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說約》 清 • 張鋐原著  《一》
大六壬說約自序:
六壬數不知何人所作,世傳黃帝征蚩尤,九天元女下降,授以天書。其言怪誕不經,未足取信。嘗讀《後漢書•律曆志》,“大橈作甲子,隸首作數。”注雲:“大橈,黃帝之師,占鬥罡所建,探五行之精,作甲乙以名曰謂之幹;作子丑以名曰謂之支。干支相配,以成六旬。隸首,黃帝之臣,善算。”隸首起數,雖未明雲“六壬”,以干支之陰陽,五行錯綜,參互以占休咎,正與此符合。則六壬之始於大橈而成於隸首也明矣。其以六壬名,今無可考矣。意者,乾為天屬金,壬居乾屬水,壬得天之氣,即泄天之機,則壬實為數之始。而六甲有六壬,故以之命名乎?自古口耳相傳,未有成書,迨近世術士家各著一書,而書始雜。其間有純有駁,有淺有深,且多好奇之談、過當之詞,而文理之鮮通、歌句之起韻不堪入目。予自二十五歲習六壬,經今六十有五。初則鉤深索隱,意其中必有奧旨,迨研窮既久,始悟吉凶不外“生”、“克”二字。諸凡吉神、吉將、吉星,皆可以生總之;凶神、凶將、兇殺,皆可以克概之。持是以視課象、以斷吉凶,十中八九,有不中者,亦不遠矣。余病諸家之說之繁且雜也,爰集諸壬書,刪其繁,汰其雜,剖析其蒙,訂正其謬,義則歸於中正,理則出以簡明,起癸丑迄庚申,八閱寒暑而書始成,名之曰《說約》,取博學而詳說之,可以及說約之意也。客有見而知之者,曰:“自有六壬,未有此書,可蔔信今而傳後!”餘笑曰:“自少讀書,迤無所得,去之而習幕,又不能聲動諸候,今老矣,既貧且賤,則說不足動人,又力不能付梓,安望信今而傳後耶?”雖然,事莫不有數,為是書傳與不傳,亦聽之數而已矣!
嘉慶五年庚申六月望日 江村張鋐序
大六壬說約卷上.入門:
干支:
幹,幹也;支,枝也。壬課以幹為身,以支為人、為事。支生幹為吉,克幹為凶。此其大綱也。習壬課者,須先明干支,故列於首。
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此幹之陰陽。

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此幹之五行。

甲乙東,丙丁南,庚辛西,壬癸北,戊己中,此幹之方。

甲寄寅,乙寄辰,丙戊寄巳,丁己寄未,庚寄申,辛寄戌,壬寄亥,癸寄丑,此幹之寄宮。

甲己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此幹之五合。

甲見庚,乙見辛,丙見壬,丁見癸,戊見甲,己見乙,庚見丙,辛見丁,壬見戊,癸見己,此幹之七殺。

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丑、卯、巳、未、酉、亥為陰,此支之陰陽。

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此支之五行。

寅卯辰東,巳午未南,申酉戌西,亥子丑北,此支之方。

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此支之六合。

申子辰、寅午戌、亥卯未、巳酉丑,此支之三合。
子午沖,丑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此支之六沖。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此支之三字刑。

子刑卯,卯刑子,此支之兩字刑。

亥辰午酉自刑,此支之一字刑。

子破酉,丑破辰,寅破亥,卯破午,巳破申,未破戌,此支之六破。

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卯辰害,申亥害,酉戌害,此支之六害。

月將:
月將,太陽所躔之宮也。壬課以月將加時成課,故月將與時為課之樞機。正月雨水躔亥,亥為月將;二月春分躔戌,戌為月將。一月一位,逆行。每逢中氣,太陽始過宮,須據時憲書某日某時以定之。

天地盤:
明乎干支、月將,斯可傳課矣。而課以天地盤為始,地盤即亥子丑十二支本位,此不動者也;天盤以月將加所占之時布起。

如亥將加丑,則子加寅,迤邐而加,至戌加子而止。如亥將亥時,皆為伏吟,以亥加亥,子加子,至戌加戌而止,此動而無定者也。
如亥將丑時:天盤 地盤
卯 辰 巳 午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寅 未

卯 戌 丑 申

寅 丑 子 亥 子 亥 戌 酉

四課:
天盤既布,即視地盤干支上所乘天盤何神,以布四課。如亥將子時甲子日,地盤甲上見天盤丑,以丑甲為第一課;丑上見子,以子丑為第二課;子上見亥,以亥子為第三課;亥上見戌,以戌亥為第四課是也。
甲子日子時亥將
四 三 二 一 初 子 辰 巳 午 未

戌 亥 子 丑 中 亥 卯 申

亥 子 丑 甲 末 戌 寅 酉

丑 子 亥 戌

三傳:
四課即布,須采一神為發用。用,乃主事之神,吉凶之先兆,禍福之根基,故用神為一課之要。蓋由天盤而四課,選出一神以為用,則全神之吉凶禍福盡在於是。其法有元首、始入、重審、比用、涉害、遙克、昴星、別責、八專、返吟、伏吟十一門,細列於後。中傳為移易之門,末傳為歸宿之地。事之變化要歸,須神中末傳。中末取相因之神。如用神子,即視子上所乘何神為中傳,後視中傳所乘何神,為末傳;亦有不取相因之神將,或取干支上神,或取合與刑沖,亦細推於後。

元首:
四課內一上克下為用,餘課無克,為元首。中末用相因之神。如甲子日寅時亥將,午加酉為用,一上克下是也。壬課生幹為吉,克幹為凶,乃發用不取生而取克,上下相生為靜,靜則端倪不露;上下相克,便為動象,一動則吉凶因之而起也。

始入:
四課內一下賊上為用,餘課無賊,為始入。中末用相因之神。如丙戌日酉時子將,申加丙為用,一下賊上是也。賊即克也,乃上克下稱“克”,下克上稱“賊”者,上尊而下卑,上宜制下,下不可犯上,故曰賊也。

重審:
四課內有上克下,又有下賊上,克取下賊上為用,為重審。中末用相因之神。如乙亥日卯時未將,申加局,上克下,未加卯下賊上,取未為用是也。上為外,下為內,內變將作,故舍上克而視下賊也。

比用:
四課內有二上克下,或二賊上,則視神之陰陽與幹陰陽,取比者為用,為比用課。中末用相因之神。如壬辰日丑時子將,戌加壬,卯加辰,俱上克下,壬辰為陽日,卯陰不比,戌陽與幹比,取戌為用是也。亦名知一課,知其一不知其他之意也。

涉害:
四課內有二三四上克下,或二三四下賊上,其中有兩神與幹俱比,或俱不比,並有三四課俱比者,則涉地盤歸本宮受克深者為用,為涉害課。中末用相因之神。地盤上十二宮之中各有藏幹,如寅宮藏甲丙戊,卯宮藏乙之類。凡算涉害淺深,神所臨之宮及神歸之本宮,雖有克賊,俱不入數,惟以地盤諸宮及宮中之藏幹賊此神者,計其多寡,以較淺深。如丁卯日寅時子將,丑加卯,亥加丑,俱下賊上,與幹比,丑要前行歸本宮,須曆辰宮乙、未宮乙、亥宮甲,受克三重。亥要前行歸本宮,須曆寅宮戊、辰宮並辰宮戊、巳宮戊、午宮己、未宮並未宮己、戌宮並戌宮戊,受克九重,故取亥為用。若受克淺深相同,則視相同之神臨于地盤何位,取臨寅申巳亥孟上神為用,為見機格。如丁巳日辰時亥將,酉加寅,未加子,各受克五重。酉在孟上,取酉為用。若無孟上神,取子午卯酉仲上神為用,為察微格。如己酉日午時寅將,巳加酉,卯加未,各受克六重,巳在仲上,取巳為用。

遙克:
四課無上下克賊,取上神克幹為用,為蒿矢。如無上神克幹,取幹克上神為用,為彈射。皆為遙克課。中末用相因之神。如有神克幹,又有幹克神,則取克幹者為用。若克幹、幹克有二神,依比用法。如俱比俱不比,依涉害法。如壬辰日寅時巳將,四課無上下克賊,取戌遙克幹為用。壬申日亥時寅將,四課無上下克賊,壬遙克巳,取巳為用是也。

昴星:
四課上下無克賊,又無遙克,取酉上下神為用,為昴星課。陽日取地盤酉上神,為虎視轉蓬,中傳支上神,末傳幹上神。陰日取天盤酉下神,為冬蛇掩目,中傳幹上神,末傳支上神。如戊申日卯時辰將,陽日取地盤酉上戌為用。丁丑日辰時丑將,陰日取天盤酉下子為用是也。

別責:
四課不全,只有三課,無上下克賊,又無遙克,別取一神為用,為別責課。陽日取幹合上神,如丙日合辛,辛寄戌,以戌上神為用,中末俱幹上神。陰日取支三合之前一神,如丑日合巳酉,以丑前巳為用,中末亦幹上神。如丙辰日酉將戌時,丙日合辛,辛寄戌,以戌上亥為用。丁酉日卯時丑將,以酉前丑為用是也。

八專:
四課干支同位,止有兩課,無上下克賊,不論遙克,取陽順陰逆第三神為用,為八專課。陽日從幹上陽神順數三位為用,中末俱幹上神。陰日以支上陰神逆數三位為用,中末取幹上神。

如甲寅日辰時丑將,陽日從幹上亥順數三位,以丑為用。丁未日子時酉將,陰日從支陰丑逆數三位,以亥為用是也。

伏吟:
天盤十二神各臨地盤本宮,為伏吟課。有克者,依元首、始入發用,以初傳之刑神為中傳,中傳之刑神為末傳。無克者,陽日取幹上神為用,為自任格。陰日取支上神為用,為自信格。中末亦用刑。惟丁卯、己卯、辛卯三日,卯為初傳,卯刑子為中,子不可複刑卯,以子之沖神午為末傳。若初傳為自刑,陽日取支上神為用,陰日取幹上為用,仍取中傳之刑為末傳,為杜傳格。惟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六日雖系陰日,亦取支上為中傳,以用起幹上,中傳不須複歸幹上也。若中傳又值自刑,以中傳沖神為末傳。如壬辰日幹上亥為用,值自刑,以支辰為中傳,又值自刑,乃以辰沖戌為末傳是也。

返吟:
天盤十二神各居沖位,為返吟。有克者,依元首、始入、重審、比用、涉害法為用,中末用相因之神。如庚戌日寅時申將,庚克寅為用,中末申寅是也。
無克者,惟丁丑、己丑、辛丑、丁未、己未、辛未六日,丑日以地盤丑中癸水進合巳中戊土,天盤亥臨巳上,戊克亥,以亥為用,中傳支上神,末傳幹上神。未日以地盤未中丁火進合亥中壬水,天盤巳臨亥上,壬克巳,以巳為用,中傳支上神,末傳幹上神,為井欄射格。如辛丑日,丑中癸水進合巳中戊土,戊克亥為用,中末未辰。辛未日未中丁火進合亥中壬水,壬克巳為用,中末丑辰是也。

天將:
三傳即布定,須布天將以參吉凶。天將者,貴人、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天空、白虎、太常、元武、太陰、天后十二位也。天將以貴人為首,貴有陰陽之別,順逆之分。先天陽甲起於子宮,乾生子水,子水生甲木,故陽幹起於子也。甲布子,乙布丑,丙布寅,丁布卯,戊布巳,己布未,庚布申,辛布酉,壬布亥,癸複布丑,以合處起貴。如甲日合己,己布未,未為貴人,余日仿此。此為陽貴,其不布午者,甲為君,居子,不敢與對也。癸不布子,而布丑者,不敢加於君也。辰戌不臨者,戌為鬥口,辰為鬥杓,為牢獄,故不臨也。後天陰甲起于申宮,申為坤方,又申,子水所生之地,故陰甲起申也。甲布申,乙布未,丙布午,丁布巳,戊布卯,己布丑,庚布子,辛布亥,壬布酉,癸 複布未,亦以合處起貴。如乙日合庚,庚布子,子為貴人,余日仿此,此為陰貴。其不布寅,不重布申,不布辰戌,一如陽貴說。視所占之時,卯辰巳午未申用陽貴,酉戌亥子丑寅用陰貴。複視貴人所臨之地,臨地盤天門之前,則順行;臨地戶之前,則逆行。如甲子日丑將卯時,應用陽貴,甲日合己,布未,應於天盤未上起貴人,未臨地盤酉,應用逆轉,便於天盤未上布貴,午上蛇,巳上朱之類。又加乙丑
日亥將寅時,應用陰貴。乙合庚,庚布子,應於天盤子上起貴。子臨地盤卯,應用順行。便於天盤子上布貴,丑上蛇,寅上朱之類,餘仿此。四課三傳,要視天盤上天將,一一布列。
三傳四課年命上神之遁幹,應須備列。遁幹即按本日之幹分,如甲子日卯時居將,三傳戌申午,則午遁庚,申遁壬,戌遁下旬之甲。幹上子遁甲,支上戌遁申。年在寅,上見子,遁甲。命在辰,上見寅,遁丙是也。

六親:
幹為本身,生幹者為父母,即文書。幹克者為妻財。幹生者為子孫。比干者為兄弟,即比肩。克幹者,陽見陰、陰見陽名官,陽見陽,陰見陰為鬼。三傳按此順列三位,年命亦須兼視。

年命:
本命,定位不移者也。如男命甲子,即以地盤子為命宮;女命乙丑,即以地盤丑為命宮。命上神將為坐命神將。
行年,遊行無定者也。男以丙起順數,女以壬起逆數。如男命甲子,以地盤丙寅為一歲;命丙寅,以丙子為一歲。女命乙丑,以地盤壬申為為一歲命,壬申以壬午為一歲。按視所數至某宮,即為年宮。年上神將,為值年神將。
以上為入門法,法盡乎此,無遺漏矣。自來壬書於入門法,均編歌句,歌格含糊,無一明晰,此故隱其術,使人未由問津,亦自炫其術,使人疑為異援也。今著此篇,法詳盡而語顯明,數千年之秘,昭然若揭矣。然明乎此,僅能傳課,未能斷事,須博觀後載諸課諸說,冥搜默悟,融會貫通,迨於臨占,又須凝心靜氣,未可率爾妄談。蓋課有顯明者易斷,有吉凶兩歧,禍福難定者,實亦未易窺測也。

十二天神:
神後子,大吉丑,功曹寅,太沖卯,天罡辰,太乙巳,勝光午,小吉未,傳送申,從魁酉,河魁戌,登明亥也。壬課以幹為本,然十幹不能包羅萬象。若十二支,上而日月星辰,下而君臣士庶、山林川津、走獸飛禽,及人事之若巨若細,無不布列其中,括囊在內。自昔壬家著列一切,不下數十萬,然名多而取數有疏,言雖多而取義不的者,正複不少。今擇其明其確者,分神分類,編輯備覽,間有詮法者,尤加慎擇,未能漫。然以天下之大,人物之眾,事物之繁,豈能盡載無遺?亦存其略而已耳。學者臨占觀變,要在因成言而自得新機。假如戌加卯可作城門看,戌為城,卯為門,城下有門,非城門而何也?巳加寅可作僵蠶看,巳為蠶,寅生風,蠶見風而僵,非僵蠶乎?子加卯可作水淹禾苗看,子為水,卯為禾,水上禾下,又值刑,豈非水淹之象乎?此皆新機也。觸類旁通,庶幾推測靡遺矣!

神後:
子為神後,水也也。其形面圓,色黑,妍媚。位正北,星主女虛危,音宮,數九,色黑,味鹹。
在天為華蓋星、織女、海神、江河神、雲霧、大雨龍、元,雹陰,夏月,雪冬月。
在人為後妃後,彩女陰,命婦貴,富家婦龍,妾婢陰,老婦加辰未,軍婦虎加戌,孀婦酉加。嫁婦加酉,乳媼、媒婦合,**後加卯酉,幼女合亥加,幼孩合加亥,樂工常,漁人、染匠,駝子勾,行人虎,尼空。陰小,胎產,女經、膀胱、耳、腰、液。聰明,悲泣空加巳,天癸雀加破,帶水元加破,痢疾。在物在鼠、蝠雀夜,燕雀旦,江湖旺相,陂池、溝渠、流水、道路虎加酉申,圖書,文墨,珠玉,首飾,絹帛後加酉卯,絲布,繩索,籠筐,浴盆,缸甕加辰戌,瓶,燕窩,魚酢,水中物。為姓孫、齊、謝、耿、聶、沐、漆、汪、任、姜、孔、陳、傅、馮,水旁、走之、曲之類。

大吉:
丑為大吉,土神也。其形短丑,位北偏東,星斗牛,音征,數八,色黃,味甘。在天為牽牛星,雨師後,風伯虎,雷雨丑卯雨後雷,卯加丑雷後雨,地祗,神佛。
在為宰執人加太歲,將軍勾陳,賢人,長者,農師,野老,矮子,瘤子,僧尼,薦賢雀火日,徵召,錫爵。
在身為脾腹泄瀉加亥。
在物為牛、龜、鱉,水田,池潭後,橋樑龍,井泉後,宅場太常,桑園龍,社壇,僧道院空,寶殿貴加寅,相府貴,倉庫,珍珠貴旺相,首飾,鞋履,秤尺,斛鬥。

功曹:
寅為功曹,木神也。其形方面青色,有發,大身,位東偏北,星尾箕,音征,數七,色碧,味酸。
在天為三台星,風。
在人為丞相,督郵,吏雀、勾,役蛇、勾,秀才,賓客,醫人,舟客加亥,瘋子虎,僧道,謁見,徵召貴,喜慶加卯,信誠雀。
在身為膽,風門,筋,脈,發。
在物為虎豹虎,旦,貓狸虎,夜,社稷,神樹,神祠,庵觀,公衙,棟柱加丑午,樹林,林巒加辰戌,橋樑、道路,巨舟,機杼,寶劍,屏風,棺槨,文書,書籍常,雜色斑文元武,花木叢木合水,柴薪合火,火炬雀。

太沖:
卯為太沖,木神也,其形高額長面,青色,有髭,身體細長,位正東,星氐房心,音羽,數六,色青,味酸。
在天為日,雷神,電母蛇,霹靂虎丁,雲霧龍,雨水後,晴空。
在人為大夫,術士卯,藝術合,童稚,沙門空,私門後。
在身為肝,血,筋,目,手,目疾,四肢不舉子卯相加。
在物為兔、狐、羝羊,驢騾,林木,竹叢,橋樑加辰,舟車見土車,見水舟,木筏後,水車,門戶,窗牖,牌坊,籬落,梯,椅,床,箱,架,梳,篦,盤,盒,笙簧,鼓,笛,刀俎,棺槨。
為姓朱、房、魯、楊、張、盧、高、越、雷、宋、柳、季、鐘、藺,木旁、草頭之類。

天罡:
辰為天罡,土神也。其形圓滿,面黃色,多須。位正東偏南,星角亢,音商,數五,色黃,味甘。
在天為北斗星、哭星,又為獄神、右目將軍元武、惡霧。
在人為宰執加歲,監司加月,大將軍虎,虞官陰,魚販,屠戶虎,頑惡人,強盜虎,動搖,阻截,戰鬥勾,訟獄朱勾,屠戮虎加飛地,刑戮虎,死喪、自縊蛇,疾病、災厄。
在身為項、肩、背、皮膚、眼合,驚悲,偏盲能視元,屍厥。
在物為龍青龍,晝、旺、春夏,魚龍,夜、衰、秋冬,山海後,大澤元,沮洳之區,麥地,壘土,高墳壬日,山陵癸日,寺觀,廊廡,石欄,甲胄,杻械,碾碓,缸甕,盔,盆,網罟蛇,膠漆,小麥,鱗甲,魚食,葷腥,頑惡之物。
為姓馬、郭、喬、鄭、邱、岳、龍、陳、田、龐、周,土旁之類。

太乙:
巳為太乙,火神也。其形黃發高顴、赤大口、眼目不正,位南偏東,星翼軫,音角,數四,色斑點,味苦。
在天為太乙星,鑰神勾,風,虹霓夏月,雪冬月。
在人為婦女,雙女,母女蛇,賊流婦女,*女陰,術士,文學士雀,由賤至貴龍,外君子、內小人龍,畫工,窗戶,廚夫蛇,歌兒,乞丐加寅,徒配加酉,吊客蛇,辛日,賞賜貴,癸日,解散憂元,取索,輕狂,毀罵乘雀克日辰,飛災橫禍蛇,六月辛酉日巳加酉為用,惟此月此日最凶。蓋六月月厭在巳,巳遁丁乘蛇,又克干支也。
在身為心胞絡,三集,小腸,咽喉,面齒,胎蛇雙胎,斑點,怪夢月厭,服。
在物為暈,蜴,蟮,飛早,水早空臨水,蟬鳴合,蠶,車乘,弓弩虎,喪車虎,金鐵,珠玉,匹帛,樂器,管鑰,筐,盒,磁器,磚瓦,釜甑,爐冶,窯灶,炊爨申加,火光,花果,曲物。
為姓陳,石,趙,田,張,荊,余,朱,郝,耿,龔,紀。火旁之類,走之之類。

勝光:
午為勝光,火神也。其形,面赤,目圓,大身。位正南,星柳星張,音宮,數九,色赤,味苦。
在天為王良星,左目將軍元,電,霞,晴。
在人為宮妃,少婦後,婢妾陰,蠶姑,女巫元,女媒合,*婦,羽林將士,使君龍,亭長勾,巷兵虎,使者,騎者,善人貴,文書,詞訟,資訊,通話合,誠信雀,筵龍。
在身為心,口,目,舌,血,神氣,喜笑龍,郁怒勾,驚恐,疑惑蛇,口舌咒詛雀,嘔吐,心疾,小腸病,血光,胎孕加亥。
在物為馬,凰,雉,文彩之鳥,朝廷,宮室,堂屋,屋宇,城門,道路,廚傳常,蠶絲,絲綿,彩綃,旌旗,衣服,書畫,光彩,窯冶,蒸籠,赤小豆,上尖下大之物,火燭。
為姓蕭、張、季、許、周、馬、朱、柳、狄、馮,馬旁、火旁之類。

小吉:
未為小吉,土神也。其形光澤。位正南偏西,星井鬼,音征,數八,味甘,色黃。
在人為老人,術士合,僧道,酒匠,帽匠,寡婦虎,媒妁後陰,慶賀,婚姻,喜筵龍,祭祀神祗三合互加,孝服蛇虎。
在身為胃、腹、唇、齒。
在物為羊、蟹、海鮮、茶房、土物、井泉,園林合,庭院,牆垣,茶坊,酒肆,賽場,陶冶、笛鐮、樽、印信,冠裳,盤盞,桑木,麻,粟,醫藥,土物。
為姓朱、秦、馬、張、羊、杜、井、魏、楊,羊旁、土旁之類。

傳送:
申為傳送,金神也。其形目圓睜,微鬚髮,項短,大身。位西偏南,星觜參,音征,數七,色白,味辛。
在天為天錢星,天鬼,天醫,水母,雪陰。
在人為廷尉貴作用者,如內占之兆。廷尉即今之刑部堂官也,元帥常作旬首加日三合之仲神上,日三合之仲神為將軍。中作旬首加將軍之人,豈非元帥乎?即經略也,鋪兵,行人,征夫,商賈合,獵戶,木匠,屠戶,巫醫,僧,孝服人,冤仇巳日克德也,攻劫,田獵雀,饋遺,信息。
在身為肺、大腸、筋骨、產乳、音聲、淫泆壬癸日,疾病,死喪,死屍,水厄加亥克日,失脫元加亥子。
在物為猿、猴、猩猩、道路龍,街巷、城垣、祠廟、庵堂、湖池後,稅課貴,陵寢、靈柩,刀兵龍,鏡,鎖,絹帛,羽毛,藥物,碓磨空,大麥太陰。
為姓袁、郭、申、晉、侯、韓、鄧,金旁、走之之類。

從魁:
酉為從魁,金神也。其形黃白色。位正西,星昴畢,音羽,數六,色白,味辛。
在天為月、天文星,霖雨加子,霜加戌、亥,雪巳丑互加。
在人為刑曹陰或辛,門軍,邊兵,小奴空,酒人,尼姑,婦人,妾婢,老婢加子、丑,樂*常,賞賜貴,屠戮虎,解散勾,孝虎,應在甲乙日,私通後合,夫婦不和合雀,丙丁日,口舌雀,屍厥丁,私門。
在身為口、鼻、血、聲音、癆瘵。
在物為雞鳥、天獄、祠廟、街巷、小陌、九江後,水際元,白塔、碑碣,珍珠寶貴,珠玉龍,首飾,金銀銅鐵錫鉛,鑄陰丁,石,
革皮,氈條,小麥常,菜,薑,蒜,酒常,醬後、子,小刀虎、辰。
為姓趙、金、樂、石、劉、閔、鄭、程、呂,金旁、立人之類。

河魁:
戌為河魁,土神也。其形兇悍。位西偏北,星奎婁,音商,數五,色黃,味甘。
在天為鬥魁,地網,兵神,厭神元,臭,霧。
在人為都轄龍加太歲,監司龍加月建,長官龍加旬首,兵卒加申,钜賈合,奴僕蛇,乞丐蛇,強盜虎,集眾勾,聚眾相會合,德合合。
在身為命門、胸、脅、膝、足。
在物為犬、豺、山岡、城郭、寺觀、靈堂、僕室、牆垣、牆倒加癸,墳墓,壘土高墳丙日,山陵丁日,牢獄,枷杻,印綬常,朝服,數珠,鞋履,軍器,槍,劍,鑰,鋤,鏟,碓,磨,瓦石,窯加巳午,坑元武,五穀,田絲,土物。
為姓魏、王、魯、徐、倪、婁,土旁、足旁之類。

登明:
亥為登明,水神也。其形黃發、面長、手足黑色。位北偏西,星室壁,音角,數四,色淡青,味鹹。
在天為天門、柱、鬼神、雨師、雲霧、露雨。
在人為夫人、將軍、上客、醉人加酉,乞丐,盜賊武,禎祥,徵召貴馬,陰私陰,*盜元,哀哭蛇,溺死後。
在身為腎、髓、頭、病泄。
在物為豬、魚、雙魚、蝦勾,寶殿貴加寅,樓龍加申,閣合加申,台加卯,廩常,獄勾,廄,廁,傘蓋,圖畫,筆墨,襆頭,帳幕陰,燈檯加卯,管鑰雀,笠,笈,圓環,葫蘆,梅花,監引雀,鹽,醬,醋,稷麥加酉,不淨之物。
為姓楊、朱、魯、魏、于、房、壬、季、鄧、范、馮,點水之類。
又子午為陰陽交易之位元元;卯酉為日月出入之門戶;寅申為道路之神;亥巳為天門地戶,又為天涯海角;辰戌為天牢地獄;丑未為天廚。

十二天將:
貴人、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天空、白虎、太常、玄武、太陰、天后,即十二支。貴即丑,蛇即巳,朱即午,六即卯,勾即辰,龍即寅,空即戌,白即申,常即未,玄即亥,陰即酉,後即子也。壬課生克系於十二神,而吉凶之指決於十二將。生神乘某將,即指某等人為德;克神乘某將,即指某等事生殃。神將五行各有所屬,而十二將皆隨十二神旋轉。如貴人本屬土,乘申酉即屬金,生克皆以金論。白虎本屬金,乘丑未即屬土,生克皆以土論。亦有不隨十二神者,如神克將為內戰,將克神為外戰,辛酉日三傳寅午戌,火局克幹,旦將貴常勾,皆土生幹是也。大抵神將相生則將隨神轉,神將相克則將不隨神,各自為禍為福,十二神不著吉凶者,生幹即為吉,克幹即為凶也。十二將各著吉凶矣,然乘神生幹則凶將亦吉,乘神克幹則吉將亦凶,不必疑將之吉凶也。今按壬家諸書敘列十二將,其裁擇之旨,一如十二神,學者熟而複之,神而明之,則課之吉凶洞然矣。

貴人:
貴人己丑土將,主降祥錫福,解厄扶危,吉將也。數八,色黃白。
在天為輔弼二星,輔居天門左,主文,為陽貴;弼居天門右,主武,為陰貴。前一為蛇,二朱,三合,四勾,五青;後一為後,
二陰,三元,四常,五虎,六空,皆貴人所馭。朱合龍為文臣,
勾常虎為武臣,蛇武為使令小臣,空為奏事之臣,後為妃,陰為姬妾。
在人為貴官,如乘太歲、月建、旬首、月將,或乘旺神,必系大位。常人作上人、尊長看。
在物為文章、珍寶、重器、首飾、牛、龜、田宅、谷麻。
為神佛、地祗、城隍、土地。並惡煞克干支,占宅墓方以祟論,其餘十一將同。
貴臨地盤子曰解紛子為北方幽隱之地,作寢室看。貴人丑與子合,有妻妾宴處之象,故曰解紛。投謁必不得見;解紛亦解綬之兆,官佔有去官之應。或深居簡出,或患病高臥,或謝事家居,多非吉象,丑升堂丑為玉堂,故曰升堂,寅憑幾,卯登車寅為公衙,又為文書;卯為車。憑幾登車。占病,貴神作鬼臨卯為迫魂者,主死,辰戌履獄辰為天獄,戌為地獄。貴人臨之,或緣事有憂,或履獄錄囚,巳午曰受貢,巳又曰趨朝,午又曰乘軒巳午火生土,故曰受貢。然須乘火土之神方可曰受貢。如乘水木金之神,則上下克戰,安得之吉?午為朝,巳與午近,故曰趨朝。午又為天馬,故曰乘軒,未曰列席,申曰移途未主宴會,申為道路神,故曰列席、移途,酉曰入私室酉為私門,入私室則貴失其貴,不遑寧處矣。酉又為後戶,亦有逃去之應,亥曰登天門,又曰秉笏亥為天門,登天門而秉笏,必有覲君奏
事之應,於辰酉戌不得地,其吉滅矣。
貴人雖為吉將,然須得地得令。得地,所臨之地也;得令,值時令旺相也。得地得令則貴人展其經猷,施仁布德,我可獲其福佑矣。失地失令,貴人偃蹇不假,豈能福我耶?其餘十一將,得地得令則吉者吉,凶者凶;失地失令,則吉者不為全吉,凶者亦殺其勢。
貴人雖為吉將,亦須視生克與所乘之神,生幹或與幹上神作五合、六合、三合,或生合年命者,官占承受福德,必有升遷之慶。常占主貴人來召,或上人尊長提挈,百凡順利。如克沖日幹年命,必有奇咎。其餘十一將生合皆吉,雖凶將亦吉;克沖皆凶,雖吉將亦凶。貴人為十一將之主,如生合日幹年命,雖逢蛇虎,不為凶害;如克沖日幹年命,雖值龍常,不能成吉。
順行事順,逆行事逆,貴加君子之命獲福,加小人之身生殃,不但無逢貴之分,反為不祥也。
貴空陷,憂喜皆無實。

螣蛇:
螣蛇,丁巳,火將,主驚恐憂疑、擾亂不寧,凶將也,數四,色紅赤。
在天為車騎尉,雷部鞭馭神。
在人為婦女、狂婦、小人、賤流、胎產、血光、口舌、怪夢、災殃。
在物為文字、資訊 、蛇蜴、蛟螭、蚯蚓、豆黍、怪異、火蠍,於祟為蛇神、火木土鬼、客死不葬之鬼、賊鬼。
螣蛇臨地盤子曰墜水,丑曰盤龜子為水,丑為龜,故曰墜水盤龜,寅曰生角寅月之蛇,變化而生角,利於進用;若值衰令,不能變化,不宜幹進,卯曰當門卯為門,當門者切近之災,辰曰象龍,又曰進化辰為龍庭,蛇居龍庭,小人在君子之位,凶怪皆附,巳曰乘霧,午曰飛空巳午臨旺,乘霧飛空,飛揚跋扈,未曰入林未為木墓,蛇入林依其所生,其凶稍遠,申曰銜劍蛇加申,刑合而戰,曰銜劍,凶怪極矣。蛇若或附水神加申,不為銜劍,以申傷水神不能克申也,酉曰露齒加酉三合化金,曰露齒,災殃即至,或有口舌之災,子丑未為不得地,其兇殺矣,不臨地盤戌矣。
螣蛇得地得令,生合日幹年命,官占主增威權,常占主有虛譽;乘神克日幹大凶,披刑帶煞,災禍立至。
蛇最易造端起,為禍為福,必非一端即已者也。
蛇乘神與幹上年命上生合者,有婚姻事,然必涉陰私。以蛇為婦女,其性喜私匿,常行暗道也。
蛇為胎孕,如乘神不戰,加幹為用,或加婦女年命者,懷胎之象也。占財,如蛇乘財爻旺相為用,必因賤貨而獲利,若作卑賤生涯而獲利。
占怪異以蛇為主星,宜先視蛇及蛇之陰神,日辰三傳次之。值旺相氣系活物,或有形有聲;值休囚無氣,系死物,或有聲無形。蛇加寅為貓豕怪,加卯為狐犬怪,加申為道路怪,加酉為金繒怪,加戌為墳墓怪,加丑為宅舍怪。
占夢亦先視螣蛇。
凡天將不臨之地盤,名曰天將空,天盤有乘之者,天將不寧,主有變異。如螣蛇不臨地盤戌亥,乙巳日子貴逆行,天盤亥乘蛇是也。

朱雀:
朱雀,丙午,火將,主誥敕、章奏、文書、詞訟、音信、口舌,有凶有吉之將也,數九,色赤黑。
在天為羽林將軍,雷部雷母行火招風神。
在人為文明之士、讒僭之人、乖禮之婦、多言之婦、少婦、血光、刑戮、災殃。
在物為文章、彩服、文彩、羽毛、飛禽、馬、騾、果、穀、火蛇,
於祟為火神、灶神、咒詛。
朱雀臨地盤丑曰掩目丑與午害,丑中癸水克之,故曰掩目,寅卯曰安巢寅卯為林,雀戀生不動,故曰安巢,口舌固不起,音信亦不到;如雀發用,不以戀生論,口舌必起,音信即到,辰曰投網辰為天羅,又為水墓,雀臨受制,故曰投網,巳曰盡翔,午曰銜符巳午同氣,極為得地,占文書、音信即至,未曰臨墳,又曰啄食未為木墓,為雀臨未,故有悲哀事。未主粟穀,故又為啄食,求財吉,申曰勵嘴申金神,雀臨克之,主有驚怪事。申為道路,又主音信,在途中,丑辰不得地,吉凶皆滅矣。不臨地盤酉戌亥子。朱雀乘太歲,官占為敕諭,生合日幹年命者吉,克沖者凶。雀乘印爻,官占為印信,必蒙恩澤。如乘神克印爻者,主文案被察。奏章視天空,亦視朱雀;與太歲生合者,必蒙大用。如太歲克沖朱雀,必有大咎。月建、月將為大臣,亦須生合比和。
科舉以朱雀為主星,如值旺相,試卷必佳。與幕貴生合者必中,反是則否。詞訟視朱雀生幹,詞得理,合幹訟息。
雀臨地盤午為真朱雀格,必有非細之訟,直達朝廷。午為朝廷也。須與太歲、月建、月將生合比和,否則必有大禍。
致書官貴,必須雀與貴人相生相合,否則不納。
占音信,得朱雀為用,信即到。視乘神與幹若何,便知其信中意思若何。

六合:
六合,乙卯,木將,主柔順、和樂、婚姻、喜慶、嘉會、委曲、成就一切,吉將也,數六,色光彩。
在天為光祿大夫,雷部雨神雨師。
在人為文儒、術士、隱逸之士、工巧、小兒、媒妁、牙保、小人、僧道尼、交易、經商、陰私事、暗求、私禱、信息、私門。
在物為竹木、門戶、道路、車船、谷粟,於祟為僧道尼鬼、邪鬼。
六合臨地盤寅曰乘輅寅為三陽乘輅,所往皆宜,萬事俱通,卯曰入門卯為門,媒將入門,為婚姻來福,辰曰違禮卯與辰害,故曰違禮,巳曰不諧巳中有生金暗賊,故不諧,午曰升堂午為正位,故曰升堂,未曰納彩未為三合,故曰納彩,辰巳不得地,其吉減矣。不臨地盤申酉戌亥子丑。
六合如乘神生合日幹年命,百事皆成。如沖克,必無濟。如逢內外戰,垂成而敗。
占婚姻以六合為要神,六合為媒妁,無媒則婚不能就也。如生合干支或男女年命者,其婚必成,沖克則否。常占六合生合支辰、逢天喜者,宅上有婚姻喜慶。
占生意以六合為主星,如六合為財或乘神為財得旺相氣者,生意興隆。
占緝捕盜賊,最忌六合入傳,私門難獲故也。
六合乘卯酉子午,為六合不合,陰私相懷。蓋卯即六合,如懷陰私,豈能合衷?酉則相沖,子相刑,午相破也。

勾陳:
勾陳,戊辰,土將,主征伐、爭鬥、訟獄,凶將也,數五,色青黑。
在天為大將軍,雷部喚雲神。
在人為將軍、武官、門弁、軍卒、惡人、貧薄小人、丑婦。
在物為虎符、羅網、龍、魚、水蟲、惡獸、皮革、木實,於祟為丘陵、土垣、殺冤死鬼。
勾陳臨地盤丑曰受鉞丑為明堂,又為斧鉞,登堂受鉞,威權在禦,寅曰遭囚寅為吏克之,故遭囚,卯曰受制,又曰臨門卯克之害之,故受制。卯為門,故又曰臨門,辰曰升堂辰為本位,故曰升堂。辰為獄,主有獄吏勾連之應,巳曰捧印巳為金冶,勾為印模,有幫印之象,故曰捧印,主有改官之應,午曰反目午為朱雀好訟,勾陳亦好訟。二者相逢,孰肯下之?故曰反目,未曰入驛,申曰趨戶未為坦途,申近酉,酉為戶,故曰入驛趨戶,寅卯不得地,其兇殺矣。不臨地盤酉戌亥子。
勾陳威權之將,官占得之,如得地得令、生合日幹年命,則嚴重有威權,秉權布令,軍民悚然矣。失地失令,則權移令阻,軍民不服。
占戰陣,勾乘神克元武者主勝,元武克勾者必敗。
占捕盜賊,勾乘神克元武者可獲,相生比和者必不可。
占訟,勾生合年命日幹者,訟即和解。如克沖日幹年命,事雖理直,亦難昭雪。勾陰神見朱雀,或雀陰神見勾陳者,訟必固結不解,連綿無已。勾陳見蛇虎者,必成大案。勾陰見貴人制之者,其凶稍殺。勾又為主訟之人、頑惡之徒。訟師自占,勾旺相臨克臨年命為用,生合支上者,投之必多;克制朱雀者,訟必勝。陰見青龍旺相者,財大獲。最忌貴人克制勾陳,恐遭查拿究治。
占宅墓,勾陳旺相臨支者,久安不移。
占晴雨,勾克元武、天后者,晴;勾乘亥子者,亦晴。
常占逢勾陳,總不離遲、滯、牽、連四字。

青龍:
青龍,甲寅,木將,主財寶、婚姻、喜慶、增福解禍,吉將也。數七,色黃赤。
在天為左丞相,雷部甘雨神。
在人為輔弼、大臣、司金鑄之官、高雅端方之士、富戶、媒妁、僧道。
在物為財寶、文字、重器、衣服、絹帛、羽毛、文彩、龍魚、水族、虎豹、貓狸、林木、舟車、棺槨、枷棒、筵宴、酒食、果菜,於祟為木神、司命。
青龍臨地盤子曰入海,丑曰蟠泥子為海,丑為泥,故曰入海蟠泥,寅曰乘雲,卯曰驅雷寅為本位,又為德鄉,故曰乘雲。卯屬震,震為雷,故曰驅雷。二者得地有為之時也,辰曰入廟辰為龍庭,故曰入廟,占天無雨,巳曰掩目,午曰燒身巳午脫氣,故曰掩目、燒身,然巳又為飛天,占天主雨,占官主升,未曰在陸,申曰傷鱗,酉曰折角未為陸,在陸失勢。申酉受克,故有傷折,俱非吉征,丑巳午未申酉不得地,其吉滅矣。不臨地盤戌亥。
青龍系春氣,全是生機,然須得地得令,則富貴尊崇,百事皆利。失地失令,則財物耗散,吉中有凶。
青龍為貴人喜悅用事之臣,乘神與貴人生合者尤的。占官文視青龍,武視太常,如龍得地得令生合日幹年命者,必主升遷;沖克不吉。青龍乘太歲、月將,官居極品。子乘青龍,主婦人受封,或妻懷孕,或家有孕婦。
占財以龍為主星,須入課傳,不則閑地,求財難矣。如旺相生合日幹年命者,主進財,沖克者退財。
占婚姻,須青龍生合干支及男女年命方吉。
占盜賊,最忌龍入傳,以龍為萬里驥,賊必遠去也。
占行人,龍入傳主轉往他處,神合神臨何方即知何處。
龍雖不喜神,若披刑帶煞作鬼克干支,即變為殺神。

天空:
天空,戊戌,土將,主虛偽、*詐、奏事、上書,有凶有吉之將也。數五,色黃赤。
在天為司直官,雷部渴雨神、黃埃塵霧神。
在人為奏事官、當值吏、讒僭之人、市井小人、孤單之人,奴僕、丑婦、僧道、談元說妙之人。
在物為印綬、金器、空虛物、有聲音物天空主發聲音物,空則有聲也、虛臭惡物、狗狼,于祟為灶神、絕鬼、惡鬼。
天空臨地盤子曰伏室子為室,故曰伏室,丑曰侍側丑為貴人之堂,侍側傳尊貴之言,寅曰被制,卯曰受侮寅三合,卯六合,都受克,故曰被制、受侮,辰曰濟惡辰本凶神,故曰濟惡,巳曰被辱土生申絕巳,加巳望生,卻成投絕,故曰被辱,午曰識字午為文明,故曰識字,未曰趨進午為朝,未與午近,故曰趨進,申曰鼓,舌,酉曰巧說申為聲音,酉為唇舌,故曰鼓舌、巧說,戌曰安居戌為本家,安居則佞無所用,其言不虛,亥曰誣詞亥為天門,詐神登天門,誣得行矣。視天空乘神所克何神,以揣其所誣何詞;,如太歲克之,所誣不行,若相生,所誣行矣,子寅卯巳不得地,吉凶其滅。
天空居四土之末處,最卑之位,為空亡寂滅之神,或顯或隱,妄起爭謀,靜有殘賊之志,動鮮濟物之心,雖生合日幹年命,亦必有小。若乘旬空神,則脫空無實矣。
占奏事條陳,以天空為主星。如與太歲相生相合,大吉。如被太歲沖克,大凶。月建、月將為大臣,亦須生合比和。
占獄訟,最喜天空發用,或作末傳,則訟可散,獄可脫。
占奴僕,天空生合干支,此人可用,克沖宜急遣之。
占財,天空乘財臨幹生合,主虛詐得財,或因小人得財。
記人經營幹事,最忌天空入占,必遭欺詐,有克制者無妨。
天空入占,原無吉征。惟自欲行詐者,卻要天空旺相臨日幹年命為用,克制支上者為吉,反被支上克制者,詐不得行。

白虎:
白虎,庚申金將,主殺戮、官事、災殃、死喪、疾病,凶將也。又主道路、資訊,數七,色白。
在天為廷尉、風伯,雷部霹靂神、霜、雹、冰、雪。
在人為大將軍、執法之官、孝服人、病人、仇人、遠出、哭泣、血光。
在物為寶物、金器、軍器、兇器、刀斧、喪服、猿猴、虎豹、麥、麻、麒麟虎乘日德、獅子虎乘旺氣,於祟為兵死鬼、受刑死鬼、道路鬼。
虎臨地盤亥子曰溺水亥子脫氣,金入水即沉,故曰溺,丑未曰在野丑為田,未為陸,故在野,寅曰登山寅為山林,虎登山,操生殺之松,卯酉曰臨門卯酉門戶,出入有阻,午曰焚身午被克,故曰焚,申曰銜牒申為道路,資訊即至,戌曰落阱戌地網,故曰阱,亥子午戌不得地,其兇殺矣。不臨辰巳。
虎得地得令,氣威威猛;失地失令,則狠戾而更凶。
凡作大事、施大功,最宜虎臨幹或發用,乘神生合日幹,事功立成,以虎乃威權之將能服眾也。
占引薦事,得白虎乘神臨幹生合,雖眾謗群疑之際,亦必獲消,以虎欲生之,孰敢殺之?所謂虎勾生我,其力尤雄也。甲子日虎乘子,辛日虎乘丑,壬癸日虎乘申生幹尤吉。
占官,宜虎為用,主有威權;披刑帶煞尤美,所謂不刑不發也。
占訟,如虎蛇克幹凶,二將皆血光神也。虎逢空陷可解。
占行人、信息,以虎為准。初傳立至,中傳在途,末傳失約未來亦須看值旺與期,以白虎為道路神也。
占家宅,白虎乘寅加支為用,主有梁棟摧折之厄。
占宅墓,白虎入占,所臨之方有岩石、神廟。
虎入占,必干涉有服人;虎臨支,家有喪服入卯酉亦當同斷。
占天時,虎主大風,冬主嚴寒、冰雪,夏主霹靂、冰霰之災。
虎臨孟為仰視,兇惡之至。被太歲類神合之,寅午戌克之,為遭擒,可以免災。

太常:
太常,己未,土將,主禮樂、宴會、粟穀、田地,吉將也,數八,色黃。
在天為少府,雷部養物之雨、淑氣之風。
在人為掌禮樂、糧儲、田地之官,近貴之人,媒保、婚姻。
在物為印綬、寶貨、衣冠、南帛、筵席、酒食、田園、羊、鷹、五穀,于祟為司命、新化鬼。
太常臨地盤子曰荷項子水旺,土囚,故曰荷項,丑曰受爵丑為明堂,飲至榮顯之地,故曰受爵,寅曰側目常欲親寅,反被寅克,莫可伊何,側目而已,未曰捧觴,申曰銜杯未為飲食,申為杯,二者皆喜慶之應,酉曰券書常生酉金,鋒刃成功,宜書左券,銘功獎勵之象,戌曰逆命戌刑太常,故曰逆命,亥曰徵召亥為天門,登天門故曰徵召,子寅戌不得地,其吉減矣。不臨地盤卯辰巳午。
太常為四時喜神,如生合日幹年命,凡占皆吉,沖克不吉。
常乘吉神生合,有婚姻之喜。官占,武視太常,如得地得令臨日辰為用為印綬,若動必有遷轉之喜。
常為綬,河魁為印,如常為用,傳見河魁,主得兩重印綬。雖雲武占視太常,然太常為綬,文員占亦宜兼視。

元武:
元武,癸亥,水將,主陰私、盜賊、走失、遺亡,凶將也,數四,色黑。
在天為後將軍,雷部苦雨神。
在人為盜賊、*詐人、小人、女子、陰私、暗昧、淫泆之事。
在物為鱗甲、水蟲、豬豕、豆、女子、褻物。於祟為河神、廁神、溺死鬼。
元武臨地盤子曰入海子為海,入海有畏捕之心,丑曰升堂丑為堂,升堂無忌憚矣,申曰折足申本相生,因又相害,故曰折足,酉曰拔劍酉為敗地,盜賊欲敗,必生戾心,故曰拔劍,戌曰遭囚戌為獄克之,故曰遭囚,亥曰伏藏亥為本家,故曰伏藏,子申戌亥不得地,其兇殺矣。不臨地盤寅卯辰巳午未。
元武臨酉,兇惡之至。我必敗露,占詐偽事亦必敗露。
武位居極陰,為純陰之水,值四時之盡,當六甲之窮,入占無一吉徽。
武即龜也,性必靈警多智。
占盜賊,以元武為主星,武作脫氣日比者,小竊也。作日鬼並惡煞者,強盜也。武乘日財,為財去從賊,亦主失脫。
占家宅,如元武加支為用生合干支者,此小人女子到宅也。若作脫氣日比日鬼,則系盜賊到宅也。干支上下有克制者無妨,無克制者必遭竊劫。
武並風雨煞,亦主賊到。在船上占,大略相同。卯為舟,武乘卯有賊盜船。
占終身,元武臨命臨幹者,其人必非正經人,即或為印為財,亦必詭隨成事,或作穢生計,或得小人女子之助,或得贓私不正之財,元武為用亦如之。
占交易、貿易,武入占作脫氣日比,有失脫被騙之應。
武在江湖,主風雲亥子,在途主雨水申。
官占得昴星課,元武為用者,有囚犯越獄之應。
元武入占,原無吉征。或欲作偽行詐等事,卻要元武旺相臨日幹年命,為用,克制支上者為吉。反被支上克制地得不利。

太陰:
太陰,辛酉,金將。主陰私、蔽匿、成敗俱在暗中,有凶有吉之將也。數六,色黃白。
在天為御史大夫、中丞,雷部冰凍霜雪神。
在人為詞刑之官、嬪媵、婢妾、私門。
在物為珍寶、珠玉、金銀、贓私、暗昧之財、刀針、銳利之物、雉 雞、飛禽、小麥,于祟為灶神、女鬼、絕嗣鬼。
太陰臨地盤子曰簾子為房,垂簾得妾婦之正,丑曰乘侮丑為尊貴所居,臨丑主乘機侮慢,寅曰跌足臨寅克下取材,故曰跌足,主得財帛,未曰觀書未為長夏,氣近秋。太陰在未尚未得令,勤學而待也,申曰執政申為臨官,故曰執政,秉權行令之際也,酉曰閉戶酉為本位,又為自刑,故曰閉戶,戌曰被察,亥曰裸形戌與酉害,亥為脫鄉,故曰被察、裸形,酉戌亥不得地,吉凶皆減。不臨地盤卯辰己午。
酉為天地肅殺之氣,辛為萬物斷絕之日,故太陰陽地得令則正直無私,嚴重有威,總刑章憲,操天下之是非。失地失令,則蔽匿*邪之事起矣,陰氣太甚,事多蒙蔽,故太陰雖生合日幹年命,亦主暗中默助。若沖克,必於暗中為累。
占婢妾乙太陰為主星,如生合日幹年命者吉,如並咸池、桃花煞,此女必不正。
占宅墓,太陰入占,其臨方有佛寺或奇美好物。
占財,丙日得太陰,主進財,丙與辛合也。丙日見酉主進財,酉即太陰也。
占訟,太陰入占生幹,宜自首。
占盜,太陰入占難獲,酉為私門也。
太陰為陰人,凡入占多主干涉婦女事。

天后:
天后,壬子,水將,主恩澤、柔順、陰私,有凶有吉之將也,數九,色潔白。
在天為海神、江河神,雷部陰霧、霖雨神。
在人為後妃、彩女、貴家婦、淫婦。
在物為水族、鼠、蝠,於祟為河伯、溺死鬼。
天后臨地盤子曰守閨子本位,故曰守,丑曰偷窺丑貴官,後臨之,故曰偷窺,寅曰理髮寅為毛髮,後加生之,故曰理髮,卯曰臨門卯為私門,婦女臨之,*私之象,午曰伏枕午為後之胎神,伏枕,其孕而病乎?未曰沐浴未于時為夏,未于夏為浴盆煞,故曰沐浴,申曰修容申為容,又為後之生方,故曰修容,酉曰倚戶見卯注,戌曰搴帷戌克天后水,戌為奴,曰搴帷,非病即淫奔也,亥曰治事亥為臨官,故曰治事,丑卯午未酉戌不得地,吉凶皆減,不臨辰巳。
天后得地則清貞寧靜,高貴尊崇;失地則淫濫*邪,失其尊貴矣,以水性淫故也。
天后乘太歲為用,主恩赦。
天後生合日幹年命,官占得恩澤,常占主得陰私之助,或婦女之助。但性遲緩,不能迅速,如乘天驛二馬、旬丁,又主速也。
男占婚以天后為主星,如乘神與日幹年命生合者,必成。後克幹,女家不肯;幹克後,男女不顧。天后乘神就可察此女年貌性情。
天后乘馬,命見解神,主陰人離別,或死或去,陰神見元武,有暗昧不明事。見白虎疾病、死喪事,見天罡主墮胎。
神將二門羅列一切,原為推測人事物類而設,然臨占尚須按神
將之互乘加臨之地,分時令、衰旺參變以揆之,庶幾有准。若漫執成說以談,百無一驗。

大六壬說約卷中:
分野:
子丑十二宮,上羅二十宿,下應五方四海。古法分十二國,六壬分各省、府、州、縣。然一宮之中,大者六七省,小者亦有數十府、州、縣,占事類神臨何宮,究不能指實臨于何地,則亦何取乎繁稱博引為也?今止摘其大略於後:
子自女二至危十一,古齊境,今山東之濟南等府、直隸之滄州等府、州、縣。
丑自鬥三至女一,古吳越也,今安征之安慶等府州、江蘇之江甯、蘇州等府州、江西南昌等府、浙江之杭州等府州、福建之福州等府州、廣東之廣州等府、廣西之梧州等府。
寅自尾三至鬥二,古燕地,今直隸順天、保定等府州、奉天等府州。
卯自氐一至尾二,古宋地,今山東之曹州等府州、河南歸德一府、江蘇徐州一府。
辰自軫十至氐初,古鄭境,今河南之開封等府州、安徽潁州一府。
巳自張十五度至軫九,古楚地,今湖北武昌等府、湖南長沙等府州、廣東韶州等府州、廣西桂林等府州、貴州思州等府。
午自柳十三至張十四,古周地,今河南等府州、湖北鄖州等州縣、陝西商州等州縣、貴州銅仁一府。
未自井八至柳二,古秦地,今陝西西安等府州、甘肅蘭州等府州、四川成都等府州、雲南之雲南等府州、貴州貴陽、遵義二府。
申自畢六至井七,古晉地,今山西太原等府州。
酉自婁三至畢五,古趙地,直隸正定等府州、山西大同、朔平二府、河南武昌等縣、山東之恩縣。
戌自奎一至婁二,古魯地,今山東兗州等府、安徽之泗州、江蘇之海州。
亥自危十二至奎初,古衛地,今河南衛輝等府、直隸大名府、山東東平等州縣。
以上占中國事,按宮推看。
子宮虛宿,有天壘城星,主北夷、仃伶、匈奴。
丑宮鬥宿,有狗國星,主鮮卑、烏桓、沃沮。
辰宮角宿,有南門星,主夷狄。
巳宮軫宿,有丘子星,翼宿有東甌星,皆主蠻夷。
午宮張宿有長垣星,主北裔。
申宮參宿有伐星,主鮮卑、北戎。

以上占外國事,但皆古國名,今則無一相同,且四海外國名甚多,似未可泥此應用。按方分視法為准,如亥為西北,子為正北之類。此法遐末天荒可蔔,近在百里之內,一室之中,皆一一可推,于簡至當也。

凡占遠處,或用分野分方,占近處,專按分方視之,俱以地盤為彼處。視地盤上神將以推吉凶。假如占彼處安危,地盤上見吉神吉將,自然平靜,否則有災難也。又如仕人占任所,官星、食神、二馬、天恩臨何處,即主蒞位何處。常人占趨向,長生、日德、印爻、青龍臨何處可往,何處行遊。占失脫、緝捕之類,神臨何處,宜向何處追尋。
分野分方二法,未可偏廢,如《左傳》梓慎之論宋饑,裨灶之論周楚二君將死,以分野定也。《易》坤卦“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小畜“自我西郊”、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升“南征吉”,以方言之也。

星宿:
亥:室火豬二星,凶,為帝君、祠廟、閣道。雷電星,主雷興蟄動。斧鉞星,主誅夷。
壁水狳二星,吉,為秘府、圖書、文章。霹靂星,主雷。雲雨星,主雨。

戌:奎木狼十六星,吉,為武庫、溝瀆、封豕。
婁金狗三星,吉。為興兵、聚眾。軍堠星,主兵。

酉:胃土雉三星,吉,為天倉、為商賈。天廩星,主積粟。大陵星,主陵墓。積水星,主水。積屍星,主死。
昴日雞七星,吉,為儒林、白衣、毛頭星。捲舌星、讒星,俱主讒。
畢月烏八星,凶,為雨、為邊兵、弋獵、游田。天關星,主邊塞。九游星,主邊軍。天潢星,主河梁、濟渡。

申:觜火猴三星,凶,為五穀、軍儲、葆旅、行商、虎首。
參水猿七星,吉,為斬艾、白虎。玉井星,主水災。軍井星,主行軍之井。

未:井木犴八星凶,為水事、行舟。諸侯星,主為天子、議擻。老人星、丈人星,皆主壽考。水府星主泛滿。四瀆星主江淮河漢。
鬼金羊四星吉,為疾病、死亡、妖孽、淫辭。積屍氣主死喪。煥星主烽火。

午:柳土獐八星吉,為倉庫、飲食、酒醋、果、血、草木、鳥汪。酒星主酒。
星日馬七星吉,為後妃、丞相、賢士、吉事、非橫事。天相星主輔佐天子。軒轅星主雷雨。稷星主農事。
張月鹿六星吉,為太廟、廚、觴客、分離。天廟星,主天子祖廟。長垣星,主界域。

巳:翼火蛇,二十二星凶,為文籍、遠客、羽翮。
軫水蚓四星吉,為車、為風。

辰:角木蛟二星凶,為威信、將賊。進賢星,主公卿、薦賢。周輅星,主國家神器、運祈。平星,主廷尉、刑獄。衡星,主陳兵。
亢金龍四星吉,為天玉、帝廷、疾蠱毒。折威星,主斬殺。頓頑星為考察、囚犯情偽。

卯:氐土貉四星吉,為疫。
房日免四星吉,為府、為政令、為天駟。罰星,主皮、金、贖罪。雨鹹星,主淫泆。
心月狐三星吉,中星為天子,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積卒星,主軍士。

寅:尾火虎七星凶,為盜賊、為不和。天江星,主水,亦主關道。魚子星,主水旱,亦主魚。
箕水豹四星凶,為風、公訟、口舌、敖客。木杵星,主豐歉。

丑:鬥木獬六星凶,為宰相、貴人、賢人、科名、廟。建星,主謀事。建上星,主列肆。天淵星,主海中魚鱉,亦主小旱。
牛六星,金牛凶,為僧道、犧牲。羅堰星,主蓄水。

子:女土蝠四星凶,為巧藝、淫亂。天津星,主關梁,又主水。扶筐星,主蠶事。
虎日鼠二星凶,為塚宰、死喪、哭泣。司祿星,主爵祿。司危星,主驕泆。司非星,主愆過。哭泣星,主號哭。敗臼星,主儀兵。

危月燕三星凶,為蓋屋。蓋屋星,主天子宮室。虛梁星,主園寢。墳墓星,主喪葬。天錢星,主財帛。杵星,主豐歉。

北斗七星:
非鬥牛之鬥,亦非角亢。自來壬家俱以辰為北斗,並雲辰為鬥杓,戌為鬥口,未知何所見而雲然。

歲星二十星:
即五星中木星所在,不可伐,為行兵之要占。木星十二年一周天,故藉以為歲星,其實歲星為十二支行年之星,非木星也。

愛圅按:鬥杓即北斗中之斗柄,赤道在辰宮,故辰為鬥杓也。

鬥口在其沖,故取戌為鬥口耳。至於歲星止一星,西人以遠鏡測之,其旁尚有四小星,今雲歲星二十星,不知何據。

四季星煞

 

月星煞:
月建:丙寅月見丙寅,丁卯月見丁卯,餘仿此。為公侯、大臣之象,入占生幹吉,克幹凶。單見月幹或支者勿論。

日幹星煞

 

日支星煞

 

又煞三種:
趕煞:即太陽也。生幹大吉利,克幹克支為趕煞,克幹則人死,克支則家敗。
八妖:天目、月厭、飛廉、天鬼、天怪、飛魂、直符、月宿以上八煞星,為八妖,如占家宅有一煞入占,便主家有怪異。克干支者凶,不克無害。

河加井:三河亥子丑,三井卯辰酉占渡河,只須一河加一井,便為河井相加,渡河有難。又辰為天河,未為地井,亦忌。卯為舟,卯上見天後、神後,亦忌。
旺相休囚死:
當時者旺,時令生之為相,一時者為休,克時者為囚,時令克之為死。如木旺於春,相於冬,休于夏,囚於四季,死於秋之類是也。四時衰旺,因天運之循迴圈,征人事之興廢,固範圍而不能過者。然壬占須參之生克脫,以盡其變。干支神將雖值休囚死,如得生扶,即不以全衰論。如正月丙辰日,丙上見小吉、勾陳,重重脫之,便不為相矣。辰上見勝光、青龍重遞生之,便不為死矣。又如夏令貴人土乘巳午生之,便為旺矣。朱雀火乘子辰克之脫之,便不為旺也。

干支旺相,凡占皆吉,休囚死一匹不吉。
幹旺略一生之即起,逢克尚可無妨。幹衰略一克之即傷,逢生亦未必有大益。
生幹之神旺相,速而且久;衰則遲而不久。克幹之神旺相可畏,衰則稍輕。

長生十二神起例: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為五行之始終。甲生亥,丙戊生寅,庚生巳,壬生申,順行;乙生午,丁己生酉,辛生子,癸生卯,逆行。此為陽幹陰乾八長生。支則不分陰陽,寅卯生亥,巳午生寅,申酉生巳,亥子生申,辰戌丑未亦生申,俱順輪,此為四長生。

在昔干支俱用四長生,後因幹用四長生則與戊乙丁己辛癸之祿位刺謬,故改用八長生,而陽生陰死,陽死陰生,理數確當不易。

長生:長生為五行之始,入占主生扶日幹,攸久不移。如父母愛子,無有已時也。惟戊之於寅,庚之於巳,系官鬼;乙之於午,己之于酉,辛之於子,癸之於卯,系脫氣,課象吉以長生論,課象凶以日鬼脫耗論。
長生之外,又有印神。印者,蔭也,吉稍次於長生。乙日亥子為印,丁日寅卯為印,戊己日巳午為印。庚日未戌辰為印,丑系墓神,不為印也。辛日未戌丑為印,辰系墓神,不為蔭也。癸日申酉為印。甲丙壬日只有長生,並無印神,以子卯酉系沐浴神,敗幹而不生幹也。
辰未戌丑日巳午為印,申酉日辰未戌為印,丑系墓神不生支也。又木日課傳得申子辰局,火日得亥卯未局,土日得寅午戌局等類,皆以印論。長生值旺相氣,則生幹有力而速,不則反是。如課象吉,俟長生旺相之時,仍有濟。
長生或發用或臨幹俱吉,在中末次之,在年命上較遲,然卻始終不替。

沐浴:沐浴為五行之敗氣,入占不生幹而臨幹,猶人在童蒙之時,豈有進益?

冠帶:冠帶為五行材質已成,尚未得令之際,猶人當弱冠,惟有勤學養望為宜。

臨官:臨官即祿神也,正值得令之際,官占作登仕食祿論,常占作當事有為論。祿神最忌遁幹見克,如甲申日寅遁庚是也,主暗中傷殘,或兄弟朋儕暗中作難。
祿神忌遁癸,如乙未日卯祿遁癸是也。癸為旬盡,有終焉之象,且為閉口之祿,不吉。
臨官帝旺俱系比肩,或作祿作旺論,或作比劫論,各隨課象酌斷。

帝旺:帝旺為五行之極,官占作極顯論,常占作極盛論。然旺極必衰,君子惟持盈戒滿為宜。

衰: 官占宜告休,常占宜退步。

病: 病為垂老,無能為矣。

死: 自病而死,則已終矣。然猶未也,尚須入墓方畢。

墓: 為五行盡處,亦為五行歸宿處。人無論貴賤賢愚,物無剛柔巨細,有不入土者乎?入占以盡頭論,亦以必到論。墓主暗昧抑塞,或以受困論,或以被蒙論,隨宜酌斷。

干支坐墓,即為入墓。如甲日寅加未,乙日辰加戌,子亥日子亥加辰,主困厄無立足之地,占病尤忌。

干支戴墓,如丙日戌加巳,丁日丑加未,申酉日丑加申酉,主抑塞不通,或被人蒙蔽。

長生坐墓,如甲日亥為長生,辰為亥墓,亥加辰;乙日午為長生,戌為午墓,午加戌;丑未辰戌日申為長生,丑為申墓,申加丑,主不能生扶。

長生戴墓,如甲日辰加亥;乙日戌加午;巳午日未加寅,主新事欲廢。

長生坐干支之墓,如甲日生亥墓未,亥加未;乙日生午墓戌,午加戌;寅卯日生亥,未為寅卯之墓,亥加未,主舊事中新事又起。

長生戴干支之墓,如甲日未加亥,乙日戌加午,申酉日丑加巳,主舊事復發,又主廢而又起。

祿神入墓,如庚日申為祿,申加丑;癸日子為祿,子加辰,主失其祿。

年命入墓,如命在辰,辰加辰,年在巳,巳加戌。

年命戴墓,如命在寅,未加寅;年在申,丑加申。

行年化氣入墓,如行年立寅午戌化氣火,午加戌,占病大忌。

吉神、類神入墓最忌,惟日鬼入墓最喜。如丙日子為鬼,子加辰。

三傳由生旺傳墓,成而後敗;由墓傳生旺,敗而複成。中傳見墓,中間有阻;末傳見墓,百事終無成就。

辰未為晝墓,戌丑為夜墓,晝墓剛速,夜墓遲緩。夜墓臨卯辰巳午未申酉為自暗投明,尚可解救;日墓臨酉戌亥子丑寅為自明移暗,更為晦塞。

墓喜沖忌合,沖則墓開化吉,合則墓閉大凶。如年命上神克之,亦可化吉。

絕:絕者,言至此而斷絕也。入占無一吉征,惟當災難頻仍之際得之,則災難從此而絕矣。

胎:天地將生之德,不至終滅,故五行絕後旋又結胎,猶冬至一陽生也。胎為五行之始,如在母腹,隱然不可見,闇然日以章,入占宜靜守,不宜妄動。

養: 如小兒初生,入占必有一番喜氣,即如四時長生輪至養位,便為一喜星,則干支輪至養 位,亦自有喜氣也。

德:德者,福佑之神。陽幹剛健,德秉於己,甲德在寅,丙戊德在巳,庚德在申,壬德在亥。陰乾柔順,德歸於合,乙合庚德在申,丁合壬德在亥,己合甲德在寅,辛合丙德在巳,癸合戊德在巳。故支前五辰為支德,凡幹隔五位,無不相合。如子遁甲,則巳遁己,巳遁己則戌遁甲,故子日德在巳,丑日德在午,寅日德在未,卯日德在申,辰日德在酉,巳日德在戌,午日德在亥,未日德在子,申日德在丑,酉日德在寅,戌日德在卯,亥日德在辰。此為支德。

壬課以幹為身,故專視日德,惟占家宅、墳墓、人己、交涉事有無視幹德者。

日德發用,或臨幹並日合貴人,主有意外之喜。惟不利占病訟。如丁酉日亥加幹發用,亥為日德日合,且將乘貴人也。此惟乙丁癸三日有之。

日德發用為鬼,仍作德斷,德能化鬼也。此惟丁、辛二日有之。

日德作官星發用,乘朱雀,名文德格,主應試得官,居官得薦。如己巳日寅加巳發用,寅為日德,旦將乘雀,此只己巳日寅加巳,己丑日寅加丑旦將兩課而已。己巳日雀得地,己丑日雀不得地,二課微有軒輊,而申克德為冤仇,一在末傳,一在幹上,雖值空亡,第恐填實,或有作難之人,須年命上有制伏之神,方致全吉。

日德被下賊發用,得貴人生扶,仍作全吉斷。若無生扶,又見克脫,主喜中生憂,如乙未日申加午為用,申為日德,且將乘貴人脫午生申。

日德發用,得同下神克日,名鬼德格,主邪正同途,亦主君子變為小人,此只辛未日巳加午,乙酉日申加酉兩課而已。巳隨午,申隨酉,德化鬼。

日德能解凶為吉,宜旺相,忌衰囚。德值空亡,神將克占,亦忌。

如德臨死絕之地,減力十之六。

合: 合者,和順之神,有三五合為上,六合次之,三合又次之。

五合,又名日合,陰陽相配,奇偶交逑,有夫婦之義。其合極緊,入占凡事皆成。甲與己合,己居未,未為日合。乙與庚合,庚居申,申為日合,丙與辛合,辛居戌,戌為日合。丁與壬合,壬居亥,亥為日合。戊與癸合,癸居丑,丑為日合。己與甲合,甲居寅,寅為日合。庚與乙合,乙居辰,辰為日合。辛與丙合,丙居巳,巳為日合。壬與丁合,丁居未,未為日合。癸與戊合,戊居巳,巳為日合。

甲己為中正合,正值無偏,作事端肅。乙庚為仁義合,雍睦無訟,作事循理。丙辛為威權合,挾勢陵人,勉強承順。丁壬為淫泆合,所行不正,詭隨成事,戊癸為無情合,外合中離,凡百承順皆偽。

五合逢龍即化,龍者辰也。甲己從子起甲,輪至辰值戊,化為土德。乙庚從戌起甲,輪至辰,值庚化為金德。丙辛從申起甲,輪至辰值壬化為水德。丁壬從午起甲,輪至辰,值甲化為木德。戊癸從辰起甲,輪至辰值丙化為火德。視化出之德與幹生克如何。

課傳中遁幹作合者,凡占皆吉。如戊辰日幹上酉遁癸與戊作合;壬戌日幹上申,幹陰巳遁丁與壬作合;壬午日,幹上卯,幹陰未,支上戌,支陰寅,三傳未亥卯,未遁癸,寅遁戊作合,卯遁己,戌遁甲作合是也。餘仿此。此須課象吉,遁幹方可助力成合。若課象不吉,終無濟者。

六合,陰陽相配,其合亦緊。入占凡事皆成,但辰酉、午未合俱相生,子丑、卯戌合俱相克,寅亥合合中有破,巳申合合中有破有刑,破刑二合凡事難成,成亦不久。

干支皆有六合,然幹六合非與日幹作合,乃與幹寄之宮六合耳。如辛卯日,卯加辛為用,與辛寄之戌宮六合。丙子日申加子為用,與丙寄之巳宮六合,餘仿此.
有干支本作六合,或幹加支,或支加幹,干支相會合者。如丙申日巳加申為用,辛卯日卯加辛為用。

此外有干支上六合,干支上下皆合,幹加支與幹上六合,支加幹與支上六合,干支交車合,干支課傳三合,又成交互六合等格,義例甚多 ,備載《畢法賦》。

三合又名行合,遠方異類相聚,其合較疏,象吉占事亦可成就。申子辰水局,流動無滯;寅午戌火局,黨侶不正;亥卯未木局,繁冗駁雜;巳酉丑金局,矯革離異。
三合以眾言,眾情不一,故一時驟難成合,合後未必長久,餘詳全局課。

三合神性不一,須視化出之局與幹生克如何。

幹上下三合,則支上下亦成三合。然幹三合非與日幹作合,乃與幹寄之宮成三合耳。如甲子日戌加申,三傳戌午寅,與甲寄之寅宮三合。乙酉日申加乙,三傳申子辰,與乙寄之辰宮三合,餘仿此。

有干支本作三合,或幹加支,或支加幹,干支合成一局者,如甲午日寅加午,三傳戌午寅;癸酉日酉加癸,三傳巳丑酉。惟甲庚丁己癸五日有之。

三合值空亡,必缺二神,如年命填實一神,止缺一神,亦名虛一待用格,皆主待時而成。若日、辰、占時湊足之,名湊合格,主有意外遭逢,以所缺所湊之神將測其因由。若系長生,長上成合;系日合,相好之人成合;系乘貴人,貴官提攜;系乘青龍,富人提攜。如占幕館,丙辰年壬申日酉將未時,幹陰卯乘貴人,幹上丑空亡,虛一待用也。占時未實之,湊合也。未加巳乘勾,未系官星日合,勾陳有權力,亦主遲滯,並飛廉又主疾,是年毫無頭緒,直至次年四月朔辛未日,由相好有力之官薦,一薦即成,匆促起行。是課三傳不吉,其得成者,全在占時,乃占時辛未而作薦者,系辛未,啟行亦辛未日,可雲奇驗。

以上三等合為用入傳,或加幹上,凡占無不如意。如合神即作類神,事成而易,或合神與類神作合,或合神之陰神與類神作合者,亦可藉其力以成事,以合神所乘天將測之。乘貴,貴人成事;乘龍,富人成就;乘合,錢財、婚姻、喜事;餘類推。

合神克幹而乘凶將者,主貌合心離,不可托人謀事,恐我信人而人反傷我也。

合神值休囚死氣,或值空陷,皆不得力,或成或否,各推課象。

合神雖入占,如課傳逢克沖刑破害者,主被人撓敗。

五合有與三合併者,如乙日申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乙之三合;丁日亥為五合,而亥卯未又人丁之三合;戊日丑為五合,而巳酉丑又作戊之三合;庚日辰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庚之三合;壬日未為五合,而亥卯未又作壬之三合;癸日巳為五合,而巳酉丑又作癸之三合,合中又合,尤得如意。

五合有與日德並者,如乙日申、丁日亥、己日寅、癸日巳。

三合有與日德並者,如甲日寅午戌、乙日申子辰、丙日巳酉丑、丁日亥卯未、戊日巳酉丑、庚日申子辰、壬日亥卯未、癸日巳酉丑,吉神相聚,尤為美備,並可逢凶化吉 。

德合立成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日德:  寅 申 巳 亥 巳 寅 申 巳 亥 巳
五合:  未 申 戌 亥 丑 寅 辰 巳 未 巳
六合:  亥 酉 申 午 申 午 巳 卯 寅 子
午 申 酉 亥 酉 亥 子 寅 卯 巳
三合:  戌 子 丑 卯 丑 卯 辰 午 未 酉

鬼: 鬼者,賊害之神也。克幹之神,幹陽見陽,幹陰見陰為日鬼。克支之神,支陽見陽,支陰見陰為支鬼。壬課以幹為身,故專視日鬼,但占家宅、墳墓、人己、交涉事,有兼視支鬼者。

日鬼入占,須詳日幹,幹神旺相,災晦較輕。如值休敗,受災必重。

日鬼臨幹,又發用者,災在切近而速,大凶。若臨幹不發用者,災在切近,纏綿不已。若臨支,或由他處發用,災稍遲。

日鬼值衰敗,得災稍輕,然纏綿不已,受累必深。

日鬼入占,應視救神,救神者,子孫爻、父母爻也。子孫克鬼,父母脫鬼之氣以生幹,故均為救神。如日鬼臨幹為用者,雖陰神即見救神,亦不能救,災近而救遠也。若臨支,或由他處為用者,幹上有子孫或父母,或鬼陰見子孫、父母者,均可免災。

日鬼為用,又臨克日之鄉,名明暗兩鬼。又名攢眉格,主兩重災難,即逢子孫、父母爻作救,亦僅能解明不能解暗。如庚辰日午加巳為用。

日鬼為用,末傳見日財者,財動生鬼,主兩番災難。日鬼為用,年命見財生之;日鬼空亡,年命見財生之,皆為自招其禍,必因貪財以致禍起。如庚申日午加幹,三傳午辰寅,末傳寅財生午鬼;庚寅日午加幹,三傳午辰寅,午鬼空亡,命在辰,見財生之。

鬼多有制,主先值驚危,後仍無患,惟鬼乘白虎,其凶難制。如壬辰日支上未,三傳戌丑辰,皆作日鬼;幹上有寅木,足以制之,是課用夜將,戌乘青龍助力,制鬼無患;如用旦將,戌乘白虎克傷寅木,不能禦也。

三傳三合為鬼局,卻生幹上神,轉生幹者,主反凶。如乙酉日巳加酉為三,三傳巳丑酉,幹上子。

日鬼為用,卻生末傳為幹長生者,名鬼脫生格,主先凶後吉。如丙戌日幹上子,三傳子未寅。

三傳三合為鬼,而天將作救神,主反凶成吉。如辛巳日午加幹為用,三傳午寅戌克幹,旦夜天將貴勾常,脫鬼生幹。

天將為鬼,三傳三合作救,主吉凶俱無。如壬子日未加卯為用,三傳未亥卯,旦將勾常貴,天將作鬼,三傳子孫作救,神將不和而戰,戰則吉凶皆散矣。

日鬼為用,幹上見比肩者,同類當災,本身無禍。

日鬼或作疾病、死喪、官訟、災禍,或作神祗,妖祟為殃,隨占酌斷。

課象吉,鬼作官星論;課象凶,作鬼論。

刑: 刑者,傷殘之神,自寅至巳,巳逆至申;自丑順至戌,戌順至未;自子逆至卯,卯順至子,皆曆十位。十為數之盈,天道惡盈,故刑起焉。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刑。寅本生巳,巳本生申,乃變而為刑,故曰無恩。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為無情刑。丑戌未同氣,乃變相刑,故曰無情。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刑。子卯相生又相刑,故曰無禮。寅申巳亥四孟也,乃亥不入刑;辰戌丑未四季也,乃辰不入刑;子午卯酉四仲也,乃午酉不入刑,此猶小人之倖免耳。然當朋從之際,豈能免乎?故亥辰午酉皆為自刑也。

刑神為用入傳,或臨干支,凡占必有傷殘,即或刑為長生,如庚寅日巳加幹為用,於生扶之中,亦必有傷殘之處。

刑幹己身災,刑支家口災,刑太歲、月建尊長災。若太歲月建刑干支尤凶。干支上最忌相刑。寅巳申、丑戌未干支逢二神即忌,逢三神更忌。子卯干支逢二神忌;辰亥午酉干支全逢方忌,不全則否。用神刑類神,事必無成。假如占娶妾,辛卯日幹上未,三傳子未子,旦將卯乘後與辛宮六合乃用神,子刑之,必有變也。

沖:沖者,動神也,散神也。子一陽生,午一陰生,故子午為陰陽交易之位元元,子午相逢,又值克制,故沖起焉。而子一陽,丑二陽,寅三陽,以至巳為六陽;午一陰,未二陰,以至亥為六陰,皆互相沖。

十二神陰陽相配,則為六合,陽逢陽,陰逢陰,則為六沖,合不忌克,沖則忌之。子午、巳亥,水火不投;寅申、卯酉,金木傷夷;辰戌剛暴互加,丑未柔巽之中各懷秉異。

沖神為用入傳,或臨干支,凡占必有變更,即或沖神作財,如乙丑日戌加幹為用,求財亦無望。

沖幹身動,沖支宅移,沖太歲歲內不安,沖月建月內不安。若太歲、月建沖幹沖支,尤不吉。

干支上最忌相沖,占人己、交涉事,必無濟,沖則不和也。況干支上相沖,則干支亦必相沖,上下俱不和,寧有濟乎?
用神沖類神,事必無成。假如占幹貴,己酉日幹上辰,三傳午卯子,旦將子乘貴人,辰命上見丑,子貴與命上六合,豈非吉征?乃用神午沖之,則機緣散矣。

吉神不宜沖,凶神宜沖,然凶逢旺不可沖,沖則禍到;凶逢衰可沖,沖則禍散。

破:破者,破敗之神也。亥卯未木,寅午戌火,合而脫其氣,寅被未墓,午遭亥克,戌受卯傷,俱不願成合,故亥寅互破,卯午互破,未戌互破。巳酉丑局,乃申子辰水,合而脫其氣,而申被丑墓,子巳相克,辰被酉脫,俱不願成合,故巳申互破,酉子互破,丑辰互破。

破神為用入傳,或臨幹,主有更變,凡事不完。凶事可解,吉事無成。亥破寅,巳破申,破中有合,主破而複成,或成而複破。

害:害者,疑忌之神也。子午對沖,乃丑合子,未合午,故子未互害,午丑互害,猶之我與彼人為仇,則與彼相好者我亦忌之也,餘仿此。

害神為用入傳,或臨干支,疑忌阻隔。凡事宜靜而不宜動。

干支三傳互害者,占彼此交涉事,尤不吉,以各懷猜忌,必無濟也。

始終:天地間萬物,無一不具始終。以天地言,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成即終也。以陰陽言,陽主生,陰主死,死即終也。以五行言,金木水火土遞相為官,相比則生,相隔則克。十幹、十二支亦如之。生為始,克為終也。故明乎始終,吉凶不外是也。

三傳,始、中、終。初傳為事之起,中傳為移易之門,末傳為歸結之區。始吉終吉,始終皆吉;始凶終凶,始終皆凶;初吉末凶,終於凶也。初凶末吉,終於吉也。初傳凶,末傳克之,事可獲濟;末傳吉,初傳克之,凡事無成。

凶之應,萬變紛紛,或吉中有凶,或凶中有吉,或似吉而有大凶,或似凶而有大吉,凶則視其所救,吉則視其害,凶而有救,不致於禍;吉而有害,不及於禍。純凶則禍成,純吉則福至。

純雜:甲丙戊庚壬為純,乙與庚合,丁與第三者合,己與甲合,辛與丙癸,癸與戊合,為雜。

子卯午酉仲位無寄,為純。寅申巳亥、辰戌丑未有寄,為雜。

又春令屬木,三月建辰,木氣猶旺,辰中有餘木;未月有餘火,戌中有餘金,丑中有餘水,皆為雜。

數目: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五行本數。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此干支本數。天后、朱雀九,貴人、太常八,青龍、白虎七,六合、太陰六,勾陳、天空五,螣蛇、元武四,此天將本數。值時令相氣,以本數論,旺氣加倍,休囚死皆為衰,衰則減半論。臨佔先定類神,以類神天地盤上下相乘作數,亦有不視上下而以類神之遁幹、天將相乘作數者。又有不取相乘,而以類神之遁幹天將相並作數者,要隨機酌斷,未可拘泥也。至數之多寡是十是百,數之尾零幾分幾厘,皆無定計,亦隨機酌斷可也。

如占財,七月壬戌日子時午將,巳加壬為用,巳數四,休氣減半,壬數六,上下相乘,一百二十兩;遁丁數六,休氣減半,壬數六,上下相乘一百八十兩。又如丙辰年九月乙卯日卯時辰將,辰加卯為用,辰數五,系太歲、月將,以極旺論,加倍作一千兩;乘勾陳,亦為財,勾數五,與辰相並,作一千五百兩斷。便干支同類,而分其財,而各爭之,故中分之,不過七百有零,而財支土豈能得乎?

占道裏遠近,視道路神,或視二馬相乘相並定其數。如四月乙酉日酉將戌時占,貴人子乘貴人加丑,子天馬,陰見亥對馬,遁丁,則遠來而到速明矣。既見二馬,即當以二馬相乘,子數九,亥數四,相乘三千六百里,衰氣減半,一千八百里斷。
占官以官星上下相乘相並定其品,如相乘得四數,則以四品斷,相乘得四十八數,則以從四品斷;若逢三光、三陽、軒蓋、龍德、時泰,若三傳三合作財星官星者,竟按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斷之,不必上下相乘。至占道裏,仍相乘相並為准。

射覆以占時為先鋒,用神為類神,或以占時相乘相並,或以用神相乘相並,定其件數,兩數臨占酌斷。

顏色 :古雲: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黃,己綠,庚白,辛栗,壬黑,癸綠。子黑,寅碧,卯青,巳斑點,午赤,申黑白,酉白,亥淡青,辰未戌丑純黃。今深研義理,有確有否,分晰敘後:

甲青,丙赤,戊寅,庚白,壬黑,此無異議。乙本青,因與庚合,青中帶白;丁本赤,因與壬合,赤中帶黑;己本黃,因與甲合,黃中帶青;辛本白,因與丙合,白中帶赤;癸本黑,因與戊合,黑中帶黃。

子色黑,卯青,午赤,酉白,此無異議。寅本青,因火生寅,青中雜赤色;巳本赤,因金生巳,赤中雜白;申本白,因水土生申,白中雜黃黑;亥本黑,因木生亥,黑中雜青;辰未戌丑本黃,因水墓於辰,辰中有死水,故雜黑;木墓於未,未中有死木,故雜青;火墓於戌,戌中有死火,故雜赤;金墓於丑,丑中有死金,故雜白。

占人服色,幹為外,支為內,天盤為上身,地盤為下身。如壬寅加申為用,壬為外,外穿黑色衣,寅為內,內穿青赤色衣,申為下身,穿白黑黃色也。

射覆占物之色,亦如之。如午加酉為用,應是上赤下白之物,或止就在盤干支斷,不必涉地盤亦可,要隨機酌量。

新舊:用起旺相為新,休囚為舊,長生為新,墓神為舊,孟神為新,仲神為半新,季神為舊。剛日用起長生為新,墓神為舊。陰日視日德,日德之長生為新,日德之墓為舊。如用神新,陰神舊,或用神舊陰神新,皆主新舊參半。

舊臨新為用,主舊事複起;新臨舊為用,主舊事中新事又起。

占物新神為用,為新物;舊神為用,為舊物,為已死物。

占六畜旺相,無刑為畜養生物,休囚死墓或逢刑為已殺之物。

親疏:幹與支,己與人也。干支上下互為六合、三合,或相生者為親,不合不相生者為疏。干支各成三合局者為尤疏,並主各不相顧。

用神、類神與幹三合、六合,或相生者,為親;不合、不相生者不疏。用神、類神系日德為親,又為舊交。

用神、類神與干支同氣為本家人。如甲日見寅卯,子日見亥。

用神、類神與干支陵迫為郭裏人、近處人。如丙日見辰午,午日見巳未是也。

遠近:幹與相相並者為最近,隔一二位為遠,三四位者更遠,至七位則極遠矣。

用神、類神臨幹為近,隔一二三四位者漸遠,七位者極遠,逾七位則與支反近矣。

用神、類神臨幹為近,臨幹陰次之,臨支為遠,臨支陰更遠。

以干支用神對待言,幹上為近,用神為遠;以三傳言,初近中遠末最遠,並為最高,因三傳相因,皆是上神,愈傳而愈高也。

眾寡:幹在空鄉,為孤立之象,而無相助之人。如庚辰日幹在空鄉是也。若辰加幹,主孤立之際有相契之人來扶,辰為日三合生幹也。若午加幹,主孤立之際水遭劫難,午為日鬼克幹也。

干支三傳作三合局者,以眾言。
三傳三神同氣,如辰未戌之類;兩神同氣,如卯寅之類,亦以眾言。比肩加幹為兄弟朋友之眾,如乙日幹上卯,幹陰寅之類。

返吟、連茹,為牽連之眾。

河魁者,部領之權,為用亦以眾言。如乘勾陳,主凶徒集眾為妖。

遲速:干支在貴人前凡占皆速,在貴人後皆遲。

用神旺相速,旺仲尤速,旺孟次之,季神較遲,休囚死遲。
已往未來:
用神臨幹前為已往,臨幹後為未來,臨幹為當時事,如甲日辰加卯為用為已往,戌加子為用為未來。

用起休囚死為已往,相氣為未來,旺氣為當時事。

占災患視天罡,罡臨幹前為已往,幹後為未來,臨幹為當時事,只在朝夕間也。如罡離幹四位,無災。
又煞三種:
趕煞:即太陽也。生幹大吉利,克幹克支為趕煞,克幹則人死,克支則家敗。

八妖:天目、月厭、飛廉、天鬼、天怪、飛魂、直符、月宿以上八煞星,為八妖,如占家宅有一煞入占,便主家有怪異。克干支者凶,不克無害。

河加井:三河亥子丑,三井卯辰酉占渡河,只須一河加一井,便為河井相加,渡河有難。又辰為天河,未為地井,亦忌。卯為舟,卯上見天後、神後,亦忌。

旺相休囚死:
當時者旺,時令生之為相,一時者為休,克時者為囚,時令克之為死。如木旺於春,相於冬,休于夏,囚於四季,死於秋之類是也。四時衰旺,因天運之循迴圈,征人事之興廢,固範圍而不能過者。然壬占須參之生克脫,以盡其變。干支神將雖值休囚死,如得生扶,即不以全衰論。如正月丙辰日,丙上見小吉、勾陳,重重脫之,便不為相矣。辰上見勝光、青龍重遞生之,便不為死矣。又如夏令貴人土乘巳午生之,便為旺矣。朱雀火乘子辰克之脫之,便不為旺也。

干支旺相,凡占皆吉,休囚死一匹不吉。

幹旺略一生之即起,逢克尚可無妨。幹衰略一克之即傷,逢生亦未必有大益。

生幹之神旺相,速而且久;衰則遲而不久。克幹之神旺相可畏,衰則稍輕。

長生十二神起例: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為五行之始終。甲生亥,丙戊生寅,庚生巳,壬生申,順行;乙生午,丁己生酉,辛生子,癸生卯,逆行。此為陽幹陰乾八長生。支則不分陰陽,寅卯生亥,巳午生寅,申酉生巳,亥子生申,辰戌丑未亦生申,俱順輪,此為四長生。

在昔干支俱用四長生,後因幹用四長生則與戊乙丁己辛癸之祿位刺謬,故改用八長生,而陽生陰死,陽死陰生,理數確當不易。

長生:長生為五行之始,入占主生扶日幹,攸久不移。如父母愛子,無有已時也。惟戊之於寅,庚之於巳,系官鬼;乙之於午,己之于酉,辛之於子,癸之於卯,系脫氣,課象吉以長生論,課象凶以日鬼脫耗論。

長生之外,又有印神。印者,蔭也,吉稍次於長生。乙日亥子為印,丁日寅卯為印,戊己日巳午為印。庚日未戌辰為印,丑系墓神,不為印也。辛日未戌丑為印,辰系墓神,不為蔭也。癸日申酉為印。甲丙壬日只有長生,並無印神,以子卯酉系沐浴神,敗幹而不生幹也。

辰未戌丑日巳午為印,申酉日辰未戌為印,丑系墓神不生支也。又木日課傳得申子辰局,火日得亥卯未局,土日得寅午戌局等類,皆以印論。長生值旺相氣,則生幹有力而速,不則反是。如課象吉,俟長生旺相之時,仍有濟。

長生或發用或臨幹俱吉,在中末次之,在年命上較遲,然卻始終不替。

沐浴:沐浴為五行之敗氣,入占不生幹而臨幹,猶人在童蒙之時,豈有進益?

冠帶:冠帶為五行材質已成,尚未得令之際,猶人當弱冠,惟有勤學養望為宜。

臨官:臨官即祿神也,正值得令之際,官占作登仕食祿論,常占作當事有為論。祿神最忌遁幹見克,如甲申日寅遁庚是也,主暗中傷殘,或兄弟朋儕暗中作難。

祿神忌遁癸,如乙未日卯祿遁癸是也。癸為旬盡,有終焉之象,且為閉口之祿,不吉。

臨官帝旺俱系比肩,或作祿作旺論,或作比劫論,各隨課象酌斷。

帝旺:帝旺為五行之極,官占作極顯論,常占作極盛論。然旺極必衰,君子惟持盈戒滿為宜。

衰: 官占宜告休,常占宜退步。

病: 病為垂老,無能為矣。

死: 自病而死,則已終矣。然猶未也,尚須入墓方畢。

墓: 為五行盡處,亦為五行歸宿處。人無論貴賤賢愚,物無剛柔巨細,有不入土者乎?入占以盡頭論,亦以必到論。墓主暗昧抑塞,或以受困論,或以被蒙論,隨宜酌斷。

干支坐墓,即為入墓。如甲日寅加未,乙日辰加戌,子亥日子亥加辰,主困厄無立足之地,占病尤忌。

干支戴墓,如丙日戌加巳,丁日丑加未,申酉日丑加申酉,主抑塞不通,或被人蒙蔽。

長生坐墓,如甲日亥為長生,辰為亥墓,亥加辰;乙日午為長生,戌為午墓,午加戌;丑未辰戌日申為長生,丑為申墓,申加丑,主不能生扶。

長生戴墓,如甲日辰加亥;乙日戌加午;巳午日未加寅,主新事欲廢。

長生坐干支之墓,如甲日生亥墓未,亥加未;乙日生午墓戌,午加戌;寅卯日生亥,未為寅卯之墓,亥加未,主舊事中新事又起。

長生戴干支之墓,如甲日未加亥,乙日戌加午,申酉日丑加巳,主舊事復發,又主廢而又起。

祿神入墓,如庚日申為祿,申加丑;癸日子為祿,子加辰,主失其祿。

年命入墓,如命在辰,辰加辰,年在巳,巳加戌。

年命戴墓,如命在寅,未加寅;年在申,丑加申。

行年化氣入墓,如行年立寅午戌化氣火,午加戌,占病大忌。

吉神、類神入墓最忌,惟日鬼入墓最喜。如丙日子為鬼,子加辰。

三傳由生旺傳墓,成而後敗;由墓傳生旺,敗而複成。中傳見墓,中間有阻;末傳見墓,百事終無成就。

辰未為晝墓,戌丑為夜墓,晝墓剛速,夜墓遲緩。夜墓臨卯辰巳午未申酉為自暗投明,尚可解救;日墓臨酉戌亥子丑寅為自明移暗,更為晦塞。

墓喜沖忌合,沖則墓開化吉,合則墓閉大凶。如年命上神克之,亦可化吉。

絕: 絕者,言至此而斷絕也。入占無一吉征,惟當災難頻仍之際得之,則災難從此而絕矣。

胎:天地將生之德,不至終滅,故五行絕後旋又結胎,猶冬至一陽生也。胎為五行之始,如在母腹,隱然不可見,闇然日以章,入占宜靜守,不宜妄動。

養: 如小兒初生,入占必有一番喜氣,即如四時長生輪至養位,便為一喜星,則干支輪至養 位,亦自有喜氣也。

德: 德者,福佑之神。陽幹剛健,德秉於己,甲德在寅,丙戊德在巳,庚德在申,壬德在亥。陰乾柔順,德歸於合,乙合庚德在申,丁合壬德在亥,己合甲德在寅,辛合丙德在巳,癸合戊德在巳。故支前五辰為支德,凡幹隔五位,無不相合。如子遁甲,則巳遁己,巳遁己則戌遁甲,故子日德在巳,丑日德在午,寅日德在未,卯日德在申,辰日德在酉,巳日德在戌,午日德在亥,未日德在子,申日德在丑,酉日德在寅,戌日德在卯,亥日德在辰。此為支德。

壬課以幹為身,故專視日德,惟占家宅、墳墓、人己、交涉事有無視幹德者。

日德發用,或臨幹並日合貴人,主有意外之喜。惟不利占病訟。如丁酉日亥加幹發用,亥為日德日合,且將乘貴人也。此惟乙丁癸三日有之。

日德發用為鬼,仍作德斷,德能化鬼也。此惟丁、辛二日有之。

日德作官星發用,乘朱雀,名文德格,主應試得官,居官得薦。如己巳日寅加巳發用,寅為日德,旦將乘雀,此只己巳日寅加巳,己丑日寅加丑旦將兩課而已。己巳日雀得地,己丑日雀不得地,二課微有軒輊,而申克德為冤仇,一在末傳,一在幹上,雖值空亡,第恐填實,或有作難之人,須年命上有制伏之神,方致全吉。

日德被下賊發用,得貴人生扶,仍作全吉斷。若無生扶,又見克脫,主喜中生憂,如乙未日申加午為用,申為日德,且將乘貴人脫午生申。

日德發用,得同下神克日,名鬼德格,主邪正同途,亦主君子變為小人,此只辛未日巳加午,乙酉日申加酉兩課而已。巳隨午,申隨酉,德化鬼。

日德能解凶為吉,宜旺相,忌衰囚。德值空亡,神將克占,亦忌。

如德臨死絕之地,減力十之六。

合:合者,和順之神,有三五合為上,六合次之,三合又次之。

五合,又名日合,陰陽相配,奇偶交逑,有夫婦之義。其合極緊,入占凡事皆成。甲與己合,己居未,未為日合。乙與庚合,庚居申,申為日合,丙與辛合,辛居戌,戌為日合。丁與壬合,壬居亥,亥為日合。戊與癸合,癸居丑,丑為日合。己與甲合,甲居寅,寅為日合。庚與乙合,乙居辰,辰為日合。辛與丙合,丙居巳,巳為日合。壬與丁合,丁居未,未為日合。癸與戊合,戊居巳,巳為日合。

甲己為中正合,正值無偏,作事端肅。乙庚為仁義合,雍睦無訟,作事循理。丙辛為威權合,挾勢陵人,勉強承順。丁壬為淫泆合,所行不正,詭隨成事,戊癸為無情合,外合中離,凡百承順皆偽。

五合逢龍即化,龍者辰也。甲己從子起甲,輪至辰值戊,化為土德。乙庚從戌起甲,輪至辰,值庚化為金德。丙辛從申起甲,輪至辰值壬化為水德。丁壬從午起甲,輪至辰,值甲化為木德。戊癸從辰起甲,輪至辰值丙化為火德。視化出之德與幹生克如何。

課傳中遁幹作合者,凡占皆吉。如戊辰日幹上酉遁癸與戊作合;壬戌日幹上申,幹陰巳遁丁與壬作合;壬午日,幹上卯,幹陰未,支上戌,支陰寅,三傳未亥卯,未遁癸,寅遁戊作合,卯遁己,戌遁甲作合是也。餘仿此。此須課象吉,遁幹方可助力成合。若課象不吉,終無濟者。

六合,陰陽相配,其合亦緊。入占凡事皆成,但辰酉、午未合俱相生,子丑、卯戌合俱相克,寅亥合合中有破,巳申合合中有破有刑,破刑二合凡事難成,成亦不久。

干支皆有六合,然幹六合非與日幹作合,乃與幹寄之宮六合耳。如辛卯日,卯加辛為用,與辛寄之戌宮六合。丙子日申加子為用,與丙寄之巳宮六合,餘仿此.
有干支本作六合,或幹加支,或支加幹,干支相會合者。如丙申日巳加申為用,辛卯日卯加辛為用。

此外有干支上六合,干支上下皆合,幹加支與幹上六合,支加幹與支上六合,干支交車合,干支課傳三合,又成交互六合等格,義例甚多 ,備載《畢法賦》。

三合又名行合,遠方異類相聚,其合較疏,象吉占事亦可成就。申子辰水局,流動無滯;寅午戌火局,黨侶不正;亥卯未木局,繁冗駁雜;巳酉丑金局,矯革離異。

三合以眾言,眾情不一,故一時驟難成合,合後未必長久,餘詳全局課。

三合神性不一,須視化出之局與幹生克如何。

幹上下三合,則支上下亦成三合。然幹三合非與日幹作合,乃與幹寄之宮成三合耳。如甲子日戌加申,三傳戌午寅,與甲寄之寅宮三合。乙酉日申加乙,三傳申子辰,與乙寄之辰宮三合,餘仿此。

有干支本作三合,或幹加支,或支加幹,干支合成一局者,如甲午日寅加午,三傳戌午寅;癸酉日酉加癸,三傳巳丑酉。惟甲庚丁己癸五日有之。

三合值空亡,必缺二神,如年命填實一神,止缺一神,亦名虛一待用格,皆主待時而成。若日、辰、占時湊足之,名湊合格,主有意外遭逢,以所缺所湊之神將測其因由。若系長生,長上成合;系日合,相好之人成合;系乘貴人,貴官提攜;系乘青龍,富人提攜。如占幕館,丙辰年壬申日酉將未時,幹陰卯乘貴人,幹上丑空亡,虛一待用也。占時未實之,湊合也。未加巳乘勾,未系官星日合,勾陳有權力,亦主遲滯,並飛廉又主疾,是年毫無頭緒,直至次年四月朔辛未日,由相好有力之官薦,一薦即成,匆促起行。是課三傳不吉,其得成者,全在占時,乃占時辛未而作薦者,系辛未,啟行亦辛未日,可雲奇驗。

以上三等合為用入傳,或加幹上,凡占無不如意。如合神即作類神,事成而易,或合神與類神作合,或合神之陰神與類神作合者,亦可藉其力以成事,以合神所乘天將測之。乘貴,貴人成事;乘龍,富人成就;乘合,錢財、婚姻、喜事;餘類推。

合神克幹而乘凶將者,主貌合心離,不可托人謀事,恐我信人而人反傷我也。

合神值休囚死氣,或值空陷,皆不得力,或成或否,各推課象。

合神雖入占,如課傳逢克沖刑破害者,主被人撓敗。

五合有與三合併者,如乙日申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乙之三合;丁日亥為五合,而亥卯未又人丁之三合;戊日丑為五合,而巳酉丑又作戊之三合;庚日辰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庚之三合;壬日未為五合,而亥卯未又作壬之三合;癸日巳為五合,而巳酉丑又作癸之三合,合中又合,尤得如意。

五合有與日德並者,如乙日申、丁日亥、己日寅、癸日巳。

三合有與日德並者,如甲日寅午戌、乙日申子辰、丙日巳酉丑、丁日亥卯未、戊日巳酉丑、庚日申子辰、壬日亥卯未、癸日巳酉丑,吉神相聚,尤為美備,並可逢凶化吉 。

德合立成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日德:  寅 申 巳 亥 巳 寅 申 巳 亥 巳
五合:  未 申 戌 亥 丑 寅 辰 巳 未 巳
六合:  亥 酉 申 午 申 午 巳 卯 寅 子
午 申 酉 亥 酉 亥 子 寅 卯 巳
三合:  戌 子 丑 卯 丑 卯 辰 午 未 酉

鬼: 鬼者,賊害之神也。克幹之神,幹陽見陽,幹陰見陰為日鬼。克支之神,支陽見陽,支陰見陰為支鬼。壬課以幹為身,故專視日鬼,但占家宅、墳墓、人己、交涉事,有兼視支鬼者。
日鬼入占,須詳日幹,幹神旺相,災晦較輕。如值休敗,受災必重。

日鬼臨幹,又發用者,災在切近而速,大凶。若臨幹不發用者,災在切近,纏綿不已。若臨支,或由他處發用,災稍遲。

日鬼值衰敗,得災稍輕,然纏綿不已,受累必深。

日鬼入占,應視救神,救神者,子孫爻、父母爻也。子孫克鬼,父母脫鬼之氣以生幹,故均為救神。如日鬼臨幹為用者,雖陰神即見救神,亦不能救,災近而救遠也。若臨支,或由他處為用者,幹上有子孫或父母,或鬼陰見子孫、父母者,均可免災。

日鬼為用,又臨克日之鄉,名明暗兩鬼。又名攢眉格,主兩重災難,即逢子孫、父母爻作救,亦僅能解明不能解暗。如庚辰日午加巳為用。

日鬼為用,末傳見日財者,財動生鬼,主兩番災難。日鬼為用,年命見財生之;日鬼空亡,年命見財生之,皆為自招其禍,必因貪財以致禍起。如庚申日午加幹,三傳午辰寅,末傳寅財生午鬼;庚寅日午加幹,三傳午辰寅,午鬼空亡,命在辰,見財生之。

鬼多有制,主先值驚危,後仍無患,惟鬼乘白虎,其凶難制。如壬辰日支上未,三傳戌丑辰,皆作日鬼;幹上有寅木,足以制之,是課用夜將,戌乘青龍助力,制鬼無患;如用旦將,戌乘白虎克傷寅木,不能禦也。

三傳三合為鬼局,卻生幹上神,轉生幹者,主反凶。如乙酉日巳加酉為三,三傳巳丑酉,幹上子。

日鬼為用,卻生末傳為幹長生者,名鬼脫生格,主先凶後吉。如丙戌日幹上子,三傳子未寅。

三傳三合為鬼,而天將作救神,主反凶成吉。如辛巳日午加幹為用,三傳午寅戌克幹,旦夜天將貴勾常,脫鬼生幹。

天將為鬼,三傳三合作救,主吉凶俱無。如壬子日未加卯為用,三傳未亥卯,旦將勾常貴,天將作鬼,三傳子孫作救,神將不和而戰,戰則吉凶皆散矣。

日鬼為用,幹上見比肩者,同類當災,本身無禍。

日鬼或作疾病、死喪、官訟、災禍,或作神祗,妖祟為殃,隨占酌斷。

課象吉,鬼作官星論;課象凶,作鬼論。

刑: 刑者,傷殘之神,自寅至巳,巳逆至申;自丑順至戌,戌順至未;自子逆至卯,卯順至子,皆曆十位。十為數之盈,天道惡盈,故刑起焉。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刑。寅本生巳,巳本生申,乃變而為刑,故曰無恩。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為無情刑。丑戌未同氣,乃變相刑,故曰無情。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禮刑。子卯相生又相刑,故曰無禮。寅申巳亥四孟也,乃亥不入刑;辰戌丑未四季也,乃辰不入刑;子午卯酉四仲也,乃午酉不入刑,此猶小人之倖免耳。然當朋從之際,豈能免乎?故亥辰午酉皆為自刑也。

刑神為用入傳,或臨干支,凡占必有傷殘,即或刑為長生,如庚寅日巳加幹為用,於生扶之中,亦必有傷殘之處。

刑幹己身災,刑支家口災,刑太歲、月建尊長災。若太歲月建刑干支尤凶。干支上最忌相刑。寅巳申、丑戌未干支逢二神即忌,逢三神更忌。子卯干支逢二神忌;辰亥午酉干支全逢方忌,不全則否。用神刑類神,事必無成。假如占娶妾,辛卯日幹上未,三傳子未子,旦將卯乘後與辛宮六合乃用神,子刑之,必有變也。

沖: 沖者,動神也,散神也。子一陽生,午一陰生,故子午為陰陽交易之位元元,子午相逢,又值克制,故沖起焉。而子一陽,丑二陽,寅三陽,以至巳為六陽;午一陰,未二陰,以至亥為六陰,皆互相沖。

十二神陰陽相配,則為六合,陽逢陽,陰逢陰,則為六沖,合不忌克,沖則忌之。子午、巳亥,水火不投;寅申、卯酉,金木傷夷;辰戌剛暴互加,丑未柔巽之中各懷秉異。

沖神為用入傳,或臨干支,凡占必有變更,即或沖神作財,如乙丑日戌加幹為用,求財亦無望。

沖幹身動,沖支宅移,沖太歲歲內不安,沖月建月內不安。若太歲、月建沖幹沖支,尤不吉。

干支上最忌相沖,占人己、交涉事,必無濟,沖則不和也。況干支上相沖,則干支亦必相沖,上下俱不和,寧有濟乎?

用神沖類神,事必無成。假如占幹貴,己酉日幹上辰,三傳午卯子,旦將子乘貴人,辰命上見丑,子貴與命上六合,豈非吉征?乃用神午沖之,則機緣散矣。

吉神不宜沖,凶神宜沖,然凶逢旺不可沖,沖則禍到;凶逢衰可沖,沖則禍散。

破: 破者,破敗之神也。亥卯未木,寅午戌火,合而脫其氣,寅被未墓,午遭亥克,戌受卯傷,俱不願成合,故亥寅互破,卯午互破,未戌互破。巳酉丑局,乃申子辰水,合而脫其氣,而申被丑墓,子巳相克,辰被酉脫,俱不願成合,故巳申互破,酉子互破,丑辰互破。

破神為用入傳,或臨幹,主有更變,凡事不完。凶事可解,吉事無成。亥破寅,巳破申,破中有合,主破而複成,或成而複破。

害: 害者,疑忌之神也。子午對沖,乃丑合子,未合午,故子未互害,午丑互害,猶之我與彼人為仇,則與彼相好者我亦忌之也,餘仿此。

害神為用入傳,或臨干支,疑忌阻隔。凡事宜靜而不宜動。

干支三傳互害者,占彼此交涉事,尤不吉,以各懷猜忌,必無濟也。

始終:天地間萬物,無一不具始終。以天地言,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成即終也。以陰陽言,陽主生,陰主死,死即終也。以五行言,金木水火土遞相為官,相比則生,相隔則克。十幹、十二支亦如之。生為始,克為終也。故明乎始終,吉凶不外是也。

三傳,始、中、終。初傳為事之起,中傳為移易之門,末傳為歸結之區。始吉終吉,始終皆吉;始凶終凶,始終皆凶;初吉末凶,終於凶也。初凶末吉,終於吉也。初傳凶,末傳克之,事可獲濟;末傳吉,初傳克之,凡事無成。

凶之應,萬變紛紛,或吉中有凶,或凶中有吉,或似吉而有大凶,或似凶而有大吉,凶則視其所救,吉則視其害,凶而有救,不致於禍;吉而有害,不及於禍。純凶則禍成,純吉則福至。

純雜:甲丙戊庚壬為純,乙與庚合,丁與第三者合,己與甲合,辛與丙癸,癸與戊合,為雜。

子卯午酉仲位無寄,為純。寅申巳亥、辰戌丑未有寄,為雜。

又春令屬木,三月建辰,木氣猶旺,辰中有餘木;未月有餘火,戌中有餘金,丑中有餘水,皆為雜。

數目: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五行本數。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此干支本數。天后、朱雀九,貴人、太常八,青龍、白虎七,六合、太陰六,勾陳、天空五,螣蛇、元武四,此天將本數。值時令相氣,以本數論,旺氣加倍,休囚死皆為衰,衰則減半論。臨佔先定類神,以類神天地盤上下相乘作數,亦有不視上下而以類神之遁幹、天將相乘作數者。又有不取相乘,而以類神之遁幹天將相並作數者,要隨機酌斷,未可拘泥也。至數之多寡是十是百,數之尾零幾分幾厘,皆無定計,亦隨機酌斷可也。

如占財,七月壬戌日子時午將,巳加壬為用,巳數四,休氣減半,壬數六,上下相乘,一百二十兩;遁丁數六,休氣減半,壬數六,上下相乘一百八十兩。又如丙辰年九月乙卯日卯時辰將,辰加卯為用,辰數五,系太歲、月將,以極旺論,加倍作一千兩;乘勾陳,亦為財,勾數五,與辰相並,作一千五百兩斷。便干支同類,而分其財,而各爭之,故中分之,不過七百有零,而財支土豈能得乎?

占道裏遠近,視道路神,或視二馬相乘相並定其數。如四月乙酉日酉將戌時占,貴人子乘貴人加丑,子天馬,陰見亥對馬,遁丁,則遠來而到速明矣。既見二馬,即當以二馬相乘,子數九,亥數四,相乘三千六百里,衰氣減半,一千八百里斷。
占官以官星上下相乘相並定其品,如相乘得四數,則以四品斷,相乘得四十八數,則以從四品斷;若逢三光、三陽、軒蓋、龍德、時泰,若三傳三合作財星官星者,竟按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斷之,不必上下相乘。至占道裏,仍相乘相並為准。

射覆以占時為先鋒,用神為類神,或以占時相乘相並,或以用神相乘相並,定其件數,兩數臨占酌斷。

顏色 :古雲: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黃,己綠,庚白,辛栗,壬黑,癸綠。子黑,寅碧,卯青,巳斑點,午赤,申黑白,酉白,亥淡青,辰未戌丑純黃。今深研義理,有確有否,分晰敘後:

甲青,丙赤,戊寅,庚白,壬黑,此無異議。乙本青,因與庚合,青中帶白;丁本赤,因與壬合,赤中帶黑;己本黃,因與甲合,黃中帶青;辛本白,因與丙合,白中帶赤;癸本黑,因與戊合,黑中帶黃。

子色黑,卯青,午赤,酉白,此無異議。寅本青,因火生寅,青中雜赤色;巳本赤,因金生巳,赤中雜白;申本白,因水土生申,白中雜黃黑;亥本黑,因木生亥,黑中雜青;辰未戌丑本黃,因水墓於辰,辰中有死水,故雜黑;木墓於未,未中有死木,故雜青;火墓於戌,戌中有死火,故雜赤;金墓於丑,丑中有死金,故雜白。

占人服色,幹為外,支為內,天盤為上身,地盤為下身。如壬寅加申為用,壬為外,外穿黑色衣,寅為內,內穿青赤色衣,申為下身,穿白黑黃色也。

射覆占物之色,亦如之。如午加酉為用,應是上赤下白之物,或止就在盤干支斷,不必涉地盤亦可,要隨機酌量。

新舊:用起旺相為新,休囚為舊,長生為新,墓神為舊,孟神為新,仲神為半新,季神為舊。剛日用起長生為新,墓神為舊。陰日視日德,日德之長生為新,日德之墓為舊。如用神新,陰神舊,或用神舊陰神新,皆主新舊參半。

舊臨新為用,主舊事複起;新臨舊為用,主舊事中新事又起。

占物新神為用,為新物;舊神為用,為舊物,為已死物。

占六畜旺相,無刑為畜養生物,休囚死墓或逢刑為已殺之物。

親疏:幹與支,己與人也。干支上下互為六合、三合,或相生者為親,不合不相生者為疏。干支各成三合局者為尤疏,並主各不相顧。

用神、類神與幹三合、六合,或相生者,為親;不合、不相生者不疏。用神、類神系日德為親,又為舊交。

用神、類神與干支同氣為本家人。如甲日見寅卯,子日見亥。

用神、類神與干支陵迫為郭裏人、近處人。如丙日見辰午,午日見巳未是也。

遠近:幹與相相並者為最近,隔一二位為遠,三四位者更遠,至七位則極遠矣。

用神、類神臨幹為近,隔一二三四位者漸遠,七位者極遠,逾七位則與支反近矣。

用神、類神臨幹為近,臨幹陰次之,臨支為遠,臨支陰更遠。

以干支用神對待言,幹上為近,用神為遠;以三傳言,初近中遠末最遠,並為最高,因三傳相因,皆是上神,愈傳而愈高也。

眾寡:幹在空鄉,為孤立之象,而無相助之人。如庚辰日幹在空鄉是也。若辰加幹,主孤立之際有相契之人來扶,辰為日三合生幹也。若午加幹,主孤立之際水遭劫難,午為日鬼克幹也。

干支三傳作三合局者,以眾言。

三傳三神同氣,如辰未戌之類;兩神同氣,如卯寅之類,亦以眾言。比肩加幹為兄弟朋友之眾,如乙日幹上卯,幹陰寅之類。

返吟、連茹,為牽連之眾。

河魁者,部領之權,為用亦以眾言。如乘勾陳,主凶徒集眾為妖。

遲速:干支在貴人前凡占皆速,在貴人後皆遲。

用神旺相速,旺仲尤速,旺孟次之,季神較遲,休囚死遲。

已往未來:

用神臨幹前為已往,臨幹後為未來,臨幹為當時事,如甲日辰加卯為用為已往,戌加子為用為未來。

用起休囚死為已往,相氣為未來,旺氣為當時事。

占災患視天罡,罡臨幹前為已往,幹後為未來,臨幹為當時事,只在朝夕間也。如罡離幹四位,無災。

《大六壬說約》《三》
大六壬說約卷下:
類神說:
壬占吉凶,雖見於課傳,尚須以類神覆定。蓋按類神視之,吉凶兩歧者可歸於一是,而似吉而凶,似凶而吉者,亦不致混淆。如不視類神,則吉凶茫茫,何所取准耶?
人類神
父母:蔭爻,長生,貴人父,天後母。
夫:官爻,日德,陰乾,貴人。

妻:財爻,陽神,神後,天后。

妾:財爻,陰神,從魁,太陰。

子孫:子孫爻,登明,太沖,六合。

兄弟:比肩爻,六合。

姊妹:比肩爻,太陰。

奴:河魁,天空。

婢:從魁,太陰。

朋儕:比肩爻 太乙 六合。
又人類神:
子:舅姑加日辰,妻,中子,子媳。

丑:父母,尊長,夫。

寅:家長,夫,少子,婿。

卯:兄弟加乙未亥,長子。

辰:

巳:兄弟,長女。

午:中女。

未:繼父加亥,繼母加酉,舅姑加干支,姊妹,姑嫂,甥。

酉:少女。

戌:

亥:父,夫,幼子子加乘合。

前條系案日幹言,又有不案日幹者,或取八卦,或推星宿,另列此條十二神門內所列人類甚多,獨無親屬,親屬俱敘于後。
事類神:
科場會場:勝光,朱雀,幕貴。
武場:傳送外場,太乙外場,日馬外場,朱雀內場,貴人內場。
捐納:財爻,官爻,青龍文,太常武。

仕宦:父爻,官爻,青龍文,太常武。

貿易:父爻,財爻,六合。

求財:財爻,青龍。

房屋:長生,父爻,勝光,朱雀。

田地:大吉田,小吉地,貴人,太常。

山蕩:天罡山,登明蕩,勾陳,元武。

婚姻:財爻男占,神後男占,天后,官爻女占,貴人女占。

男家:占問奩儀,視青龍;女家占問聘禮,視太常。兩家占婚期,則視六合青龍。

婚姻首重媒妁,《六壬大全》于陽幹無取媒妁之說,陰乾雲乙欲嫁庚,丙作媒人;丁欲嫁壬,戊作媒人;己欲嫁甲,庚作媒人;辛欲嫁丙,壬作媒人;癸欲嫁戊,甲作媒人。不著義理,細核之,皆陰乾所生陽幹,受克之神,意取克制也,然取克不如取合,應以合住官星財爻者為媒。如男家占丙丁日,申為妻,則以己為媒人,巳合申也。女愛占,庚辛日巳午為夫,則申未為媒人。或取三合亦可,如申為妻,子辰為媒;巳為夫,酉丑為媒是也。無時則專視六合為媒妁。

幹貴:父爻,長生,日德 貴人。

音信、行人:傳送,二馬,丁神,朱雀,白虎。

航海:功曹舶,神後海,青龍,天后。

訟獄:官鬼,朱雀,勾陳。

災病:日鬼,白虎。

晴旱:勝光,太乙,朱雀,螣蛇。

雨水:神後,登明,天后,元武。

風:功曹,白虎。

霜雪:從魁,登明,太陰,元武。

以上人類、事類,舉其大略,人事紛繁,不能備列,隨占酌取一神一將以為類神可也。

凡人事類神為用入傳,不特課象明晰,而且應期緊速。類神作用神者,課極准而應極速;見於中末傳者次之,然亦必應者。如占求財,以財為類神,占薦舉以長生、印爻為類神,適得日財、長生、印爻為用,或作中末傳是也。

如人事類神不入三傳而臨於幹上、年命上者,為親、為近、為易,不久即到。占吉事可喜,占凶事則深忌也。不臨幹上、年命上者,為疏、為遠、為難,遙遙莫必,占喜事深忌,占凶事卻可喜也。不臨幹上、年命上,而與幹上年命上相生相合者,吉事尚屬可望,凶事則和而解矣。生則有分別,鬼生幹上、年命上無妨,幹上、年命上生鬼,深以為忌也。若與幹上、年命上克沖刑破害者,占吉事無成,占凶事幹上年命上制鬼者吉,反為鬼制者凶。

類神入占,須視變化。如占求財,戊戌日幹上申,三傳亥寅巳,雖日財為用,但中傳日鬼脫之合之,此財豈能到手?占謁貴托薦,丙申日幹上申,三傳申亥寅,亥為貴人而作絕,似乎無望,然生出末傳寅木生幹。占謀望,甲辰日幹上午,三傳申子辰,申為日鬼傷幹作絕,卻與子辰合局生幹,皆主先受難苦,後乃獲濟。

人事類神有兩三位者,視為用入傳之神,餘不必視。如俱入傳、俱不入傳,或俱在四課、年命上、俱不在四課年命上,則置兼神而視天將。假如占妻,財爻神後、天后皆為類神,若俱入占,則專取天后為斷;若俱不入占,則於天盤內專取天后為斷,財爻神後俱不必視也。占婚姻,官爻、貴人、財爻、天后皆為類神,若俱入占,則專取貴人、天后為斷,俱不入傳,則於天盤內專取貴人、天后為斷;天后與男年命上六合,貴人與女年命上六合者,其婚可成。又如占出行,日馬、天馬、寅申、辰戌、旬丁、白虎皆為類神,如俱入占,卻不可專視白虎,宜取先見者為斷,二馬為用即視二馬,寅申辰戌為用即視寅申辰戌,旬丁、白虎仿此,無為用者取入傳入課為斷;若俱不入占,則於盤內視二馬、寅申、辰戌、旬丁、白虎所臨,臨年命者有行動,不臨者未必能行。占災晦、疾病,日鬼、白虎俱入占,必有重重災禍,未可專視白虎;或日鬼入占而白虎不入,則專視日鬼,不必再於盤內尋白虎。若白虎入而日鬼不入,則專視白虎,不必再於盤內尋日鬼。若俱不入,則於盤內視日鬼、白虎所臨,臨年命者有災病,不臨者災已過,病即痊矣。

此皆指事而占分別去取之法,若泛占則不然,如占家宅,兩財俱見,安知非有妻又有妾耶?兩子孫俱見,則有子複有女也。官占流年,官鬼俱見,主重重升遷。常占流年,兩財俱見,主重重發財,皆不可置神而視將也。

人事類神值旬空者,亦置神而視天將,如占雇舟,卯、寅、六合、青龍俱為舟,甲辰旬寅卯皆空,豈十日凡占皆無舟可雇乎?宜置寅、卯而視六合、青龍也。

人事類神原可一視兩視、三四五六視者,再以所乘天將參之,則為類愈廣,其應無窮。如戊寅日伏吟,巳為用,巳為日幹一也,為祿二也,為德三也,為印綬作長上看四也,夜乘雀生幹作薦舉看五也,雀又作文書信音看六也。如己丑日,子加丑為用,子為婦女,一也;加於合位,非女而婦矣,二也;與幹作害,與支作合,婦有異心矣,三也;旦將乘貴人,為貴家婦,四也;有為受過,封贈之命婦,五也;遭上下夾克,婦有災或病,六也;子又為財,財遭貴人夾克,主與貴人爭財,致生嫌隙,七也;財遭夾克,亦主財不由己而花費,八也。若再以類神之遁幹生克、類神之陰見神將以及六旬之空亡、四時之衰旺參之,奚啻紛紛萬變,然占者未可漫無主宰,針對所占,審擇其至明至確者,酌取一類為斷,庶不離宗。

為嫡屬占,其類神不按日幹看,須先定六親,如父占子病,癸丑年十月甲子日亥時卯將,三傳辰申子,幹上午為子孫,三傳會局克之,是即子之鬼也。又如父母為女占婚,丙辰年四月戊戌日巳時申將,三傳亥寅巳,幹上申為子孫,末傳巳克之,即是女之夫星。若為疏遠親族朋儕占,不以此論,仍按日幹看可也。

人身類神:
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庚大腸、辛膀胱、溺癸腎、精子、膀胱、耳、腰、液、溺。

丑脾、肌、肉、腹。

寅膽、筋、脈、發毛、風門穴。

卯肝、胸、目、手、爪、筋、血。

辰項、背、肩、皮、膚。

巳心胞絡、三焦、面齒、咽喉。

午心、小腸、目、舌、神氣。

未胃、腹、口、唇、齒。

申肺、大腸、筋、骨、經絡、血、聲。

酉口鼻、皮毛、血、聲。

戌命門、胸、脅、臂、腿、膝、足。

亥腎、頭、陰囊、髓、精。
此為占病而設,但看白虎克何干支,刑何干支,即主何經受病。如甲申日申為日鬼加甲,主膽經受病,乙日白虎乘丑加戌刑戌,主腿足病也。虎鬼遙克幹上、年命上神者,亦如是推之。

農功類神:
稻、黑登、茨、菱茨,水中物:神後、登明、天后、元武。

果木、樹木:功曹、青龍。

穀、禾、菜蔬、瓜、蒜、柔弱物:太沖 六合。

黍、稷、紅豆:太乙、勝光、螣蛇、朱雀。

大麥:傳送、白虎。

小麥:從魁、太陰。

麻、大登、黃豆 大吉、小吉、天罡、河魁:貴人、太常、勾陳、天空。

棉花:小吉、太常。

太歲上神生何類,或何類旺相乘吉將,皆主有收。太歲上神克何類神,或何類神衰廢乘凶將,皆主無收。類神臨宮上下相生者吉,上下克戰者無收。空亡亦無收。幹為農人,支為田禾;幹衰農怠,支衰田荒。

蠶桑類神:
頭蠶:勝光,朱雀。

二蠶:太乙,螣蛇。

蠶食而不飲,屬火,午巳皆為蠶,午為馬蠶,為馬頭狼所化形,巳形屈曲肖之,故皆為蠶。

桑:功曹,青龍。

桑為箕星之精,寅中有箕,又為午巳長生,故為桑。
幹上三傳生巳午者吉,克沖者不利。巳午忌乘水將,見水則蠶死。午巳加酉戌丑亥子者不利。午巳上見酉戌亥子丑者亦不利,酉主僵,戌主黃,亥子主死,又主鼠傷,丑主眠化。午巳上見風煞、白虎,亦主僵。
蠶姑行年上神與午巳相生合者吉,沖克者凶,宜易人。
又說巳為筐,辰為箔,寅為繭,卯蠶絲,申為棉,俱宜乘吉將方吉。

怪異類神:
神後:鼠、蝠、燕、珠玉、圖書、缸甕、瓶、盤、水中物。

大吉:牛、龜、鱉、井泉、貴重物、土物。

功曹:虎、豹、貓、狸、大樹、樑柱、機杼、棺槨、木器。

太沖:兔、狐、叢樹、竹園、笙簧、鼓笛、棺槨、竹木器。

天罡:龍、魚、鱗介、碾碓、缸盆、甲胄、墳墓、頑惡、堅硬物。

太乙:蛇、蟲、釜甑、窯器、磚瓦、弓弩、曲物。

勝光:馬、雉、雀、圖畫、上尖下大物。

小吉:羊、盆、井泉、墳墓、作足物、土物。

傳送:猿猴、碓磨、屍、棺、刀斧、軍器。

從魁:雞、鳥、珍寶、鏡、刀、皮革、金石。

河魁:犬、豺、狼、碓磨、瓦石、鐸鈴、軍器、墳墓、虛、臭、惡物 。

登明:豬、魚、圖畫、燈檯、管鑰、圓環、葫蘆、不淨物。

貴人:土金之精、尊貴之魅、或是泥塑神像。

螣蛇:火金之妖、淫賤之魅、盤旋屈曲之物。

朱雀:燒灼之餘、能跳之物。

六合:竹木之器、可合之物、聯串之具。

勾陳:土水之精、頑惡之魅、羅網、勾連破損等物。

青龍:木火之妖、高貴之魅、財寶、獸、棺槨、等物。

表空:土火之精、臭惡之魅、中空有聲物。

白虎:金水之妖、殘忍之魅、刀劍獸頭等物。

太常:土木之精、宴喜之魅、飲食所需之物。

元武:水木之妖、淫之魅、一目物、水中物。

太陰:珍重之器暗昧之物。

天后:婦女之需 柔細之物 誨淫物 水中物。

占怪異,家宅居多。宅中驟現怪異,或頻見者,宜占之。占法先視螣蛇,螣蛇主怪異也。蛇臨干支,或為用,或入傳者,有妖孽;不入占,或入占而空亡者,則非也。後視神後所臨之地盤,以推何物為妖。如神後臨太沖,以類推之,狐狸等妖也。又視天盤乘將,以推妖之情狀。如太沖乘貴,此妖已得土金之精,體格尊重矣。太沖乘天后,此妖將好淫,能化婦女惑人。又推螣蛇及為妖之神克干支者,有禍;不克者,不為禍福。若生干支者,反凶成吉;克干支者,看干支上神將及三傳神將有克制否,有則可以驅除,無則不能驅也。驅除之法,即視克制之神將,臨占細推可也。此皆以類神推,課體亦須參看,如課得三光、三陽等吉象,雖克干支為禍,亦輕;若得鬼墓、魄化等凶象,雖不克干支亦必有殃。

又怪異類神:
白鼠,大鼠,異聲,神後,天后,怪鳥,入戶,鳴屋。異蛇,巨蛇,當路,太乙,螣蛇,勝光,朱雀。

非時雞鳴:牝雞鳴,從魁,太陰。

犬登屋:河魁,天空。

暴風起庭,旋風入戶:功曹,白虎。

虹霓乘屋:太乙,螣蛇。

燈花異常:勝光,朱雀。

怪夢紛紜:太乙,螣蛇。

此等怪異類,不必如前法推測,只執定類神及類神之陰神,看與干支生克如何,克則有禍,否則無禍,生則獲福。並視神將及課體,以參吉凶。

雷電異常:太沖,六合。

風霾異常:功曹,白虎。

大淫雨異常:神後,登明,天后,元武。

此等關係在一方,不專在我家,占法以幹為己,以支為他,幹為近,支為遠,幹為人,支為物為產業,視類神生克干支以斷吉凶,並以課體吉凶參論之。

天象變異:登明,元武。

日象變異:太沖,六合。

月象變異:從魁,太陰。

星象變異:天罡,勾陳。

地震、地陷、地隆起:傳送,白虎。

山崩、山陷:天罡,勾陳。

川竭、川流:神後,天后。

海泛、海立:天罡,勾陳。

此等關係甚大,庶民不宜占,大位可占,占法幹為君、為官、為人,支為臣、為民、為物。視類神生克干支以斷之,更以課體吉凶參之。

此等必非吉征,雖生干支不過凶禍稍輕,若克干支,禍不可當。

射覆類神:
十二神、十二將,門內一切器皿、昆蟲、瑣碎之物,羅列甚多,此原為射覆而設,應即以此為類神。且射覆千變萬化,不可端倪較之。怪異更難推測,要在臨占酌斷,豈能預定類神?射覆之法,諸術紛紜,幾如亂絲,又有據言此法出自東方朔,上法出自邵堯夫,尤為虛誕,餘皆無取;而射覆乃眼前之事,自應只視正時、用神、乘將及遁幹,然盤而已,歸於至簡于易,庶幾推測可准。

以正時為先鋒,用神為本體,乘將變化,遁幹地盤參看而已。如五月丙戌日未將亥時,酉加丑為用,乘太陰,亥為水,丑為潭,水潭中物也。酉與太陰皆金,上下俱堅,必系上下有甲之物。酉逢死令,又作死神,物小而死矣。開盒視之,小死龜也。此餘所射,聊舉其一,以例其餘。

應期:
百事皆詳克應,而克應實未易言,今就古人之成言,參以區區之閱歷,漫序數條於後:
太歲為一年之宰,月建持一月之權,太歲為用應在一年之內,月建為用應在一月之內。如己未年占得己未為用,丙寅月占得丙寅為用是也。節氣為用,應在半月之內,如甲子日立春正月節,己卯日雨水正月中氣,占得甲子己卯為用是也。旬首為用,應在本旬之內。如甲子旬占得甲子為用是也。候首為用,應在五日之內,候首一候之首神也,五日為一候,一節一氣各三候,一月六候,一年七十二候,即月令也。推算之法,以一節之第一日為一候,第六日為第二候,十一日為三候之類,一節一氣間有宿一日盈一日者,總依節氣為始終。閏月節前歸上月算,節後歸下月算,本日幹為用,應在本日,支辰為用,應在旬內,正時為用,應在當時。

有取用神臨宮為應期者,如甲子日寅加未為用,應在未年月日;乙丑日寅加酉為用,應在酉年月日。

有視用神逢生逢合逢沖逢絕逢墓者,如甲子日甲子加丑為用,本旬壬申日干支皆受生,應在壬申日,丙寅日戊辰加寅為用,本旬癸酉日干支皆合,應在癸酉日;乙未日乙巳加子為用,次旬辛亥日干支受克逢絕,應在辛亥日。亦有視幹不視支,止視支不視幹者。如戊辰為用,逢癸逢酉便為合者,不必癸酉日。乙巳為用,逢辛逢亥便為克絕,不必辛亥日。又加用神申酉,應期在丑,丑為金之墓也。總之用神衰廢者應期取生,旺相者取合取絕,旺而又值生者,兼其太旺,故必取墓也。

干支各乘三合,又交互六合者,專取用神為應期。蓋重重作合,合而不動,而用為事始,則用實為動機也。如占機緣,壬子年十二月乙丑日巳時丑將,三傳巳丑酉,巳值衰訟,應期在次年巳月日。

干支各乘三合互相沖克者,幹二課為用,仍視用神,支二課為用則不視用神,專取幹上神為應期。蓋干支既不和,則舍彼而視此也。如占幹貴,庚申年正月丁巳日申時,子將三傳酉丑巳,干支上互沖互克,支二課為用,三傳毫無益處,而幹上亥卯會局生幹,亥為德合貴人臨未,其期在本年未月日。

三傳三合者,取三合土神為應期,如戊午日寅加戌為用,三傳寅午戌應在戌月日。

三傳缺一神,以缺神值月日或缺神臨宮月日為應期,逢日辰正神偶足之,以足神值月日或足神臨宮月日為應期。

三合間一神,以間神受克受沖之日為應期,而沖之之神須出現方驗,出現者,在幹上年命上也。
有視末傳者,占吉事視末傳之合神,合神臨何宮,即主何月日成就。占凶事,神末傳之沖神,沖神臨何宮,即主何月日解散。

古人于應期每視用神,不視末傳,末傳偶一視之而已。余深思其旨,用為事之始,末為事之終,而凡占皆屬未來,則應期實為事之始,自宜視用不宜視末也。惟吉事已動,凶事已萌之際占之,應期宜視末傳耳。

有視生日克日者,占吉事生日之神臨何宮,即主何日喜至;占凶事克日之神臨何宮,即主何日禍發。

有以合住類神為應期者,如占謁貴,庚午日子加辰為用,與丑貴六合,主子丑日相見。又如丙寅日辰加卯為用,與酉貴六合,酉臨申,主申日相見,干支上作合者即視干支上。如占行人,丙午日幹上午,與幹上未六合,未臨午的,於戊午日到。乙巳日幹上午,與支上未六合,未臨巳的,於後甲辰旬中乙巳日到。

有以克制類神為應期者,如占病,乙未日巳加子為用,克制幹上酉鬼,主巳月日痊。甲戌日午加申為用,克制支上申鬼,主午月日痊。

有以類神逢墓逢絕為應期者,如占子病,甲子日辰加子為用,三傳辰申子,並力克幹上午火,子孫勢在必死,午墓戌絕亥,當死於甲戌日亥時。

以上克應,諸說絕繁,而克應之方尚未盡也。千變萬化,不可指數,有出於思議之表者,應後觀之,歷歷不爽,當其先朕兆莫明,端倪未露,雖深於壬術者,亦不能盡知,寧能一一筆之於書乎?學者博觀古來征驗之課,默參消息可也。
欲克應期,須先審幹支用神、類神之衰旺,旺相應期速,衰與廢須俟旺始應。若結局不緊者,吉事無成,凶事不發,竟無應期,更須詳視親疏遠近、已往者否,至用神、類神值旬空者,旺相而結局緊,換旬填實即應,衰廢而結局緊,徐俟逢旺填實始應。若神陷衰廢,局又散漫者,必無應期。

又課象散漫者,事在未定也。未定之事,不能克應期。課體蒙昧者,事本渺茫也,渺茫之事,不能克應期。

凡占莫不克應,而應者十不得一,此非壬數之不靈,特課本無應,而占者必欲克應耳。余今分析著明,學者熟複靜揣,于有應者為斷,期於無應者質直方之,慎勿強斷應期,庶幾言不妄發,發必有征矣。
大六壬說約卷末.雜說:
擬易:六壬與《易》無殊,《易》以陰陽消長明進退存亡之道,六壬以日幹為本,生克為端,生即陽,克即陰,生即長,克即消也。幹上吉,支上凶,三傳凶者宜靜,宜守。幹上凶,支上吉,三傳吉者,宜動宜行,此即進退存亡之道也。故深于易者,見六壬而問。然深於六壬者,即壬亦可見易也。

提要:壬數吉凶,視十二神變化,視十二將旁推,視諸星殺,時人反忽略神將,漫推星煞,捨本逐末,百無一驗。予無取焉。

或問:“星殺可不用乎?”曰:“大星煞有驗應視,小星煞皆無驗,何必推看。余於星煞門,只列大星煞,良有以也。”

遁幹:壬數倚伏視遁幹。倚伏者,暗中禍福也。然只視旬遁之幹,不應推五子元遁幹,蓋用五子元遁系由日幹後推,則日變為時也,乃時人尚五子元遁,並有己用旬幹,又用五子元遁,時上再起五子元遁,名為時遁者,於是一神上下排列三幹,自謂推

究至隱,實在毫無驗處,餘亦不取。

貴人:貴人統禦十一將,為至尊之神,然是臣象,非君象也。官占以上臺看,士占以先達看,常人占以伊之尊長看,不必泥定官貴。若疾病,作神祗、灶神、家堂看,不可誤作官貴看。

同曰貴人,有生、克、脫及為財為比之別,生幹惟乙之於子,庚之於未而已經;庚之於丑,系墓神,不生幹者。乙之于申,丙丁之于亥,辛之於午,克也。己之于申,癸之於卯,脫也。甲之於丑未,丙丁之於酉,己之于子,辛之於寅,壬癸之於巳,財也。戊之於未丑,比也。生幹吉,克幹凶。克幹作日德者,凶中有吉。

長生:長生為福佑之神,凡事皆須入占,若不入占,或入占而值空亡衰廢者,百事無成,即或成就,亦不能久安。

同曰長生,有生克脫及為財之別,甲丙壬之于亥寅申,生也;戊庚之於寅巳,克也;乙己辛癸之於午酉子卯,脫也;丁之於酉,財也。生幹吉,克幹須推課象,吉作長生論,凶則鬼賊論。

日德:日德為福佑之神,凡事宜入占,若不入占,或入占而空亡衰廢者,不吉。
同曰日德,有生克及為財為比之別,戊之於巳,生也;乙丁己辛之于申亥寅巳,克也;甲丙庚壬之于寅巳申亥,比也。生幹吉,克幹雖為不順,然可轉禍為福,凶中有吉。原遺“癸之於巳,財也”一句。

值將:每日有執事之天將,即甲日青龍,乙日六合,丙日朱雀,丁日螣蛇,戊日勾陳,己日太常,庚日白虎,辛日太陰,壬日天后,癸日元武是也。貴人至尊,天空虛位,皆不值日。

德將:每日有作德之天將,即日德也。甲己日青龍,乙庚日白虎,丙辛日螣蛇,丁壬日元武,戊癸日螣蛇,螣武虎雖為凶將,然作德神,凶中有吉。

太歲:太歲至尊之神,次之月建,次之旬首,次之日辰。

太陽:太陽至尊之神,次之太陰即月宿,次之鬥罡。

太歲、太陽俱有君象,亦有不以君論者,如微員、常人占得太歲、太陽,彼與君懸絕,豈有來克之理?微員作上臺看,常人作伊之尊長看。

歲沖:歲沖為宰輔,此前人說也,其意取常對君上之故,然宰輔與君一德一心,豈有相沖者乎?兵占以太歲前後二神為宰輔,如午年取巳未為宰輔,說極有理,由是推之,則太歲之五合為國戚,六合、三合為親信大臣,義亦確也。

占要:誠占必准,不誠則否;誠者,心一而已,焚香虔禱,心固一矣。倉猝惶急而占,心亦必一,故此占皆准。若懈怠遊戲而占,百無一準。為人占事,必取課金,非為貪財,良因不取課金則人隨便來占,不免懈怠,限以課金,則世人惜財,非不得已,則不占;不得已則心誠,誠則准矣。

一事只占,再占則瀆而不驗矣。設占後未見應驗,或事中又生變化者,一不必再占,即以前課盡心推求,無不昭然若揭。

常事原只一占,若遇疾病危急,災難逼迫之際,雖疊次占之,亦必皆准,於此見神明仁慈,憐其慎惻之誠,故略其再三之瀆也。然亦必所占順理,非理之事,神豈來告?

正時:所占之時為正時,正時與所占之事針對者必准,不對者未必准。或幹上,或用神與所占之事針對者必准,不對者必不准。課體顯明者必准,茫昧者不准。針對顯明者,神到來告;茫昧者,神不到也。亦有不用占時,而以月將加所見所聞之時布課者,古人往往用之,此即倉猝欲占,心亦必一,所占亦准。如戊寅日卯時聞信,月將子,即以子加卯布課是也。

生克:用取克而吉視生,此六壬之神機妙用也。古人雲:“無克不成事”,餘雲“無生不成名”。

生幹吉,克幹凶,此壬之大綱。蓋以幹為本身,而幹只一干,神將各有十二,再加之以遁幹,彼眾我寡之象,此猶人以身入世,人與事紛紛萬變,非逢扶助,安能有濟?若系殘傷,豈能成立?

合沖:合則視沖,沖則視合,此六壬之大目。蓋合則不動,故須視沖;沖則將散,故須視合。然沖神合神必須出現,若不出現而以月日沖合推取,百無一驗。

衰旺:生克合沖,皆須以衰旺揆之。此亦大目也。幹衰宜生,相亦宜生,旺則不必生,生之如錦上添花,于我何益?幹衰忌克,旺則不忌克,克之堅石受磨,于我何損?類神亦宜作如是觀。常占以生幹為福星,福星衰宜逢生,相亦宜生,旺則不宜生,生之則彼更榮顯,豈能佑我?官占以克幹為官星,官星衰宜生,相亦宜生,旺不宜生,生之則我不能當其克,作災禍看。

合神衰者不成合,旺相者方能成合;沖神衰者不能衝動,旺相者方能衝動。

動靜:生合克沖,更須以動靜揆之,此亦大目也。動者,類神為用;靜者,類神而不為用也。神吉,動靜皆宜生不宜克,生則吉增,克則吉減。神凶,動靜皆宜克不宜生,克則凶消,生則兇狠。神吉,動靜皆不宜合,合則伏而不發;神凶,動靜綿宜合,合則禍可消弭矣。神吉,動不宜沖,靜宜沖。神凶,動宜沖,靜不宜沖。

用神:斷事須憑用神神將,此固不易之經,然課象千變萬化,未可拘泥。有取幹上斷者,有取支上斷者,有取正時斷者,有取年命斷者,要在臨時酌取,未例執定成法。
昴星、別責、八專、井欄等課,俱不由四課為用,如用神不空者,自應扼定用神為斷。若值空亡,則無可進取,舍用神專取干支或年命上以斷吉凶。

三六合吉凶全在用神,蓋四課合而不動,而用神為動機,同是吉凶之旨在是。若干支各作三合互沖互克者,兩局各不相通,其中常有趨吉避凶之方,未可全憑用神。如予占幕館,庚申正月丁巳日申時子將,幹上亥貴會作木局,支上酉夜貴會作金局,互克互沖,明明兩局矣。酉為用,此必先見,但酉值四廢,遭夾克,且作財局克傷生氣,無論不能成,成亦不相宜也。亥加幹而不為用,必後見,亥作德合,又會作旺氣生幹,就之不特聲譽漸隆,更可平安無事,似此課象,豈可執定用神為斷?

旺相神為用生幹者,有大勢力之人出而扶佑;克幹者,有大勢力之人出而為難。

轉煞為用,事將轉吉,吉不能保,凶亦將消。轉煞,春卯夏午秋酉冬子,乃四季之旺神,取物極則返之意。

四廢:四廢為用,百事無成,如課象吉者,須俟廢神當令,如得有濟。春占酉為廢,須俟八月;夏占子為廢,須俟十一月;秋占卯為廢,須俟二月;冬占午為廢,俟次年五月。

四廢之陰神生之者,不以四廢論。酉陰見辰,子陰見申,卯陰見亥,午陰見寅是也。此猶官員罷職閒居,逢上游舉薦,即便起複;常人貧困,得契友幫扶,即忻忻向榮也。若夫戌與酉害,丑墓酉,俱不生酉者;酉破子,不生子者;子刑卯為生卯者;卯破午不生午者,故惟辰之于酉,申之於子,亥之於卯,寅之於午,然後可以為生也。

四廢作月合、月將,不以四廢論,此惟卯酉二神有之。酉於三月上半月為月合,下半月為月將;卯於九月上半月為月合,下半月為月將。

四廢為用,須視地盤,如臨旺相之上者,舊事從新之兆。如春占,丁巳日,酉加寅為用,或酉加巳為用,廢神臨旺相也。若廢神臨衰敗之上,則真廢矣。如春占,庚午日,酉加午為用,廢神臨敗也;丙戌日,酉加丑為用,廢神臨衰、臨墓也。
四廢為用,困厄之人得之,有已廢複起之兆。富貴人得之,從此衰替。

四墓:四墓覆四生為用,古人皆雲廢而複起,有其說,未詳其義。余反復思之,長生本是生氣,乃被墓神覆沒,故必廢也。然惡其人,則擯之足矣,乃欲滅其生氣,使之就死,得無過當?物極則反,故又複起。且天地生生之理,豈容滅絕?試看四墓覆四生之課,必有一二墓神空亡,而天盤長生仍加本行之仲神上,其未人之意深矣。

四墓覆四生,未可漫雲複起,須視傳內有生幹之神,始的。如辛卯日,幹上午,三傳未卯亥,未生幹是也。課幸逢初傳之生,得以起複,乃三傳化為財局克盡生氣,必廢起旋廢,且幹有有鬼,乃三傳財局,反生之,恐貪財而禍作耳。

四墓覆四生,須未加亥,戌加寅,丑加巳,辰加申方的。
古用四長生,故陰乾無別說;今用八長生,則乙日戌加午,丁己日丑加酉,辛日辰加子,癸日未加卯,亦四墓覆四生也。

廢而複起,不僅四墓複生,凡幹值衰令逢生扶,三傳吉貴,亦主因薦複用。
四絕:四絕體,古人皆雲凶兆,今細推之,吉凶不一。六壬日三傳午丑申,遞生到幹,最吉;丙寅、丙戌、丙午三日三傳子未寅,遞克到幹,最凶;甲戌日子未寅,甲午、甲寅日酉辰亥,丁丑日卯戌巳,己丑日卯戌巳,己亥日午丑申,或初末生幹,亦非全凶。

四絕體宜看遁幹生克何如。如戊寅日子臨巳為用,子遁丙生幹,凶中有吉;丙午日子臨巳為用,子遁壬克幹,凶而又凶矣。

待時:三傳局作相氣者,為待時之象,又為進旺格。如春三月三傳火局,夏土局,六月金局,秋水局,冬木局是也。然須分別生克,生幹者日進日旺,大吉;若克幹者,日進日旺,災禍日深矣。

幹值相氣,亦為待時之象。如春月丙丁,夏月戊己,六月庚辛,秋月壬癸,冬月甲乙是也。若春戊己,夏庚辛,不及壬癸,秋甲乙,冬丙丁,直當以死氣論,豈能待時也?然逢生扶,或課象大吉,亦有俟至逢旺獲者。

紛紜:課象紛紜,吉凶混雜者,須知去取之法,只俟一神一將以為斷也。然實難事,非深於壬數者,不能決也。

淺深:凡課象淺深不一,有義理無窮,愈推愈出者;有義理本淺,只須看一處,不必深求者;深而淺看,無當也;淺而深看,亦無當也。

困厄:極困厄之時,不宜得大吉之占,只宜中平,其中有一端好處,即為轉運之極。如餘占幕館,甲寅年四月初一丁巳日申時酉將,三傳申酉戌,中傳移易之門逢月將為長生,月將有權,長生無替,豈非機緣欲到之象?果於八月得館。

極困之時忽得富貴、榮華等大吉課,極散漫之事忽得三合、六合、交車合等摶結之課,勿遽生喜心,須于吉處尋出凶來,合中尋出沖來,推看真象何如。如果課象純吉,其應驗亦必甚遲,蓋自古少有突如其來之富貴,亦無一旦驟合之事也。

逢此等課象,宜令本人自忖,果有此才德堪以負荷否,果有此階梯堪以登進否,有則自然通達,無則恐是災晦,莫便作吉斷。

數事:一課占數事者,古人原有此法,舍卻課傳,就盤內類神推看而已。如一課既問求財,又問娶妾,又問疾病,則於盤內看財爻不空亡,與命上生合者,求財必得,否則無望;太陰乘神不空亡,與命上生合者,娶妾必得,否則無成;白虎乘神旺相者,病重;虎陰有制無妨,無制者凶。

數人:一課數人同占者,古亦有此法,亦舍課傳就盤內各本命推看。如舉子數人同占一課,問何人中,於盤內看各本命,得朱雀乘神生合本命,或兩貴拱夾其命,或貴人加命,或德祿加命者,此人必中。若命上見刑害之神,乘凶將者,此人不能中。

占此現彼:有為人占一事而其人性情、事業以及日下、將來之景況一一皆現於課中者,此時或有之。如己未夏間,餘附糧舟回南,同舟一人已得官,占選期。六月壬寅日戌時未將,三傳巳寅亥。餘曰:“選期視長生,申作長生臨幹,亦臨亥,主亥年得選。”此本事,餘細推,幹上見申作馬,申主躁動,作馬尤甚,此人性情必躁,申作長生乘元武,元武卑鄙齷齪,其官必不由正路得。申作馬而幹歸支,其行而歸家乎?支上亥為日祿,本是充裕之家,今天空,殆無蓄矣。支陰重見申馬,歸家後又必出行。申與用神巳六合,巳作日財乘貴人,行必投貴人求財。但巳值空亡,又是絕神,必無遇。中傳寅脫氣,末傳亥仍歸支上,徒勞往返,仍回家中耳。又推申為幹之長生,巳又為申之長生,此人必祖與父俱在堂,但值空亡,其祖恐不久。巳又為妻,值空亡,當尚未娶。當時萍聚,日久見其浮躁,無一刻閑,詢其出身,由供事議敘得官,供事卑鄙,其非正路的矣。今欲歸家,家中昔開布行,久歇。擬歸後往投四川某知府。祖父俱在堂,祖已八十外,定親未娶,一一皆准。然投貴無濟,恐不能久,二節別後不知第,已往皆准,恐未來亦必驗也。

占一事而相因之事牽連出現者,此時時有之,特人多忽而不經耳。乙卯春間,舍弟在山東東平州署館,況頗佳,因占何時來接舍侄赴署,閏二月初二甲申日午時亥將,幹上未,支上丑,三傳子巳戌。余看課傳全無來接之象,此本事也。又視幹上雖逢未貴,但幹視未為財為墓,貴現幹為鬼賊為寇仇,賓主豈能相安?兼子為敗氣發用,似已分手。寅加酉,主酉日到家也。果于次日乙酉舍弟回家,回後一月舍弟索占何時得館,餘即以前課推之,命在未上,見子水生幹,主有人作薦,子與丑夜貴作合,主有官相延,俟子丑月可以得館。後十一月由沈湘葵薦就江蘇布臬台之招。蓋貴臨申,申主刑煞,故為臬台。然丑遭太歲克,亦不能久于此任。

占此事又現他事者,又有為他人占,牽連及我者,此間或有之,真變幻之極,非明眼人不能見也。餘占幕館,甲寅四月初一丁巳日申時酉將,三傳申酉戌,申為道路神,主有行動;酉為月將作長生,乘朱雀,主途次有大力人詡薦。酉一亥貴,薦必允從,此本指也。又看申為妻,乘六合內戰,主妻患病。申遁庚,庚而為重金,主患腹疾;陰見太陰,不致傷生。後於七八月間妻果大病,始瘧後痢,幾幾不保。又妻病重時為占死生,七月二十七日,壬子酉時午將,三傳午卯子,午為妻乘天后外戰,幸午為太陽,病雖重無妨,此本指也,又看幹為我,申作長生臨幹,主有人作薦,巳作貴人臨申六合,餘亦有館矣。旋於八月初九日癸亥由沈湘葵薦熊臬台來延,此皆占此而現出他事也。

又余家人毛丹占終身,八月初八日,壬戌寅時巳將。餘曰:“幹上寅為衙門,寅陰巳為月將乘貴人,大貴人也。遁丁與幹五合,汝一生只能在衙門中得貴人微財,不能別作營生。”此本指也。餘又曰:“寅巳集於日上,事在月下。汝俟廝候,安能驟進衙門見大貴人?此必餘有館,汝隨進耳。餘今日本欲占課,今汝得此,可不必再占矣。”果於次日得館,初十甲子日毛丹跟進,此為他人占及我也。

又余家館師周鶴池占求財,庚申六月十八己巳日亥時午將,三傳酉辰亥。餘曰:“亥財在末傳,又值空亡,求財不能即得。”此本指也。但占財常事,忽得四上克下,大不吉,次日庚午其女驟病,再次日辛未遽亡,詢其女年命在寅,酉金臨寅克之而起,酉又乘蛇外戰,故不可支也,其終於未者,寅臨未入墓,未又遁辛克之也。

大抵事屬相因,或期已近,往往如是,否則神明不漫及也。

占此現彼之課,有細微曲折皆現者,亦有僅現端倪、未能詳盡者,再祝禱神明,正占其事,則昭然矣。

變化:壬數須知變化,顧變化隨占而現,即事以推,未能預定,豈可言詮?餘作是書,或隨神隨將隨象隨占已經時,變化略略點綴,後學者熟之複之,自有妙悟。變化在臨占妙會。

數目:數目最難,定時以類神上下相乘作數,而應驗卻在相並時;以類神神將遁幹相並作數,而應驗卻在相乘。總之只得大略,未能一一不爽。
相乘相並之法,傳于古昔,己未五月偶閱《茶餘家語錄》,丁卯周檢討扶乩,供果中有西瓜子,童子年十四,漫撮問之,乩書三八之數,開掌數之,二十四枚。複撮問書如前,數之三十八枚。又撮問,書有前數,數之十一枚,可知相乘相並,神仙亦參稽用之,初無定針也。

應期:應期尤難定,依法推斷,應驗在某年月日,第往往先後不一。余習壬課四十餘年,未能一一不爽。金口訣中亦以為難,則古今有同然矣。曆又靜思應期總不外一“時”字,時至自應,
時未至必不能應也。

占得吉象,克期不應者宜靜以待之;占得凶象,克期不應者,仍宜謹慎趨避。
年來觀變玩占,大抵為期遠則課象散漫,類神離幹亦遠;近則課傳結,類神離幹亦近。若為期在一半月旦晚間者,則課象極緊,類神亦必臨幹或為用。如一事曾先後屢占者,聚先後課觀之自明。己未五月偶閱《姑妄聽之記蒙》,古人以羊骨蔔,燒骨而觀其折兆也。霍易書在葵蘇圖,軍台有老婦解此術,便蔔歸期,婦側視良久,曰:“馬未鞍,人未冠,是不行也。然鞍與冠皆具,行人兆矣。”越數月,又使蔔之,婦一視即賀曰:“馬已鞍,人已冠,不久即!”已而果賜還,觀此可知餘說不謬。

類神:類神人事紛紜不一,豈能預定?須臨占酌取子神一將以為類神。前於類神門已為及矣,第如何,酌取必須略未端倪,使學者有取則。庚申七月有人占販硝為生,宜速售抑待價。余思硝色白而味辛、性躁而不毒,應以酉為類神,酉臨地盤水上,則產硝少而價昴,可以即售。酉加土上,則產硝多而價平,自應待時。因此又思若占販磺,磺色紅黃而性毒,應以巳為類神。若占火藥,應以巳酉丑三合為類神。蓋此璜酉硝三合,純金肅殺,動輒傷人也。又有人占覓蟋蟀能得健鬥者否,余思應以勾陳為類神,乘旺神則健,乘衰神則否,入占可覓,不入占不能覓也。占雞鴉好鬥之物,皆如之。又如占祭祀神祗來享否,神陰靈,應以夜貴為類神,夜貴臨支者神到,不臨支者神不到,生合士歧者得福,沖克者反有殃咎。又如占同年,系遠人相馭,又皆仕途中人,應以三合帶貴為類神,三神中旺相者顯達,衰廢者偃蹇。或問:占本身同年、他人同年如何分別?日本身同年視幹三合,他人同年視支三合,支三合無貴人,然己可作貴者。如子日申子辰逢乙年,則申子皆可作貴人矣。

次客:一日之內,常有數人來占,俱拈得一時者,於是有次客之法,古時不用占人之年命故也。迨後凡占俱列占人年命,課同而年命不同,此余聞之前輩者,余細思,課雖同,而各人所占之事未必盡同,則應各按所占以斷。若課同而占事又同者,應以各人年命上神將與課傳參較作斷。至次客法,不一其說,有雲第二人又拈得此時,取此時之前三辰為正時;第三人又拈得此時,取此時之後五辰為正時。四五人又從二三人正時上前三後五取作正時,俱以月將加時布課。有雲陽日取前三辰,陰日取後五辰;有曰陽時取前三辰,陰時取後五辰,亦以月將加時布課,此皆換時不換將也。有雲陽日取地盤前三辰為月將,陰日取地盤後五辰為月將。金口訣陽神為月將,取天盤後辰辰為月將;陰神為月將,取天盤前五辰為月將,俱除本位算,各加正時布課,此皆換將不換時也。紛紛擾擾,無義可尋,全無取焉。

天時:占晴以朱雀為主星,朱雀為用,乘神有氣,久雨必晴。螣蛇巳午為用亦如之。占雨以青龍為主星,青龍為有乘神有氣,久晴必雨。元武天后亥子為用亦如之。晴期視生,如朱雀乘午則寅日必晴;雨期視合,如青龍乘子,則丑日必雨。晴之久否,雨之大否,視朱雀青龍之陰神,雀陰見生無制晴必久,龍陰見生無制雨必大,大綱也。

又日幹為陽,幹上生幹主晴,幹上克幹主雨,月將為太陽,加干支為用主晴;青龍加白虎為用,主暴雨烈風。龍加辰為入廟,主晴。貴加亥子為行雨,主雨。巳午加巳為火明於地,主晴。亥子加巳午為水運於天,主雨。申為水母,申為用,傳見亥子壬癸,雨必滂沱。酉為畢星,丑為雨師,酉為用,傳見丑巳,雨必連綿。辰為大角星,加六陽位主晴,加六陰位主陰。

占雷當以六合為主星,卯巳為雷。占電以朱螣為主星,巳午亦主電。如六合或卯為用,不逢丁神,則微雷而已;若遁幹或加丁為用,必有迅雷霹靂;遙克為用,或加幹陰、支陰克下為用者,尚輕。若加干支下克為用者則霹靂起於切近,震驚非常,並恐傷人。蛇雀巳午為用,不逢丁神則微電而已,如乘丁加丁則電光掣矣。又丑加卯直後雷,卯加丑雷後雨。

占風以白虎為主星,寅亦主風。如白虎或寅為用,主有風起。若虎乘寅或加寅為用有非常烈同。白虎或寅加何位為用,主何方風起。又三傳亥卯未,必有微風,木主風也。三傳寅午戌必有暴風,熱極生風也。

占雪乙太陰為主星,酉亦主雪,如太陰或酉為用,主有雪。若三傳純陰,白虎元武作中末,則重陰晦寒,雪勢必大。又巳乘蛇為太乙翼蛇,亦有雪。

地理:占墳山以元武為風水之所。如元武臨戌,則墳在西北山崗同也。青為來脈,螣為穴場,龍生蛇旺相不空者,有真龍正穴。若青龍衰休,或空亡,則無真龍。螣衰休或空亡則無正穴,螣生龍或龍蛇相克亦無真龍正穴。勾陳為明堂,又為對面照山。陰後為水口,白虎為凶煞,甲乙為林木,丙丁為岡巒。庚辛為岔路,俱忌來克來沖。貴人順行水右轉,逆行左轉,最喜三傳左行貴右轉、三傳右行貴左轉為緊關包固,氣聚於中之象。地下如何視螣蛇宮,臨亥子有水,龍生之為的;臨申酉有山根石骨,惡煞臨之為的;臨巳午有蟲,月日生之為的;臨墳墓、枯骨煞者,下有古墓伏屍墳墓煞,正月起丑,順十二;枯骨煞,正月起地,順十二。

幹為人,支為墳,支上神將吉並生氣生幹者,人丁繁盛;支上神將兇惡煞克幹者,人丁衰謝。幹上神與幹六合或支上神與支六合者,葬後久安而不動。幹上神克支者,後必遷葬。

用神作子孫財爻者,吉;值空亡,仍無益。作官鬼者傷人,作父母者絕嗣;作比肩者貧窮;官鬼空傷人較少,父母空或行一線之脈,比肩空雖貧不至於困。三傳會作二局者,五行偏勝,尤宜依此推之,朱雀主文明,貴人主貴顯,如入占生合日幹,後代由科甲登仕。

初傳為一代,二傳二代,三傳三代。何傳神將吉、值旺相,即主何代興發。

支之三合為昭穆,如酉日丑為昭,巳為穆;巳日酉昭丑穆;餘准此推。昭穆神將值旺相吉,值衰廢不利。

丙辰十一月庚午日子時丑將,盤內龍寅生螣午,本有真龍,奈蛇乘廢神,穴不美,且蛇不加支而支之左,點穴稍偏矣。戌父母為用,真克子息,亥子作子息又直空亡,絕嗣之兆。幸戌值空亡,支上未貴生幹酉陰,酉陰為婢妾,遁癸作子息,申酉年娶妾生子,以延一線而已。上余占妻塋存驗。

住宅:占住宅,幹為人,支為宅,支生幹,支上生幹為吉宅。支克幹脫幹,支上克幹脫幹皆凶。幹克支,幹上克支主傷卑幼。支克幹,支上克幹主傷尊長。支脫幹,支上脫幹,主衰敗失脫。

三傳生幹者,人口旺;生支者,家業興。三傳生幹克支脫支者,人口旺而家業落;生支克幹脫幹者,家業旺而人口衰。

地盤子為內房,丑為庭院,寅申為走道,卯酉為門戶,辰戌為牆,巳為灶,午為堂,未為井,亥為園廁,支之前後二宮為兩鄰,對宮為對門,神將吉者吉,凶神凶將不利。

占宅中有井並井中有水否,視支上,或未上,見水神水將青龍者,有井有水,否則無。

占新舊,幹為舊宅,支為新宅,初傳為舊宅,末傳為新宅,舊宅吉宜守,新宅吉宜遷。若干支初末皆不吉,則新舊宅皆不可居,宜於傳中及盤內尋蔭爻臨方,看如何,上下相生乘吉將,方可覓遷。

人事紛紜,來占者不外名利、婚姻、子嗣、疾病、災難等事,俱須辨日幹旺相與否,命上神將吉凶若何,立定綱宗,然後再視三傳。若干旺,命上吉,三傳吉,固為大吉;三傳凶,不為全凶。幹衰,命上凶,三傳凶,固為大凶;三傳吉,不為全吉。按古人之成言,參區區之閱歷,更述數十條於後,有詳有略,學者參互錯綜,以一隅而三隅得矣。

終身:先視壽夭,再視休咎。壽數視命上神將,命上見長生、蔭爻,值旺相乘吉將者,壽必高。若長生、蔭爻不入占,命上幹上見日鬼乘凶將,課傳無克制,或反生之者,死亡在即。死亡之期視月建、太歲,何月何歲生之,或刑之,主何月何歲死。

幹為本身,旺相吉,旺相則課傳見財可發財,見官可得官。若干值衰廢見財不能得,見官以災難斷,勿許為官。支為家業,旺相則榮茂,衰廢則凋零。三傳為一生之所曆,初為少時,中為壯年,末為晚年,最喜三傳遞生,初財中官末蔭者,一生富貴壽考;初蔭中官末財者,少年受蔭下之福,中年可以發仕,晚年有餘資堪以娛老。如三傳遞克,或會局克幹,或末助初克幹等格,一生所如不偶,困苦無依之象,勿誤認為官星。

財乘吉將與命上幹上相合相生者,財不化散,可望,故富。財乘凶將與命上幹上相沖相克者,得財亦必耗散,並恐因財致禍。

官乘吉將者,顯達;乘凶將,入仕者有風波。文人占,朱雀旺相與幕貴生合者,主發科;官宦占,蔭爻旺相,官星與太歲生合者,可許遷轉。經商人占,六合旺相者,生意旺;下色人占,蔭爻旺相,必有生理,或有依*,否則貧薄困苦。婦女占終身,首視官爻,官為夫,旺相乘吉將,與年命上相合相生,或官爻之遁幹,官爻之陰神與日幹相合相生者,夫婦和好,必可依託終身。若官爻乘凶將,或空亡者,必不能偕老。最忌官鬼疊現,若非再嫁,必主淫佚。

占終身,須推六親,生幹者為父母,生父母者為祖父母,比干之神陽為兄陰為弟,幹克之神陽為妻陰為妾,幹生之神陰為子陰為女,乘吉將者平安,乘凶將者有災。最忌空亡,父母祖父母空亡,或已早故,或不久即故;兄弟妻妾空亡,或本無兄弟,未娶妻妾,或不久即故;子爻空亡,必致絕嗣。

詳命上神將,可以推見占者之人品,乘貴人、青龍、太常,系有官君子,性情端重和平。乘螣蛇,鄙賤搖惑而無定見;乘白虎,殘暴兇惡而無慈心;乘元武,邪淫卑污之徒,或是倡優盜賊,余仿此細推。將即神,神即將,命上神亦仿此細推。申即白虎,又為猿猴,性躁動而狼籍,命上見申,其人必躁動,不肯一刻寧靜,不能成事業者。

占流年,以行年上神將為主,餘參占終身法。

占月建,以月建上神將為主,三傳作三旬看。

占本日,此眼前之事,只視正時與用神,而以用神為主。若臨幹克幹,或被幹克為用者,是日有事,吉凶按乘將推之;值空亡者,亦無事。若臨支為用者,家內有事,或他愛有事,看與幹有干涉否,在幹陰支陰者皆無事。

婚姻:占婚
首重男女年命,以女命上六合或行年上神六合者,其婚必成;男命上神與女命宮六合,女命上神與男命宮六合,與干支交車無異,亦必成。年命不作合者,或干支、干支上神六合、交車合、幹加支、支加幹,男之行年加支、女之行年加幹,子丑相加為用等格,其婚必成。年命干支不作合而彼此相生者,亦可成就。若無沖刑破害者,萬不能成。

欲問將來吉凶者,以財官判之。財官旺相,白首同歸;財官空陷,中道棄捐。女家占婿將來如何,專視官爻,官爻旺相,所臨得地,乘貴青常等吉將,非貴即富;官衰廢,所臨不得地,乘蛇或空等凶將,非貧即賤。乘雀斯文中人;乘合商賈中人。男家占婦如何,專視財爻,財爻乘天后太陰性情柔遜,乘龍端雅知書並致富,乘常睦敦知禮兼善烹皰,乘雀多言而躁,乘蛇鄙賤而淫,乘武陰邪而淫,餘將類推。更以命上神將推之,命上神將與父爻相生相合者,得公姑之歡心。年命上神將生子爻者,

子孫繁衍。若克沖父爻子爻者,大不吉。

婚姻原得財官,如課傳財官見,或財官不入課傳,則置神而視天將。女家占,貴人加女之命,或與男命上相生相合者,婚亦成。若課得伏吟,婦命上見天後,適與貴人六合,男命上見貴人,適與天后六合者,良緣天定,成而且易,此惟甲戊庚日丑貴順行,辛日午貴逆行有之。

貴人加孟長子,加仲次子,加季少子。貴人乘神旺相者,非貴好富;乘神衰廢者,非貧即賤。乘神空亡者,夭折。貴人臨宮得地,又逢生扶者,一生平安壽考;臨宮不得地,又逢沖克者,一生風波時作,百凡不利。

天后加孟長女,加仲次女,加季少女。天后乘神旺相無沖無克者,吉;乘神衰廢,又逢沖克者,不和。天后乘旺,年正入笄;乘相,未及笄;乘衰廢,年已就衰,或有廢疾。

天后乘金色白,光瑩,身短,性剛。乘木色清秀,身長,性急。乘水色黑,性情流蕩。乘火色赤,躁而傲慢。乘土色黃,性情敦厚而拙笨。

最忌財星疊見,則主龐雜;財爻疊見,非好色之人即一娶再娶。若後財空亡,斷弦後不能複娶。官疊見,非淫蕩之婦,必一嫁再嫁也。若官不入占而鬼卻入占者,必非正配,婚多不美。

官鬼疊見,或兩家爭聘而起訟,遁幹作鬼者,成必被訟。

婚姻重合,合則必成,不合則否。而合以六合為上,三合為忌,龐雜故也。六合只宜一重,忌兩重。見兩財,於此合,於彼亦合,豈婚姻所宜?

固重相合,而課傳吉凶亦須詳之。不備課陰陽不全,八專課陰陽不分,六陰六陽課陰陽偏勝,皆為不利。三交、九丑、淫佚等課尤忌。如得三光、三陽、富貴、德慶等課,無論男女家占,日後興發富貴。

近親與遠婚,各壬書未載,以理推之,比用為近,遙克為遠,干支相並者婚在比鄰,相距一二三位者遠,四五六位者極遠。

娶與贅,壬書未載,以理推之,官為用,財爻天后隨之,或遙合、遙生者娶;財為用,官爻貴人隨之,或遙合遙生者贅。幹神功能與用、與財官、天后、貴人生合者,亦如之,余為長女占終身,癸丑年十一月乙亥日卯時卯將,三傳辰亥巳,辰即本幹,又作日財為用,遙生官爻中貴,此招贅之象,後果如占。是課當時未經看出,今始悟得,凡事莫非前定也。

財爻官爻原應依日幹推論,若父母與子女類占婚姻者,則以子孫克者為財爻為兒媳,克子孫者為女婿,撥清類神,則課象明而論斷確矣。

占婚姻必視媒妁,媒妁不入課傳,縱男女年命干支生合,尚須待時。若入課傳,又與男女年命干支生合,成而且易。男占以合住財爻者為媒,類神門論之詳矣。然須視乘將,乘將吉方可為媒,若乘元武,必多詐偽誑騙。

相合相生方得成,比和者亦好;克沖刑破害者恐反為破壞,宜為易媒妁。《括囊賦》雲:“六合負喜兮婚成。”言六合乘天喜也。然須臨門入宅發用,又須與現在求親待聘之親屬相生相合方為確象,否則否論六合臨卯為臨門,臨幹為入宅。

子嗣:占子嗣先視命上神,命上見子孫,值旺相氣,或日幹加命,陰見子爻,子爻入占不空者,其人雖無,子孫繁衍。

幹:
為本身,幹宜旺相;支為妻妾,亦宜旺相,旺相方能生育。

初傳見子爻,一二年內得子。中傳見,數年內得子。末傳見,晚年得子。

最忌父爻為用、臨命、臨幹,克子生父也,主無子嗣。

比爻為用、臨命、臨幹而遁幹作子者,主以兄弟之子為子。庚午日酉臨幹乘太陰遁癸作子,此主納婢生子,非以兄弟之子為子。蓋酉乘太陰為婢,不作比肩爻論。

日財陽神為妻,陰神為妾。財之遁幹或乘將與幹生合者,夫婦和好,將來有子可必。若遁幹乘將與幹沖克者,得子較難。

德孕、旺孕格,生子必長進。若子爻乘凶將,或與命上、幹上克沖者,生子忤逆不孝。尤忌子乘元武,必生匪類。

末有占孕、占男女、占產期等說。

考試:縣、府、院試以朱雀為主星,朱雀乘神乘旺相者,文必佳。

貴人為試官,朱與貴相生、相合者,定即獲雋。若神衰廢,文不佳。尤忌乘墓,文必滯澀蒙晦。貴人克之沖之,必被斥落。

名次即按朱雀推之。雀乘神旺相者,依水一、火二之數斷之;否則依巳亥四、辰戌五、卯酉六、寅申七、丑未八、子午九,以上下相乘之數斷。上下相乘數多,名次必不高。

雀乘神旺相生命,或生幹者,尤吉,從此發跡遠大。

鄉試、殿試亦以雀為主星,以幕貴為試官,不以貴人為試官。雀乘神旺相,與幕貴相生相合者,文必佳,定中式。雀衰廢,與幕貴互克互沖者,必被斥落。鄉試雀衰廢而與幕貴生合者,中副榜。
金殿非鄉試可比,須朱雀與太歲生合,或命上、幹上、三傳與太歲生合,方得前列。與太歲克沖,恐被斥。會殿須祿馬俱到,以得中之後即可入仕。若祿馬不入占,或空亡,尚須待時,未能榜下登仕。

鄉會試,朱雀與幕貴克沖,而幕貴或貴人為用生合日幹,或作德作合,三傳或遞生幹者,有機會或挑謄錄,或另作薦引。

官祿:占官先視命上神將,命上見長生、蔭爻、日德、貴人、龍常等吉將者,為命裏有福之人,可期顯達。

次視日幹。日幹,本身也。旺相吉,見吉神吉將者更吉。

次視三傳傳內見蔭爻,官星乘吉將者,吉。若命上神將凶,幹上傳中見官鬼者,恐是災晦。幹值休衰,幹上傳中見官鬼者,亦恐是災晦。須細審課象,不可漫作官星斷。且日幹旺相,則本身壯健,可任驅馳。日幹休衰,本身非弱即老,安能勞于王事?此大旨也。

世間無憑空而得之官,必有生起官星之神將者,方得登仕。若無生官之神將,而驟見官星者,亦恐是災晦,莫須作吉論。朱雀乘神生起官星者,由登甲入仕;青龍乘神生起官星者,由捐納入仕;蛇武乘神生起官星者,出身不明不正,或由吏胥供事,或於卑瑣齷齪中營得。

幹上見支之馬,支上見幹之祿者,富貴之象。然須祿馬值旺相不空亡方吉。如空而休衰者,不吉。祿馬不臨干支,亦要入傳為吉。

三傳遞生到幹之課,初蔭中官末財者,始則通利,後則因財獲咎,末財克傷初蔭故也。初財中官末蔭者,一生平安壽考,中官生起末蔭也。

三傳遞克到幹之課,勿因生起官鬼誤認為吉。初官中財末子者,獲咎極速。初子中財末官者,先罷官後獲咎。

推官品,視官星上下相乘之數,如申作官加酉,上下相乘四十二數,應是四品官。

推何官職,青龍作印入占,文官也。太常作印入占,武官也。

三傳個財值旺令,乘吉將,在內戶部,在外藩司;值衰令,賦稅小職。

三傳俱鬼值旺令,乘凶將,在內刑部,在外臬司;值衰令,理刑小職。

三傳俱金,旺為臬司、將軍、提鎮;衰為管工官。

三傳俱火,旺為學院;衰為教職。

三傳俱土,旺為封疆大臣;衰為地方官而已。

已出仕而占保舉升轉者,以長生、蔭爻為主星。長生、蔭爻作上臺看。加幹為用,上臺自然保薦。如不入占,上臺不肯保薦,安能升轉?占補缺、委署,亦如之。

最喜三傳遞生到幹,忌三傳遞克到幹。若遞克而又會局生幹者,主先受一番磨折,久久自然通利。

戊午四月丁巳子時申將,薊州判顧翼占委暑縣印。命在丑,上見酉貴作長生。行年在卯,上見亥朱作夜貴,作德作合。三傳亥未卯,遞克到幹,卻又會局生幹,主先受磨折,後方得委。是年蹭蹬異常,次年二月癸卯日方得委署縣印。

占官須官星與太歲生合比和,大位占尤為緊要。若官星太歲互克互沖,必有不寧。尤忌太歲乘朱雀傷官星,有不虞之禍。

戊午七月乙卯日巳時午將,罷職清河道方受疇占推複。命在亥,行年在未。未為財,上見申,官星乘貴人又生之,推複可必。但三傳寅卯辰,寅乘天空衝擊官星,寅為吏,天空主章奏,恐次年正月被部院劾奏。寅生太歲,午為天馬乘朱雀,恐有遠行之應。後果一一如占。

貿易:占生意視蔭爻。蔭爻不逢丁、馬為坐賈,並丁、馬為行商。貨物揣類神,次本看日財,利息看遁幹及天將之財。化出
之財亦為利息,如木日得甲己作合化土,金日得亥卯未三合化木是也。財不宜太旺,太旺則幹衰,不能進財,徒勞而無益國。財與命上合者可以蓄積,沖克者,即發財亦隨手花銷。

幹為本身,支為夥計。幹為人,支為業。開行者,幹為本身,支為客販。支生幹、支上生幹吉,支克幹脫幹、支上克幹脫幹,被傷夷脫騙。

三傳遞生到幹者,眾人一心助我,生意大發。三傳遞生到支者,占基業則可,占夥計、客販,彼益己損。三傳遞克到幹者,眾人互相攻訐,生意必散。三傳遞克到支者,占基業必衰,占夥計、客販,彼將散矣,豈是吉征?

課傳三六合,生意興隆,然必不久長,因合中帶破神也。

出門置貨,支上或三傳見貨物類神,並見利息者,往必如意。若見克脫,不宜往。行期視二馬、旬丁加何位,主何月日登程。歸期視二馬、旬丁之合神,合神加何位,主何月日回來。

以上皆忌空亡,忌比肩,尤忌元武、貴人入占。元武防失脫誆騙,貴人防官非訟累。

求財:求財最是雜事,乃術士見財入課,輒許見財,逢旺即雲發財,百無一驗,良可歎也。今參以群書,揆以事理,備著于左:求財須日幹旺相。旺相,得時之人也,獲財易而且多。更須年命上見吉神吉將,有福之人也,五分財可作十分財斷。大富貴人進財必成千成萬,豈有十百者乎?

財加命,為我命中合得之財。財加行年,為我本年應進之財,求財必獲。

財加幹,為財來就我,求財甚易。支作財爻加幹,為人願饋財於我,求財更易,兼主人送來。

財居幹陰與幹上合者,求財必得。但須逢沖,始克到手。如戊午日幹上寅,寅陰亥作財,但須逢申沖寅,則合散而財到手矣。

財在支上,有兩說:一為財自到家,易得,支為家也。一為在他人手中,難得,支為他人也。臨占,按其所指斟酌斷之。

傳中見財,為幹之正合者,求財甚易。如甲日見未,癸日見巳,五合也。丙日見申,辛日見卯,六合也。

三傳三合結為財局者,其財太旺。幹入局者,可得。如丙戌日幹上丑,三傳酉巳丑,巳即幹也。支入局者難得,如壬午日幹

上未,三傳戌午寅,午即支也。

三傳三合結為官、父、兄、子等局,中有日財者,極難得,須俟局散。局散者,二神空落,財乃出現也。如己亥日幹上亥,三傳亥卯未,俟至甲辰旬,則卯未皆落空,財斯到手矣。官鬼局中之財,得之必有不寧。父母局中之財,得之平平無慮。比肩、子孫局中之財,得之反有耗費,入不贖出。

古雲:“三傳純子孫,不求財而財自至。”餘細推之,財即三合中者,殊難得。如甲午日幹上午,三傳寅午戌,戌雖為財,然化為脫氣,豈易得乎?惟三傳純子孫,年命上見日財者,可望大獲。如庚申日幹上辰,三傳子申辰,命在未,上見卯財。己酉日幹上卯,三傳巳丑酉,命在辰見子財。或三傳純子而傳中青龍為財,天將為財者,亦可大獲。

此雖可望大獲,終不免於脫耗,或喜應財而先費己財,或得財而隨即費用,否則聲名不美,脫氣則譽望減也。

三傳純子孫,幹上見財而值空亡者,古名為索還魂債,得不償失。如己巳日幹上亥,三傳酉丑巳,亥財空亡,三傳生之。

遁幹為財,皆偏財也。然財為正合亦易得。甲日見己,丙日見辛,戊日見癸,庚日見乙,壬日見丁,五合也。遁幹為財,財在官鬼身邊者,難得,如甲辰日申遁戊。在父母身邊者,易得,如丙戌日寅遁庚。在兄弟身邊者難得,兄弟值衰令者尤難,彼已失時,獲惜其資,如冬占丙寅日,午遁庚財。在子孫身邊者難得,子孫值衰令者無望,即或得之,亦必不得,彼已失時,不能生財也。

長生為財,為有源之財,主源源而至。

墓神為財,大不吉。無論不能得;即或得之,已入盡頭路矣。

絕神為財,一得不能複得。

胎神為財,為暗財,一時不能得,在有日增月益之象,總可至九十分者。

財之陰神生之者,亦為有源之財。如財陰見克脫者,財源已獲,求財不能如意。
太陽為財,光明正大之財也。臨幹而不為用者大吉。若為則太陽升天,豈可攀天乎?只邀其末光而已。

財乘太陰、元武,必是暗財,或贓私之財。若克傷生氣者,聲名敗壞。生起官鬼者,禍殃即至,最宜慎之。幕友尤宜自閑。
干支相同者,求財最難。財在幹二課為用,可以得半。支二課為用,竟不能得。

財逢夾克者,求財最難。幹旺或可得半,若干值衰令,竟不能得。
財數:財以相乘作數,以少為斷。如戊子日幹上寅,三傳寅亥申,亥為日財,遁丁加寅。亥寅相乘,二八。亥丁相乘,二四。夜將太常,常亥相乘,二三,則從少以四為斷。亥陰見申生之,加增七數,亥加寅脫去七數,亥乘常克去八數,或再於二四內加減其數,以十六數斷之。

傳內見兩財者,如前法,以相乘作數,不必相並。若神將遁幹俱作日財得,不用相乘,竟相並作數為准。如庚申日幹上巳,三傳巳寅亥,寅遁甲,夜將乘龍,俱為日財,三者相並二三,則以二三為斷。

或乘或並作數之後,應再以日幹衰旺揆之。

古雲:“財旺倍之,相本數,休囚減折。”餘竊非之。蓋財旺則幹逢囚令,財相則幹逢休令,財且不能得,豈能定數?極力營求,只能見微財而已。惟財逢衰令,幹逢旺相,可以一口吸盡。應照本數為斷。若命上見吉神吉將者,為有福之人,可望倍獲十百。

疾病:占病,《畢法》論之詳矣,尚有可補者,今列於後:

本人自占,以克幹者為日鬼;占親屬,先定六親,以克六親者為日鬼。

如占子病,幹上午為子孫,三傳辰申子會局克之,此即鬼也。妻占夫、乙日幹上申為夫,三傳酉丑巳,巳克之,此即鬼也。夫占妻,壬子日幹上申,三傳午卯子,午為妻,夜將午乘天后克之,此即鬼也。餘仿此。代占者嫡屬,俱依此論。若親友、主僕代占,仍依日幹論。雖系嫡屬,如六親不入課傳者,亦依日幹論。占疏遠親屬,不論行輩,俱視比肩,比肩為同類也。

以克幹、克六親為鬼,制鬼之神為子孫救星,又為醫星。脫鬼之神為父母,亦為救星。白虎亦主病,制虎者亦為救星。鬼陰、虎陰即見救星者,病必全愈。若鬼虎臨命者,縱使陰神有制,亦不能醫治脫體,必帶疾以終身。

類神夾克,或內外戰為用者,病已深矣。中傳制此克之之神者可救,反生之者無救。

如兄占弟病,己未二月丙辰日卯時戌將,午加亥為用,乘元武夾克。幸中傳丑土制之,病就可痊。

又占族叔病,己未二月乙卯日巳時戌將,寅加酉為用,乘天空內戰,中傳反生酉金,病不能救。

後果一死一生。

日幹空而遭夾克,必死。如乙卯年二月甲辰日巳時戌將,寅加酉為用,乘虎來克,寅值旬空,後四月庚戌日死,庚又克寅也。

大忌墓神為用、財爻為用,克傷生氣也。如財乘白虎作鬼,既傷生氣,又傷日幹,尤為深忌。如乙亥日幹上子,未土財為用,夜將乘白虎是也。如色色皆凶,尚有一點生意者,視此一點生意,有力者可救,無力者視此一點盡於何時,以決死期。如乙卯正月己酉日丑時子將,三傳戌午申,冬蛇掩目,占病不起。然午加幹,雖系死氣,卻作日祿生幹;酉加命,雖值四廢,卻作幹之長生,因此時少延,至三月辰日卯時必死。以辰上見卯,卯沖酉、破午也。後果然。

子為用作鬼者,必死。因子宮有虛宿,宿內有哭泣星,名哭泣煞。子宮有危宿,宿內有墳墓星,名墳墓煞故也。占小口尤忌。

二馬臨干支乘青龍、太常值空亡,名紙錢、孝服煞,占病不救。

日鬼白虎並惡煞方,以神祗鬼祟看,不並惡煞只可作病由看。

疾病變症往往有之,壬書未及,頃為人占,恍然有悟。乙卯四月庚寅日辰時申將,支上午鬼乘白虎遙克庚幹,此家宅不利所至,非本身災病也。鬼虎空亡,病已不愈,何虛傷生?乃幹上螣蛇子水脫幹制鬼,三傳辰申子又會水局,脫幹制鬼,病淺而攻之過當,則元氣大損,變為虛症,變為水蠱,乃醫者之過也。

占毒症,壬書未載,包在疾病內也。然發背、癰疽等類皆屬危症,其病情病狀又與內科迥別,安可不立專條?今體察情狀,參考神將,應取螣蛇為類神,蛇性毒也。如螣蛇乘神無氣,加臨之宮不得地,其症無妨。若乘神旺相臨幹克幹為用,或克傷年命,又無克制螣蛇者,必死。太乙即螣蛇,如蛇不入占而太乙入占,即視太乙。餘參占病法,中毒、服毒者同。

痘花:占痘花,壬書未載。然吉凶分於旬之間,惶急求占者有之,亦須立專條。應取朱雀為類神,蓋痘花以紅活為主,朱雀色紅而動,正相似也。

如雀乘神有氣,加臨宮無克無沖,並與幹上年命上相生合者,平安無事。
若雀乘神衰廢,幹上年命克之,或雀克幹、克年命者,俱水吉。

勝光即朱雀,勝光、太乙俱為紅痘,太乙又主斑點。如雀不入占而勝光、太乙入占,即視勝光,太乙雀逢生之日為起發之期,入墓之日為花回之期。餘占與占病同。

災難:凡官訟罪戾,以及處境困厄,皆為災難,俱以日鬼為難星,子父為救神。救神得令得地,雖災難頻仍,可以無妨。如不得地,不得令,受其殃咎。若救神不入占,罹禍尤重。

幹上凶、支上吉者,宜避往他方。干支上皆凶,初傳吉者,宜遠行。初傳複凶,末傳吉者,尤宜遠行。末傳複凶,而盤內長生臨官方吉者,向長生臨官方避之可也。若三傳不吉,而幹上或命上有生扶者,宜退步堅守,毋庸趨避也。

日鬼不能傷幹,往往自傷。如甲寅十二月甲子日卯時丑將,三傳戌申午,申作日鬼,幹上有子作印,不能傷幹,而申陰見午克之,鬼自受殃耳。後作難之人果死。

出行:出行幹為現居之所,支為所到之地。幹上吉,支上凶,不宜行;幹上凶,支不吉,不宜守。行則日與幹上遠矣,可以脫難災晦。

支上見長生、印爻,或五合、六合,行始得所,否則不偶。更宜視所圖何事:系依親,支上宜見日德;幹貴,支上宜見貴人;求財、貿易,支上宜見財爻、青龍。最忌支上見日鬼、日墓,必受災難也,輕則亦困厄矣。

日馬、天馬、旬丁、寅、申、辰、戌為用者,彼有不得不行之事,行而且遠。斫輪、鑄印課,中途有阻,或行程遲滯。緣斫輪卯

逢戌而合,鑄印巳逢戌而墓也。進茹課系羅網,不能行,行必中途而返。退茹課行必進回,中末空亡者欲退而不能,蹭蹬萬狀。若日德為用,中末日財長生空亡者,為德不卒,退更艱窘。如乙酉日三傳申未午是也。最喜三傳遞生,不明有遭際,兼主行程迅速。最忌三傳遞克,不特無遭際,兼且行涉。

歸鄉:歸以支為家,支上見長生、印爻、德祿者,歸後安寧。如見日鬼、墓神者,歸後災晦踵至。
客中占得動象,不能歸;得靜象,即歸矣,歸則靜也。類神、用神臨命者,亦到。此為大綱,看明再推一切。

幹為我,支為彼。干支上六合,或課傳三六合,或支上二課為用,與幹上二課六合,或支加幹,或支傳幹,皆必到象。如干支上互克沖,或課傳各作三合、互克沖者,皆不到。支上逢合者必有阻滯,如午日上見未,申日上見亥寅是也。

干支所立為界限,由限內為用者到速,由限外為用者到遲。干支相距為遠近,相並者到速,若見阻滯,亦在近處。相離一、二、三位者為遠,四、五、六、七位者為尤遠,其到必遲;若見阻,亦遠方。
三傳逆行者到,順行者不到,順則去,逆則返也。

三傳遞生,行程安穩而到速;三傳遞克,行程艱苦而到遲。

連珠課,進退不得之象。進珠,進而又退,退珠,退而又進。無論順逆,皆不能即到。

間傳課有阻隔,無論順逆,不能即到。

遊子、斬關課,順傳者轉往他方,逆傳者來甚速。

迴圈、周遍皆必到之象,如值空亡,尚須待時。

剛日伏吟到速,柔日伏吟見丁馬者亦速。返吟、四絕體到亦速。

寅加酉為用為關,辰戌加卯為用為隔,申加卯為鎖,皆有阻隔。乘將克之,阻而複退;若生之,則阻絕不到。

三傳初空,尚未登程。中空,中空,中途有阻。末空,邊處有阻。

魁罡俱系動神,魁罡為用到速,天罡加幹前為用,到尤速。

墓為五行之盡,傳墓入墓者,皆即到。

以上見有阻隔,俱以乘將推其因由。乘蛇有小人之累,武有盜賊之累,合有遭逢,常有宴喜,餘類推。

剛日伏吟到速,柔日伏吟見丁馬者亦速。返吟、四絕體到亦速。

寅加酉為用為關,辰戌加卯為隔,申加卯為鎖,皆有阻隔。神將克之,阻而後通。若生之,則阻絕不到。

三傳初空,尚未登程。中空中途有阻。末空近處有阻。

魁罡俱系動神,魁罡為用,速。天罡加幹前為用,到尤速。

墓為五行之盡,傳墓入墓者,皆即到。

以上見有阻隔,俱以乘將推其因由,乘蛇有小人之累,或有盜賊之累。合有遭逢,常有宴喜,餘類推。

克期:到期應分水陸,水陸視卯,卯為舟也。卯加亥子壬癸,或加旬內遁幹之壬癸之上者,正在江湖之間,以卯之遁幹逢絕為到期。遁丁,丁絕於子,則子日到。陸則視二馬、旬丁、白虎,虎為道路神也。馬以克處為到期,如寅為馬加辰,則辰日到,不臨克方則以逢絕、逢墓、逢合為到期。

又有視初末傳者,又有視干支上者。陽日視用神之墓,陰日視用神之絕;墓絕臨何日,主何日到。或視用神之合日,近則六合,遠則三合。如申為用,巳為六合,辰子為三合;近則巳日到,遠則子辰二日到。末傳臨幹或臨支者,以所臨之日為到期。末傳與幹六合,或與支六合,或與干支作三合者,以來合為到期。如丁卯日三傳未卯亥,亥與干支作三合,則亥日到。干支上六合者,亦以來合為到期。如庚申八月辛亥日卯時巳將,幹上子,支上丑,三傳丑卯巳,于辛丑日到。己未十月丙午日寅時卯將,幹上午,支上未,三傳申酉戌,於戊午日到,未加午來合也。

行人年命上忌見日鬼、傳送、白虎,主有災難、疾病、官訟。如陰神或課傳有克制無妨。若反生之者,大不吉。初傳生之,末傳克之,先凶後吉。

音信:書信以朱雀為主星,雀臨幹或為用者即到,在中傳到遲,末傳尤遲,並為遠信。雀為用,值旺相者到速,衰廢者到遲。雀乘丁馬到速,不逢丁馬到遲。雀不入占,與日幹上生合者,此時無音信,久久仍有信到。與日幹上克沖無信。雀加巳進到速,加寅卯到遲。雀空亡者,無信。

朱雀即乘類神者,應驗尤准。如妻占夫信,己未十月癸丑日申時寅將,三傳未丑未,未為官鬼為夫星,雀乘未臨幹克幹為用遁丁,主速。又為日財,因斷本日信到,並有財物,果然。又兄占弟信,己未十月甲寅日丑時寅將,三傳辰巳午,卯為比肩為弟,雀乘卯臨幹,有信到。卯克辰為用,辰為日財,亦必有財物,但辰乘合夾克,為數無多,後庚申正月果應,應在正月者,卯雀臨寅也。

克應期,雀景幹為用極速,往往應在本日。臨別處為用者,以雀乘神逢合,或遁幹逢合之日為准。若乘丁馬,亦以逢合或逢絕、逢墓之日為准。

幹貴:《指南》雲:“幹謁之利三六合,彼我兩儀須相洽。六陽公事和諧看,六陰私謀必親狎。初空末吉終有獲,首上尾加幹何益?度關塞鬼二者推,有阻無阻此處繹。舍益就損忌動作,根斷源消防耗失。逼迫旺祿守舊宜,迴圈周遍所求得。兩貴合害分恩怨,六親生克吉凶排。引從告謁往必晤,任信丁必難諧。斫輪空亡須改圖,昴星蛇虎守舊宜。日德陰神看意指,末傳合處是成期。”此詩訣簡要明晰,至准不易,幸勿忽之。

以三六合為上吉者,緣幹謁以貴人為主星,三六合或兩貴集幹,或貴居幹陰,非貴人臨身即貴在切近也。其課傳逢鬼賊者,逢合皆化,帶煞不成嗔,可保無咎。

非三六合亦以貴臨幹臨年命為吉,不臨幹與年命者視貴與幹上與年命,或相生相合,尚可希冀,若沖克刑破害者,無濟。貴空亡,亦不濟。

三傳遞生到幹者,謁貴如意。遞克到幹,欺侮叢集。幹加支被支克,或支上克幹,支上神乘凶將皆不利。

幹貴不外名利,求名求薦者,視長生、印爻;求財視財爻。若課傳不見長生印財而貴陰能見者,尚為有望。最忌求名、求薦

而課傳反見純財,則印受制,必無濟。

投書:投書視朱雀,朱雀與貴人相生相合者可投,沖克刑破害投之有咎。

尋訪:占尋訪,或親屬,或朋友,或下人,先定類神,類神立何位即在何方。若巳作類神臨申,在西南方是也。其居止之地面屋宇,即以類神所臨之神及類神之乘將並左右二位之天地盤神將推測以決之。最忌類神逢丁馬,必轉他方難見,尤忌類神空亡,空亡則無其人矣。

干支課傳相生合,易尋;沖克者,難見。

本知其人居住,欲往會晤而占者,只視支上,支上平靜可往;逢丁馬,彼有不寧事,或已外出。

幕館:幕友占館,以長生、印爻為主,須臨幹、臨年命,或為用入傳,並與貴人生合,方克成就。如長生、印爻不相生合而陰神與貴人生合,或貴人與幹上年命上生合者,亦可成就。若長生、印爻不入占,或入占而貴人沖克者,萬不能成。

年命上見貴人之長生、印爻,貴人期我扶助,尤宜樂從。如丁日年命上見申為亥貴長生,壬癸日年命上見寅為巳貴之印爻,此其大綱也。

書館專視文書爻,文書為館地也。文書臨干支,或為用入傳,即有人來延;如不入占而與干支上及年命上相生相合者,托人關謀有就;克沖刑破害,不就。

文書臨幹,在家聚徒之象;臨支,延往設教之象。

居停視文書之乘將,吉將主賓相得,凶將不合。

學徒視子孫,乘雀讀書有成,乘武系匪忒之人,不能造就。

脩金視財爻、青龍。供膳視日祿、太常,旺相必豐,衰廢則平平。

延友:凡東家欲良師益幕,亦視文書爻。臨干支,或為用入傳者,即有良友到,乘吉將者更佳,凶將少遜。如乘元武,外似有益,實則不可信任。若文書不入占而與干支上年命上相生合,可托人訪延;克沖刑害破,難成。

雀主文書,又為文明,乘神生合干支者吉,克脫不吉。

奴婢:占奴神視河魁,將視天空;占婢神視從魁,將視太陰。生合干支者必得其力,克脫不宜,空亡亦不宜,尤忌陰神見驛馬、丁神、元武,必有逃盜等事。

盜賊:家居逢風雨晦冥之宵,出行值荒村巨浸之所,則惴惴慮盜賊事,俱以元武為類神。元武臨干支,或為用,有賊到。如

幹上見武,支上克之,宅中能防。支上見武,幹上克之,我自能防。用神中末見武而干支上克之,未必失脫;若無克制,失脫必矣。

在途中占,最忌支神乘元武,所停之地必系賊窟。有克制無妨,否則必遭竊劫。如辛亥日,亥乘元武,亥臨子,亥上見戌,為有制,亥臨辛亥上見子為無制。元武雖臨干支為用,若值空陷,無賊到。元武不入占,離幹四位以外者,賊遠處。元武受地盤之克,或加太陽之上,或作將空者,賊驚疑而退,俱可無妨。

占得賊必到之課,宜推賊來情形,武乘脫氣,小竊也。乘幹鬼支鬼,或並金神、劫煞,強盜也。武作二馬,其來極速,或驀騰而入,或越屋而入,亦是。

凡占得盜課,宜審趨避,避在克武之方或吉神吉將方,可免於難。武臨某人年命脫之者,主某人被竊。如辛亥日亥乘武加酉,人命在酉被脫,此人遭失竊。

元武固為賊,脫氣日鬼亦為賊,如作月內生氣者,賊來不已。

緝賊:被賊被盜占緝賊,以元武乘神推賊之形狀,以遁幹推賊之服色,臨宮推目下賊匿之處。臨宮上下沖克者,賊無窩家,即有亦必不寧,易於緝獲。上下相生相合者,賊有窩家,驟難緝獲。元武作二馬、丁神,或加二馬、丁神之上,賊已遠遁。

元武空亡,若非遠去,即死亡矣。
凡賊蹤分三傳,元武臨宮為初傳,為賊現在藏匿之所;元武陰神為二傳,為賊轉徙之方;陰神之陰神為三傳,為賊逃往之處。三傳作三合者,賊輾轉遷徙,總不能離局,易於蹤跡。如酉乘元武加丑,酉陰見巳,巳陰見丑,丑陰又見酉是也。三傳不作三合者,賊遷徙無常,隨處停留,能於蹤跡。如酉乘元武加亥,酉陰見未,未陰見巳是也。元武入墓,易於緝捕,如申乘武加丑;武乘太陽,或加太陽之上,或太陽加元武之上,賊易敗露。如亥值太陽,武乘亥,亥作太陽,武乘酉加亥,或亥加酉。
勾陳為緝捕之兵役,勾入占克武,賊必獲;勾生武,武生勾,與賊一氣,必不能獲。武克勾,必受其傷。

勾分文武,貴人順行,勾作文衙門捕役看,勾克武,文衙門拿獲。貴人逆行,勾作武衙門兵丁看,勾克武,武衙門拿獲。

凡勾陳空亡,無兵役在外緝賊,雖勾克武亦無獲。干支上克元武,或三傳克元武者,主本身或家中人、鄰人、遠方人拿獲。

羅網課,捕賊必獲;破羅破網課,捕獲亦必逸去。

占緝捕,古人有邀截之法,往往奇中,只可偶一用之,未可為常法耳。如宋代東京李都尉家被賊竊去金銀釵釧等物,術士占之,閏十月辛巳日卯將未時,斷曰:“武乘酉加丑,丑為酉墓,酉丑相乘四八,賊在東北方五十裏墳墓間。酉為婢,遁乙,首賊是婢,年四十餘。酉丑相乘四八,首從約共五人。依此捕之,無獲。”又索占,術士雲:“不必另占,只以前課推之。酉加丑入墓,故無蹤跡。酉陰見巳,巳陰見丑,丑陰又見酉,不能遠遁。三傳午寅戌克之,賊必敗露。囑于丙丁日令捕人出東門,轉北伺之,有兩婦人穿緋衣負薪而來者,詢之,必得賊蹤。”如言于丁巳日,捕人伺至午間,果有兩女人穿紅裙負薪而至,捕人近前,婦人惶遽欲逃,拿住搜其身,上藏有金銀釵釧,切究之,雲伊之鄰婦本是李都尉家舊婢,近因貧困,同其夫子女至李家作賊,二婦知覺,故分給釵釧。遂押二婦至城東北蘇相公墳後,拘獲正賊真贓。余思酉陰見巳為雙女,為緋色,故二婦俱穿紅裙也。巳乘蛇,蛇性易驚,故一見捕人即欲逃也。己陰見龍,龍屬木,木見火為薪,故皆負薪。巳酉丑三合,輾轉不能相離,故于東北伺之而獲也。其于丁巳日午時者,酉陰見巳、用神午俱克元武也。此課旦將例用寅貴,乃用午貴,各人守法不同之故耳。平時守定一法,臨占皆驗,不必互相訾議。

藏贓:藏贓視元武所生,如元武乘金,金生水,藏河井中;元武水,水生木,藏樹林中或竹木器內;元武木,木生火,藏窯冶中、灶肚內;元武火,火生土,藏土窖中、牆壁間;元武土,土生金,藏金石下,銅鐵匠鋪內。贓物視日財,日財旺相,坐于長生之上,或與幹上相生相合者,不致全失。若財值衰廢,坐於克脫之上,或陰見克脫,或與幹上相克相沖者,必無獲至。

財值空亡,贓已花銷矣。
驟爾失物,不知是失是竊,亦以元武推之,課傳不見元武,失反叛也;課傳見元武,被竊也。

失物視類神,臨何方,主物在何方,克之合之皆可獲;忌類神空亡,難得。

追逃:占逃人分男女,天盤元武所臨之方為元武陽神,女藏其地,陰隨陽也;地盤元武上所見之方為元武之陰神,男潛其處,陽趨陰也。如乙卯日,天盤卯乘武臨戌,則女在西北戌方,地盤卯作武,上見申,則男在西南申方也。

追逃,古法俱視元武,但究與緝賊有間,宜視類神為准。類神臨方為逃人所潛之處,上下相生者難獲,上下相克者易獲。捕人視克之、合之之神,類神之陰神即見克之、合之者易獲,相距遙遠者難獲。

求索借貸:先定類神,類神臨干支,或為用、入傳,或與幹上相生合者,可得,克沖則否。類神旺相可望,如數衰廢減半,值空亡全無影響。

怪異:占怪異已於類神門詳之矣。有似怪異而非怪異者,不必視螣蛇,竟視類神及課象以決吉凶可耳。今錄數課於後:

燈花:占燈花以勝光、朱雀為類。己未九月戊寅日寅時辰將,三傳辰午申。斷曰:雀乘巳生幹,大吉利。辰為用,作太陽,作天喜,乘六合,為媒人,臨幹為入宅,與幹陰酉相合,酉為少女,酉我空,少女行年填之,主有人為少女作伐。中傳午火生幹,合住未土貴人,貴人又臨幹,主有人為本身薦幕館。二事相因而至。

雀噪:雀以朱雀、勝光為類神,庚申閏四月甲戌日未時申將,三傳辰巳午。斷曰:雀乘巳生扶日財,正時未,用神辰俱作日財,主進兩重財。

眼跳:亦以勝光、朱雀為類,勝光為目,朱雀即勝光,又主跳動也。庚申二月戊子日辰時,本是亥將,偶爾誤用子將,即用子將布課。斷曰:雀乘亥克戰,亥為財,四課交車合,又作三六合,合而不動,乃從酉上取巳為用,巳生幹作德作祿,主別有機緣。

扣門:占扣門聲,視正時神將,神為扣門人,將為來扣之事。如神是比肩,非兄弟即朋儕;是河魁,非奴僕即兇惡之人;乘龍,為錢財;乘陰,為陰人事。加子,來自北方;加寅,來自東北方。若正時值空亡,以支上神將,或用神神將推之。

途中見異人來:視神後所臨,臨孟良人,臨仲商賈,臨季*惡人。急立吉方以避之。

歧路:途中逢兩歧路,幹上吉行左,支上吉行右。逢三歧路,天罡加孟行左,加仲行中,加季行右。
何方買賣:視類神臨方,臨卯東方,臨酉西方。或視用神,用子北方,用午南方。類神入占,或與幹相生相合,買之必得。如不入占,又與日幹克沖者,不能得。類神旺相,買之如數,休衰減半,空亡不能得。

物價低昂:視日財,財旺介昂,財衰價低。財乘龍價貴,財乘蛇價賤。

瑣碎遊戲:先定類神,視類神所臨之地盤,並所乘天將以推之。如沽酒,占其旨否,以酉為類神,酉加孟新酒,加仲陳酒,加季過陳而敗矣。乘貴人太常屬土,味甘,醇酒也;乘六合、青龍屬木,味酸,酸酒也;乘蛇、雀屬火,燥酒或燒酒也;乘武、後,淡酒或濁酒也。買豬肉魚鮮,亥為類神;羊肉螃蟹,未為類神;雞鴨鳥雀,酉為類神;稻米、黑豆,亥子為類神;黃豆、蠶豆,辰戌丑未為類神;赤豆、紅豆,巳午為類神;麥面,酉為類神;布帛,子為類神;棉花,未為類神。餘詳類神門並十二神將門。

覓酒:占主人酒藏何處,此遊戲也。以類神、用神參之。酉加子或子為用,酒藏後房幽隱之處;酉加巳或巳為用,酒藏廚灶之所。子為房,巳為灶也。

占貓:占老貓生小貓幾隻,亦以類神神將推之。乙卯年三月初九庚申日,三女戲雲:“請占老貓生小貓幾隻。”餘因共戲答雲:“汝占之可耳。”三女以壬盒於老貓背上盤旋三四匝,搖得亥時,餘以酉將加亥,布成一課,三傳午辰寅、蛇六青。斷曰:“生三隻,但有災難,必不能必安。”舉家笑餘妄言,次日老貓生小貓一隻,即欲食之,屢禁而不能止。老貓不復再生,直至次日又生小貓二隻,俱為老貓壓死。鄰里親戚聞以為異,問餘何以知之,餘曰:“寅為貓,午為寅之子,午火數二,蛇亦為寅之子,故雲三隻。午為用,中傳辰壓之,火逢壓則滅,況天罡凶神又並天目煞,何可當乎?一也。乘蛇即巳,乃寅刑之,二也。占產順傳為吉,逆傳為凶,三傳逆行,則倒行而逆施矣,三也。”

射覆:以正時為先機,用神為本質,乘將為變化,遁幹地盤參看,前於類神門詳之矣。又有不視用神,專視正時;亦有不視正時,專視用神者,隨機參變可也。

余習壬數四十餘年,每凝神靜思,若有所會,為己為人占事,有應驗不爽者,皆劄之于簡,歲月既久,不下數千條,篡輯《說約》,已改作諸古說之注解,按門一一編入。其未入者,尚餘數百條,茲擇其明且確者二百余條作為雜說附於卷末,雖曰雜說,亦提綱挈領,別類分門,可補諸說之漏,亦占斷之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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