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一目錄
1.評要 | 2.五星正說類 | 3.五星謬說類 | 4.男女合婚類 | 5.總論子平謬說類 |
6.動靜說 | 7.蓋頭說 | 8.六親說 | 9.病藥說類 | 10.雕枯旺弱四病說類 |
11.損益生長四藥說類 | 12.正官格 | 13.偏官格 | 14.時上一位貴格 | 15.官殺去留雜格 |
神峰通考卷一 1~5
1.評要
據<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書名則爲《命理正宗大全》六卷,對此書的評要如下:
明張楠撰,楠字神峰,別署西溪逸叟,臨川人,精於論命,當時極負盛譽,殆無不知有神峯先生者,是書是爲術數家推尊之故。傳習者甚衆,全書共六卷,前有自述,略云:涉獵群書,頗詣旨趣,獨觀命理,有五星指南琴堂書,子平淵海書,宗其理出之正,法立之善,但但中間頗有不根之言,進退之說,予深慨焉。由是究心於茲,已四十餘年矣,一旦恍然,覺其有一者似是之非,乃立五星正說,謬說子平諸格正說等云云,
其書之旨,蓋在避析舊說謬處,建立自己理論,內中論觧甚備,取例亦詳。於五星正說、謬說、吉神、凶神、起八字訣、諸格歌篇賦,悉有論述。其主要則爲依子平之術,予以修正補充而已。此因數平論命,乃以日干爲主,本月令爲用神,歲時爲輔佐,最稱完備,較諸五星,只以生年爲主,遺卻月與日時,及納音爲主,遺落干與支者,實爲高妙。其術以日通月氣,歲與時爲脈絡,日爲身主,月爲巢穴,歲與時爲門戶,貫通析中,務得其全。
2.五星正說類
安身命宮,原取逢卯安命,逢酉安身。其理何欽?然卯屆東方正木,木主仁,仁主壽,故以命宮富焉。酉屬西方之正金,金主義,義主宜,故以身宮寓焉。然命宮爲受眩之初,以仁木主之,仁有生生之意也。身宮爲受胎之後,故以義主之,義有成身之道也。身命之立,其原於此,理出於正也。
安星辰法,當以《五星指南》爲之體,《琴堂》《殿駕》爲之用。體可祖之,而爲造命之種式,用可則之,而爲禍福之很底。若《喬勒》,若《加盤》,若《步天經》,俱以命官爲沮。如寅亥二富屬木,畏金克之,喜水生之。卯戊二宮屆火,辰酉二宮後金,申巴二宮同水,子丑二宮屆土,午後太陽,末屆太陰,生克之例同前。獨午屬太陽,被木星邊蔽光,其理頗非近正。然太陽爲萬物之普,寫窿于萬仍之上,木豈能蔽焉。但喜金水以伴之,其理甚是。
限行于命宮之後,而不從身官之後何欽?蓋命屆身之先也,受胎之後,即以命宮爲廬台。人之禍福,但當究諸命官。有何思星?有何難星?如難星守命,主—生孤苦,思星守命,主一生富貴。如命宮元星辰之可考,當以三合宮看,如坐寅,則看午戊宮也。如三合無,則看四正宮。但四正宮,頗不近理,如命官畏金爲難,行限亦畏助凡諸財帛田宅等宮,俱同此也。此系五行生克,正職之激也。
度主,即以木度所屆。如寅官立命,纏尾火虎度,即以水克火星度爲難星,爲劃度星,即以木爲思星。但論度爲難,則又有一說焉,或命官所喜,或又度主所忌,一喜一忌,將何爲主?然但以命宮爲主,其理則近,若又以度論之,則惑人心矣。劉度則以張踢穀《翅度歌》爲則。若日月木火土金水爲正七理星,若羅星則爲火之奴,計星則爲土之奴,氣星則爲木之奴,李星則爲水之奴,此爲四餘星。然七昭星命限逢之,見禍或淺。四餘星命限逢之,見褐或烈。何也?七政主星屬君子,四余權星屬小人,狐假虎威,正理然也。
3.五星謬說類
夫金木水火土,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即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次第列之。後類景即是以海中、爐中、大林、路旁之妄說配其納音五行為歌,使後人可以成誦。夫何後世妄以海中爐中無理之說,立為門戶。若《三車一覽》、《望斗真經》、《耶律經》、《玉井奧訣》、《蘭台妙選》等書,俱不以祖其身命限度,近理之事為言,漫以江山、水石、道風、道雨言之,又以人之生年、十二支生肖所屬,論人吉凶,夫何謬也!蓋原生肖本以十二禽獸身中各欠一件肖者似也,以十二禽獸似此也。如鼠欠光,牛欠牙,虎欠項,兔欠唇,龍欠聰,蛇欠足,馬欠瞳,猴欠脾,雞人賢,豬欠筋,皆以十二支所生肖此也,全不關係人之八字干支。妄以此生肖而論命耶,然以人所生之年地支一字而論,如剜人肉而貼己肉,血氣實不相通。且如今宜黃縣顯宦譚二華命,庚辰甲申丁未丙午,本然八字是身強殺淺,行殺旺地,貴封萬戶之候,其理甚是。捨此正說,謬言其命屬龍,得丁未丙午日時,謂之龍天河,以龍遇水龍為極貴。假如有一貧命,是庚辰甲申癸亥癸亥,亦可以龍歸大海論之,何以極貧?蓋緣此八之水多,以水為病,再行北方之運,以水濟水,正謂北祿逐馬,守窮途而犧惶也。且如人屬雞狗鍺羊。跡有貴人命,請問將何理論之?二者所說俱謬。一五星指南,載破碎吞啖等殺,及小兒雷公金鎖斷橋休庵百日,四柱雞飛等關。中以生年一字,以犯某時甘日為言,又立險語,哭斷不過三歲死,及打腦斷橋之說,以驚人之父母,並不以八字干支生剋制化財官論之。且以正理搜尋,尚且禍福不驗,此只把一字以定生死,以實謬說也。
呂才作《合婚書》,豈有是理耶?蓋人之婚姻,由於月老鹼書,赤強系足。今之擇婚擇命,無過欲盡父母愛子之心,男之擇女也,八字貴看夫子二星,女之擇男也,八字貴得中和之道。夫何以下文男女所噩這諸般為忌,其理甚謬。說見下文。如俗諺云:此是來蠻經。蓋滅退蠻人,羞與中國為婚,故將此無下理之說,以哄滅之,其理或是。
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大敗、狼籍、飛天、狼籍、八敗、孤虛謬說。此說原止是將人之禍不與日地相關,斷頭絕腳為說,不特立諸空言,而且刻諸版籍,立險語,以駭人之聽信。後世愚夫婦,遂以為真,或有斯犯,即駭而驚,或有高明,知其果於應驗,以破其說,彼亦不信,且言曰:只讀儒書,未諳此理,或亦酷信,遂使下愚之人,曰此上人尚且信之,我何疑焉!一犬吠形,百犬吠聲。又或儲備了,果系偏枯,太弱太旺,有病無約,兼帶謬說,愚人且不以儲備字正理不好為說,只浪怨帶此謬說之害,又蔌浪聽愚人諺語,飛天狼籍是八敗耶,,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愚謂此等妄語,刊諸版籍,必須焚其版,火其書,而後可出。
進財退財,望門守寡,妻多厄,夫多厄,死墓絕妨妻,死墓絕妨夫,斯說之謬,原止以人之生年。金木水火土納音所屬,只論年月以上一字犯之,嗚呼,豈有是理耶!只論年月,丟下日時不論。年月日時全備,方能論得人之禍福。且進財退財,繫乎自己命運所招,安有他人家男女而能致我之禍福耶?俗說退九年,退十年,益見此說益也。又有金輿祿,以馬前一位所犯一字,浪以男人為忌,其謬之甚何惑人之甚耶!
婦命禍福淫亂,式以八敗、桃花殺為道忌,八敗則以豬羊犬吠春三月,蓋以亥未戌生人,見三月生者,遂為之八敗,並不聯屬日時,並不論其夫子和之道。假如亥未戌三個生人,見此辰月,終不然是他仇家也,亦非天地將此此辰月虧負此三人也。八敗之說,其謬甚矣。又桃花殺之說曰:寅午戌兔從犯裡出。蓋其立說之意何耶?其寅午戌屬火,火則裸形,沐浴於卯,謂其火在卯上,浴水有裸體之嫌,妄立此名,其謬可知矣。吾嘗屢見富貴夫子兩全老婦,幼帶八敗,父母另將年命改造適人,及至臨終,始夫子真造,以紀譜券,其夫又無大敗之對。乃我嘗將此婦真造視之,果系夫子星秀,理得中和,八敗謬說果然也,。又或本然八字偏枯,
夫子星虧,又帶八敗,世俗之人,只謂其帶敗,不知其八字本然不差了。故人擇女之命,但以夫星為主,子星次之,柱中若有夫星,便以夫星論之,原無夫星,另尋他格。蓋夫貴妻亦貴,夫貧妻亦貧,富貴從夫,其理甚明,何以名其官星為夫?蓋剋我者,官星也。則身受制於夫,不敢淫亂,不敢妒暴,又喜夫星生旺之運,及有財神助起其夫,大畏食神傷官之運,以剋其夫也,若日方弱,夫星太旺,帶有二三重者,此非好夫也,乃命之夫也,則喜食神傷官以制之,大運亦然。若制之太過,則又不足,貴得中和。大抵女命有夫則有子,子則從夫生,無夫則無子,子從何處覓?愚曾欲覓河准橋黃女為子婦,閱其八字不美拒之,是己未丁丑甲寅甲子。愚曰用丑中辛金為夫也,嫌未中丁火,鑽入丑中,破去其夫星,再加丁火透出天干,寅中又有丙火進氣,原夫星衰,而制夫星旺也。吾推其運,入寅五月必死,果五月患痘疹而頑強也,又如淫亂娼婢之說,亦甚有理。蓋或身主太旺,無夫星以制之,或又無財星以為依托,尤且身主血氣太旺,無官剋制,無夫管攝,逾於規矩準繩之外,安得不放逸為淫為奔乎!非特無夫,又且無子。蓋八字柱中無夫星,則子星何而生也?又或身主太弱,被其偏官正官,三四點夫星以制之,又無食神傷官以制其夫星,又或財多以撓其身主,雖曰官殺為夫也,此則非夫星也,乃剋身之賊也。若有此等,必須制夫之運。又若日主無根,官殺太多,或從夫星,要行夫星旺處,蓋棄命從殺從夫,如人捨命而從強賊也。亦主富貴有子,但畏見從,苟或日主有根,而惟官殺太旺,又無剋制,多是為婢為娼,是不得已而從人也。此等八字,俱系淫亂。或因八字有此旺身弱之病,而又帶桃花,愚人不言八字偏枯之病,而浪以帶桃花為名,此等之謬,有智之士,請當細察。
4.男女合婚類
原出呂才滅蠻之說,只以男女年命,浪立數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醫福德為上婚,五鬼絕命為下婚,其謬甚也。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捨去月與日時,而能論人婚配者乎?若是有理,則天下之議婚者,俱擇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擇下婚者而捨之,其書甚易而不難,宜乎天下無失奇之婦,喪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孀之患者?分雖出於宿世之所定,而亦由于議婚者之不明也。
然議婚之理,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當何如耶?但當看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必擇女命帶傷官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帶傷官食神重者,必擇男命帶比肩劫財重者配之。此係合婚之正理。起可以呂才上中下三婚無根之說,無據之理,而議人之婚配也耶!呂才說之謬,不足信也明矣。
5.總論子平謬說類
格曰:如《珞琭子》,專以財官爲主,據其爲說亦謬矣。且人身以財官爲依據,然財官太旺,日主太弱,則身主不能任其財官。苟日主太旺,財官氣輕,則財官不足身主之理。當以財官日主參看。若子平書云:“財官輕而日旺,運行財官最爲奇,若財官旺而日弱,運行身旺最爲奇。”此言至約至當,可爲看命之法則。若《珞琭子》所言,止要財官生旺,不看日主旺弱,豈不基謬乎?
日貴格,如甲戊庚牛羊,乙己鼠猴鄉之類也。焉有斯墨?雖曰天乙貴人,日主臨此貴人之上,或作日貴論其休咎.然貴人之說,名有數端,原取名之不據理出,即與五星小兒、諸多關殺妄謬之說同。且曰日主臨之,不論財官印綬,獨以貴人爲主,甚爲虛誕。且原立諸多貴人之說,只憑空而立,不根理出,豈可信乎?六乙鼠貴格,亦同此例.謬說無疑也。
日德格有五:甲寅、戊辰、丙辰、庚辰、壬戍日也,何以見其爲德也?不考原委,不詢來歷,誤以日德名之,豈不是於干中之謬說乎?
魁罡格,取壬辰、庚戊、庚辰、戊戌,臨四墓之上,取其爲魁罡,能掌大權,並不以理論。何以臨此四墓之上就能掌握威權?此亦子平書之大謬也。
六壬趨艮,謂用寅中甲木,能合己土,爲壬之官,謂用寅中丙火,能合辛金,爲壬之印。但是無中生有之說,吾恐謬也。大抵與前拱祿、飛天、祿馬之說,相爲表裏。此說尤非,故以謬名之也。
六甲趨乾,謂亥上乃天之門戶,謂甲日生人臨此,謂之趨乾。假如別日干生臨亥上,何以不謂之趨乾也?然天門亦只好此六甲日主來趨也。然天門體至團,本無門戶可入,然乾乃西北之界,類天之門戶,自可論人之祝福乎?此說是于平之大謬也。
勾陳得位,以戊爲勾陳,其一理也。得位謂其臨財官之地,若戊己身主不柔,則能任財官也,則謂之勾硨得位也.宜矣。若戊己氣弱,臨其財官太旺之地,或爲財多身弱,成爲殺重身輕,若以勾陳得位爲美,豈不謬乎?玄武當權,與此理相同也。
從革格,謂庚辛日干,見申酉戍全,或巳酉丑全,此多剝雜,原非純粹可睹,與壬癸潤下格理同,比二格吾見多矣。未曾有富貴者,但當以別理推之。止有曲直稼穡二格多富貴,火全巳午未格,亦末見其美。由是尊其所正,而辟其所謬也。
神峰通考卷一 6~10
6.動靜說
何以為之動也?其體屬陽,陽主動,故天行健,團轉循環而無端。故以人之八字天干透露於上者,為之動也。如八字天干之甲木,但能克運上天干之戊土也,不能克巳中所藏之戊土也。蓋以動攻動為親切,如男人之攻得男人也,不攻閨中所藏之女人也。但雖不能攻人,而亦有搖動震驚之意,但不能作實禍也。如女人見男來攻,雖不能加垂楚於其身,而亦有恐懼之意焉。如運中申中地支之庚金,亦不能攻我八字中天干所透之甲木也。是以天干之動,只能攻得天干之動,不能攻地支之靜也,明矣。
何以為之靜也?其體屬陰,陰主靜,故地承順,方靜守固而有常。故以人之八字地支配藏於下者,為之靜也。如八字地支之庚金,但能克運上地支之甲木,不能克運上天干之甲木也。蓋以靜攻靜為親切,如女人只攻得女人也,不能攻在外之男人也。但雖不能被其攻,亦有搖動震驚之意也。如運上地支之庚金,亦不能破我八字天干之甲木也。是以地支之靜,只能攻得地支之靜,不能攻天干之動也,亦明矣。
又如辰戍丑未四地支之物,乃天地四方收藏之庫,極牢固,假如八字地支,辰中有戊土,乙木癸水運,或行寅,寅中雖有甲木,亦不能破其戊。又運行酉,酉中雖有辛金,亦不能破其乙。又或行午,午中雖有己土,亦不能破其癸。非不能破也,蓋其庫中,鎖鑰甚牢,真要戍字運來沖開之,就如有了鎖匙,開了其鎖,而放出戊土乙木癸水出來。如丑字就要末字沖,別物不能攻之。故曰雜氣財官喜見沖,正此意也。
7.蓋頭說
何以謂之蓋頭也?加人之一身,獨有頭爲—身之端也。頭與面相連,耳目口鼻系焉,統而言之爲之頭也。其下若四肢肚腹,稍有不善,可以衣服以飾其不善也。若頭之諸物,發見於外,則爲之動物。非若四肢肚腹所藏之物,不足爲輕重也。大抵人之八字,類如此。
八字中上四個字是頭也,下地支四宇是肚腹四肢也。支中所藏之物,是五藏六腑也,如肚腹秀,發出面頭上來,便是英華發出外來,一生富貴貧賤只從頭面上見得,如八字畏傷官,這傷官藏在內尙不足畏,如干天透此傷官,便是頭面上己見了,怎能掩飾?凡有所害之物,露出頭面,便是動物,就能作害,如果是乙的日干,用丙丁火爲傷官,乙日干傷官見庚金官星爲病。若八字上見了庚金,便要丙丁去病之神。運年行壬申癸酉運,便是不好運。蓋因壬癸水蓋蓋在申酉頭上,是壬癸水蓋了頭,便不好也。後行甲戍乙亥運,便好了,是甲乙木蓋了頭也。又行丙子丁丑運又好,蓋得丙丁火蓋了頭來克庚也,雖下面地支有女子丑水,其水被丙丁蓋了頭,亦不能爲害。
又如庚辛日干,喜甲乙丙丁四字爲福神,如望庚辛壬癸四字爲病神,行遠望見甲乙丙丁數位,蓋了頭便好。如望見庚辛癸數位,便是壞命,雖運上地支有甲乙丙丁,亦被庚辛壬癸蓋壞了頭,此地支雖有甲乙丙丁,亦不能作福。蓋爲庚辛壬癸蓋在上面,出頭不得。看八字以此蓋頭字望見了,就識得人一生好歹,此是真傳秘訣也。
8.六親說
年上財官,主祖宗之榮顯,月上官殺,主兄弟之凋零。
又曰:年看祖宗興廢事,月推父母定留存。
然年屬祖宗之宮,臨財官之地,乃坐祿馬之鄉,榮顯理然也。但坐比肩劫財,無財官之可依據,此乃祖宗凋零也。
父母之宮,又當與歲上之祖宗,月上兄弟兩宮相寓而參看焉。若歲月無財官,俱主根基淺薄,白手成家。
獨月令官殺司權,俱主損傷兄弟。若有兄弟,多主鬩牆,何也?比肩乃兄弟之星,見官殺而克之,安得不損兄弟乎?
故曰:官殺排門兄壽夭,殺官司戶弟郎當。故月乃門戶也。
又若日通月氣,比肩神旺,多主鴻雁成行。
理雖如是,亦貴通變,苟或日主根多,比肩太旺,亦主參商。
蓋緣兄弟多來劫財神也,此又喜官殺而得兄弟也。
偏財爲父,比劫重重損父親,正印爲母,財星旺處必損母。
以官殺爲子,傷官食神多損子。
若官殺太重,克制日主,則自身救死不顧。安能生子乎?
必須食神傷官,制去官殺,方能生子也。男命如斯,女命亦然。
若財官旺而日主弱,夫家興而母家滅,蓋財官乃旺夫之物也。然財能損母,官能克兄弟,多主父母兄弟凋零。
孤鸞曰;木火蛇無婿,蓋乙巳丁巳日也。然乙巳坐下有庚夫,丁巳坐下有庚財,有財能生夫也,不可謂無婿也。
女命生此二日,多主旺夫旺子也。
金豬豈有郎,辛亥日坐下有正財,財亦能主夫,豈可謂無郎乎?土猴長獨臥,乃戊申日也。坐下有庚金,能克夫也。
女命戊申日,極損夫也。
木虎定居孀,甲寅日也。夫星絕於寅也,甲寅日,女命克夫也。
又女命食神傷官多,泄損精神,不能生子也。
又喜印星損其子,養其精,方能生子也。
若食神傷官少,而又兼印星,能損其食神傷官之子也。
若辰戊丑未四字全,此坐天地之四獄也,又安能生子乎?
若止犯二字,亦不畏也。
若夫子星入墓,亦難爲夫子也。男女二命,俱不可犯。妻星夫星子星而論之,但只看八字,有病能去其病,則有妻有夫有子也。論六親只是死格,說見上文五星謬說內。
9.病藥說類
何以爲之病?原八字中原有所害之神也;何以爲之藥?如八字原有所害之字,而得一字以去之之謂也。如朱子所謂各因具病而藥之也。故書云:“有病方爲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兩相隨。”命書萬卷,此四句爲之括要。
蓋人之造化,雖貴中和,若——于中和,則安得探其消息,而論其休咎也?若今之至富至貴之人,必先“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然後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人命之妙,其猶此乎!愚嘗無前未諳病藥之說,屢以中和而究人之造化,十無一二有驗。又以財官爲論,亦俱無歸趣。後始得悟病藥之旨,再以財官中和參看,則嘗八九而得其造化所以然之妙矣。何以言之?假如人八字中,四柱純水土,日干則爲殺重身輕,如金日干,則爲土厚埋金,火日干,則爲晦火無光,水日干,則爲財之身弱,土日干,則爲比肩太重,是則土爲諸格之病,俱喜木爲醫藥,以去共病也。如用財見比肩爲病,喜見官殺爲藥也。如用食神傷官,以印爲病,喜財爲藥也。或本身病重而藥少,或本身病輕而藥重,又宜行運,以取其中和。
若病而得藥,大富大貴之人也。病輕而得藥,略富略貴之入也。無病而無藥,不富不貴之人也。究人之命,將何以探其玄妙?如八字中先看了日干,次看了月令,且如月令中支中所屬是火,先看月令中此一火字起,又看年上或有火,又看月時上或有火,宜將以上各火做一處看,或爲病,或非病。又或地支雖又蔵有別物,且不必看,若再看別物,則混雜不明,故曰:從重者論。此理是看命下手法處。若以火論,又再看水看金看土,則不知命理之要也。
若財官印綬有病,就要醫其財官印緩也。如身主有病,就要醫其身主也。如八字純然不旺不弱,原財官印倛無損傷,日干之氣,又得中和,並無起發可觀,此是平常人也。然病藥之說,此是第一家緊要,得斯術者,不可不精察也,詳見見驗類。
10.雕枯旺弱四病說類
何以爲之雕也?如玉雖至寶也,而貴有雕琢之功;金雖至寶也,而貴有鍛煉之力。苟玉之不琢,雖曰荊山之美,則爲無用之玉也;金之不煉,雖曰麗水之良,則爲無用之金也。人之八字,大概類此。如見官星未曾見傷官,見財星未曾有比劫,見印綬未曾有財星,見食神傷官未曾見印綬,若此純然無雜,不猶未琢之玉,末煉之金乎?大抵天之生人也,盈虛消長之機,未嘗不寓焉。若四時之有生長也,必有春夏焉;若四時之有收藏也,必有秋冬焉。又如地理,有龍穴砂水之美,而來脈又貴有蜂腰鶴膝斷續之妙焉。人之造化窮通壽天之理,亦貴宜有去留舒配,以取用焉。足以八字貴有雕也。
何以爲之枯也?鳳霜之木,春華之至可觀焉。旱魅之苗,得雨之機難遏焉。故沖霄之羽健,貴在三年之不飛,驚人之聲雄,貴在三年之不鳴。是以清涼之候,恒伸於炎烈之餘。和煦之時,每收於苦寒之後。故人之造化,官貴有枯也,行官旺地,貴不可吉。財貴有枯,行財旺鄉,財難計數。然又當喜其有根在苖先,實從花後,但貴其有根而枯也,不貴其有苗而枯也。苟若官星無根,則官從何出?財星無根,財從何生?是以財官印綬,貴有根而枯之病也。或若無根,而自爲之枯焉,則亦非矣。是以八字貴有很枯之病也。
何以爲之旺也?群芳茁長,可觀真木之光輝,萬物凋零,可識真金之肅殺,是以各全其質,各具其形。若木不木而金不金,旺不旺而弱不弱,則五行之質有虧矣。何以考人禍福也哉?若人之用木也,則宜類聚,斯木性之不雜。若人之用火也,則宜照應,斯火性之不裂。若春林木旺,見水多益壯其神。夏月火炎,見木多愈資其烈。由此區別,則知其所以旺者,當何如耶。然或官星太旺者,宜行傷官運以去其官星;財星太旺者,災行比劫運以去財星;印星太旺者,宜行財星運以破其印星;日干太旺者,宜行官殺運以制其日主。一理如是,百理皆然。若其旺弱之相參,斯其下矣。是以八字貴有旺之病也。
何以爲之弱也?雨露不足,則物生爲之消磨。血氣不充,人身爲之贏瘦。天根可躡,六陽之弱可聞乎,月窟可探,六陰之弱可究也。是以六陽之弱,不至於終弱,而有《臨》《泰》之可乘。六陰之弱,不至於終弱,而有《遁》《比》之可托。猶人之命,弱不弱而旺不旺,則何以稽其禍福哉?然雖貴有弱也,則猶恐極弱之無根。故水雖至己爲極弱,然已有庚金爲水根也。火雖至亥爲極弱也,然亥有甲木爲火之根也。人之造化,財官印綬,貴有弱也,弱則有旺之基焉。若官星太弱,宜行官旺之鄉,財星太弱,宜行財旺之地;日主太弱,宜行身旺之地。然猶畏弱之無根,所謂根在苗先也。弱而有報,則官星雖弱而可致其旺,財星雖弱而可致其強。是以八字貴有弱之病也。
神峰通考卷一 11~15
11.損益生長四藥說類
何以謂之損?損者,損其有餘也。然木生震位,正木氣之當權也。金産兌宮,正金神之得位。當權者不宜資助,得位者不必生扶。假或水又滋土,土或培金,若木有餘之病,用金以制之;金氣有餘之病,用火以克之。官星之氣有餘,則損其官星;財星之氣有餘,則損其財星。譬如入身元氣太旺爲疾,當以涼劑通藥以濟之也。是以八字貴貴有損之之藥也。
何以謂之益?益者,益其不及也。若木之死於午,若水之死於卯也。不及則宜資助,且如木氣之本衰,庚辛又來克木也;水氣之本衰,戊己土又來克水也,則水木木及之病在此矣。益之之理又當何如耶?若木之不及,或行水運以滋其根本,或行木運以茂其枝葉。若水之不及,或行金運以浚其源流,或行水運以廣其澎湃。若官裏之氣不足,則喜官旺之鄉;財且之氣不足,則喜行財旺之地。譬如人身血氣之不足,則用溫藥之劑以補之也。是以八字貴有益之藥也。
何以謂之生也?六陽生處,真爲生也。如甲木生亥,亥有壬水,來滋甲木也。六陰生處,俱爲弱。如乙水生於午也,午有丁火泄木之精英,有己土爲乙木之撓屈。又如六陰死處俱爲生,如乙木死於亥,亥有壬水,反來滋木也。六陽死處真爲死,如甲木死於午,且午中有丁火,泄木真精,己土爲之撓屈。且如生之理,形氣始分,赤子未離于強褓,精華初判,嬰兒初脫于胞胎。如木之生於亥,根氣猶枯也,末可以木爲旺也。如火之生於寅,氣焰猶寒也,未可以火爲旺也。又或財官印臨於生地,未可以財宮印爲旺也,凡氣之不足,故貴濟之有生之藥也。
何以謂之長也?春蠶作繭,木氣方敷。夏熱成爐,炎光始著。如木臨震位,火到離宮,若此帝旺之鄉,實不同於生長之位。是以生者長之初,長者生之繼也。如財官屬木,則長養在寅卯辰之方,此木氣方敷也。如是則貴行金運以克之,則與長生之火理不同也。如財官屬火,火則長養在巳午末方,此火氣之方熾也。如是則貴行水運以克之,則與長生之火理不同也。是以生長二字,哀旺之不同,故運行有喜生喜克之異。是以八字貴有長之之藥也。
以上諸格,楠於合理考取之,背理者辟之矣。以後各格,楠所末及者,附陳於後,以備參考。
12.正官格
楠曰:正官者,何以言之?蓋以陽見陰、陰見陽,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如人之一夫一婦之有配對也。
何以謂之官?蓋官者管也。如人焉,必須官管,然後循規蹈距,居仁由義,不敢放逸為非,故為制我身主之官也。
然月令提綱之官,若我之本府太守本縣之令尹也。但當服其管,則豈能用之。故凡月上官星,世無用官之理,如此將如何取用?但或只有官星一點,日主又旺,則官星輕而日主旺,運行官旺最為奇。
譬如府官,是我之主也,今主人弱也,當以財生之,行官運以助之。若行印運,則又泄弱官星之氣。
若官星犯重,日主根弱,克制日干太重,則不曰官星,而曰七殺也。七殺克身,則傷官食神,以制其官殺也。大抵用月上官星,要官旺,官旺方好取用。要官星有病,各因病而藥之。
官旺官多,喜食神以制去之。官星氣弱,喜財神以生之,官旺之運以助之。若日干官星二者,純和無病,俱是平常人也。
若歲月時上虛官,用之十有九貴。然官為扶身之本,夫人非官,則放於禮法之外,故官星不宜破損,而亦不可用也。
惟官星太弱太旺,方為有病,因其病而藥之,斯可作為用神而論禍福也。
《繼善篇》云: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
楠曰:舊謂有官有印,乃雜氣所藏官印也,牽強不可從。或曰:有官有印,蓋言人命中有官星印綬雙全者,更無刑沖破害之物,破傷官印貴氣之物,則官生印、印生身,其人必是廊廟棟樑之大材。此說可從。
蓋乙生申月,丁生亥月,己生寅月、辛生巳月,皆官印兩全,何必拘於雜氣兩全乎。況雜氣喜沖破,謂之無沖可乎?
古歌云:正氣官星月上推,無沖無破始為奇。中年歲運來相助,將相公侯總可為。
補曰:正氣官星,謂陽見陰、陰見陽。如六甲日生酉月、六乙日生申月、六丙日生子月、六丁日生亥月之類,乃月正官也。柱中無沖刑破害,功名顯達,始為奇特。
下文云『登科甲第,官星臨無破之宮』是也。中年歲運遇財星印綬,身旺之助,更無刑傷殺雜,則臺閣可登。
古歌云『官印相生臨歲運,玉堂金馬作朝臣』是也。
司馬季主云:『真官時遇,早登金紫之封。』
補曰:真官時遇,謂真正官星,遇於生時,正《淵源》所謂時上正官格是也,必早得腰金衣紫之貴。《格解》時作月令之時,非生時之時,又於時正官格,刪而去之,則非也。若以此時遇為月令之時,則《喜忌篇》云:『偏官時遇,制伏太過,乃是貧儒』』,遇官星生旺位,亦可謂月令之時乎?牽強不可從。
《通明賦》云:祿得天時,奇花生於金帶。
補曰:祿得天時,乃時干得正官,而且見其言之祿,必有奇花金帶之榮貴。與上文大同而小異。解謂祿馬為官,則是為天時即干,則泛而不切。曰天下,則年月亦在其二中矣,於時干,則隱而晦矣。
13.偏官格
偏官格附棄命從殺格
楠曰:偏官為陽見陽、陰見陰,原非陰陽配合。更得食神傷官,以制去其凶銳,雖先為剋我之凶神,今則馴致其凶,而反為我之奴僕也。用偏官,如人之畜奴僕,擒制太過,則為盡法無民,則奴僕力衰,不能為我運動。若擒制之不及,則奴欺主矣。偏官即七殺也,如甲日干,數至七個字逢庚字,號為七殺,乃剋身之刀劍一般,偏官無制曰七殺,故宜制伏,亦畏太過,亦畏不及。凡看命先看七殺,若有七殺,就要將此七殺處置了,方能用得別物。若不能制去其七殺,則殺星能害我性命。譬如人雖有金銀田產,無性命,此實為閒物。原書去云:「有殺須論殺,無殺方論用。」蓋先人立有此言,特未分明顯說,故使學者心上模糊,但殺是勢惡權貴,奸邪小人之象。故用殺得宜,多主顯耀,宦臣相類與其媚於奧,不若媚於灶之意也。月上逢官無可用之理,但能管束我之身,安肯為我用也?但或官星衰,則生之,官星太旺,則剋之,取此定禍福。吾亦未見用月上官星是貴命,只見用殺星,多富貴人也。子平書俱涵說隱,而不發其真理。故殺者,殺我也,是殺身之對手。官者管我也,是制身之繩法。此造化之正理,不可知也。
又曰:棄命從殺格,緣日主全無一點生氣,四柱純然有官殺,則不得已而只得從殺也。劈如遇強盜,本身無主,只得捨命從之,就要有財,生起其殺,行財殺運,以生用其殺也。畏見八字有根處,及制殺運猶如從盜,又思歸父母兄弟之鄉,則盜必惡汝。此格出正理,甚有驗也。但六陰日干有從之之理,如婦人屬陰,亦有從人之道。若六陽日干,見殺多,只或作殺重身輕看,若日主全無氣,亦作棄命看,亦畏見根死。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四柱純雜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
補曰:四柱純雜有制,蓋言四柱中純殺無官。有食神制伏得宜,定居一品之尊。上文所謂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之謂也。若殺為用神,雜以正官,有傷官剋制,或官為用神,雜發七雜,有食神制伏,亦定居一品之尊。上文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之謂也。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是無制伏,無去留之謂也。或才改純雜有制,為純殺有制,誤。
古純雜有有制類
岳總領造 癸卯 丁巳 壬寅 甲辰
趙侍郎造 丙午 丙申 甲寅 丁卯
劉八門司造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周伯蘊右丞相造 戊戌 甲子 丁未 庚戌
近時純雜有制類
毛價川尚書造 甲寅 丙子 丁巳 甲辰
古殺為用神雜官有制例
帖木丞相造 戊申 辛酉 乙巳 丙子
李御帶造 戊子 乙丑 丁未 辛亥
黃狀元造 壬子 甲辰 己卯 壬申
何參政造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
雖不一晶,合官星七殺交差,卻以合殺為貴。
郎中造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雖不富,合殺有去留而貴。
古官為用神雜殺有制例
脫脫太師造 甲寅 己巳 癸酉 丁巳
葉丞相造 壬寅 壬寅 己卯 壬申
陳寺丞造 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
古官煞混雜例 癸亥 癸亥 丙午 壬辰
古時偏官雜正官有制例
史衛王彌遠造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右丞相造 己亥 癸酉 庚午 丙戌
三寶奴丞相造 庚午 辛巳 甲申 壬申
古時純偏官有制例
鄭尚書造 庚寅 壬午 戊寅 甲寅
朱尚書造 庚辰 丙戌 戊戌 甲寅
范尚書造 辛巳 辛丑 乙卯 丁亥
《格解》 又分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為一節。分四柱純雜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為一節。至於中間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二句,乃刪之而不用,俱屬可疑。
《喜忌篇》云:四殺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舊註云:「此七殺即偏官也。」且如甲忌庚為七殺,而甲生於寅地,乃身旺。其中暗包丙長生,則不畏金為殺,而鐐化為偏斷,則甲庚各自恃旺之勢,而行純殺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此說似牽強。蓋身殺或強,而或制伏得官,固多權貴者,使柱中殺旺身強無制,又行純殺無制之運。乃為極品之貴,恐不可從。或者又解為身旺殺旺,身殺居長生臨官帝旺之鄉,乃通月氣者是也。運純謂中和之道,制殺化殺之運是也。清貴者,清高而貴顯,繡衣黃門是也。蓋四柱四七殺日生俱旺,無食神制殺,運入制伏之地,則為清高而貴顯也。此說可從。
《喜忌篇》云:柱中七殺全彰,身旺極貧。
舊註解曰:「傷官本祿七殺,則財本馬之七鄉,偏官本身之七殺,四柱有之,身旺建祿不為富矣。」此誠確論可從。蓋建祿身旺之人,喜見財官,所謂一見財官,自然成福是巳。忌見七殺反傷,所謂切忌會殺為凶是己。若柱中有傷官,則官祿之七殺彰矣。有敗財,則財馬之七殺彰矣。有七殺偏官,則身之七間彰矣。此所以為全彰,雖見祿身旺,貧不自聊者,故曰:「身旺極貧。」或曰此乃純殺格怕身弱也。蓋言人命四柱中七殺之神全彰著,又身弱者,乃極貧窮夭壽之人也,乃又為身弱極貧下中農壽。噫!以此解殺重身輕終身有損可也,以此解非夭即貧定是身衰遇鬼可也,解此節則鑿之甚矣。
《繼善篇》云:庚值寅而遇丙,主旺無危。
補曰:庚日值寅,坐休絕之地,而柱中又遇丙,似乎衰而危。然寅中戊土生長,能生庚金,以洩丙火之氣,乃絕處逢生,名曰胎元受氣,又名小長生。人命逢之,主一生造化,衣祿興旺而無危,非言日主之旺也。下文云金逢懇而遇土,號曰還魂。或者以庚寅日為旺不通,遂以庚值寅而為庚值申,以迎合主旺為日主之旺。非經本義,不可從。
古歌云:絕處逢生少人知,卻去當生命理推。返本還原宜細辯,忽然屯否莫猜疑。
又歌云:或云胎養小長生,人命惟逢自積靈。若也修文應稱遂,不然榮運亦光享。
古歌云:偏官如虎怕沖多, 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害,身強制伏貴中和。
補曰:月上偏官,謂陽見陽,陰見陰。如甲生申月,乙生酉月,是已。為人剛暴好殺,觸之即怒,性情如虎,最怕三刑六害,或羊刃魁罡,相沖必有凶禍。最喜運皆旺相,身強有制,化為權貴。若身弱殺強,無制之運,則虎加翼者也,其咆哮之威不可御,反為所噬。然偏官固宜制伏,亦貴中和。如一位偏官,制伏有二三,復行制伏之運,反不作福。何以言之?蓋盡法無民,可繹思也。
又歌曰: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干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解曰:偏官即剋我之神,本為惡宿兇殺。然不可例言凶也,須要制伏。有制化之權要,則衣祿不期豐而自豐。天干有食神,如甲見丙,地支有食神,如卯中乙木合申中庚金之類。則子孫振振,有無窮之福矣。所謂七殺有制亦多兒是巳。
又歌曰:偏官有制化為權,英俊文章以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解曰:偏官這格,雖為人凶暴無忌憚。然無制則為七殺,有制則為偏官,即化為權貴,少年穩步表青雲,早歲題名黃榜,必是文章顯赫之人,故曰英俊文章發少年。殺強有制,故曰美矣。若運衰弱,欲其大用也難矣。若歲運又無制,則聲名特達遍朝野,所謂從殺多是大富大貴之人。所謂平生為富貴,只因殺重身柔,此等格局,但多夭耳。若運扶身旺,與殺為敵,或七殺透露,食神破局,皆不吉。
又歌曰:五陽坐日全逢殺,棄命相逢命不堅。如見五陰臨此地,殺星根敗吉難言。
補曰:舊文末句,本謂殺星之根敗而無氣,身無所從,則禍即至,而為吉難言。或者改根為臨敗,非也。又一說,改殺星而為殺強,以根敗而為日主之根敗亦非也。《格解》謂殺強根敗吉難言,但非棄命從殺之意。蓋從殺者,正不嫌於殺強根敗耳。誠是但未知其根敗,非日主之根敗。識者詳之。
又歌云:土臨卯位三合全,不忌當生金不纏。火木旺鄉名利顯,再逢坤坎禍連綿。
補曰:舊文第二句,原是「不忌當生金水編」而或都改為「不見」與末句「再逢」字不相應,仍當作不忌看。蓋土臨卯位,謂己卯日主,亥卯未三合殺局,謂從殺亦可。當生金水,俱有謂金生水。水生殺,亦不忌。或生火土旺運,殺印相印相生,功名顯達。再行坤坎金水之運,必禍連,蓋當生既逢金製,而運又逢之,必禍連綿不已,所謂食神破局反不吉是已。又一說末句舊文,原是福連綿,而或改為禍連綿亦非。蓋己卯日主,逢亥卯未三合,是謂殺強身弱,當生金水相纏,水固生殺,而金能制殺。故不忌。及犯行身旺之地,則廊廟之客,金紫之貴,所必至矣,故曰功名大用福雙全。
又歌曰:煞星原有制神降,制旺身強貴必昌。叵見制神先有損,反將富貴亦災殃。
解曰:煞星者,七殺偏官也。制神者,食神也。使月上逢七殺,而有食神降制得宜。又身居強旺之地,則富貴榮昌必矣。若食神逢梟,則食神先自損矣,不惟失其富貴,且有災殃。所謂食制殺逢梟,不貧則夭是也。
《玄機賦》云:身強殺淺,殺運無妨。殺重身強,制鄉為福。
解曰:身居強旺而殺淺者,強行殺旺無制之運,亦無妨害,所謂原犯鬼輕,制卻為非是也。七殺太重而身弱者,雖行制伏得宜之鄉,方可發福,所謂一見制伏卻為貴是已。
《天玄賦》云:殺星重而行殺旺運,早赴幽冥之客。
補曰:身弱殺重,宜行制伏之運,則為福為壽。而又行殺旺之鄉,必至天夭壽而死。故云。
《定真篇》云:七殺無制,逢官祿為禍,而壽元不入。
七殺以有制有貴,若無制伏,又逢正官,且建其官之祿,如甲逢庚無制,又逢辛金官星祿之數,則為官殺混雜。《萬金賦》云:官殺混雜當壽夭。
《幽玄賦》云:身太柔殺太重,聲名遍野。
身勢太柔,略無一點恨氣,七殺太重,而滿盤重重。三合火木旺鄉,木生火,火生土,殺印相生,功名著,再逢申坎金水之運,福自連綿。蓋當生雖有金水,而制伏尚不及,必再逢金水,方為制伏得宜,當享福於不替也。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進賢朱逢升尚書 貴命土厚埋金格
楠曰:重重土厚去埋金,官殺那堪洩氣深。最喜運行財旺地,聲華不日振儒林。
辛未日干,身坐土位,年月日時俱有土旺,正謂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初行北方庚子辛丑運,金土氣盈,塞滯不利。後行東方寅卯甲乙運,破土而生官殺,位登台閣。
庚子 己卯 癸酉 辛酉 嚴介溪閣老貴命去食存殺格
楠曰:見殺雖當論殺星,殺衰誰養殺精神。不堪卯木為真病,時有辛金去病人。
癸水生卯,己土殺星,天乾透出,是以有殺只論殺。善喜殺衰,要嫌地支兩重乙木,暗來剋殺,作七殺制伏太過,則為重病,蓋得辛酉時,衝去卯木為藥也。早行南方,衰殺得地,擢登科甲,運入西方金運,制去病神,位登宰相,名顯天下,貴而且壽,直入亥運,會起木來損殺,膏肓之疾復作,忽生奇禍而死。
丙子 庚子 丁丑 辛亥 盱江格溪劉翰十六公水重土輕格
楠曰:丁生子月水汪洋,七殺雖多喜內藏。幸得丑中微土製,南方土運發非常。
丁火生於子月,七殺極旺矣。再加年日時中,俱有水氣,來剋丁火,但水雖多,喜靜伏於地支,其凶未逞於天干。若原殺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卯甲辰運,雖是東方,亦嫌壬癸水蓋頭,雖好亦蹇晦。大運入巳午未,衝去水神,財發萬緡,蓋喜土來剋水也。入申水得長生,壽至八十餘死。
丁丑 壬寅 庚子 乙酉 書坊楊員四公富命制殺太過
楠曰:庚生寅月火神經,壬癸重來制伏明。土木運中人富貴,再行金水禍來並。
庚子日生寅月,年月丁壬作化,生火助殺,用殺明矣。木命三陽之火尚衰,金水寒威猶在,壬癸水透天干,制伏太過,病在此矣。猶喜羊刃存時,丑酉合金得局,身主不弱,又得乙庚存時,化金成旺,早行子丑,丙火氣寒,殺衰不能為我運動,故多蹇滿。漸行己亥,甲木財神得生,財來生殺,隱隱興隆。一人戊戌,原壬水為丙火之病神,一見戊土,剋去壬水淨盡,如鴻毛之遇風,飄然而舉。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興,財發成緡,書林出色,豈偶然哉!大運入酉,丙火殺神死地,更且財來生水,水來滅殺,法盡無民,其死也非偶然也。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 臨川饒舜臣春元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庚生未月火雖炎,制殺那堪水火嚴。甲乙丙丁資殺運,青雲得路豈能淹。
此格與李閣老制殺之理頗同,但未月二陰,水方進氣,水氣比肩更甚。運行東方,財來生殺,七殺行權,雲中高登。其理宜也。
丙戌 庚子 丁卯 丙午 吾都王仁王公制殺過富命
楠曰:丁生子月水雖寒,一殺那堪制兩般。己土病神宜卯木,東方木運始堪歡。
丁火子月,殺星本旺,那堪一殺而有戌午兩土以制之,正謂殺不足,而制有餘。賴有日下卯木,破出午中己土,以卯木為福神,東方壬寅癸卯甲乙運,助起木來剋土,財發千緡。一入巳千未鄉,破敗如洗,未運土重,殺暮死矣。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 盱江格溪傅佑十五公富命殺多生印格
楠曰:癸水生辰土氣重,土生金印助身榮。不堪丙火為金病,見水名為既濟功。
癸日生辰,本為土重水輕也。官殺雖重,蓋得己土貪生於酉,戊土自坐辰庫,更得辰相合,其土見金不來剋身,反地去生印,而助身也。遙見時上丙火精欲剋酉為病,迨後入丙寅運,金絕於寅,傾家蕩產,片瓦未留。一入北方,見水去火存印,一發如雷。入戌,火土太重死矣。
庚午 己丑 壬辰 甲辰 撫城過桓文生員土重水輕格
楠曰:壬臨丑月水之垣,殺重官多也作衍。制殺喜看時有甲,棘闈之陣幾乎先。
壬辰日生丑月,壬水之氣有寓焉。但四柱有土,官殺之氣盛,水氣輕也。喜時上甲木進氣制殺,本為登科之命,但不合上有庚壞甲,故此未遂。運行寅卯壬運,木神生旺,屢戰秋闈。大運入辰丙午流年,戊土殺得地,殺旺攻身而死。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宜黃縣住稟牽豬牯貧命殺重身輕
楠曰:壬臨壬月殺星多, 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愛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丑雖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月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壞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說住稟牽豬牿度活,入未殺重而死。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 臨川劉覺吾貴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生未月火乘權,時殺重逢一氣全。制殺水輕宜水運,官居樞要掌銓衡。
辛金生於未月,伏制猶炎,喜年上丁壬合殺為貴。月中雖有丁火,丑中癸水去之,止用時上一位貴格。然火氣旺而水氣輕,原雖有壬癸之水,且四柱土重,亦能去水也。所以運入亥位,擢顯官,其理然也。
壬辰 丁未 辛丑 壬辰 水重火輕之格
楠曰:丙火那堪六傷,殺星制過害非常。再行水運生難獲,死敗徒流禍幾場。
辛丑生未,本是火炎之域,夫何止有二火為殺,六水制之,此為七殺制過,盡法無民,可不畏哉。與前貴造天淵之隔,理則然也。前則有甲午時,多一重木火之氣,則火重水輕,所以宜行北方。此則水重火輕,則畏行北方。此命一入亥運,問遼東三萬里沖軍,壬水年又旺,非命而死也。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 臨川周半峰火多為病格
楠曰:辛金坐未殺星多,丁火傷辛苦太過。運喜北方能去殺,最宜水火制中和。
辛生未月,丁火過多,運入北方子運,濫知命術,而得冠帶,自且不知,吾以水濟火炎之理告之,方諳斯理。吾以寅運火旺必死,寅運果死耳。
己未 己巳 庚子 甲申 建寧李默閣老制殺太過貴命火不足格
楠曰:庚金巳月殺雖強,制殺那堪水性狂。衰殺喜行寅卯運,北方重見水難當。
庚生巳月,殺性本然旺矣。夫何見水結局剋制殺星?雖年支有丁相幫,然又見土多,亦洩弱火之氣。此以制殺太過,運行丙寅丁卯乙丑,火木之地,助起殺神,能為我用,此所謂不足宜補起火也。位登黃閣。運行亥子,水來破殺,死宜矣。
丁酉 丙午 戊寅 丁巳 臨川帥謙齋貴命制殺太過格
楠曰:戊寅日下殺星微,己酉那堪太制之。運入東方官殺顯,枯苗得雨發生機。
戊土生午,火氣為熱,運入壬癸去火之炎,再喜培起寅中甲木,其貴然耳。此以為旺衰殺為病,去火存殺為去病神也。
乙酉 丁亥 丙午 己丑 先伯瑛四公制殺太過格
楠曰:丙生亥月兩幫身,一殺那堪三制神。運入西方生殺地,超騰不作等閒人。
丙火生亥,殺星木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製之太過。大運入乙酉甲申,破土生殺,發財數千緡。壬癸運美,午未運中制殺太甚,屢遭凶變,入巳丙戌年,六十二歲死矣,重見戊土破壬也。
丁未 己酉 乙巳 丁亥 先兄西庵 制殺太過
楠曰:乙木生臨酉巳垣,兩金製火制相連。不宜見火重攻殺,去火存金是福田。
乙木生酉月,本根輕也,畏金製。夫何金少而火多,制殺太過,盡殺無民?早行丙午,制過殺星,屢屢剋子,且財名不遂。大運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財源大振,貴產佳兒,福壽兩全。寅運見火剋金,災生回祿,入丑殺星入墓,八十三歲而死。
庚辰 甲申 丁未 丙午 宜黃譚二華尚書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氣微,殺輕身旺貴何凝。水輕喜入汪洋運,職掌兵權震外夷。
丁生申月,伏火尚有餘炎,蓋喜年月合成殺局,所謂身強殺淺,萬戶封候。運行北方,補其水用殺得權,名魁夷幫,豈偶然哉,俗術妄以龍奔天河為譽,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謬哉?
乙酉 辛巳 己酉 乙亥 本府楊太爺貴命身強殺淺格
楠曰:己土生臨身旺鄉,土金清秀大非常。財逢七殺輕為病,滋殺威權顯廟廊。
己生巳月,火土本旺,蓋辛金清清透出,己土好洩其精,而從金為用神,殺為權柄,蓋得時上殺星,宜行殺旺地,及生殺地。所以運轉東北,耿耿二運,豈不富且貴乎。止畏辛金金製殺太過,則不及耳。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 貧命殺重身輕之格
楠曰:壬臨丑月殺星多,印破難生受折磨。再看運行財殺地,一生勞碌受奔波。
壬水雖生丑月,蓋因財殺太多,丑雖中有一點辛金,蓋緣不曾會局,且有丁火貼身,暗破辛金,則壤印,作不得殺化印生,只作殺重身輕。運行東方木神制殺,衣食頗給。再行南方殺旺運,身雖不死,亦住廩牽豬□度活,入未殺重而死矣。
丁卯 甲辰 戊午 癸亥 一丐者命殺重無制
楠曰:戊土生辰木旺鄉,貼身七殺太剛強。不堪頑殺原無制,只作齊人覓四方。
戊土生辰木之分野,再加亥卯結成木局,且甲木透出天干,又行北方財地,生其七殺,正謂財生七殺趕身衰。運雖有庚辛,亦不能制者何也?蓋緣四柱中原無一點金氣,雖逢金亦不能制,根在苗先也,一生為乞丐,亥運殺旺方死。
丙子 甲午 己亥 乙亥 女命貧淫夫星犯重
楠曰:爭權官殺亦何多,疊見無星剋制過。洛浦風塵真可鄙,只因八字犯淫論。
己土得祿於予,身主有氣,又不能從殺也,而且見三甲作合,貪合忘夫,所合不得其正。再行東方官殺,多夫之地,豈不大肆淫風,而作桑間濮上之女乎,且身旺不旺而弱不弱,還作殺重,貧可知矣。
壬辰 己酉 乙未 辛巳 尚書妻火少金多格
楠曰:乙未那堪疊見金,金多火少病堪尋。去金宜入南方運,宮閫方知有貴人。
乙日生於酉月,巳酉合成金局。木不足而金有餘,此謂夫星術旺,宜傷官食之,以剋去其夫而得夫,所以貴而有予也。正謂金有餘,行火運以去其金子,同生富貴,夫子全美也。
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 女貴命多有餘財不足格
楠曰:己臨亥日坐夫宮,申巳刑沖作病神。運入東方夫旺地,豈同閨閣等閒人。
己土生臨巳月,庚金得祿得生,兩重亥中夫星,剋去明矣。惟有時上一點殺星為夫也。夫星孤秀,所以行東方旺夫之地,夫為參政,五子俱非常人,子星得祿故也。
庚寅 甲申 戊辰 丁巳 剋損七夫金有餘財不足之格
楠曰:金神剋木不存夫,疊疊刑沖夫不如。行運不宜金再見,不堪重睹鏡鸞孤。
戊土用年上寅中甲木為夫,申宮庚金破之,用日上寅木為夫,巳上庚金破之,用月上甲木為夫,年上庚金破之,徒見夫而無春也。一入辛巳庚運,三年而兩嫁有之,五年而三嫁者有之,損七夫矣。
辛巳 乙未 乙酉 壬午 逸叟妻命火重而金頗輕
楠曰:乙木生臨伏火炎,金衰頗以火為嫌。丙丁運上多災病,金水重逢樂自然。
乙木生臨六月中旬,火氣炎蒸,雖有多金,然金氣自消矣,但喜坐下夫星得祿,雖火旺而不能傷夫也。凡女命坐下見夫星者當美。初行丙丁二字,辛金被制,生子不育,而且多災。戊己庚金之運,助比夫星,生子而身頗安也。
乙卯 癸未 辛未 甲午 旺舉夫子命火重水輕格
楠曰:辛金坐未火炎陽,金水三陰入旺鄉。最慨四柱多火氣,喜行金水福榮昌。
辛金生未,三陰將進之時,夫子二星,俱巳受氣。但四柱金龍盛,但得火俱伏藏,天干動制之有力。早行丙戌,助夫攻身,屢損子星。運入北方,火炎水制,助子興家,五福俱全,入寅七十五死,兄嫂長三孺人也。
庚午 甲申 戊申 戊午 貧夭命夫太過格
楠曰:戊土生申金氣多,夫星剋制太如何。不宜早入刑沖運,壽夭應知受折磨。
戊生申月,金氣重重,不宜月上見有申水。夫星無根,此乃極貧格。夫殘疾無子,蓋為夫星金製太過,庚運死。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楠曰:乙木逢金夫本榮,不堪太重制失星。北方運美南方否,此量分明豈徇情。
乙木生臨酉月,坐下夫星得祿,本為好也。不堪重重見火,傷損夫星,再行南方午未運中,夫逃子竄,身幾不振,蓋為火多制金也。癸巳壬辰兩運,衣食滿給,夫子如故,蓋喜壬癸水破火而存金也。
辛丑 辛丑 乙亥 丙戌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逢金火損傷,時逢丙火制相當。直看老景南方運,夫子興隆大異常。
乙木生丑,木氣本枯,再加五殺攻之,身益衰矣。賴有丙火進氣,制殺福神,早行壬且破丙,頗受艱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剋殺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殺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貧後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臨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堪知。直須火運將金剋,定主興夫並旺兒。
乙木生未,雖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氣輕而不能制金,所以見夫星多而身衰者,返為戕身之賊也。運行己巳戊辰,財又生殺,貧苦剋夫,一入丁卯,火制殺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殺得制,安享優遊,子孫並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賤命殺多無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過,再行金運失中和。娼淫濁亂污中垢,受制於人楚撻多。
乙木生子,木氣無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氣,所以金多無夫,豈不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殺七馬,受制於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無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賤婢夫輕制過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氣沖。再入北方夫氣絕,一生婢妾走西東。
不合丙火無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剋之,水宜運入北方,水氣益盈,夫氣日益。雖金水輕清,只作伶俐賤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書夫人水進氣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臨九月秋,水神過氣湧寒流。子午結局源深遠,柴誥榮封兩國憂。
壬水生臨五陰之候,水氣盈矣。兩重戊土殺星,各坐生庫之地,其殺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殺為夫。南方殺旺之地。相夫貴格,更兼旺子,子從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過夫星
楠曰:己生未月木為夫,兩巳來沖木氣無。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剋木壽應殂。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兩巳中庚金剋之,其夫蓋衰矣。便八字純粹,生於富家,不宜運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祿,夫星之氣絕無,未嫁而死宜矣。觀此八字雖好,而行運不及,正謂源清而景也。
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狀元妻衰夫行夫旺運格
楠曰:戊土臨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明。夫衰最喜夫生運,定作人間婦狀元。
戊戌土實自坐財鄉,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來損木,則為有病,方為貴命也。大運一入壬寅,衰夫得祿,相夫而登遷第一,豈不宜乎。又且生子,百作方伯,蓋貴子亦從貴夫生也。入巳。庚金損破夫而死。
14.時上一位貴格
楠曰:時上一位格,蓋取時一點殺星。若日干生旺,時上有殺,則用之為時上一位貴。若身旺殺衰,喜殺旺運,富貴多子,蓋殺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干弱,時上殺旺,怕行殺旺及財運,正謂時逢七殺趕身衰,則主貧賤無子。殺能剋身,不能生子,正謂時逢七殺本無兒。若時上有殺,亦要先安置殺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剋制此殺,即當把時上殺為用神,月上雖有印星財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詳,以殺為重。前人立言,說不分明。
補曰:時上為官,即時上一位貴格也。如陽見陽干,陰見陰干,相剋是也。透出為妙,只許一位,四柱不許再見。若年月日又有,收為辛苦勞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類,又要制伏,有制則為偏官,無制則為七殺。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殺,卻有兩三位制伏,是為太過。雖有學問,不榮仕路,乃是貧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時遇,制上伏太過,乃是貧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殺旺運,或三合得地,可發。若原無制伏,要行制伏之運,可發。如遇殺旺,無以制之,則禍生矣。則偏官為人性,重剛執不屈,傲自譏,膽氣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補曰:食神制殺,化鬼為官,因宜權貴。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是己。羊刃合殺,變凶為吉,亦能權貴,所謂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中是已。
又補曰:食神制殺,不宜逢梟則禍,故日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羊刃合殺,不宜財多,南多必咎,故曰,財生殺黨,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殺,而傷官亦能制殺,便傷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殺,而傷官亦能合殺,但傷官不如羊刃之勢顯。陽日傷官能制殺,而不能合殺,如甲日見丁為傷官,能制庚金之殺,而不能合庚是己。陰日傷官能合殺,而自剋制殺,如乙日見丙為傷官,難合辛金之殺,自能制辛是已。
己曰:殺一也,而馴服為用有二,制與化是也。制殺者,食神也,所謂服之以力也。化殺者,印綬也。所謂服之以德也。與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賦》云:「制殺不如化殺高。」制化不可並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強,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臨事無禁制之能。
古歌云:時上偏官一位強,本身健旺富非常。年月並無官財殺,獨於時位最相當。
又曰:時土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主要剛強,利名方有氣。
補曰:此言時支偏官,如甲逢申時,乙逢酉時之類,乃藏在支中者也,日主強旺,名利必振,惟忌身弱,百力不能勝也。
又曰:時上偏官喜刃沖,身強制伏祿豐隆。正官若也來相混,身弱財生主困窮。
補曰:時上偏官,如甲日見庚干,乙日見辛干之類,不怕沖刑羊刃故也。《繼善篇》去
云:「時上官喜刃喜沖,」日主生旺,年月有食制伏,所謂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爵祿豐厚,不喜正官來混。有兄不顯其弟,加以身勢衰弱,財生殺黨,必主貧寒困苦,所以不遂。
又曰:時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強貴非常。有財有印多財祿,註定天生作棟樑。
補曰:時上偏官,只喜一位,四柱中不要再見。日主自旺,如甲寅乙卯,或生於寅卯日之類,則身殺兩強,富貴過人,有財則時殺有根,有印則化殺生身,財馬官祿,自然興旺。
又曰:時逢七殺是偏官,有制身強好命看。制過喜逢殺旺運,三方得地發何難。
補曰:時逢七殺,乃是時上偏官格。身旺有制,如有一位殺,則有一位制,乃有貴人。文章振發,當作好命看。若有兩三位制人太,則為制伏太過,逢殺旺三合,得地之運,其發達也,勃然不可遇。苟制伏太過。而又不能行殺旺之運,雖文過李杜,終不能顯。
又曰:無理制伏運須見,不怕刑沖多殺攢。若是身衰惟殺旺,定如此命是貧寒。
補曰:偏官有有制伏,不宜運再見。若當生原無制伏者,喜行制伏運,月上偏官,怕刑沖多殺之攢。時上偏官,不怕三刑六害羊刃衝破,多殺攢聚,惟喜身強殺淺。若是殺重身輕,終身有損,縱不夭壽,定是貧寒。
又曰: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當仔細推。歲月時中知有制,定知有子貴而奇。
補曰:時上偏官建祿,主剋子。若歲月中有食神制伏,或刃合,不惟有子,而且貴。故曰:時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四言獨步》云:時殺無根,殺旺取貴。時殺多根,殺旺不利。
補曰:且如庚用丙為殺,生於寅,旺於巳午,庫於戌,乃殺之根也。《格解》以為根,亦是。若時干虛露,既無根氣,又無財生,運動殺旺,富貴可得,如三合得地,既多要根氣,又有財生,再行殺旺之鄉,反不利,而貧苦者多矣。
乙丑 乙酉 辛巳 甲午 東鄉徐少初貴命金火相停金重火輕格
楠曰:辛金坐酉旺成行,火練秋金大異常。金旺火輕宜火運,少年早折桂枝香。
辛生酉月,喜得酉丑全成金局,喜得時上一點火神得祿,時上一位貴也。明矣。大抵金氣全局,金氣還勝,所以行午運,甲午流年,中鄉試,聯登黃甲。有乙未年生人,少了一點金,午字運不好,所以金宜旺也。
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臨舒尚書貴命金白水清水制火過格
楠曰:辛生子月水金清,留殺沖官格局明。金冷水輕重畏水,宜行火運展經輪。
去留舒配,用格明矣。年上七殺,壬水去之。日上正官,亥中太壬水去之。惟存時上丁火,作時上一位貴格。但十一月之火,風寒之候,火氣衰弱為病,畏金水之鄉,宜丙丁戊己之運,真貴人也。裝蓋丙丁能助起衰殺也,戊己能制壬癸水也。
15.官殺去留雜格
《喜忌篇》云: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
補曰:此乃五行遇月支偏官節中兩句。《格解》不明,摘附於此,全已論在偏官格下,《三車一覽》論官殺去留之說,亦附於此,有可去官留殺者,即以偏官論;有可去殺留官者,即以正官論。凡看去官留殺,去殺留官者,要看四柱中官殺孰輕,天干透出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難去,須得四柱去官殺之物眾而有力,方才去得。去官殺之物,傷官食神是已。
《喜忌篇》云:神殺相絆,輕重較量。
《繼善篇》云:歲月時中,大怕官殺混雜。
《易鑒》云:天地人元分五音,陰陽妙決審其真。去留舒配須參透,福自中間理自明。
《萬金賦》云:官星怕行七殺運,七殺猶畏官星臨。
官殺混雜當壽夭,去官留殺仔細尋。
留官去殺莫逢殺,留殺去官莫逢官。
官殺受傷人必夭,且宜財格定前程。
《三車》云:合官星不為貴,合七殺不為凶。何與?官殺混行,柱中閒神合去七殺,所以不為凶。又曰: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則反凶為吉。吉神有物合去,則反吉為凶。凶神:七殺、羊刃、劫財、敗財、偏印、梟神、傷官之神是也。吉凶神殺,又看格局,喜何神,忌何神。不可執一而論。
《集說》云:貪合忘殺,貪合忘官。如六癸日生人,干頭透露己字,乃是癸家七殺。如再有甲字,乃是己家合神,則合去己字,不為殺矣,此謂貪合忘殺,陰日以傷官而合也。又如六壬日生人,干頭透出己字為官星,如見甲子透出,乃是官家合神,合去己字,不為官星,此謂貪合忘官。陽日以食神而合也。
又云:壬水相逢陽土時,心懷仇怒起爭非。忽然癸水來相救,合住凶頑不見威。
補曰:陽水時逢戊土之類,性情如虎,急躁如風,其常懷不平之氣,偏爭好鬥,忽逢癸水之妹,合戊土之殺,則殺頑之氣自消,而威暴不施。如無癸妹來合以救之,則剛暴不已,不免為屠兒獄劊之徒,何嘗有惻隱心也哉。
又曰:壬逢己土欲為官,驀被青陽起訟端。引誘合將真貴去,致令受挫萬千般。
補曰:此貪合忘官之例也,蓋亦以食神而合官。青陽謂甲木也,真貴謂己土之官也。蓋言壬水以己土為官貴,怕傷怕合,苟被甲木合官星而傷之,則貪合忘官。將見忠信而為仇爭,而訟獄之端起,真貴去而為下賤,而萬般之辱受矣,所謂合官星不為貴是已。
又曰:官殺相連只論殺,月干有殺,年干殺星,而月干有官,是謂相連,亦以殺論。年上為官,時上為殺;年上為殺,時上為官,是謂各分,乃為混雜。食神重犯,如甲見二丙,三合為傷官,迭見官星,如甲見二辛,地支重見,只以殺論。殺在干,官在支,是謂露殺藏官,乃以殺言。官在干,殺在支,是謂露官藏殺,只以官論。身勢強健,則力能勝此官殺,多為清貴之官,若身弱無氣,官殺重逢,則禍咎之來,是特一端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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