙辛兩日生人,逢癸巳丁酉時者,世無讀書出仕者乎?無非日干旺地之比肩也,不可認作食祿為王家之格言,則四柱神,竟同親刻,既柱中之祿為美,何得運逢祿支反為祿堂而家破人亡乎?命徹底根源,則窮通壽夭,自不爽矣。大凡格局真實而純粹者,百無一二,破壞而雜氣者,十有八九,無格可取者甚多,無用可尋者不少。格正用真,行運不悖,名利自如;格破用損,謂這有病,憂多樂少。倘行運得所,去其破損之物,扶其喜用之神,譬如人染沉屙,得良劑以生也,不貴亦富。無格可取,無用可尋,只可看其大勢,與日主之所向,運途能補其所喜,去其所忌,雖碌碌營生,可免饑寒之患。若行運又無可取,則不貧亦賤;若格正用真,五行反悖,一生有志難伸矣。
己巳
庚午 丙午 甲午 |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
此造俗論,丙午日支全三年,四柱滴水全無,中年又無水運,必作飛天祿馬,名利雙輝,不知此造午中己土,巳中庚金,元神透出年月兩干,真火土傷官生財格。初交己巳戊辰,彙火生金,遺業頗豐;丁卯丙寅,土金喜用皆傷,連遭回祿三次,又剋兩妻四子,家業破盡;至乙丑運,北方濕土,晦火生金,又合化有情,經營獲利,納妾生子 ,重振家園;甲子癸亥,北方水地潤土養金,發財數萬若以飛天合祿論,大忌水運矣。
丁丑
癸卯 乙卯 己卯 |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
乙卯日,生於卯月卯時,旺之極矣,最喜丁火獨發,洩其精英。惜癸水剋丁,仍傷秀氣,時干己土臨絕,不能去其癸水,因之書香不繼,初中運逢水木之地刑喪破耗,家業漸消:戊戌丁運,大遂經營之願,發財巨萬,若以飛天祿馬論之,則戊戌運大破矣。
丁未
癸丑 甲辰 甲戌 |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
此造支全四庫逢沖,俗作雜氣財官也,不知丑未逢沖,不特官星受傷,而且沖去庫根;日主坐下餘氣,亦是根盤,更嫌戌沖,微根巳氣,財多身弱;且旺土愈沖愈旺,則癸水必傷。初運壬子辛水旺之地,蔭疪有餘;一交庚戌,財煞並旺,椿萱並逝,刑妻剋子;己酉戊申土蓋天干,使金不能生水,家業破盡,無子而亡。
丁亥
癸丑 甲子 辛未 |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
甲子日元,生於丑月,支類北方;天干辛癸,官印元神髮露,剋去丁火,丑未遙隔;又水勢乘權,不能沖丑,正得中和之象。所以土金水運,皆得生化之情,早游泮水,戰勝秋闈。只因格局清寒,仕路未居顯職,芹泮日長鳴孔鐸,杏壇春暖奏虞弦也。前則逢沖,官印兩傷,名利無成,此則不動,名成利遂。可知墓庫逢沖必發者,謬也。
13.體用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注:有以日主為體,提綱為用。日主旺,則提綱之食神財官皆為我用:日主弱,則提綱有物,幫身以制其神者,亦皆為我用。提納為體,喜神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提綱食傷財官太旺,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為喜神;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體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為體,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以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取以為用。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有以喜神為體,輔喜神之神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為體用輔喜之神。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須八格氣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體段。若是一面格象,與日主無干者,或傷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太過,中間要尋體用分辨處,又無形跡,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別求一個活路為用矣。有以日主為用,有用過於體者。如用食財,而財官食神盡行隱伏,及太髮露浮泛者,雖美亦過度矣。有用立而體行者,有體立而用行者,正體用之理也。如用神不行於流行之地,且又行助體之運財不妙。有體用各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行運又無輕重上下,則各立。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不可一端定也。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分別,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別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了。於此取緊要為用神,而二三四五處用神者,的非妙造,須抑揚其重輕,毋使有餘不足。
任氏曰:體者形象氣局之謂也,如無形象氣局,即以日主為體;用者用神也,非體用之外別有用神也。原注體用與用神有分別,又不詳細載明,仍屬模糊了局,可知除體用之外,不能別求用神。玩本文末句云,“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顯見體用之用,即用神無疑穎。旺則抑之,弱則扶之,雖不易之法,然有不易中之變易者,惟在審察“得其宜”三字而己矣。旺則抑之,如不可抑,反宜扶之;弱則扶之,如不可扶,反宜抑之。此命理之真機,五行顛倒之妙用也。蓋旺極者抑之,抑之反激而有害,則宜從其強而扶之;弱極者扶之,扶之徒勞而無功,則宜從其弱而抑之。是不可以一端論也。
如日主旺,提綱或官或財或食傷,皆可為用;日主衰,別尋四柱干支有幫身者為用。提綱是祿刃,即以提綱為體,看其大勢,以四柱干支食神財官,尋其得所者而用之。
如四柱干支財殺過旺,日主旺中變弱,須尋其幫身制化財殺者而用之。日主為體者,日主旺,印綬多,必要財星為用;日主旺,官殺輕,亦以財星為用。日主旺,比劫多 ,耐我財星,以食傷為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財星輕,亦以食傷為用。日主旺,官星輕,銕綬重,以財星為用;日主弱,官殺旺,則以印綬為用,日主弱,食傷多,亦以印綬為用;日主弱,財星旺,則以比劫為用。日主與官殺兩停者,則以食傷為用;日主與財星均敵者,則以印比為用。此皆用神之的當者也。
如日主不能為力,合別干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化神有餘,則以洩化神之神為用;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為體,以生助氣象者為用,或以食傷為用,或以財星為用,只不宜用官殺。宜總視其格局之氣勢意向而用之,毋執一也。
如無格無局,四柱又無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閑神合住,或被沖神損傷,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顧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顧用神。若得歲運破其合神,合其沖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謂歲運安頓,隨歲運取用,亦不失為吉也。
原注云:“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說大謬。只有八字,總去四五至為用神,財是除日干之外,只有兩字不用,斷無此理。總之有用無用,定有一個著落,確乎不易也。命中只有喜用兩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終依賴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閑神客神也,學者宜審察之。大凡天干作用,生則生,剋則剋,合則合,沖則沖,易於取材,而地支作用,則有種種不同者,故天干易看,地支難推。
丙寅
甲午 丙午 癸巳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此火長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時支得祿,年月兩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極矣,一點癸水熬干,只得從其強勢。運逢木火土,財喜頻增;申酉運中 ,刑耗多端;至亥運,激火之烈,家業破盡而亡。所謂旺極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丙火生於初秋,秋金乘令,二申沖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為力。年月兩干,又透土金,只得從其弱勢,順財之性,以比肩為病。故運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業巍峨:丙寅幫身,刑喪破髦。所謂弱極者扶之,徒勞無功,反有害也。此等格局頗多,以俗論之前造必以金水為用,此造必以木為用,以致吉凶顛倒,反歸咎於命理之無憑故特書兩造為後證云。
14.精神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原注,精氣神氣皆無氣也,五行大率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而土所以實之者也。有神人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虛旺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有精神俱旺而氣衰,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洩無氣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俱要損益其進退,不可使有過不及也。
任氏曰:精者,生我之神也;神者,剋我之物也;氣者,本氣貫足也。二者以精為主,精足則氣旺,氣旺則神旺,非專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也。本文末句云:“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顯非金水為精,木火為神,必得流通生化,損益適中,則精氣神三者備矣。細究之,不特日主用神體象有精神,即五行皆有也。有餘者則損之,不足則益之,雖一定理,角亦有一定中之不定也,惟在審察“得其中”三字而已。損者,剋制也;益者,生扶也。有餘損之,也有餘者宜洩之;不足益之,過不足者宜去之。此損益之妙用也。蓋過於有餘,損之反觸其怒,則宜順其有餘而洩之;過於不足,益不受補,則宜從其不足而去之,是不可以一偏求也。總之精太足宜益其氣,氣太旺宜助其神,神太洩宜滋其精,則生化流通,神清氣壯矣。如精太足,反損其氣,氣太旺,反傷其神,神太洩,反抑其精,則偏枯雜亂,精索神枯矣。所以水泛木浮,木無精神;木多火熾,火無精神;火炎金無精神;金多水弱,水無精神。原注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者,此由髒而論也。以肺屬金,以腎屬水,金水相生,藏於裏,故為精氣,以肝屬木,以心屬火,木火相生,發於表,故為神氣,以脾屬土,貫於周身,上所以實之也。若論命中之表裏精神,則不以金木水火為精神也,譬如旺者宜洩,洩神得為精足,此從裏發於表,而神自足矣;旺者宜剋,剋神有力為神足,此由表達於裏,而精自足矣,如土生於四季月,四柱土多無木,或干透庚辛,或支藏申酉,此謂裏發於表,精足神定;如土多無金,或干透甲乙,或支藏寅卯,此謂表達於裏,神足精安;土論如此,五行皆同,宜細究之。
癸酉
甲子 丙寅 戊戌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此造以甲木為精,衰木得水滋,而逢寅祿為精足,以戊土為神,坐戌通根,寅戌拱之為神旺。官生印,印生身,坐下長生為氣貫流通,生化五行俱足。左右上下情協不悖,官來能擋,劫來有官,食來有印,東西南北之運,皆可行也,所以一生富貴福壽 ,可謂美矣。
癸未
乙卯 丙辰 庚寅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此造以大勢觀之,官印相生,偏財時遇,五行不缺,四柱純粹,儼然貴格,不如財官兩字休囚,又遙隔不能相顧,支全寅、卯、辰。春土剋盡,不能生金,金臨絕地,不能生水,水之氣盡洩於木,木之勢愈旺而火熾,火熾則氣斃,氣斃則神枯。行運北方,又傷丙火之氣,反助取木之精;即逢金運,所謂過於有餘,損之反角其觸,以致終身碌碌 ,名利無成出。
戊戌
乙丑 丙辰 己丑 |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
此四柱皆土,命主元神,洩盡月干,乙木凋枯,所謂精氣枯索。運逢壬戌,本主受傷;年逢辛未,緊剋乙木,卒於九月患弱症而亡。
此造運用逆行,大抵是右命。
通神論 15~21
15.月令
月令乃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為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
原注:令星乃三命之至要,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令其可忽乎?月令如人之家宅,支中之三元,定宅中之向道,不可以不卜。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前,皆值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者,丙火用事 ;十五日後,甲木用事。知此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矣。
任氏曰:月令者,命中之至要也。氣象、格局、用神,皆屬提綱司令,天干又有引助之神,譬如廣廈不移之象。人元用事者,即此月此日之司令神也,如宅中之向道,不可不卜。《地理玄機云》云:“宇宙有大關會,氣運為主;山川有真性情,氣勢為先”。所以天氣動於上,而人元應之,地氣動於下,而天氣從之。由此論之,人元司令,雖助格輔用之首領,然亦要天地相應為妙。故知地支人元必得天干引助,天干為用,必要地支司令。總云人元必須司令,則能引吉制凶;司令必須出現,方能助格輔用。如寅月之戊土,巳月之庚金,司令出見,可置弗論也,譬如寅月生人,戊土司令,甲木雖未及時,戊土雖則司令,天干不透火土而透水木,謂地衰門旺;天干不透水木而透火土,謂門旺地衰,皆吉凶參半。如丙火司令,四柱無水,寒木得火而繁化,相火得木而生柱,謂門地兩旺,福力非常也,如戊土司令,木透於,支藏水,謂門地同來衰,禍生不測矣。餘月依此而論。
甲戌
丙寅 戊寅 丙辰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戊寅日元,生於立春十五日後,正當甲木司令,地支兩寅緊剋辰戌之土,天干甲木,又制日干之戊,似乎煞旺身弱。然喜無金,則日元之氣不洩,更妙無水,則丙火之印不壞,尤羨鐵身透丙,化殺生身。由甲傍而懸青綬,從副尹以躋黃堂,名利雙收也。
甲戌
丙寅 戊辰 庚申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戊辰日元,生於立春後六日,正戊土司令,月透丙火,生化有情,日支坐辰,通根身旺,又得食神制殺。俗論比之,勝於前造,不知嫩木寒土皆喜火,況殺既化,不宜再制。所嫌者,申時不但日主洩氣,而且丙火臨絕,以致書香難遂,一生起倒不甯,半世刑喪不免也。
16.生時
生時乃歸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辨。
原注:子時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後四亥,七分癸水用事。評其與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未用事何如,局所用之神,與壬水用事者何如,癸水用事者何如,窮其淺深如墳墓之定方道,斯可以斷人之禍福。至同年同月日而百人各一應者,當究其時之先後,又論山川之異,世德之殊,十有九驗,其有一驗者,不過此則有官,彼則子多,此則多財,彼則妻美,為人異耳。夫山川之異不惟東西南北,迥乎不同者,宜辨之,即一邑一家,而風聲氣習,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貴貧賤,絕乎不侔得者宜辨之,即同門共戶,而善惡邪正,不能盡齊也。學者察此,可以知其與替矣。
任氏曰:子時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者,乃亥中餘氣,即所謂夜子時也,如大雪十日前壬水用事之謂也。余時亦有前後用事,須從司令一例而推。如生時用事,與月令人元用事相附,是日主之所喜者,加倍興隆;是日主之所忌者,必增凶禍。生時之美惡,譬墳墓之穴道;人地之用事,如墳墓之朝向。不可以不辨。謂穴吉向凶,必減其吉;穴凶賂吉,必減其凶。如丙日亥時,廖中壬水,乃丙之煞,得甲木用事,謂穴了向寺;辛日未時,未中已土,乃辛金之印,得丁火用事,謂穴吉向凶。理雖如此,然時之不的當者,十有四五;夫時沿有不的,又何能辨其生剋乎?如果時的,縱不究其人元,亦可斷其規模矣。譬如天然之龍,天然之穴,必須天然之向;天然之向,必有天然之水,只要時支不錯,則吉凶自驗。菘人元用事,到底不比提綱司令之為重也;至於山川之異世毽這殊,因為發福有百姓薄,,見禍有重輕,而況人品端邪,亦可轉移禍福,此又百郚之所得而拘者矣。宜消息之。
17.衰旺
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
原注:旺則宜洩宜傷,衰則喜幫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損也;衰右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可損,以損在其中矣;衰之極者不可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凶;實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此真機,皆能知之,又何難於詳察三微奧乎?
任氏曰;得時俱為旺論,失令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夫五行之氣,流行於四時,雖日干各有專令,而其實專令之中,亦有並存者在,如春木司令,甲乙雖旺,而此時休囚之戊巳,亦未嘗絕於天地也;冬水司令,壬天雖旺,百此時休囚之丙丁,變未嘗絕於天地也。物時當退避,不敢爭先,而春實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乎?況八字雖以月令迷重,而旺相休囚,年日時中,亦有損益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亦能值年值日值時,豈可執一而論?有如春木雖強,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申酉,無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得時不旺也。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過,是失時不弱也。是故日干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殺。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餘氣,奶之輕者也。天干得一比肩,不如地支得一餘氣墓庫。墓者,如甲乙逢未,丙丁逢戌,庚辛逢丑,壬癸辰之類是也。余氣者,如丙丁逢未,丙丁逢戌,庚辛逢丑,壬癸逢辰之類是也。余氣者,如丙丁逢未,甲乙逢辰,庚辛逢戌,壬癸逢丑之類是也,得二比肩,不如支中得一長生祿旺,如甲乙逢亥寅卯之類是也。蓋比肩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家室之可托,干多不如根挭,理固然也。今人不知此理,見是春土夏水秋木冬火,不問有根無根,,便謂之弱:見是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不究剋重剋輕,便謂這旺,更有任癸逢辰,丙丁逢戌,甲乙逢未,庚辛逢丑之類,不以為通根峰庫,甚至求刑沖以開之,竟不思刑沖傷吾本根之氣。此種謬論,必宜一切掃除也。然此皆論衰旺之正面,易者也,更有顛倒之理存焉,其理有十:木太旺者而似金,喜火之煉也;木旺極者而似火,喜水之剋也。火太旺者而似水,喜土之止也;火旺極者而似土,喜木之剋也。土太旺者而似木,喜金之剋也;土旺極者而似水,喜火之練也。金太旺者而似火,喜水之濟也;金旺極者而似水,喜土之止也。水太旺者而似土,喜木之制也;水旺極者而似木,喜金之剋也。木太衰者而似水也,宜金以生之;木衰極者而似土也,宜火以生之。火太衰者而似木也,宜水以生之;火衰極者而似金也,宜土以生之 。土太衰者而似 火也,宜木以生之;土衰極者而似水也,宜金以生之。金太衰者而似土,宜火以生之金衰極者而似木也,宜水以生之。水太衰者而似金也,宜土以生之;水衰極者而似火也,宜木以生之。此五行顛倒之真機,學者宜細詳玄玄之妙。
甲辰
丁卯 甲子 戊辰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甲子日生卯月,地支兩辰,是木之餘氣也,又辰卯東方,子辰拱水,木太旺者似金也,以丁火為用。至巳運,丁火臨旺,名列宮牆;庚辛兩運,南方截腳之金,雖有刑耗,而無大患;未運剋去子水,食廩天儲;午運子水沖剋,秋闈失意;壬申運金水齊來,刑妻剋子,破耗多端;癸運不祿。
癸卯
乙卯 甲寅 乙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此造四支皆木,又逢水生,六木兩水,別無他氣。木旺極者,似火也,出身祖業本豐。惟丑運刑傷,壬子水勢乘旺,辛亥金不通根,支逢水旺,此二十年經營,獲利數萬;一交庚戌,土金並旺,破財而亡。
乙丑
甲申 甲申 辛未 |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
此造地支土金,木無盤根之處,時干辛金,元神發透,木太衰者,似水也,初運癸未壬午,生木制金,刑喪早見,蔭疪難豐;辛巳庚辰,金逢生地,白手發財數萬;己卯運土無根,木得地,遭回祿,破財萬餘;至寅而亡 。
己巳
己巳 乙酉 丙戌 |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
此造地支皆逢剋洩,天干又透火土,全無水氣。木衰極者,似土也。初交戊辰丁運,獲豐厚之蔭疪,美景良多;卯運椿萱並謝;丙運大遂經營之願,獲利萬金;寅運剋妻破財,又遭回祿;乙丑支全金局,火土兩洩,家業耗散;甲子北方水地,不祿宜矣。
乙丑
壬午 丙戌 甲午 |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
此丙戌日元,月時兩刃,壬水無根,又逢木洩。火太旺者,似水也。初運庚辰辛巳,金逢生地,孔懷無輔助之人,親黨少知心之輩;己卯得際遇,戊寅全會火局,及丁丑二十年,發財四五萬,至子運而亡。
戊寅
丁巳 丙寅 甲午 |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癸亥 壬戌 |
此造丙火生孟夏,地支兩坐長生而逢祿旺。火旺極者,似土也。初運雖不逢木,喜其南方火地,遺緒豐盈,讀書過目成育;一交庚運,即棄詩書,受嬉好遊,揮金如土;申運家破身亡。此造若逢木運,名利兩全也。
辛巳
丁酉 丁酉 辛丑 |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
丁火生於八月,秋金秉令,又全金局。火衰者,似木也。初運己未甲午,火木並旺,骨肉如同畫餅,六親亦是浮云;一交癸巳,干透水,支拱金,出外經營,大得際遇;壬辰運中,發財十余萬。
辛亥
壬辰 丙申 己亥 |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
此財生殺,殺功身,丙臨申,申辰拱水。火衰極者,似金也。初運辛卯庚寅,東方木地,萱椿凋謝,祖業無恒;至己丑運,出外經營,青蚨襯輦,白鏹隨輿;及戊子二十年,春風吹枊,紅綾易公子之裳,杏露沾衣,膏雨沐王孫之袖。所謂有其運,必得其福也。
戊辰
戊午 戊申 己未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此造重重厚土,生於夏令,土太旺者,似木也,其用在金。庚申運,早采芹香;辛酉運辛丑年,飲鹿鳴,宴瓊林,云程直上;壬戌運,刑喪挫折,丙午而亡。
戊戌
丙辰 己巳 己巳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此造四柱火土,全無剋洩。土旺極者,似金也。初運南方,遺業豐盈,午運入泮,己未棘闈,拔而不舉;一交庚申,青蚨化蝶,家業漸消;辛酉財若春後霜雪,事業蕭條;壬運剋丙不祿。
壬辰
辛亥 戊子 癸丑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此造支類北方,水勢汪洋,天干又透金水。土太衰者,似火也。運至甲寅乙卯,干支皆木,名成利遂;一交丙運,刑妻剋子,破耗多端;至於巳運,歲運火土,暗傷體用,得風疾而亡。
癸酉
甲子 戊子 戊午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此四柱皆水,又得金生。土衰極者,似水也。初運癸亥,平寧之境;壬戌水無根,土得地,刑喪破耗,家業消亡;辛酉庚申二十年,大得際遇,白手發財十余萬;己未運破去數萬,壽亦在未而止。
壬申
己酉 庚子 庚辰 |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此造秋金秉令,木火全無。金太旺者,似火也。亥運壬水坐祿,早游泮水,壬子運用神臨旺,撞破煙樓,高攀月桂;癸丑合去壬水旺地,囊內青蚨成蝶舞,枝上子規月下啼;甲寅乙卯,尚有制土衛水之功,仁路清高,楓葉未應氈共冷,梅開早覺筆先香。
庚申
乙酉 庚戌 庚辰 |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
此造支類西方,又逢厚土,金旺極者,似水也。初運火,祖業無恒;至戊子運獲厚利,納房出仁已丑庚運,名利皆遂;一交寅運,犯事落職,大破財利;至卯不祿。
己卯
庚午 辛卯 甲午 |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
辛金生於促夏,地支皆逢財殺。金太衰者,似土也。初運己巳戊辰,晦火生金,求名多滯,作事少成;一交丁卯,木火拼旺,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似鴻毛遇風,飄然而起,家業豐裕交丑生金洩火,不祿。
己亥
丁卯 庚寅 丙子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
此造木旺乘權,又得水生,四面皆逢財殺。金衰極者,似木也。所以乙丑運中,土金暗旺,家業破盡;至甲子運,北方水旺,財源通裕;癸亥出仁,名利兩全壬戌水臨絕地, 罷職而歸。
壬寅
辛亥 壬子 辛丑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此造壬水生於孟冬,支類北方,干皆金水。水太旺者,似土也,喜其寅木吐秀。至甲寅運,早遂青云之志,可謂才藻翩翩,輝映杏壇桃李,文思弈弈,光騰藥籠參芩,乙卯運官途順遂,交丙而亡。
癸亥
癸亥 壬子 庚子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此造四柱皆水,一無剋洩,其勢沖奔,不可遏也。初運壬戌,支逢土旺,早見刑喪;辛酉庚申,干支皆金,所謂月印午江銀作浪 ,門臨五福錦鋪花;交己未,妻子皆傷,家業破盡;戌午運,貧乏不堪,憂鬱而卒。
丙辰
乙未 壬午 癸卯 |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
此火土當權,又逢木助,五行無金。水太衰者,似金也。初交丙申丁酉,蓋頭是火,使申酉不能生水,財喜並旺;戊戌運中,家業饒裕;己亥土無根,還喜支會木局,雖有破耗而無大患;一交庚子,家破人亡。
癸卯
戊午 壬寅 丙午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此造丙火當權,戊癸從化,枯乾壬水。水衰極者,似火也。初運逢火,從其火旺,豐衣足食;乙卯甲寅 ,名利雙全;癸丑爭官奪財,破耗而亡。
以上二十造,五行極旺極衰,不得中和之氣。原注去:“旺中有衰者存,衰中有旺者存”,此兩句,即餘之太旺太衰也:“旺之極者不可損,衰之極者不可益”,此兩句,即餘之極旺極旺衰 也。特選此為後證。
18.中和
既識中和之正理,而於五行之妙,有全能焉。
原注:中焉且和,子平之要法也:“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舉偏而言之也。至於格中如去病,財祿兩相宜,則又中和矣,到底中和,乃為至貴。若當令之氣數,或身弱而財官旺地,取富貴不必於忠也;用神強,取富貴而不必於和也;偏其古怪,取富貴而不必於忠其和也。何也?以天下之財官,止有此數,而天下之人材,惟此時最多,皆尚於奇巧也。
任氏曰:中和者,命中之正理也。即得中和之正氣,又何患名利之不遂耶?夫一世優遊,無抑鬱而暢遂者,少險阻而迪吉者,為人孝友而無驕諂者,居心耿介而不苟且者,得中和之正氣也。至若身弱而旺地取富貴,身旺而弱地取富貴者,必四柱有所缺陷,或財輕劫重,或官衰傷旺,或殺強制弱,或制強殺弱,此等雖不得中和之理,其氣卻亦純正,為人恩怨分明,惟柱中所有缺陷,或運又違,因而妻子財祿,各有不足,如財輕劫重妻不足,制強殺弱子不足,官衰傷旺名不足,殺強制弱財不足,其人或志高傲物,雖貧無諂,後至歲運,補其不足,卻其有餘,乃得中和之理,定然起發於後,有第見富貴而生諂容,遇貧窮面作驕態者,必四柱偏氣古怪五行不得其正故心事奸貪,作事僥倖也。若所謂“有病有藥,吉凶易驗,無病地藥,禍福難推”,此論仍乃失之偏。大凡有病者顯而易取,無病者隱而難推。然總以中和為主,猶如人之無病,由四肢健量,營衛調和,行止自如,諸多安適:設使有病,則憂多樂少,舉動艱難,如遇良藥則可豈不為終身之患乎?
辛巳
甲午 癸卯 癸亥 |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
癸卯日元,生於亥時,日主之氣已貫,喜其無土,才旺自能生官。更妙巳亥遙沖,去火存金,伅星得用,木火受制,體用不傷,中和純粹。為人智識深沉,器重荊山荊山璞玉,才華卓越,光浮覽水珠璣。庚運助辛制甲,自應台曜高躔,朗映紫薇,徽嫌亥卯拱木,木旺金衰,未免嗣息艱難也。此莫寶齋先生造
己酉
丙子 癸未 戊午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此王觀察造,癸日子月 ,似乎旺相,不知財殺太重,旺中變弱,局中無木,混濁不清,陰內陽外之象。月透財星,其心意必欲愛之;時逢官殺,其心志必欲合之。所以權謀異眾,才干過人,出生末微,心術不端。癸酉得逢際遇,由佐二至觀察,奢華逢迎,無出其右;至未運不能免禍。所謂欲不除,似蛾撲燈,焚身乃止,如猩嗜灑,鞭血方休
19.源流
何處起根源?流到何方住?機括此中求,知來亦知去。
原注:不必論當令不發令,只論取最多最旺,而可以為滿局之祖宗者,為源頭也。看此源頭,流到何方,流去之處,是所喜之神,即在此住了,乃為好歸路,如辛酉,癸巳/戊申,丁巳,以火為源頭,流至金水方即住了,所以富貴為最,若再流至木地,則氣洩為亂。如未曾流到吉方,中間即遇阻節,看其阻住之神何神,以斷其休咎,;流住之地何地,以知其地位。如癸丑、壬戌、癸丑、壬子,以土為源頭,止水方,只生得一個身子,而戌中火土之氣,得從引助,所以為憎也。
任氏曰:源頭者,即四柱中之旺神也,不論財、官印綬、食傷比劫之類,皆可為源頭也。總要流通生化,,收局得美為佳。或起於比劫,止於財官為喜;或起於財官,止於比劫為憶忌。如山川之發脈來龍,認氣於大父母,看尊星;認氣於真子息,看主星;認氣於方交媾,看胎伏星;認氣於成胎育,看胎息星;認氣於化煞為權,看解星;認氣於絕處逢生,看恩星。認源之氣以勢,認流之氣以情。故源頭流住之地,即山川結穴之所也,不可以不究;源頭阻節之處,即來龍破損隔絕之意也,不可以不察。看其源頭流止之地何地,以知其誰興誰替;看其阻節之神何神,以論其何吉何也凶,如源頭起於年月是食印,住於日時是財官,則上叨祖父之蔭,下享兒孫之福;或起於年月官,住於日時是傷劫,則破敗祖業,,刑妻剋子,如起於日進對是財官,住於年月是食印,則上於祖父爭光,下與兒孫立業;或起於日時是財官,住於年月是傷劫,則祖業難享,自創維新,流住年是官印者,知其祖上清高;是傷劫者,知其祖上寒微。流住月是財官者,知其父母創業;是傷動者,知其父母破敗。流住日時是財官食印者,必白手成家,或妻賢子貴。流住日時是傷劫梟刃者,必妻陋子劣,或因妻招禍,破家受辱。然又要看日主之喜忌斷之,無不驗也。如源頭流止未住之地,有阻節隔絕之神,是偏正印綬,必為長輩之禍;柱中有財星相制,必得妻賢之助。如有比劫之化,或得兄弟相扶;如阻節是比劫,必遭兄弟之累,或不和。柱中有官星相制,必得賢貴之解;如有食傷之化,或得子侄之助。如陰節是財星,必遭妻妾之禍;柱中有比劫相制,必得兄弟之助,或兄弟愛敬。如有官星之化,或得賢貴提攜;如阻節是食傷,必-受子孫—-之累,柱有印綬相制,必叼長輩之福,或親長提拔;有財星之化,必得美妻,或中饋多能。如阻節是官煞,必遭官刑之禍;柱中有食傷相制,必昨子侄之力。有印綬之化,必仗長輩之助,然又要看用神之宜忌論之,無不應也。如源頭流住是官星,又是日主之用神,就名貴顯者,十居八九;如是財星,又是日主之用神,就利發財者,十居八九;如是印星,又是日主之用神,有文望而清高者,十居八九;如是食傷,又是日主之用神,財子美者,十居八九。如日主以官星為忌神,為官遭禍傾家者有之;如日主以財星為忌神,為財喪身/敗名節者有之;如日主以印星為忌神,淡文收傷時兒子上而受殃者有之;如日主以食傷為忌神,為子孫受累而絕嗣者有之。
辛酉
庚子 丙寅 癸巳 |
乙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
此以金為源頭,流至寅木,印綬生身更妙。巳時得祿,財又逢生,官星透露,清有精神,中和純粹,起處亦佳,歸局尤美,詞林出身,仕至通政,一生無險,名利雙輝。
辛丑
癸巳 戊申 丙辰 |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
此以火為源頭,流至水方,更妙月時,兩火之源,皆得流通,至金水歸局,所以富有百萬,貴至一品,一生履險如夷,所謂景星慶云,仰眾吉之拱向;花攢錦簇,盼五福之絣致。
辛卯
辛卯 丙子 甲午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此以木為源頭,五行無土,不能流至金;財官又隔絕,沖而逢洩,無生化之情。初運庚寅,叼上人之福;己丑運合子,洩火生金財福駢臻;戊子土虛水旺,暗助木神,刑耗端;丁亥剋金會木,家破人亡。
庚寅
壬午 戊午 丁巳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此以火為源頭,年支寅木主節,月干壬水隔之,不能流至金。初運土金之地,沖化阻節之神,業同秋水春花盛,人被堯天舜日恩;一交水春花盛,人被堯天舜日恩;一交丙戌,支會火局,梟神奪食,破耗異常,又剋一妻二妾四子;至丁亥運,干支皆合化木,煢煢只影,孤苦不堪,削髮為僧。
凡富貴者,未有不從源頭也。分其貴賤,全在收局一字定之。去我濁氣,作我喜神,不貴亦富;去我清氣,作我忌神,不貧亦賤。學者當審察之。
20.通關
關內有織女,關外有牛郎,此關若通也,相邀入洞戶。
原注:天氣欲不降,地氣欲上升,欲相俁相和相生也。木土而要火,火金而要土,土水而要金,金林而要水,皆是牛郎織女之有情也。中間上下遠隔,為物所間;前後遠絕,或被刑沖,或被劫占,或隔一物,皆謂之關也。必得引用無合之神及刑沖所間之物,前後下下,授引得來,能勝劫占之神,能補所缺之物,明見暗會贈運相逢,乃為通關也。必得引用無合之神,及刑沖所間之物,前後上下,援引得來,能勝劫占之神,能補所缺之物,明見暗會,歲運相逢,乃為通關也。關愛而其願遂矣,不猶牛郎織女之入洞房也哉?
任氏曰:通關者,引通剋制之神也。所謂陰陽二用,妙在氣交,天降而下,地升而上。天干之氣動而專,地支之氣靜而雜,是故地運有推移,而天氣從之;天氣有轉徒,而地運應之;天氣動於上,而人元應之;人元動於下,而天氣從之,所以陰勝逢陽則止,陽勝逢陰則往,是謂天地交泰,干支有情,左右不背,陰陽生育而相通也,若殺重喜印,殺露印亦露,煞藏印亦,此顯然通達,不必節外生枝。倘原局無印,必須歲運逢印,向而通之,或暗會明合而通之,局內有印,被財星損壞,或官星化之,或比劫解之,或被合住,則衝開之,或被沖壞,則合化之,或隔一物,則剋去-之,前後上下,不能授引,得歲運相逢尤佳。如年印時殺,干殺支印,前後遠立,上下懸隔,或為間神忌物所間,此原局無可通之理,必須歲運暗沖暗會,剋制間神忌物,該沖則沖,該合則合,引通相剋之勢,此關一通,所謂琴遇子期,馬逢伯樂,求名者青錢萬選,問利者意則屢中,如牛郎織女之入洞房,無不其所願。殺印之論如此,食傷財官之論亦如此。
癸酉
甲子 丁卯 丙午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乙未 戊午 |
此造天干地支皆殺生印,印生身,時歸祿旺,尤妙四沖反為四助,金見水剋木而生水,水見木不剋火而生木,此自然不隔不占,無阻節之物。日主弱中變旺,運遇水,仍能生木;逢金仍能生水,印綬不傷,所以秋闈早捷,仕至觀察。
戊寅
癸亥 丁未 辛亥 |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此癸水臨旺,貼峰相剋,被戊土合去,反作幫身。月支亥水本助殺,得年支寅亥合來生身,寅本遙隔,反為親近。時支之亥,又逢未會,以雜為恩。,一來一去,何等情協,一往一會,通關無阻。所以科甲聯登,仕至黃堂。
戊辰
乙卯 辛丑 丁酉 |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此春金氣弱 ,時殺緊剋,年逢印綬,遠隔不通。又被旺木剋土壞印,不但戊土不能生化,即日支之丑土,亦被卯木所壞。此局內無可通之理。中運南方殺地,碌碌風霜,賓士未遇;交庚申剋去木神,得奇遇,分發陝西,屢得軍功;及辛酉二十年,官至副尹,蓋金能剋木幫身,印可化殺而通也。
己巳
丁卯 辛卯 乙未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
此春金虛弱,木火當權,年印,月殺,未得相通,時支未土,又會卯化木,只有生殺之情,而無輔主之意,兼之一路運途無金,一派水木,仍滋殺之根源,以致破敗祖業。一事無成,至亥運會木生殺而亡。
21.官殺
官殺混雜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原注:殺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牆者,不可混也。殺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殺助之,非混也。敗財與比肩雙至者,殺可使官混也;比肩與劫財兩遇者,官可使殺混也。一官而不有生印者,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也。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殺,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勢在於殺,殺有權,官之勢依乎殺;依殺之官,歲扶之而混殺,不可也。藏官露殺,干神助殺,合官留殺,皆成殺氣,勿使官混也;藏殺露官,干神助官,合殺留官,皆從官象,不可命殺混也。
任氏曰:殺即官也,身旺者以殺為官;官即殺也,身弱者以官為殺,日主甚強,雖無制不為殺困;正官相雜,但無根亦隨殺行。去官不過兩端,用食用傷皆可;合殺總為美事,合來合去宜清。獨殺乘權,無制伏,職居清要;眾殺有制,主通根,身掌權衡。殺生印生身,龍墀高步;身任財而財滋殺,雁塔題名。若殺重而身輕,非貧即夭;苟殺微而制過,雖學無成,在四柱總宜降伏,休云年逢勿制;以一位取為權貴,何必時上尊稱。制殺為吉,全憑調劑之工借殺為權,妙有中和之理,但見殺淩衰主,究必傾家,弗謂局得殺神,遂許顯豁。書支,“格格推詳,以殺為重”,是以究之宜切,用之宜精。殺有可混不可混之理,如天干甲、丙、戊、庚、壬為殺,地支卯、午、丑、未、酉子,乃殺之旺地,非混也;天干乙、丁、己 、辛、癸為官,地支寅、巳、辰、戌、申、亥,乃官之旺地,非混也。如干甲乙支寅,干丙丁支巳,干戊己支辰戌,干庚辛支申,干壬癸支亥,以官混殺,宜乎去官;如干甲乙支卯,干丙丁支午,干戊己支丑未,干庚辛支酉,干壬癸支子,以殺混官,宜乎去殺,年月兩干透一殺,年月支中有財,時遇官星無根,此官從殺勢,非混也;年月兩干透一官,年月支中有財,時遇殺星無根,此殺從官勢,非混也,勢在於官,官得祿,依官之殺,年干助殺,為混也;勢在於殺,殺得祿,依殺之官,年干助官為混也。敗財合殺,比肩敵殺,官可混也;比肩合官,劫財擋官,殺可混也,一官而印綬重逢,官星洩氣,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食傷並見,制殺太過,官助之,非混也。若官殺並透無根,四柱劫印重逢,不但喜混,尚宜財星助殺官也。總之日主旺相可混也,日主休囚不可混也。今將殺分六等,此餘所試驗者,分列詳細於後,以備參考。
一曰財滋弱殺格
己酉
丙寅 庚申 庚辰 |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此造以俗論之,春金失令,旺財生殺,殺坐長生,必要扶身抑殺,不知春金雖不當令,地支兩逢祿旺,又得辰時印比幫身,弱中變旺,所謂木嫩金堅。若無丙火,則寅木難存;若無寅木,則丙火無根,必要用財滋殺,木火兩字,缺一不可也。甲運入泮;子運會水生木,補廩;癸運有己土當頭,無咎;亥運合寅,丙火絕處逢生,棘闈奏捷;壬戌支類西方,木火拼傷,一阻云程,刑耗並見;辛酉劫刃肆逞,不祿,此造惜運走西北金水,若行東南木火,自然科甲聯登,仕路顯赫矣。
丙申
庚寅 庚申 辛巳 |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
此造天干三透庚辛,地支兩坐祿旺,丙火雖掛角得祿,無如庚辛元神透露,非火之祿支,是金之長生,用財滋殺明矣。辰運木之餘氣,采芹生色;巳運火之祿旺,科甲聯登;甲午乙未,木火拼旺,仕至藩臬。若以八字觀之,此造不及前造,只因前造運行西北,此造運走東南。富貴雖定於格局,窮通全在運限,所謂命好不如運好?”,信然也。
二曰殺重用印格
戊子
甲寅 戊午 甲寅 |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戊土生寅月寅時,土衰木盛,最喜坐下午火,生拱有情,正謂眾殺橫行,一仁可化。子水之財,生寅木不沖午火,其情協,其關通。尤羨運走南方火土,所以早登黃甲,出仕馳名。
己亥
丙寅 戊子 甲寅 |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此造觀格局似勝前造,此財印坐長生,前則印逢財沖。不知前則坐下印綬,七殺皆來生拱,而日主堅固,此則財坐日下,反去生殺,助紂為虐。兼之運走西北,戊午年中鄉榜,己丑中進士,此兩年比劫幫身,沖去財星之妙也。壬運劫丙壞印;丁運外艱,遭回祿;戌過拱印雖稍有生色,亦是春月秋花。將來辛酉運中,木多金缺,洩土生水,合去丙火,災禍豈能免耶?
戊辰
庚申 甲子 甲子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
此造木凋金銳,厚土生金,原可畏也,然喜支全水局,化其肅殺之氣,生化有情。至癸亥運,科甲連登,早蒙仕路之光;丙寅丁卯,制化皆宜。仕路封疆,官途平坦,生平履險如夷。
戊午
丙辰 庚寅 丙戌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此造干透兩殺,支全殺局,所喜戊土原神透出,是以化殺;寅木本要破甲印,尤喜會火,反培土之根源,巧借栽培,。至己未運中,科甲連登;庚申辛酉,幫身有情,馳名宦海,裕後光前後。
癸亥
癸亥 丁卯 癸卯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
此造干透三癸,支逢兩亥,乘權秉令。喜其無金,兩印拱局,生化不悖情而純粹,辛酉庚申運中,蹭蹬功名,刑耗並見,已未交運,干制殺,支會印,功名層疊而上;接行戊午、丁巳、丙運,仕至觀察,名利雙輝。
三曰食神制殺格
戊辰
戊午 壬辰 甲辰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此造四柱皆殺,喜支坐三辰,通根身庫,妙在無金,時透食神制殺。辰乃木之餘氣,正謂一將當關,群凶自敗。至癸亥運,食神逢生,日主得祿,科甲連登;甲運仕縣令;子運衰神沖旺,不祿。
庚申
庚辰 甲戌 丙寅 |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
此造甲木生辰,雖有餘氣,但庚金並透,通根斫伐,最喜寅時祿旺,更妙丙火獨透,制殺扶身。午運暗會火局,中鄉榜;甲申乙酉殺逢祿旺,刑耗多端;直至丙戌運,選知縣。
壬子
壬子 丙戌 戊戌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此造年月兩逢壬子,殺勢倡狂。喜而日時坐戌,通根身庫,更妙戊土透出,足以砥定汪洋,尤羨運走東南,扶身抑殺。至乙卯運中,水臨絕,火逢生,鹿鳴宴罷瓊林宴,桂花香過杏花香,仕至郡守。
壬申
丙午 庚午 丙戌 |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此造兩殺當權臨旺,原可畏也。喜賴年干壬水臨申,足以制殺;更妙無木,則水不洩,火無助。申運金水得助,發軔宮牆;酉運支類西方,早充觀國之光,高豫南宮之選;後運金水,體用皆宜,由署郎出為郡守。
四曰合官留殺格
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此造火長夏天,旺之極矣。戊癸合而化為忌,還喜壬水通根身庫;更妙年支坐丑,足以晦火養金而蓄水,則癸水仍得根,雖合而不化也。不化反喜其合,則不抗呼壬水矣。是以乙卯甲寅運,剋土衛水,云程直上;至癸丑運,由琴堂而遷州牧;及壬子運,由治中而履黃堂,名利裕如也。
癸巳
戊午 丙午 壬辰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此鐵樵自造(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時),亦長夏天,與前造只換一丑字,天淵之隔矣。夫丑乃北方之濕土,能晦丙火之烈,能收午火之焰,又能蓄水藏金。巳乃南方之火火,癸臨絕地,杯水輿薪,喜其混也。不喜其清也。彼則戊癸合而不化,此則戊癸合而必化,不但不能助殺,抑且化火為劫,反助陽刃倡狂。巳中庚金,無從引助,壬水雖通根身庫,總之無金滋助,清枯之象,兼之運走四十載木火,生助劫刃之地,所以上不能繼父志以成名,下不能守田園而創業,骨肉六親,直同畫餅,半生事業,亦似浮云。至卯運,壬水絕地,陽刃逢生,遭骨肉之變,以致傾家蕩產。猶憶未學命時,請人推算,一味虛褒,以為名利自如,後竟一毫不驗。豈不痛哉!且予賦性偏拙,喜誠實不喜虛浮,無諂態,多傲慢,交遊往來,每落落難合,所凜凜者,吾祖吾父,忠厚之訓,不敢失墜耳。先嚴逝後,家業凋零,潛心學命,為糊口之計。夫六尺之軀,非無遠圖之志,徒以末技見哂,自思命運不濟,無益於事,所以涸轍之鮒,僅邀升鬥之水。限於地,困於時,嗟乎!莫非命也!順受其正云爾!
戊申
癸亥 丙午 壬辰 |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此造日主雖坐旺刃,生於亥月,究竟休囚;五行無木,壬癸並透,支逢生旺,各立門戶。喜其合去癸水,不致混也;更妙運走東南木火,鄉榜出身,寵賜傳來紫闥,承宣協佐黃堂。
戊午
癸亥 丙戌 壬辰 |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丙戌日元,生於辰時,沖去庫根,壬癸並透。喜其戊合,去官留殺;更喜年逢刃助,火虛有焰;更妙無金,稍勝前造。科甲出身,宿映台垣,重藉旬宣之職,猷分禹服,特隆鎖鑰之權。
壬申
丁未 丁未 癸卯 |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
此造日月皆丁未,時殺無根,喜其壬水官星助殺,不宜合也。幸而壬水坐申,合而不化,申金為用,更妙運走西北金水,助起官殺,鄉榜出身,仕榜連登,由縣令而遷司馬,位躋黃堂。
甲辰
己巳 戊辰 乙卯 |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
戊土生於巳月,日主未嘗不旺,然地支兩辰,木之餘氣亦足。喜其合殺留官,官星坐祿,更妙運途生化不悖。所以早登云路,掌典籍而知制誥,陪待從而應傳宣也。
丙辰
辛卯 庚申 丁丑 |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
此造春金雖不當令,喜其坐祿逢印,弱中變旺;丙辛一合,丁火獨清,不但去殺,而且去劫,財無劫奪,官有生扶。尤妙運走東南木火,所以早遂表錢之選,兆人鏡之芙蓉,作春官之桃李也。
丙辰
辛卯 乙亥 庚辰 |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
乙亥日元,坐下逢生,又月令建祿歸垣,足以用財。喜丙辛金弱,而去乙庚,木旺不從。鄉榜出身,至丙申丁酉,火蓋天干,未能顯秩;究竟方金地,亦足以琴堂解慍,花院征歌也。
癸亥
戊午 壬午 己酉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此造旺殺逢財,喜其合也。妙在癸水臨旺,合而不化,則有情戊土,不抗壬水也。合而化,則無情化火,仍生土也。由此以推,運走東方木地,早遂青云之志;運走北方水地,去財護印,翔步天衢,置身日舍也。
五曰官殺混雜格
壬辰
壬子 丙寅 癸巳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此造壬癸當權,殺官重疊,最喜日坐長生,寅能納水,化殺生身,時歸祿旺,足以敵官;更妙無金,印星得用,煞勢雖強,不足畏也。至丙運幫身,又逢己巳流年,去官之混,捷報南宮,出宰名區。
甲子
乙亥 己巳 丁卯 |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
此造官遇長生,殺逢祿旺,巳亥雖衝破印,喜印木仍能生火,寅運合亥,化木生印,連登甲榜。庚辰辛巳制官服煞,失幡皂蓋,出守大郡,名利兩優。
丙辰
丁酉 庚午 戊寅 |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
此造殺逢生,官得祿,喜其秋金秉令,更妙辰土洩火生金,不失中和之象;尤喜運走北方水地。庚子運沖去官根,鹿鳴方宴飲,雁塔又題名;辛丑壬寅運,橫琴而歌解慍,遊刃而賦烹鮮。
戊午
己未 壬申 辛亥 |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
此造官殺並旺當令,喜日坐長生,時逢祿旺,足以敵官擋殺。坐下印綬 ,引通財殺之氣,運走西北金水之鄉。所以少年科甲,裕經綸於管庫,人推黼黻之工,乘撫宇於催科,世讓文章之煥。
任氏曰:官殺混雜者,富貴甚多。總之殺官當令者,必要坐下印綬,則其殺官之氣流通,生化有情:或氣貫生時,亦足以扶身敵殺。若不氣貫生時,又不坐下印綬,不貧亦賤。如殺官不當令者,不作此論也。
六曰制殺太過格
辛卯
戊戌 丙辰 己亥 |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
時逢獨殺,四食相制,年支卯木被辛金蓋頭,況秋木本不足疏土,所賴亥中甲木衛殺,至乙未運暗會木局,捷報南宮,名高翰苑:甲午運木死於午,合已化土,丁外艱:已巳年又沖去亥水,不祿。
辛卯
戊戌 丙辰 壬辰 |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
此亦一殺逢四制,所不及前造者,無亥卯之會也。雖早采芹香,以致蹭蹬秋闈納捐矚,仁路亦不能通達。喜時殺透露,行甲午運,無化土之患,然猶刑耗多端,而己身無咎。
壬辰
丙午 丙午 壬辰 |
丁未
戊申 乙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此殺逢四制,柱中印雖不見,喜其殺透食藏, 通根身庫。總之夏火當權,水無金滋。至酉運,合去辰土,財星滋殺,發甲點中書;庚運仁版連登,入參軍機;戌運,燥土衝動壬水之根,又逢戊土透出,緊制壬水,不祿。
甲寅
戊辰 壬辰 壬寅 |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
此造五殺逢五制,土雖當權,木亦雄壯,幸日主兩坐庫根,又得比肩匡扶。壬申運,日主逢生,沖去寅木,名登桂籍,雁塔高標;接連癸酉二十年,由縣令履黃堂。名利裕如。
庚申
戊寅 戊寅 庚申 |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
此兩殺逢四制,幸春木得時乘令,剋不盡絕。至午運,補土之不足,去金之有餘,登科擢縣令:至甲申支,又逢食制,死於軍功。
任氏曰:與其制殺太過,不若官殺混雜之美也。何也?蓋制殺太過,殺既傷殘,再行制煞之運,九死一生。官殺混雜,只要日主坐旺,印綬不傷,運程安頓,未有不富貴者也。如日主休囚,財星壞印,即使獨殺純清,一官不混,往往憂多樂少,屈志難伸。學者宜審焉。
通神論 22~28
22.傷官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原注: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不見官,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財輕,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率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宮。又要看身強身弱,何財官,印綬、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火、土也。又曰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傷官用財,無印不宜見印,須詳辨之。
任氏曰:傷官者,竊命主之元神,既非善良,傷日干之貴氣,更肆縱橫。然善惡無常,但須駕馭,而英華髮外,多主聰明。若見官之可否,須就原局權衡,其間作用,種種不同,不可執一而論也。有傷官用印,傷官用財,傷官用劫,傷官用傷,傷官用官。若傷官用財者,日主旺,傷官亦旺,宜用財;有比劫而可見官,無比劫有印綬,不可見官,日主弱,傷官旺,宜用印,可見官而不可見財;日主弱,傷官旺,無印綬,宜用比劫,喜見劫印,忌見財官,日主旺,無財官,宜用傷官,喜見財傷,忌見官印,日主旺,比劫多,財星衰,傷官輕,宜用官,喜見財官,忌見傷印。所謂“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者,皆日主衰弱,用比劫幫身,見官則比劫受剋,所以有禍。若局中有印,見官不但無禍,而且有福也。傷官用印,局內無財,運行印旺身旺之鄉,未有不顯貴者也。運行財旺傷旺之鄉,未有不貧賤者也。傷官用財,財星得氣,運逢財旺傷旺之鄉,未有不富厚者也;運逢印旺劫旺之地,未有不貧乏者也。傷官用劫,運逢印旺必貴;官民用官,運逢財旺必富;傷官用傷,運遇財鄉,富而且貴,與用印用財者,不過官有高卑,財分厚薄耳。宜細推之:
一曰傷官用印格
己丑
辛未 丙寅 己丑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
火土傷官重疊,幸在季夏,火氣有餘,又日坐長生,寅中甲木為用。至丁卯運,剋去辛金,破其丑土,所謂有病得藥,騰身而登月殿,慶集瓊林;接運丙寅,體用皆宜,仕至黃堂。
辛酉
丁酉 戊午 辛酉 |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
此土金傷官重疊,喜其四柱無財,純清氣象。初運木火體用皆宜,所以壯歲首登龍虎榜,少年身到鳳凰池。惜中運癸巳壬辰,金生火剋,所以生平志節從何訴,半世勤勞只自憐。
壬戌
壬子 庚辰 己卯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此金水傷官當令,喜支藏暖土,足以砥定中流。因時財為病,兼之初運水木,以致書香不繼;至三旬外,運逢火土,異路出身,仕至州牧;午運衰神沖旺,台省幾時無謫宦,郊亭今日倍離愁。
丙辰
癸巳 乙丑 丙子 |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
此木火傷官,印綬通奶祿支,格局未嘗不美。雖嫌財星壞屯,而丑辰皆濕土,能蓄水晦火。惜乎運途無水,以致一介寒儒,至申運火絕水生,名列泮宮,後九赴秋闈不捷。
二曰傷官用財格
丙申
戊戌 丁卯 乙巳 |
乙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
此火土傷官,劫印重疊,旺可知矣,以申金財星為用。遺業本豐,辛丑壬運,經營獲利,發財十余萬;至寅運,金臨絕地,劫遇長生 ,又寅申衝破,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不祿宜矣。
癸亥
乙卯 壬申 乙巳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此水木傷官,日主坐長生,年支祿旺,日主不弱 ,足以用巳火之財。嫌其中運金水,半生碌碌風霜,起倒萬狀。至戊運,緊制亥水之劫,合起卯木化財,驟然發財數萬;至酉衝破傷官,生助劫印,不祿。
戊子
辛酉 戊午 丁巳 |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
此土金傷官,日主祿旺,劫印重逢,一點財星,秋水通源。子賴酉生,酉伏子護,遺業小康;甲子乙丑二十年,制化皆宜,自創數萬;至丙寅運,生助火土,剋洩金水,不祿。
壬申
辛亥 辛酉 庚寅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此金水傷官,四柱比劫,雖用寅木之財,卻喜亥水,洩金生木,使比劫無爭奪之風,又得亥解申沖。若無亥水,一生起倒無甯,終成畫餅。亥水者,生財之福神也。交甲寅乙卯,白手成家致富;後行火運,戰剋不靜,財星洩氣,無甚生色;至巳運,四孟沖,劫又逢生,不祿。
三傷官用劫格
癸亥
辛酉 戊申 己未 |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
此土金傷官,財星太重,以致拂意芸窗。幸喜未時,劫財通根為用;更妙運途卻佳,捐縣佐出仕。至丁巳丙辰運,旺印用事,仕至州牧,宦資豐厚;乙卯沖剋不靜,罷職歸田。
己未
癸酉 戊戌 庚申 |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
此土金傷官,支類西方,金氣太重,以劫為用。喜其當頭剋癸,故書香繼志 ;更妙運走南方火地,拔貢出身,由縣令而遷州牧,薦蒞黃堂。一生逢凶化吉,宦海無波也。
癸亥
甲寅 癸亥 甲寅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
此水木傷官,喜其無財,故繼志書香,嫌其地支寅亥化木,傷官太重,難遂青云。辛運入泮,亥運補廩,庚戌加捐出仕。己酉戊申二十年土金,生化不悖,仕至別駕,宦資豐厚。
戊申
己未 丙戌 己丑 |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
此四柱傷官,若生丑戌月,為從兒格,甸利皆遂。生於未月,火有餘氣,必以未中丁火為用。惜運走西北金水之地,以致破敗祖業;至癸亥運,貧乏無聊,削髮為僧。
戊辰
庚申 己酉 癸酉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
此亦傷官用劫,嫌其辰為濕土,生金拱水,未足幫身;更嫌運走西北金水之地,以致一敗如灰,不成家室。
以上五造,皆是用劫,何前三造名利兩全,此兩造一事無成?因運無幫助之故耳。由此推之,非人之無為,實運途困之耳。
四曰傷官用傷官格
庚辰
己卯 壬辰 庚子 |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
壬水生於卯月,正水木傷官格。天干己土臨絕,地支兩辰,乃木之餘氣,一生金,一拱水,又透兩庚,不但辰土不能制水,反生金助水,必以卯木為用,所謂一神得用,此象匪輕。初運庚辰辛巳,金之旺地,功名不遂;至壬午運,生財制金,名題雁塔;癸未生拱木神,甲申支全北方水局 ,木逢生助,仕版連登,由令尹而升司馬,薦至黃堂,擢觀察而履臬藩,入座封疆;一交酉,衝破卯木,詿誤落職。所謂用神不可損傷,信斯言也。
乙酉
戊寅 癸酉 癸丑 |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
癸水生於寅月,正水木傷官。地支印星並旺,酉丑拱金,必以寅木為用,才能有餘。乙亥運,木逢生旺,中鄉榜;甲戌癸運,出仕縣令;酉運支逢三酉,木嫩金多,詿誤落職。前造與此造皆因少火,有病無藥之故,若有火雖行金地,則無大患矣。
己卯
庚午 甲寅 丁卯 |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
甲木生於午月,木火傷官。年月兩干,土金無根,置之不用;地支兩卯一寅,日元強,必以丁火為用,故人權謀異眾。丁卯運,入泮登科,仕縣令;丙寅運,剋盡庚金,宦資大豐;乙丑合庚,晦火生金,落職。
丙子
乙未 丙辰 乙未 |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
丙日未月,火土傷官。四柱無金,子水枯乾,未土為用。第嫌乙木並透根深,功名難遂。初運丁酉丙申,制化乙木,財喜稱心;戊戌十年,熙熙攘攘,日熾日昌;己運土無根,木回剋,刑耗並見;一交亥運,木得生火,逢劫,得惡病而亡。
五曰傷官用官格
壬戌
己酉 戊戌 乙卯 |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戊日酉月,土金傷官,地支兩戌,燥而且厚,妙在年干壬水,潤土洩金而生木,足以用官。亥運,財官皆得生扶,功名順遂;壬子,早遂仕路之志;癸丑,支拱金局,服制重重;甲寅乙卯二十年,仕至侍郎。
庚午
己卯 壬申 己酉 |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
壬水生於卯月,水木傷官。喜其官印通根,年支逢財,傷官有制有化,日元生旺,足以用官。巳運 ,官星臨旺,采泮水之芹,折蟾宮之桂;壬午癸未,南方火地,出宰名區,鶯遷州牧;甲申乙酉金得地,木臨絕,雖退歸,而安享琴書,其樂自如也。
辛未
辛卯 壬辰 己酉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壬水生於卯月,水木傷官,天干兩辛,支逢辰酉,益水之源,官之根固,傷之蔭洩,必以己土官星為用。己丑運,采芹食廩;戊子雖然蹭蹬秋闈,而家業日增;丁運亦無大患;至亥運會木局,傷官肆逞。刑耗並見而亡。
癸酉
己未 丙午 癸巳 |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
丙午日元,支類南方,未土秉令,己土透出,火土傷官,藏財受劫,無官則財無存,無財則官亦無根;況火焰土燥,官星並透,以官為用。運至火土,破耗刑喪;乙卯甲寅運,雖能生火,究竟制傷衛官,大獲財利,納粟出仕;癸丑壬子運,由佐貳而升縣令,名利兩全。
六曰假傷官格
戊申
戊午 丁巳 乙巳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此火土傷官,日主旺極,喜其傷官發洩菁華,更妙財星得用。庚申辛酉運,少年創業,發財十余萬;壬戌幸而水不通根 ,雖有刑耗而無大患;至癸亥運,激火之烈,洩財之氣,不祿。
壬子
辛亥 壬子 癸卯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六水乘權,其勢泛溢,全賴卯木洩其精英。初交水運 ,仍得生助木神,平寧無咎;甲寅乙卯,正得用神之宜,采芹食稟,丁財並益;一交丙辰,群比爭財,三子剋二,夫婦皆亡。
壬辰
壬子 壬子 癸卯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此天干皆水,支逢旺刃,喜其支合卯辰,精英吐秀,所以書香早遂。但木之原神不透,未免蹭蹬秋闈;更嫌運逢火地,猶恐壽元不永。交丙運庚午年,水火交戰而亡。
戊午
丙辰 戊辰 辛酉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壬戌 癸亥 |
此重重火土,最喜酉時,傷官透露,洩其菁華。三旬之前,運走火土,蹭蹬芸窗,一交庚申,云程直上。及辛酉壬戌癸亥四十載,體用合宜,由署郎出為巡使,從藩臬而轉封疆,宦海無波。
乙酉
辛巳 戊午 丙辰 |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此火土當權,乙木無根,以辛金為用。辛丑年入泮,後因運程不合,屢困秋闈。至丑運暗拱金局,科甲連登;丙子乙亥,地支之水,本可去火,天干木火不合,所以仕途蹭蹬,未能顯秩耳。
丁酉
乙巳 戊午 丙辰 |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
此與前造只換一辛字,八字不及前造,而運途卻勝於前,亦以辛金為用,非官印論也。丁丑年濕土生金晦火,又全會金局,發甲入詞林,蓋運在辛丑,正歲運皆宜也。
丁丑
丙午 己酉 辛未 |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
此造土榮夏令,金絕火生,四柱水木全無,最喜金透通根。惜乎運走東方,生火剋金,不但功名增蹬,而且財源鮮聚。交辛丑運,年逢戊辰,晦火生金,食神喜劫地,秋闈得意,名利裕如。
23.清氣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谷也回春。
原注:清者不徒一氣成局之謂也。如正官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殺雜之,縱有比肩食神財煞印綬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閑神 ,不來破局,乃為清奇。又要有精神,不為枯弱者佳。濁非五行並出之謂。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財,以食神雜之,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以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財星相戕,俱為濁。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以掃其濁氣,沖其滯氣,皆為澄濁以求清,皆富貴命矣。
任氏曰:命之最難辨者,清濁兩字也。此章所重得,“澄濁求清”四字也。清而有氣,則精神貫足;清而無氣,則精神枯槁。精神枯即邪氣入,邪氣入則清氣散,清氣散則不貧即賤矣。夫清濁者,八字皆有也,非正官一端而論也。如正官格,身弱有印,忌財,財星不現,清可知矣。即使有財,不可便作濁論,須要看其情勢。如財與官貼,官與印貼,印與日主貼,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之源頭更長矣,至行運再助其印綬,自然富貴矣。即使無財,不可便作清論,亦要看其情勢,或印星無氣,與官星不通,或印星太旺,日主枯弱,不受印星之生;或官星貼日,印星遠隔,日主先受官剋,印星不能生化,至行運再逢財官,不貧亦夭矣。如正官格,身旺喜財,所忌者印綬,傷官其次也。亦看情勢,如傷官與財貼,財與官貼,官與比肩貼,不特官星無礙,抑且傷官化劫生財,財生官旺,官之源頭更長,至行運再遇財官之地,名利兩全矣。如傷官與財星遠隔,反與官星緊貼,財不能為力,至行運再遇傷官之地,不貧亦賤矣。如傷官在天干,財星在地支,必須天干財運以解之;傷官在地支,財星在天干,必須地支財運以通之。或財官相貼,而財神被合神絆住,或被閑神劫占,亦須歲運沖其合神,制其閑神,皆為澄濁求清。雖舉正官而論,八格皆同此論。總之喜神宜得地逢生,與日主緊貼者佳;忌神宜失勢臨絕。與日主遠隔者美。日主喜印,印星貼身,或坐下印綬,此即日主之精神也;官星貼印,或坐下官星,此即印綬之精神。餘可類推。
癸酉
甲子 丙寅 乙未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丙生子月,坐下長生,印透根深,弱中之旺。喜其官星當令,透而生財,所謂“一清到底有精神”也;更妙源流不悖,純粹可觀。金水運中,登科發甲。名高翰苑;惜中運火土,以致終老於詞林。
甲子
丙寅 己亥 辛未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春土坐亥 財官太旺,最喜獨印逢生。財藏生官,財印綬之元神愈旺;氣貫生時 ,而日主之氣不薄;更妙連珠生化,尤羨運途不悖。所以恩分雕綿,寵錫金蓮,地近清楚,職居津要。
癸未
甲子 丙寅 丁酉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此與前癸酉者,大同小異。前則官坐財地,此則官坐傷地,兼之子未相貼,不但天干之官受剋,即地支之官亦傷。更嫌劫入財鄉,所謂財劫官傷,縱使芹香早采,仍蹭蹬秋闈。辛酉庚申運干支皆財,財如放稍春竹,利如蔓草生枝,家業豐裕;一交己未,傷妻剋子,遭回祿,家業大破。可知窮通在運也 。
24.濁氣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半濁半清猶是可,多成多敗度晨昏。
原注:柱中要尋他清氣不出,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若清,又要有精神為妙,如枯弱無氣,行運又不遇發生之地,亦清苦之人。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者,雖然成敗不一,亦了此生平矣。
任氏曰:濁者四柱混雜之謂也。或正神失勢,邪氣乘權,此氣之濁也;或提綱破損;另求別用,此格之濁也;或官衰喜印,財星壞印,此財之濁也;或官衰喜財,比劫爭財,此比劫之濁也;或財旺喜劫,官星制劫,此官之濁也;或財輕喜食傷,印綬當權,此印之濁也;或身強殺淺,食傷得勢,此食傷之濁也。分其所用,斷其名利之得失、六親之宜忌,無不驗也。然濁與清枯二字酌之,寧使清中濁,不可清中枯。夫濁者,雖成敗不一,多有險阻,倘遇行運得所,掃除濁氣,亦有起發之機;如行運又無安頓之地,乃困苦矣。清枯者,不特日主無根之謂也,即日主有氣,而用神無氣者,亦是也。枯又非弱比也,枯者,無根而朽也,即遇滋助之鄉,根在苗先之意也。凡命之日主枯者,非貧即夭;用神枯者,非貧即孤。所以清有精神終必發,偏枯無氣斷孤貧,滿盤濁氣須看運,抑濁扶清也可亨。試之驗也。
乙亥
庚辰 戊戌 丁巳 |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
戊戌日元,生於辰月巳時,木退氣,土乘權,印綬重逢。用官則被庚金合壞,用食則官又不從化,而火又剋金,無奈何而用財,又有巳時遙沖,又不當令;若邀庚金生助,貪合忘生,且遙隔無情,所以起倒不一,幸而財官尚有餘氣,至乙亥運,補起財官,遂成小康。
癸亥
己未 丙午 己丑 |
戊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
火長夏令,原屬旺論,然時在季夏,火氣稍退,兼之重疊傷官洩氣,丑乃濕土,能晦丙火之光,以旺變弱。濁氣當權 ,清氣失勢,兼之先行三十年火土運,半生起倒多端。至乙卯甲寅,木蔬厚土,掃除濁氣,生扶日元,衛護官星,左圖右史,財茂業成。
丁卯
丁未 庚午 己卯 |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
此造大略觀之,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似乎清美,無如午未南方,火烈土焦,能脆金,不能生金;且木從火勢,又壞印綬,無生化之情,非清枯而何?更嫌運走東方,一生未遂,所謂“明月清風誰與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也。
25.真神
令上尋其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真神得用生平貴,用若無為碌碌人。
原注:如木火透音,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真神得用,不為忌神所害財貴。如參以金水倡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為碌碌庸人矣。
任氏曰:真者,得時秉令之神也;假者,失時退氣之神也。言日主所用之神,在提綱司令,又透出天干,謂聚得真,不為假神破損,生平富貴矣。縱有假神,安頓得好,不與真神緊貼,或被閑神合住,或遙隔無力,亦無害也。倘與真神緊貼,或相剋相沖,或合真神,暗化忌神,終為碌碌庸人矣。如行運得助,抑假扶真,亦可功名小遂,而身獲康寧。故喜宜四生,忌神宜四絕,局內看真神,行運看解神。是先天而為地紀。所以測地,先看提綱以定格局;中天則為人紀,所以範人,次看人元司令而為用神;後之三式,合而用之,則造化之功成矣;造化功成,則富貴之機定矣;然後再定運程之宜憶,則窮通了然矣。後學者須究三元之正理,審其真假 ,察其喜忌,究沖合之愛憎,論歲運之宜否,斯為的當。故法度雖可言傳,妙用由人心悟也。
甲子
丙寅 己丑 甲子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山東劉中堂造,已土卑薄,生於春初,寒濕之體,其氣虛弱,得甲丙並透,印正官清,聚得真也。柱中金不現而不得化,假神不亂;更喜運走東南印旺之地,仕至尚書,有尊君庇民之德,負經邦論道這才也。
壬申
壬寅 丙子 乙未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鐵制軍造,殺逞財勢,嫩木逢生,最喜寅木真神當令,時干透出乙木元神。寅申之沖,謂之有病。運至南方火地,去申金之病,仕至封疆,聲名赫弈。有潤澤生民之德,懷任重致遠之才也。
庚申
戊寅 壬子 甲辰 |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
此造日臨旺地,會局幫身,不當弱論。喜其時干甲木,真神髮露;所嫌者,年遇庚申,沖剋甲寅,又逢戊土之助,謂假亂真。雖然早采芹香,屢困秋闈;至壬午運,制化庚金,秋桂高攀,加捐縣令;申運沖寅,假神得助,不祿。
26.假神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困頓。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原注: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而參差者,其人難無大禍,一生迍否而少安樂。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為用神,是為提綱不照也;得己土暗邀,戊土轉生,地支卯多酉沖,乙庚暗化,運轉西方,亦為有真,亦或發福。以上特舉真假一端言耳,其會局、合神、從化、用神衰旺、情勢象格,心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退之例,莫不有真假,最宜詳辨之。
任氏曰:氣有真假,真神失勢。收神得局,法當以真為假,以假為真;氣有先後,真氣未到,假氣先到,法當以真作假,以假作真。如寅月生人,不透甲木而透戊土,而年月日時支,有辰戌丑未之類 ,亦可作用;如不透戊土,透之以金,即使木火司令,而年日時支,或得申字沖寅,或得酉丑拱金,或天干又有戊己生金,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亦可取用,若四柱真神不足,假氣亦虛,而日主愛假憎真,必須歲運扶直抑假,亦可發福。若歲運助真損假,凶禍立至,此謂以實投虛,以虛乘實,是猶醫者知參芪之能生人,而不知參芪之能害人也,知砒虻之能殺人,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有的是病而服是藥則生,無是病而服是藥則死。且命之貴賤不一,邪正無常,動靜之間,莫不有真假之跡。格局尚有真假,用神豈無真假乎?大凡安享蔭庇現成之福者,真神得用居多;創業興家,勞碌而少安逸者,假神得局者居多,或真神受傷者有之,薄承者厚創駁雜者,真神不足居多;一生起倒,世事崎嶇者,假神不足居多。細究之,無不驗也。
乙酉
戊寅 壬午 庚戌 |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
壬水生於立春二十二日,正當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干土金並透,地支通根戌酉,此謂真神失勢,假神得局,用以庚金化煞,法當以假作真,純粹可觀。雖嫌支全火局。剋金灼水,喜其火不透干,又得戊土生化更妙。運走西北,所以早登云路,甲第蜚聲,仕至封疆,有利民濟物之志,稟秀德真儒之器。總嫌火局為病,仕路未免起倒耳。
庚戌
戊寅 癸未 癸丑 |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
癸水生於立春二十六日,正當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干土金並透,地支丑戌通根。傷官雖當令,而官殺之勢縱橫,即使傷敵殺,而日主反洩,況未能敵乎?庚金雖是假神,無如日主愛假憎真,用以庚金,有兩歧之妙:一則化殺官之強暴,二則生我之日元,時干比肩幫身,又能潤土養金。第中運南方,生殺壞印,賓士不遇;至甲申,運轉西方,用神得地,得軍功飛升知縣:乙酉更佳,仁至州牧:一交丙,壞庚,不祿。
丙子
己亥 辛酉 己亥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
此造以俗論之,寒金喜火,金水傷官喜見官,且日主專祿,必用丙火無疑。不知水勢倡狂,病竊去命主無元神,不但不能官,即或用官,而丙火全無根氣,必須用己土之印,使其止水生金衛火。丙入亥宮臨絕,欲使丙火生土,而丙火先受水剋,焉能生土?所以己土反被水傷,真神無情,假神虛脫。初運庚子辛丑。比劫幫身,叨蔭之福,衣食頗豐:壬運丁艱;一交寅運,東方木地,虛土受傷,破蕩祖業,刑妻剋子,出外不知所終。
27.剛柔
柔剛不一也,善為制者,但引其性情而已矣。
原注:剛柔相濟者也,柔者濟之以剛,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而反助其剛暴,猶之武士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金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柔之剛者,濟之可也,壬水是也,蓋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剛之剛者激之,其禍曷勝言哉?太柔者濟之以剛,而不馭其情,而反益其柔也,譬之烈婦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三月,遇甲、丙 、壬而喜,則輸情;遇戊庚盛而畏,則失身;不如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情,則能引動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將何如哉!餘皆類推。
任氏曰:剛柔之道,陰陽健順而已矣。然剛之中未嘗無柔,所以陽喻乾,乾生三女,是柔取乎剛;柔之中未嘗無剛,所以陰喻坤,坤生三男,是剛取乎柔,夫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時當令,原局無剋制之神,其勢雄壯,其性剛健,不洩則不清,不清則不秀,不秀則為頑物矣。若以剛斬其柔,謂寡不敵眾,反激其怒而更剛矣。春金、夏水、秋木、冬火、仲土,失時無氣,原局無生助之神,其勢柔軟,其性至弱,不劫則不辟,不辟則不化,不化則為朽物矣。略以柔引其剛,謂虛不受補,反益其弱而更柔矣。是以洩者有生生之妙,剋者有成就之功,引者有和悅之情,從者有變化之妙。剋、洩、引、從四字,宜詳審之,不可概定,必須以無入有,向實尋虛,斯為玄妙之旨。若庚金生於七月,必要壬水,乙木生於八月,必要丁火,雖得制化之義,亦死法也。設使庚金生於七月,原局先有木火,而壬水不見,又當如何?莫非棄明現之木火,反用暗藏之壬水乎?乙木生於八月,四柱先有劫印,而丁火不現,莫非棄現在之劫印,反求無形之丁火乎?大凡得時當令,四柱無剋制之神,用食神順其氣勢,洩其菁英,暗處生財,為以無入有;失時休囚,原局無劫印邦身,用食神制殺,殺得制則生印,為向尋虛。宜活用,切勿執一而論也。
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 |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
庚金生於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極矣,時干甲木無根,用年干壬水,洩其剛殺之氣。所嫌者,月干梟神奪食。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恒;一交辛亥,運轉北方,經營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財發十余萬。其幼年未嘗讀書,後竟知文墨,此亦運行水地,發洩菁華之意也。
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 |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庚金生於七月,支類土金,旺之極矣,壬水坐戌逢戊,梟神奪盡,時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為用。惜運走四十載土金水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無成:至甲寅運剋制梟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財發巨萬,所謂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經冬而茂也。
辛酉
丁酉 乙未 丁丑 |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
乙木生於八月,木凋金銳,幸日主坐下庫根,干透兩丁,足以盤根制殺,祖業豐盈,芹香早采。但此造之病,不在殺旺,實在丑土;丑土之害,不特生金晦火,其害在丑未之沖也。天干木火,全賴未中一點微根,沖則被丑中金水暗傷,以致秋闈難捷。至癸巳運,全無金局,癸水剋丁,遭水厄而亡。
戊辰
己酉 乙亥 甲申 |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乙木生於八月,財生官殺,弱之極矣。所喜者,坐下印綬引通官殺之氣,更妙甲木透出,謂藤蘿系甲。出身雖寒微,至亥運入泮,壬子聯登甲第,及壬癸運,早遂仕路之光;丑運丁艱,甲寅剋土扶身,不次升遷;乙卯仕至侍郎。此造之所喜者,亥水也,若無亥水,不過庸人耳。然亥水必要坐下,如在別支,不得生化之情,功名不過小就耳。
28.順逆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其氣勢而已矣。
原注: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任氏曰:順逆之機,時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當令得勢之神,宜從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順逆。其氣自當有辨,五行有顛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氣有乘本勢而不顧他雜者,氣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無有從旺神而不可剋制者,無有依弱資扶者,所以制殺莫如乘旺,化殺正以扶身,從殺乃依權勢,留殺正爾迎官。其氣有陰有有陽,陽含陽生之兆,陰含陰化之妙;其勢有清有濁中清,貴之機,清中濁,賤之根。逆來順去富之基,順來逆去貧之意,此即順逆之微妙,學者當深思之。書云“去其有餘補其不足”,雖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淺之機,只是泛論耳。不積壓四柱之神,不拘財、官、殺、印 、食傷之類,乘權得勢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強暴。謂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時很小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謂權在一人。只可順其氣勢以引通之,則其流行而為福矣,若勉強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凶咎。須詳察之。
庚辰
庚辰 庚申 庚辰 |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
天干皆庚,又坐祿旺,印星當令,剛之極矣,謂權在一人。行伍出身,壬午癸未運,水蓋天干地支之火,難以剋金,故無害;一交甲申,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仕至總兵;丙運犯其旺神,死於軍中。
癸酉
甲子 庚辰 甲申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庚辰日元,支逢祿旺,水本當權,又會水局,天乾枯木無根,置之不論,謂金水二人同心,必須順其金水之性。故癸亥壬運,蔭庇有餘;戌運制水,還喜申、酉、戌全,雖見刑喪地而無大患,辛運入泮,酉運補廩,庚運登科,申運大旺財源;一交已未,運轉南方,刑妻剋子,家業漸消。戊午觸水之性,家業破盡而亡。
壬子
辛亥 乙亥 丙子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壬水乘權坐亥子,所謂昆侖之水,沖奔無情,丙火剋絕,置之不論,遺業頗豐,乙卯甲寅,順其流,納其氣,入學補廩,丁財並益,家道日隆。一交丙運,水火交戰,刑妻剋子,破耗異常;辰運蓄水無咎;丁巳運連遭回祿兩次,家破身亡。
通神論 29~34
29.寒暖
天道有寒暖,發育萬物,人道行之,不可過也。
原注:陰支為寒,陽支為暖;西北為寒,東南為暖;金水為寒,木火為暖,得氣之寒,遇暖而發;得氣之暖,逢寒而成。寒之甚,瞹之至,內有一二成象,必無好處,若五陽逢子月,則一陽這候,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 ;五陰逢午月,則一陰之候,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任氏曰:寒暖者,生成萬物之理也,不可專執西北金水為守則,東南木火為瞹。考機之所,由變上升,必變下降,收合必變開闢,然質之成,由於形之機;陽之生,必有陰之位,陽主生物,非陰無以成,形不成,亦虛生;陰主成物,非陽無以生,質不生,何由成?惟陰陽中和變化,乃能發育萬物,若有一陽而無陰以成之,有一陰而無陽以生之,是謂鰥寡,無生成這意也。如此推祥,不但陰陽配合,而寒暖亦不過矣。竟四時之序,相生而成,豈可執定子月陽生,午月陰生而論哉?本文末句“不可過也”,適中而已矣。寒雖甚,要暖有氣,暖雖至,要寒有根,則能生成萬物。若寒甚而瞹無氣;過於暖者,反以無寒為宜也。蓋寒極暖之機,暖極寒之兆也,所謂陰極則陽生,陽極則陰生,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甲申
丙子 庚辰 戊寅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此寒金冷水,木凋土寒,若非寅時,則年月木火無根,不能作用矣,所謂寒雖甚,要暖有氣也。由引論之,年得者寅也,地氣上稓,木火絕處逢生,一陽解凍。然不動丙火高亦不發,妙在寅中遙中,謂之動,動則生火矣。凡四柱緊沖為剋,遙沖為動,更喜運走東南,科甲出身,仕至黃堂,所謂“得氣之寒,遇暖而發”,此之謂也。
己酉
丙子 庚辰 甲申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此亦寒金冷水,土凍木凋,與前大同小異,前則有寅木,火有根,此則無寅木,火臨絕,所謂寒甚而瞹無氣,反以瞹為美,所以初運乙亥,北主水地,有喜無憂;甲戌暗藏丁火,為丙火之根,刑喪破耗;壬運剋去丙火,入申運食廩,癸酉財業日增,辛未運轉南方,丙火得地生根,破耗多端;庚午運逢寅年,木火齊來,不祿。
丁丑
丙午 丙午 壬辰 |
己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
此火焰南離,重逢劊刃,暖之至矣。一點壬水,本不足以制猛烈之火,喜其坐辰,通根身庫;更可愛者,年支丑土,丑乃北方濕土,能生金晦火而蓄水,所謂暖雖至而寒有根也。科甲出身,仕至封疆,微嫌運途欠暢,多於起伏也。
癸未
丁巳 丙午 癸巳 |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
此支類南方,又生巳時,暖之至矣。天干丙癸,地支全無根氣,所謂暖之至,寒無根,反以無寒為美。所以初運丙辰,叨蔭庇之福;乙卯甲寅,洩水生火,家業增新;癸丑寒氣通根,歎椿萱之並逝,嗟壯桂之摧殘;壬子運,祝融之變,家破而亡。
30.燥濕
地道有燥濕,生成品泯,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原注:過於濕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濕;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木火傷官要濕也;土水而成其濕者吉,金水傷官要燥也。間有土濕而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燥而宜濕者,用金而後用水。
任氏曰:燥濕者,水火相成之謂也,故主有主氣,內不秘乎五行;局有局氣,外必貫乎四柱,濕為陰氣,當逢燥而成;燥為陽氣,當遇濕而生。是以木生夏令,精華發洩,外有餘而內實虛脫,必藉壬癸以生之,丑辰濕土以培之,則火不烈,木不枯,土不燥,水不涸,而有生成之義矣,若見未戌燥土,反助火而不能晦火,縱有水,亦不能為力也。慛金百煉,不易其色,故金生冬令,雖然洩氣休囚,竟可用丙丁若見丑辰濕土,反助水而不能制水,縱有火,亦不能為力也。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
丙辰
辛丑 庚辰 丙子 |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
此造以俗論之,以為寒金喜火,干透兩丙,獨殺留清,推其木火運中,,名利雙全,少右支中重重濕土,年干丙火,合辛化水,時干丙火無根,只有寒濕之氣,並無生髮之意,中得用水,不能用火矣。所以初運壬寅癸卯,制土衛水,衣食頗豐;天地丙午丁未二十年,妻子皆傷,家業破盡。削髮為僧。
丁未
壬子 庚戌 丙戌 |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此造如以水勢論之,此則仲冬水旺,所喜者支中重重燥土,足以去其濕氣。只為相剋,使子不能助壬;丁壬一合,使壬不能剋丙。中運土金,入部辦事,運籌挫折,境遇違心;丁未南方火旺,議敘出仕,至丙午二十年,得奇遇,仕至州牧。
癸未
丁巳 甲午 庚午 |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
甲午日元,支全巳午未,燥烈極矣。天干金水無根,反激火之烈,只可順火之氣也。初運木火,順其氣勢,財喜頻增,至癸丑,歎刑喪,遭挫折,破耗多端;壬子沖激更甚,犯人命,遭回祿,破家而亡。
癸丑
丁巳 甲辰 庚午 |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
此與前造只換辰丑二字,丑乃北方濕土,晦火蓄水,癸水通根而載丑;辰亦濕土,又是木之餘氣,日元足盤根;庚金雖不能生水輔用,而癸水坐下餘氣,竟可作用。初運木旺,幫身護用,和平迪吉;至癸丑北方水地及壬子辛亥三十年,經營得意,事業稱心。
31.隱顯
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凶物深藏,成養虎之患。
原注:局中所喜這神,透於天干,歲運不能不遇忌神,必至爭奪,所以有暗用吉神為妙。局所忌之神,伏藏於地支者,歲運扶之沖之,則其為患不小,所以忌神明透,制化得宜者吉,
任氏曰: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者,天干氣專,易於劫奪故也,如財物無關鎖,人人得而用,假如天為財,歲運遇庚辛,則起爭奪之風,必須天干先有丙丁官星回剋,方無害;如無丙丁之官,或得壬癸之食傷合化亦可,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凶物深藏,成養虎之患者,地支氣雜,難於制化故也。如家賊之難防,養成禍患。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為劫財,歲運逢申,沖申中庚金,雖能剋木,終不能去其丙火,歲運遇亥子,仍生合寅木,反滋火之根苗,故凶物明透天干,易於制化。所以吉神深藏,終身之福;凶物深藏,始終為禍。總之吉神顯露,通根當令者,露亦無害;凶物深藏,失時休囚者,藏亦無妨,鬼穀子曰,“陰陽之道,與日月合其明,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三命之理,誠本於此,若不慎思明辨,孰能得其要領乎?
己卯
辛未 丙子 辛卯 |
庚午
己巳 戊圾 丁卯 丙寅 乙丑 |
丙火生於未月,火氣正盛,坐下官星,被未土傷盡,只得用天干辛金。所嫌者,未為燥土,不能生金,又暗藏劫刃;年干己土,本可生金,又坐下印地,所謂“吉神顯露,凶物深藏”者也。初運己巳戊辰土旺之地,財喜輻輳,事事稱心;交丁卯,土金兩傷,連遭回祿三次,又傷丁七人,丙寅妻子皆剋,出外不知所終。
壬午
乙巳 丁丑 丙午 |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
丁火生於孟夏,柱中劫旺逢梟,天干壬無根,置之不用。最喜丑中一點財星,深藏歸庫,丑為濕土,能洩火氣,不但不爭無爭奪之風,反有生生之誼。因初交丙午丁未,所以身出寒門,書香不繼;喜中運三十載西土金地,化劫生財,財發十余萬。所謂“吉神深藏,終身之福”也。
32.眾寡
強眾而敵寡者,勢在去其寡;強寡而敵眾者,勢在成乎眾。
原注:強寡而敵眾者,喜強而助強者吉;強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
任氏曰:眾寡之說,強弱之意也,須分日主四柱兩端而論也。如以日主分眾寡,如日主是火,生於寅、卯、巳、午月,官星是水,四柱無財,反有土之食傷,即使有財,財無根氣,不能生官,此日主之黨眾,敵官星之寡,勢在盡去其官,歲運宜扶眾抑寡則吉。如以四柱分眾寡 ,則分四柱之強弱,然又要與日主符合,弗反背為妙。假如水星是官星,休囚無氣,土是傷官,當令得時,其勢以去其官星,歲運亦宜制官為美;日主是火,亦要通根得氣,則能生土,或有木而剋土,則日主自能化木,轉轉相生,所謂日主符合者也。官星是水,雖不及時,卻有財生助,或財星當令,或成財局,此官星雖寡,得財星扶則強,歲運宜扶寡而抑眾者吉。雖舉財官而論,其餘皆同此論。
戊辰
乙丑 戊戌 辛酉 |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
此造重重厚土,乙木無根,傷官又旺,其勢足以敵官星之寡。故初交丙寅丁卯,官星得地,刑耗多端;戊辰得際遇,捐納出仕,及已巳二十年,土生金旺,從佐二而履琴堂。至未運破金,不祿。
戊午
壬戌 丁卯 癸卯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此傷官當令 ,印星並見,官煞雖透無根,勢在去官。初年運走北方,官星得勢,一事無成;丙寅丁卯,生助火土,經營發財巨萬;戊辰己巳,去盡官煞,一子登科,晚景崢嶸。此造戌午拱火,日時逢印,日主旺極,莫作用印而推,亦不可作去官留殺論也。
癸丑
壬戌 丙午 庚寅 |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
丙火生於九月,日主本不及時,第坐陽刃會火局,謂之強寡。年干癸進氣,癸水通根餘氣丑土,洩其火局,庚金生助壬癸為眾也。勢在成乎眾,故交辛酉庚申,金生水旺,遺業豐盈,其樂自如;一交己未,火土並旺,父母雙亡;及戊午二十年,破敗家業 ,妻子皆傷,至丙辰流落外方而亡。
33.震兌
震兌主仁義之真機,勢不兩立,而有相成者存。
原注:震在內,兌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丑或巳時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敵國,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奸宄,備禦之而已,不必盡去,不必興兵也。兌在內,震在外,月酉日丑或巳,年未或亥時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遊兵,易於滅而不可黨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內寇,難於滅而不可助兌也。以水為就客,相間於一下,或年酉月卯日丑時亥,年甲月庚、日甲時辛之例,亦論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論攻備之法 。然金忌木,木不帶火,木不傷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強者不可戰,惟囚金而木茂,木終不能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義;春木而金盛,金實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仁。其月是木,年日時皆金者,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任氏曰:震陽也,先天之位在八白,陰固陰而陽亦陰矣;兌陰也,先天之位在四綠,陽固陽而陰亦陽矣。震為長男,雷從地起,一陽生於坤之初;兌為少女,山澤通氣,故三陰生於乾之終。長男配少女,天地生成之妙用;若長女配少男,陽雖生而陰不能成矣。是故兌為萬物之所悅,至哉言乎!是以震兌雖不兩立,亦有相成之義也。餘細究之,震兌之理有五,攻、成、潤、從、暖也。春初之木,木嫩金堅,火以攻之;仲春之木,木旺金衰,土以成之;夏令之木,木洩金燥,水以潤之;秋令之木,木凋金銳,土以從之;冬令之木,木衰金寒,火以暖之。則無兩立之勢,而有相成仁義之勢矣。若內外之說,不過衰旺相敵之意也。當洩則洩,當制則制,須觀其金木之竟向,不必拘執而分內外也。
丙寅
庚寅 甲申 乙丑 |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
甲木生於立春後四日,春初木嫩,天氣寒凝,日主坐申,月透庚金,丑土貼生申金,木嫩金堅,用火以攻之。喜得年於透丙,三陽開泰,萬象回春,何其妙也!初運辛卯壬辰,有傷丙火,蹭蹬芸窗;癸巳運轉南方,丙火祿旺,納粟入監,運捷南宮;甲午乙未,宦海無波,申運不祿。
庚戌
己卯 甲寅 丁卯 |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
甲木生於仲春,坐祿逢刃,木旺金衰,用土以成之,方能化土生金,斬削以成真。初遊幕,獲利納捐,至癸未運出仕;甲申乙酉,木無根,金得地,從佐二升知縣而遷州牧。
庚辰
壬午 甲辰 丁卯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甲木生於仲夏,時干丁火透出,用水以潤之,然水亦賴金生,金亦賴水養;更妙支逢兩辰,洩火生金蓄水,一氣相生,五行俱足。是以早游泮水,科甲聯登,仕至觀察,一生惟丙戌運金水兩傷不利,其餘皆順境。
庚戌
甲申 甲戌 乙丑 |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
甲木生於孟秋,財生殺旺,雖天干三透甲乙,而地支不載,木凋金銳,用土以從之也。格成從殺。戌運武甲出身;丁亥運生木剋金,刑耗多端;戊子己丑,財生殺旺,仕至副將。
辛酉
庚子 甲子 丙寅 |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
甲木生於仲冬,木衰金寒,用火以暖之,金亦得其制矣;況平時逢祿旺,一陽解凍,所謂“得氣之寒,遇暖而發”。故寒木必得火以生之也。所以科甲聯登,仕至侍郎。
上五造舉甲木為例,乙木亦同此論。
34.坎離
坎離宰天地之中氣,成不獨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干透壬癸,地支屬離者,乃為既濟,要天氣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屬坎者,乃為未濟,要地氣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為交媾,交媾身強則富貴;天干皆火,地支皆水,為交戰,交戰身弱,豈能富貴?坎外離內,謂之未濟,主之所喜在離,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則不詳;離外坎內,謂之既濟,主之所喜在坎,要離降,主之所喜在離,要木和。水火相見於天干,以火為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見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詳。
任氏曰:坎陽也,先天位右七之數,故為陽也;離陰也,先天位左三之數,故為陰也。坎為中男,天道下濟,故一陽生於北;離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陰生於南。離為日體,坎為月體,一潤一暄,水火相濟,男女媾精,萬物化生矣。夫坎離為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而宰天地之中氣,是以不可獨成,必要相持為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離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則地氣上升;降者,天地干坎衰,地支離旺,必得天干有金,則天氣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須有木運以和之;解者 ,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須有金運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戰於干支,必須歲運視其強者而制之。此五者,坎離之作用如此,則無獨成之勢,而有相持禮智之性矣。
丙子
己亥 丙寅 戊子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
丙火生於孟冬,又逢兩子,天干離衰,地支坎旺,用寅木以升之也。至壬寅,東方木地,采芹折桂;卯運出仕,一路運走東南,仕至觀察。
壬午
壬寅 壬戌 庚戌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壬水生於孟春,支全火局,雖年月兩透比肩,皆屬無根。天干坎衰,地支離旺,用庚金以降之也。惜乎運途東南,在外賓士四十年,一無成就;至五旬外,交戊申,娶妻三,年已六旬矣。連生三子,至戌運而終。
丙子
丙申 丙子 丙申 |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
此造地支,兩申兩子,水逢生旺,金作水論;天干四丙,地支無根,離衰坎旺,須以木運和之也。惜乎五行不順,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故艱難險阻,刑傷顛沛;五旬外運走壬寅,東方木地,財進業興,及癸卯甲寅,發財數萬。
癸巳
壬戌 壬午 壬寅 |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
壬午日元,生於戌月,支會火局,年支坐巳,天干皆飲,地支皆離,必須金運以解之也。初交辛酉庚申,正得成其既濟,解其財殺之勢,叨化日之光,豐衣足食;一交己未,刑耗異常,戊午財殺並旺,出外遇盜喪身。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 |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此造水火交戰於干支,火當令,水休囚,喜其無土,日和不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剋地沖,財殺兩旺,父母雙亡,流為乞丐;交申運逢際遇,己酉運發財數萬,娶妻生子成家。
六親論 1~7
1.夫妻
夫妻因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
原注:妻與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貴在子足,妻子在於是。在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其妻美而且富貴;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則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財神,又須活法,如財神薄,須用助財;財旺身弱,又喜比劫;財神傷印者,要官星;財薄官多者,要傷官。財氣未行,要衝者沖,洩者洩;財氣流通 ,要合者合,庫者庫。或財神洩氣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無財者,必非夫婦全美者也。至於財旺身強者,必富貴而多妻妾,看著當審辨輕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財為妻,財是我剋。人以財來侍我,此理出於正論,又以財為父者,乃後人謬也。若據此為確論,則翁女同宗,豈不失倫常乎?雖分偏正之說,究竟勉強。財之偏正,無非陰陽之別,並不換他氣,且世無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財為父,官為子,則人倫滅矣,不特翁婦同完生孫,有是理乎?是以六親之法,今當更定。生我者為父母,偏正財星是也;我生者為子女,食神傷官是也。我剋者為婦妾,偏正財星是也,剋我者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為兄弟,比肩劫財是也。此理正名順,乃不易之法,夫財以妻訟,財中饋賢能;財神濁,則河東獅吼。清者,喜神即是財星,不爭不妒是也。濁者,生煞壞屯,爭媯無情是也。舊書不管日主之衰旺,總以陽刃劫財主剋妻,究其理則實非,須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別,四柱配合活看為是。如財神輕而無官,比劫多,主剋妻;財神重而身弱,無比劫,主剋妻。官殺旺而用印,見財星,主妻陋而剋;官殺輕而身旺,見財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剋。劫刃重,財星輕,有食傷,逢梟印,主妻遭凶死;財星微,官殺旺,無食傷,有印綬,主妻有弱病。劫刃旺,而財輕,有食傷,妻賢不剋,妻陋不必亡;官星弱,遇財星,妻陋不剋。身強煞淺,財星滋殺,官輕傷重,財星化傷,印綬重疊,財星得氣者,主妻賢而美,或得妻財臻富;殺重身輕,財星黨殺,官多用印,財星壞印,傷官佩印,財星得局者,主妻不賢而陋,或因正好抬禍傷身,日主坐財,財為喜用者,必得正好妻財;日主喜財,財合閑神而化財者,必得妻務。日主喜財,財合閑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日主喜忌而論。若財星浮泛,宜財深伏,宜衝動而引助。須細究之。
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 |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
此造寒金坐祿,印綬當權,足以用火敵寒。所忌者,年干癸水剋丁為病,全賴月干乙木通根,洩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財星也。更喜財星逢合,謂財來就我,其妻賢淑勤能,生三子,皆就書香。
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 |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
丁火生於孟夏,柱中梟劫當權,一點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沖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貧寒,癸運入學,又得財巨萬;壬運登科,辛丑選知縣,仕至郡守。此造若無酉金,不但無財,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 |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
丙火生於季春,印綬通根生旺,日主坐財,時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為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殺壞印,其妻不賢,妒悍異常,無子而絕。財之為害。可畏哉!
2.子女
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連。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賢俊,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則無子,或不肖,或不肖,或有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輕須要功災民;殺重身輕,只要印比;無官星,只論財;若官星阻滯,要和扶沖發;官星洩氣太重,須合助遙會;若殺得身輕而無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為子之說,細究之,終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設官,官治萬民,則不敢妄為,循守規矩。家庭必酋長為管,出入動作。皆遵祖父訓是也。不服官俯之治者,則為逆子;夫命者理也,豈可以民為子而犯上乎?莫非論命竟可地君無父乎?諺云,“父在子得自專”,若以官為子,父反以子管治,顯見父不得自專矣,故谷以剋父剋母為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傷為子女。書云,“食神有壽妻多子,時逢七煞本無兒”,“食神有制定多兒”,此兩說,可謂確據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無食傷無官殺者,又作何論?故命理不可執一,總要變通為是,先將食傷認定,然後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則用之。故“喜神看與殺相連”者,乃通變之至論也。如日主旺,無印綬,有食傷,子必多,;日主旺,印綬得,食傷輕,子必少;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有財星,預防多而賢;日主旺,印必無;日主弱,食傷重,印綬地,亦無子;日主弱,食傷輕,無比劫,愛星,子必無;日主弱,斷殺重,印綬輕,微伏財,必多女,日主弱,七殺重,食傷輕,有比劫,女多子少;日主弱,官殺重,無印比,子必無;日主旺,食傷輕,逢印綬,遇財星,子少孫多;日主旺,印綬重,官殺輕,有印綬 ,遇財星,有子必逆。又有日主旺,無印綬,食傷伏,有官殺,子必多者,又有日主旺,比劫我,無印綬,食傷伏,子必多者,蓋母多惡意子之意也。故木多火熄,金剋木則生火;火多土焦,水剋火則生土;土重金埋,木剋土則生金;金多水滲,火剋金剛水剋火則生水;水多木浮,土剋水則生木。以官殺為子也,此這謂也。明雖以官殺為子也。大率身旺財為子,身衰印作兒,此皆餘之試驗者,故敢更定,仔細推之,無不應也。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
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傷官並透通根,丑為濕土,能生金蓄水,戌為火庫,日主臨之,不致寒凍也,是以農業富厚,更喜運走西方不悖,餘雖斷其多子,實不敢定其數目,詢之云,自十六歲生子,每所得一子,連生十六子,並無損傷。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現,辛金明潤不雜木火之妙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此造殺官當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棄命從殺,只得殺重用印,則忌卯酉逢沖,去甲木之旺地。所生妻生八女,妾生入女,竟兒子。所謂身衰印作和,此財星壞印之故也,。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戊土生於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無根;兼之己時,丁火獨透剋辛,局中全無濕氣;更嫌年干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剋兩妻,生十二子,刑逝十子。現存二子。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
壬水生於孟冬,喜其無金,食神獨透,所以書香小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妻者,無財之妙也;秋闈不利者,無地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換之以木,青云得路矣。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 |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
辛金生於戌月,印星當令;又寅 拱丙生天干,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皆成財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剋,生十二女又剋其九。還喜秋金有氣,家業豐隆。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
土生夏令,重疊印綬 ,四柱全無水氣,燥土不洩火生金,剋三妻五子。至丑運濕土晦火生金,又會金局,得一子方育。
由此數造觀之,食神傷官為子也明矣。凡子息之有無,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子只有五數,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當令者倍之,休囚者減半,除加減之外而多者,此秉賦之故也。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此造春木雄壯,金透無根,喜其丁火透露,傷其辛金,所以已丑戊子運中,不但得子不育,而且財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丁財並益,丙戌俞美,生五子,家業增新,由此觀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運星,或木火流年得;如不是木火運年得,必子息翕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則難抬,或不肖,試之屢驗,然命內用神,不物妻財子祿,而窮通壽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諸?
3.父母
父母或降與或替,歲月所關果非細。
原注:子平之法,以財為父,以印為母,以斷其吉凶,十有九驗,然看歲月為緊。歲氣有益於月令者,及歲月不傷夫喜神者,父母必昌。歲月財氣斬喪於時干者,先剋父;歲月印氣斬喪於時支者,先剋母。又須活看其局中之大勢,不可專論財印,中間有隱露其興亡之機,而不必在於財印者。與財生印生之神,而損益舒得所,及陰陽多寡之論,無有不驗。
任氏曰:父母者,生身之根本,是以歲月所關,知其與替之不一,可謂正理不易之法也。原注竟以財印分屬父母,又論剋父母之說,無把握,仍惑於穀書之謬也。夫父母屆可以剋字加之?當更定喪親、刑妻、剋子為至理。如年月官印相生,日時財傷不犯,則上叨蔭庇,下受兒榮;年月官印相生,日時刑傷沖犯 ,則破蕩祖業,敗壞門風。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日主喜官,時日逢傷,日主喜印,時日逢財,必敗祖辱宗,年財月印,日主喜印,時日逢官印者,知其幫父興家:年秎月印,日景喜印,時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印者,知其自創成家。年官月劫,年劫月劫,年印月劫,日主喜財,時日逢財或傷者,出身寒窘,創業之命。年劫月財,日主喜財,遺緒豐勇,日主喜劫,清高貧寒。年官月傷,日主喜官,時日適官必跨灶,時日遇劫,必破敗。總之財官印綬,在於年月,為日主之喜,父母不貴亦富;為日主之忌,不貧亦賤,宜詳說察之。
癸卯
乙丑 丙子 己丑 |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
此造官印透而得祿,財星藏而歸庫,格局未嘗不美,所嫌者,丑時傷官肆逞,官星退氣,日主衰弱,全賴乙木生火而衛官。年月官印相生,亦出身官家,至亥支入泮;壬戌水通根,破耗異常加捐出仕,不過清規;至酉運,財星壞印,竟伏國刑。
乙卯
丁亥 戊午 丙辰 |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
戊土生於孟冬,財星臨旺,官印雙清坐祿,日元臨旺逢生,四柱純粹可觀,一行生化有情,喜用皆有精神,所以行運不破局,身出官家,連登科甲,五筆型五子皆登仁籍,富貴福壽之造也。
丁巳
辛亥 戊子 戊午 |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
此造柱中三火二土,似乎旺相,不知亥子當權,沖壞印綬,天干火土虛脫,其祖上大富,至父輩破敗;兼之初運西金地,生助旺水,半生顛連不遇。及交丁未,運轉南方,接連丙午二十年,大遂經營之願,發財十余萬。
乙亥
辛巳 丙辰 癸巳 |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此造支逢兩祿乘權,年干印透通根,凡推命者,作旺論用,以財星斷其名利雙收,然丙火生孟夏,火氣方進,年干印綬 ,被月干財星所壞,巳亥逢沖,破祿去火,則金反得生扶,木火失勢。又坐下辰土,竊去命主無神,時癸蓋頭,巳火亦傷,必作弱推,用以巳火,初運東方木土,出身遣業豐百姓;丙子火不通根,官得地,家多破耗;丑運生金洩火,刑剋異常,家業十去八九,夫婦皆亡。
4.兄弟
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用財神看重輕。
原注:敗財比肩羊刃,皆兄弟也。要在提綱之神,與財神喜神較其重輕,財官弱,三者顯其攘奪之跡,兄弟必強;財官旺,三者出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與財官平,而三者伏而不出,兄弟必貴;比肩重而傷民財殺亦旺者,兄弟必富。身弱而幫者不顯,有印而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顯,無官而兄弟必衰。
任氏日;比肩為兄,敗財為弟,祿刃亦同此論。如殺旺無食,殺重無印,得敗財合殺,必得弟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財輕劫重,印綬制傷,不免司馬之憂;財官失勢,劫刃肆逞,周公之慮。財生殺黨,比劫幫峰,大被可以同眠;殺重無印,主衰傷伏,鴿原料能無興歎。殺旺印伏,比肩無氣,弟雖敬而史必衰;官旺印輕,財星得氣,兄雖愛而弟無成。日主雖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身旺逢梟,劫重無官,獨自主持,財輕劫重,食傷化劫,可無鬥粟尺布之謠;財輕遇劫。官得明顯,不作煮豆燃萁之詠。梟比重逢,財輕殺伏,未免折翎之悲啼;主衰有印,財星逢劫,反許棠棣之競秀。不論提綱之喜忌,全賃日主之愛憎,審察宜精,斷。
丁亥
壬寅 丙子 丁酉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丙火生於春初,謂相火有焰,不作旺論。月干壬水通根,亥子殺旺無制,喜其丁午寅亥合而化印,以雜為恩。時支財星,生官壞印,以雜為恩。時支財星,生官壞印,又得丁火蓋頭,使其不能剋木,所以同胞七人,皆就書香,而且兄愛弟敬。
癸巳
戊午 丙午 庚寅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此造羊刃當權,又逢生旺,更可嫌者,戊癸合而化火,財為眾劫所奪,兄弟六人,皆不成器,遭累不堪。餘造年月日皆同,換一壬辰時,弱殺不能相制,亦有六弟,得力者早亡,其餘皆不肖,以致拖累破家。總之劫刃太旺,財官無氣,兄弟反少,縱有,不如無也。然官殺太旺亦傷殘,秘須身財並旺,官印通根,可敦友愛之情。
5.何知章
何知其人富?財氣通門戶。
原注:財旺身強,官星衛財,忌印而財能壞印,喜印而財能生官,傷官重面財神流通,財神重而傷官有限,無財而暗成財局,財露而傷亦露者,此皆財氣通門戶,所以富也。夫論財與論妻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妻賢而財薄者,亦有財富有妻傷者,看刑沖會合。但財神清而身旺者妻美,財神濁而身旺者家富。
任氏曰:身旺財弱無官者,必要有食傷;身旺財旺無食傷者,必須有官有殺。身旺印旺食傷輕者,財星得局,身旺官衰印綬重者,財得當令,身旺劫旺,無財印而有食傷者;身弱財重,無官印而有比劫者,皆財氣通門戶也。財即是妻,可以通論也。若清財妻美,濁財家富,其理雖正,尚未深論之也。如身旺有印,官星洩氣,四柱不見食傷得財星生官,無食傷則財星亦淺,主妻美而財薄也;身旺無印,官弱逢傷,得財星化傷生官,則亦通根,官亦得助,不特妻美,而且富厚;身旺官弱,食傷重見,財星不與官通,家雖富而妻必陋也;身旺無官,食傷有氣,財星不與劫連,無印而妻財並美,有印則財旺妻傷。此四者宜細究之。
甲申
丙子 壬寅 辛亥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壬水生於仲冬,羊刃當權,年月木火無根,日支食神衝破,似乎平常。然喜日寅時亥,乃木火生地;寅亥合,則木火之氣愈貫;子申會,則食神反得生扶,所謂財氣通門戶也。富有百余萬,凡巨富之命,財星不多,只要生化有情,即是財氣通門戶,若財臨旺地,不宜見官,日主失令,必要比劫助之,期為美也。
壬申
丙午 癸亥 戊午 |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癸水生於仲夏,又逢午時,財官太旺。喜其日元得地,更妙年干劫坐長生,財星有氣,尤羨五行無木,財水洩而火無助,壬水可用。且運走西北,金水得地,遺緒不豐,自創四五十萬,一妻四妾八子。
何知其人貴?官星有理會。
原注:官旺身旺,印綬衛官,忌劫而官能去劫,喜印而官能生印,財神旺而官星通達,官星旺而財神有氣,無官而暗成官局,官星藏而財神亦藏者,此皆官星有理會,所以貴也。夫論民與論子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子多而無官者,身顯而無子者,亦看刑沖會合。但官星清而身旺者必貴;官星濁而身旺者必多子;至於得象得氣、得局、得格者,妻子富貴兩全。
任氏曰:身旺官弱,財能生官,官旺身弱,官能生印,印旺官衰,財能壞印,印衰官旺,財不現,劫重財輕,官能去劫,財星壞印,官能生印,用官,官藏財亦藏,用印,印露官亦露者,皆官星有理會,所以貴顯也。如身旺官旺印亦旺,格局最清,而四柱食傷,一點不混,財星又不出現,官星之情依乎印,印之情依乎日主,只生得一個本身,所以有官無子也;縱使稍雜食傷,亦被印星所剋,子亦艱難。如身旺官旺印弱,食傷暗藏,不傷官星,不受印星所剋,自然貴而有子;必身旺官衰,身傷有氣,有印而財有壞印,無才而暗成財局,不貴而子必富;如身旺官衰,食傷旺而無財,有子必貧;如身弱官旺,食傷旺而無印,貧而無子,或有印逢財,亦同此論。
癸卯
癸亥 丁卯 辛亥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此造官殺乘權,原可畏也,然喜支拱印局,巧借栽培,流通水勢,官星有理會。第嫌初運庚申辛酉,生殺壞印,偃蹇功名;己未支全印局,干透食神,云程直上,仕至尚書。然有其命必得其運,如不得其運,一介寒儒矣。
癸酉
丁巳 丙午 壬辰 |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
丙火生於孟夏,坐祿臨旺,喜其巳酉拱金,財生官,官制劫,更妙時透壬水,助起官星,以成既濟。三旬外運走北方水地,登科發甲,名利雙輝。勿以官殺混雜為嫌也,身旺者,必要官殺混雜而發也。
甲午
丙寅 辛酉 己丑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此造財臨旺地,官遇長生,日主坐祿,印綬通根,天干四字,地支皆臨祿旺,五行無水,清而純粹。春金雖弱,喜其時印通根得用,庚運幫身。癸酉看登科;午運殺旺,病晦刑喪;辛運己卯年發甲入詞林;後運金水幫身,仕路未可限量也。
乙巳
辛巳 庚辰 甲申 |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庚金生於立夏前五日,土當令,火未司權,庚金之生坐實,且辰支申昌,生扶並旺,身強殺淺。嫌其財露無根逢劫,所以出身貧寒;一交丁運,官星元神髮露,戊寅己卯兩年,財星得地,喜用齊來,科甲聯登,又入詞林。書云,“以殺化權,定顯露門貴客”,此之謂也。
何知其人貧?財貧神反不真。
原注:財神不真者,不但洩氣被劫也,傷輕財重傷氣洩,財輕官重財氣洩,傷重印輕身弱,財重卻輕身弱,皆為財神不真也。中有一味清氣,則不賤。
任氏日:財神不真者有九,如財重而食傷多者,一不真也;財輕喜食傷而印旺者,二不真也;財輕劫重,食傷不現,三不真也;財多喜劫,官星制劫,四不真也;喜印而財星壞印,五不真也;忌印而財星生官,六不真也;喜財而財合閑神而化者,七不真也;忌財而財合閑神化財者,八不真也;官殺旺而喜印,財星得局者,九不真也。此九者,財神不真之正理也,然貧者多富者少,故貧有幾等之貧,富有幾等之富,不可概定。有貧而貴者,有貧而正者,有貧而賤者,宜分辨之。如財輕官衰,逢食傷而見印綬者,或喜印,財星壞印,得官星解者,此貴而貧也;官殺旺而身弱,財星生助官殺,有印財一衿易得,無印則老儒冠,此清貧之格,所為皆正也,財多而心事必欲貪死,官旺而心志必欲求之,非合而合,不從而從,合之不化,從之不真,此等之命,見富貴而生諂容,遇財利而忘恩義,謂貧而賤也,即僥倖致富,亦不足貴也,凡敗業破家之命,初看似呼佳美,非財官雙美,即干支雙清,非殺印相生,即財臨旺地,不知財官雖可養命榮身,必先要日主旺相,主能任其財官,若太過不及,皆為不真,能散能耗則有之,終不能臻富貴也,此等格局最多,難以枚舉,宜細究之。
壬子
戊申 戊戌 辛酉 |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
戊土生於孟秋,支在西方,秀氣流行,格局本佳,出身大富。所嫌者,年干壬水能根會局,則財星反不真矣。兼之運走西北金水之地,所以輕財重義,耗散異常,惟戌運入泮得子。辛亥壬子貧乏不堪。
癸卯
甲寅 丁巳 己酉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
此造財藏殺露,殺印相生,又聯珠相生,似乎貴格,所以祖業二十余萬;不知年干之殺無根,其菁華盡被印綬竊去,必用酉金之財。蓋頭覆之以土。似科有情,但木旺土虛,相火逢生,則巳酉不會,財不真矣。一交壬子,洩金生木,一敗如灰;至亥支,印遇長生,竟遭餓死。
庚午
壬午 丙寅 庚寅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此夏火逢金,財滋弱殺,兩支不雜,殺刃神清,定然名利雙輝。不知地支木火,不載金水,杯水車薪,不但不能制火,反洩財星之氣,夏月庚金敗絕,財之不真可知矣。早運癸未、甲申、乙酉土金之地,豐衣足食;一交丙戌,支全火局,刑妻剋子,破耗異常,數萬家業,盡付東流;丁亥合壬寅而化木,孤苦不堪而死。
乙卯
乙酉 庚寅 壬午 |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
秋金乘令,財官並旺,食神吐秀,大象觀之,富貴之命。第財星太重,官星拱局,日主反弱,不任其財官,全賴劫刃扶身,被卯沖午剋,時干壬水,不能剋火,反洩日元之氣,財財星不真矣。初運甲申祿旺,早年入泮,其後運走南方 ,貧乏不堪。
辛丑
丙申 癸巳 庚申 |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
此財星坐祿,一殺獨清,似乎佳美,所嫌者,印星太重,丑土生金洩火,丙辛合而化水,以財為用,申又合巳,則財更不真。初運乙未甲午,木火拼旺,祖業頗豐;一交癸巳,皆從申合,一敗如灰,竟為乞丐。
庚辰
乙酉 丁丑 乙巳 |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
丁火日元,時逢旺地,兩印生身。火焰金疊,似乎富格,不知月干乙木,從庚而化,支會金局,四柱皆財,反不真矣。祖業亦豐,初運丙戌丁亥,比劫幫身,財喜如心;戊子已丑,生金晦火,財散人離,竟凍餓而死。
何知其人賤?官星還不見。
原注:官星不見者,不但失令被傷也。身輕官重,官輕印重,財重無官,官重無印者,皆是官星不見也。中有一味濁財,則不貧;至於用神無力而忌神太過,敵而不受降,助旺欺弱,主從失宜,歲運不輔者,既貧且賤。
任氏曰:此段原注太略,然富貴之中,未當無賤,貧賤之中,未當無貴,所以賤之一字,不易知也。如身弱官旺,不用印綬化之,反以傷官強制;如身弱印輕 不以官星生印,反以財星壞印;如財重身輕,不以比劫幫身,反以比劫奪財,合此格者,忘卻聖賢明訓,不思祖父積德,以致災生不測,,殃及子孫。如身弱印輕,,官旺無財,或身旺官弱,財星不現,合此格者,處貧困不改其節,遇富貴不易其志,非禮不行,大義不取。故知貪財改帛而戀金穀者,竟竟遭一時之顯戮,樂簞瓢而甘沿履者,終受千載之令各,是以有三等官星不見之理,如官輕印重而身旺,或官重印輕而身弱,或官印兩平而日主休囚者,此上等官星不見也,如官旺喜印,財星壞印,或官殺重無印,食傷強制,或官多忌財,財星得局,或喜官星,而官星合他神化傷者。或忌官星,他神合官星又化官者,此下等官星不見也。細究之,不但貴賤分明,而賢不肖亦了然矣。
丁丑
壬子 丁亥 甲辰 |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丁火生於仲冬,干透壬水,支全亥、子、丑北主,官星旺格;辰乃濕土,不能制水,反能晦火,謂清枯之象,官星反不真也。喜其無金,氣勢純清,其為人學問真確,處世無苟,訓蒙度日,苦守清貧,上等官星不見也。
丙辰
庚寅 丙午 壬辰 |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
此造財絕無根,官又無氣,兼之運走東南之地,幼年喪父,依母轉嫁他姓;數年母死,牧牛度日,稍長則賣力傭工;後雙目失明,不能傭作,求乞自活。
丁卯
甲辰 辛亥 癸巳 |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
此春金逢火,理宜印化殺,財星壞印,癸水剋丁,亥水沖巳,似乎制殺有情,不知春水休囚,木火拼旺,不但不能剋火,反去生木洩金;財官本可榮身,而日空不能勝任,雖心專必欲求之。亦何蓋哉!出身未屬微賤。初習梨園,後因失音隨官;人極伶俐,且極會趨逢,隨任數年,發財背主,竟損納從九品出仕,作威作福,無所不為;後因犯事革職,依然落魄。
何知其人吉?喜神為輔弼。
原注,柱中所喜之神,左右終始,皆得其力者必吉,然大勢平順,內體堅厚,主從得宜,縱有一二忌神,適來攻擊,亦不為凶,譬之國內安和,不愁外寇。
任氏曰:喜神者,輔用助主之神也。凡八字先要有喜神,則用神勢,一生有吉無凶,故喜神乃吉神也。若柱中有用神而喜神,歲運不逢忌神無害,一遇忌神必凶,如戊 土生於寅月,以寅中甲木為用神,忌神必是庚辛申酉之金,日主元神厚者,以壬癸亥子為喜神,則金見水而貪生,不來剋木矣;日主元神薄者,以丙丁巳午為喜神,則金見水而畏,亦不來剋木矣。如身弱以寅中丙火用神,喜天干透出,以水為忌神,以比動為喜神,所以用官用印有別,用官者,身旺可以財為喜神,用印身弱,而後用官為喜神,無喜神,而用神得秉令,氣象雄壯,大勢堅固,四柱安和,用神緊貼,不爭不妒者,即遇忌神,亦不為凶。如原局無喜神,有忌神,或暗伏或出現,或與用神緊貼,或爭或妒,或用神不當令,或歲運引出忌神、助起忌神,譬之國家有奸臣,私通外寇,兩來夾攻,其凶立見。論土如此,餘皆類推。
甲子
丙寅 戊寅 己未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
春初土虛,殺旺逢財,以丙火為用,喜其財印相隔,生生不悖;更妙未時幫身為喜,四柱純粹,主從得宜。所以早登甲第,一生有吉無凶,仕至觀察,後退歸優遊林下,生六子皆登科第,夫婦齊眉,壽越八旬。
丙申
己亥 庚辰 戊寅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
此寒金喜火,得時支寅木之生,則火有焰,然有財殺,必先身旺。妙在年支坐祿,三印貼生,更妙亥水當權,申金含生忘沖。無火則土凍金寒,無木則水旺火虛,以火為用,以木為喜,木火兩字,缺一不可。所以生平無凶無險,登科發甲,宦海無波,後裔濟美,壽至八旬之外。
何知其人凶?忌神輾轉攻。
原注:財官無氣,用神無力,不過無所發達而已,亦無刑凶也。至於忌神太多,或刑或沖,歲運助之。輾轉攻擊,局內無備禦之神,又無主從,不免刑傷破敗,犯罪受難,到老不古。
任氏曰:忌神者,損害體用之神也。故八字先要有喜神,則忌神無勢。以忌神為病,以喜神為藥,有病有則吉,有病無藥則凶,一生吉少凶多者,皆忌神得勢之故耳。如寅月生人,不用甲木而用戊土,則甲木為當令這忌神,看日主之意向,或喜火以化之,或用金以制之,安頓得好,又逢歲運扶喜抑忌,亦可轉凶為吉;歲運又不來扶喜抑忌,又不與忌神結黨者,不過終身碌碌,無所發達而已;若無火之化、金之制,又遇水之生,歲運又黨助忌神,傷我喜神,輾轉相攻,凶禍多端,到老不吉。論木如此,餘可類推。
乙亥
戊寅 丙子 甲午 |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
丙火生於寅月,印星當令,時逢刃旺,甲乙並旺透,四柱無金;寅亥化木,子水衝破,官星無用,必以月干戊土為用 。忌神即是甲木,亥子之水,反生旺木,所謂忌神輾轉攻也。初交丁丑,生助用神,祖業十余萬,其樂自如;一交丙子,火不通根,父母雙亡,連遭回祿;乙亥水木並旺,又遭回祿,剋三妻四子,赴水而亡。
辛巳
庚寅 丙辰 己丑 |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
丙火生寅,木嫩火相,未為旺也,生丑時,竊去命主元神,以寅木為用。所嫌庚金當頭之忌,木嫩逢金,火虛見洩。初交己丑戊子,生金洩火,幼喪父母,孤苦不堪;丁亥丙戌,火在西北,不能去盡忌神,所以歷盡風霜,稍成家業;一交乙酉,干支皆化忌神,刑妻剋子,遭水厄而亡。
何知其人壽?性定元神厚
原注:靜者壽,柱中無沖無合,無缺無貪,則性定矣。元神存者,不特精氣神氣皆全之謂也,官星不絕,財神不滅,傷官有氣,身弱印旺,提綱輔主,用神有力,時上生根,運無絕地,皆是元神厚處。細究之,大率甲乙寅卯之氣,不遇沖戰洩傷、偏旺浮泛而安頓得所者心壽。木屬仁,仁者壽,每每有驗,故敢施之於筆。若貧賤之人而亦能壽者,以其稟得一個身旺,或身弱而運行生地,食祿不缺故耳。
任氏曰:仁、靜、寬、德、厚,此五者,皆壽征也。四柱得地,五行停勻,所合者皆閑神,所化者皆用神,沖去者皆忌神,留存者皆喜神,無缺無陷,不偏不枯,則性定矣。性定不生貪戀之私,不做苟且之事,為人寬厚和平,仁德兼資,未有不富貴福壽者也。元神厚者,官弱逢財,財輕遇食,身旺而食傷發秀,身弱而印綬當權,所喜者皆提綱之神,所忌者皆失令之物,提綱與時支有情,行運與喜用不悖,是皆元神厚處,宜細究這。清而純粹者,必富貴而壽;濁而混雜者,必貧賤而壽。
辛丑
癸巳 甲子 丙寅 |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此從巳火起源頭,生丑土,丑土生辛金,辛生癸,癸生甲,甲生丙火;甲祿居寅,癸祿居子,丙祿居巳,官坐財地,財逢食生,五行元劉皆厚 ,四柱通根生旺,左右上下有情,為人剛柔相濟,仁德兼資,貴至三品,富有百萬,子十三人,壽至百歲,無疾而終。
己酉
乙亥 丙寅 戊子 |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
此以酉金為源頭,生亥水,亥水合寅而生丙,丙火生戊土,元神皆厚。鄉榜出身,仕至觀察,為人寬厚端方,九子二十四孫,富有百余萬,壽至百二十歲,無疾而終。
己酉
辛未 壬寅 壬寅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
此以未土為源頭,生辛金,辛金生壬水,壬水生寅木,四柱生化有情,元神厚而純粹。所喜者,火喜其包藏不露。早登科甲,仕至三品;為人品行端方,廉和仁厚;八子十九孫,壽至九旬有六。
丁未
庚戌 庚辰 丙子 |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
此以丁火為源頭,生土,土生金,兩藏財庫,身旺用官。中年行運不背,所以早登鄉榜,名利雙輝。為人有剛明決斷之本,無刻薄欺瞞之意。惜乎無木,火之元神不足,孫枝雖旺,子息未免多損之憂。
乙未
戊寅 乙卯 庚辰 |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此支類東方,正曲直仁壽格,大勢觀之,財官有氣,名利裕如。第五行火不出現,財之元神虛脫,寅卯東方木旺,官司星之根亦薄。所以一生操剝削,資囊未滿先傾,且平生仗義疏財;為人無驕諂,存古道,苦守清貧;生四子皆得力,壽至九十四歲。
癸丑
甲寅 戊戌 庚申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
戊戌日逢庚申時,食神有力,殺旺無印,足以強制。生八九子,有三四子貴顯而授一品之誥封者,土金有情之妙也。其為人貪惡兩備者,不能化殺之故也,淫靡無禮者,火不現,水得地之故也。蓋寅申沖,則丙火必壞,丑戌刑則丁火亦傷,兼之癸水透,則日主之心志必合,而求之不顧;寅戌支藏之火,暗中剋盡,夫火司禮,為人豈可無禮?無禮則無所不為矣!設使年干癸水,換於丁火,未有不仁德者也。其富貴福壽,皆申時之力,亦祖德宗功所致也。後生落頭疽而死,由已積惡多端,而天誅之矣。
戊辰
庚申 己卯 戊辰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
此土金傷官,辰中癸水,正財歸庫,申中壬水,正財逢生,劫雖旺,而不能奪;且土氣盡歸於金,傷官化劫,暗處生財,兼之獨殺為權,故為人權謀異眾,地支皆陰濕之氣,作事詭譎多端,一生所重者財,而少仁義,至四旬無子,娶兩妾又無子。壽至九旬外,異財如命,卒後家業四十余萬,分奪而盡。細究之,皆因財星守於藏蓄,不得流行之故也,財不流行,秋金逢土而愈堅,生意遂絕耳,大凡財厚無子者,皆類此格,故無子之人,其性情必多鄙吝,不知財散則民聚,倘使富人無子能輕其財於親族之中,分多潤寡,何患無子哉?即如此造,金氣太堅,水不露頭,未得生生之妙,能散其財,則金自流行,子必招矣。然散亦有功過,散財於僧 道,有過無功;散財於親族,有功無過。修德獲報,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隆祥 ,天心詎難感召,壽本五福之首,
壽而無子,終 於無益;與其富壽而無子,不若貧壽而有子也。
何知其人夭?氣濁神枯了。
原注:氣濁神枯之命極易看,印綬太旺,日主無著落,財殺太旺,日主無依倚,忌神與喜神雜而虞,四柱與用神反而絕,沖而不和,旺而無制,濕而滯,燥而鬱,精流氣洩,月悖時脫,此皆無壽之人也。
任氏日:氣濁神枯之命,易中之難看者,“氣濁神枯”四字,可分言之,濁字作一弱字論,氣濁者,日主失令,用神淺薄,忌神深重,提綱與時支不照,年支與日支不和,喜沖而不沖,忌合而反合,行運與喜用無情,反與忌神結黨,雖不壽而有子。神枯者,,身弱而印綬太重,身旺而剋洩全無,然重用印,而財星壞印,身弱無印,而重疊食傷,或金寒水冷而土濕,或火炎土燥而木枯者,皆夭而無子也。
乙丑
乙酉 丙辰 辛卯 |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
此造三印扶身,辰酉合而不沖,四柱無水,似呼中格。第支皆濕土,晦火生金,辰及木之餘氣,與酉合財,木不能托根,與酉化金,則木反被其損,天干兩乙,地支不載,凋可知矣,由此推之,日元虛弱,至午運,破酉衛卯,得一子;辛巳全會金局壞印,則元氣大傷,會財則財極必反,夫婦雙亡。
己丑
戊辰 辛亥 戊戌 |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
此重重厚土,埋藏脆嫩之金,五行無木,未得疏揚之利;一點亥水剋絕,支藏甲乙,無從引助;然春土氣虛,藏財可用,初運東方木地,疪蔭有餘;寅運得一子。乙丑運,土又通根而夭。
壬寅
壬寅 甲寅 壬申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春木重逢祿,支得申時,似乎時殺留清,不知木旺金缺,必要有火有佳;天於三壬,寅中丙火受剋,神枯可知。至丙支,逢三壬回剋,家業敗盡,夭而無子。凡水木並旺無土者,最忌火運,即不傷身,刑耗異常。若俗論必用申金,兩火剋金之故也。如丙火剋金為害,則前之乙已運,緊剋申金,而且三刑,何反美乎?
辛丑
辛丑 癸酉 癸丑 |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
此重重濕土,疊疊寒金,癸水濁而且凍,所謂陰之甚,寒之至者也。毫無生髮,氣濁神枯,故春人愚昧不堪,一事無成,至戊戌運,生金剋水而夭。以俗論之,兩干不雜,金水雙清,地支三殺,殺印相生之美,定為貴格,前則春木帶嫩金。斬削成大器,皆作名利兩全之格也,不知夭命,皆類此格,學者宜深究之。
6.女命章
論夫論子要安樣,氣靜平和婦道章,三奇二德虛好語,咸池驛馬半推詳。
原注:局中官星明順,夫貴而吉,理自然矣。若官星太旺,以傷官為夫,官星太微,以財為夫;比肩旺而無官,以傷官為夫;傷官旺而無財官,以印為夫,滿局官星欺日主者,喜印綬而夫不剋身也;滿局印綬洩官星這氣者,喜財而身不剋失也。大體與男命論子論貴之理相似。局中傷官清顯,子貴而親,不必言也。若傷官太旺,以印為子;傷官太微,以比肩為子,印綬旺而無傷官者,以財為子也;財神旺而洩食傷者,以比肩為子也。不必專執官星而論夫。專執傷食而論子。但以安祥順靜為貴,二德三奇不必論,咸池驛馬縱有驗,總之於理不長。其中究論,不可不詳。
任氏曰:女命者,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同也。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也。淫邪嫉妨,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宜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是後人之謬言。不孝翁姑,只為財輕劫重;不敬丈夫,皆因官弱身強。官旺明顯,夫主崢嶸;氣靜和平,婦道柔順。若乃官星太旺,無比劫以印為夫;有比劫而無印綬者,以傷食為夫;官星太弱,有傷官,以財為夫,無財星而比劫旺者,亦以傷食為夫;滿盤比皆而無印無官者,又以傷食為夫;滿局印綬而無官無傷者,以財為夫;傷官旺,日主衰,以印為夫;日主旺,食傷多,以財為夫;官星輕。印綬重,亦以財為夫。
財乃天之恩星,女命身旺無官,財星得令得局者,上格也。若論刑傷,又有生剋之理存焉。官星微,地財星,日主強,傷官重,必剋夫;官星微,無財星,比劫旺,必欺夫;官星微,無財星,日主旺,印綬重,必欺夫剋夫;官星弱,印綬多,無財星,必剋夫;比劫旺而無官,印旺無財,必剋夫;官星旺,印綬輕,必剋夫;比劫旺,無官星,有傷官,印綬重,必剋夫;食神多,官星微,有印綬,遇財星,必剋夫。
凡女命之夫星,即是用神,女命之子星,即是喜神,不可專論官星為夫、傷食為子。日主旺,傷官旺,無印綬,有財星,子多而貴;日主旺,傷官旺,無財印,子多而強;日主旺,傷官輕,無財印,子多而富;日主旺,無食務,官得局,子多而賢;日主旺,無食傷,有財星,無官殺,子多而能。日主弱,食傷重,有印綬,無財星,必有子。;日主弱,食傷輕,無財星,必有子,日主弱,財星輕,官印旺,必有子,日主弱,官星旺,無財星,有印綬,必有子,日主弱,無官星,有傷皆,必有子,日主旺,有印綬,無財星,子必少;日主旺,比肩多,無官星,有印綬,於必少;日主旺,印綬重,無財星,必無子;日主弱,傷官重,印綬輕,必無子;日主弱,財星重,逢印綬,必無子,日主弱,官殺旺,必無子,日主弱,食傷旺,無印綬,必無子。火炎土燥無子,土金濕滯無子,水泛木浮無子,金寒水冷無子,重疊印綬無子,財官太旺無子,滿局食傷無子。以上無子者,有子必剋夫,不剋夫亦夭。
至於淫邪之說,亦究四柱之。日主旺,官星微,無財星,日主足以敵之者;日主旺,官星微,傷食重,無財星,日主足以欺之者;日主旺,官星弱,日主之氣,生助他神而去之者;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合日主而化者;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依日主之勢者;日主弱,無財星,有食傷,逢印綬 ,日主自專其主者;日主旺,無財星,官星輕,食傷重,官星無依倚者;日主旺,官無根,日主不順官星,合財星而去者;日主弱,傷食重,印綬輕者;日主弱,食傷重,無印綬,有財星者;食傷當令,財官失勢者;官無財滋,比劫生食傷者;滿局傷官無財者;滿局官星無印者;滿局比劫無食傷者;滿局印綬無財者,皆淫賤之命也。總之,傷官不宜重,重必輕佻美貌而多淫也;傷官身弱有印,身旺有財者,必聰明美貌而貞潔也。凡觀女命,關係非小,不可輕斷淫邪,以瀆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或由祖宗遣孽。或由家門氣數,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閨訓,或由氣習不善,無謹飭閨門,任其盜性越禮,入寺燒香,遊玩看戲聽詞,男女混雜,初則階下敷陳,久則內堂演說,始而或言賢孝節義之故事,繼而漸及淫邪苟合之穢詞,保無觸念動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嚴肅閨門。閨幃之內,不出戲言,則刑干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聞戲笑之聲,則相敬之風著矣。主家者不可不慎之。
戊申
甲寅 壬寅 丁未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壬水生於孟春 ,土虛木盛。制殺太過。寅申逢沖,本是剋木,不知木旺金缺。金反被傷,則戊土無根依撫,而日主之壬水,可任性而行,見其財星有勢,自然從財而去,以致傷夫敗業,棄子從人也。
丁未
乙巳 甲午 丁卯 |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
甲午日元,生於巳月,支類南方,干透兩丁。火勢猛烈。洩氣太過,局中無水,只可用劫。初運又走火地,是以早刑夫主。人極聰明美貌,而輕佻異常,不能守節。至戊申運,與木火爭戰,不堪言矣。
戊戌
己未 丙辰 戊戌 |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
滿局傷官,五行無木,印星不現,格成順局,故其人聰明美貌。第四柱無金,土過燥厚,辛金夫星投墓於戌,是以淫亂不堪。夫遭凶死,又隨人走,不二三年又剋,至乙卯運,犯土之旺,自縊而死。
戊午
乙丑 戊戌 丙辰 |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戊土生於丑月,土旺用事,木正凋枯,且丑乃金庫,辛金伏藏,不能托根;更兼辰戌沖去藏官,置夫主於度外,且中運西方金地,淫賤不堪。
己亥
丙寅 丁亥 庚戌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丁火生於寅月,木正當權,火逢相旺,必以亥水官星為夫明矣。年支亥水合寅化木,而日支亥水,必要生扶為是;時干庚金隔絕,無生扶之意,又逢戌土緊剋之,則日主之情,必向庚金矣。所以淫賤之至也。
丁未
癸丑 庚子 丁亥 |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寒金喜火,嫌其支全亥子丑。北方水旺,又有干癸剋丁,丑未沖去丁火餘氣,五行無木,未得生化之情。時干之丁虛脫無根,焉能管伏庚金?而日主之情,不顧丁火可知,所以水性楊花也。
丁丑
癸丑 庚子 乙酉 |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庚金生於季冬,不但寒金喜火,而且時逢陽刃印綬當權,足以用火敵寒;月干癸水,通根祿支,剋絕丁火,其意足以欺官;時逢乙木,喜而合之,其情必向財矣。所以背夫而去,淫穢不堪也。
丁丑
壬子 辛巳 丙申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壬水合去丁火之殺,丙火官星得祿於日支,似乎佳美,所以出身舊家,因其貌美而菁媚。群以賽楊妃稱之。四五歲時,眉日秀麗,及十三四益嬌冶,成為畫中人。年十八,歸士人妻,士素醇謹好學,惑而昵愛之,逾年而學廢,竟以癆病而死。從此淫穢不堪,後身敗名裂。無所依託,自縊而死。此造因多合之故耳。夫十士之合。以官化傷官 ,謂貪合忘官,且巳申合亦化傷官,丁壬合則暗化財星,其意中將丙火置之度外明矣。其情必向丁壬一邊,況乎干支皆合,無往不是意中人也?
戊子
戊午 癸酉 戊午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癸水生於午月,財官並旺,坐下印綬,年支坐祿,未嘗不中和。天干三透戊土,爭合癸水,則日主之情,竟無定見;地支兩午壞酉,而財官之勢,不分強弱,日主之情,自然依財勢而去。只有年干正夫無財勢。其力量不敵月時兩干之官,故將正無置之不顧矣。運至乙卯,木生火旺,月時兩土,仍得生扶,年干之土無化而受剋,所以夫得疾而死,後淫穢異常,尤物禍人,信哉!
乙未
辛巳 乙亥 丙戌 |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
年月日六字觀之,乙木生於巳月,傷官當令,最喜坐下亥印沖巳制傷,不特日主喜其滋扶,抑且辛金得其衛美,正所謂傷官用印,獨殺留清,不但貌美,而且才高,書畫皆精。所嫌戌時緊剋亥水,暴陽一透,辛金受傷,既不利於夫子之宮,兼損壞乎生平之性矣。
丁巳
戊申 癸丑 乙卯 |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
此造官星食神坐祿,印綬當令逢生,財生官旺,不傷印綬 ,印綬當令,足以扶身,食神得地,一氣相生,五行停勻,安詳純粹。夫榮子貴,受兩代一品之封。
乙亥
癸酉 甲辰 丙寅 |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乙卯 庚辰 辛巳 |
八月官星財星助金,生於寅時,年時兩支逢生得祿,火水干透,無相剋之勢,有生化之情。財星得地,四柱通根,五行不悖,氣靜和平純粹,生化有情。夫榮子貴,受一品之封。
辛酉
壬辰 丁巳 甲辰 |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傷官雖旺,合酉化金,則官星之元神愈厚矣。巳火拱金,辰土引之,則財之元神更固矣。時透印綬 ,助日主之光輝,制辰土之傷官,所謂木不枯,火不烈,水不涸,土不燥,金不脆,氣靜和平之象。夫榮子貴,受一品封。
己巳
癸酉 壬辰 甲辰 |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
秋水通源,印星秉令,官殺雖旺,制化合宜 ,更妙時透甲木,制殺吐秀,一派純粹之氣,所以人品端莊,精於詩書。喜運途無火。官不助,印不傷,夫星貴顯,子嗣秀美,誥封二品之榮。
庚辰
壬午 乙亥 癸未 |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
木生午月,火勢猛而金柔脆之時,喜壬癸通根制火,辰土洩火生金,則火土不烈燥,水木不枯涸,接續相生,清而純粹。為女中才子,生三子,夫任京官,家道清寒。在家教子讀書,二子登科,一子發甲,夫官郎中,子官禦史,受二代之封。
庚辰
戊寅 乙酉 壬午 |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乙木生於春初,木嫩金堅,最喜午時制殺衛身,寒木向陽,官印雙清,財星生官,不壞印綬,純粹安和。夫官二品,五子二十三孫,一生無疾,夫婦齊眉,壽至八旬外,無疾而終,後裔皆顯貴。
丙辰
癸巳 丁丑 甲辰 |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
丁火生於巳月,癸水夫星清透,時干甲木,印綬獨清,是以品格端莊,持身貞潔。惜丙火太旺,生助傷官,以臻鏡破釵分。然喜巳丑拱金,財星得用,身旺以財為子,教子成名,兩子皆貴,受三品之封。
丙寅
辛卯 癸酉 戊午 |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
癸水生於仲春,洩氣之地,兼之財官並旺,日元柔弱,以印為夫,清而得用,是以秉性端莊,勤儉紡織。至丑運,洩火拱金,連生二子;戊子運沖去午火,不傷酉金,夫主登科發甲;一交丁亥,酉歸矣。此造之病,實在財旺耳。天干之辛,丙火合之,地支之酉 ,午火破之,更兼寅卯當權生火,丁亥運合寅化木,助起旺神,又丁火緊剋辛金,不祿宜矣。
辛丑
辛卯 丙子 癸巳 |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
丙火生於仲春,火相木旺之時,正得中和之象,年月兩透財星,地支巳丑拱金,財旺生官,官星得祿,以印為夫,謂真神得用。秉性勤儉,紡織佐讀,奉甘旨得舅姑之歡心。至甲午運幫身衛印,夫主運登甲榜,誥封宜人;壽至酉運,會金沖卯不祿。
丁酉
癸卯 丙辰 丙申 |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
丙火生於仲春,官透財藏,印星秉令,比劫邦身,似乎旺相。第嫌卯酉逢沖,癸丁相剋,木火損而金水存 ,雖賴時干丙火之助,但丙臨申位,亦自顧不暇。幸辰中蓄藏餘氣,一點微苗,尚存春令,猶能備用,較之前造更弱,亦以印星為夫,為人端莊幽嫻,知書達理,丙午運,破其酉金,夫主癸科,生二子,誥封四品;至四旬外,運走戊申,洩火生金不祿。
癸丑
庚申 戊午 己未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
戊土生於孟秋,柱中劫印重重,得食神秉令夫,洩其菁英,更喜癸水潤土養金,秀氣流行,是以人品端莊,知大義,雖出農家,安貧紡織佐夫,孝事舅姑。至癸亥,夫舉於鄉,施登甲榜,仕至黃堂,雖夫貴,夫嘗以貴婦自矜,在家仍布衣操作。生四子,皆美秀,壽至丙運,奪食不祿。
癸未
庚申 戊戌 己未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此與前造,只換未戌二支,其餘皆同。未丑皆土,午換以戌,用金去火為宜。大勢觀之,勝於前造,今反不及者何也?夫丑乃交北方濕土,能生金晦火,又能蓄水;未乃南方燥土,能脆金助火,又能枯水,午雖火,遇丑土而貪生,戌雖土,藏火而愈燥 。幸秋金用事,所以貴也。雖出身貧寒,而人品端謹,持家勤儉。夫中鄉榜。仕縣令,生二子。
己酉
辛未 戊辰 壬戌 |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
土榮夏令,逢金吐秀,更喜無木,富貴之造也。所以身出宦家,通詩書,達禮教。至酉運,夫星祿旺,生一子,夫主登科。甲戌運刑沖出丁火,閨中雪舞,而家道日落,青年守節,苦志教子成名。至子運,子登科 ,仕至郡守,受紫誥之封,壽至寅運金絕之地。
丁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癸水生於仲冬,支全亥子丑,北方一氣,其勢氾濫,一點丁火無根,最喜寅時,納水而洩其菁華。甲木夫星坐祿,故為人聰明貌美,端莊幽嫻;更喜運走東南木火之地,夫榮子秀,福澤有餘。
乙卯
丙戌 乙卯 丁亥 |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
乙木生於季秋,柱中兩坐祿旺,亥卯又拱木局,四柱無金,日元旺矣。喜其丙丁並透,洩木生於土。財星為夫,為人端莊和順,夫中鄉榜,出仕琴堂。生三子,壽至壬運。
戊寅
甲寅 丁未 辛丑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丁火生於春令,印綬太重,最喜丑時,坐下財庫,沖去未中比印,生起財星,必以辛金為夫,丑土為子也。初運北方水地,洩金生木,出身寒微;至庚戌、己酉、戊申三十載土金這地,裕夫發財,生三子皆貴,誥封恭人。所謂棄印就財,且夫得子助。故後嗣榮發也。
壬辰
己酉 辛丑 癸巳 |
戊申
丁未 丙午 己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
辛金生於仲秋,支全金局,五行無木,火已成金,必無用官之理。喜其壬癸並透,洩其精英,為了聰明端謹,頗知詩禮。所惜者,十九歲運走丁未,南方火旺,生土逼水,流年庚戌,支全剋水,無子而夭。
甲午
丙寅 乙卯 己卯 |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旺木逢火,通明之象,妙在金水全無,純清不雜,為了端莊。以丙火為夫,惜運走北方水地,壽亦不永,生三子留一,至壬運,剋丙火而阻矣。設使兩造運皆順行,不特壽長,若男造名利兩全,女造則夫榮子貴也。
丁未
壬寅 乙卯 己卯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春木森森,旺之極矣。時干己土無根,以丁火為主。丁壬之合,去水卻妙,化木不宜,所以出身貧寒。喜其運走南方火地,不但幫夫興家,而且子息亦多,壽至申運,壬水逢生而阻。此與前造論之,不及前造,此造由行運不背,故勝之。然而命好不如運好。男女皆然也。
7.小兒
論財論殺論精神,四柱和平易養成,氣勢攸長無削喪,殺關雖有不傷身。
原注:財神不党七殺,主旺精神貫足,干支安頓和平。又要看氣勢,如氣勢在日主,而日主雄壯者;氣勢在財官,而財官不叛日主;氣勢在東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西北;氣勢在西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東南。行運不逢前喪,此為氣勢攸長,雖有關殺,亦不傷身。
任氏曰:小兒之命,每見清奇可愛者難養,混濁可憎者易成,雖關家門之氣數,亦看根源之淺深。且小兒之命,是猶果苗之初出,宜乎培植得好,固不待言。然未生之前,父母不禁房事,毒受胎中;既生之後,過於愛惜,或飲食無忌,或寒暖不調,因之疾病多端,每至無成。尚有積惡之家 ,而無餘憂,雖小兒之命,清奇純粹者,所以難養也。有第關於墳墓陰陽之忌,遷改損壞,以致夭亡。故小兒之命。不易看也。除此數端之外,然後論命,必須四柱和平,不偏不枯,無沖無剋,根通月之,氣貫生時,殺旺有印,印弱有官,官衰有財,財輕有食傷,生化有情,流通不悖,或一神得用,始終相托,或兩意情通,互相疪護,未交運而流年平順,既交運而運途安祥,此謂氣勢攸長,自然易養成人,反此則難養矣。其餘關殺多端,盡皆謬妄,欲以何等惑人,則造何等神殺,必宜一切掃除,以絕將來之謬。
辛丑
癸巳 丙子 丁酉 |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
丙火生於巳月,雖云建祿,五行無木生助。天干既透財官,地支不宜再見酉子,更不宜再會金局,則巳火之祿,非日干有也。雖丁火可以幫身,癸水傷之,謂財多身弱,兼之官星又旺,日主虛弱極矣。且初交壬運逢殺,辛亥年天干逢壬癸剋丙丁,地支亥沖巳破祿,運根拔盡,得疳疾而亡。
癸丑
己未 丙寅 辛卯 |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
前造因財官太旺,以致夭亡,此則日坐長生,又生夏令,財官為用,傷官為喜,傷生財,財又生官,似乎生化有情。殊不知前則財多身弱,以官作殺,此則財絕官休,恐難厚享。癸水官星生未月,火土枯乾,餘氣在丑,蓄水藏金,然己土當頭傷癸,丑未沖去金水根源,時上辛又臨絕,雖有若無,焉能生遠隔之水?則己土亦不能生隔絕之金。且運走東南木火這地,斷非守業之人也。
庚戌
壬午 丙寅 己亥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丙用壬殺,身強殺淺,以殺化權;更喜財滋弱殺,定然名利雙全。惜支全火局,寅亥又化木而生火,年月之庚壬無根而少生扶,至丁巳年,巳亥沖去壬水之祿,丁火合去壬水之用,死於疳症。
壬申
戊申 壬申 戊申 |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
壬水生於秋令,地支皆坐長生,天干兩戊兩壬,大勢觀之,支全一氣,兩干不雜,且殺印相生,為大貴之格。不知金多水濁,母多子病,四柱無火剋金,金反不能生水,戊土之菁華盡洩於金,謂偏枯之象,必然難養,名利皆虛,果死於三歲甲戌年。
壬申
甲辰 壬申 戊申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壬水生於季春,似乎殺印相生,地支三遇長生,食神制殺為權,定為貴格。不知春土氣虛,月透甲木,不但辰土受制,而時干之戊,亦受其剋。五行無火,未得生生之妙,亦母多子病,偏枯之象,必然難養也。後死於痘症。
癸丑
壬戌 丁亥 壬寅 |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
此造丁火陰柔,生於深秋,殺官重疊,必不能養。殊不知官殺雖旺,妙在戌月,通根身庫,足以制水;更妙無金,時支寅木不傷,氣貫生時,足以納水,不但易養成人,可遂書香之志。然官殺一類,勿以官為喜,殺為憎,身弱者官皆是殺,身旺者殺皆是官,只要無財有印,便為佳造。如云丁火死寅,謬之極矣。寅中甲木,乃丁之嫡母,何以為死?凡陰乾以生地為死,死地為生,非正論也。果幼年無疾,聰慧過人,至甲戌年入泮後。運走南方火土,制殺扶身,未可限量也。
壬戌
甲辰 丁酉 己酉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此造概云木透月干,春木足以生火,年干壬水生木,日時兩坐長生,皆作旺論。惜地支土金太重,天干水木之根必淺,水木無氣,則丁火之蔭不固。夫甲木生於季春,退氣之神也,辰酉合而化金,則甲木之餘氣已絕;戌土隔之,使金不能生水,戌土足以制之,壬水受剋,不能生木;辰酉化金,必能剋木,日主根源不固可知,如謂酉是丁火長生,五行顛倒矣。酉中純辛,無他氣所雜,金生水,無生火之理。火到酉位,死絕之地;更嫌時干己土,竊去命主元神,生金洩火,而水木火三字皆虛矣。後果夭於癸酉年。由此論之,小兒之命,不易看也。
六親論 8~14
8.才德
德勝才者,局合君子之風;才勝德者,用顯多能之象。
原注:清和平順,主輔得宜,所合者皆正神,所用者皆正氣,不必節外生枝,不必弄假成真,財官喜神,皆是以了其生平;不生貪戀之心 ,度量寬宏,施為必正,皆君子之風也。財薄而身旺足以貪之,官輕而心志必從而求之,混濁被害,主弱輔強,爭合邪神,三四用神,心事奸貪,作事僥倖,皆為多能之象。大率陽在內,陰在外,不激不亢者為德勝才,如丙寅戊辰月日,己卯癸卯年時者是;陽在外,陰在內,畏勢趨利者,為才勝德,如己卯己巳月日,丙寅戊寅年時者是。
任氏曰:善惡邪正,不外五行之理;君子小人,不離四柱之情。陽氣動辟,光亨之義可觀;陰氣靜翕,包含之理斯奧。和平純粹,格正局清,不爭不妒,合去者皆偏氣,化出者皆正神,喜官而財能生官,喜財而官能制劫,忌印而財能壞印,喜印而官能生印,陽盛陰衰,陽氣為權,所用者皆陽氣,所喜者皆陽類,無驕諂於上下,皆君子之風也。偏氣雜亂,舍弱用強,多爭多合,合去者皆正氣,化出者皆邪神,喜官而臨劫地,喜財而居印位,忌印而官星生印,喜印而財星壞印,陰盛陽衰,陰氣當權,所用者皆陰氣,所喜者皆陰類,趨勢財於左右,皆多能之象也。然得氣勢和平,用神分明,施為亦必正矣。
癸酉
戊午 庚寅 丁丑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庚金生於仲夏,正官得祿,年時酉丑通根,正得中和之氣。寅午財官拱合,財不壞印,官能生印,財官印三字,生化不悖,癸從戊合,去其陰濁之氣,所以品行端方,恒存古道。早游泮水,訓蒙自守;丁酉登科,後挑知縣不赴,情願就教,安貧樂道。有人言其小就者,片曰:功名者,非掇巍科登高位而為功名也,功成名自著,況吾無經濟材,就教職不悉衣食不敷,吾行吾志,不負君父之恩足矣!
丙寅
庚子 己亥 甲戌 |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
己土生於仲冬,寒濕之體,水冷木凋,庚金又剋木生水,似乎混濁。妙在年干透丙,一陽解凍,冬日可暖,去庚金之濁,不特己喜其和暖,而甲木亦喜其發榮;更妙戌時燥土,砥定泛濁之水,培其凋枯之木,而日主根元亦固。況甲己為中和之合,故處世端方,恒存古道,廉恭和厚,有古君子之風;微嫌水勢太旺,功名不過稟貢。
丙戌
辛丑 己卯 甲子 |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
此造水冷金寒,土凍木凋,得年干透丙,一陽解凍,似乎佳美。第丙辛合而化水,以陽變陰,反增寒濕之氣。陽正之象反為陰邪之類,故其為人貪婪無厭,奸謀百出,趨財奉勢,見富貴而生諂容,勢利驕矜。所謂多能之象也。
9.奮鬱
局中顯奮發之機者,神舒意暢;象內多沉埋之氣者,心鬱志灰。
原注:陽明用事,用神得力,天地交泰,神顯精通,必多奮發;陰晦用事,情多戀私,主弱臣強,神藏精洩,人多困鬱。若純陽之勢,身旺而財官旺者必奮;純陰之局,身弱而官殺多者多困。
任氏曰:無抑鬱而舒暢者,局中不太過,不缺陷,所用者皆得氣,所喜者皆得力,所忌者皆失時失勢,閑神不黨忌物,反有益於喜用,忌其合而遇沖,忌其沖而遇合,體陰用陽,故一陽生於北,陰生則陽成,如亥中之甲木是也。歲運又要輔格助用,多必奮發。少舒暢,而多抑鬱者,局中或太過,或缺陷,所用者皆失令,所喜者皆無力,所忌者皆得時得勢,閑神劫占,喜神反黨助忌神,喜其合而遇沖,忌其合而遇合,體陽用陰,故二陰生於南,陽生則陰成,如午中之己土是也。歲支又不能補喜去忌,必多鬱困。然局雖陰晦,而運途配合陽明,亦能舒暢;象雖陽明,而運途配其陰晦,亦主困鬱,故運途更宜審察。如用亥中甲木,天干有壬癸,則運宜戊寅己卯;天干有庚辛,則運宜丙寅丁卯;天干有丙丁,則運宜壬寅癸卯;天干有戊己,則運宜甲寅乙卯。如用午中己土;天干有壬癸,則運宜庚午辛未。此從藏神而論,明支亦同此論。如用天干之木,地支水旺,則運宜丙寅丁卯;天干有水,則運宜戊寅己卯。地支金多,則運宜甲戌乙亥;天干有土,則運宜甲子乙丑。地之火多,則運宜辰乙巳;天干有火,則運宜壬子癸丑。如此配合,庶無爭戰之患,而有制化之情,反此則不美矣。細究這,自有深機也。
戊辰
甲子 壬子 辛亥 |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
壬水生地仲冬,三逢祿旺,所謂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喜其子辰拱水,則戊土之根不固,月干甲木為用,洩其氾濫之水,此即局中顯奮發之機也。運至丙寅丁卯,寒木得火以發榮,去陰寒之金土,是以早登甲第。翰苑名高;至戊辰運,逆水之性,以致阻壽。
甲申
丙子 癸亥 癸亥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癸水生於仲冬,三逢旺支,其勢汪洋,喜其甲丙並透,支中絕處逢生,木土互相護衛,金得流行,水得溫和,木得發榮,火得生扶,用神必是甲木,為奮發之機。一交戊寅,云程直上;己卯早遂仕路之光;庚辰辛巳雖有制化之情,卻無生扶之意,以致蹭蹬仕途,未能顯秩也。
甲申
庚午 丁亥 壬寅 |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
此造天干四字,地支皆坐祿旺,惟日主坐當令之祿 ,足以任其財官。清而且厚。清足神旺,所以東西南北之運。皆無咎也。出遺業百余萬,早登科甲,仁至方伯,六旬外退歸林下;一妻四妾,十三子,優遊晚景,壽越九旬。
癸丑
乙丑 癸丑 癸丑 |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
此天干三癸,地支一氣,食神清透,殺印相生,皆云名利兩全之格。予云:癸水至陰,又生季冬,支皆濕土,土濕水弱,溝渠之謂也;且水土冰凍,陰晦濕滯,無生髮之氣,名利皆虛,凡富貴之造,寒暖適中,精神奮發,未有陰寒濕帶,偏枯之象而能富貴者也。至壬申年,父母皆亡,讀書又不能通,又無恒業可守,人又陰弱,一無作為,竟為乞丐。
10.恩怨
兩意情通中有媒,雖然遙立意尋追;有情卻被人離間,怨起恩中死不灰。
原注,喜神合神,兩情相通,又有人引用生化,如有媒矣,雖是隔堔分立,其情自相和好,則有恩而地怨,合神喜神雖有情,而忌神離間,求合不得,終身多怨。至於可憎之神,遠之為妙;可愛之神,近之尤切。又有一般邂逅相逢者,得之不勝其樂;私情偷合者,去之亦足為奇。
任氏曰:恩怨者,喜忌也。日主所喜之神遠,得合神化而近之也。所謂兩意情通,如中有媒矣;喜神遠隔,得旁神引能而相和好,則有恩而無怨矣。只有閑神忌神而無喜神,得閒神忌神合化喜神,所謂邂逅相逢也。喜神遠隔,與日主雖有情,被閑神忌神隔絕,日主與喜神各不能顧,得閒神忌神合會,化作喜神,謂私情牽合也。更為有情,喜神與日主緊貼,可謂無情,遇合化為忌神,喜神與日主雖不緊貼,卻有情於日主,中有忌神隔占,或喜神與閑神合助忌神,如被人離間,以恩為怨,死不灰心,如日主喜丙火在時干,月透壬水為忌,如年干丁火合壬化木,不特去干乙木合庚金而近之,此閑神化為喜神,如中有媒矣,日主喜火,局內無火,反有癸水之忌,得戊土,合癸水,化其為喜神,謂解逅相逢也;日主喜金,惟年支坐酉,與日主遠隔,日主坐巳,忌神緊貼,得丑支會局,以成金之喜神,謂私情牽合也。餘可類推。
丁酉
甲辰 戊戌 戊午 |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
此重重厚土,甲木退氣,不能疏土,則土情必要年支酉金,發洩菁華。金逢火,蓋其意亦欲日主之生,雖然遠隔,兩意情能,喜辰酉合而近之,如中有媒矣。初運癸卯壬寅,離間喜神,功名蹭蹬。困苦刑傷;辛丑運中,晦火會金入泮,連登科甲;庚子己亥戊戌,酉北土金之地,仕至尚書。
丁酉
乙巳 丁丑 丙午 |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
丁火生於巳月午時,比劫並旺,又逢木助,其勢猛烈,年支酉金,本日主之所喜,遙隔遠列,又被丁火蓋之,巳火劫之,似乎無情。最喜坐下丑土,烈火逢濕土,則成生育慈愛之心,邀己酉合成金,歸之庫內,其情似相和好,不特財來就我,又能洩火吐秀,故能發甲,仕至藩臬,名利雙全。
癸酉
戊午 丙辰 甲午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丙火生於午月時,旺可知矣。一點癸水,本不相濁,戊土合之,又助火之烈;年支酉金,本有情與辰合,又被午火離間,求合不得,年謂怨起恩中也。兼之運走東南火木之地,一生只刑傷破耗,並無財喜之事。剋二妻七子,遭回祿四次,至寅運而亡。
11.閑神
一二閑神用去麼,不用何妨莫動它;半局閑神任閑著,要緊之場作自豪。
原注:喜神不必多也,一喜而十備矣;忌神不必多也。一忌而十害矣。自喜忌之外,不足以為喜,不足以為忌,皆閑神也。 如以天干為用;成氣成合,而地支之神,虛脫無氣,沖合自適,升降無情;如以地支為用,成助成合,而天干之神,遊散浮泛,不礙日主,主陽輔陽,而陽氣停泊,不沖不動,不合不助;日月有情,年時不顧,日主無害,日主無氣情;日時得所,年月不顧,日主無害,日主無沖無合,雖有閑神,只不去動他,但要緊之地,自結營寨。至於運道,只行自家邊界,亦足為奇。
任氏曰:有用神必有喜神,喜神者,輔格助用之神也,然有喜神,亦必有忌神忌神者,破格損用之神也。自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閑神也。惟閑神居多,故有一二半局之稱,閑神不傷體用,不礙喜神,可不必動它也。任其閑著,至歲支遇破格損用之時,而喜神不能輔格護用之際,謂要緊之場,得閒神制化歲運之凶神忌物,匡扶格局喜用;或得閒神合歲支之神,化為喜用而輔格助用,為我一家人也。此章本文,所重者在末句“要緊之場,作自家”也,原注未免有誤。至云雖有閑神,只不去動它,要緊之場,自結營寨,至於運道,只行自家邊界,誠如是論,不但不作自家,反作賊鬼提防矣。此非一定之理也。如用木,木有餘,以火為喜神,以金為忌神,以水為仇神,以土為閑神;木不足,以水為喜神,以土為忌神,以金為仇神,以火為閑神,是以用神必得喜谉之佐,閑神之助,則用神有勢,不懷忌神矣,木論如此,余者可知。
庚寅
戊子 甲寅 丙寅 |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
甲木生於子月,兩陽進氣,旺印生身,支坐三寅,松柏之體,旺而且堅,一點庚金臨絕,不能剋木,反為忌神,寒木向陽,時干丙火清透,敵其寒凝,洩其菁英,而為用喜神冬火本虛,以寅木為喜神,月干戊土能制水,又能生金,故為閑神,以水為仇神,喜其丙火清純。至卯運洩水生火,早登科甲;壬辰癸巳,得閒神制合,官途平坦;甲午乙未,火旺之地,仁至尚書。
甲子
丁卯 甲寅 庚午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甲木生於促春,支逢祿刃,干透比肩,旺之極矣,時上庚金,無根為忌,月干丁火為用,通輝之氣。所以早登之路,仁至觀察;惜無土之閑神,運至壬申,金水並傷體用,故不能免禍耳。
出門要向天涯游,何事裙釵瓷意留。
原注:本欲奮發有為者也,而日主有合,不顧用神,用神有合,不顧日主,不欲貴而遇貴,不欲祿而遇祿,不欲合而遇合,不欲生而遇生,皆有情而反無情,如祿釵這留不去也。
任氏曰;此乃貪合不化之意也,既合宜化之,化之喜者,名利自如;化之忌者,災咎必至。合而不化,謂絆住留連,貪彼忌此,而無大志有為也。日主有合,不顧用神之輔我。而忌其大志也;用神有合,不顧日主之有為,不佐其成功也,又有合神真,本可化者,反助其從合之神而不化也;又有日主休囚,本可從者,反逢合神之助而不從也。此皆有情而反無情,如祿釵之恣意留也。
乙未
庚辰 戊辰 丙辰 |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
戊土生於季春,乙木官星透露,盤根在未,餘氣在辰,本可為用。嫌其合庚,謂貪合忌剋,不顧日主之喜我,合而不化。庚金亦可作用,又有丙火當頭,至二十一歲,因小試不利,即棄詩書,不事生產,以酒為事;且曰:高車大纛不為榮,連陌度阡,吾不為富,惟此怡悅性情,適吾口體,以終吾身,足矣!
丁丑
癸卯 丙戌 辛卯 |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
丙火生於仲春,印正官清,日元生旺,足以用官。所嫌丙辛一合,不顧用神之輔我,辛金柔軟,丙火逢之而怯,柔能制剛,戀戀不捨,忌有為之志;丙嫌卯戌合而化劫,所以幼年過目成誦,後因戀灑色,廢學亡資,竟為酒色喪身,一事無成。
不管白雪與明月,任君策馬朝天闕。
原注:日主乘用神而馳驟,無私意牽制也;用神隨日主而馳驟,無私情羈絆也。足以成其大志,是無情而有情也。
任氏曰:此乃逢沖得用意也,沖則動也,動則馳也。局中除用神喜神之外,而日主與他神有所貪戀者,得用神喜神沖而去之,則日主無私意牽制,乘喜神之勢而馳驟矣。局中用神喜神與他神有所貪戀者,日主能沖剋他審而去之,則喜神無私之羈絆,隨日主而馳驟矣。此無情而反有情,以丈夫之志,不戀私情而大志有為也。
丁卯
辛亥 丙寅 丙申 |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
此造殺雖秉令,而印綬亦旺,兼之比劫並透,身旺足以用殺。用殺不宜合殺,合則不顯,加以辛金貼身,而日主之情,必貪戀羈絆。喜其丁火劫去辛金,使日主無貪戀之私,申金衝動寅木,使日主無牽制之意。更妙申金滋殺,日主依喜用而馳驟矣。至戊申運,登科發甲,大志有為也。
辛巳
丙申 壬寅 庚戌 |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
壬水生於申月,雖秋水通源,而財殺並旺,以申金為用。第天干丙辛、地支申巳皆合,合之能化,亦可幫身,合之不化,反為羈絆,不顧日主,喜我為用也,且金當令,火通根,只有貪戀之私,而無化合之意。妙在日主自剋丙火,使丙火無暇合辛,寅去衝動申金,使其剋木、則丙火之根反拔,而日主之壬,固無牽制之私,用神隨日主而馳驟矣,至癸巳運,連登甲第,仕至觀察,而成其大志也。
12.從象
原注:日主孤立無氣,無地人元,絕無一毫生扶之意,財官強甚,乃為真從也。 既從矣,當論所從之神。如從財,只以財為主;財神是木而旺,又看意向,或要火、要土。要金,而行運得所者吉,否則凶,餘皆仿此,金不可剋木,剋木財衰矣。
任氏曰:從象不一,非專論財官而已也。日主孤立無氣,四柱無生扶之意,滿局官星,謂之從官,滿局財星,謂之從財。如日主是金,財神是木,生於春令,又有水生,謂之太過,喜火以行之;生於夏令,火旺洩氣,喜水以生之;生於冬令,水多木泛,喜土以培之,火以暖之則吉,反是必凶,所謂從神又有吉和凶也。尚有從旺、從強、從氣、從勢之理,比從財官更難推算,尤當審察,此四從,諸書所未載,餘之立說,試驗確實,非虛言也。
從旺者,四柱皆比劫,無官殺之制,有印綬之生,旺之極者,從其旺神也。運行比劫印綬制則吉;如局中印輕,行傷食亦佳;官殺運,謂之犯旺,凶禍立至;遇財星,群劫相爭,九死一生。
從強者,四柱印綬重重,比劫疊疊,日主又當令。絕無一毫財星官殺之氣,謂二人同心,強之極矣,可順而不可逆也。財純行比劫運財吉,印綬運亦佳,食傷運有印綬沖剋必凶,財官運為觸怒強神,大凶。
從氣者,不論財官、印綬、食傷之類,如氣勢在木火,要行木火運,氣勢在金水,要行金水運,反此必凶。
從勢者,日主無根,四柱財官食傷並旺,不分強弱,又無劫印生扶日主,又不能從一神而去,惟有和解之可也。視其財官食傷之中,何其獨旺,則從旺者之勢。如三者均停,不分強弱,須行財運以和之,引通食傷之氣,助其財官之勢則吉;行官殺運次之;行食傷運又次之;如行比劫印綬,必凶無疑。試之屢驗。
戊戌
丙辰 乙未 丙戌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乙木生於季春,蟠根在未,餘氣在辰,似乎財多身弱,但四柱皆財,其勢必從。春土氣虛,得丙火發實之,且火乃木之秀氣,土乃火之秀氣,三者為全,無金以洩之,無水以靡之。更喜運走南方火地,秀氣流行,所以第發丹墀,鴻筆奏三千之績,名題金榜,鼇頭冠五百之仙也,志有為也。
壬寅
壬寅 庚寅 戊寅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庚金生於孟春,四支皆寅,戊土雖生猶死。喜其兩壬透干年月,引通庚金,生扶嫩木而從財也。亦是秀氣流行,更喜運走東南不悖,木亦得其敷榮,所以早登甲第,仕至黃堂。
丙寅
庚寅 壬午 乙巳 |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
壬水生於孟春,木當令,而火逢生,一點庚金臨絕,丙火力能鍛之,從財格真。水生木,水生木,木生火,秀所流行,登科發仁,至侍郎 。
凡從財格,必要食務吐秀,不但功名顯達,而且一生無大起倒凶災。蓋從財最忌比劫運,柱中有食傷,能化比劫生財之妙也。若無若食傷吐秀,書香難遂,一逢比劫,無生化之情,必有起倒刑傷也。
丁卯
壬寅 庚午 丙戌 |
辛丑
庚子 乙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庚生寅月,支全火局,財生殺旺,絕無一毫生扶之意;月干壬水,丁壬合而化木,又從火勢,皆成殺黨,從象斯真,中鄉榜,挑知縣,酉運丁艱,丙運仕版連登 ,申運詿誤落職。
辛巳
辛丑 乙酉 乙酉 |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
乙木生於季冬,支全金局,干透兩辛,從殺斯真。戊戌運連登甲第,置身翰苑;丁酉丙申,火截腳而金得也,仕版連登;乙未運,衝破金局,木得蟠根,不祿。
癸卯
乙卯 甲寅 乙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甲木生於仲春,支逢兩卯之旺、寅之祿,亥之生,干有乙之助,癸之印旺之極矣,從其旺神。初行甲運,早采芹香;癸丑北方濕土,亦作水論,登科發甲;壬子印星照臨,辛亥金不通根,支逢生旺,仕至黃堂;一交庚砘,土金並旺,觸其旺神,故不能免咎也。
丙午
甲午 丙午 甲午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丙生仲夏,四柱皆刃,天干並透甲丙,強旺極矣,可順而不可逆也。初運乙未,早游泮水,丙運登科,申運大病危險,丁運發甲,酉運丁艱,戊戌己運仕途坦平,亥運犯其旺神,死於軍前。
癸酉
癸亥 庚申 丁亥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庚金生於孟冬,水勢當權,金逢祿旺,時干丁火無根,局中氣勢金水,亦是從金水而論,丁反為病。初交癸亥,去其丁火,其樂自如 ;壬戌運入泮,而喪服重重,因戌土之制水也;辛酉庚申,癸科發甲,出仕琴堂;己未運轉南方,火土齊來,詿誤落職;戊午,更多破耗而亡。
丙戌
壬辰 癸巳 甲寅 |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
癸水生於季春,柱中財、官、傷三者並旺,印星伏而無氣,日主休囚無根,惟官星當令,須從官星之勢。所喜坐下財星,引通傷官之氣,至甲午運,會成火局生官,云程直上;乙未出仕,申酉運有丙丁蓋頭,仕途平坦,戊戌運仕至觀察;至亥運幫身,沖去巳火,不祿。所謂弱之極者不可益也。
癸酉
乙丑 丙申 丙申 |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
丙火生丑臨申,衰絕無氣,酉丑拱金,月乙木凋枯無根,官星坐財,傷逢財化,從化金水之勢。癸亥運中,入泮登科;辛酉庚申,去印生官,由縣令而遷州牧,宦囊豐厚;己未南方燥土,傷官助劫,不祿。
13.化象
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原注: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已土,在月時上合遇壬、癸、甲、乙、戊,而有一辰字,乃為化得真。又如丙辛生於冬月,戊癸生於夏月,乙庚生於秋月,丁壬生於春月,獨自相合,又得龍以運之,此為真化矣。既化矣,又論化神。如甲己化土,土陰寒,要火氣昌旺;土太旺,又要取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神 。隨其所向,論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作爭合妒合論。蓋真化矣,如烈女不更二夫,歲運遇之皆閑神也。
任氏曰:合化之原,昔黃帝禮天於圜邱,天降十干,愛命大撓作十二支以配之。故日干曰天干,其所由,合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義。依數推之,則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也。如“洛書”以五居中,一得五為六,故甲與己合;二得五為七,故乙與庚合;三得五為八,故丙與辛合;四得五為九,故丁與壬合;五得五為十,故戊與癸合。合則化,化亦必得五土而後成,五土者辰也。辰土居春,時在三陽,生物之體,氣辟而動,動則變,變則化矣。且十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則化氣之元神髮露。故甲己起甲子,至五位逢戊辰而化土;乙庚到丙子,至五位逢庚辰而化金;丙辛起戊子,至五位逢壬辰而化水;丁壬起庚子,至五位逢甲辰而化木;戊癸起壬子,至五位逢丙辰而化火。此相合相化之真源,近世得傳者少,只知逢龍而化,不知逢五而化,辰龍之說,供引之意,如果辰為真龍。則辰年生人為龍,可行雨,而寅年生人為虎,必傷人矣。至於化象作用,亦有喜忌配合之理,所以“化神還有幾般話”也。非化斯神,喜見斯神,執一而論也,是化象亦要究其衰旺,審其虛實,察其喜忌,則吉凶有驗,否泰了然矣。如化神旺而有餘,宜洩化神之神為用;化神衰而不足,宜生助化神之神為用。如甲己化土,生於未戌月,土燥而旺,干透丙丁,支藏巳午。謂之有餘,再行火土之運,必太過而不吉也。須從其意向,柱中有水,要行金運;柱中有金,要行水運;無金無水,土勢太旺,秘要金洩之;火土過燥,要帶水之金運以潤之。生於丑辰月,土濕為弱,火雖有虛,水木無而實,或干支雜其金水,謂之不足,亦須從其意向。柱中有金,要行火運;柱中有水,要行土運;金水並見,過於虛濕,要帶火之土運以實之,助起化神為吉也。至於爭合妒合之說,乃謬論也,既合而化,如貞婦配義夫,從一而終,不生二心,見戊己是彼之同類,遇甲乙是我之本氣,有相讓之誼。合而不化,勉強之意,必非佳偶。見戊己多而起爭妒之風,遇甲乙眾而更強弱之性。甲己之合如此,餘可類推。
乙丑
甲申 甲辰 己巳 |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
年月兩干之甲乙,得當令之申金、丑內之辛金制化,不起爭妒之風。時干己土臨旺,與日主親切而合,合神真實,乃謂真化。但秋金當令,化神洩氣不足。至午運助化神,中鄉榜;辛巳金火土並旺,癸黃甲,宴瓊林,入翰苑,仕黃堂,庚辰合乙制化比劫,仕至藩臬。
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巳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甲木生於季秋,土旺乘權,剋去壬水,又無比劫,合神更真,化氣有餘。惜運走東北水木之地,功名仕路,不及前造,至丑運丁酉年,暗會金局,洩化神而吐秀,登科;戊戌年發甲,仕至州牧。
己卯
丁卯 壬午 甲辰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
壬水生於仲春,化象斯真。最喜甲木元神透露,化氣有餘。餘則宜洩,斯化神吐秀,喜其坐下午,午生辰土,秀氣流行。少年科甲,翰苑名高,惜乎中運水旺之地,未能顯秩,終於縣宰。
己卯
丁卯 壬午 癸卯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
此與前造只換一卯字,化象更真,化神更有餘。嫌其癸劫爭財,年干己土,透隔無根,不能去其癸水。午火未能流行。此癸水,真乃奪標之客也。雖中鄉榜,終不能出仕。
丙戌
戊戌 癸巳 壬戌 |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
癸水生於季秋,丙火透而通根,化火斯真。嫌其時透壬水剋丙,只中鄉榜,直至卯運,壬水絕地,挑知縣,曆三任而不升,亦壬水奪財之故也。
14.假從
真從之象有幾人,假從亦可發其身。
原注:日主弱矣,財官強矣,不能不從;中有比劫暗生,從之不真。至於歲運財官得地,雖是假從,亦可取富貴,但其人不能免禍,或心術不端耳。
任氏曰:假從者,如人之根淺力薄,不能自立,局中雖有劫印,亦自顧不暇,而日主亦難依靠,只得投從於人也。其象不一,非專論財官而已也。與真從大同小異。四柱財官得時當令,日主虛弱無氣,雖有比劫印綬生扶,而柱中食神生財,財仍破印;或有官星制劫,則日主無從依靠,只得依財官之勢,財之勢旺,則從財,官之勢旺,則從官。從財行食傷財旺之地,從官行財官之鄉,亦能興發,看其意向,配其行運為是。然假從之象,只要行運安頓,假行真運,亦可取富貴。何謂真運?如從財有比劫分爭行官殺運必貴,行食傷運必富。有印綬暗生要行財運;有官殺洩氣之氣 ,要行食傷運。如從官殺,有比劫幫身,逢官運而名高;有食傷破官,行財運而祿重。有印綬洩官,要財運以破印,謂假行真運,不貴亦富,反此者凶,或趨勢忌義,心術不端耳。若能歲運不悖,抑假扶真,縱使身出微,亦能崛起家聲,所為亦必正矣。此乃源濁流清之象,宜深究之。
癸巳
乙卯 己亥 癸酉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春土虛脫,殺勢當權,財遇旺支,喜其巳亥逢衝破印,格成棄命從殺。第卯酉衝殺,巳酉半會金局,不作真從而論。所以出身寒微。妙在中隔亥水,謂源濁流清,故能崛起家聲,出類撥萃,早游泮水。壬子運中,連登科甲,以中書而履黃堂,擢觀察,辛亥運金虛水實,相生不悖,仕途平坦;將來庚戈戌,土金並旺,水木兩傷,恐不免意外風波耳。
丁丑
壬寅 丙申 壬辰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丙火生於初春,火虛木嫩,嫩木逢金,緊貼相沖,運根拔盡,申金又辰土生扶,殺勢愈旺,格成從殺,用財更妙。年支丑土,生金晦火,故身出官家 ,早登科甲;運走西北金水,仕至觀察,雖逢土運,仍得金以化之,所以無險阻也。
乙卯
己卯 戊辰 癸亥 |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
戊土生於仲春,木正當權,坐下辰土,蓄水養木,四柱絕無金氣。又得亥時,水旺生木,又無火以生化之,格取從官,非身衰論也。雖非科甲出身,運走丙子乙亥,連登仕版,位至封疆;至癸酉運,落職而亡。
丁卯
丙寅 辛亥 庚寅 |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辛金生於孟春,天干丙丁庚辛陰陽相剋,且金絕火生,地支寅木當令,日時寅亥化木,格取從殺。運走水地,生木助火,一無凶處,連登甲榜,由縣宰至郡守,生三子,皆秀髮。
癸亥
乙卯 己未 丁卯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己土生於仲春,春木當令會局,時干丁火,被年上癸水剋去,未土又會木局,不得不從殺矣。科甲出身,仕至觀察。
六親論 15~22
15.假化
假化之人亦多貴,孤兒異姓能出類。
原注:日主孤弱而遇合神真,不能不化,但暗扶日主,合神又虛弱,及無龍以運之,則不真化。至於歲運扶起合神,制伏忌神,雖為假化,亦可取富貴,雖是異姓孤兒,可出類拔萃,但其人多執滯偏拗,作事不進,骨肉欠遂。
任氏曰:假化之局,其象不一,有合神真而日主孤弱者,有化神有餘而日帶根苗者,有合神不真而日主夫根者,有化神不足而日主無氣者,有既合化神而日主得劫印生扶者,有既合化而閑神來傷化氣者,故假化比真化尤難,更宜細究,庶得假化之機。如甲己之合,生於丑戌月,合神雖真,而日主孤弱無助,不能不化,但秋冬氣翕而寒,又有金氣暗洩,歲運必須逢火,去其寒濕之氣,則中氣和暖矣,。生於辰未之月,化神雖有餘,而辰乃木之餘氣,未是通根身庫,木未嘗無根,但春夏氣辟而暖,又有水木藏根,歲運必須土金之地,去其木之根苗,則無分爭矣。如乙庚之合,日主是木,生於夏令,合神雖不真,而日主洩氣無根,土燥又不能生金,歲運必須之土,則能洩火養金矣。生於冬令,金逢洩氣而不足,木不納水而無氣,縱有土而凍,不能生金止水,歲運必須帶火之土,則解凍而氣和,金得生而不寒矣。如丁壬之合,日主是丁,生於春令,壬水無根,必從丁合,不知木旺自能生火,則丁火反不從壬化木,或有比劫之助,歲運必須逢水,則火受制而木得成矣。如丙辛之合,日主是火,生於冬令,重重金水,既合且化,嫌其柱中有土,暗來損我化神,濕土雖不能止水,而水究竟混濁不清,歲運必須逢金土,則氣流行而生水,化神自真矣。如是配合,以假成真,亦能名利雙全,光前裕後也。總之格象非真,未免幼遭孤苦,早見蹭踫,否則其人執傲遲疑。倘歲運不能抑假扶真,一生作事不進,名利無成也。
己卯
甲戌 甲子 己巳 |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
天干兩甲逢兩已,各自相合,地支卯戌合,雖不能化火生土,卻無爭妒之意,雖是假化,卻有情而不悖。未運破其子水,中鄉榜;庚午己巳,生助化神,出仕琴堂。
甲子
丙子 甲申 己巳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甲木生於仲冬,印綬當權,本是殺印相生,無如坐下絕地,虛極不受水生,見己土貪合,合神雖真而失令,必賴丙火之生,解其寒凝之氣。嫌其旺水秉令,則火亦虛脫,不能生扶,化神假而不清,因之人品不端,至庚辰運甲午年,剋木生土,中鄉榜而不仕。
甲寅
丁丑 甲戌 己巳 |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
甲木生於丑月,己土通根臨旺,年之祿比,見丁火有相生之誼,無爭妒之勢,雖是假化,動有情而不悖。至庚辰運,科甲連登;辛巳任午,南方火地,生助化神,仁至黃堂。
甲寅
辛未 癸亥 戊午 |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
癸水生於季夏,木火拼旺,月干辛金無氣,不能生水,日主雖旺地,仍受火土兩帶,時干戊土,合神真而且旺,日主不能從合矣。初運壬申癸酉,金水並旺,孤苦不堪;至甲戌運,支會火局,出外大得際遇;乙亥水逢木洩,支得會局,名成異路,財帛豐盈;一交丙子,火不通根,詿誤落職,至壬子年不祿。
甲辰
丁卯 壬辰 辛亥 |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
壬水生於仲春,雖時逢祿印,而化神當令,又年干元神透出,時干辛金無根臨絕,丁火合神,足以剋之。辛金不能生水,則亥水非壬之祿旺,乃甲之長生,日干不得不從合而化矣。運走南方火地,采芹食廩,戰勝棘闈;至壬申癸酉,金水破局,不但不能出仕,而且刑傷破耗。
16.順局
一出門來只見兒,吾兒成氣構門閭:從兒不管身強弱,只要吾兒又得兒。
原注;此與成象、從象、傷官不同,只取我生者為兒。如木遇火,成氣象,如戊已日遇申酉戌成西方氣,或巳酉丑全會金局,不論日主強弱,而又看金能生水氣,轉成生育之意。此為流通,必然富貴。
任氏曰:順者,我生之也;只見兒者,食傷多也;構門閭者,月建逢食傷也,月為門戶,必要食傷在提綱也;不論身強弱者,四柱雖有比劫仍去生助食傷也;吾兒又得兒者,必要局中有財,以成生育之意也。如己身碌碌庸庸,無作無為,得子孫昌盛,振起家聲,又要運行財地,兒又生孫,可享兒孫這榮矣。故為順局。從兒與從財官不同也。然食傷生財,轉成生育,秀氣流行,名利皆遂。故以食傷為子,財即是孫,孫不能剋祖,可以安享榮華。如見官星,謂孫又生兒,則曾祖必受其傷,故見官殺必為已害。如見印綬 ,是我之父,父能生我,我自有為,焉能容子?子必遭殃。無生育之意。其禍立至,是以從兒格最忌印運,次忌官運。官能洩財,又能剋日,而食傷又與官星不睦,忘生育之意,起爭戰這風,不傷人丁,則散財矣。
丁卯
壬寅 癸卯 丙辰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癸水生於孟春,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格成水木從兒,以時干丙火為用,所謂兒又生兒。只嫌月干壬水為病,喜丁火合壬化術,反生丙火,轉成生育之意,所以早登科甲,置身翰苑,仕至封疆;申運木火絕地,不祿。
丁巳
癸卯 癸卯 丙辰 |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
癸水生於仲春,木旺乘權,四柱無金,亦水木從兒。寅運支類東方,甲戌年入泮,丙子年中鄉榜,其不及前造者,月干癸水爭財,無制合之美也。喜其財星有勢 ,仕路定可亨通。
己未
丁丑 丙戌 戊戌 |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
丙火生於季冬,滿局皆土,格成火土從兒,丑中辛財為用,謂“一個玄機暗裏存”也。所嫌丁火蓋頭,通根未戌,忌神深重,未能顯秩。妙在中運走癸酉壬申,喜用齊來,宦途順遂。
己未
辛未 丙戌 戊戌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
丙火生於季夏,滿局皆土,格取從兒,月干辛金獨發,所謂從兒又見兒也。大象觀之,勝於前造,其功名富貴反不及者何也?前造金雖不現,而丑內蓄藏三冬濕土,能晦火養金,此辛金顯露,而九夏熔金,根氣不固,未戌丁火當權,所謂“凶物深藏”也兼之運走東南木火之地,雖中鄉榜 ,一教終身。
甲午
丁丑 甲午 丙寅 |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
甲木生於季冬,火虛而幸通根有焰,格取從兒。木雖進氣,又逢祿比幫身,所謂從兒不論身強弱,非身弱論也。前造過於燥烈。此則濕土逢燥,地潤天和,生肓不悖。聯登甲第,仕至待郎。
辛丑
辛丑 戊申 壬子 |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
戊土生於季冬,辛金並透通根坐下申金壬水,旺而逢生,純粹可觀,早游泮水,至亥運,類聚北方,高攀秋桂;交戊戌通根燥土,奪去壬水,至丙寅年沖去申金壬水之根,體用兩傷,不祿。
庚子
庚辰 戊申 辛酉 |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
此造戊生季春,局中層疊庚辛,格取從兒,喜其支會財局,生肓有情,與前大同小異,此因中年運土金,生助財星,所以甲第聯登,仕至郡守;前造之不祿不仕,實運之背也。
壬寅
辛亥 辛亥 壬辰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辛金生於孟冬,壬水當權,財逢生旺,金水兩涵,格取從兒。讀書一目數行,至甲寅運,登科發甲;乙卯運由署郎出守黃堂;一交丙辰,官印齊來,又逢戊戌年衝動印綬,破其傷官,不祿。
壬子
辛亥 辛卯 辛卯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辛金生於孟冬,水勢當權,雖天干三透辛金,而地支臨絕,格取從兒,讀書過目成誦,早年入泮,甲寅撥貢出仕縣宰,乙卯運仕路順遂,丙辰詿誤,至戌年旺土剋水而歿。
凡從兒格,行運不背,逢財者未有不富貴者也;且透氣流行,人必聰明出類,學問精通。
17.反局
君賴臣生理最微,兒能救母洩天機,母慈滅子關因異,夫健何為又怕妻。
原注:木君也,土臣也。水泛木浮,土止水則生木,木旺火熾,金伐木則生火,火旺土焦,水剋火則土;土重金埋,木剋土則生金旺則水濁,火剋金則生水,皆君賴臣生也,其理最妙。
任氏曰:君賴臣生者,印綬太旺之意也。此就日主而論,如日主是木為君,局中之土為臣,四柱重逢壬癸亥子,水勢氾濫,木氣反虛,不但不能生木,抑且木亦不能納受其水,木必浮泛矣;必須用土止水,則木中托根,而水方能生木亦受其水矣,破其印而就其財,犯上之意,故為反局也。雖就日主而論,四柱亦同此論,如水是官星,木是印綬 ,水勢太旺,亦能浮木,亦須見土而能受水,以成反生之妙,所以理最微也。火土金水,皆同此論。
壬辰
壬子 甲寅 戊辰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甲木生於仲冬,雖日坐祿支,不致浮泛,而水勢太旺;辰土雖能蓄水,喜其戊土透露,辰乃木餘氣。足以止水托根,謂君賴臣生也。所以早登科申,翰苑名高;更妙南方一路火土之運,祿位未可限量也。
壬戌
壬子 甲子 戊辰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甲木生於仲冬,前造坐寅而實,此則從子而虛,所喜年支帶火之戌土,較辰土力量大過矣。蓋戊土之根固,足以補日主之虛,行運亦同,功名亦同,仕至尚書。
己巳
戊辰 辛酉 己亥 |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
陳提督造,辛生辰月,土雖重疊,春土究屬氣辟而松;木有餘氣,亥中甲木逢生,辰酉輾轉相生,反助木之根源,遙沖巳火,使其不生戊巳之土,亦君賴臣生也。其不就書香者,木之元神不透也,然喜生化不悖,運走東北不木之地,故武職超群。
戊午
丁巳 己卯 庚午 |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
已土生於孟夏,局中印星當令,火旺土焦,又能焚木,至庚子年春闈奏捷,帶金之水足以制火之烈,潤土之燥也。其不能顯秩,仁路蹭蹬者,局中無水之故也。
原注:木為母,火為子。木被金傷,火剋金則生木;火遭水剋,土剋水則生火;土遇木傷,金剋木則生土;金逢火煉,水剋炎則生金;水因土塞,木剋土則生水,皆兒能生母之意。此意能奪天機。
任氏曰:兒能生母之理,須分時候而論也。如土生冬令,寒而且凋,逢金水必凍,不特金能剋木,而水亦能剋木也;必須火以剋金,解水之凍,木得陽和而發生矣。火遭水剋,生於春初冬盡,木嫩火虛,非但火忌水,而木亦忌水,必須土來止水,培木之精神,則火得生,而木亦榮矣。土遇木傷,生於冬末春初,木堅土虛,縱有火,不能生濕土,必須用金伐木,則火有焰而土得生矣。金逢火煉,生於春末夏初,木旺火盛,必須水來剋火,又能濕木潤土,而金得生矣。水因土寒,生於秋冬,金多水弱,土入坤方,而能塞水,必須木以疏土,則水勢通達而無阻隔矣。成母子相依之情。若木生夏秋,火在秋冬,金生冬春,水生春夏,乃休囚之位,自無餘氣,焉能用生我之神,以制剋我之神哉?雖就日主而論,四柱之神,皆同此論。
甲申
丙寅 甲申 庚午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春初木嫩,雙沖寅祿,又時透庚金,木嫩金堅,金賴丙火逢生臨旺;尤妙五行無水。謂兒有救母,使庚申之金,不傷甲木。至巳運,丙火祿地,中鄉榜,庚午運發甲,辛未運仕縣宰。總嫌庚金蓋頭,不能升遷,壬申運不但仕路蹭蹬,亦恐不祿。
甲申
丙子 乙酉 丙戌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乙木生於仲冬,雖逢相位,究竟冬凋不茂,又支類西方,財殺肆逞,喜其丙火拼透,則金不寒,水不凍,寒木向陽,兒能救母。為人性情慷慨。雖在經營,規模出俗,創業十余萬。其不利於書香者,由戌土生殺壞印之故也。
丙辰
乙未 壬辰 甲辰 |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
壬水生於季夏,休囚之地,喜其三逢辰支,通根身庫,辰土能蓄水養木,甲乙並透,通根制土,兒能生母。微嫌丙火洩木生土,功名不過一衿;妙在中晚運走東北水木之地,捐出納出仕,位至藩臬,富有百余萬。
癸卯
乙卯 己卯 辛未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己土生於仲春,四殺當令,日元虛脫極矣,還喜濕土能生木,不愁木盛,若戊土必不支矣。更妙未土,通根有餘,足以用辛金制殺,兒能生母。至癸酉年,辛金得祿,中鄉榜,庚戌出仕縣令。所嫌者,年干癸水,生木洩金,仕路不顯,宦囊如洗。為官清介,人品端方。
原注:木母也,火子也,太旺謂之慈母,反使火熾百焚滅,是謂滅子。火土金水亦如之。
任氏曰:母慈滅子之理,與君賴臥生之意相似也,細究這,均是印旺,其關異者,君賴臣生,局中印綬 雖旺,柱中財星有氣,可用財破印也。母慈滅了。縱有財星無氣,未可以財星破印也。只得順母之性,助其子也。歲運仍行比劫之地,庶母慈而子安;一見財星食傷之類,逆母之性,無生育之意,災咎必不免矣。
癸卯
甲寅 丁卯 甲辰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此造俗謂殺印相生,身強殺淺,金水運名利雙收,不知癸水之氣,盡歸甲木,地支寅、卯、辰全,木多火熄,初運癸丑壬子,生木剋火,刑傷破耗;辛亥、庚戌、巳酉、戊申,土生金旺,觸卯木之旺神,顛沛異常,夫存生之地,是以六旬以前,一事無成。丁未運助起日元,順母這性,得際遇,娶妾連生兩子:及丙午二十年,發財數萬,壽至九旬外。
戊戌
丙辰 辛丑 戊戌 |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
辛金生季春,四柱皆土,丙火官星,元神洩盡,土重金坦,母多滅子。初運火土,刑喪破敗,蕩焉無存:一交庚申,助起日元,順母之性,大得際遇;及辛酉,拱保辰丑,捐納出仕;壬戌運,土又得地,詿誤落職。
丙戌
戊戌 辛丑 戊戌 |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
此與前只換一戌字,因初己亥、庚子、辛丑金水,丑土養金,出身富貴辛運加捐;一交壬運,水木齊來,犯母之性,彼以土重逢木必佳,強為出仕,犯事落職。
壬子
壬寅 甲子 壬申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此俗論木生孟春,時殺獨清。許其名高祿重,不知春初嫩木,氣又寒凝,不能納水;時支申金,乃壬水生地,又子申拱水,乃母多滅子也。惜運無木助,逢火運與水戰,猶恐名利無成也。初行癸卯甲辰。東方木地,順母助子。蔭庇大好;一交乙巳,運轉南方,父母並亡。財散人離;丙行水火交戰,家業破盡而逝。
原注:木是夫也,土是妻也。木雖蛙,土能生金而剋木。是謂夫健而怕妻。火土金水和之,其有水逢烈火而生土,之逢寒金而生水。水生金者,潤地之燥;火生木者,解天之凍。火楚木而水竭,土滲水而木枯皆反局,學得須細詳其玄妙。
任氏曰:木是夫也,土是妻也。木旺土多,無金不怕,一見庚申辛酉字,金剋木,是謂夫健而所妻也。歲運逢金,亦同此論。如甲寅乙卯日元,是謂夫健,四柱多土,局內又有金,或甲日寅月,乙日卯月,年時土多,干透庚辛之金。所謂夫健怕妻,如木無氣而土重,即不見金。夫衰妻旺,亦是怕妻,五行皆同此論。其有水生土得,制火之烈;火生水者。敵金之寒;水生金者,潤土之燥;火生木者,解水之凍。火旺逢燥土而水竭,火能剋水矣;土燥遇金重而水滲,土能剋木矣;金重見水泛而木枯,金能剋木矣;水狂得木盛而火熄,水能剋土矣;木眾逢火烈而土焦,木能剋金矣。此皆五行顛倒之深機,故謂反局,學者宜細詳玄妙之理。命學之微奧,其盡洩於此矣。
己亥
戊辰 甲寅 辛未 |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
甲寅日元,生於季春。四柱土多,時透辛金,土生金,金剋木謂夫健怕妻。初運木火,去其土金,早游泮水,連登科甲;甲子癸亥,印旺逢生,日元足以任其財官,仕路超騰。
己巳
戊辰 甲子 辛未 |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
甲木生於季春,木有餘氣,坐下印綬,中和之象;財星重疊當令,時透官星,土旺生金,夫健怕妻。初運木火,去其土金,早年入泮,科甲連登。仕路不能顯秩者,只因土之病也。前造有亥,又坐-祿,支更健於此,此則子未相穿壞印,彼則寅能制土護印也。
乙亥
辛巳 丁巳 庚戌 |
庚辰
乙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戴尚書造。丁巳日元,生於孟夏,月時兩透庚辛,地支又逢生助,巳亥逢沖,去火存金,夫健怕妻。喜其運走東方木地 ,助印扶身,大魁天下,宦海無波;一交子運,兩巳愛制,不祿
癸亥
甲子 戊戌 癸丑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戊戌日元,生於子月亥年,月透甲木逢 生,水生木,木剋土,夫健怕妻,最喜坐下戌之燥土,中藏丁火印綬,財雖旺,不能破印,所謂“玄機暗裏存”也。第嫌支類北方,財勢太旺,物極必反,雖位至方伯,宦資不豐。
癸亥
癸亥 戊午 甲寅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倉提督造。戊午日元,生於亥月亥年,時逢甲寅殺旺,財殺肆逞,財星足以破印,以致難就書香。幸而寅拱午印,剋處逢生,以殺化印,所以武職超群。
任氏曰:予觀夫健怕妻之命,頗多貴顯著,少究其理,重在一“健”字之妙也。如主日主不健,為財多身弱,終身困苦矣。夫健所妻,怕而不怕,倡隨之理然也。運遇生旺扶身之地,自然出人頭地。若夫不健而怕妻,妻必恣性越理。男牽欲而失其剛,婦貪悅而忘其順,豈能富貴乎?
18.戰局
天戰猶自可,地戰急如火。
原注:干頭遇庚乙辛謂之天戰,而得地支順者無害;地支寅申卯酉,謂之地戰,則天干不能為力。其勢速凶,蓋天主動,地主靜故也。皆見謂之天地交戰,必凶無疑,遇歲運合之會之,視其勝負,亦有可存可發者。其有一沖兩沖者,只得一個合神有力,或無庫神貴神,以收其動氣,息其爭氣,亦有佳者。至於喜神伏藏死絕者,又要衝動引用生髮之氣。
任氏曰:天干氣專,而得地支安靜,易於制化,故“天戰猶自可”也;地支氣雜,天干雖順靜,難於制化,故“地戰急如火”也。且天干宜動不宜靜,動則有用;靜則愈專;地支宜靜不宜動,靜則有用,動則根拔。必得合神有力,會神成局,息其動氣,或庫神收其動神,安其靜神,謂動中助靜,以凶化吉。如甲寅、庚申、乙卯、辛酉、丙寅、壬申、丁卯、癸酉之類,天地交戰,雖有合神會神,亦不息其動氣,其勢速凶。如謂兩不沖一,此謬言也。兩寅一申,沖去一寅,存一寅也;如兩申逢一寅,縱使不沖,金多木少,亦能剋盡矣。故天干論剋。地支言沖,沖即剋也,顯然之理,又何疑耶?至於用神伏藏或用神被合,柱中無引用之神,反宜沖而動之,方能發用。故合有宜不宜,沖亦有且不宜也,須深究之。
癸酉
乙卯 丁未 辛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李都司造。丁火生於仲春,支全木局,癸坐酉支,似乎財滋弱殺,殺印相生。不知卯酉逢沖,破其印局;天干乙辛交戰,又傷印之元神,則財刹肆逞。至辛過壬子年,又逢財殺,犯法遭刑。
癸酉
辛酉 乙卯 己卯 |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
天干乙辛己癸,地支兩卯兩酉,金銳木凋,天地交戰。金當令,反有己土之生,木休囚,癸水不能生扶。中運南方,火運制殺,異路出身,升知縣,至辰運生金助煞,遂罹國法。
壬申
壬寅 壬午 甲辰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壬水生於寅月,年月兩透比肩,坐申逢生,水勢通源。且春初木嫩,逢沖似乎不美,喜其坐下午火,能解春寒,木得發生,金亦有制。更妙時干甲木,元神髮露,天干之水,亦有所歸,運行木地,有生化之情,無爭戰之患矣。是以棘圍奏捷,出宰名區,至申運兩沖寅木,不祿。
壬申
壬寅 壬申 辛丑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天干三壬,地支兩申,春實木嫩,難當兩申夾沖,五行無火,少制化之情,更嫌丑濕土生金,謂氣濁神枯之象。初運癸卯甲辰,助其木之不足,蔭庇有餘;乙巳刑沖並見,刑喪破敗;丙午群比爭財,天干無木之化,家破身亡。
乙亥
辛巳 戊申 甲寅 |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天干乙辛甲戊,地支寅申巳亥,天地交戰,似乎不美。然喜天干乙辛去官星之混殺,地支寅申,制殺之肆逞。巳亥逢沖,壞印本屬不喜,喜在立夏後十天,戊土司令,則亥水受制而巳火不傷。中年運途,木火助印扶身,聯登甲第,仕至郡守;至子運,扶起亥水,生煞壞印,不祿。
乙亥
辛巳 甲子 庚午 |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
天干甲乙庚辛,地支巳亥子午天地交戰,局中火旺水衰,印綬未嘗不喜官殺之生。不知庚辛在巳午之上,與亥子茫無關切,正謂剋洩交加;兼之運途不逢水地,刑耗異常,剋三妻四子。至丁丑運合去子水,晦火生金,一事無成而亡。
19.合局
合有宜不宜,合多不為奇。
原注:喜神有能合而助之者,如以庚為喜神,得乙合而助金;凶神有能合而去之者,如以甲為凶神,得己合法之;動局有能合而靜者,如甲生於亥,得寅事而成,綿是也。若助起凶神之合,如己為凶神,甲合之則助土,羈絆喜神之合;如乙是喜神,庚合之則羈絆,掩蔽動局之合,丑示喜神,子午合之則閉,畫其生避這合,不喜甲木,寅亥合之則助木,皆不宜也。大率多合則不流通,不奮發,雖有秀氣,亦不為奇矣。
任氏曰:合固美事,然喜合而合之最美,若忌合而合之,比沖愈凶也。何也?沖得合而靜這則易,合得沖而表明這則難,通行證喜神有能合而助之者為美,如良為喜神,得乙合而去之者是也。閑神凶神有能合而化喜者,如癸為凶神戊為頭神,尰癸合而化火為喜神;閑神忌神有能合而化喜者,如壬為神,丁為忌神,丁壬合而化木為喜神是也。如子午逢沖,喜神在午得丑合之;寅申逢沖,喜神在寅,得亥合之,皆是宜也。如忌神得合而助之者,己以為忌神,甲合之,則為助忌之合;以乙為喜神,辛為閑神,丙辛合化不為忌神是也;有閑神忌神合化凶神乾,以壬為頭神,丁為忌神,丁壬合化木為凶神是也。如卯酉逢沖,喜神在卯風辰合之,化金作剋火者,皆是不宜也。大率忌神合而化未能去之,喜神合而化來這。若忌神合而不去,不足為喜;喜神合百不來,不足為美,反為羈絆貪戀而無用矣。來與不來,即化與不化也,宜審察之。
辛亥
庚寅 丙子 乙未 |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
朱中堂造,丙子日元,生於春初,火虛木嫩,用神在木,忌神在金,最喜亥水流通金懷,合寅生木為宜。時支未土,又得乙木盤根之制,去濁留清,中和純粹。為人寬厚和平一生宦途安穩。
戊子
庚申 壬寅 辛丑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
壬寅日元,生於孟秋,秋水通源,重重印綬 ,戊丑之土,能生金,不能制水,置之不用,只得順不之性,以寅木為用。至癸運,洩金生木入泮;亥運支類北方,云其丑土濕滯之病,又生合宣木,科甲連登,名高翰苑。所嫌者,寅申逢痩,秀氣有傷,降知縣。甲子水木齊業,仁路一安,乙地駝合庚助虎,罷職回家;丑運生金,不祿。
丁亥
壬寅 丙午 丁酉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丙午日元,生於寅月,天干兩適丁飊一可知矣。壬水通根亥支,正殺印相生。所嫌者本壬寅亥支,正確樣印相生,所嫌者丁壬寅亥,以致劫刃肆逞,群劫爭財。初交北方金水,遺業在盛;戊戌運又會火局,剋盡金不,家破身亡。
己亥
甲戌 戊寅 丙辰 |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
謝侍郎造,態生季秋,土司令,動嘗不旺,但甲木進氣,支得長生祿旺,支辰為木之餘氣,洩火養木,無金以制之,殺勢旺矣。喜其甲己合之為宜,則日主不受其剋;更妙中年運走土金,制化合宜,名高祿得。
丁未
壬寅 甲子 丙寅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此與前造只換一亥字,則土無水潤,不能養木,甲已之合為不宜,殺無氣勢,劫肆逞矣。壬申運生化,雖得一衿而不第;中運又逢土金,刑妻剋子,家業潛消;至巳運而卒。毫釐得裏之隔也。
丁亥
壬寅 甲戌 甲子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甲木生於寅月寅時,木嫩氣虛,以丙火解凍敵寒為用,以壬水剋丙為忌,最喜丁壬之合化木,反生丙火。癸酉年本屬不吉,喜其大運在己,能剋估水,棘闈奏捷。戊運卯年發異惜限於地,未能大用。
丁亥
壬寅 甲戌 甲子 |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
甲生寅月,得時當令,如用丁火,壬水合去,如用戊土,寅亥生合剋戌,一生成敗不一,刑耗多端。還喜中背,溫飽而己。所以合之宜者,名利袷如;合之不宜者刑傷破敗。
20.君象
君不可抗也。貴乎損上以益下。
原注:日主為君,防神為臣。如甲乙日主,滿局皆木,內有一二土氣,是君盛臣,其勢要多方以助臣,火生之,土實之,金衛之,庶下全而上安。
任氏曰:君不可搞者,無犯上之理也。損上者,洩上也,非剋制也,上洩則下受益矣。如以甲乙日景主為君,滿局皆木內只有一二土氣,君旺盛而臣極衰矣,其勢何如哉1惟有順君之性,火以行之,火行則木洩,土得生扶,為損上以益下,則上不搞君,下得安臣矣,若以金卍之,則抗君矣;且木盛能令金自缺,君仍不能抗,反觸其怒,而臣更洩氣,不但無益,而有害也,豈能上安而下全乎?
甲戌
丙寅 甲戌 乙亥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甲生於寅月,又得亥之生,比劫之助,年日兩支之戌土虛弱,謂君盛臣衰,最喜月透丙火,順君之性,戌得生拱之情,則上安遭遇下全。己巳運,火土並旺,科甲連登 ;庚是辛未,火得地,金無根,又有兩火回剋,庚辛不能抗君,午未足以益臣,仁至藩臬;壬申間寅剋丙,逆君之性,不祿。
甲子
甲戌 甲寅 乙亥 |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
甲寅日元,生於季秋,土旺用事,不比春時虛土,所以此一戌,足以抵彼之兩戌。生亥時,又天干皆木,君盛臣衰,所嬚者,局中無火以行之,群比爭財,無以益臣,則上安而下難全矣。初運北主水旺。助君之勢,刑喪破耗,祖業不保;丁丑運,火土齊來,稍成家業;戊寅己卯無根,木臨旺,回祿三次,起倒異常,刑妻剋子,至卯而亡。
21.臣象
臣不可過也,貴乎損下而益上,
原注:日主為臣,官星為君。如甲乙日主,滿盤皆木,內有一二金氣,是臣盛君衰,其勢要多方以助金。用帶土之火,以洩木氣;用帶火之土,以生金神,庶君安臣全。若木火又盛,無可奈何則當存君之子,少用不氣,一路行火地,方得發福。
任氏曰:臣不可過,須化之以德也,庶臣順而君安矣。如甲乙日主,滿局皆木,內只一二金,臣盛而君衰極矣。若金運制臣,是衰勢而行威令,必有抗上之意,必須帶火之土運,木見火而相生,臣心順矣;金逢土而得益,君心安矣。若不木並旺,不見火土,當存君這子,一路行水木之運。亦可安君,若木火拼旺,則宜順臣之心,一路行火所謂臣盛而性順,君衰而仁慈,亦上安而下全。若純用土金以激之,非安上全下之意也。
戊寅
甲寅 甲寅 庚午 |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甲寅日元,年月皆寅,滿盤皆木,時上庚金無根,臣盛君衰極矣。喜其午時流通木性,則戊土弱而有根,臣心順矣,又逢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帶土之火,生化不悖,臣順君安。早登科甲,仕至侍郎;庚申運,不能和臣,不祿。
癸卯
乙卯 甲寅 辛未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甲寅日元,年月皆卯,又透乙癸,未乃南方燥土,木之庫根,非生金之土,故辛金之君,無能為矣。當存君之子,以癸水為用,運逢甲寅癸丑,遺緒豐盈;壬子辛亥,名利兩優;一交庚戌,土金並旺,不能容臣犯事落職,破耗剋子而亡。
戊午
戊午 戊午 甲寅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此造三逢戊午,時殺雖坐祿支,局中無水,火土燥烈,臣盛君衰,且寅午拱會,木從火勢,轉生日主,君恩雖重,而日主之意向,反不以甲木為念,故運走西主金地,功名顯赫,甚重私情,不以君恩為念也。運逢水旺,又不能存君之子,詿誤落職。
甲寅丙子
己酉 己巳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己酉日元,生於仲冬,甲寅官生坐祿,子水財星當令,財旺生官,時逢印綬 ,此謂君臣兩盛。更妙月干丙火一透,寒土向陽,轉生日主,君恩重矣。早登科甲,翰苑名高。緣坐下酉金,支得巳時之拱,火生之,金衛之,水養之,而日主之力量,足以剋財,故共為官重財,而忘君恩矣。
22.母象
知慈母恤孤之道,始有瓜瓞無疆之慶。
原注:日主為母,日之所生者為子。如甲乙日主,滿柱皆木,中有一二火氣,是母旺子孤,其勢要多方以生子孫,成瓜瓞之綿綿,而後流發於千世之下。
任氏曰:母眾子孤,不特子伏母勢,而母之情亦依乎子,故子母二人,皆不宜損抑。只得助其子勢,則母慈而子益昌矣。如日主甲乙木為母,內只有一二火氣,其餘皆木,是母多了病。一不可見水,見水子必傷;二不可見金,見金則觸母性。母子不和,子勢愈孤惟行帶火土之運,則母性降慈,其必向子。子方能順母之意而生孫,雙成瓜瓞,衍慶於千世之下,若行帶水之土運,則母情有變,而反不容子矣。
戊午
甲寅 乙卯 己卯 |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
乙卯日元,生於寅月卯時,滿盤皆木,只有年支午火,母旺子孤。喜其會子,寅午半會,母之性慈而向子,子亦能順母之意,而生戊土之孫。更喜運中火土,所以少年早登虎榜,身入鳳池,仁至侍郎 。一交庚申,觸母之性,不祿。
癸卯
丙辰 甲寅 乙亥 |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
甲寅日元,生於季春,支類東方,一點丙火虛露,母眾子孤。辰乃濕土,晦火養木,兼之癸水透干,時逢亥旺,母無慈愛恤孤之心,反有滅了之意。初運乙卯甲寅,尚有生扶愛子之情,其樂自如;一交癸丑帶水之土,母心必變,子不能安,破敗異常;至壬子,剋絕其子,家破人離,自縊而亡。
六親論 23~29
23.子象
知孝了奏親之方,始剋諧成大順之風。
原注:日主為子,生日得為母。如甲乙滿局皆是木,中有一二水氣,為了眾母衰。其勢要多方以安母。用金以生水,用土以生金,則成母子之情,為大順矣,設或無金,則水之神依乎木,而行木火金盛地亦可。
任氏曰:了眾母衰,母之性依乎子,須要安母之心,亦不可逆子性。如甲乙日為主,滿局皆木,中有一二水氣,謂子眾母孤,母這情依乎子,必要安母之心。一不可見土,見土則子戀婦而不顧母,母不安矣;二不可見金,見金母勢強而不容子,子必逆矣。惟行帶水之金運,使金不剋木而生水,則母情必依子,子情亦順母矣,以成大順之風。若行帶土之金運,婦性必悍,母子皆不能安,人事莫不皆然也,此四章雖主木論,火土金水亦如之。
癸亥
乙卯 甲寅 乙亥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甲寅日元,生於仲春,卯亥寅亥拱合,滿局皆木,則年士癸水無勢,子旺母孤,其情依乎木,木之性亦依乎水,謂弱子情諧。初運甲寅癸丑,蔭庇有餘,早游泮水;壬子中鄉榜,辛亥金水相生,由縣宰遷省牧;庚戌土金並旺,母子不安,詿誤落職而亡。
乙亥
己卯 甲寅 甲子 |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
甲寅日元,生於仲春,滿局皆木,亥卯又拱,時支子水衰極,其情更依乎木。日主戀己土之私情,而不顧母。丁丑運,火土齊來,反不容母;諺云“婦不賢則家不和”,刑傷破耗。丙子火不通根,平安無咎;甲戌又逢土旺,破耗異常;乙亥癸酉,生化不悖,續妻生子,重振家聲;壬申晚景愈佳,金水相生之故也。
24.性情
五氣不戾,性情中和;濁亂偏枯,性情乖逆。
原注:五氣在天,則為元亨利貞;賦在人,則仁、義、禮、智、信之性,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誠實之情,五所不戾者,則其存之而為性,發之而為情,莫不中和矣,反此者乖戾。
任氏曰:五氣者,先天《洛書》之氣也。陽居四正,陰居四隅,土寄居於艮坤,此後天定位之應。東方屬木,於時為春,於人為仁南方屬火,於時為夏,於人為禮;西方屬金,於時為秋,於人為義;北方屬火,於時為冬,於人為智。坤艮為主,坤居西南者,以火生土,以土生金也;艮居東北者,萬物皆主於土,冬盡春來,非土不能止水,非土不能栽木,猶仁、義、禮、智之性,非信不能成。故聖人易艮於東北者,即信以成之之旨也。賦於人者,須要五行不戾,中和純粹,則有惻隱、辭讓、誠實之情;若偏枯混濁,太過不及,則有是非、乖逆、驕傲之性矣。
己丑
丙寅 甲子 戊辰 |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甲子日元,生於孟春,木當令而不太過,火居相位不烈,土雖多而不燥,水雖少而不涸,金本無而暗蓄,則不受火之剋,而得土之生,無爭戰之風,有相生之美。為人不苟,無驕諂刻薄之行,有廉恭仁厚之風。
己酉
丁卯 己卯 乙丑 |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壬戌 辛酉 |
己卯日元,生於仲春,土虛寡信,木多金缺,陰火不能生濕土,信義皆虛。且八字純陰,一味趨炎附勢,其心存損人利己之事,萌幸災樂禍之意。
丙戌
乙未 丙子 甲午 |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
丙生季夏,火炎土燥,天干甲乙,枯木助火之烈,更嫌子水沖激之急,偏枯混亂之象。性情乖張,處世多驕傲,且爭躁如風火,順其性千金不惜,逆其性一芥中分。因之家業破敗無存。
火烈而性燥者,遇金水之激。
原注:火烈而能順其性,必明順,惟金水激之,其燥爭不可禦矣。
任氏曰:火燥而烈,其炎上之性,只可純用濕土潤之,則知禮而成慈愛之德;若遇金水激之,則火勢愈烈而不知禮,災禍必生也。濕土者,丑辰也,晦其光,斂其烈,則明矣。
丙戌
甲午 丙午 己丑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乙亥 庚子 |
丙午日元,生於午月,年月又逢甲丙,猛烈極矣,最喜丑時,干支皆濕土,能收丙之烈,能晦午之光,順其性,悅其情,不淩下也。其人威而不猛,嚴而不惡,名利雙輝。
辛巳
甲午 丙子 甲午 |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
丙火生於午月午時,木從火勢烈之極矣,無土以順其性,金無根,水無源,激其猛烈之性,所以幼失父母,依兄嫂居。好勇不安分,年十六七,身材雄偉,膂力過人,好習拳棒,樂與裏党無賴交遊,放宕無忌,兄嫂不能禁,後因搏虎,而被虎噬。
水奔而性柔者,當火土之神。
原注:水盛而奔,其性至剛至急,惟有金以行之,木以洩之,則柔矣。
任氏曰:水性本柔,其沖奔之勢,剛急為最,若逢火沖之,土激之,逆其性而更剛矣。奔者,旺極之勢也,用金以順其勢,用木以疏其淤塞,所謂從其旺勢,納其狂神,其性反柔。剛中之德,易進難退之意也,雖智巧多能,而不失仁義之情矣。
癸亥
甲子 壬申 庚子 |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
壬申日元,生於子月,年時亥子,干透癸庚,其勢沖奔,不可遏也。月干甲木凋枯,又被金伐之,不能納水,反用庚金順其氣勢。為人剛柔相濟,仁德兼資,積學篤行,不求名譽。初運癸亥,從其旺神,蔭疪大好;壬戌水不通根,戌土激之,刑喪破耗;辛酉庚申入泮補稟,又得四子,家業日增;一交己未,激其沖奔之勢,連剋三子,破耗異常,至戊運而亡。
壬寅
壬子 壬辰 壬寅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天干四壬,生於子月,沖奔之勢。最喜寅時,疏其辰土之於塞,納其壬水之旺神,所以不驕不傲,賦性穎異,讀書過目不忘,為文倚馬萬言。甲寅入泮,乙卯登科,奈數奇不能得遂所學,至丙辰,沖激旺水,群比爭財,不祿。
癸未
癸亥 壬子 戊申 |
壬戌
辛酉 庚申 乙未 戊午 丁巳 |
壬子日元,生於亥月申時,年月兩透癸水,只可順其勢,不可逆其流。所嫌未戊兩字,激水之性,敵其為介非倒置,作事不端,無所忌憚。初運壬戌,支逢土旺,父母皆亡;辛酉庚申,洩土生水,雖無賴邪僻之行,倖免凶咎;一交己未,助土激水,一家五口,回祿燒死。
木奔南而軟怯。
原注:木之性見火為慈,奔南則仁之性行於禮,其性軟怯。得其中者,為惻隱辭讓,偏者為姑息,為繁縟矣。
任氏曰:木奔南,洩氣太過,柱中有金,必得水以通之,則火不烈;如無金,必得辰土以收火氣,得其中矣,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如無水以濟土,土以晦火,發洩太過,則聰明自恃,又多遷變不常,而成婦人之仁矣。
庚辰
壬午 甲午 丙寅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甲午日元,生於午月,木奔南方,雖時逢祿旺,丙火逢生,寅午拱火,非日主有矣。最喜月透壬水以濟火,然壬水庚金之生,不能剋丙為用,庚金無辰土,亦不能生水。此造所妙者辰也,晦火,養木,蓄水,生金,使火不烈,木不枯,金不熔,水不涸,全賴辰之一字,得中和之象,申運壬水逢生,用乙酉金旺水生,入泮補廩而舉於鄉;丙戌火土並旺,服制重重;丁亥壬水得地,出宰閩中,德教並行,改成民化。所謂剛柔相濟,仁德兼資也。
丙戌
甲午 甲申 丙寅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甲申日元,生於午月,兩透丙火,支會火局,木奔南方,燥土不能晦火生金,無水則申金剋盡,柔軟極矣。其人為昵私恩,不知大體,作事狐疑,少決斷,所為心性多疑,貪小利,背大義,一事無成。
金見水以流通。
原注:金之性,最方正,有斷制執毅,見水則義之性行而為智,智則元神不滯,故流通。得氣之正者,是非不苟,有斟酌,有變化;得氣之偏者,必氾濫流蕩。
任氏曰:金者,剛健中正之體也,能任大事,能決大謀,見水則流通剛前面之性,能用智矣。得氣之正者,金旺遇水也,其人內方外圓,能知權變,處世不傷廉惠,行藏自合中庸;得氣之偏者,金衰水旺也,其人作事荒唐,口是心非,有挾術待人之意也。
甲申
癸酉 庚子 乙酉 |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
庚生酉月,又年時申酉,秋金銳銳,喜其坐下子水,透出癸水元神,流通金性,洩其菁華。為人任大事而佈置有方,處煩雜而主張不靡,且慷慨好施,剋己利人也。
壬申
壬子 庚辰 丙子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庚生仲冬,天干兩透壬水,支會水局,金衰水旺,本屬偏象,更嫌時透丙火混局。金主義而方,水司智而圓,金多水少,智圓行方,水泛金衰,方正之氣絕,圓智之心盛矣。中年運逢火土,沖激壬水之性,刑傷破耗,財散人離,半生奸詐,誘人財物,盡付東流。凡人窮達富貴,數已註定,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枉自為小人。
最拗者西水還南。
原注:西方之水,發源最長,其勢最旺,無土以制之,木以納之,如浩蕩之勢。不順行,反行南方,則逆其性,非強拗而難制乎?
任氏曰:西方之水,發源昆侖,其勢浩蕩,不可遏也。亦可順其性,用木以納之,則智之性行於仁矣。如用土制之,若不得其情,有反沖奔之患,其性仍逆而強拗。
癸亥
庚申 壬申 甲辰 |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
壬申日元,生於亥年申月,亥為天門,申為天關,即天河之口,正西方之水,發源最長。所喜者,時干甲木得辰土,通根養木,足以納水,則智之性行而為仁,禮亦備矣。為人有驚奇之品彙,無巧利之才華。中年南方火運,得甲木生化,名利兩全。
癸亥
庚申 壬子 丙午 |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
壬子日元,生於申月亥年,西方之水,浩蕩之勢,無歸納之處,時逢丙午,沖激以逆其性。為人強拗無禮,兼這運走南方火土,家業破敗無存。至午運,強人妻,被人毆死。俗以丙火為用,運逢火土為佳,不知金水同心。可順而不可逆。須逢木運,生化有情,可免凶災,而人亦知禮矣。
至剛者東火轉北。
原注:東方之火,其氣焰欲炎上,局中無土以收之,水以制之,焉能安焚烈之勢?若不順行而反行北方,則逆其性矣,能不剛暴耶?
任氏曰:東方之火,火逞木勢,其炎上之性,不可禦也,只可順其剛烈之性,用濕土以收之,則剛烈之性,化為慈愛之德矣。一轉北方,焉制焚烈之勢?必剛暴無禮。若無土以收這,仍行火木之運,順其氣勢,亦不失慈讓惻隱之心矣。
丙寅
甲午 丙午 己丑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丙午日元,生於午月寅年,年月又透甲丙,其焚烈炎上之勢,不可遏也。最妙支在丑時,濕土收其猛烈之性,為人有容有養,驕諂不施。運逢土金,仍得丑土之化。科甲連登,仕至郡守。
丁卯
丙午 丙午 庚寅 |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
丙午日元,生於午月,年時寅卯,庚金無根,置之不用,格成炎上;局中無土吐秀,書香不利,行伍出身。至卯運得官,壬運失職;寅運得軍功,驟升都司;辛丑運生化之機無氣,一交庚子,沖激午刃,又逢甲子年雙沖羊刃,死於軍中。
順生之機,遇擊神而抗。
原注:如木生火,火生土,一路順其性情次序,自相和平:中遇擊神,而不得遂其順生之性,則抗而勇猛。
任氏曰:順則宜順,逆則宜逆,則和平而性順矣。如木旺得火以通之,順也;土以行之,生也,不宜見金水之擊也。木衰,得水以生之,反順也 ;金以助水,逆中之生也,不宜見火土之擊也。我生者為順,生我者為逆;旺者宜順,衰者宜逆,則性正情和。如遇擊神,旺者勇急,衰者懦弱。如格局得順逆這序,其性情本和平,至歲運遇擊神,亦能變為強弱。宜細究之。
己亥
丙寅 甲寅 壬申 |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
甲寅日元,生於寅月,木旺得丙火透出,順生之機,通輝之象,讀書過目成誦。所嫌者時遇金水之擊,年干己土虛脫,不制其水;兼之初運北方水地,不但功名難遂,而且破耗刑傷,一交辛酉,助水之擊,合去丙火而亡。
庚寅
戊寅 甲午 壬申 |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
甲午日元,生於寅月,戊土透出,寅午拱火,順生之機,德性慷慨,襟情磊落。亦嫌時逢金水之擊,讀書未售,破耗多端;兼之中運不濟,有志未伸。還喜春金不旺,火土通根,體用不傷,後昆繼起。
逆生之序,見閑神而狂。
原注:如木生亥,見戌酉申則氣逆,非性之所安,一遇閑神若巳酉丑逆之,則必發而為狂猛。
任氏曰:逆則宜逆,順則宜順,則性正情和矣,如木旺極得水以生之,逆也;金以成之,助逆之生也,不宜見己丑之閑神也。如木衰極,得火以行之,反逆也;土以化之,逆中之順也,不宜見辰未閑神也。此旺極衰極,乃從旺從弱之理,非前輩旺衰得中之意。如旺極見閑神,必為狂猛;衰極見閑神,必為姑息。歲運見之亦然,火土金水如之。
壬子
辛亥 甲寅 甲子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甲寅日元,生於亥月,水旺木堅,旺之極矣。一點辛金,從水之勢,不逆其性,安而且和,逆生之序,更妙無土,不逆水性。初運北方,入泮登科;甲寅乙卯,從其旺神,出宰名區;丙辰尚有拱合之情,雖落職而免凶咎;丁巳遇閑神衝擊,逆其性序而卒。
壬寅
辛亥 甲寅 己巳 |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
甲寅日元,生於寅年亥月,辛金順水,不逆木性,逆生之序。所嫌巳時為閑神,火土沖剋逆其性,又不能制水。初交壬子,遺緒豐盈;癸丑地支閑神結党,刑耗多端;甲寅乙卯,丁財並益;一交丙辰,助起火土,妻子皆傷,又遭回祿,自患顛狂之症,投水而亡。
戊戌
丁巳 甲寅 己巳 |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
甲寅日元,生於巳月,丙火司令,雖坐祿支,其精洩盡,火旺木焚,喜土以行之,此衰極從弱之理。初運戊午己未,順其火土之性,祖業頗豐,又得一衿;庚申逆火之性,洩土之氣;至癸亥年,沖激火勢而亡。
陽明遇金,鬱而多煩。
原注:寅午戌為陽明,有金氣伏於內,則成其鬱鬱而多煩悶。
任氏曰:陽明之氣,本多暢遂,如遇濕土藏金,則火不能剋金,金又不能生水,而成憂鬱。一生得意者少,而失意者多,則心鬱志灰,而多煩悶矣。必要純行陰濁之運,引通金水之性,方遂其所願也。
乙丑
丙戌 丙午 庚寅 |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
丙火日主,支全寅午戌,食神生旺,真神得用,格局最佳。初運乙酉甲申,引通丑內藏金,家業頗豐,又得一衿。所嫌者,支會火局,時上庚金臨絕,又有比肩爭奪,不能作用。丑中辛金伏郁於內,是以十走秋闈不第;且少年運走南方,三遭回祿,四傷其妻,五剋其子,至晚年孤貧一身。
壬戌
丙午 丙寅 己丑 |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
丙寅日元,生地午月,支全火局,陽明之氣,第此緣劫刃當權,壬水無根,置之不用,不及前造多矣。丑中辛金伏鬱,所喜者,運走西北陰濁之地。出身吏部,發財十余萬;異路出仕,升州牧,名利兩全,而多暢遂也。
陽濁藏火,包而多滯。
原注:酉、丑、亥為陰濁,有火氣藏於內,則不發輝而多滯。
任氏曰:陰晦之氣,本難奮發,如遇濕木藏火,陰氣太盛,不能生陷之火,而成濕滯之患。故心欲速而志未逮,臨事而模棱少決,所以心性多疑。必須純行陽明之運,引通木火之氣,則豁然而通達矣。
癸亥
辛酉 癸丑 壬戌 |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
陳榜眼造,癸水生於仲秋,支全酉、亥、丑為陰濁,天干三水一辛,逢戌時,陰濁藏火,亥中濕木,不能生無焰之火。喜其運走東南陽明之地,引通包藏之氣,身居鼎甲,發揮素志也。
丁丑
辛亥 癸亥 癸亥 |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
地支三亥一丑,天干二癸一丁,陰濁之至,年干丁火,不能包藏,虛而無焰,亥中甲木,無從引助,喜其運走南方陽明這地,又逢丙午丁未流年,科甲連登,仁至觀察
辛丑
己亥 辛酉 癸巳 |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
支全丑、亥、酉,月干濕土逢辛癸陰濁之氣,時支巳火,本可暖局,大象似比前造更美,不知己酉丑全金局,則亥中甲木受傷,巳火丑土之財官,竟化梟而生劫矣。縱運火土,不能援引,出家為僧。
羊刃局,戰則逞威,弱則怕事;傷官格,清則謙和,濁則剛猛。用神多者,情性不常;時支柘者,虎頭蛇尾。
原注:羊刃局,凡羊錄,如是午火,干頭透丙,支又會戌會寅,或得卯以生之,皆旺。透丁為露刃,子沖為戰,未合為藏,再逢亥水之剋,壬癸水之制,丑辰土之洩,則弱矣。傷官格,如支會傷局,干化傷角,不重出,無食混,身旺有財,身弱有印,謂之清,反是則濁,夏木之見水,冬金之得火,清而且秀,富貴非常。
任氏曰:羊刃局,旺則心高志傲,戰則恃勢逞威,弱則多疑怕事,合則矯情立異。如丙日主,以午為羊刃,干透丁火為露刃。支會寅戌,或逢卯生,干透甲乙,或逢丙助,皆謂之旺。支逢子為沖,遇亥申為制,得丑辰為洩,干透壬癸為剋,逢己土為洩,皆謂之弱。支得未為合,遇巳為幫,則中和矣。傷官須人真假,真者身弱有印,不見財為清;假者身旺有財,不見印為貴。真者,月令傷官,或支會傷局,又透出天干者是也;假者,滿局比劫,無官星以制之,雖有官星,氣力不能敵。柱中不論食神傷官,皆可作用,縱無亦美,只不宜見印,見印破傷為凶。凡傷官格,清而得用,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人才卓越,學問淵深,反此者傲而多驕,剛而無禮以強欺弱,奉勢趨利。用神多者,少恒之志,多遷變之心;時支柘者,狐疑少決,始勤終怠,夏木之見水,必先有金,則水有源;冬金之遇火,須身旺有木,則火有焰,富貴無疑若夏水無金,冬火無木,清柘之象,名利皆虛也。
丙寅
甲午 丙申 壬辰 |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丙火生於午月,陽刃局逢寅申,生拱又逢比助,旺可知矣。最喜辰時,壬水透露更妙,申辰洩火生金而拱水,正得既濟,所以早登科甲,仕版連登 ,掌兵刑重傷,執生殺大權。
丙申
甲午 丙寅 壬辰 |
乙未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
此與前八字皆同,前則坐下申金,生拱壬水有情,此則申在年支遠隔,又被比劫所奪,至申運生殺,又甲子流年會成殺局,沖去羊刃,中鄉榜,以後一阻云程,與前造天淵之隔者,申金不接壬水之氣也。
戊子
戊午 丙辰 戊戌 |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
丙日午提,刃強當令,子沖之,辰洩之,弱可知矣。天干三戊,竊日主之精華;兼之運走西北金水這地,則羊刃更受其敵 ,不便功名蹭蹬,而且財源鮮聚。至甲寅年,會火焗,疏厚土,恩科發榜。
庚午
乙酉 庚午 壬午 |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
和中堂造,庚生種秋,支中官星三見,則酉金是刃受制,五行無土,弱可知矣。喜其時上壬水為輔,吐其秀氣,所以聰明,權勢為最。第月干乙木透露,戀財而爭合,一生所愛者財,不知急流勇退。但財臨刃地,日在官鄉,官能制刃財必生官,官為君象,故運走庚寅,金逢絕地,官得生拱,其財仍歸官矣。由此觀之,財乃害人之物,所謂欲不除,似蛾撲燈,焚身乃止;如猩嗜灑,鞭血方休。悔無及矣。
己丑
丙子 壬辰 戊申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印提台造,壬不生於子月,官殺並透通根,全賴支會水局,助起羊刃,謂殺刃兩旺。 惜乎無木,秀氣未哇,身出寒微。喜其丙敵寒解凍,為人寬厚和平,行伍出身。癸酉運助刃幫身,得官;壬申運,正謂一歲九遷,仕至極品;一交未運制刃,至丁丑年火土並旺,又剋合子水,不祿。
辛卯
乙未 甲子 庚午 |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
稽中堂造,甲子日元,生於未月午時,謂夏木逢水,傷官佩印。所喜者卯木剋住未土,則子水不受其傷,足以沖午有病得藥,去濁留清。天干甲乙庚辛,各立門戶,不作混論,乃滋印之喜神。更妙運走東北水木之地,體有合宜,一生宦途平順。
庚午
壬午 甲戌 庚午 |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
甲木生於午月,支中三午一戌,火炎土燥,傷官肆逞,月壬水無根,全賴庚金滋水,所以科甲聯合。其仕路蹭蹬者,只因地支皆火,無干金水,木無托根之地,神有餘而足之故也。
甲子
丙子 庚辰 庚辰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周侍朗造,庚金生於仲冬,金水寒凍,月干丙火,得年之甲木生扶,解其寒凍之氣,謂冬金得火。但子辰雙拱,日元必虛,用神不在丙火而在辰土,比肩佐之,所以運至庚辰辛巳 ,仕版連登。
丁巳
壬子 辛巳 丁酉 |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熊中丞學鵬造,辛金生於仲冬,金寒不冷,遇於洩掃,全賴酉時扶身,己酉拱而佐這。天干丁火,不過取其敵寒解凍,非用丁火也。用神必在酉金,故運至土金之地,仁路顯赫,一交丁未敗事矣。凡冬金喜火取其暖局之意,非作用神也。
25.疾病
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剋,只是全者宜全。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剋者宜剋,則和矣。主一世無災。
任氏曰:五行在天為五氣青、赤、黃、白、黑也;在地為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在人為五臟,肚、心、脾、肺、腎也。人為萬物之靈,得、五行之全,表於頭面,象天之五敢,裹於臟腑,象地之五行,故為一小天地也,是以臟腑各酏五地之服陽而屬焉,凡一髒配一腑,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髒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或不和,或太過不及,則病有風、熱、濕、燥、寒之症矣。必得五味調和,亦有可解者。五味者,酸、苦、甘、辛、鹹也。酸者屬木,多食傷筋;苦者屬火,多食傷骨;甘者屬土,多食傷肉;辛者屬金,多食傷氣:咸者屬水,多食傷血,比五味之相剋也。故曰“五行和者,一世無災”。不特八字五行宜和,即臟腑五行,亦宜和也。八字五行之和,以歲運和之;臟腑五行之和,以五味和之。和者,解之意也。若五地和,五味調,而災病無矣。故五行之和,非生而不剋,全而不缺為和也,其要貴在洩其旺神,瀉其有餘,有餘之旺神瀉,不足之弱神受益矣,此之謂和也。若強制旺神,寡不敵眾,觸怒其性,旺神不能損,弱神反家傷矣。是以旺神太過者宜洩,不太過宜剋;弱神有根者宜扶,無根者反宜傷之。凡八字須得一神有田力,制化合宜,主一世無災。非全而不缺為美,生而不剋為和也。
癸未
甲寅 戊戌 庚申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戊生寅月,木旺土虛,喜其坐戌通根,足以用金制殺。況庚金辦坐祿支,力能伐木,所謂不太過者宜剋也。雖年干癸水生殺,得未土制之,使其不能生木,喜者有扶,憎者得去,五行和矣。且一路運程與體用不背,壽至九旬,耳目聰明,行止自如。子旺孫多,名利福壽俱全,一世無災無病。
甲寅
庚午 戊寅 甲寅 |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
局中七殺五見,一庚臨午無根,所謂弱神無根,宜去之,旺神太過,宜洩之也。且午火則和矣。喜其午火當令,全無水氣,雖運逢金水,不能破局而無疑。運走木火,名利兩全。此因神足,精氣自生,是以富貴福壽,一世無災,子廣孫多,後嗣濟美。
甲子
丙子 癸亥 乙卯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癸亥日元,年月坐子,旺可知矣。最喜卯時洩其菁英,裏發於表,木氣有餘,火虛得用,謂精足神旺。喜其無土金之雜,有土則火洩,不能止水,反與木不和,有金則木損,更助共汪洋。其一生無災者,緣無土金之混也。年登耄耋。而飲啖愈壯,耳目聰明,步履康健,見者疑五十許人,名利兩全,子孫眾多。
血氣亂者,生平多疾。
原注:血氣亂者,不特火勝水,水剋火之類;五氣反逆,上下不通,往來不順,謂之亂,主人多病。
任氏曰:血氣亂者,五行悖而不順之謂也。五行論水為血,人身論脈即血也。心胞主血,故通手足厥陰經,心屬丁火,心胞主血,膀胱屬壬水。丁壬相合,故心能下交於腎,則丁壬化木,而神氣自足,得既濟相生,血泳流通而無疾病矣。故八字貴乎剋處逢生,逆中得順而為美也。若左右相戰,上下相剋,喜逆逢順,則火旺水涸,火能焚木;水旺土蕩,水能沉金;土旺木折,土能晦火;金旺火虛,金能傷土;木旺金缺,木能滲水。此五行顛倒相剋之理,犯此者,必多災病。
丙申
乙未 丁未 庚戌 |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
丁生季夏,未戌燥土,不能晦火生金,丙火足以焚木剋金,則土愈燥而不洩。申中壬水涸而精必枯,故初患痰火。亥運水不敵火,反能生木助火,正杯水車薪,火勢愈烈,吐血而亡。
壬寅
丁未 丙申 甲午 |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
丙火生於未月午時,年干壬水無根,申金遠隔,本不能生水,又被寅沖午劫,則肺氣愈虧。兼之丁壬相合化木,從火則心火愈旺,腎水必涸,所以病犯遺洩,又有痰漱。至戌運全會火局,肺愈絕,腎水燥,吐血而亡。
甲辰
丙寅 丙寅 壬辰 |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
木當令,火逢生,辰本濕土,能蓄水,被丙寅所剋,脾胃受傷,肺金自絕,木多滲水,而腎水亦枯。至庚運,木旺金缺,金水並見,木火金肆逞矣,吐血而亡。此造木火同心,可順而不可逆,反以壬水為忌,故初逢丁卯、戊辰、己巳等運,反無礙。
忌神入五臟而病凶。
原注:柱中所忌之神,不制不化,不沖不散,隱伏深固,相剋五臟,則其病凶。忌木而入土則脾病,忌火而入金則肺病,忌土而入水則腎病,忌金而入木則肝病,忌水而入火則心病。又看虛實,如木入土,土旺者,則脾自有餘之病,發於四季月;土衰者,則脾有不足之病,以於春冬月。餘皆仿之。
任氏曰:忌神入五臟者,陰濁之氣,埋藏於地支也。陰濁深伏,難制難化,為病最凶。如其為喜,一世無災;如其為忌,生平多病。土為脾胃,脾喜緩,胃喜和,忌木而入土,則不和緩而病矣。金為大腸肺,肺宜收,大腸宜暢,忌火而入金,則肺氣上逆,大腸不暢而病矣。水為膀胱腎,膀胱宜潤,腎宜堅,忌土而入水,則賢枯膀胱燥而病矣。木為肝膽,肝宜條達膽宜平,忌金而入木,則肝急而生火,膽寒而病矣。火為不腸心,心宜寬,小腸宜收,忌水而入火,則心不寬,小腸緩而病矣。又要看有餘不足,如土太旺,木不能入土,是脾胃自有餘之病。脾本忌濕,胃本忌寒,若土濕而有餘,其病發於春冬,反忌火以燥之;土燥而有餘,其病發於夏秋,反忌水以潤之。如土虛,弱木足以疏土,若土濕而不足,其病發於夏秋;土燥而不足,其病發於冬春。蓋虛濕之土,遇夏秋之燥,虛濕之土,逢春冬之濕,使木托根而愈茂,土受其剋而愈虛。若虛濕之土,再逢虛濕這時,虛燥之土,再逢虛燥之時,木必虛浮,不能盤根,土反不畏其剋也。餘仿此。
庚寅
己丑 丙子 乙未 |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
丙火生於季冬,坐下子水,火虛無焰,用神在木。木本凋柘,雖處兩陽,萌芽未動,庚透臨絕,為病甚淺,所嫌者月支丑土,使庚金通根,丑內藏辛,正忌神深入五臟,又己土乃庚金嫡母,晦火生金,足以破寅。子水為腎,丑合之不能生木,化土反能助金,丑土之為病,不但生金,抑且移累於水,是以病患肚腎兩虧。至卯運,能破丑土,名列宮牆;乙運庚合,巳丑拱金,虛損之症,不治而亡。
丁亥
辛亥 辛未 午辰 |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
辛金生於孟冬,丁火剋去比肩,日主孤立無助,傷官透而當令,竊去命主元神, 用神在土不在火也。未為木之庫根,辰乃木之餘氣,皆藏乙木之忌;年月兩亥,又是木之生地,亥未拱木,此忌神入五臟歸六腑。由此論之,謂脾虛腎洩,其病患頭眩遺洩,又更盛於胃腕痛,無十日之安。至己酉運,日主逢祿,采芹得子,戊運剋去壬水補廩;申運壬不逢生,病勢愈重,丁運日主受傷而卒。
觀上兩造,其病症與八字五行之理,顯然應驗,果能深心細究,其壽夭窮通,豈不能預定乎?
客神遊六經而災小
原注:客神比忌神為輕,不能理沒,遊行六道,則必有災。如木游於土之地而胃災。火游於金之地而大腸災,土行水地膀胱災,金行木地膽災。水行火地上腸災。
任氏曰:客神遊六經者,陽虛之所,浮於天干也。陽而虛露,易制易化,為災必小,猶病之在表,外感易於發散,不至大患,故為小也。究其病源,仍從五行陰陽,以分臟腑,而五臟論法,亦勿以天干為客神論虛,地支為忌神論實。必須究其虛中有關,實處反虛之理,其災祥了然有驗矣。
壬辰
甲辰 庚午 丙戌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
庚午日元,生於辰月戌時,春金殺旺,用神在土。月干甲木,本是客神,得兩土,所以脾胃無病,然熬水煉金,而患弱症。至戊申運,土金並旺,局以木為病,木主風,金能剋木;接連己酉庚與三十載,發財十余萬,辛亥運金不通根,木得長生,忽患風疾而卒 。
癸丑
戊午 壬寅 庚戌 |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
壬寅日元,生於五月戌時,殺旺又逢財局,殺愈肆逞,所以客神不在午火,反在寅木,助其火勢;客神又化忌神,戊癸化火,則金水相傷。運至乙卯,金水臨絕,得肺腎兩虧之症,聲啞而嗽,於甲戌年正月木火拼旺而卒。
乙亥
庚辰 丙子 庚寅 |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
丙子日元,生於季春,濕土司令,蓄水養木,用神在木,得亥之生,辰之餘,寅之助。乙木雖與庚金合而不化,庚金浮露天干為客神,不能深入臟腑,而遊六經也。水為精,亥子兩見,辰又拱而蓄之,木餘為氣,春令有餘,寅亥生合火為旺神,時在五陽進氣,通根年月,氣貫生時,精氣神三者俱足,則邪氣無從而入。行運又不背,一生無疾,名利裕如。惟土虛濕,又金以洩之,所以脾胃虛寒,不免洩瀉之病耳。
木不受水者血病。
原注:水東流而木逢沖,或虛脫,皆不受水也,必主血病。蓋肝屬木,緘而不納則病。
任氏曰:春木不受水者,喜火之溫暖也;冬木不受水者,喜火之解凍也。夏木之有根而受水者,去火之烈,潤地之燥也;秋木得地而受水者,洩金之銳,化殺之頑也。春冬生旺之木,要其衰而受水;夏秋休囚之木,要其旺而受水。反此則不受,不受則血不流行,故致血病矣。
丁亥
丁未 乙亥 己卯 |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
乙木生於未月,休囚之位,年月兩透丁火,洩氣太過。最喜時祿通根,則受亥水之生,潤其燥烈之土;更妙會局幫身,通輝之象。至甲辰運,虎榜居首,科甲連登,格取食神用印也。
丙戌
乙未 乙巳 丁亥 |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
乙木生於未月,干透丙丁,通根巳戌,發洩太過,不受水生,反以亥水為病,格成順局從兒。初交丙申丁酉,得丙丁蓋頭,平順之境;戊戌運剋盡亥水,名利兩得;至己亥水地,病患膨脹。只因四柱火旺又逢燥土,水無所歸,故得此病而亡。
土不受火者氣傷。
原注:土逢沖而虛脫,則不受火,必主氣病,蓋脾屬土而容火,不容則病矣。
任氏曰:燥實之土不受火者,喜水之潤也;虛濕之土不受火者,忌水之剋也;春土有根而受火者,解天之凍,去地之濕也;秋土得地而受火者,制金之有餘,補土之洩氣也。過燥則地不潤,過濕則天不和,是以火不受,木不容。過燥必氣虧,過濕必脾虛,不受則病矣。
己巳
辛未 戊戌 己未 |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
戊土生於未月,重疊厚土,喜其天干無火,辛金透出,謂裏發於表,其精華皆在辛金。運走己巳戊辰,生金有情,名利裕如。丁卯運辛金受傷,地支火土並旺,不能疏土,反從火勢,則土愈旺,辛屬肺,肺受傷,血脈不能流通,病患氣血兩虧兩亡。
庚辰
己丑 己亥 壬申 |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
己亥日元,生於丑月虛濕之地,辰丑蓄水藏金,庚壬透而通根,只得任其虛濕之氣,反以水為用而從財也。初運庚寅辛卯,天干逢金生水,地支遇水剋土,蔭疪有餘;壬辰癸巳,不但財業日增,抑且名列宮牆;巳運剋妻破財。此造四柱無火,得申時壬水逢生,格成假從財,故遺業豐厚,讀書入學,妻子兩全,若一見火,為財多身弱,一事無成。至甲午運,木無根而從火,己巳年火土並旺,氣血必傷,病患腸胃血症而亡。
金水傷官,寒則冷嗽,熱則痰火;火土印綬,熱則風痰,燥則皮癢。論痰多木火,生毒郁火金,金水枯傷而腎經虛,水木相勝而脾胃洩。
原注: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而知其病,知其人,則可以斷其吉凶。如木之病何如,又看木是日主之何神,若木是財而能發土病,則斷其財之衰旺,妻之美惡,父之興衰。亦不必顯驗,然有可應則六親與事體又不相符者,殆以病而免其咎者也。
任氏曰:金水傷官,過於寒者,其氣辛涼,真氣有虧,必主冷嗽;過於熱者,水不勝火,火必剋金。水不勝火者,心腎不交也;火能剋金者,肺家受傷也。冬令虛火上炎,故主痰火。
火土印綬,過於熱者,木從火旺也。火旺焚木,木屬風,故主風痰;過於燥者,火炎土焦也。土潤則血脈流行,而營衛調和。皮屬土,土喜暖,暖即潤也,所以過燥則皮癢,過濕則生瘡。夏土宜濕,冬土宜燥,在人則無病,在物則發生。總之火多主痰,水多主嗽 。
木火多痰者,火旺逢木,木從火勢,則金不能剋木,水不能勝火,火必剋金而傷肺,不能下生腎水,木又洩水氣,腎水必燥,陰虛火炎,痰則生矣。
生毒郁火金者,火烈水涸,火必焚木;木被火焚,土必焦燥;燥土能脆金,金郁於內,脆金逢火,肺氣上逆;肺氣逆財肝腎兩虧,肝腎虧財血脈不行,加以七情憂鬱而生毒矣。
土燥不能生金,火烈自能枯水,腎經必虛;土虛不能制水,木旺自能剋土,脾胃必傷。凡此五行不和之病,細究之必驗也。然與人事可相通也,不可專執而論,如病不相符,可究其六親之吉凶,事體之否泰,必有應驗者。如日主是金,木是財星,局中火旺,日主不能任其財,必生火而助殺,反為日主之忌神,既或有水,水仍生木,則金氣愈虛;金為大腸肺,肺傷大腸不暢,不能下生腎水,木洩水而生火,必主腎肺兩傷之病。然亦有無此者,必財多破耗,衣食不敷,是其咎也。然亦有無病而財源旺者,其妻必陋惡,子必不肖也。斷斷必有一驗,其中亦有妻腎子肖而無病,且財源旺者,歲運一路土金之妙也。然亦有局中金水,與木火停勻,而得肺腎之病者,或財多破耗,或妻陋子劣者,亦因歲運一路木火,而金水受傷之故也。宜仔細推詳,不可執一而論也。
壬辰
壬子 辛酉 己丑 |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
辛金生於仲冬,金水傷官,局中全無火氣,金寒水冷,土濕而凍,初患冷漱。然傷官佩印,格局純清,讀書過目成誦,早年入泮。甲寅乙卯,洩水之氣,家業大增;至丙辰運,水火相剋而得疾,丙寅年火金旺,水愈激,竟成弱症而亡。
己丑
丙子 辛酉 壬辰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金水傷官,丙火透露,去其寒凝,故無冷嗽之病;癸酉入學補廩,而舉於鄉,問曰:金水傷官喜官星,何以癸酉水之運而得功名?餘曰:金水傷官喜火,不過要其暖局,非取以為用也。取火為用者,十無一二,取水為用者十有八九;取火者必要木火齊來,又要日元旺相,此造日元雖旺,局中少木,虛火無根,必以水為用神也。壬申運由教習得知縣,辛未支丁丑年,火土並旺,合取壬水,子水亦傷,得疾而亡。
甲戌
丙子 庚子 丙戌 |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
庚金生於子,丙火拼透,地支兩戌燥土,乃丙這庫根,又得甲木生丙,過於熱也。運至戊寅己卯,而患 談火之症;庚辰經肩幫身,支逢濕土,其病勿藥而愈,加捐出仕辛巳長生之地,名利兩全。其不用火者,身衰之故也。凡金水傷官用火,必要身旺逢財,中和用水,衰弱有土也。
己巳
庚午 己亥 丙寅 |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
己土生於仲夏,火土印綬,已本濕土,又坐下亥水,丙火透而逢生,年月又逢祿旺,此之謂熱,非燥也。寅亥化生火,夏日可畏;兼之運走東南木地,風屬木,故患風疾。且巳亥本陰用陽也,得午助,心與小腸愈旺,亥逢寅洩,庚金不能下生,腎氣愈虧,又患遣洩之症,幸善調養,而病勢無增,至乙丑運轉北方,前病皆愈甲子癸亥水地,老而益壯,又納妾生子,發財數萬。
辛未
戊戌 戊戌 丁巳 |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
戊土生於戌月,未戌皆帶火燥土,時逢丁巳,火土印綬,戌本燥土,又助其凶,時在季秋,此之謂燥,非熱也。年干辛金,丁火劫之,辛屬肺,燥土不能生金。初患痰症,肺家受傷之故也。其不致不害者,運走丙申丁酉,西方金地。至乙未甲午,木火相生,土愈燥,竟得蛇皮瘋,所謂皮癢也。癸巳運水無根,不能剋火及激其焰,其疾卒以亡身。此火土逼干癸水,腎家絕也。
己丑
丁丑 己亥 乙丑 |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
己土生於季冬,支逢三丑,日主本旺,過於寒濕,丁火無根,不能去其寒濕之氣。乙木凋枯,置之不用,書香難就;己土屬脾,寒而且濕,故幼多瘡毒。癸酉壬申運,財雖大旺,兩腳寒濕瘡。數十年不愈,又中氣大虧,亦乙木凋柘之意也。
丙戌
己亥 甲戌 庚午 |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
甲木生於亥月,印雖當令,四柱土多剋水,天干庚金無根,又與亥水遠隔,戌中辛金鬱而愛騻,午丙引出戌中丁火,亥水被戌土制定,不能剋火,所謂郁火金也。庚為大腸,丙火剋之;辛為肺,午火攻之;壬為膀胱,戌土傷之,謂火毒攻內。甲辰運木又生火,沖戌中辛金,被午剋之,生肺疽而亡。
庚寅
癸未 甲午 甲戌 |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
木火傷官用印,得庚金貼身,生癸水之印,純粹可觀,讀書過目不忘。惜庚癸兩字,地支不載,又嫌戌時會起火局,不例題 金不柘傷,而且火能熱木,命主元神洩盡。幼成弱症,肺腎兩虧,至丙戌運,逼水剋金而夭。
癸酉
乙卯 庚戌 戊寅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春木當權,卯酉雖沖,木旺金缺,土亦受傷;更嫌卯戌寅砘拱合化殺,木主脾虛肺傷疾,然竟一生無病 。便酉弱卯強,妻雖不剋,而中深難言。生二子,皆不肖卒,為匪類,故免其病,財亦旺也。
26.出身
巍巍科第邁邁倫,一個玄機暗裏存。
原注:凡看命看人之出身最難,如狀元出身,格局清奇迥異,若隱若露,奇而難決者,必有元機,須搜尋之。
任氏曰:命論我人出身最難,故有玄機存焉。玄機者,不特格局清奇迥異,用神真假之分,須究支中藏神司命,包羅用神喜神,使閑神忌神不能爭戰,反有生拱之情。又有格局本無出色處,而名冠群英者,必先究其世德之美惡,次論山川之靈秀,所以鍾靈毓秀。從世德而來者,不論命也。故世德心田居一,山川居二,命格居三。然看命這要,非殺印財官 官印雙清為美也。如顯然殺印財官,動人心目者,必非佳造;若用神輕微,喜神暗伏,秀也深藏者,初看並無好處,越看越有精神,其中必有玄機,宜仔細搜尋。
壬辰
壬寅 己未 戊辰 |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
己土生於孟春,官當令,天干覆以財星,生官有情,然春初己土濕而且寒,年月壬水,通根峰庫,喜其寅中丙火司令為用,伏而逢生,所謂“玄機暗裏存”也。至丙運,元神髮露,戊辰年比助時干,剋去壬水,則丙火不受剋,大魁天下。以俗論之,官星不透,財輕劫生,謂平常命也。
壬戌
甲辰 甲戌 丙寅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甲木生於季春,木有餘氣,又得比祿之助,時干丙火獨透,通輝純粹。年干壬水,坐下燥土之制,又逢比肩之洩,輾轉相生,則丙火更得其勢。至戊運,戌之元神透出制壬,兩冠群英,三元及第。其仁路未能顯秩者,運走西方金地,洩土生水之故也。
甲寅
丁丑 丁卯 庚戌 |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
丁火生於季冬,局中兒子綬疊疊,弱中變旺,足以用財。庚金虛露,本無出色,喜其丑內藏辛為用,亦是玄機暗裏存也。丑乃日元之秀氣,能引比肩來生,又得卯戌合,而丑土不傷,所以身居鼎右,探花及第。
丁亥
壬子 庚子 辛巳 |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
庚金生於仲冬,傷官太旺,過於洩氣,用神在土,不在火也。柱中之火,不過取其暖局耳。四柱無土,取巳中藏戊,不旺剋火,火能生土,亦是玄機暗裏存也。至戊運丙辰年,火土相生,巳中元神併發,亦居鼎右。
清得盡時黃榜客,雖存濁氣亦中式。
原注:天下之命,未有不清而發科甲者,清得盡者,非必一一成象,雖五行盡出,而能安放得所,生化有情,不混親神忌客,決發科甲。即有一二濁氣,而清氣或成一個體段,亦可發達。
任氏曰:清得盡者,非一行成,兩氣雙肖也。雖五盡出。而清氣獨逢生旺,或真神得用,或清所陸海空椹 者,橫榜標名也。若清當權,閑神忌客不司令,不深藏,和歲運制化者,亦發科甲也。清所當權,雖有濁氣,安放得所,不銸喜用乾,雖不能發甲,亦發科也。清敢雖不當,得親神忌客不黨濁氣,匡扶清氣,或歲運安頓者,亦可中式也。
戊辰
乙卯 己卯 丙辰 |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平傳臚造,己土生於卯月,殺旺提綱,乙木元透露,支類東方,時干內火生旺,局中不雜金水,清得盡者也。若一見金,不但不能剋木,而金自傷,觸其旺神,徒與不和,為不盡也
癸未
己未 庚子 甲申 |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
庚金生於未月,燥土本難生金,喜其坐下子水,年透元神,謂三伏生寒,潤土養金。雖然土旺水衰,妙在申時拱子,有洩土生水扶身之美,更妙火不顯露,清得盡也。初交戊午丁巳丙運,生土逼水,功名蹭蹬,家業破耗;辰運支全水局,舉於鄉;交乙卯制去己未之土,登黃甲,入詞林,又掌文柄,仕路顯赫。
癸未
癸亥 甲午 丁卯 |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
甲木生於亥月,癸水並透,其勢氾濫。冬木喜火,最喜卯時,不特丁火通根,抑且日主臨旺,又會木局,洩木生火扶身;更妙無金,清得盡矣。至己未運,制其癸水,丙辰流年,捷南宮,入翰苑,官居清要。
壬辰
己酉 癸卯 己卯 |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
癸卯日元,食神太重,不但日元洩氣,而且制殺太過。喜其秋水通源,獨印得用,更妙辰酉合而化金,金氣愈堅,局中全無火氣,清得盡矣。所以登云路,名高翰苑。惜中運逢木,仕路恐不能顯秩。
己亥
甲戌 庚子 丙子 |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
庚金生於戌月,地支兩子一亥,干透丙火,剋洩交加。喜其印旺月提,雖嫌甲木生火剋土,得甲己合而化,清得盡也。至己巳流年,印星有助,沖去亥水,甲木長生,名題雁塔。
己亥
丙子 庚子 辛巳 |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
庚金生於仲冬,地支兩子一亥,干透丙火,剋洩並見。喜其己土透露,洩火生金,五行無木,清得盡也。至己巳年,印星得助,名高翰苑,所不足者,印不當令,又己土遙列而虛,故降任知縣。
丙申
壬辰 丙子 壬辰 |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
丙火生於季春,兩殺並透,支會殺局,喜其辰土當令制殺,辰中木有餘氣而生身,病在申金,無此盡美,所以天資過人。丁卯年合殺,而印星得地,中鄉榜,辛未年去其子水,木火皆得餘氣,春闈亦捷。究竟申金為嫌,不得大用歸班;更嫉運走西方,以酒爭為事也。
戊午
壬戌 壬子 乙巳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壬水生於戌月,水進氣,而得坐下陽刃幫身,年干之殺,比肩擋之,謂身殺兩停,其病在午,子水門沖之,又嫌在巳,子水隔之,使其不能生殺,且戌中辛金暗藏為用,同胞雙生,皆中進士。
庚戌
辛巳 乙卯 戊寅 |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
乙木生於巳月,傷官當令,足以制官伏殺,坐下祿支扶身,寅時又藤蘿系甲,至庚辰年,支類東方,中鄉榜,不發甲,只因四柱無印,戌土洩火生金之故也。同胞雙生,其弟生卯時,雖亦得祿,不及寅中甲木有力,而藏之為美,故遲於己亥年,印星生拱,始中張榜也。
癸亥
乙卯 戊午 甲寅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戊土生於仲春,官殺並旺臨祿,又才星得地生扶,雖坐下午火印綬,虛土不能納火各成充命從殺一既從,水作混論,郅了運沖去午火,庚子年金生水量,沖盡香火,中鄉榜。
戊子
壬戌 庚寅 癸未 |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
庚金生地戌月,印星當令,金亦有氣,用神在水,不在火也。至庚申流年,壬水逢生,又洩土氣,北闈奏捷。所發者,戊土元神透露,不利春闈,兼之中運木火, 則多破耗。
戊子
己未 辛亥 戊子 |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
辛金生於季夏,局中雖多燥土,妙在叢下亥不,年時逢子養金,能邀其未拱木為用。至丁卯年,全會木局,有病得藥,棘闈奏捷。
秀才不是塵凡子,清氣還嫌官不起。
原注:秀才之命,與異路人、貧人、富人之命,無什大別,然終有一種清氣處,但官星不起,故無爵祿。
任氏曰:秀才之命,與異路貧富人無會什分別,細究之,必有清氣存焉。官星不起者,非官星不透之謂也,如官星太旺,日主不能用其官;如官星太弱,官昨不能剋日主。如官旺用印見財者,如官衰用財遇劫者,如印多洩官星之氣者,如官多無印者,如官透無根,地支不載,如官坐傷位,傷坐官位,如忌官逢財,喜官遇傷者,皆謂之官星不起也。縱有清氣,不過一衿終身,有富而秀者,身旺財旺,與官星不通也,或傷官顧財不顧官也;有貧而秀者,身旺官輕,財星受劫也。或財官太旺,印星不現,或傷官用印,見財不見官也;有學問過人,竟不能得一衿,老於儒童者。此亦有清氣存焉,格局原可發秀,只因運途不濟,破其清氣,以致終身不能稍舒眉曲也。亦有格局本可登科發甲者,亦因運途不濟,屢困場屋,終身一衿,不能得路於青云也。有格局本無出色,竟能科甲連登,此因一路運途合宜,助其清氣官星,去其濁氣忌客之故也。
癸巳
壬戌 乙卯 戊寅 |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
乙卯日元,生於季秋,得寅時之助,日主不弱,用巳火秀氣,戌土火庫收之,壬癸剋之。格局本無出色,且辛金司令,壬水進氣通源,幸得時透戊土,去濁留清,文望若高山北斗,品行似良玉精金,中運逢火,丙子優貢。惜子水得地,難得登云。
癸未
庚申 甲申 乙亥 |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
甲申日元,生於孟秋,庚金兩坐祿旺,喜亥時絕處逢生,化殺有情,癸水元神透出,清可知矣。但嫌殺勢太旺,日主虛弱,不能假殺為權,所以起而不起也。廩貢終身。
壬午
甲辰 丁巳 己酉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丁火生於季春,官星雖起,坐下無根,其氣歸木。日主臨旺,時財拱會有情,卻與官星不通;且中年運走土金,財得泮溢,官星有損,功名不過一衿,家業數十萬。若換酉年午時,名利雙輝矣。
癸未
乙卯 丙午 丁酉 |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
丙午日元,生於卯月,局中木火兩旺,官坐傷位,一點財星劫盡,謂財劫官傷。壬運雖得一衿,貧乏不堪;子運回沖,又逢未破剋妻;辛運丁火回劫,剋子;亥運會木生火而亡。
戊申
庚申 壬申 甲辰 |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
此造大象觀之,殺生印,印生身,食神清透,連珠相生,清而純粹,學問過人,品行端方,惜乎無火,清而少神,用土則金多氣洩,用木則金銳木凋;兼多運走西北金水之地,讀書六十年,不剋博一衿。家貧出就外傅四十載,受業者登科發甲,自己不獲一衿,莫非命也。
己亥
癸酉 壬申 戊申 |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
此造官殺並透無根,金水太旺,大不及前造之純粹也。喜其運走南方火土,精足神旺。至未運,早游泮水,五運科甲連登 ,己巳戊辰,仕路光亨,與前造天淵之隔者,非命也,實運美也。
異路功名莫說輕,日干得氣遇財星/
原注:刀筆得成名者,與不成名者之異,必是財星得個門戶,通得官星,中有一種清氣,所以得出身,其老於九筆而不能出身者,終是財星與官不相通也。
任氏曰:異路功名,有刀筆成名者,有捐納出身者,雖有分別,總不外日干有氣,財民相通也。或財星得用,暗成官局,或官伏財鄉,丙意情通,或官衰逢財,兩神和協,或印旺官衰,財星破印,或身旺無官,食傷生財,或身衰官旺,食神制官,必有一種清純之氣,方可出身。其仕路之高卑,須究格局之氣勢,運途之損益可知矣。不能出身者,日干太旺,財輕無食傷,喜官而官星不通,或無官也。如日干太弱,財星官星並旺者,有財官雖通,傷官劫占者,有財星得用,暗成劫局者,有喜印逢財,忌印逢官者,皆不能出身也。
己巳
壬申 甲寅 戊辰 |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
甲木生於孟秋,七殺當令,巳火食神貪生己土,忘剋申金,兼之戊己並透,破印生殺,以致祖業難登,書香不繼。喜其秋水通源,日坐祿旺,明雖沖剋,暗卻相生。由部書出身,至丁卯丙寅運,扶身制殺,仕至觀察。
庚午
丙戌 乙卯 丁丑 |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
乙卯日元,生於季為秋,丙丁並透通根,五行無水,庚金置之不論,最喜財神歸庫,木火能輝。性孝友,尤篤行誼,由部書出身,仕至州牧。其不利於書香者,庚金通根在丑也。
己丑
庚午 戊申 癸亥 |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
戊土生於午月,印星秉令,時逢癸亥,正日元得氣遇財星也,但金氣太旺,又年支濕土,晦火生金,日元反弱,則印綬暗傷,書香難遂。損納出身,至丁卯丙寅運,木從火勢,生化不悖,仕致黃堂。喜其午火真神得用,為人忠厚和平,後運乙丑,晦水生金,不祿。
壬子
甲辰 戊戌 丙辰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戊戌日元,生於季春,時逢火土,日元得氣,雖春時虛土,而殺透通根,兼之壬水得地,貼身相生,此謂身殺兩停 ,非身強煞淺也。天干壬水剋丙,所以書香不利,喜其初運南方,損納出身。仕名區,宰大邑。便財露生煞為病,恐將來運走西方,水生火絕,緣其人好奢少儉,若不急流勇退,難免不測風波。
癸巳
甲寅 丙戌 庚寅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
丙火生於孟春,官透為用,清而純粹,惜乎金水遙隔,無相生之意;且木火拼旺,金水無根,書香不繼,遊幕捐給縣令,究竟財官不通門戶,丁丑年大運在戌,火土當權,得疾而亡。
壬辰
甲辰 辛酉 丁酉 |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
辛金生於季春,支逢辰酉,干透壬丁,似乎佳美,不知地支濕土逢金,丁火虛無根,甲木雖有生火,地支辰酉化金,亦自顧不暇,捐納部屬,不但財多破耗,而且不能得缺。雖壬水生甲,遺業數十萬但運走土金,未免家業退而子息艱也。
27.地位
28.歲運
休囚系乎運,尤系乎歲,戰沖視孰降,和好視孰切。
原注:日主譬如吾身,局中之神,譬之舟馬引從之人,大運譬所到之地,故重地支,未嘗無天干。太歲譬所遇之人,故重天干,未償無地支。必先明一日主,配合七字,權其輕重,看喜行行何運,忌行何運。如甲日以氣機看春,以人心看仁,以物理看木,大率看氣機而餘在其中。遇庚辛申酉字面,如春而行之於秋,新伐其生生這機,又看喜與不喜,而行運生甲伐甲之地,何斷其休咎也。太歲一至,休咎即顯,於是詳論戰沖和好之勢,而得勝負適從之機,則休咎了然在目。
任氏曰:富貴雖定乎格局,窮通實系乎運途,所命好不好運也。日主如我之身,局中喜神用神是我所用之人,運途乃我所臨之地,故以地支為重。要天干不背,相生相扶為美,故一運看十年切勿上下截看,不可使蓋頭截腳。如上下截看,不論蓋頭截腳,則吉凶不驗矣。
如喜行木運,必要甲寅乙卯,次則甲辰、乙亥、壬寅、癸卯:喜行火運,必要丙午丁未,次則丙寅、丁卯、丙戌、丁巳;喜行土運,必要戊午、己未戊戌、己巳,次則戊辰己丑;喜行金運,必要庚申辛酉,次則戌申、己酉、庚辰、辛巳;喜行水運,必要壬子癸亥,次則壬申、癸酉、辛亥、庚子。寧使天干生地支,弗使地支生天干;天干生地支而蔭厚,地支生天干而氣洩。
何謂蓋頭?如喜木運而遇庚寅辛卯,喜火運而遇壬午癸巳,喜土運而遇甲戌、甲辰、乙丑、乙未,喜金運而遇丙申丁酉,喜水運而遇戊子己亥。何謂截腳?如喜木運而遇甲申、乙酉、乙丑、乙巳,喜火運而遇丙子、丁丑、丙申、丁酉、丁亥,喜土運而遇戊寅、乙卯、戊子、己酉、戊申,喜金運而遇庚午、辛亥、庚寅、辛卯、庚子,喜水運而遇壬寅、癸卯、壬午、癸未、壬辰、癸巳是也。
蓋干頭喜支,運以重支,財吉凶減半;截腳腳喜干,支不載干,則十年皆否。假如喜行木運,而遇庚寅辛卯,庚辛酉為凶運,而金絕寅卯,謂之無根,雖有十分之凶,而減其半。如原局天干有丙丁透露,得回制之能,又減共半,或再遇太歲逢丙丁,制其庚辛,則無凶矣。寅卯本為吉運,因蓋頭有庚辛之剋,雖有十分之吉,亦減其半。如原局地支有早點酉之沖,不但無吉,而反凶矣。
又如喜木運,遇甲申乙酉,木絕於申酉,謂之不載,故甲乙之運不吉。如原局天干又透庚辛,或太歲干頭遇庚辛,必凶無疑所以十年皆凶。如原局天干透壬登,或太歲干頭逢壬登,能洩金生木,則和平無凶矣。故運逢吉不見其吉,運逢凶不見其凶者,緣蓋頭截腳之故也。
太歲管一年否泰,如所遇之人,故以天干為重,然地支不可不究,雖有與神之生剋,不可與日主運途之沖戰。最凶者天剋地沖,歲運沖剋,日主旺相雖凶無礙,日主凶必罹凶咎。日犯歲君,日主旺相無咎,日主休囚必凶;歲君犯日,亦同此論,故太峧宜和,不可與大運一端論也。如運逢木吉,負逢木反凶者皆戰沖不和之故也。依此而推 ,則吉凶無有不驗矣。
庚辰
丁亥 庚辰 丁丑 |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
庚辰日地,生於亥天干丁火拼透,辰亥皆藏甲乙,足以用火。初運戊子己丑,晦火生金,未遂所願。庚運丙午年,庚坐寅支截腳,天干兩丁,足可敵一庚,又逢丙午年,捷。搒下知縣,寅運官資頗豐;辛卯截腳,局中丁火回剋,仕至郡守;壬辰水生庫根,篤壬申年,兩丁皆傷,不祿。
乙未
戊子 庚辰 丁丑 |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
庚辰日無,生於子月,未土破子水,天干木火,皆得辰未之餘氣,足以用木生火。丙運入泮。癸酉年行乙運,癸合戊化火,酉是丁火長生,均以此年必中,殊不知乙酉截腳之木,非木也;實金也。癸酉年水逢金生,又在冬令,焉能合戊化火?必剋丁火無疑酉中純金,乃火之死地,陰火長生之說,俗傳之謬也;恐今八月又建辛酉,局中木火皆傷,防生不測之災。竟卒於省中。
戊子
乙卯 丙寅 丁酉 |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
丙寅日元,生於卯月,木焱工旺,土金皆傷,水亦休囚。細運丙辰丁巳,遺業消靡戊午己未燥土,不能生金洩炎,經營虧空萬金,逃出外方;交庚申辛酉二十上,竟獲居奇之利,發財十余萬。
丙申
癸巳 丙午 甲午 |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
丙午日元,生於巳月午時,群比爭財,逼干癸水。初運甲午刃劫倡狂,父母早亡;乙未助刃家業敗盡;交丙申丁酉,貧乏不堪,交戊戌稍能立腳。
何為戰?
原注:如丙運庚年,謂之運伐歲。若日主喜庚,要丙降,得戊得丙者吉;日主喜丙,則歲不降運,得戊巳以和為妙。如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則歲亦不得不降,降之亦保無禍,庚運丙年,謂之歲代運,日主喜庚,得戊己以和丙者吉;日主喜丙,則運不降歲,又不可用戊巳洩丙助庚。若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則運自降歲,亦保無患 。
任氏曰:戰者剋也。如丙運庚處,謂之運剋歲,日主喜庚,要丙坐子辰,庚坐申辰,又局中得戊己洩丙,得壬癸剋丙則吉:如丙午寅,局中又無水土制化,必凶,如庚運丙年,謂之歲剋運,日主喜庚則凶,喜丙則吉;喜庚者要庚坐申辰,丙坐子辰;又局中逢不土制化者吉,反此必凶,喜丙者依此而推。
辛卯
甲午 丙辰 庚寅 |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
丙火生於午月,旺刃當權,支全寅、卯、辰、土從木類,庚辛兩不通根,初交癸己壬辰,金逢生助,家業饒裕,其樂自如:辛卯金截腳,刑喪破耗,家業十敗八九。忍受運丙寅年剋妻,庚坐寅支截腳,丙寅歲剋運,又庚絕丙生,局中無制化之神,地甲午月木從火勢,凶禍連綿,得疾而亡。
辛卯
甲午 乙卯 乙酉 |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
乙木生於午月,卯酉緊沖日祿,月干甲木臨絕,五行無水,夏火當權洩氣,傷官用劫,所忌者金。初運壬辰癸巳,印透生扶,平順之境;辛卯運,惟辛酉年沖去卯木,刑喪剋破;至庚運丙寅年,所忌者金,而丙火剋去之,局中無土水洩制丙火,又炎逢生,金坐絕,入泮,得舒眉曲也。
何為沖?
原注:如子運午年,謂這運沖歲,日主喜了,則要助子,又得年之干頭,遇制午之神,或午之黨多,干頭遇戊甲字者必凶。如午運子年,謂這歲沖運,日主喜午而子之黨多,干頭助子者必凶;日主喜子,而午之黨少,干頭助子者必吉,若午重子輕,則歲不降,亦無咎。
任氏曰:沖進破也。如子運午運,謂之運沖歲。日主喜子,要干關逢庚壬,之進之干頭逢甲丙,亦無咎;如子之干頭遇丙戊,午這干頭遇庚壬,亦有咎,日主喜午,子之干頭逢甲戊,午這干頭遇甲丙,則吉;如子這干頭遇庚壬,午之頭遇甲丙,則凶。如午運子年謂這歲沖運,日主喜午要午之干頭逢丙戊,子之干頭遇甲丙,則吉;如午之干頭遇丙戊,子之頭遇庚壬,九凶。可類推。
何為和?
原注:如乙運庚處、庚運乙則和,日主喜金則喜,日主喜木則不吉;子運丑年,丑運子年,日主喜顤早吉,喜水則不吉。
任氏曰:和者合也。如乙運庚處,庚運乙年,合而能化,喜金則吉,合而不化,反為羈絆,不顧日主之喜我,則不吉矣。喜庚亦然,所以喜庚乾必要木金得地,乙木無根,則合要化為美矣。若子丑之合,不化亦是剋不,喜水者必不吉也。
何為好?
原注:如庚運辛年,辛運庚年,申支酉年,酉支申年,則好。日主喜陽,則庚與申為好;喜陰,則辛與酉為好。凡此皆宜類推。
任氏曰:好者,類相同也。如庚運申年,辛運酉年,是為真好,乃支之祿旺,自我本氣歸垣,如家室之可住。如庚運辛年,辛運庚年,乃天干之助,如朋友之幫扶,究竟不甚關切,必先要量運通根,自然依附為好;如運無根氣,其風見勢衰而無依附之情非為好也。
29.貞元
造化起於元,亦止於貞。再肇貞元之會,胚胎嗣續之機。
原注:三元皆有貞元。如以八字看,以年為元,月為亨,日為利,時為貞。年月吉者,前半世吉,日時吉者,後半世吉。以大運看,以初十五年為元,次十五年為亨,中十五年為利,後十五年為貞。元亨運吉者,前半世吉,利貞運吉者,後半世吉,皆貞元之道。然有貞元之妙存焉,非特絕處逢生、北盡東來之意也。至於仁之壽終矣,而既終之後,運之所行,果所喜者歟?則其家必興;果所忌者歟?則其家必替。蓋以父為貞,子為元也。貞下起元之妙,生生不息之機。予著此論,非欲人知考之年,而示天下萬世,實所以驗奕世之兆,而知數之不可逃也。學者勖之!
任氏曰:貞元之理,河洛圖書之旨也;河洛圖書之旨,既先後天卦位之易也。先天之卦,乾南坤北,故西北多山,昆侖為山之宜;東南多水,大海為水之歸。是以水從山出,山見水止。夫九河瀉地,極汪洋澎湃之勢,溯其源,皆星宿也;夫五嶽插天,極崇降峻險之形,窮其本,皆昆侖也。惟人有祖父亦然,雖支分派衍,莫不皆出於一脈。故一陰生於坤之初,一陽生於乾之始,所以離為日體,坎為月體。而貞元之理,原於納甲,納甲之象,出於八卦。故父乾而母坤,震為長男,繼魄純黑而為坤象。坤者,猶貞之意也。初三光明三分,一陽初生,震之象也。震者,元之兆也。初八上弦,光明六分,兌之象也,兌者,猶亨之理也。十八日,月盈而虧缺三分,巽之象也。猶利之義也。是以貞元之道,循不之理,盛極而衰,否極而泰,亦此意也。觀此章之旨,不特人生在世,運吉者昌,運凶者敗,至於壽終之後,而行運仍在,觀其運之吉凶,而可知其子孫之 興替。故其人既終之後,而其家興旺者,身後運必吉也;其家衰敗者,身後必運必怨也。此論雖造化有定,而數之不可逃,為人子者不可不知考之年,而善繼述之。若考之身後運吉,自可承先啟後;如考之身後運凶,亦可安分經營,挽回造化。若祖宗富貴,自詩書中來,子孫享富貴,即棄詩書者;若祖宗家業,自勤儉中來,子孫享家業,即忘勤儉者,是割扶桑之干而接於文梓,未有不稿者,決渭河之水,而入於濕川,鮮有不濁者。河也?其本源各自不相附耳,學者當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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