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卷三目錄
1.論十干祿 | 2.論金輿 | 3.論驛馬 | 4.總論祿馬 | 5.論天乙貴人 |
6.論三奇 | 7.論天月德 | 8.論太極貴 | 9.論學堂詞館 | 10.論正印 |
11.論德秀 | 12.論劫煞亡神 | 13.論羊刃 | 14.論空亡 | 15.論元辰 |
16.論暗金的煞 | 17.論災煞 | 18.論六厄 | 19.論勾絞 | 20.論孤辰寡宿 |
21.論天羅地網 | 22.論十惡大敗 | 23.總論諸神煞 |
三命通會卷三 1~5
1.論十干祿
祿,爵祿也,當得勢而享,乃謂之祿。自始分十干、十二支時,便以甲乙配同寅卯、居東;丙丁配同巳午,居南;庚辛配同申酉,居酉;壬癸配同亥子,居北。十干就支神爲祿,謂祿隨旺行,所以甲祿寅,乙祿卯,庚祿申,辛祿酉,壬祿亥,癸祿子,丙祿巳,丁祿午,戊寄已,已寄午,謂巳午乃火旺之鄉,子隨母得祿之義。內有辰戍丑未,辰戌爲魁罡,名曰邊鄙惡地,祿元不寄;丑未乃天乙貴人出入之門,祿元避之,所以四宮無祿。又曰四季有雜氣,爲祿不專,故不取。
甲祿寅。
如甲見丙寅,甲土剋丙水爲財,爲福星祿;戊寅火土相生,爲伏馬祿,俱吉。庚寅謂之破祿,半吉半凶。壬寅謂之正祿,帶截路空亡,必爲僧道。甲寅謂之長生祿,大吉。
乙祿卯。
見乙卯謂之喜神旺祿,主吉。丁卯爲截路空亡,主凶。己卯,進神祿;辛卯,破祿,又爲交神,半吉半凶。癸卯帶太乙,死祿,雖貴終貧。
丙祿巳。
見己巳,九天庫祿,主吉。辛巳,截路空亡。癸巳,伏貴神祿,半吉半凶。乙巳,旺馬祿。丁巳,庫祿,俱吉。
丁祿午。
見庚午,截路空亡,凶。壬午爲德合祿,甲午爲進神祿,俱凶。丙午爲喜神祿,交羊刃,半吉。戊午,伏羊刃祿,多凶。
戊祿巳。
見己巳,九天庫祿,壬吉。,截路空亡。癸巳,貴神祿,戊癸化合,有官位重。乙巳,驛馬同鄉祿。丁巳,旺庫祿,俱吉。
己祿午。
見庚午,截路空亡。壬午,死鬼祿,俱凶。甲午,進神合祿,顯達之象。丙午,喜神祿。戊午,伏神羊刃祿,凶。
庚祿申。
見壬申,爲大敗祿。截路空亡祿,俱凶。丙申,大敗祿,多成敗。戊申,伏馬祿,多滯,若值福星,貴吉。庚申,長生祿,大吉。
辛祿酉。
見癸酉,伏神祿,水火相犯,凶。乙酉,破祿,成敗。丁酉,空亡貴神祿,丁木受氣,辛水沐浴,主姦淫事;值喜神,吉。己酉,進神祿。辛酉,正祿,俱吉。
壬祿亥。
見丁亥,貴神合祿。乙亥,天德祿。己亥,旺祿;辛亥,同馬鄉祿,俱大吉。獨癸亥,大敗祿,貧薄。
癸祿子。
見甲子,進神祿,主登科進達。丙子,交羊刃祿,帶福星,貴有權。戊子,伏羊刃合貴祿,半吉。庚子,印祿,吉。壬子,正羊刃祿,凶。
有生成祿,
甲乙人得甲寅、乙卯之類。有名位祿,甲人見丙寅之類。
有真祿,
甲人見丙或己,乙人見己或午之類,皆爲貴格。
有進退真祿,
戊辰見丁巳、戊午見丁巳,丙辰見癸巳、丙午見癸巳,癸亥見甲子、癸丑見甲子,壬戌見癸亥、壬子見癸亥,進則平易,退則艱難,更帶福神,可作貴命,怕重見。
有祿值會合,
甲祿寅而得庚戌之類。
有食神帶祿,
壬食甲而得甲寅,癸食乙而得乙卯,戊食庚而得庚申,己食辛而得辛酉,主吉。
有食神合祿,
甲食丙得丙申、丙寅,乙食丁得丁未、丁卯,庚食壬得壬辰、壬子,辛食癸得癸巳、癸丑八位,俱主吉。
有祿頭財,
爲縟煞,甲人見戊寅,乙人見乙卯之類,主人富有聲望。
有祿頭鬼,
爲赤口煞,甲人見庚寅,乙人見辛卯之類,主口舌刑責。
有旬中祿,
甲申見庚寅、戊午見丁巳之類,主清華要職。
有天祿貴神,
如丁人祿在午,遁至午上得丙字,而丙貴在酉亥,得辛酉、辛亥則辛貴,復見於午之類,入格極品。
有干支合祿,
如甲祿寅,得甲寅,己亥,乙祿卯,得乙卯、庚戌之類,主官職崇重。
有互換貴祿,
庚寅見甲申日時之類。
有朝元祿,
如寅人見甲日時之類,或朝於胎中,尤貴。
有朝元夾合,
如癸巳見戊辰、戊午,兩戊與癸合夾巳,戊祿巳之類,主封爵。
有祿入祿堂,
《理愚歌》云:“祿入祿堂須大拜”,李虛中以甲人得甲戌,以甲爲歲干,則甲之本位遁至戌,謂之祿堂。辛壬有二位,辛有辛卯、辛丑,壬有壬寅、壬子,五行無剋,
諸位相助,發福必大。
古人云:祿前二辰爲背,祿後二辰爲向。沈芝取建、向、近、合四字爲貴,建不如向,近不如合,四字中得兩字者,爲貴。如甲祿寅,以寅爲建,丑爲向,卯爲近,亥爲合,餘准此。餘皆一位忌三合六合上見刑見鬼,以甲戌言,鬼在丑上,則可畏,以丑刑戌;在未則不忌,以戌刑未。以乙酉言,鬼在巳上爲害,以三合相會在辰則減福,以六合相親。
夫建祿者,主人肌厚氣實,體格不清,一生安逸足財,利生旺;自然死絕則氣濁神慢,孳孳爲生,吝嗇猥鄙。與元辰並,因樗蒲得財,復因此敗。與官符並,因官門得財,或多爭訟。與劫煞並,好賤技小商,不義橫財。與天中並,多遺失破財。與祿鬼倒食並,多因賒貸牙儈得財,至死不通,惟財是念之人。
又曰:庫者,祿之聚,如甲乙在未,丙丁在戌,戊己壬癸在辰,庚辛在丑。如甲乙亥多而得未,乃祿厚豐足之人。合者,祿之橫,如甲祿寅而得亥,謂之明合;無寅得亥,謂之暗合,雖非見祿,亦曰見祿,多主儻來之福。拱者,祿之尊,如甲祿居寅,不見寅而見丑,卯在兩傍,謂之虛拱;如申人見寅又見丑,卯在兩傍拱之,謂之實拱,然拱實不若拱虛,主大富貴。
凡人命帶祿,或吉或凶,或貴或賤,未可全靠便爲吉論。
《天乙妙旨》云:“君不見,祿馬貴人無准托,考究五行之惡,天元羸弱未爲災,地氣堅牢足歡樂。”《源髓歌》云:“祿馬更有多般說,自衰自死兼敗絕,若無吉煞加助時,定知破祖多浮劣。”可見先論五行,後看祿馬,五行要生旺,祿馬怕衰絕。司馬季主云:祿多馬少,使主神勞;祿少馬多,能操善負。
2.論金輿
輿者,車也,金者,貴之義也,
譬之君子居官得祿,須坐車以載之。故金輿常居祿前二辰,如甲子人祿在寅,辰爲金輿是也。
此煞乃祿命之旄旗,三才之節鉞,主人性柔貌願,舉止溫剋,婦人逢之,不富即貴;男子得之,多妻妾,陰福相扶持,生日、生時遇之爲佳,骨肉平生安泰,得賢妻妾,子孫茂盛。
如皇族多帶此煞,常格得之,身在無氣中生,主作贅。紫虛局云:“祿前二辰號金輿,遇此之人福最殊。偏主聰明多富貴,一生清泰亦無虞。”
3.論驛馬
所謂驛馬者,乃先天三合數也,
先天寅七、午九、戌五,合數二十有一,故自子順至申,凡二十有一而爲火局之驛馬。亥卯未之數,四、六與八合爲十八,故自子順至巳,凡十八而爲木局之驛馬。木、火,陽局也,從子一陽順行。金、水、陰局也,從午一陰逆行,甲子辰之數,七、九與五合,爲二十有一,故自午逆至寅,凡二十有一,而爲水局之驛馬。巳酉丑之數,四、六與八合爲十八,故自午至亥,凡十有八,而爲金局之驛馬。此法之所由立也。
寅午戌生人,
馬在申而五陽干乘之。見甲申,截路空日馬;丙申,大敗馬。戊申,福星伏馬。庚申,逢天關馬;壬申,大敗馬。
以上巳酉丑申年月日時發應。
申子辰人,
馬在寅而五陽干乘之。見甲寅,正祿文星馬。丙寅,福星馬。戊寅,伏馬。庚寅,破祿馬。壬寅,截路馬。
以上亥卯未寅年月日時發應。
巳酉丑人,
馬在亥而五陰乾乘之。見乙亥,天德馬,以馬中支生干,汨沒無成,徒自聰明。丁亥,天乙馬。己亥,旺祿馬。辛亥,正祿馬。癸亥,大敗馬。
以上申子辰亥年月日時發應。
亥卯未人,
馬在巳而五陰乾乘之。見乙巳,正祿馬。丁巳,旺氣馬。己巳,九天祿庫馬。辛巳,截路馬。癸巳,天乙伏馬。
以上寅午戌巳年月日時發應。
凡柱中馬,若不值空亡、破敗、交退、伏神,須榮貴。互祿共天乙貴神,同其馬位,更得諸煞相並,官秉大權,貴居廊廟,時爲上貴,日爲中貴,月爲常庶。庫馬主少年之喜,旺馬資壯歲之榮,生馬老方得遂而官卑任遠矣,如木生亥旺卯庫未。餘仿此。珞子云:生馬未必有馬,背祿未必無祿。看其旺庫,不問背生。妙在消息盈虛也。
又曰:驛馬者,三命中發用,喜慶之神。若人遇之,君子常居榮位,小人主豐贍。大小運行年至此,主得官及遷改之喜;小運及行年合驛馬,並主遷官得祿,如甲子人驛馬在寅,小運及太歲至亥,亥與寅合之類是也。又馬有十二:
一曰款段,謂巳酉丑人得壬亥,亥卯未人得丙巳,申子辰人得甲寅,寅午戌人得戊申。
二曰蹶蹄,謂四柱雖帶驛馬而生日值空亡之神。
三曰折足,謂胎月帶驛馬而日時帶沐浴者是,申子辰全見寅爲馬,是三人騎一馬,謂之折足。若亥卯未全見馬,總有官貴,終成下賤。若一辰坐者,少年雖泰,後還窮。
四曰無糧,謂生日值馬,馬食太歲,如甲子人得壬寅日而時更落在空亡者是。
五曰不出廳廄,謂胎月帶馬,不見貴及不見祿堂及入空亡者是。
六曰嘶風。
七曰趨途,謂驛馬雖有祿,在空亡。
八曰馱屍,十二驛馬惟馱屍最凶,見祿即屍。甲子旬中,巳酉丑生人馬在亥,乙丑人丁亥,己巳人乙亥,癸酉人癸亥。乙丑人得亥馬,忌寅月日時;己巳人得亥馬,忌申月日時;癸酉人得亥馬,亦忌寅月日時,有一在此,名曰馱屍。
亦如亥卯未是甲午旬中,乙未人辛巳,己亥人己巳,癸卯人丁巳。乙未人得巳馬,忌寅月日時;己亥人得巳馬,忌申月日時;癸卯人得巳馬,亦忌寅月日時,皆馱屍也。餘旬准此。
九曰食芻,謂驛馬剋其時,假令驛馬屬金,生時得木,此類謂之食芻。
十曰乘軒,謂胎月生日帶祿馬,假令甲申人得庚寅甲寅時及庚寅胎月是。
十一曰乘軺,謂有天地得合見太歲,生月日時見貴人驛馬,假令丁亥生人四月壬寅日己酉時,月坐馬,酉系貴人是。
十二曰無轡,謂貴神空亡,祿在絕鄉者是。
以上十二驛馬,當以意消息,災福自見,款段則平生坎坷,止作選人,無糧不食天俸,不出廄則不歷任所,折足則永失,蹶蹄則復起,無轡則一生孤寒,食芻則官可六品,嘶風徒有虛聲,趨途漫勞求祿,乘軺則帶職,乘軒則三公,馱屍則得官即亡。
有干支合馬,
如申子辰四馬在寅,甲寅見己亥,合;丙寅見辛亥,合,主官職崇重。
有馬頭帶劍,
謂驛馬上見庚辛或納音,見金,主名振邊疆。
有馬驟天庭,
謂木人得亥而見辛亥,又馬上干逢得祿,如六壬人生,居寅午戌之位,於甲上遁得戊午,戊之祿在巳,巳系天庭,復見巳,得酉合之爲是,主官居極品。
有馬後二辰爲九地馬,
主職近王廷。
有天馬貴神,
乃歲中不見驛,五虎遁至馬上,看得何干,其干見天乙,而天乙所坐之干卻復見貴於馬上是也,貴不下三品。
有一木系雙馬,
寅午戌多見丙申,申子辰多見庚寅,巳酉丑多見己亥,亥卯未多見癸巳。馬上干剋支,主多驚險。若遇四馬聚于時或年上,主封爵。
又驛馬下生人,月日時支干得御策全,並剋身者定貴。馬前一辰爲御,後一辰爲策。假令甲子金命,正月辛丑日卯時生,以子人馬在寅逢祿,又本命子與生日丑在馬後爲策,卯時在馬
前爲御,又馬是丙寅,火能剋甲子金,故主貴。
有驛有馬者,主位至侯。干爲馬,支爲驛,如戊戌人馬在申而得庚申,支干俱屬金,到申臨官,戊戌支干俱屬土,到申長生,本命及驛馬支干背馬有氣,是有驛有馬。
又如壬午人驛馬在戊申,戊土臨申長生,本命壬水到申亦長生,午火到申爲衰鄉,本命干旺支衰,是有馬無驛。又如丁丑人驛馬在辛亥,金臨亥爲病鄉,本命丁火到亥爲絕,以丑土到亥爲臨官,本命干衰支旺,驛馬干亦衰,是有驛無馬。或以寅午戌見庚無申、見申無庚之類,爲有馬無驛,有驛無馬亦通。
有馬剋身者,取驛馬之辰能制生月,如寅午戌人馬在申,申屬金,能制寅卯月木,假令甲子人在辰戌丑未月生是也,主官祿易求,仕宦無滯,少年亨快,爲官清顯。常人遇之,小富。
有馬財庫,取驛馬所剋之辰入墓,如馬在申,申屬金,金剋木,木至未爲庫之例。主平生遊歷四方,廣得資財。
有英靈貫馬,
乃五行真氣之長生,下遇驛馬,主持節按部之使。
有南方離明馬,
謂未馬巳,丑馬亥,辰馬寅,戌馬申,辰戌丑未系土之位,以生處爲馬,故辰戌丑未人飛在午,爲南方離門之馬,遇此者,愛於午相沖。爲飛馬,見鞭策入格,主貴。
有驛馬清濁,甲子得丙寅,祿馬同鄉,又丙爲食神,乘長生馬。丁丑得丁亥,爲天乙天官,乘臨官馬。若乘長生臨官馬,或帶食祿貴氣,則遇一當百。若乘病絕空亡馬,更值破敗、交
退、伏神,則遇而不遇,縱爲官,粗濁卑賤,非清要之職。
又曰:凡看驛馬有四專、名位、生旺、病絕、馳寶、銜花及倒食互換不同,中間好惡榮辱,須於歲運、鞭策細詳之。四專者,如申子辰馬在寅,寅逢甲寅,申遇庚申,巳逢丁巳,亥遇癸亥是也。名位者,乃馬中逢食神,如甲見丙,乙見丁之類,馬上得食是也。四生者,辛巳、甲申、己亥、丙寅納音自生也。四病乃自死自絕,如年納音屬金,金絕在寅是也。馳寶者,乃甲子見戊寅,馬頭帶天財;或納音剋馬爲財,如食神之類,如甲寅人見丙申、甲申見丙寅日時是也。銜花者,乃納音臨官遇馬,如庚申、壬子、戊辰納音皆木,遇寅,馬臨官之地是也。
又生成馬、名位馬與前論祿同,主貴。
凡人遇馬,喜專旺而嫌空亡,駁雜爲不達;惡死絕而喜逢食,見財爲有益。商賈多愛馳寶,婦女最怕銜花;馳寶則富,銜花則淫,銜花更忌木人值庚寅,乙亥見乙巳、丁卯見丁巳、己未見己巳,尤重,男多淫蕩,女多私情,運中遇者同前斷。
又曰:驛馬最怕干神倒食,如乙酉見癸亥,爲驛馬,卻被反食於我,所謂乙癸不同科是也。鞭策發時看互換,如辰人馬在寅,或太歲在申衝動寅,即太歲爲鞭策,小運在申,即小運爲鞭策,多主動。更看申與寅互換如何,如庚申遇甲寅,庚申屬木,寅則臨官;甲寅屬水,申則長生之類,相和則吉,相剋則滯。如兩互換,無氣則空動;或失意有氣,即主財。四馬朝元,好則榮貴,惡則破家失業,如爲僧道,好遊腳。
小兒老人不利見馬,小兒十二歲以前、三歲以上,或馬遇小運、太歲沖或臨官馬,遇多,主驚病顛仆之厄。老人五十以上,或運與太歲乘之,主氣虛腰痛、腳痛之患,亦如老人祿遇,病多吐食之類。少者見之、多發病,蓋老少並不堪乘馬,以馬在五行中爲動躍之神故也。
4.總論祿馬
祿爲養命之源,馬是扶身之本,兩者最喜相見。且如寅午戌馬在申,甲祿在寅,甲干寅上遁見丙,申上遁見壬,則以丙爲天祿,壬爲天馬,在日時上交互見之,謂之天祿天馬。
又甲人遁至戌,見甲戌,謂之活祿。甲子人遁見丙寅,謂之活馬。
又如寅午戌在申,而時干得庚;亥卯未在巳,而時干得丙;申子辰在寅而時干得甲;巳酉丑在亥,而時干得壬,以日支求時干,以時干求日支,互換得之,謂之祿馬交馳。
又如甲祿在寅,申子辰馬亦在寅,卻是甲子、甲申、甲辰生,而時得丙寅,帝座上會祿馬,謂之祿馬同鄉。
又如祿前馬後,如辛巳人得戌日時,乙亥人得辰日時,辛祿在酉,馬在亥;乙祿在卯,馬在巳,不見祿馬而祿馬藏於其中,謂之夾祿夾馬。
鬼谷遺文曰:“時居日祿,當得路於青雲;五馬交馳,可致身於黃閣”。《珞.錄子》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淒惶;祿馬同鄉,不三台而八座。”韓.造命書有孤孀祿馬之說,如甲子見丙寅,庚午見壬申,此雖祿馬同鄉,殊不知甲子乃一陽,乙丑二陽,丙寅三陽,純陽無陰也;庚午乃一陰,辛未二陰,壬申三陰,純陰無陽也。此二者謂之孤孀,祿馬雖同鄉,亦不吉。《理愚歌》曰:“祿馬飛天無刑剋,旺相中生須至貴”。
5.論天乙貴人
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閶闔門外,與太乙並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家在己丑鬥牛之次,出乎己未井鬼之舍,執玉衡較量天人之事,名曰在乙也。其神最尊貴,所至之處,一切凶煞隱然而避。
《壺中子》云:貴人分治晝夜,各自專權,以晝生遇晝貴,夜生遇夜貴,爲得力。或以子後爲晝,午後爲夜;或以日出爲晝,日入爲夜,皆是臆說。不若只以寅申分陰陽,冬至後用陽貴,夏至後陰貴。人命一陽生後遇陽貴爲得力,一陰生後遇陰貴爲得力。
《三車一覽》則以甲陽木乘少陽之氣生乎東方,至巳而用事畢矣,故退藏於未而爲貴。庚陽金乘少陰之氣而生乎西,至亥而用事畢矣,故退藏於丑而爲貴。戊陽土沖和中央播於四時,甲因之,萬物生;庚因之,萬物成,則生成之理畢矣。
乙乃陰木,己乃陰土,二位無氣失類而無所居,必待申子生旺水土滋養充實補助不足,此二者喜見申子而爲貴。丙丁之火當盛夏至酷而害萬物,性熄于酉,藏於亥,以西北成齊之氣而和,此二者以酉亥陰氣和而爲貴。壬癸之水至窮冬則其性嚴而殺萬物,惟嗇於卯,潛於巳,以東南溫燠之氣而和,此二者以巳卯陽氣和而爲貴。辛乃陰金,執方不能自化,須假寅午生旺之火銼剛革而成形爲貴。
《廣錄》云:甲陽木、戊陽土、庚陽金,皆喜土位。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安靜之地,所以牛羊爲貴。細分之,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歸其庫也,戊子、戊寅、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養之鄉,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者,木人之庫,土人生旺之位也。乙者,陰木;巳者,陰土,陰土喜生旺,陰木愛陽水,所以鼠猴爲貴。然乙尤喜子,子者,水之旺鄉;己尤喜申,申者,坤之正位。丙丁屬火,火墓在戌;壬癸屬水,水墓在辰。辰戌,魁罡之地,貴人不臨,故尋寄火貴於酉亥,寄水貴於卯巳,皆歸根復命之鄉。六幸陰金,喜陽火生旺之地,故以馬虎爲貴。更宜以納音互換。推尋須比和,則其貴爲福,若丙火得酉,火至此死,焉足貴哉!
閻東叟云:論天乙貴,須就五行喜忌,如甲人有戊有庚,得癸未、乙丑,遇二吉而帶印爲上,遁見丁丑、辛未者次之,乃三陰喜在印庫。乙人得戊申、庚子生旺之土,己人得甲申、丙子生旺之水,此陰木陰土喜於財旺。丙丁得丁酉、乙亥,壬癸得乙卯、癸巳。此水火不嫌死絕。六辛得丙寅、丙午,此陰金不嫌鬼勝,得二爲上,得一次之。《紫虛局》以此爲貴人入廟,遇者主金紫貴。
《八字金書》論貴神,又分優劣,即前六十甲子吉凶,其歸要與祿、馬同窠,不犯交退,伏神,支干相合爲貴,緊要在月日時支干相合。
林開論天乙相合,如甲子見己未,無死絕、衝破、空亡,更有福神助,至貴。如犯上忌減力,又多難無福。戊子見己丑,不犯上忌,更有福助,此爲次格。有死絕減力,有衝破、空亡,風塵吏也。辛未見庚寅,不犯上忌,有福助,爲第三等;死絕減力,衝破、空亡,平生多難,卑冗官耳。
閻東叟論貴合貴食,如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類謂之貴合。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貴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貴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類謂之貴食。有貴合則官多榮顯,有貴食則祿多稱意,三者兼之,官高祿重。
《三命提要》以天乙在貴神六合上,如甲戊庚在子午,則子合丑,午合未。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未亥,皆主大福,遇兩合以上尤貴。
《寶鑒》有天乙扶身,取貴人夾擁太歲,如壬寅人得甲寅日時,壬貴在卯,甲癸在丑夾擁乎寅,丙申人得戊申准此。入貴格,別無刑沖,主一生少病,早年享福;常格得之,終身無刑獄之災。
有干夾貴神,如甲戊庚人得丑未,日時上卻帶甲戊庚一字,主顯異。
《指南》有夾貴逢六合,如壬癸人見辰而得癸酉合,丙丁人見戌而得丁卯合,取前後各有天乙貴,更祿馬臨身,主大富貴。
有福星貴人,如一命,壬子、癸卯、庚戌、庚辰,壬騎龍背;又貴在卯巳,得辰是福星扶貴人也。
《燭神經》曰:“天乙貴遇生旺,則形貌軒昂性靈穎悟,理義分明,不喜雜術,純粹大器,身蘊道德,衆人欽愛。死絕則執拗自是,喜遊近貴。與劫煞並,則貌厚有威,多謀足計。與官符並,則文翰飄逸,高談雄辯。與建祿並,則文翰純實,濟惠廣遊,君子人也。若落天中或與天中合,或與天中連珠,當有伶倫之態,好嘔吟,伎藝人也。
又曰:天乙貴,三命中最吉之神。若人遇之則榮,功名早達,官祿亦易近。如三命皆乘旺氣,終登將相公侯之位。大小運行年至此,亦主遷官進財,一切加臨,至此皆爲吉兆。
凡貴人所臨之處,大概喜生旺,無衝破,道理順,不落空亡,天干納音偕和,更得祿馬而晝夜不背。或年時互換貴,如甲午人見辛丑時,丙申見己亥之類。或四干並在一支上見貴,如丑未生而得甲戊庚之類。或四位天干通聚貴,地支爲五行聚貴。更遇天月二德爲佳。
《理愚歌》云:“貴人或落空亡裏,祿馬背違如不值。”《寶鑒》云:“貴人無氣,雖有如無。”《洞玄經》云:“貴人嗔則凶來。”可見命中有貴,不可就爲吉論,要當細詳。
三命通會卷三 6~10
6.論三奇
《珞.錄子》曰:“奇爲貴也;奇者,異也。”謂物以貴爲奇也。
乙丙丁出於貴人干德配支之妙,陰貴甲德起子,則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相連而無間。陰貴甲德起申、乙在未,丙在午,丁在巳,三間相連而無間,以其隨貴人在天,故曰“天上三奇”,十干惟此爲異,餘則或間羅網,或間天空,或不重臨,又不相聯,不可以爲奇。
《玉霄寶鑒》謂古人以正月爲歲之始,日出於乙,故以乙爲日奇;老人星見爲瑞,見於丁位,故以丁爲星奇;月照夜到丙位而天下明,故以丙爲月奇。若甲戊庚亦以爲天上三奇,以甲戊庚俱臨丑未,乃貴人家在鬥牛之次,出乎井鬼之舍,先後天起貴而三干適臨之,與別干不同,其理亦通。
《三車一覽》以甲爲陽木之魁,戊爲陽土之君,庚爲陽金之精,地有此三物爲奇,謂之地之奇,其說太鑿,《太乙經》以辛壬癸爲水奇,謂之人間三奇,其說無據,但辛壬癸天干連珠,謂之三台,亦爲難得。
《紫虛局》又有四奇之說。夫奇,奇數也,四則偶矣,謂之奇,可乎?三奇要順布,不欲倒亂,如乙丙丁、甲戊庚,天干年月日時順布爲吉。《廣錄》又以乙人丙月丁時,是乙生丙丁,秀氣下降,主平常。若乙時丙日丁年,是秀氣上達,反爲貴,似又不論順逆。
甲戊庚卻以順者爲貴,逆者福慢,亂者不壽,氣清則貴,氣濁則富。經曰:五行各有奇儀,須分逆順。若日月倒亂,得順三奇,亦不謂倒命。有三奇,要得體得地,不欲失時。如乙丙丁夜生,甲戊庚晝生,得體;乙丙丁柱有亥,則三光有所依附,甲戊庚柱有申,則三物有所憑籍;或乙丙丁得丑寅卯未午巳,甲戊庚得丑未金,皆爲得地。
三奇再遇三合,如乙丙丁得金水局,甲戊庚得水火局。又遇六儀,甲子旬戊,甲戌旬己,甲申旬庚,甲午旬辛,甲辰旬壬,甲寅旬癸,俱吉。《珞.錄子》云:“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遁甲》曰:“順布三奇,逆六儀。”如命出甲子、甲申二旬遇甲戊庚,是重犯奇儀也。
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異常,襟懷卓越,好奇尚大,博學多能。
帶天乙貴者,勳業超群;帶天月二德者,凶災不犯。帶六儀者,才智出類。帶三合入局者,國家柱石,帶官符劫煞者,器識宏遠。帶空亡生旺者,脫塵離俗,富貴不淫;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衝破、天羅地網者,爲無用。
論三奇,太歲不帶而月日時帶著,孤獨。詩曰:“順十干神乙丙丁,神童及第播聲名;日時祿馬公卿煞,換武除文佐聖明。”又曰:“順十干神甲戊庚,兼得長生丙府名;若然無祿兼無馬,只是財中蓄積人。”又曰:“三奇須是重逢貴,方是榮華福壽人;只有空奇無貴地,貧窮下賤被欺淩。”又曰:“乙丙丁、甲戊庚,上局相生生復生,不是蓬萊三島客,也應金殿玉階行。”又曰:“欲識岩廊官赫奕,名仙多誕癸壬辛,三奇玉藉傳消息,輕薄時師莫與評。”合諸詩觀三奇,喜忌見矣。
7.論天月德
夫德者,利物濟人、掩凶作善之謂也。
天德者,謂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宮分野,每宮各占三十度,共計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宮甲、庚、丙、壬、乙、辛、丁、癸、乾、坤、艮、巽,謂之神藏煞沒。每宮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中有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中有乾坤艮巽,此十二位宮,能回凶作善,乃曰天德也。
月德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會合之辰,申子辰會酉出,庚入垣於壬;亥卯未會干出,丙入垣於甲;寅午戌會卯出,甲入垣於丙;巳酉丑會子出,壬入垣於庚,故壬丙癸謂之月德,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德亦同屬焉。蓋日月照臨之宮,凡天曜地煞,盡可制服,故可回凶作吉。
閻東叟云:貴神在位,諸煞伏藏;二德扶持,衆凶解散。凡命中帶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爲甚;須要日上見,時上不犯剋沖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盜,縱遇凶禍,自然消散。
與三奇、天乙貴同並,尤爲吉慶。或財官、印綬、食神、變德,各隨所變,更加一倍之福。入貴格,主登科甲,得君寵任;或承祖蔭,亦得顯達。入賤格,一生溫飽,福壽兩全;縱有蹇滯,亦能守分固窮,不失爲君子。女命得之,多爲貴人之妻。
《三命鈴》云: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臺輔之位,更有月德並者,尤好;縱有凶煞,亦主清顯。
《子平賦》云:“印綬得同天德,官刑不犯,至老無殃”。是天德勝月德也。
考大統曆,有天月德合,乃五行相契之辰。月備合,如正月丙與辛合,二月甲與己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庚與乙合,餘照此。天德合,如正月丁與壬合,二月坤與巽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辛與丙合,餘照此。
有月空,
如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丑月申。
有月厭,
正月戊,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十一月子,十二月亥。
有月煞,
寅午戌月丑,亥卯未月戌,申子辰月未,巳酉丑月辰。
有天赦日,
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乃四時專氣,生育萬物,宥罪赦過。如人命聚一月德秀合空及四大吉時生,更遇天赦日,尤妙。
此外又有天喜神,
春戊,夏丑,秋辰、冬未,遇者主歡欣。
有旌德煞,
如寅午戌、丙日進,亥卯未、甲日時,申子辰、壬日時,巳酉丑、庚日時。
有旌鉞煞,
如寅午戌、寅時,亥卯未、亥時,甲子辰、申時,巳酉丑、巳時。又,寅午戌見辛,亥卯未見己,申子辰見丁,巳酉丑見乙,亦謂之旌德。經云:“一神主旌德,五世不
貧窮;內有旌鉞煞,將相及三公。”德鉞相會,不貴即富。
又有一種旌鉞煞,
寅卯辰人見癸酉,巳午未人見癸卯,申酉戌人見戊子,亥子丑人見戊午,乃四時專主誅戮之神,庶人主徒配;剋本命,主惡死。
又有一種三公煞,
寅午戌人壬子,巳酉丑人丙午,申子辰人乙卯,亥卯未人辛酉,乃坐四方專氣來剋生年,爲五行毒氣,庶人犯之,主非橫惡死。若旌鉞更與三公煞會同一位,主殊貴。
今之談命者論月德而諸煞不論,自是偏見,因並及之。
8.論太極貴
太極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爲太極,成也,收也,物有所歸曰極。造化始終相保,乃曰太極貴也。
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助而生,後終乎午,離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喜出乎震,卯也,後喜藏乎兌,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見亥乃金廟乎乾。壬癸水先得則生,後得巳而納。經曰:“地陷東南,四瀆俱流巽位,皆有始有終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爲正庫。《理愚歌》云:“四庫全時爲至貴,位班上列據權衡。”人命入格,更有福氣貴神扶,豈不爲美。
有文昌貴,甲乙蛇口乙豬頭,丙狗丁龍戊向猴;己午庚寅辛未貴,六壬卯位癸逢牛。
有文譽貴,如甲子人見壬戌、丙寅,祿前祿後一般神,必作公卿冠世人;立性天聰名譽播,富貴榮華事業新。
有文星貴,甲馬乙蛇丙戊猴,酉台丁己亥辛求;庚逢戌狗逢虎,十位文星癸兔遊。
有天印貴,甲子在寅中,乙逢亥亦同;丁酉戊申位,丙戌己羊宮;庚辛馬蛇足,癸卯與壬龍;此號天印貴,榮達受皇封。
9.論學堂詞館
夫學堂者,如人讀書之在學堂;詞館者,如今官翰林,謂之詞館,取其學業精專,文章出類。長生乃學堂之正位,如金命見辛巳,金長生在巳;辛巳,納音又屬金是也。臨官乃詞館正位,如金命壬申,金臨官在申;壬申,納音又屬金是也。餘以類推。
諸家說有學堂會祿,如金長生巳,臨官申,甲乙人得之;水土長生申,臨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長生亥,臨官寅,戊己人得之;火長生寅,臨官巳,庚辛人得之。又名官貴學堂,以官貴長生之位爲學堂,官貴臨官之位爲詞館也。
有學堂會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戊,得戊申之類。兼官印、驛馬,其福厚;遇祿、貴、奇、德,其氣清;值刑剋衝破,其氣濁。清則科名巍峨,厚則官尊榮顯,
濁則福祿微薄,官職卑賤。
有生處見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庚辛人丁巳,謂之官星學堂。主登科甲,入侍從。
有納音見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貴處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庚子日、時、壬午人得辛卯日時之類,謂之學堂會貴,主清貴。
凡學堂詞館,切不要犯空亡及衝破,支干納音不要見剋,方爲得用。
《祝勝經》云:“甲辰丙寅,學堂不真;或止富蔭,官職卑貧;讀書修學,空有虛名。”此言學堂怕落空也。《三車》云:“學堂無氣,惟利師儒。”此言學堂要乘旺也。《理愚歌》云:“學堂如更朝驛馬,位極勳高壓天下。”此言學堂要有馬也。
又云:“生來祿馬真學堂,若同詞館主文章;遇中不遇人誰會,不遇沖剋福祿昌。”又云:“文星聚處人中瑞,聲華獨冠英雄輩;降生不遇真學堂,才學豈能爲拔萃。”此言學堂怕衝破受剋也。況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學堂詞館而得。
10.論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庫,金命見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土壬辰、丙辰是也。
《言談》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妙選》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可見得本家正印爲貴。本主同德爲上,帝座爲中,胎月爲下。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著。本家印又得貴格扶之,更妙。
若木得浮水印,火得木印,多兼他權外財。若身剋印,或印剋身,廢而復興。若水人得火印,火人帶浮水印,次於本家印,然須本主有旺氣,方吉。若剋破別無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閒道僧、無成舉人。若五行有清氣,則絕世高人;有煞則貧賤。
有貴人夾印,
如丙丁火命以甲戌爲正印,卻得酉亥夾之,酉亥乃丙丁貴人;壬癸水命以壬辰爲正印,卻得卯巳夾之,卯巳乃壬癸貴人。
有華蓋印,
如亥卯未得癸未之類。
有文章印,
如戊寅見癸未,辛巳見甲戌,庚申見乙丑,癸亥見丙辰,乙亥見壬辰,乃納音剋身,干神復製。戊午得癸未,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支神合之類。
諸印要逢庫墓,若生旺扶助互換,祿馬貴人並相合者,至貴之命。最忌刑衝破害,三合六合上見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時,則減力。水命人得本家印無益;得木印損氣;得土印,支干有
交涉者,名官印;無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
如年、月、日、時、胎五位俱無氣衰敗,得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庫或旺,雖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謂福聚印。
有禍聚印,
如癸巳人帶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於辰,則癸巳受煞;以巳爲命,巳火遇多則本命病,此之謂禍聚印。
有破福成禍印,
如水人得浮水印,或月日時多帶土來,本家印見鬼盛,是謂破福成禍。
有帶煞印,印中見貴煞,
如壬子見壬辰、丙辰,子至辰謂之華蓋,壬人見辰爲貴。若印中反剋本命,無福神往還,名帶煞,主凶。
有臨空印,
乃印落空亡,支無六合,見官貴,至賤而無成也。
有自刑印,
如庚戌人帶乙丑,金人見金印固好,丑戌相刑,以金刑金,此類不如無。雖有少福,亦終賤。餘准此推。
凡論印,更得真五行與納音同氣,尤妙。但主少安逸,不利六親,難爲子息。
三命通會卷三 11~15
11.論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氣、五行變化而成者也。
又曰;德者,陰陽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氣,四時當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爲德,戊癸爲秀。申子辰月,壬癸戊己爲德,丙辛甲己爲秀。巳酉丑月,庚辛爲德,乙庚爲秀。亥卯未月,甲乙爲德,丁壬爲秀。
凡人命中得此德秀,無破沖剋壓者,賦性聰明,溫厚和氣。若遇學堂,更帶財官,主貴。沖剋減力。
12.論劫煞亡神
劫者,奪也,自外奪之之謂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亡。
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官,俱屬寅申巳亥。水絕在巳,申子辰以巳爲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絕在亥,寅午戌以亥爲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絕在寅,巳酉丑以寅爲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絕在申,亥卯未以申爲劫煞,申中庚金,劫木也。
古歌云:“劫煞爲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云:“四位逢生劫又來,當朝振業逞儒魁;若兼官貴在時上,鯁直名標御史台。
”又云:“劫神包裹遇官星,主執兵權助聖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須令華夏悉安榮。”又云:“劫煞原來是煞魁,身宮命主不須來;若爲魁局應當死,煞曜臨之不必猜。若是無星居此位,更於三合細推排;天盤加得凶星到,命似風燈不久摧。”
水生木,申子辰以亥爲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火生土,寅午戌以巳爲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金生水,巳酉丑以申爲亡神,申中壬水,泄金也。木生火,亥卯未以寅爲亡神,寅中丙火,泄木也。
古歌云:“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剋子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云:“命宮若也值亡神,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云:“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非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渾如履薄冰;三合更須明審察,煞來夾拱必難行。”
13.論羊刃
《三車》云:“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
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刃常居祿前一辰。希尹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權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爲福,已極則將反而爲凶。
極盛之地,十干中正處是也。卯者,甲之正位,爲陽木之極;辰者,乙之正位,爲陰木之極;午者,丙之正位,爲陽火之極;未者,丁之正位,爲陰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爲陽金之極;戌者,辛之正位,爲陰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爲陽水之極;丑者,癸之正位,爲陰水之極。當其極處,其氣剛烈暴戾不和,
所以祿前一辰爲辛刃,對沖爲飛刃。既盛而未極,則溫柔和暢,故刃後一辰爲祿也。壺中子云:“凡人有祿,必賜刃以衛之,此其義也。”《一行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富貴饒金玉。
”《洞玄經》云:“官、印相助福相資。”是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如專羊刃,主眼露性急,兇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敗者逢之,多患瘰癘或瘴癘、金刃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
《太乙經》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爲真羊刃。若重犯,主殘疾,官祿失退則散在晚年。餘卯爲偏刃,則輕。”
《廣信集》有刃頭財,
如甲人見己卯之類,謂之銷.煞。主財帛歇滅,常人以屠沽刀鋸等事爲業,或因被盜而致命者。
有刃頭鬼,
如甲人見辛卯之類,謂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終,雖入貴格,亦不可測。甲乙人見之,尤緊。多腦疽發背而終。
《金書命訣》有羊刃相蝕,
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類,見所蝕年月稍可,日時至危。若見兩重,更值空亡,設非相蝕,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終。
又連珠刃,
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金緊木慢,女命犯之,定剋夫害子,不貞潔。《理愚歌》云:“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溝壑。”又云:“飛刃倒戈終見乖,小人得此便爲災;空亡截路同相見,此身安得出塵埃。”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無頭之鬼。”是羊刃帶諸惡煞尤凶。
凡人行運,最怕羊刃,主作事稽遲,無士農之商皆厭之。經云:運行羊刃,財物耗散。此之謂也。
《玉霄寶覽》有攬轡澄清格,謂貴人乘馬而前視羊刃,猶馬頭帶劍之義。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時帶甲申爲入格。
午馬在申,庚祿在申,乙巳貴在申,庚羊刃在酉,卻乙巳貴人取甲申爲驛馬而前視羊刃,故曰攬轡澄清。此格多爲清嚴之官。
若更有吉類,多爲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陰乾無刃,惟見傷官;與羊刃同禍,是指陰陽之陽,非牛羊之羊。其義見後論陽刃格中。
14.論空亡
空對實、亡對有言。
《神白經》云:“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經》云:“遁窮而亡生。”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
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干例見,是爲空亡。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爲凶論。
《珞.錄子》論空亡云:五陽令用一陽,五陰令用一陰。假如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則用亥不用戌。陽分陽年,陰分陰年。又說:甲子至戊辰,以戌爲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爲空亡,分上下五年。中間又分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爲重,見戊戌之類爲輕;己巳至癸酉,見癸亥爲重,見乙亥之類爲輕。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差輕;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
《指迷賦》云:“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所以表陰陽之分,明輕重之等也。”
《八字金書》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十惡大敗。犯此日生者,主貧賤。
凡帶此煞,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爲禍。大忌支干與天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爲。若爲我所剋,是謂天中肥殃,反爲特達之福(原注: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
其神性無常,與官符並、則佞媚多文,與劫煞並,則狡勇;與亡神並,則飄蓬;與大耗並,顛倒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散;與咸池、六害並,多兇暴卒;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歲四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緊。若太歲與日互換空亡,更不佳。以實爲空,則實可映空;以空爲空,無所映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復在子,主一生財物耗散,大破家宅。餘仿此。若日時互換,時緊日慢。若日犯而時卻刑衝破害;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祿馬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無沖無合無刑,謂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爲真空亡。又云:響之有聲,莫非虛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大應之器。月、日、月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爲大貴人。若值兩位,雖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時上見,多拗性,爲事高而虛,更遇華蓋,決主少子。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淫蕩。
古歌云:“胎裏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饒君十步有九計,不免飄飄西復東。”又云:“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若逢馬貴來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來當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爲鬼來剋命。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剋命也。
又云:“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加臨沖剋兼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時,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爲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云:“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若還夾貴歸元位,帶煞須爲給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時,雖空,卻與癸酉作六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云:“金空則響,火空則明,水空則清,木空則折,土空則崩。”此之謂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沖,反爲虛煞;士人遇之,飛聲走譽。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運,作當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若壬寅爲空亡,壬申同類沖之,則不動,此爲最毒。
有截路空亡,
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壬癸,故甲己見申酉,乙庚見午未,丙辛見辰巳,丁壬見寅卯,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爲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見不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
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內甲子、甲午旬生人見水,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若帶得,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三處重遇,瞬息爲期。壺中子云:“顔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謂此也。
《洞微經》有五鬼空亡,
甲己人見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鄉,主貧。
有剋害空亡,甲乙人見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見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
15.論元辰
元辰者,別而不合之名。
陽前陰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無所申;陰前陽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故謂之元辰。
是以陽男陰女,在沖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沖後一位支辰。假如甲子生男,與甲午對沖,即乙未爲正;乙丑生男,與乙未對沖,即甲午爲正。餘干午未半之。
所以爲凶者,當氣沖之地,左鼓則風煞在右,右鼓則風煞在左,故陰陽男女,取沖前沖後不同。若歲運臨之,如物當風,動搖顛倒,不得寧息。不有內疾,必有外難。雖富貴崇高,勢位炎盛,大運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當竄逐,居家必罹凶咎,縱有吉神扶持,不免禍福倚伏,尤忌先吉後凶,臨旺之後、欲出未出之際,凶禍尤的。
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樸,面有顴骨,鼻低口大,眼生威角,腦凸臀高,手腳強硬,聲音沈濁。生旺則落魄大度,不別是非,不分良善,顛倒鶻突;死絕則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語言渾濁,不識羞辱,破敗坎坷,貪飲好情,甘習下流。
與官符並,多招無辜之撓;帶劫煞,則不循細行,動招危辱,空賤無恥;婦人得之,聲雄性濁,姦淫私通奴賤,鬼魅爲憑,不遵禮法,一生多災,雖生子,拗而不孝。
常術《鼠忌羊頭歌》未分男女,不足憑也。
《珞.錄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開以元辰惡煞爲災甚重,有互換遇者,尤爲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論。《洞玄經》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
《廣信集》取巫□伎參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樞密乙丑、壬午、乙丑、壬午,二命豈不犯元辰。
李吉甫曰:“大凡貴命,須逢煞即得君主橫升拔,林開一偏之見也。”
徐子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見申庚,乙見酉辛之類,人生歲月日時原有七煞,已爲所害之辰,歲運復遇,謂之犯元辰,爲害尤重,元無則輕。然元辰一煞,與亡劫、羊刃、空亡同類觀。”
《珞.錄子·消息賦·自見雪心賦》云:“元辰水去,亦指神煞之名。”是古人之說是也。
三命通會卷三 16~20
16.論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沖也。
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爲三十。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爲四仲之正煞。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爲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爲四季之正煞。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主杖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爲,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死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裏藏刀。
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與劫煞並,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刃並,則流心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害;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金生處,主大風癱瘓之疾;金旺處,主水蠱毒藥之病;金墓處,主剋子惡死之憂。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經云:“謬戾無過於刑害。有時而吉;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此之謂也。
17.論災煞
災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衝破將星,謂之災煞。
如申子辰將星在子,午卻去衝子;寅午戌在午,子卻去沖;巳酉丑在酉,卯卻去沖;亥卯未在卯,酉卻去沖。是災煞也。
此煞主血光橫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墜落,瘟疫剋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權。亦如劫煞之類,要見官星、印綬生旺處爲佳。
《神白經》云:“災煞畏乎剋生處,卻爲祥。”正謂此也。
18.論六厄
厄者,遭乎難者也,
常居馬前一辰,劫後二辰,死而不生謂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爲厄。
若有救護,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吉,究竟一生蹇滯。
《壺中子》云:“六厄爲剝官之煞,李廣不封侯是也。”
19.論勾絞
勾者,牽連之義;絞者,羈絆之名,二煞嘗相對沖,亦猶亡劫。陽男陰女,命前三辰爲勾;命後一三辰爲絞;陰男陽女,命前三辰爲絞,命後三辰爲勾。假令甲子陽命人,卯爲勾,酉爲絞;乙丑陰命人,辰爲絞,戌爲勾之例。
古歌云:“爪牙煞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臨;夾煞剋身無福救,必遭蛇虎傷其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並,則凶。牛馬犬畜等傷亦是,不獨虎狼也。不剋身與福同宮者不用。
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剋煞,多心路計巧,主掌刑法之任;或爲將帥,專地誅戮。煞若剋身,主非命而終;小人逢之,非橫災禍;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獄等事。又云:值兩位全者,災重,一位者輕。又云:有鬼則災重,無鬼則災輕。
20.論孤辰寡宿
先賢有云: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如亥子丑逐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爲孤,退後一辰見戌爲寡。又過角爲孤,退角爲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乃陰陽惆悵之義。
且夫寅爲春始,辰爲春末,巳爲夏始,未爲夏末,申爲秋始,戌爲秋末,亥爲冬始,丑爲冬末,皆陰陽支離之神,四時代謝之方。《三車》云:造物中以生我者爲母,剋我者爲夫,我剋者爲妻。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爲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爲妻,火墓爲戌,是妻墓也。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爲母,木絕在申;用水爲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爲母,水絕在巳;用金爲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爲孤辰,夫墓、妻墓爲寡宿,其義尤切。
《珞錄子》云:“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
《玉門集》云:“寅申巳亥爲角,辰戌丑未爲隔。進者爲陽,不利父;退者爲陰,不利母。”又云:“在陽宮妨父,在陰宮妨母。如寅卯辰人,巳爲孤,丑爲寡,寅辰爲陽之位,丑巳爲陰之位。男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云:“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中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爲丑孤辰,丑爲寅寡宿,寅丑互爲寡宿。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猶之角也。
《燭神經》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幼小無倚;喪吊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不利。入貴格,贅婿婦家;入賤格,移流未免。”
《鬼谷遺文》云:“連屬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會包裹貴人,雖犯孤寡,不以孤寡論。”
《廣錄》云:“井欄斜沖,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帶倒食,謂之井欄倒食。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帶兩重孤寡,主剋妻害子,少六親,不聚財,多生女;更帶諸凶煞,主不令終。
《珞.錄子》云:“憑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蓋言小運、太歲不可犯之,陽以孤辰爲重,陰以寡宿爲重。
三命通會卷三 21~23
21.論天羅地網
羅網之說,其義甚明。
然何以戌亥爲天羅,辰巳爲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之終也。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羅網,此春義也。
《壺中子》云:“龍蛇混雜,偏不利於辰生;豬犬侵淩,但獨嫌於亥字。”龍爲辰,蛇爲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輕。謂龍生蛇穴者,退;蛇生龍穴者,進。豬爲亥,犬爲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淩。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滯齟齬齠,妨祖剋妻。戌人得亥,輕;亥人得戌,重。謂犬入豬群,則進;豬入犬群,則傷。《諸書》亦云:“龍蛇混雜,常防婦女憂危;豬犬侵淩,每慮丈夫厄難。”
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中間又分火命人有天羅,水、土命人有地網,余金木二命無之。人命帶此,多主蹇滯,更加惡煞相並,五行無氣,必主惡死。行運至此,亦如之。
假如戌年戎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羅;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羅;若更生時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羅。或戌年亥月,或亥時戌日,交互見之,謂之重犯。則災不能歇。地網如上說。
若天羅地網重並,爲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時地結與天盤,爭使親闈得久安。”如甲辰命見甲戌,申戌命見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羅網中言之也。
22.論十惡大敗
十惡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惡重罪,在所不赦,
大敗者,譬兵法中與敵交戰,大敗無一生還,喻極凶也。
六甲旬中十個日值祿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爲祿,乙以卯爲祿,甲辰旬以寅卯爲空亡。壬申者,壬以亥爲祿,甲子旬以亥爲空亡。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當以日上見之爲是,其餘不論。況犯者未必皆凶,若內有吉神相扶,貴氣相輔,當爲吉論。
《元白經》曰:“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
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乙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戊戌日,乙未年見乙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
蓋以年支干沖日支干,無祿爲忌,餘悉無妨。
23.總論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說穿鑿支離,造化恐不如是。
除羊刃、空亡、劫煞、災煞、大煞、元辰、勾絞、咸池、破碎、羅網、衝擊、天空懸針、平頭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備論於前矣,
茲以諸星家考驗有理,復備敘于左。
自縊煞。
此煞取五行反系處,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
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帶咸池、金刃、羊刃。蓋丙子納音水,又子爲水旺之地,未爲井宿之居,丑爲三河之分,更納音剋身,決不可免。古歌云:“動煞剋身名顛墜,金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縊最凶神,戌巳辰亥並寅未。子酉一例爲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須避。丙子癸未並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若更來剋身,一死懸梁一溺水。”
挂劍煞。
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純全者是,或重帶巳酉丑亦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類,五行刑剋本命者,主兇暴殺人,或反爲人所殺。詩曰:“巳酉丑申金氣全,從革局多名挂劍。元亡金虎並剋身,縱不殺人身豈免。”
天火煞。
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見水者是,有水則非。若年運至火氣生旺處,當防火災。詩曰:“寅午戌全號天火,不見丙丁猶自可;五位都無一水神,生旺臨年災厄火。”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運,戊癸化火,甲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災。
天屠煞。
此煞除子日午時,午日子時外,自餘丑曰日亥時,亥日丑時,寅日戌時,戌日寅時,卯日酉時,酉日卯時,辰日申時,申日辰時,巳日未時,未日巳時,依次逐兩位數之。君子犯者,主異疾,腸風腳氣;小人折損肢體。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
此煞取子丑人乙時,寅人庚時,卯辰人辛時,巳人壬時,午未人癸時,甲人丙時,酉戌人丁時,亥人戊時,取時刑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
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當;五十一申六二戌,必主雷轟虎咬亡。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傷,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起,子順行六陽位。
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祿,貴;吉星臨壓,則吉,好行陰騭,爲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輩。如遇羊刃、的煞、飛廉等會,命限必凶,主墮于天真雷傷、虎啖、天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吞陷煞。
豬犬羊逢虎必傷,猴蛇相會樹頭亡。犬逢雞子遭徒配,兔趕蛇歌走遠鄉。鼠見犬來須惡互,馬牛遇虎定相戕。兔猴逢犬難回避,龍來龍上水中殃。凡人若值臨時日,三合爲災仔細詳。《原注:以年支爲主》
官符煞。
取太歲前五辰,是日時遇之。平生多官災,更並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誕不實,名妄語煞。
病符煞。
取太歲後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
取病符對沖,是月時日犯之,無貴神解救,兇惡短折。
喪吊煞。
一名橫關煞。取命前二辰爲喪門,命後二辰爲吊客,其或太歲凶煞並臨大小運限,必主禍。古詩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喪十一吊來臨。”可見此十二宮一太歲歌,不惟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來佐,凶煞臨時,則橫關也。古歌云:“橫關惡煞少人知,月祿凶神又及時;縱有吉星重疊至,不遭刑戮也頃危。”
宅墓煞。
命前五辰爲災,命後五辰爲墓,怕宅墓受歲劫等煞來破本命之災。主呻吟。
日刑煞。
以本生日上數甲子,本日干住。陽干順數,陰乾逆數。若在命宮,主極刑;三合,主徒配;對宮,主外死。
流血煞。
以本生月起,子順數至本年住。若在命宮、三合、對宮、主癰疽,庶人徒配,婦人産厄。
劍鋒煞。
甲子旬劍辰鋒戌,甲午旬劍戌鋒辰,甲寅旬劍午鋒申,甲申旬劍子鋒寅,甲辰旬劍申鋒午,甲戌旬劍寅鋒子。隨在各宮斷,如第五宮露,損子;第四宮露,損田宅。
戟鋒煞。
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巳,逐月旺干加臨,日時帶兩重者,凶;更與懸針相見,主決配傷殘。
浮沈煞。
從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卻從年宮數,看在何宮。只在財帛宮,名串錢,主富蓄。餘皆凶。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輕;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申未年中,此煞多主水厄。仍各隨宮分論災,如在田宅,則主破祖。余宮類推。
破煞。
此煞,卯與午,丑與辰,子與酉,未與戌,皆相破。惟寅申巳亥原破,卻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災滯,財産耗散,兼有折傷之災。
返本煞。
五行無貴氣,下剋上爲返。歌曰:“五行死絕並來時,有格如閑福不隨;更忌日時剋年主,定無官貴切須知。”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時多帶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貴,一旺便剋,傷父母尊長。
陰陽煞。
女屬陰而喜陽,命得戊午旺火爲正陽。男屬陽而喜陰,命得丙子旺水爲正陰。是陰陽和暢,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婦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宮,不論男女,皆淫。如男得戊午,多婦人相愛;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誘。更看有無貴賤消息。
淫欲妨害煞。
《壺中子》云“老醉秦樓十二,直緣重犯八專;少亡楚甸八千,應是疊逢九丑。”蓋言八專爲淫欲之煞,九丑爲妨害之辰。八專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時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擇親疏;犯多者尤緊。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婦人犯者,主産厄;男犯,多丑不令終。
孤鸞寡鵲煞。
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強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時對孤鸞舞一場。”乃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剋妻,女剋夫。陰陽差錯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與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論男女,月日時兩重或三重犯之,極重;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縱有妻財,亦成虛花,久後仍與妻家爲仇,不相往來。
臨官遇劫名桃花煞。
主好酒色。
返吟遇梟名短壽煞。
主傷妻子。
桃花紅豔煞。
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子辰在酉,爲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庚戌、辛酉、壬巳、癸申,爲紅豔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諸煞,凡言剋身,謂凶煞,下納音,剋生年。太歲納音臨身,謂凶煞一帶太歲納音于本位也。太歲納音爲身,若身被剋被臨於死、敗、絕位,便遭不測之災;若但在身有氣處被
剋,災重,被臨則輕。惟太歲納音剋煞則吉。如人命已入貴格,緊要處帶煞,有福神助之,則名爲權柄;無福神助之,又煞氣乘旺,遞互往還,或刑剋本主,下賤惡死。
又云,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則欲生旺,生旺則榮貴;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則欲死絕,死絕則善終。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氣,忌有敗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氣,忌有助之者。又云,相沖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禍中生福,福中生禍。如死絕復生,空亡受破,相剋相成,則禍中生福,反此,則福中生禍。
《命書》云:“道途賤吏,豈無驛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夾貴。”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陽刃;小人命內,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觀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輕重較量,要在通變。大抵凶煞所居,於神不宜帶真鬼;剋傷本身,雖見官星,尚變爲鬼,況是真鬼。其爲災禍,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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