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海子平卷一目錄

 

1.題記與引 2.論五行所生之始 3.論天地干支所出 4.天干相合 5.十干所屬方位十二支所屬論
6.論十二地支陰陽所屬 7.論十二支六合 8.論十二支三合 9.論十二支相沖 10.論十二支相穿
11.論十二支相刑 12.論干支字義 13.論十二支生肖 14.論六十花甲子納音並注解 15.論天干生旺死絕
16.天干五陽通變 17.天干五陰通變 18.論年上起月例 19.論日上起時例 20.論起胎法
21.論起息法 22.論起變法 23.論起通法 24.論起玉堂天乙貴人 25.起天官貴人
26.論太極貴人 27.論三奇貴人 28.論月德貴人 29.論月德合 30.論天德貴人
31.論天廚貴人 32.論福星貴人 33.論三元 34.論十干祿 35.論驛馬
36.論天赦 37.論華蓋 38.論十干學堂 39.論十干食祿 40.論金輿祿
41.論拱祿 42.論交祿 43.論暗祿 44.論夾祿 45.論垣城
46.論帝座 47.論六甲空亡 48.論截路空亡 49.論四大空亡 50.論十惡大敗
51.論四廢日 52.論天地轉殺 53.論天羅地網 54.論羊刃 55.論起大運法
56.論行小運法 57.論五行相生相剋 58.論節候歌 59.論天地干支暗藏總訣 60.又論節氣歌
61.地支藏遁歌 62.論四季大節訣 63.論未來月朔節氣奧訣 64.論截流年節氣日時刻數要訣 65.論日爲主
66.論月令 67.論生旺 68.又論五行生旺衰絕吉凶 69.論五行墓庫財印 70.論官殺混雜要制伏
71.論五行生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72.二至陰陽相生理 73.子平舉要歌 74.詳解定真論

 

 

 

回淵海子平 總目錄

淵海子平卷一 1~7

 

1.題記

子平書,宋徐公東齋已詳明矣。傳有《淵海》、《淵源》之集,其理則一,篇句俱同。今之用者,惟宗《淵海》。而《淵源》亦有妙用,或未之集。今將二書合併參考,遺失總歸一軼。加之詩訣、起例,增解字義。後學識之,則二書了然在目,無遺矣。謹白。

子平淵海之理,始自唐大夫李公虛中,以人生年月日時,生剋旺相,休囚制化,決人生之禍福,其驗神矣。及公幕,昌黎韓爐爲之作墓誌,以記之後。經呂大夫才又裁定之,並無述作之者。至於有宋徐公升複以人生日主分作六事,議論精微,作《淵海》之書,集話儒之義傳佈,至今悉皆宗之。後之諸君,文集淵源理義,篇章雷同,迄今數百年矣。板籍有亥承魯魚之謬,學者少知其義。今唐君錦池禮請精通此理者,以二書並之,增之口訣,正其訛僞矣。非懸壺化杖者,孰能更易。樣行於世,神後學習之,不失古人之遺范矣。書成,唐子示金書,以此爲引。

崇領七年孟冬吉日重梓

 

2.論五行所生之始

蓋聞天地未判,其名混沌;乾坤未分,是名胚暈;日月星辰未生,陰陽寒暑未分也。在上則無雨露,無風雲,無霜雪,無雷霆,不過遝合而冥冥。在下則無草木,無山川,無禽獸,無人民,不過昧昧而昏作。是時一氣盤中結,於是太易生水(未有氣曰太易),太初生火(有氣未有體曰太初),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質曰太始),太素生金(有質未有體曰太素),太極生土(形體已具乃曰太極)。所以,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迨夫三元既極,混沌一判,胚暉乃分。輕清爲天,重濁爲地。二氣相承,兩儀既生,化而成天,其始也。或人形鳥啄,或人首蛇身。無嗜欲,無姓名,無邦國,無君臣。巢處穴居,任其風雨,親疏同途,莫知其父子。五穀未植,飲血茹毛,其名蕩蕩,其樂陶陶。及其聖賢一出(謂伏羲、神農、黃帝名),智愚兩分,遂有君臣父子之分,禮樂衣冠之制。嗚呼!大道廢而奸詐生,妖怪出。(是時天開於子,地辟於丑,人生於寅,始立天地之義。萬物生焉,奸詐並起,妖怪騰出。)

眉批:“混沌胚暈”,猶言如雞子,清濁未分。“遝合”,俱不分混沌貌。“一判、乃分”,已有天地之意。“啄”,鳥之嘴也。“巢處穴居”,結巢於樹枝,上爲天以安其身。“飲血茹毛”,無火,食吃生物。“妖怪”,謂嗤尤神。

 

3.論天地干支所出

切以奸詐生,妖怪出。黃帝時有嗤尤神擾亂,當是之時,黃帝甚憂民之苦,遂戰嗤尤于逐鹿之野(逐鹿,郡名)。流血百里,不能治之(時帝始制干戈刀劍之器),黃帝於是齋戒築壇祭天,方丘禮地。天乃降十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始以干爲天,支爲地,合光仰職門放之,然後乃能治也(此十干、十二支之所出也)。自後有大撓氏,爲後人憂之曰:嗟呼!黃帝乃聖人,尚不能治其惡殺,萬一後世見災被苦,將何奈乎!遂將十干、十二支分配成六十甲子云。

十干所順陰陽: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

眉批:“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天圓而地方之說始於此。

 

4.天干相合

甲與己合(甲屬木,己屬土,木以土爲妻財,所以得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同上相剋之意)。

眉批:甲順數至己,得六陰成合,順倒數之言,仿此。

 

5.十干所屬方位十二支所屬論

甲乙木屬東方(寅卯辰之位爲東方青龍之象),丙丁火屬南方(巳午未之位爲南方朱雀之象),戊己土主中央(辰戌丑未位爲勾陳騰蛇之象),庚辛金屬西方(申酉戌之位爲西方白虎之象),壬癸水主北方(亥子丑之位爲北方玄武之象)。

是時大撓氏雖以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水。又以支元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屬水,辰戌丑未屬土,其理何義?或曰:東方有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生仁風和氣,萬物發生,所以木居之故,甲乙寅卯同也。

南方有神農帝,乘離執衡司夏,生豔陽酷氣,萬物至此咸齊,所以火居之故,丙丁巳午同也。(夏天主長育萬物,草木茂盛,咸賴火德之功也。)

西方有神少吳,乘兌執矩司秋,生肅殺靜氣,萬物到此收斂,所以金居之故,庚辛申酉同也。(秋氣謂金如刀,英氣肅殺,草木凋零,成熟收氣之時。)

北方有神顓帝,乘坎執權司冬,生凝結嚴氣,萬物到此藏伏,所以水居之故,壬癸亥子同也。

中央有神黃帝,乘坤執繩司中土,況木火金水皆不可無土,故將戊己居中央,辰戌丑未散四維,各得所占。(四維,春三月,夏六月,秋九月,冬十二月。)

何公論曰:天若無土,不能圓蓋於上;地若無土,不能厚載於地,五穀不生;人若無土,不能營運於中,五行不立(謂仁義禮智信爲五常,金木水火土爲五行)。此三才不可缺土也(三才謂天地人)。木若無土,有失載培之力;火若無土,不能燭照四方;金若無土,難施鋒銳之氣;水若無土,不能堤泛濫之波;土若無水,不能長育萬物。此所以五行皆不可無土。所以土居中央,支散四維,建立五行而成也。

眉批:甲乙木青色,丙丁火赤色,戊己土黃色,庚辛金白色,壬癸水黑色。木主仁,火主禮,金主義,水主智,土主信。“太昊”,伏羲氏。“顓帝”,高陽氏,黃帝之孫。土黃色,

黃帝以信德治天下,故名黃帝。此論十干之所屬也。

 

6.論十二地支陰陽所屬

 

7.論十二支六合

子與丑合土,寅與亥合木,卯與戌合火,辰與酉合金,巳與申合水,午與未合火,午太陽、未太陰也。

淵海子平卷一 8~14

 

8.論十二支三合

申子辰水局,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辰戌丑未土局。(凡看命以三合取用爲局入格。)

眉批:合局者爲貴,但得五行相順。

 

9.論十二支相沖

子午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丑未相沖。(子宮癸水,午宮丁火,水能剋火之故也。寅宮甲木,申宮庚金,因金剋木之故也。以支中暗害爲沖,餘仿此。)

眉批:相沖者但得有逢合則不能沖。

 

10.論十二支相穿

子未相穿,丑午相穿,寅巳相穿,卯辰相穿,申亥相穿,酉戌相穿。

眉批:相穿爲害,犯此者損六親,不作困蹇而論。

 

11.論十二支相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爲恃勢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爲無恩之刑;子刑卯,卯刑子,爲無禮之刑;辰午酉亥,自刑之刑。

 

12.論干支字義

《群書考異》曰:甲者,折也,言萬物剖符甲而出也。《易》曰:百果草木皆甲折。乙言萬物初生曲孽而未伸也。丙言萬物炳然著見。丁言萬物壯實之形,故《邦國圖藉》曰:成丁。戊,茂也,言物之茂盛,故《漢志》曰:孽茂於戊是也。己,紀也,言物有形,可紀識也。庚,堅強貌,言物收斂而有實也。辛,言萬物方盛而見制,故辛痛也。壬,妊也,陰陽之交,言萬物懷妊至子而前也。癸者,冬時土既平,萬物可按度也。子,率也,陽氣始萌孽,生於下也。丑,鈕也,寒氣自屈曲也。寅,骸也,陽氣欲出,陰尚強而骸演於下。卯者,冒也,萬物冒地而出。辰,伸也,物皆舒伸而出。巳,已也,陽氣畢布已矣。午,件也,陰陽交相愕而作也。未,昧也,日中則反,陽向幽也。申,伸速以成,故《晉志》曰:萬物之體皆成也。酉,就也,萬物成熟。戌,滅也,萬物滅盡。亥,孩也,萬物收藏者,皆堅孩也。

 

13.論十二支生肖

《七修類纂》曰:仁和郎漢云,地支肖屬十二物,人言取其不全者。予以庶物,何豈止十二不全者哉。以地支在下,各取其足爪於陰陽上分之。如子雖屬陽,上四刻乃昨夜之陰,下四刻今日之陽。鼠前足四爪象陰,後足五爪象陽故也。丑屬陰,牛蹄分也;寅屬陽,虎有五爪;卯屬陰,兔缺唇且四爪也。辰屬陽,乃龍五爪。巳屬 陰,蛇舌分也。午屬陽,馬蹄圓也。未屬陰,羊蹄分也。申屬陽,猴五爪。酉屬陰,雞四爪也。戌屬陽,狗五爪也。亥屬陰,豬蹄分也。

又曰:子爲陰極,幽潛隱晦,以鼠配之,鼠藏迹也。午爲陽算,顯明剛健,以馬配之,馬快行也。丑爲陰也,府而慈愛生焉,以牛配之,牛有甜犢。未爲陰也,仰而采禮行焉,以羊配之,羊有跪乳。寅爲三陽,陽勝則暴,以虎配之,虎性暴也。申爲三陰,陰勝則黠,以猴配之,猴性狡也。日生東而有酉西之雞,月生酉而有東卯兔,此陰陽交感之義,故曰卯酉爲日月之私門也。夫兔舔雄毛則成孕,雞合踏而無形,皆藏而不交者,故卯酉屬雞兔。辰日陽起而勤作,龍爲盛,蛇次之,故龍蛇配焉,龍蛇變化之物也。戌亥陰斂而潛寂,犬司夜,豬鎮靜,故狗豬配焉。狗豬,時守之物也。此亦明儒之論,故詳記之。

眉批:取五爲陽,四爲陰。圓爲陽,方爲陰。謂“不全”者,鼠無睛、牛無牙、虎無項、兔無目、龍無耳、蛇無足、馬無膽、羊無瞳、猴無腮、雞無腎、狗無胃、豬無筋。

 

14.論六十花甲子納音並注解

夫甲子者,始成干大撓氏,而納音成之於鬼谷子,象成於東方曼倩子。時曼倩子既成其象,因號曰:“花甲子”。然甲子者,自子至亥,十二宮皆有金木水火土之屬。始起於子,是一陽。終於亥,爲六陰。其五行所屬,但如人之世事也。何以謂之世事?大率五行金木水火土,在天爲五星,於地爲五嶽,於德爲五常,於人爲五臟,其於命也爲五行。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故甲子納音象之。時聖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體也。一世之事者,宣聖所謂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其甲子之象,自子而至於亥,其理灼然而可見矣。且如子、丑二位者,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核,未有涯際也。寅卯二位者,陰陽漸辟,人漸生長,物以折甲,群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辰巳二位者,陰陽氣盛,物當華秀,人至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進取之象。午未二位者,陰陽彰露,物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事興衰可見也。申酉二位者,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戌亥二位者,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者也。但只詳此十二位先後灼然可見,於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知矣。

眉批:周時王詡善道,隱清溪之鬼谷,世稱鬼谷子。“五星”,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五常”,仁義禮智信。“五行”,金木水火土。“始孕”,如婦人懷妊在腹。“折甲”,猶言筍離樹有皮。“群葩”,猶言花有葩米有莠。“立身”言束帶立于朝,盛旺行道也。五、六十人之貴賤可見,至於七十人,精神衰弱,以待數終,無能爲也。

甲子、乙丑海中金——以子屬水,又爲湖,又爲水旺之地。兼金死於子,墓于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之金也。又曰:氣在包藏,使極則沈潛。

眉批:其金形行水路,性弱體寒,形行陽地則漸增。

丙寅、丁卯爐中火——以寅爲三陽,卯爲四陽,火既得位,又以寅卯之木生之。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也。天地爲爐,陰陽爲炭。

戊辰、己巳大林木——以辰爲原野,巳爲六陽。水至六陽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大林木而生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也。聲播九天,陰生萬傾。

眉批:形可質,有物可形,執性堅剛,勿宜生旺則謂功。

庚午、辛未路旁土——以未中之木,生午中之旺火,火旺則土子斯而受刑。土之所生,未能育物,猶路旁土也。壯以及時,乘厚載木,多不喜木。

壬申、癸酉劍鋒金——以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則成剛矣。剛則無逾於劍鋒,故曰劍鋒金也。虹光射鬥牛,白刃凝霜雪。

眉批:不退有傷和氣。

甲戌、乙亥山頭火——以戌亥爲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也。天際斜暉,山頭落日,散綺因以反照,舒霞本自餘光。

眉批:氣焰藏熄無光,報勳歸王休息之中。

丙子、丁丑澗下水——以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爲江河,故曰澗下水也。山環細浪,雪湧飛湍,深流三峽之傾,澗壑千尋之例。

戊寅、己卯城頭土——以天干戊己屬土,寅爲艮山,土積而爲山,故曰城頭之土也。天京玉晶,帝裏金城,龍蟠千里之形,虎踞四維之勢也。

眉批:惡乎生旺,貴以休囚,能成物。土厚木疏,必成其器。

庚辰、辛巳白臘金——以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臘金也。氣漸發生,金弱在礦,交接日月之光,凝象陰陽之氣。

眉批:其金始舍北鄉,子母富分當然,日主須假火成形,勿傷氣盛,水濟成功。

壬午、癸未楊柳木——以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既死墓,雖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終是柔木,故曰楊柳木。萬縷不斷之絲,千條不針之線。

眉批:安之圓靜而清,擾之則動而濁。

甲申、乙酉井泉水——金臨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則水由以生,然方生之際,力量未洪,故曰井泉水也。氣息而靜,過而不竭,出而不窮。

丙戌、丁亥屋上土——以丙丁屬火,戌亥爲天門,火既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也。以火木而生旺,是從增其勢,至於死絕,喜以安。

眉批:積霖霖風雨之功。

戊子、己丑霹靂火——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龍神則無,故曰霹靂火。電掣金蛇之勢,雲驅鐵騎之奔,變化之象。

眉批:氣在一陽,形居水位。

庚寅、辛卯松柏木——以木臨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也。欺雪淩霜,參天覆地,風撼奏笙簧,雨余張旌施。

眉批:火旺而木則藏,喜水潤之。

壬辰、癸巳長流水——辰爲水庫,巳爲金長生之地,金則生水,水性已存,以庫水而逢生金,泉源終不竭,故曰長流水也。勢居東南,貴安靜。

眉批:來之不窮,納之不盡。

甲午、乙未沙中金——午爲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爲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敗而方冠帶,未能作伐,故曰沙中金也。

丙申、丁酉山下火——申爲地戶,酉爲日入之門。日至此時而藏光也,故曰山下火。酉沈兌位,複喜東南,出震明離,其光愈輝,暗惡火,明喜濟。

眉批:龜宿地方,力微體弱。

戊戌、己亥平地木——戌爲原野,亥爲木生之地。夫木生於原野,則非一根一林之比,故曰平地木也。惟貴雨露之功,不喜雪霜之侵。

庚子、辛丑壁上土——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多則爲泥也,故曰壁上土也。氣具閉塞,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外不及故也。

眉批:勢未有用,土未能生。木多損志勞神,金助剛毅果敢。

壬寅、癸卯金泊金——寅卯爲木旺之地,木旺則金嬴。且金絕於寅,胎于卯,金既無力,故曰金泊金。氣尚在寅,則金形絕地,薄若繒縞,乃云。

甲辰、乙巳覆燈火——辰爲食時,巳爲禹中,日之將午,豔陽之勢,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金盞搖光,玉台吐豔,照日月不照處,明天地未明時。

眉批:氣形與地勢立。

丙午、丁未天河水——丙丁屬火,午爲火旺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氣當升降,沛然作霖,生旺有濟物之功。

眉批:金能相助於內必厚,木火拼行,火勢難當,王靜繩安,南縮退閑,算而無幸。

戊申、己酉大驛土——申爲坤,坤爲地;酉爲兌,兌爲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曰大驛土。氣以歸息,物當收斂,故云。

庚戌、辛亥釵釧金——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形已成器,華飾光發,厭乎生旺,貴乎藏體,火盛傷形,終爲不喜。

眉批:氣方藏伏,形體已殘,煆煉百飾已成其狀。

壬子、癸丑桑柘(音同折)木——子屬水,丑屬金,火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成伐,故曰桑柘木也。氣居盤屈,居於水也,未施刀斧之勞。

眉批:喜水相養,見金無功。

甲寅、乙卯大溪水——寅爲東旺,惟卯爲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地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故云。

眉批:夢向東行,若言川海潮。惡土相進,喜金加助。

丙辰、丁巳沙中土——土庫在辰而絕在巳,而天下丙丁之火至辰冠帶,而臨官在巳,士既庫絕,旺火復興生之,故曰沙中土。土疏氣散故不宜。

眉批:氣已水陽,癸生已過壁,嫌金。

戊午、己未天上火——午爲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複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氣過陽宮,重離相會,炳靈交光,發焰炎主,故云。

眉批:順之則吉,逆之則殃。

庚申、辛酉石榴木——申爲七月,酉爲八月,此時木則絕矣,惟石榴之木複實,故曰石榴木。氣歸靜肅,物漸成實,木居金上,其味秋果成實,故云。

眉批:金多則損,水潤則榮。

壬戌、癸亥大海水——水冠帶在戌,臨官在亥,水則力厚矣。兼亥爲江,非池水之比,故曰大海水。勢趨天門,曆事已畢,生旺不泛,死絕不涸,故云。

眉批:海納百川,汪洋萬傾,戌爲天門,亥子爲汪海。

淵海子平卷一 15~21

 

15.論天干生旺死絕

眉批:

長生者,言物在於發生而出,如人受父母精血延懷十月而生也。

沐浴者,乃生之初,在地正、在天弱之中,如人生出沐浴盆中,未可言吉。

冠帶者,物之長成道,能運用,如人之頂冠束帶,以召其用。

臨官者,言物盛,如人之用謀爲而有卓立也。

帝旺者,言物有操持可立,如人之受君祿,乘權衡任天位,精神康泰,得其所以。

衰者,言物之將老,如人之精血耗散而身體勞倦。

病者,言物之有皆好,如人之有病也。

胎者,言物伏於內而未明,如人之存母腹,以受氣。

養者,言萬物生長,如人之出於婦腹始爲人也。

但指金木水火土言,以人寓其意。但逢長生、冠帶、臨官、帝旺爲吉,但逢沐浴、衰、病爲不吉也。至於死、絕,如無救助者直爲凶矣。胞胎受氣亦爲半吉,養亦如之周而復始,其理可推。月令中干支所藏者,子平以日爲主,月令之金木水火土爲用神,卻以用神旺衰取之。

子月宮多取癸水,更有何日生,若初一日生至初十日生,當取壬水,十一日生至三十日生方取癸水,以斷令神之用事,不可一例而取,則推合不准矣。舉此一例,其餘類推。

 

16.天干五陽通變

剋我者爲正官偏官,生我者爲正印偏印,我剋者爲正財偏財,我生者爲傷官食神,同我者爲劫財敗財。

眉批:甲木乃陽木,也甲見甲爲比肩,見庚金爲煞,辛金爲官,癸水爲正印,壬水爲偏印,丙火爲食神,丁火爲傷官,戊土爲偏財,己土爲正財,皆以陽見陰爲正,陽見陽爲偏。

舉此爲例,其餘類推。

 

17.天干五陰通變

眉批:五陰者通變之法,子平取臨生日辰爲主,如乙木日見庚爲官,見辛爲煞,見丙爲傷官,見丁爲食神,見戊爲正財,見己爲偏財,見壬爲正印,見癸爲梟神,見甲爲劫財,見乙爲比肩,舉此一例,其餘類推。陽見陽爲偏,陽見陰爲正,陰見陰爲偏,陰見陽爲正。

 

18.論年上起月例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爲頭,丙辛之歲尋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若言戊癸何方發?甲寅之上好追求。

其法假如甲己生,於月上起丙寅,以正月爲丙寅、二月丁卯,一順數去,至其所生之月止,一月一位順行。

 

19.論日上起時例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

其法以甲己日從時上起甲子,至本人生時。餘皆仿此。

眉批:以甲子日生日子起,如甲子日午時於子上起甲子,丑上起乙丑,寅上起丙寅,餘仿此。

 

20.論起胎法

胎元,受胎之月也。子平有曰:先推胎息之位,次斷變息之理,精命者不可不用此例也。

推法但從本生月前四位是也。其法如己巳月,則前午上是胎,卻數退一位,於未上將生月天干己字,喚起己未,數至庚申,乃受胎之月也。其餘皆仿此。

 

21.論起息法

取日主上天干合處,地支合處是也。

假如甲子日生人,天干年月時有己字,乃甲與己合。又取地支年月時有丑字,即己丑也。餘皆仿此而推,此胎息之由。

眉批:如推貴命先從胎息之吉日,相生扶者貴,相剋者貧。

淵海子平卷一 22~28

 

22.論起變法

取時上天干合處,時下地支合處。

假如丙寅時,取天干丙與辛合,地支寅與亥合,即辛亥是也。如柱中天干無辛字,地支無亥字,乃只虛邀爲是,不必拘泥。

眉批:此等法例,時師罕見,不知此義,安能與士大夫談命哉。

 

23.論起通法

假如甲子月寅時生,卯上安命。取甲己之年丙作首之丙寅,即丁卯是通。其法寅卯相通,辰巳相通,午未相通,申酉相通,戌亥相通,子丑相通是也。

眉批:通者,通月中之氣而相貫串而寅卯未氣相通。

 

24.論起玉堂天乙貴人

甲戊兼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

庚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命中如遇此,定作紫薇郎。

十干臨十支皆貴人所臨之方,惟辰戌二宮貴人不臨,殊不知辰戌乃魁罡惡曜之地,天乙不臨,所以不爲貴也。

眉批:言本乃主天之神而曰天乙,臨之方有惡煞相渾,或落空亡之地,不爲貴也。

 

25.起天官貴人

天官遁甲入羊群,乙誨青龍事可陳,丙見巳兮爲官貴,丁見酉兮戊戌尋,

己用卯兮庚宜亥,辛喜申兮壬愛寅,六癸之人逢見午,必作朝廷顯代人。

其法以生年干論。甲申年生見未是,若時上見極佳。

眉批:天官要天元庸秀,無傷納音和而福助,乃爲吉。喜福神者,財官印也。逢惡殺不吉。

 

26.論太極貴人

甲乙生人子午中,丙丁雞兔定亨通,戊己兩干臨四季,庚辛寅亥祿盈豐,

壬癸巳申偏喜美,值此應當福氣鍾,更須貴格相扶合,侯封萬戶列三公。

其法以生年爲主,取別干則非也。

眉批:太極者,乃初始也。物造于初爲夫極者,乃成收也。物有歸曰極,貴乎始終相保。

 

27.論三奇貴人

天上三奇甲戊庚,地下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

甲戊庚者,以甲爲日,以戊爲月,以庚爲星,既有日月星,地支須得戌亥爲天門,方得爲奇。若無戌亥,須有日月星而無天門,則不爲奇矣。而有天門,若無丑卯酉巳又不爲奇。寅中有箕星好風,酉中有畢宿主雨,丑卯爲風雷,則三光失明,奇不得時也。地下三奇,乙木爲陰木之魁,丙火爲陽火之君,丁火爲陰火之精,此地有之爲奇。須用乙,乙屬坤土,若無則不吉。

眉批:程思曰“三星要順,倒亂者非,日爲一腐三矣”。《壺中子》曰“三奇倒亂,呂望爲王頭釣專”。

 

28.論月德貴人

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在甲;巳酉丑月在庚。

其法從寅起,丙甲壬庚,逐月順數,周而復始,亦須在日上見之,更有福神助爲吉。

眉批:寅午戌丙爲和,正、五、九月;申子辰壬爲和,三、七、十一月;亥卯未甲爲和,二、六、十月;巳酉丑庚爲和,四、八、十二月。

淵海子平卷一 29~35

 

29.論月德合

寅午戌月在辛,申子辰月在丁,亥卯未月在己,巳酉丑月在乙。

其法從寅上起,辛己丁乙逐位順數。

 

30.論天德貴人

正丁二坤(申)中,三壬四辛同,五乾(亥)六甲上,七癸八寅同,九丙十歸乙,子巽(巳)丑庚中。

其法以生月分見之,正月生人見丁,二月生人見申即是也。

眉批:貴人在年月,乃補及父母之蔭,在日時補己之貴。

 

31.論天廚貴人

甲丙愛行雙女遊,乙丁獅子己金牛,戊坐陰陽庚魚腹,二千石祿坐皇州,

癸用天蠍壬人馬,辛到寶瓶祿自由,此是天廚注天祿,令人福慧兩優遊。

眉批:此以甲木生丙爲命時,丙祿在巳,故乙巳爲祿,如母食子也。

 

32.論福星貴人

甲丙相邀入虎鄉,更遊鼠穴最高強,戊猴己未丁宜亥,丙人惟喜戌中藏。

庚趁馬頭辛到巳,壬騎龍背喜非常,更有丁人愛尋酉,癸乙宜牛卯自昌。

 

33.論三元

假令甲子,以甲木爲天元,子爲地元,子中所藏癸水爲人元。

 

34.論十干祿

甲祿在寅,乙祿在卯,丙戊祿在巳,丁己祿在午,庚祿在申,辛祿在酉,壬祿在亥,癸祿在子。

夫祿者,以天干地支所旺之鄉。如甲祿在寅,乃東方甲乙之地支,辰、寅、卯配之,餘皆同此。辰戌丑未乃天罡惡殺,祿神不臨也。凡人命帶祿,或凶或吉,或貴或賤,何以論之?《天乙妙旨》云:祿馬貴人無准托,考究五行之善惡,天元羸弱未爲災,地氣堅牢足歡樂。《源髓歌》曰:祿馬更有多般說,自衰自死兼敗絕。若無吉煞加助時,定知破祖多浮劣。

眉批:可得爵祿也,官得勢而亨通謂之祿。最喜生旺,最忌休囚,如有祿者必得羊刃以衛之方可言福。

 

35.論驛馬

申子辰馬在寅,寅午戌馬在申,巳酉丑馬在亥,亥卯未馬在巳。

其法以水生申,病寅木。水生木,木爲水子,此乃病處見子來相接。如人病不能進,待子來接之,如驛馬來接。餘依此推。

眉批:有馬必要鞍,必要閘方好。無鞍不能乘,無欄不能止,皆無用也。馬前爲欄,馬後爲鞍。

淵海子平卷一 36~42

 

36.論天赦

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凡人生日干遇之方得用。

眉批:此星解人災禍。

 

37.論華蓋

寅午戌見戌,巳酉丑見丑,申子辰見辰,亥卯未見未。

華蓋本爲吉,凡人命中得之,多主孤寡,縱貴亦不免爲孤獨也,遇之多爲僧道術論。《壺中子》云:華蓋爲藝術之星,主孤。

眉批:此星如蓋立乎大帝之旁。

 

38.論十干學堂

金生人見巳,辛巳爲正;木生人見亥,己亥爲正;水生人見申,甲申爲正;土生人見申,戊申爲正;火生人見寅,丙寅爲正。

眉批:有此者主人聰明、通達、登科及第。犯空亡,教授之職。

 

39.論十干食祿

甲食丙,乙食丁,丙食戊,丁食己,戊食庚,己食辛,庚食壬,辛食癸,壬食甲,癸食乙。

歌曰:時人欲識食神名,甲人食丙乙人丁,丙食戊兮丁食己,己食辛上戊食庚,

庚壬辛癸偏相喜,壬甲癸乙最光榮,若遇食神騎祿馬,必居豪富立功名。

不食空亡羊刃殺,不食休囚並死絕。食生食旺食貴神,食印食財別優劣。

若能推究得其真,祿食天廚無休歇。

眉批:食神者,我生之子也,如甲木生丙火爲食神言之,旺者主人體肥能飲食。

 

40.論金輿祿

十干祿前第二位是也。如甲祿在寅,辰上是也,餘皆仿此而推。

眉批:此星遇之主帶妻室財至。

 

41.論拱祿

假如戊辰生人見丙午,丙午生人見戊辰;丁巳生人見己未,己未生人見丁巳。前後相拱,只此四位,其餘不是。

眉批:戊丙祿在巳,辰午虛拱巳祿,忌見填實,只要虛爲貴。

 

42.論交祿

假如甲申生人見庚寅,庚寅生人見甲申,是甲祿在寅,庚祿居申,互換往來。

淵海子平卷一 43~49

 

43.論暗祿

假如甲生人逢亥,是甲祿在寅,寅與亥合。乙生人逢戌,是乙祿在卯,卯與戌合是也。其餘仿此。

眉批:此四柱無祿,卻爲貴命,乃是暗藏祿馬,人不能見之,爲大貴。

 

44.論夾祿

假如甲生人遇丑卯是。甲祿在寅,前有丑,後有卯。乙生人逢寅辰是,乙祿在卯,前有辰,後有寅。其他仿此。

 

45.論垣城

垣城主妻宮與驛馬合者,主有淫。其法取日上天干長生是也。如甲辰日生在時亥上,甲長生亥,申子辰馬在寅,亥與寅合即是也。

眉批:子平云,垣城合馬女非爲,主妻私奔,不可不究。

 

46.論帝座

其取法時下納音旺處是也。如甲子時,納音屬金,金旺於酉,即酉上是也。其餘仿此。帝座主兒女官也。

眉批:子平云,帝座逢虛見不肖有是。

 

47.論六甲空亡

甲子旬中無戌亥,甲戌旬中無申酉,甲申旬中無午未,甲午旬中無辰巳,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寅旬中無子丑。

空亡,一名天中殺。甲子屬金,至酉而十干足矣,以獨無戌亥,是爲空亡。陽空爲空,陰空爲亡。是戌爲空,亥爲亡,對宮辰巳爲孤虛。餘均可仿此。

眉批:空亡對宮孤虛,火空則發,水空則脫,金空則響,木空則折,土空則陷。

 

48.論截路空亡

甲己申酉最爲愁,乙庚午未不須求,丙辛辰巳何勞問,丁壬寅卯一場空,

戊癸子丑君須記,人生值此也多憂,忽然更得胎中遇,白髮盈盈苦未休。

以日取時見之方是,以年在日時論者非也。甲己日遁十二時中,有申酉二時上見壬癸爲水,故甲己見申酉是也,餘皆仿此。假如甲子日見申酉時乃爲正犯,其餘者見之非也。此空亡非但命中見之不美,以至百事,求財主官皆不利也。

眉批:截路者,如人在路途之中,遇水則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空亡。

 

49.論四大空亡

甲子並甲午,旬中水絕流,甲寅與甲申,金氣杳難求。

六甲中只有甲辰、甲戌二旬之中,有金木水火土全。內甲子、甲午旬中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無金。此四旬中,五行不全,謂之四大空亡。如甲子、甲午旬,主人見水者謂之正犯。如當生命中不犯,行運至水者亦爲犯也。甲申、甲寅旬亦同此論。

眉批:此主夭折,《壺中子》曰,顔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

淵海子平卷一 50~56

 

50.論十惡大敗

甲辰乙巳與壬申,丙申丁亥及庚辰,戊戌癸亥加辛巳,乙丑都來十位神。

邦國用兵須大忌,龍蛇出穴也難伸,人命若還逢此日,倉庫金銀化作塵。

十惡者,凶也。大敗者,怯敵也。謂六甲旬中,有十個日值祿入空亡,此十日謂之大敗,故曰十惡大敗。命中犯者,當以日主見之方是。其餘見之,未可便作十惡論。若有吉神扶之稍吉。何以謂之祿入空亡?如甲辰、乙巳者,甲以寅爲祿,乙以卯爲祿,是甲辰祿以寅卯木爲空,逢此爲祿入空亡,是以敗也。壬申者,壬以亥爲祿,甲子旬以亥爲空亡,是以敗也。餘皆仿此。

眉批:取日干上見之方是,四柱有吉神多,身旺若有,未可便作十惡論。

 

51.論四廢日

春庚申(金囚死),夏壬子(水囚死),秋甲寅(木囚死),冬丙午(火囚死)。

今人以春見庚辛,夏見壬癸,秋見甲乙,冬見丙丁爲廢者,皆非也。囚死,囚而無用謂之廢。春乃木神用事,金囚而無用,故以庚金爲廢。夏用火而壬水爲廢。秋用金而甲木爲廢。冬用水而丙火爲廢。凡命中有遇之者,主作事無成,要分春夏秋冬四季看方准。

 

52.論天地轉殺

春兔夏馬天地轉,秋雞冬鼠便爲殃。行人在路須憂死,造屋未成先架喪。

物極而反謂之轉,旺連天干曰天轉,旺連納音曰地轉,謂之天地轉。如春木旺之時,見乙卯乃天連天,謂之天轉。見辛卯乃旺連納音,謂之地轉。夏乃火旺,見丙午爲天轉,見戊午爲地轉。秋乃金旺,見辛酉爲天轉,見癸酉爲地轉。冬乃水旺之時,見壬子爲天轉,丙子爲地轉。地轉取納音爲是,其日最忌,上官受職、出行商賈、造作、嫁娶,必主凶。命逢此日,必主夭折。

眉批:春乙卯天轉,夏丙午,秋辛酉,冬壬子;春辛卯地轉,夏戊午,秋癸酉,冬丙子。經曰:韓信被傷,只因天地轉殺。

 

53.論天羅地網

辰爲天羅,戌爲地網,又爲魁罡所占,天乙不臨之地也。何以見戌與亥爲天羅,辰與巳爲地網?凡火命人遇戍亥是爲天羅,水土命人逢辰巳是爲地網,乃五行墓絕處也,乃暗昧不明,不決之謂也。若金木生人,無天羅地網之說。男子忌之於天羅,女子忌之於地網。多主塞滯,加惡殺必至死亡。

眉批:戌亥爲天羅,辰巳爲地網。惟水火土命忌,金木命不犯。男忌天羅,女忌地網。

 

54.論羊刃

羊刃對宮即飛刃。甲生人,羊刃在卯,酉飛刃;乙生人,羊刃在辰,戌飛刃;丙生人,羊刃在午,子飛刃;丁生人,羊刃在未,丑飛刃;戊生人,羊刃在午,子飛刃;己生人,羊刃在未,丑飛刃;庚生人,羊刃在酉,卯飛刃;辛生人,羊刃在戌,辰飛刃;壬生人,羊刃在子,午飛刃;癸生人,羊刃在丑,未飛刃。羊,主剛也。刃者,主刑也。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乃狠而進也。言進而有傷官,羊刃當居祿前一辰,謂吉極則否矣。

眉批:《壺中子》曰:凡人有祿必賴刃以衛之。《一行禪師》曰:羊刃重重又見祿,富貴多金玉。以人生取之在天主征,截在人命主載門,小人主屠宰。

 

55.論起大運法

凡起大運,俱從所生之日,陽男陰女順行,數至未來節。陽女陰男逆行,數已過去節,但折除三日爲一歲。陽男陰女順運,假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月建丙寅,初一日立春後一日生男,順數至二月節驚蟄,且得三十日,起十歲運,順行丁卯。如乙丑年,乙庚之歲成爲頭,正月起戊寅,初一立春,十八日生女,順數至二月驚蟄節止,得四三十二日,起四歲運,順行己卯。餘皆仿此。

陰男陽女逆運。假如乙丑年,乙庚之歲戊爲頭,正月起戊寅,初一日立春後十五日生男。逆數至初一立春節止,得五三十五日,起五歲運,運行丁丑。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月雨寅,初一立春後十日生女,逆數至初一日立春止,得九日,三三單九日,起三歲運,逆行乙丑。餘皆仿此。若多一日,減一日;少一日,增一日。

眉批:如初一日午時生,若卯時立春,便作正月;若寅時生,未還交節,作上提十二月節推命。如正月初一子時生,上四刻仍作上年十二月,夜子時生下四刻方作正月初一子時推正,謂神仙難斷夜子時。

 

56.論行小運法

凡小運不問陰陽二命,男一歲起丙寅,二歲丁卯順行。截法:十一丙子二十一丙戌,周而復始。女一歲起壬申,二歲辛未逆行。截法:一歲壬申,十一壬戌,二十一壬子,周而復始。

眉批:小運之法,男從丙寅方,取三陽之義,女從壬申,乃從三陰之喜。一年一歲,男順女逆數,盡物甲從頭又數。

淵海子平卷一 57~63

 

57.論五行相生相剋

論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論五行相剋: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

生我者爲父母,我生者爲子孫,剋我者爲官鬼,我剋者爲妻財,比和者爲兄弟。詳五陽五陰通變圖。

眉批:生我者爲印,我生者爲傷官食神,剋我者爲官鬼七煞,我剋者爲妻財,比和者爲比肩。

 

58.論節候歌

正月立春雨水節,二月驚蟄及春分,三月清明並穀雨,四月立夏小滿方,

五月芒種並夏至,六月小暑大暑當,七月立秋還處暑,八月白露秋分忙,

九月寒露又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張,子月大雪冬至節,丑月小寒大寒昌。

眉批:此以立春日爲始,或正月一二三四五六,立春又不問內增二日,只以節義爲始,且立春爲節,雨水爲候,又爲節氣,逐月仿此。

 

59.論天地干支暗藏總訣

立春念三丙火用,餘日甲木旺提綱。驚蟄乙木未用事,春分乙木正相當。

清明乙木十日管,後來八日癸水詳。穀雨前三戊土盛,其中土旺要消詳。

立夏又伏戊土取,小滿過午丙火光。芒種己土相當好,中停七日火高強。

夏至陰生陽極利,丙丁火旺有主張。小暑十日丁火旺,後來三日乙木芳,

己土三日威風盛,大暑己土十日黃。立秋十日壬水漲,處暑十五庚金良。

白露七日庚金旺,八日辛兮福獨行。寒露七日辛金管,八日丁火又水降。

霜降己土十五日,其中雜氣取無妨。立冬七日癸水旺,壬水八日更流忙。

小雪七日壬水急,八日甲水又芬芳。大雪七日壬水管,冬至癸水更深旺。

小寒七日癸水養,八日辛金丑庫藏。大寒十日己土盛,術者精研仔細詳。

 

60.又論節氣歌

看命先須看日主,八字始能究奧理。假如子上十日壬,中旬下旬方是癸。

丑宮九日癸之餘,除卻三辛皆屬己。寅宮戊丙各七朝,十六甲木方堪器。

卯宮陽木朝初旬,中下兩旬陰木是。三月九朝仍是乙,三日癸庫餘戊奇。

初夏九日生庚金,十六丙火五戊時。午宮陽火屬上旬,丁火十日九日己。

未宮九日丁火明,三朝是乙餘是己。孟秋己七戊三朝,三壬十七庚金備。

酉宮還有十日庚,二十辛金屬旺地。戌宮九日辛金盛,三丁十八戊土具。

亥宮七戊五日甲,餘皆壬旺君須記。須知得一擬三分,此訣先賢與驗秘。

眉批:子宮初一日生至初十日生,當取壬水,十一日生至三十日生方取癸水,餘仿此。

 

61.地支藏遁歌

子宮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宮甲木兼丙戊,卯宮乙木獨相逢,

辰藏乙戊三分癸,巳中庚金丙戊叢,午宮丁火拼己土,未宮乙己丁其宗,

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宮辛字獨豐隆,戌宮辛金及丁戊,亥中壬甲是真蹤。

 

62.論四季大節訣

今歲要知來年春,但加五日三時辰。立春三日便逢秋,隔岸退位夏更機。再過三朝冬又到,六郎又去打春牛。

此法如嘉靖一十七年,歲在戊申年十二月十七日,甲子日午時立春是二十年。今餘令要知來年春,但加五日三時辰。如甲子日立春,至己巳日酉時便是五日三時辰,本年十二月二十八 日己巳酉時交春二十年節。立春三日便逢秋:甲子日春至丁卯日丑時是三日六個時辰,六月二十四日丁卯日丑時交秋。隔岸退位複更臨:丁卯日秋對丁酉乃是隔岸,天干不動,地支沖退丙申一位,乙未日酉時是,三月二十日乙未酉時立夏。再過三朝冬又到:或二日乙未日立夏,戊戌巳時冬至,九月二十六舊戊戌巳時立冬。年年以立春爲主,餘皆例此。

 

63.論未來月朔節氣奧訣

月朔原來自古有,前九將來對後九,大月五干連九支,小月四干八支偶。

六六之年仔細思,任君走盡風寒路,便作今年立春數,算來又本無差誤。

四十七年前有閏,閏前二月是今逢,分毫不漏真消息,盡在先生掌訣中。

但觀中氣所在,閏前之月,中氣在晦;閏後之月,中氣在朔;無中氣則謂之閏月。

淵海子平卷一 64~70

 

64.論截流年節氣日時刻數要訣

審詳春日莫他求,時正刻真節自酬。五時二刻驚蟄是,十時四刻清明頭;

立夏一日三時六,芒種一日九時收;二日二時二小暑,二日七時四亥秋。

白露三朝單六刻,寒露三朝六時周;立冬三朝十一二,大雪四四兩雙流;

小寒四時九時六,五日三時打春牛;節遇子時加一日,此爲捷法記心頭。

 

65.論日爲主

予嘗觀唐書,所載有李虛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時干支生剋論命之貴賤、壽夭之說,已詳之矣。至於宋時,方有子平之說。取日幹爲主,以年爲根,以月爲苗,以日爲花,以時爲果,以生旺死絕,休囚制化決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複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陰陽,曰官、曰殺,甲乙見庚辛也。(甲見庚爲殺,陽見陽也。見辛爲官,陽見陰也。乙木庚爲官,見辛爲殺。)二曰財,分之陰陽,曰正財、偏財,甲乙見戊己是也。(陽見陰爲正財,陰見陰爲偏財。)三曰生氣之陰陽,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見壬癸是也。(甲見癸,乙見壬爲印綬;甲見壬,乙見癸爲偏印。)四曰竊氣之陰陽,曰食神、曰傷官,甲乙見丙丁是也。(甲見丙爲食神、見丁爲傷官,乙見丁爲食神、見丙爲傷官。)五曰同類之陰陽,曰劫財、曰羊刃,甲乙見甲乙是也。(陽見陽爲羊刃,陰見陽爲劫財。)大抵貴賤壽夭死生,皆不出於五者。倘有妄立格局,從列其名而無實用,其飛天祿馬、倒沖、井欄叉即傷官。析而爲之,舉此一端,余可知矣。

以日爲主,年爲本,月爲提綱,時爲輔佐。以日爲主,大要看時臨於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數,後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又看歲運有何旺,卻次日下消詳,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說也。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個申字,合用子辰爲水局。次看余辰有何損益,四柱中有何字損其甲子日主之秀氣。有壞其用神則要制之,不要益之。論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詳,故表而出之。

眉批:見殺宜身旺,用在殺主亨強,日主綽美。財者養命之源,印爲生我之母。傷官食神我生之子,盜母氣。甲見己爲財,乙見甲爲劫財,以強淩弱之故。以日爲主,如人之己身。年干爲祖、支爲祖母,月干爲父、支爲母及兄弟也,日干爲己、身支爲妻身,時干爲子、支爲女。論命論人則貴賤有剋制論之。

 

66.論月令

假令年爲本,帶官星印綬,則早年有官出自祖宗。月爲提綱,帶官星印綬則慷慨聰明,見識高人。時爲輔佐,平生操履。若年月日有吉神,則時歸生旺之處。若凶神則要歸時制伏之鄉。時上吉凶神,則年月日吉者生之,凶者制之。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時有用神,得子孫力。反此則不得力。

眉批:出自祖宗,主庇蔭之宮。

 

67.論生旺

常法以金生巳、木生亥、水生申、火生寅。土居中央寄母生,如戊在巳,己在午。又土爲四季,各旺一十八日,共七十二日,並金木水火土各七十二日,共得三百六十日,以成歲功,此良法也。

 

68.又論五行生旺衰絕吉凶

觀陰陽家書有曰:生旺有陰死陽生,陽死陰生。假如甲木生於亥而死於午,乙木生於午而死於亥,餘同例此。故推命十有九失,又非的法也。如議命豈可拘於生旺之說,且丙寅屬火而絕於亥,本爲不好,孰不知亥中有木爲印綬而生丙火,丙日亥時乃多貴格矣。戊屬土而旺於巳,兼又建祿,本作貴格,孰不測巳反生金之地而傷官星,凡戊日巳時,官終不顯。舉此二例,則議命切不可專泥於生旺而吉,衰敗而凶也,又當以活法推之。

眉批:一死一生,五行之論定矣。曰用,有母扶子之愛,兄來扶弟之情,子來顧母之恩,生生不盡,化化無窮之理。宜細詳之方可論命。

 

69.論五行墓庫財印

丙丁生人以辰爲官庫,水土庫於辰故也。須年月時中有木或亥卯未並寅即清。如無木則土奪丙丁之官,則濁卑而不清,亦不顯。

眉批:印者,生身之木,有木則生火,明內之力。無木則火生土爲盜氣,有木則助,木剋土之故。

 

70.論官殺混雜要制伏

官星要純不要雜。假如甲木用辛金爲官,若年是辛,月是酉,時上亦是辛官,雖多但無妨,蓋純一盡好。若有金或庚申,則混雜爲殺,以傷其身,要行火鄉制伏則發福也。餘仿此也。

眉批:假如金旺無制,則不能爲吉。

淵海子平卷一 71~74

 

71.論五行生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梁。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眉批:身弱逢印綬重重,即爲所害。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眉批:此乃身弱,傷官食神太旺,故有所害,此其大忌。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土能剋水,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炎水熱。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眉批:此身弱逢財,反能害身。身強遇財,人臨富貴。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爲熄滅。水弱逢土,必爲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爲砍折。

眉批:身弱遇官煞旺,多爲殘傷貧而賤命。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

此乃身弱遇鬼,得物以化之則吉,如甲日被金殺來傷,若時上一位壬癸水或申子辰解之,即能化凶爲吉。餘者仿此。

眉批:官與鬼一也,身旺逢之爲官,身弱遇之爲鬼。

 

72.二至陰陽相生理

一年之內細分五行,配合氣候於十二個月之中,各主旺相,以定用神。其中五行又分陰陽兩股,於之生年之中各主生旺之氣。用冬至一陽則有木先生旺之理。則試以甲、乙日生人,在冬至前,陽氣未動,木方死絕,其木不甚吉利。若甲、乙日生人,在冬至之後,陽氣已生,木乘暖氣其命壽祿皆全,只要甲用神入格。又如丙丁日干生人,在冬至之前,遇水即滅,若在冬至之後,不甚忌水劫丙丁,乘木之生也。夏至陰生,則有金生水用之理。夏至之後,爲三伏後而陰生,庚辛生於夏至之後,金有氣不甚忌火,其理尤明,學者不可不知也。

眉批:冬至後陽生,夏至後陰生,五行各得其氣,不爲身弱,作中和而論。

 

73.子平舉要歌

造化先須看日主,坐官坐印衰旺取。

若甲子日生人,中用癸水,水能生木爲印綬,謂之坐印,其餘者同。

眉批:日主所生之日辰,如甲子日生就以甲子日爲主,以年月時論取財官。

年時月令號提綱,元有元無輕重舉。

提綱,月支所藏之物,或金或水,以旺相者取之。

大抵官星要純粹,正偏雜亂反無情。

既用官星,又嫌衝破,謂之無情。

露官藏殺方爲福,露殺藏官是禍胎。

官露則清高,爲人顯達。殺露則兇狠,爲人急暴。

殺官俱露將何擬,混雜財官取財議。

露殺露官,殺有制不傷官,或有財生之方福,否則,小人挾制君子不能行道。

官旺怕官忌刑沖,官輕見財爲福利。

官旺怕官,如兩官相遇,運歲逢之,見沖不利。官輕見財,以財爲祿則吉。

年上傷官最可嫌,重怕傷官不可觸。

年上傷官,剋祖或傷祖業,月時重見,災禍不能免。

傷官用財乃爲福,財絕官衰福亦然。

傷官主爲人喜財,官旺若無財,主爲人無福。

貪合忘官榮不足,貪合忘殺爲己福。

官者,君子,既合之,不爲人用。殺者,兇惡小人,合而去之,不任其妄,爲得所。

眉批:甲以辛爲官,有丙合之。以庚爲煞,用乙合之。

堪嗟身弱怕財多,更曆官鄉禍相逐。

如甲申、甲戌,四柱見戊己爲財,身弱逢之不利。或運至官鄉,兩官相爭必有禍。

財多身弱食神來,食神會殺必爲災。

食神,我生之子,盜氣之神。

會天合地有刑剋,更宜達士詳推裁。

 

74.詳解定真論

夫生日爲主者,行君之令,法運四時,陰陽剛柔之情,內外否泰之道——以日爲主者,如人行君之令,四柱尊日爲主也。法運四時者,春夏秋冬也。假如孟春木旺火生,木能生火也。孟夏火旺土生,火能生土也。孟秋金旺水生,金能生水也。孟冬水旺木生,水能生木也。土旺四季,辰戌丑未月也,故法運四時。剛柔之情者,陰有剛柔,陽有剛柔。月令有氣曰剛,無氣曰柔。內外否泰之道,年月日時也,三元配合天干地支。凡天干地支透出日外,藏於干內,否塞也,泰通也。一歲之周,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時,蓋積時成歲,歲與日,陰陽之主也。歲之正朝,日之從朝,君臣之朝令從命也。臣稟命於君,推之行之於身也。故人臣行君之令,則有貴賤吉凶之分。蓋能欺日不能欺月也,日能欺歲,不能欺月也,故言日爲主。日之主者,法運四時,法從常也。蓋天地之氣有四時,常用五行之氣於春夏秋冬。故春之氣溫,木旺七十二日;夏之氣炎,火旺七十二日;秋之氣涼,金旺七十二日;冬之氣寒,水旺七十二日;四季月土各旺一十八日,具計三百六十日以成歲功。賦云:播歲功,四季以年。陰陽者,甲丙戊庚壬爲陽干,乙丁己癸辛爲陰乾。凡推五行,陰陽匹配,上下不相偏者爲貴命也。若柱中有偏陰偏陽者,剛柔也。見如木用金爲官,其金秋生或帶水火,則金剛矣。若金春夏生帶丙丁,則木強而金柔矣。凡陰陽偏枯,不成配偶,雖金爲木官鬼,妻財不見,反爲仁義俱無,剛柔不濟。(眉批:以木爲仁,以金爲義)故偏陰偏陽之謂疾,此謂之有情無情也。凡術者且要明剛柔之情也。賦云:乾坤識其收牡,金木定居剛柔也。凡看命者專以日上天元爲主,定其禍福榮枯之理。支上天元曰外,支中所藏者爲內。天干與地支所藏者人元,或爲官、爲福、爲禍,方可定其吉凶之理。且如甲日生,甲子爲印綬,甲寅爲建祿,甲辰爲財庫,甲午爲妻財,甲申爲官鬼,甲戌爲財官,若八月生正氣官,大貴命也。甲以辛酉金爲官星,若有丁火傷辛金之官,柱中有癸水則制其丁火,故癸水乃甲之印綬也(眉批:八月官星,大怕卯丁)。更要推詳四柱內外吉凶而言之。當言元有財官,運臨財官,多是榮達之命也。元無財官,複行財官而不發也。

進退相傾

假如辛金以丙火爲官星,九夏生則是向官,主官遷進也(眉批:九夏,四五六月也,共九十日,謂之九夏)。八月生,氣退,其官不遷進矣。柱用支神旺相,則有慶榮,若死絕休囚,則無慶榮。賦云:將來者進,功成者退也。

動靜相戈

蓋干爲天,能動不能靜。以支爲地,能靜不能動。甲乃干之首,子乃地之首,終爲亥而複于子,周流不息,迴圈十二支。一動一靜,一陰一陽,相代用之,至癸亥而終矣。不遇五神相剋,三生定命(眉批:五神,金木水火土也;三生,天元地元人元),分成六十花甲子。言後世學者,要知其動靜,可以知要訣矣。

取固亨出,入之緩急

固者,堅也;亨者,通也。欲知貴賤吉凶,必須先看生日,身根堅固。更看四柱財官有無破害,自然亨通。出入者,行運出入也。此即陽男陰女順行出戌入亥之類。如男命壬癸日生,運在戌,爲火土方聚之地,是財官吉運。出戌入亥爲財官死絕之地,雖臨身旺之鄉,終爲凶運。我剋者爲妻財,在生旺之處多福慶。皆以同五行體用陰陽,支用剋身爲官鬼之鄉,日干剋運爲財聚之地。皆從生月起運,如當生四柱財官之類,不居休敗之地,運到財官之鄉,凡官進皆榮達而急速。或當生無財官,日干無氣,又行財旺之鄉,凡所以爲財,皆退散而不成。須運臨吉慶,反因福以爲禍,災來而急速,雖榮發亦遲。賦云:乃行來出入抵犯凶方。

求濟複散,斂之巨微

濟者,進也;複者,退也;是功名進退。散者散也,斂者聚也,是財帛聚散。巨者多也,微者寡也,是五行當生,命運稟令,貴賤禍福之兆,發覺之衆寡也。論財帛聚散者,若四柱有財帛之氣,日干更旺,更有敗財、羊刃,運臨財之鄉,則居局中財多而大發也。若原有財帛,卻被鬼奪之,日主又衰,運臨財旺之地亦不發福,定是損財傷妻。故其根源淺薄,居福寡也。賦云: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也。

擇日之法有三要:以干爲天,以支爲地,支中所藏者爲人元,乃分四柱(眉批:三要,三元也;四柱,年月日時也)。以年爲根,月爲苗,日爲花,時爲果。又擇四柱之中,以年爲祖上,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爲父母,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以日爲己身,當推其干。搜用八字,爲內外生剋取捨之源。干弱則求氣旺之藉(眉批:藉者,賴也),有餘則欲不足之營——以日爲主,年月之中看有官無官,有財無財,有印無印,則貴賤可知。故年上爲根苗,看年月中先有財官印綬,是根苗先有氣也,然後日時內象開花結果也。經曰:根在苗先,實在花後。日爲己身,搜用八字,有得吉神、凶神格局之類。喜者取之,忌者舍之。賦云:喜者存之,憎者棄之。日干弱求氣旺之藉,日干旺卻嫌氣旺,怕太過反爲不足之命,由此損財傷妻。本是天元地支,故看根苗花果之說,仔細詳之。四柱年月日時,貴賤高低,則有根苗花實之類。如人命元有財官,運臨財官則爲福。當生無財官,運臨財官則亦不爲福。爲根先生而後苗,花開而後有實。觀乎前兆,以查其源,根在苗先,實在花後

(眉批:得五行四時,方可論祖宗月時亦然)。

又擇四柱之中,以年爲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宗派之宮,若與年月日合爲富貴,更生月時不來刑害生年,則祖宗根基光華而不衰也。更得祖上名譽,實堪前祖先田宅之福,爲榮華而永不衰也。若反此則不然矣。以生月爲父母之宮,若月內有財官之星,旺盛無衝破,更生日天元居生養之地,則人承父母之福。日干居死衰之地,爲人雖有父母之福,終不爲久長親蔭也。以日爲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己身也。自得之宮,必須推詳。生日天元看臨何宮之分,更看年月時中有何格局。若貴人祿馬之類,並無破害,便爲好命。值此生旺無刑害,則喜而取之爲福。若當生之神而逢死絕休敗,更值刑衝破害,則憎而棄之爲禍。日干衰而求氣旺之藉。且如壬癸巳午之類,皆因生日天元臨死絕之地爲身弱也。壬癸以丙丁爲財星,以戊己爲官星,巳午火當臨官生勝之地,更加九夏四季生,則有官星並祿馬之星,爲有福氣之慶,當有餘樂也。若壬癸生人在冬月生,雖日干持其旺氣,終身以不取富也。若財官之氣懼皆旺水,火死土囚也,若人遇之,平生迍蹇賓士,難享用之人也。雖旺亦多成敗,則官將不成,財將不住矣。且如庚寅日,乃是天干氣衰弱也。《三命》云:爲命多削,遇鬼方受官旺,當有財官之貴矣。如庚金以乙木爲財,丁火爲官。寅,甲木臨官,丙火長生,爲官之旺地,爲人當以金之分看,春夏則福矣。秋冬生人要逢旺,財官之氣退散,遇死絕休囚之地,爲人常有不足之營,家道寂寞難治也,定是剋妻害子矣。日干衰則求氣旺之藉,有餘則欲不足之營也。

干同以爲兄弟。如乙以甲爲兄,忌庚重也;甲以乙爲弟,畏辛多也——此爲傷之論。如辛多傷其乙木,庚多傷其甲木,如此則兄弟有剋。四柱有用則爲官貴也,不可一理而推。干同爲兄弟者,蓋生日天元比和相同之類。甲日生以乙爲弟,柱中有辛金多,剋乙木爲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爲兄弟,四往中有庚金重剋甲木,則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無,效以此例推之。

眉批:陽干爲兄,亦以陰支爲妹,不可止以比肩而分兄弟,看命運在胸中見識。

干剋以爲妻財,財多干旺則稱意,若干衰則反禍矣——財多干旺者,力能任財則爲福。干衰弱力不能任財,反禍矣。賦云:財多身弱,正爲富室貧人。

眉批:己未、戊辰、甲寅、癸酉,財旺身強;乙酉、壬午、壬午、癸卯,財旺身弱。

干與支同,損財傷妻——干與支同者,甲寅、乙卯之類。又云:若地支同局之命,則損財傷妻。更月令氣旺,年時未見財官,又無格局,窮必徹骨矣。凡干旺爲妻財,財乃生日干剋他爲財之星也。若柱中財多而日旺者,凡舉動無不稱意。經云:處世安然,財命有氣。若反此財多而日干弱者,此命定因妻財而致禍,則因力衰不能任厚福。財多身旺者,假如:己未年、戊辰月、甲寅日、癸酉時。如甲以戊己爲財,年月建居財庫,當生年又得己未土重,乃天元貴人帶財。合甲寅祿日建,其官祿財多官旺,則多稱意也。假如一命,乙酉年、壬午月、壬午日、癸卯時。壬癸以丙丁爲財,午月自恃財旺之,丁逢火祿之鄉,壬癸胎元絕之地,爲身弱不能任重財。見壬癸爲比肩分財,故因妻以致禍,卒死牢獄之中。術經云:“六壬臨午位,號曰祿馬同鄉,”此非虛論。是年月日時有卯字剋子午中己土之官,故曰六壬日祿馬同鄉是也。賦云: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干與支同,如甲寅之類,雖然強健,無他殘疾,多主損財傷妻。若年月日時別入他格,或遇四柱中財官印之星,是貴顯有權之命也。若三元無他格,四柱又無財官印,反生氣旺之月日,有背祿逐馬之星,此命主窮必徹骨,剋妻多數,終身無依,則是常人。賦云: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男取剋干爲嗣,女取干生爲子,存失皆例,以時分野,當推貧賤富貴之區——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爲子息。若女命甲乙生人,以丙丁爲子息。更看時辰在何分野,輕重生旺,定居多少。看於四柱或有剋子之星,可言無子矣。五行真假之論,《鬼谷子》曰:男取剋干爲嗣者,假如六庚日,午時生,乃子息多數,謂庚以乙爲財,乙木能生火,火剋庚金爲子星。午時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祿之鄉,當有子多生貴顯命矣。若生於戌亥子時,則是金水分野,火絕之地,則生子息少矣。當主孤獨貧賤之子,不然僧道、過房、螟蛉之種矣。女取干生亦然。論子息多少,於生時內參詳,萬無一失。看生時在何宮,當推其子星生落其時,宮分若在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之鄉,定其多嗣,當生出美麗富貴之子。若在衰病死墓絕,無氣胎養沖刑之鄉,定主子少,當生孤苦貧賤之子。《三命》云:庚臨坎位時衰兮,後裔凋零;甲到離宮秋降也,兒孫滿目。此之謂也。

眉批:男取剋干爲嗣者,甲男辛兮乙男庚,丙癸丁壬壬己亨,癸戊戊己乙甲妙,庚丁辛丙嗣光榮。女取干生爲子,歌曰:甲能生丙乙生丁,丙産戊兮丁生己,己生辛兮戊生庚,庚壬辛癸俯宜嗣。又壬甲癸乙相生最亨通。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時須是泄天機是也。俗以甲子作海中金,即婁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論——《理愚歌》所謂“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時須是泄天機”。五行真假者,納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數也。先論大衍四十九數,再次第將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當屬四等數除之,除減不盡,又按五行之數除之。除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納音也。相生者,餘一生木,餘二生土,餘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個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數,外有十五數,以二五除了一十,餘得五屬金,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個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數,外有二十三數,以四五除了二十,餘剩三屬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餘者依此。豈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爐中之說。世有不肖之說,未遇明師,道聽途說,錯論古道,迷誤後人,焉能中理。故將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水旺之地,爲海中金。丙寅丁卯火者,寅卯近東方生火之地,如爐中之說。自漢時婁景先生以前,並無金在海中,火在爐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運,不用納音,專以生日天元爲主,配合八字干支並支中所藏者人元,或當生爲財,爲官,爲禍,爲福,依此參詳。人命貴賤,得失榮枯,賢愚可知矣。賦云:在識其道,拙說猶神,才知玄妙之奧。

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大衍先排四九枝,當除甲己子午九,丑未乙庚八數推,丙辛猴虎同除七,卯酉丁壬六法直,辰戌戊癸皆除五,巳亥當除四去之,後將五數追除了,除者相生莫要疑。水一火二木三是,金四土五最幽微。此是乾坤真甲子,知時須是泄天機。歌曰:六旬甲子妙幽玄,七七抽除地與天,五減零求生數理,納音得此幾人傳。天地直殺,夫萬物者,育乎天地,運乎四時,春以萬物,滋榮如歸。蓋生之歸藏,莫離乎土。土,坤艮是也。《易》曰:艮乃萬物之始,坤乃萬物之終。甲乃天之首,子爲地之首。二儀之迴圈,一陽之來複,故甲子至壬申九數。甲己相合,子午相沖,故云甲己子午九。乙丑至壬申八數,乙庚相合,丑未相沖,故云乙庚丑未八。丙寅至壬申七數,丙辛相合,寅申相沖,故云丙辛寅申七。丁卯至壬申六數,丁壬相合,卯酉對沖,故云丁壬卯酉六。戊辰至壬申五數,戊癸相合,辰戌對沖,故云戊癸辰戌五。己巳至壬申四數,巳亥相沖,放巳亥單數四。賦云:略之爲定一端,故究之翻成萬緒矣。

或以年爲主者,則可知萬億富貴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可爲本命忌日之戒——世之談玄命者,皆古法,往往多以年爲主,則可知萬億同者矣。小運納音爲論,則水之渙漫而無所歸矣,富貴有相同者謬矣。故子平法專以生日元爲主,日下支爲妻,言生年爲本爲根,又爲祖上田宅之宮。如甲子生,便爲本命太歲之尊神,忌生日支干與太歲沖並戰鬥剋害,爲本主不和,則人生來不靠祖業田宅,破敗宗親,應難依靠。若生月時與本命干支會合入局,或遇財官貴氣,則生平當有祖宗田宅,根基豐厚,聲譽之美也。

以月爲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斷——月爲兄弟之宮,爲男取比和同類便爲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爲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爲兄姐。若臨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論。謂酉月火死,戌月火入墓,亥月火絕氣,子月火懷胎,故言兄弟不得力斷。其餘依此而推。

眉批:五行旺相之方可作兄弟得力或富或貴之斷。

以日爲妻,如在沖刑剋殺之地,言剋妻妾之斷——論妻妾者,以生日支辰爲妻妾之宮,無所剋之物爲吉。若在空刑剋害之地,則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剋之輕者,主疾病。

眉批:如丙午、戊午、壬子,犯此日者又主妻縊死或殺死。

蓋此論之皆非人之所爲,造物陰陽之所致。傾世術士,不知斯理而潛亂於俗,不可言傳,當考幽微之妙矣——前篇論生年于祖,乃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宮,切忌四柱中有刑衝破害之物傷於當生年,應主祖宗謀敗根基,有親蔭無依也。以生月兄弟之宮,若此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臨死絕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爲妻妾宮,若臨空刑剋害之地,言剋妻妾也。以時爲子息之星,子星若臨死墓絕之鄉,言子息少之斷。賦云:論其眷屬,審其死絕。《三命》云:“四柱內觀其九族,三元中辨其六親。凡父母祖宗爲依倚,兄弟如手足,妻子如心腹,孰不有親愛之眷屬哉。”蓋六親多寡、存失、貴賤、榮枯、衰旺,皆非世人可得能爲,實天地之造化,誠陰陽之所致,鬼神不能移矣。古云:自古賢達之士,博通精典,窮理書性,深明造物之發端,五行無不通曉。吾夫子云:“不知天命,無以爲君子。”今世不肖之術士,不能通變之,明陰陽造化幽微之理,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其斯之謂,與是以五行辨通之道,取用多門。故不可言傳,當考幽微之妙矣。

眉批:如年月日時皆見財官印綬之星,定主祖宗父母榮貴,妻淑子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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