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卷十一目錄

 

1.氣象篇 2.六神篇 3.憎愛賦 4.消息賦
5.通玄子撰集 6.明通賦 7.喜忌篇 8.繼善篇

 

 

 

回三命通會 總目錄

三命通會卷十一 1.

 

1.氣象篇 [註:醉醒子撰]

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定一運而關十載。

清濁純駁,萬有不齊,好惡是非,理難執一。

故古之論命,研究精微,則由體而該用。

今之論命,拘泥格局,遂執假而失真。

是必先觀氣象規模,乃富貴貧賤之綱領。

次論用神出處,盡死生窮達之精微。

不須八字繁華,只要五行和氣。

浪指三元六甲,誰知萬緒千端。學者務要:

鉤玄索隱,發表歸根。向實尋虛,從無取有。

雖日命之理微,於此思過半矣。

然大海從於勺水,少陰產於老陽。

成乃敗之機,變乃化之漸。

此文所當深察,乃若一陽解凍,三伏生寒。

陽剛不中,亢則害也。剛而能柔,吉之道也。

此象亢陽無制,更不包藏陰物。

而運又行東南,則陽剛失中,必主於害。

用此者,孤貧凶暴,死於水火之間。

乃若五陽生於陰月,干支夾合陰柔之物。

運道又行陰柔之鄉,乃謂吉也。

用此者,雖出寒賤,終必榮華。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剛健中正,君子之風。

此象不中之道也。

四柱中但見陰柔,而不入格。

干支又不包陽,則終日柔懦。

用此者機心陰毒,無所不至。

乃若剛健君子之體也.中正,君子之德也。

四柱中陽而藏陰,剛柔得制,不犯破剋刑衝。

用此者,德行過人,中直蓋世,故日君子之風。

過於寒薄,和暖處終難奮發。

過於燥烈,水激處反有凶災。

四柱純陰,生於十月,空絕五行之根。

日干又見衰弱,而無強健之氣。

縱遇和暖之鄉,終難發達。

四柱純火,生於夏至之前,人性燥烈。

歲運中乍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

用此者,夭折孤貧,多犯刑憲。

過於執實,事難顯豁。過於清冷,思有淒涼。

執實者,用一而不通也。假如:

用官無財,用印無煞,多合少成者,遇事終無豁達。

若金水過於清寒,不遇和暖之運。

如庚辛生於十月,柱中純水,運又行西北。

平生獨食孤眠,生涯寂寞,人不堪其憂矣。

過於有情,志無遠達。

局中之物,不可過於有情。

若過有情,則牽迷不能自脫,外無所見矣。

如甲木以己土為妻,情固宜有。

若甲己支下,又乘子丑,內外加合。

而外無財官、印綬動甲之心。

則甲常處於己土之下,其志安能遠達哉。

過於用力,成亦多難。

凡柱中得自然之物,為妙。若用力扶持,終不為美。

且如用財,局中不見,必求傷官食神所生。

如食傷失時無氣,又求比肩轉助,或外衝遙合。

皆謂過於用力,其成就必艱難矣。

過於貴人,逢災自愈。過於惡煞,遇福難享。

八字中原多貴人二德,扶用財官,不有刑破。

雖居顛沛之中,亦無危矣。

原多惡煞,三刑六衝,又與財官反背。

縱遇財官之地,將何以為享福之基。

五行絕處,祿馬扶身。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凡遇絕處,不可便指為凶,蓋凶處亦有吉神相扶。

假如木絕於申,申有壬水為印,庚戊為財官。

為我所用之物,必能扶身進福。

只愁有神剋害所用之官,則所用絕矣,如此乃凶。

若以官為貴,以財為奇,局中得遇財官,乃為吉矣。

如見比肩無憚,爭官劫財,則無全美。

陰陽固有剛柔,干支豈無顛倒。

陽剛陰柔,天地之道也。

顛之倒之,反覆之謂也。所以啟下文之端。

雖聘妻不識其夫。

夫婦既入其宮,豈有不識,但情隔而不通,則不見其夫矣。

如乙木用庚金為夫,中間丙火隔斷,庚被火傷。

或坐子午敗死之地,使其妻終不能見其夫也。

本有子不顧其母。

子之顧母,理也,情也。身有所羈,則不得終養。

如甲用丙為子,卻被辛金合之。

但戀妻之情,而易母之愛矣。

故局中雖有丙火,不可用也。

凡命中議論至此,庶幾無誤。

父無子而不獨,子有父而反孤。

木以火為子息,四柱中如無丙丁巳午之位,則無子矣。

若地支暗蓄有火,或天干制化得用,亦不為無子。

木以水為父母,若被損剋,則不得其所坐。

如甲乙日生於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傷。

所生之人失矣,豈不孤哉。

生尚可以再生,死不可以復死。

局中之物,原有長生,先被剋損。

歲運復遇生旺之地,身力復強,如再生也。

死者終也,凡四柱之物,原值死絕之宮。

後來歲運再遇此地,不為更凶之論,蓋死無二也。

既死亦非為鬼,逢生又不成人。

木值春生,得時乃旺,柱中雖遇死絕之宮;

若運行生旺之鄉,亦不為之死地。

木值秋生,失時乃弱,柱中雖遇生旺之宮;

若運行衰絕之地,終不為之生也。

子多母病,如佃甫田。母多子病,如臨深淵。

子者母之所生,多則洩母之氣,正謂子能令母虛也。

若母再加衰病,精力不及,決不能以撫其子,其佃甫田之謂。母無二尊,其恩乃全。若母氏眾多,陰聚妒生,邪謀興矣。

即五星二母爭權姑息太過,母遺所愛,子何所依。

如更臨病死之宮,生身之變,必起於朝夕也。

不正不衝,不偏不合,不橫不刑,不直不破。

其為衝也,啟六極之歧門。其為合也,闢萬物之形跡。

其為刑也,變而改正。其為破也,敵而有傷。

是以棘地生金,不若藍田種玉。

以上四端,乃戰剋擊剝之象也,內有刑虛鉤遠之用。

若倒亂中,而取用神為貴為福者。不若用財生官,

用印得煞,自然之妙。此子平之所以專論財印食也。

吉神相我,功求相吉之神。

凡人命衰弱,或刑傷破害。

不能成用者,必欲吉神扶佐,成我之福。

又觀相我之神,勢力輕重何如。

若無根失令,或自受傷,先用求助相吉之神何如。

假如甲日夏生,遭火焚化,得壬癸亥子相我為救。

但水先受火土耗剋,不能為我之福。

必欲求金,轉水旺,使水有顧我之情。

如此之功,不在水而在金矣。

又如午被子衝,賴未合我,而與子穿,則為相我之神。

如未受傷不能為用,必求生助未土之神有力,而未土方得成用。

凶物傷身,解用傷凶之物。

人命中,若遇凶神剋我身宮。必求柱中何物,能制傷我之神。則彼自解不瑕,焉能及我哉。

如甲木原被金傷,禍所不免,得火剋危自遠矣。

又如卯被酉衝,柱中見午亦然。

五行各得其所者,歸聚成福。

凡五行不可虛名失位,但要得令歸垣,方能為貴。

若歸聚一局,妙不可言。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蕩無依。

凡日主用神,但要著落之處。

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絕,沐浴刑衝。

則終無成立,必然流蕩失所矣。

大運折除成歲,小運逆順由時。

文庫衝而文明盛,武庫掩而干戈寧。

戌為文庫,蓋火為文明。

八字中原無財官、印綬、食神、生氣,則無文章學問之機。

徒得火庫,又被關鎖,此無文之人也。

若暗有傷官,或印綬隱而不明者,亦主聰明。

柱中得辰未丑字,衝刑戌庫,更入東南運道,發火光明。

文章必由此而盛也,高擢翰苑者,余見多矣。

丑為武庫,蓋金為干戈。

八字中如帶秋氣,申酉庚辛為煞,

偏官羊刃,又見同宮,此無懼好戰之人也。

柱中如得子巳酉神合局,兼行東南木火,制其頑金。

則掩其武,而干戈寧矣。壯士於此,棄甲投閑者,余嘗見之。

飛龍離天,隨雲入淵。潛龍在淵,隨雲上天。

龍者辰也,天者亥也,雲,壬也,龍得其雲即飛。

若年見亥,月建辰,歲月干頭有壬,則龍在天矣。

若日時水旺,與龍會局,龍必隨雲入淵。

蓋龍以水為家,故上離於天,下潛於水。

得斯象者,文章蓋世,平生有塞有通。

功名雖出於台閣,事業終歸於林泉。

柱中有巳午二字者,貧薄下流之命也。

若年見亥,時見辰,日月會水,則龍下潛於淵。

若干支有刑衝剋破,龍不能安。

要日時上有壬字,龍必隨雲而上天矣。

此象如年無亥,用巳反衝亦吉,但出寒賤,祖父無依。

後必有人借力,奮發功名,主近侍之責。

運行己酉敗絕之鄉,喪家罷職,即壬騎龍背格。

大林龍出值天河,四庫土全居九五。

大林龍者,即戊辰也。

要四柱之中,納音得天河水,則龍飛在天。

更全四庫則四海俱備,所以天下皆沾雨澤,必為九五大人也。明太祖命,戊辰、壬戌、丁丑、丁未,此亦有因而言。

長流龍復歸大海,五湖水聚掌群黎。

長流龍者,即壬辰也。

龍值長流,地支得亥,名曰龍歸大海,又曰龍躍天門。

妙在納音得大海水,四柱俱帶水者,則五湖之水,既備且深,龍所益喜,要有庚辛以生之,則出入動搖,山岳,非貴象乎。如王陽明,壬辰、辛亥、癸亥、癸亥,亦因此命而立論。

六合有功,權尊六部。

凡四柱中有刑衝剋害破象,本為凶論。

得神挽合有力者,即反為祥,其福高遠。

年月成用大貴,日時成用者次之。

三刑得用,威鎮三邊。

刑本不吉,得用富貴聰明,無用者孤貧凶夭。

何以為得用,三刑有氣,日主剛強,無用反是。

子午端門,雙拱歧嶷憑外正。

子午二位,正而不偏,故曰端門。

若得夾拱無破損者,更有力量,人必聰明,奮立勳業。

正拱者,亥丑拱子,巳未拱午。

外拱者,申辰拱子,戌寅拱午。

忌空亡剋破為害。

巳寅生地,十分秀氣合乾坤。

巳寅生有力,能合亥申,亥乃乾也。

申乃坤也,若無衝雜,申亥乃乘貴氣,才調出群。

天地包藏神得用,顯豁胸襟。

亥為天,申為地,明有力量。

如八字中不見二字,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

兼有貴氣,不落空亡,須當顯豁。

或以申亥包酉戌,看係天干何物,以有用為貴。

風雷激烈貴無虧,飛揚姓字。

巳為風門,卯為雷門。

八字中虛拱一位,更有貴人。歲運若逢衝起,必能發達。

賊地成家,賊亂家亡身必喪。

此法月支五陰者是也。

歲日中有神爭合為妻,月支陷溺其中。

欲出而不可得,曰賊地。

更得歲日之神,自刑,無暇合我。

得時支乘機,與月支為合。

是謂賊地成家,富貴不淺。

大運去賊則安,再見賊亂則凶。

梁材就斲,木多金缺用難成。

木本賴金斲以成器,若金被神留合,不能來剋其木。

卻要木與金為鄰,就彼雕琢可也。

若木盛金弱,則雖就金,亦不能斲而有用。

假使用木,與金作合,彼此兩強,乃為貴論。

純陽地戶包陰,兵權顯赫。

八字純陽,本為偏黨。

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巳亥末酉之陰。

二象相濟交感,則反全天地之正氣矣。

更要四柱無空亡,及天干有生意者極妙。

此象權施邊塞,位至公侯,發福非小。

獨虎天門帶木,臺閣清高。

凡歲月得寅一位,卻要時見天門,虎必朝天嘯日。

柱中更有卯末合局,木盛生風,風從於虎,豈不偉哉。

若使刑沖剋破,不得印綬財官,則無用矣。

學堂逢驛馬,山斗文章。

身坐長生之位為學堂,更得驛馬交馳,一衝一合。

又得高大氣象,帶財煞貴人者最貴,文章瀟灑出塵。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咸池又名桃花煞。

男女逢之,必然淫亂,多因花酒,流落江湖。

若見財官貴德同宮,反得標格清奇,富貴安享。

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福滿須防有禍,凶多未必無禎。

大抵用印生身,乃為我之福也。

柱中原有官煞,轉生印旺,不遇財傷食神泄氣為貴。

運行比印旺地生扶太過,福滿處豈無禍生,君子怕處其盛也。

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歲運,其凶乃甚,歷盡艱險。

後必有制伏身旺之運,否極泰來之象。

如甲日原被官煞所困,運神再行申酉,乃凶甚也。

順去有亥子印運,逆行有巳午制運,乃有救之物,豈不為佳。此言陰陽消長,禍福倚伏,天道人事,相為流通,宜細味之。

馬頭帶箭,生於秦而死於楚。

馬後加鞭,朝乎北而暮乎南。

此言驛馬在日時之下者,必要帶合。

謂之聯韁,聚大財福,幹事過人。

若馬前見有刑沖,謂之帶箭,斷韁之象也。

若來衝者屬金,受剋者屬木,其禍尤甚,主人他鄉喪亡。

凡取用驛馬,順則年取其日時,逆則時用其日主。

馬無堤欄,則縱肆而不可遏。如後再加刑衝,馬必疾行。

終無安頓之地,主人一生,勞碌,奔競四方。

若刑衝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則不為加鞭矣。

性靈形寢,多因濁裏流清。貌俊心蒙,蓋是清中涵濁。

凡取用神,錯亂刑衝。

未可便言濁而無用,當審其中有暗藏之物。

如濁中流出一點孤清,則人雖朴陋,多見性情穎悟,機謀異常。若用神清奇特立,不為混雜刑傷,未可使言清也。

但中間有暗藏之物,與所用之物有傷,其病終不可去。

故人雖貌美,必然失學無成,昏迷酒色。

一將當關,群邪自服。

將者,貴重之神也。關者,緊要之處也。邪者,妒我之物也。假如甲乙日生於金旺年月,皆來剋我。

得丙透出月上,制煞為權,而煞自服矣。

又如壬癸遇戊己,支土亂剋,身不能敵。

緊要處,卻要庚辛為印化煞,不敢為亂。

眾凶剋主,獨力難勝。

此言煞重身輕,孤獨無助者。

蓋無當關可救之神,則不能勝所剋矣,決主夭疾。

脫此輩,忌見此輩,化斯神,喜見斯神。

從化之妙,遽不可窮,務要用心詳察。

如甲己化土,脫木氣而從妻家。

若見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則有原旺之藉,豈無戀哉。

況比刃又能爭合我財,使甲己不能相成,反有離間之恨也。

又如乙庚化金,喜見金旺,而妻得倚其夫。

丁壬化木,喜見木旺,兩女得倚其母。

丙辛化水,喜要水旺,而母得倚其子。

戊癸化火,喜見火旺,而主得倚其財。

大怕空亡見煞,比肩爭妒。

不成名卿巨公,則為孤兒異姓矣。

驛馬無韁,南北東西之客。

無疆。馬無合也。

南北東西,無所不至矣。如人命遇此,必主飄零。

桃花帶煞,娼優隸卒之徒。

桃花日時上見是也。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處。

凡遇此者,不受禮義廉恥之教也。

母子有始終之靠,夫妻得生死相依。

母子夫妻者,專言體用兩端,惟在月日為要。

假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

然土以金為子,金養於辰,少倚母而自強。

土生於申,老得子而有靠。此象甚奇,大忌歲運破而為患。

假如丙日坐子月,用酉金。

然火以金為妻,辛金生於子,適夫家以養其身。

火至酉亡,賴妻財以活其命。此象貴用財官,大怕刑衝散局。

雙眼無瞳,火土熬乾癸水。

癸水在人屬腎,為一身之基,兩目之本。

目關五行,惟瞳屬水,水涸腎虛,則瞳無所倚。

若日干生於火土月分,日時坐土塞源。

而柱中遇木火耗熬,不成從化者,多患目疾。

若在歲月時中,雖得秋氣。

不行西北大運,遇木火太炎之地,恐有喪明之苦。

即水稍得通根,亦有下元之疾。

大腸有病,丙丁剋損庚金。

庚屬大腸,宜臨水土,嫌者丙丁寅卯得局無制。

庚金雖得掛根,又被刑衝剋破,兼入木火大運。

水土衰處,便有此疾。

士行濕地而傾根,伯牛有恨。

火值炎天而得局,顏子無憂。

戊土屬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

生遇陰濕之時,又加水浸土處。

運行濕地,歲見土剋,則脾土受傷,因而有疾。

火乃文明之象,生於九夏,三合寅午戌局,火愈發輝。

少用木資其勞,不宜見水通根,遇火之焰。

人生得此,樂道無憂。

火行極處,多遇木生,反主夭貧,至不利也。

水泛木浮,死無棺槨。火炎土燥,生受孤單。

木從水泛,不遇運土堤攔,更值死絕之鄉。

逢衝併煞,定必墮崖落水,橫害毒亡,多不為美。

土因火燥,萬物不生,初運南行,廢而無用。

後來雖遇財官,不能為用.以致孤貧奔走,無家之命也。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馬弱比多,形骸飄泊。

凡用財為妻,最要得時得位,日主更喜剛強。

歲月有倚,陰陽各得其所,良配可知。

若財多散亂,刑合不齊,日主孤弱,不能任用。

必因妻獲利以養其身也。

此又反言財輕比多,為養身之物,用不可無。

凡遇財旺身強,平生安樂。

見財輕比多不足其用,終必飄泊江湖,逐財勞苦,安享何能?

凡遇凶神交會,善以少而難成。吉曜併臨,惡雖多而亦化。

道從理悟,神入心生,熟讀苦求,巨微徵矣。

三命通會卷十一 2.

 

2.六神篇

五行妙用,難逃一理之中。

進退存亡,要識變通之道。正官佩印,不如乘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淺薄。

官旺宜印,弱則宜財,此不易 之理也。

今言用印,不如用財者。乃有一說:

假如身旺官輕,多見印綬,則日主愈強,而官愈弱矣。

壺中子云:官輕不若煞輕 所以喜財旺之地。

生官剋印,表裏方得中和,於此足以發福。

七煞用財 豈宜得祿。

此言煞旺太過,日主無依。

又如用財生煞,則日愈弱,而煞愈旺矣。

當之不能,遠之不可,只得棄命相從,以免侵凌之患。

運行財煞旺地,不易始從之心。

一遇歲運歸祿,日主特強,乃與煞戰。

以寡敵眾,其能勝乎凶?可知矣。

印逢財而罷職,財逢印以遷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見財不能保其名位。

且如原用印綬,不以官煞為倚者,運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財鄉,剋了印綬,柱無比肩為救,不免罷職投閒。

傷重者,必死於異鄉水火。

身旺用財榮華可知,再行財旺之地,主不能勝。

卻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進爵遷官。

不為財壞印之論也。

命當夭折,食神孓立逢梟。

七煞傷身,原無正印為解,獨以食神一位制煞。

壯年運道,喜行制煞之鄉。

若遇梟神有力,剋我食神,柱無偏財遇敵。

不免縱殺傷身,為禍滋烈。

運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專言用財無煞者,大忌羊刃為禍。

若歲運重逢羊刃劫財破局者,必有喪家囚獄之苦。

傷妻剋子之悲,木火兵刃,悉有之矣。

爭正官不可無傷。

官者祿也,無人不欲。

若柱中多見比刃,又有一位官星。必然爭奪,立見有福?

不如運至傷官,傷盡官星,則比肩無爭奪,始可安矣。

歸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謂也。

蓋四柱多見比肩,必然爭祿爭財,且奪歲運之物為禍。

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勢必歸之。

歲運一遇食神制煞,則柱無張主之神,使比肩復亂如初。

則散財破業,橫死於苟食之下,端有徵矣。

官居煞地,難守其官。煞在官鄉,豈能變煞。

官為純雅之貴人,煞乃奸邪之惡客。

如官居煞黨,其勢不能獨立,必混化而為煞。

雖官有純雅之風,安能守乎?

煞乃剛暴之人,雖在官星禮義之鄉,終不由禮義而化。

故不能變煞為官也。

貪財壞印擢高科,印分輕重。

凡命印重煞輕,終不為貴。

要行財旺之運,剋太過之印,生不及之煞。

煞印相停,必能超越。

若印輕逢財,乃為大害,宜消息詳之。

遇比用財纏萬貫,比得資扶。

財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

柱中有一七煞專權,日主被制,則無暇用財。

若得比劫透露,或歲運生扶。

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敵煞,而財始為我用矣。

運到旺鄉身反弱。

此言從財、從煞未成之象。

日主衰弱,未肯棄命而從財煞。

若大運行遇資扶之地,必與財煞爭敵。

敵之不勝,反遭財煞之害,愈見弱矣。

定必因財構禍,災病累身。

財逢劫處禍猶輕。

身弱財多,當之不能。

行遇比劫,分財助氣,而禍反輕。

財不有傷,還忌陰謀之賊。

柱中用財,無比刃劫奪者,則無所傷。

尤忌支庫中有比刃暗藏,或被衝刑,則私竊之害不免矣。

煞無明制,當尋伏敵之兵。

煞者頑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為用。

如柱中明無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神。

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衝,或就三合亦可為伏敵之兵。

大運行制煞鄉,必主成名進祿。

貴人頭上戴財官,門充駟馬。

此專言歲日互換貴人,不遇空亡劫害,煞刃同宮者。

上戴財官,又居正位,帶合有根,得時進氣。

乃為富貴,權掌兵刑,非常之命。

玉井云:登金步玉,貴人頭上戴官星,是官視財為尤要也。

生旺宮中藏亡劫,勇奪三軍。

八字中,如帶亡神劫煞,得遇真正長生,及年支納音。

或得長生臨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舉鼎拔山之勇也。

為跨馬以亡身,因得祿而避位。

柱中原多比劫無財用,歲運逢財,日主乃食其用。

比刃必然劫奪,重則損命喪家,輕則休官罷職。

原用官星,帶財為貴,運行歸祿之鄉,乃比肩旺地。

必然爭奪官,正謂遇比肩而爭競,於此反失俸祿,故避位也。

印解兩賢之厄,財勾六國之爭。

兩賢者,二煞也。印者仁也。

凡用日主不弱,兩煞透出天干,并虐日主。

無食為救,縱有亦被梟神所得者最凶。

若能用印化煞,使降於我。

如此不獨富貴出人,且能享福。

一云兩賢,官與煞也。

若止作煞言,重下句眾煞混行意。

財者,人所共欲之物,因茲而構禍者多矣。

若局有刃伏於柱中,不遇其財,則無爭劫。

倘有財為用,或歲見財,惹起比肩混劫為禍。

刑耗傷妻,在所不免。

眾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猖亂,獨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後服從,若見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則必致叛。

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為妙。

喜印旺鄉,乃益其化,不宜再見制伏,所謂疾之已甚,亂也。獨煞猖亂,勢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況食神多制者乎。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齊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申為煞,剋我無制,其凶可知。

殊不知水印長生於申,自能化煞,不使凶暴。

若干支多財,乃成下格。比旺財輕者,用之更美。

如乙木用辛金為煞,遇子栽根,特強剋我。

雖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宮。

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主,干無食神為救者。?

得旺午衝子,去生殺之宮,則辛無所倚,庶免剋身之患。?

兄弟破財,財得用。煞官欺主,主須從。

一局比肩,日干專祿,柱中不見財官,則無所用。

卻比肩成黨,望空衝破財旺之宮,而財力為我所用。

大怕填實衝宮,留合比肩。

假如辛酉日,遇酉多沖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

官煞太多,日主無力,四柱更不拖根,運途又行財煞。

不如棄命從煞,通煞旺之鄉,必能發福,大忌身旺食神之運。

一馬在廄,人不敢逐,一馬在野人共逐之。

馬,財也。乃比肩必爭之物。

若財明透,四柱中特立無遮攔者。

譬如馬之在廄,其分素定,比肩不敢爭逐。

大怕背財運道,三合六合之鄉,比肩乘機暗竊,致禍不輕。

若用財不見明露,隱於支庫之間,乃人所不知之地。

比肩競圖竊取,雖深藏固閉,難保無患。

財臨生庫破生宮,兼奉兩家宗嗣。

凡命以印為母,以財為父。

財固以印為家,印必以財為主。

然財貴而印自榮,夫敗斯妻無倚。

所以論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財為先。

若財有長生之宮,又見墓庫局。

卻有神破所生之宮,無犯於墓庫者。

則為螟蛉過繼之兒,棄父隨母之子也。

蓋生乃發蒙之初,庫在收斂之際。

棄始由終,故知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當為幾度新郎。

凡命無傷官食神者,必然用財為妻。

妻所屬之宮,日下一位是也。

卻被比肩占了又見三合成局,歲月時中,見財必奪。

柱若無財,歲運見亦為患,剋妾傷妻,豈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離一合,須知印綬臨財。

柱中財印,乃為父母之神,所處不許同宮。

雖為父母之名,實有剋剝之意,豈能免離間之恨哉。

若印與財相連一宮,而財印皆有著腳。

生祿同鄉者,終得聚合成家而無間矣。

夫妻隨娶隨傷,蓋為比肩伏馬。

凡論財為妻室,財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進氣,當得一妻。

若財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奪之機。

一遇其財,又見食神制煞。則縱志奪財,妻難久處。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宮妻守,賢齊孟光。

子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時也。時上要財,及用官煞生旺之氣。不逢刑害孤虛,不失用神時候,則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傷官神食神為妒,徑來時上填實,反有伯道之嘆。

妻者,財也,妻宮者,日支也,本宮若見其妻,乃得立矣。

不逢比刃,不遇刑衝,不有桃花惡煞。得天月二德貴人同處者。不惟遇道韞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

入庫傷官,陰生陽死。幫身羊刃,喜合嫌衝。

傷官本有陰陽,生死當較其是否。

凡傷官歸庫,歲運逢之,多見喪亡橫禍。

殊不知五陰傷官,於此返魂無咎。

刃乃幫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煞,與刃作合,化為權星。

若見官與刃衝戰,乃成惡煞。

用者當審其輕重,好惡何如耳。

權刃復行權刃,刀藥亡身。財官再遇財官,貪污罷職。

權,煞也。刃,兵也。

身旺用此兩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

煞旺喜行制鄉,刃旺喜行煞地。

若原煞旺,復行煞旺之鄉,立業建功處,不免死於刀劍之下。刃多再逢羊刃之地,進祿得財處,必然終於藥食之間。

數使然也。

財,俸也,官祿也。

身強遇此兩端,乃名利出群之士。

凡官弱喜行旺鄉,財旺行印地,皆發福成立之時也。

若有印逢官,則祿過矣。財旺逢財,則俸餘矣。

君子祿過俸餘,必見貪污罷職。

祿到長生原有印,清任加官。

馬行帝旺舊無傷,宦途進爵。

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稱印綬之榮。若官遇長生,便見清奇特立,且有顧印之情。印乃扶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於此必然進爵。原用偏正之財,雖得位而失其時,居官亦未顯要。

必待帝旺臨官歲運,財已足用,焉必健馳。

若無比刃傷劫,於此加官進爵,立業餘財,可徵矣。

財旺身衰 逢生即死。

財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若與之相忘,反見所守安然。

一遇長生之地,即便倚強苟圖財未得,而禍隨至矣。

刃強財薄 見煞生官。

茲言用官微眇,而財又淺薄。

蓋因羊刃劫財,不能生官,則官無倚矣。

如見一位七煞,合刃棄財,以甦財病。

足以生官,官自旺矣。

學者於此,又不可有,見煞混官之嫌也。

茲法玄玄之妙,今頗習而成章,少助愚裏,開明萬一。

三命通會卷十一 3.

 

3.憎愛賦

富莫富於純粹,貧莫貧於戰爭。

貴莫貴於秀實,賤莫賤於反傷。

文辭錦繡,貴馬會於學堂。

襟度宏闊,水火合於情性。

深謀遠慮,德星居沉靜之宮。

術業精微,帝座守文章之館。

吉福生旺祿馬,全要精神。

魁罡有靈變之機,離坎乃聰明之戶。

貴人祿馬宜逢,劫刃空亡可遠。

長生招貴人之可愛,衰敗遇小人之憎嫌。

四宮潰亂兮,不仁不義。

五行相生兮,為孝為忠。

印祿在刑衝之位,心亂身忙。

日時居鬼庫之中,憂多樂少。

日干旺而災咎寡,財命衰而惆悵多。

衣食奔波,旺處遭剋。利名成敗,貴地逢傷。

平生禍福,賴於日時。一歲吉凶,憑乎氣運。

福星有氣,而變動陞遷。

歲剋運凶,而人離財散。

大運危而生百禍,流年吉以除千殃。

無絕至絕,財命傾危。

求生得生,名利稱遂。

三合六合,逢之吉重凶輕。

七煞四凶,遇之禍深福淺。

加官進職,定因祿會之年。

產置田增,必是合財之地。

歲君衝壓主凶災,大運受傷殊少吉。

歲宜生運,運喜生身。三位相生,一年稱意。

財官俱旺,應顯達於仕途。

財食均榮,豈淹留於白屋。

祿入聚生之地,富貴可知。

馬奔祿旺之鄉,榮華可斷。

欲取交關利息,須要六合相逢。

時干帶祿朝元,定主安然獲福。

月衰時旺,早歲豐肥。

本重主輕,終身漂蕩。

慣取市廛之利,必因旺處逢財。

忽然顯達成家,定是刑中見貴。

主本當時,得陰人以扶持。

貴祿有情,因君子而協吉。

南商北旅,定因馬道之通。

東販西馳,必是車運之利。

日干困弱,伯牛敢怨蒼穹。

祿馬衰微,顏子難逃短命。

凶莫凶於支刃,吉莫吉於干強。

馬劣財微,男逃女走。

天羅地網,非禍橫災。

窮途逢劫,危疑必犯自刑。

絕處逢財,妻子應難諧老。

大耗小耗,多因博戲亡家。

官符死符,必主訟獄時有。

或再四柱遇絕,三命刑傷。

難免徒絞之刑,終受黥面之苦。

若逢五鬼,雷傷虎咬無疑。

更值群凶,惡殃橫死定斷。

女多淫賤,男必猖狂。

或問人之性情,賢愚善惡。

先推貴煞旺衰,方究機巧靈變。

心高者魁罡為禍,性順者六合為祥。

觀幽閑瀟灑之人,遇華蓋孤虛之宿。

好恃勢霸道之輩,犯偏官劫刃之權。

劫刃生鄙吝之慳,更出機謀之險。

謀略多因於壬癸,威猛必本於丙丁。

甲乙順而仁慈大量,庚辛虧而果斷無剛。

孤囚遇之無精神,破敗遇之多疏跣。

刑戰者愚頑,靜安者賢俊。

燥敗者火盛,隱忍者金多。

金水司令而相生,火土逢時而相助。

不勞心而衣食自足,不費力而家計自成。

更若德神相扶,定是推尊鄉里。

祿貴拱位,必然臺省揚名。

其所憂者福不福,其所慮者成不成。

福不福者,吉處遭凶。

成不成者,格局見破。

傷其格則傷福,破其格則招禍。

譬若苗逢秋旱,而冬廩空虛。

花被春霜,而夏果無成。

智謀雖裕,措用無成。

縱有回天轉軸之機,而無建功立業之遂。

豈不見酈生烹鼎,范增背疽。

淵明東歸,子美西去。

孟軻不遇,馮衍空回。

買臣負薪而行歌,江革苦寒而坐讀。

蓋苗而不秀者有之,秀而不實者有之。

更值傷敗太過,一福不過芻蕘。

縱有百藝多能,難免飢寒疾苦。

困於溝壑,命使其然爾。

淹滯無成,何勞嘆嗟。

欲問富貴雙勝,何由得之。

莫大於鎡基。莫奇於秀實。

達聖達賢者,無時不有。

至富至貴者,自古皆然。

或生煞局之中,文高武顯。

或居冠帶之下,業大才奇。

若此玄妙,如何推測。

先論學堂之內,三奇四福。

次察格局之外,一吉二宜。

若己未見甲子為祥,壬辰見丁巳為瑞。

壬子丙午,主光風儒雅之人。

辛酉丙申,乃俊秀榮華之士。

陰陽全憑純美,造化最喜相生。

難辨者日精月華,莫測者金堂玉匱。

得之者榮,遇之者貴。

若論賢愚顯晦,無非造化鈞陶。

物既榮枯,為人豈無成敗。

假若鳳生於雉,蛇化為龍。

芳蘭不斷於蓬蒿,枯木猶生於山野。

少貴老賤,初迍後亨。

蓋由大運之衰旺,以致富貴之變更。

格局純而反雜,惆悵殘春。

運行老而得時,優游晚景。

防不測運之艱危。

是以時有春秋,月有圓缺。

嘗觀資廕之子,親一喪定無聊。

復見耕釣之人,運一通而殊顯。

多年爵祿,一旦俱休。

時運至者。與時相遇。

值生旺者,未必無凶。

有情者通,無情者滯。

有合者吉,有衝者凶。

官印歲臨,仕途定知進擢。

食財運遇,庶民亦許榮昌。

或有少依祖父之榮,長借兒孫之貴。

又有垂髻苦難,至老無依。

蓋因四柱之旺衰,所由大運之亨否。

豈不見枯槁之木,縱逢春而不榮。

茂盛之標,雖經霜而不敗。

時日更虧年月,定無下稍。

生時旺氣朝元,必有晚福。

古有琢磨之玉,價值連城。

世有孤立之人,自成家計。

如烹煉之餘而不損,歲寒之後而不凋。

消息妙在變通,禍福當察衰旺。

庶幾君子,共鑒是幸。

三命通會卷十一 4.

 

4.消息賦(珞琭子著,育吾子解)

元一氣兮先天,稟清濁兮自然。著三才以成象,播四氣以為年。

(以原造化之始,三命之所由生也。三命以干為祿,謂之天元;以支為命,謂之人元;以納音為身,謂之地元。此古人窺見造化,所以法天地而體陰陽,配四柱而成八字。此珞琭子首言之義也。)

以干為祿,向背定其貧富;以支為命,詳逆順以循環。

(干猶木之幹,支猶木之枝。統言之,干陽而支陰也;分言之,干支各有陰陽也。十干之祿,寄十二支中,陽道順行,陰道逆轉,皆自長生而數,遇本音臨官以寓焉。此陽生陰死、陰生陽死、自然之理也。

以干為祿而推之,則有向背。如甲祿在寅,遇丑則謂之向,見卯則謂之背。故祿前一辰日羊刃,祿後一辰曰祿庫。《經》云:向祿則生,背祿則死。此所謂向背定其貧富者與!以支為命而詳之,則有逆順。如陽男陰女,從生月順行;陰男陽女,從生月逆行。人稟受陰陽逆順之氣,在乎支干之中,周而復始,往來迴圈,如寒暑之運四時而無窮者也。故曰,以支為命,詳逆順以迴圈。

曇瑩曰:干祿推之有向背,吉凶究之有淺深。背而逆者,可定其貧;向而順者,以知其富。然而不在一途取軌,亦有逢背祿而不貧。於是支作人元,運商徒而得失,男迎女送,否泰交居,會吉會凶,作用定矣。)

運行則一辰十歲;折除乃三日為年。

精休旺以為妙,窮通變以為玄。

(先言干支,則八字定矣。行運乃三命之最要者故首舉其法,以示人焉。運行則一辰十載;折除乃三日為年。此古人立運之法也。折除要明實歷之數,命有節氣淺深不同,運有就生就節互異,中間或休或旺,要與八字符協。有喜生旺而惡休敗,有宜休敗而嫌生旺,千變萬化,非達玄通幽消息,以盡造化之妙,其孰能與於斯?故曰: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通變之理得矣。吉凶之義存焉,故能為妙為元,盡善盡美。)

其為氣也,將來者進,成功者退。如蛇在灰、如鱔在塵。

(氣、五行之氣也,播於四時。如春則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廢、死絕,成功者退。五行之氣,迴圈進退,人之行運,每居一辰,相者既進,旺者則退,當權者用之為福,不當權者用之無益。若五行氣過則退,蛇鱔皆屬火類,火至囚死為土,休廢為灰。巳中三獸,為蛇、為鱔、為蚓,故知蛇鱔為火,至囚死休廢,則在塵在灰是土進而火退也。

瑩和尚曰:鱔蚓為水土之屬,居塵必憂。騰蛇乃灰火之神,處灰為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順其所欲則吉;乖其所趨則凶,即物可以觀造化也。人之行運,雖同一宮,而氣有進退,所處不異;而命有生死,見其不可不精休旺、窮通變也。此說得之。)

其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其為無也,天垂象以示文。

(此正明五行之氣,是從無而立有,故借天象五星以明之。蓋播物之初,孰為之有?太極之後,誰為之無,有出於無,無生於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其為常也,立仁立義;其為事也,或見或聞。

(五行,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臟,推而行之,則為五常,常有可久之道。《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人之道,非仁與義。則不能立也。《書》曰: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五常、五事,皆五行之變化,與人事相通。人之性情去就,見聞動靜,皆不逃乎此數。

或見或聞,如金木水火土則見,而宮商角徵羽則聞;貌言視聽思則見,而肅又哲謀聖則聞。蓋五行之用,至不可勝窮,非因機明智之士,孰能精察而默識之哉?)

崇為寶也,奇為貴也。將星扶德,天乙加臨;

本主休囚,行藏汨沒。

(崇者,卑之反。奇者,偶之對。物以積而高,高之為崇,在五行,上生下是也。物以無與耦之為奇;在五行異而乃群是也。將星,月將也。德、天、月德也。天乙,貴神也。

生年為本,生日為主,休囚對生旺言。人命年、月、日、時,四柱有五行,上生下。有三奇,乙丙丁。更帶將星,德貴。主本生旺得地,所謂吉將交臨,而福臻成慶,此為至貴之命。【賦】先言崇奇為寶貴,後言主本忌休囚,見崇奇為難遇,以主本為切要,而諸方神煞則次而言之。是知命以五行為先,生旺為上,將星德貴又神煞之最吉者矣。

徐曰:崇以主本言,凡命中掌壽掌財掌災福之辰,亦謂之崇。奇以祿馬言,凡命中財官印食,亦謂之奇。德者日支德,辰,即六合也。如壬寅年、庚戌月,癸卯日,乙卯時,九月將在卯,扶其生日;五行九月金土六合,卯戌合,乙庚合,戊癸合。如此五行,各不居休敗之地、則貴。似非賦義。)

至若勾陳得位,不虧小信以成仁;真武當權,知是大才而分瑞。

(此舉水土,以例其餘。勾陳為土之將,其於常也為信。真武乃水之神,其於常也為智。信也者,足以達於聖;智也者,足以撰其道。五行之用、獨善於茲。得位者,戊己生七月,母在子鄉、當權者,壬癸生七月,子居母家。二物同源、俱生於申故也。徐以戊己坐臨寅卯、並亥卯未;壬癸坐臨午巳,及辰戌丑未,下有官印、祿馬、旺相庫墓,為得位當權,似與聯義有背。不若只以土生四季,水遇三冬為是。)

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與丙丁相畏。

(上言當權得位,則不交差,不相畏也。若甲見庚,乙見辛,丙見壬,丁見癸,猶二女同居,兩男並處,陰陽不合,不成慶也。庚辛主義,甲乙主仁,以交差,故不仁不義。丙丁主禮,壬癸主智,以相畏,故或是或非。

若庚合於乙,辛合於甲,則剛柔相乘,仁義兼濟,非交差也。若丙見癸官,丁合壬祿,則陰陽相配,水火既濟,非相畏也。或以甲申、乙酉為不仁,庚寅、辛卯為不義,緣寅申庚申之交差,卯酉乙辛之暗戰;丙遇壬,則丙非壬是;丁逢癸,則癸是丁非、子午同然,巳亥一致。凡十遇此一辰,始可言之。)

故有先賢謙己,處俗求仙。崇釋則離官修定;歸道乃水府求玄。

(仁義在乖於得失,是非常絆於榮枯,於是日用不知,曾無休息,故有先賢謙己,處俗求仙,割愛少私寡欲。或崇釋以滅心之火,或歸道以益腎之精,內守精神,外除幻妄,達物我非有,明色空究竟者,莫非是也。)

是知五行通道,取用多門。理於賢人,亂於不肖。成於妙用,敗於不能。

(道無乎不在,物無乎非道,五行變化,通乎大道,何所不該,其取用不一,故謂多門。如識者取之以修定,仙者取之則求元。自非頓悟之士,豈能與此?是故賢者得之,能窮理盡性,達五行之妙用;愚者失之,終亦自昧,而無所得。能者養之以取福,不能者敗之以取禍。《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抽不抽之緒,萬古聯綿。

(見不見之形,如十干祿寄十二支,有見不見之形存焉。

甲祿寅,寅為顯見之祿;不見寅而見戌,以五子元遁至戌見甲戌,成為甲之祿堂,此所謂不見之祿。

甲以辛為官,辛祿酉,甲受金雞酉,為明見之官;不見酉而見未,以天官遁甲入羊群,未上有辛,此所謂不見之官。

抽不抽之緒,如陽氣生子旺卯終午,陰氣生午旺酉終子,陽生則陰死,陰變則陽化,子午乃陰陽化生之始,終無極也。陰極則陽生,陽機則陰生,氣自子午中,孚甲抽軋而出,出入無間,往來不窮,如絲緒之聯綿,萬古不斷之義。

《太玄》云: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則日遷月變,暑往寒來,代廢代興,更休更旺,一顯一晦,一縮一抽,綿綿常存,無時不有。蓋陰陽五行,有見不見,有抽不抽,其理玄妙,其機發洩,無物不有,無時不然,自有天地人以來,便如此,要頓悟何如。)

是以河公懼其七煞,宣父畏其元辰。峨眉闡以三生,無全士庶;鬼谷播其九命,約以星觀。今集諸家之要,發其偏見之能,是以未解曲通,妙須神悟。

(元辰七煞,煞之最凶。命稟五行,斯患孰逃?上古聖賢,如河上公,仙之流也;文宣王,聖之至也,猶懼是二者,況其下乎?於是著書濟世,吉凶禍福,告在未萌。峨眉仙闡以三生,非不精也;鬼谷子播其九命,非不通也。指陳玄言、幽奧難測,故云,約以星觀,無全士庶。三生,祿命身也。九命、身命兩宮,祿馬二位,生年胎月、日、時也。路碌子參集諸家之要旨,略其偏見之能,獨發心得之見,著為是文,大解玄義,曲通妙機,在學者神悟而變通之,斯為善矣。)

臣出自蘭野,幼慕真風。入肆無懸壺之妙,遊行無化杖之神。息一氣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

(臣者,對君之稱。蘭野,地名。自敍所出。幼慕真風,則其志大矣。懸壺化杖,乃壺公費長房故事,稱前人之至妙,悔在己之無能。外絕所欲,內無所思,息一氣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故著此賦,名《消息》焉。蓋造化有消有息故云。)

乾坤立其牝牡,金木定其剛柔;晝夜互為君臣,青赤時為父子。

(此消息造化之大規模也。乾屬陽,為天道、君道、夫道;坤屬陰,為地道、臣道、婦道。乾以動為體,曰闢戶;坤以靜為體,曰闔戶。乾坤立陰陽牝牡之合,兩者交通,斯五行變化在其中矣。《易》首乾坤,正此義也。仁柔義剛,金木性之所司。一陰一陽,剛柔相推。獨剛而無柔,則不能生變;獨柔而無剛,則不能生化。晝為剛,生變以進,夜為柔,生化以退。積剛柔而成變化,則晝夜而成進退。晝為陽以象君;夜為陰以象臣。晝夜之道,其微有消息;其著有盈虛;其分有幽明;其數有生死。一泰一否,一損一益。終始之相因,新故之相代,榮辱之所至,福祿之自來,莫不本諸此也。

五行之神曰帝,東方青帝之父;生南方赤帝之子。青赤之理,父傳子道也。言陰陽五行之中,有君臣、父子、夫婦之道存焉。是造化之大旨,通乎人倫也歟。)

不可一途而取軌,不可一理而推之。

時有冬逢炎熱,夏草遭霜;類有陰鼠棲冰,神龜宿火。

(此言陰陽五行之道,微妙難通,隱奧難測,不可只一途取軌,一理而推之。如冬寒夏熱,此理之常,時之正也。若冬逢炎熱,夏草遭霜,則非其時矣。非其時而行其令,是可以常理拘乎?鼠火龜冰,此理之有,類之宜也。陰鼠棲冰,神龜宿火,則非其類矣。非其類而居其所,是可以一途論乎?常者易究,不常者難窮,造化豈易言哉?鄒子吹律,而寒谷回春;孝婦含冤,而六月飛霜,古今紀災異,此類甚多,不可謂非陰陽五行之變也。火鼠之毛,績而為布;冰蠶之脂,登而為俎,此世之所知也。神異經曰:北方有層冰萬里,厚百丈,有鼠重萬斤,毛長尺餘,在中藏焉。是陰鼠之棲冰也。《爾雅》曰:一日神龜,十日火龜。郭璞讚云:天生神物,十朋之龜。或游於火。是神龜之宿火也。徐子平指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為冬逢炎熱,夏草遭霜。

以癸祿在子為人元,丙以癸為官印;戊祿在巳為人元,癸以戊為官印,為陰鼠棲冰、神龜宿火,恐非賦義。)

是以陰陽罕測,志物難窮。大抵三冬暑少,九夏陽多。

禍福有若祺祥,術士希其八九。

(上文言冬熱夏霜,冰鼠火龜,非陰陽常理,物類相感,故云罕測難窮。此反照破上文,言時有冬逢炎熱,大抵三冬天必少也;夏草遭霜,大抵九夏陽必多矣。寒暑既有其常,陰陽可窺其奧,禍福當以理推,祺祥顯以類應。

術士專門論三命、五行,行年歲運,遇旺相得位之運則泰,退休囚失位之運則否。只道其常,可希冀八九中足矣。人命行年、歲運,禍福之應,如祺祥之變異,志物之難窮,挾術之士,十分之中,此理亦難希其八九。蓋天地無全功,而況於人乎?亦通。)

或若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窮;老遇建旺之鄉,臨年偃蹇。

若乃初凶後吉,以源濁而流清;始吉終凶,類根甘而裔苦。

(身雖逐運,必假運以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乘勢。生逢壯歲,運宜處於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是乃隨宜消息,休旺自如。初生歇滅,而晚歲興隆者,源濁流清之謂也。幼年建旺而臨老伶仃者,裔苦報甘之謂也。若乃較量運氣,窮究根源,先察根基厚薄,兼明運限始終。雖未百發百中,亦可希其八九。大抵人命,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故曰,作四柱之君父,為吉凶之主宰,而立其年也。明運氣之本,推虛實之基,而取其月。觀安危之兆,察苦樂之原,而取其日。定貴賤之本,決生死之期,而取其時。辨幼蔭之始,究未立之前,而取其胎。月管初主,日管中主,時管末主,年則總統之。須要終始兼濟,前後相應,則富貴兩全,財祿雙顯。無初吉終凶、始凶終吉之異矣,然而不易得也。或只中末興隆,亦可為成實之命。)

觀乎萌兆,察以其原,根在苗先,實從花後。

(談命之說,以胎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實。窮根可以知苗,見花然後知實,是以聖人觀乎先兆,見乎未萌,即察其根源,則知其苗裔也。徐曰;欲知運內吉凶,先看根元勝負。根元有貴,則運臨貴而必貴;根元有財,則運臨財而發財;根元有災,則運臨災而生災。其說亦通。)

胎生元命,三獸定其門宗;律呂宮商,五虎論其成敗。

(禽分三十六位,支列一十二辰。次而布之,一辰三獸。子人鼠蝠鶯,丑人牛蟹鼉,寅人虎狸豹,卯人兔狐貉,辰人龍蛟魚,巳人蛇鱔蚓,午人馬鹿麋,未人羊鷹雁,申人猴猿猱,酉人雞烏雉,戌人狗狼豺,亥人豬豕喩羭。《凝沖子云:象神者即天錄,主大富貴;不象神者,天云不祿。具以形神、性氣斷之。胎生元命,只如甲子生人,生月癸酉,胎進甲子,元命是同。又如乙丑金人,月居己卯,胎逢庚午,以土生金。二說並詳,其意不遠。或曰:以年取月,以月取胎,觀三處承屬,謂之三獸。有無吞啖傷形,則可以定宗門之出處。

陽六為律,陰六為呂,五音總於律呂。律呂相合,分支定干,五行合為五音,是故甲己宮土遁起丙寅,乙庚商金遁起戊寅,一千羽水遁起庚寅,丁壬角木遁起壬寅,壬癸徵火遁起甲寅。五音自寅起,寅為十二月之初,二六時之首也。人之成敗吉凶,由此而始。)

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道立於兩,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其十也,耦之而已。無合有合,如甲與己合,柱不見己而得午,緣午中有己祿。寅與亥合,柱不見亥而得壬,緣亥上有壬祿。又如,寅午戌合,柱不見寅而得甲,緣寅中有甲祿。得一分三,如甲得己為一合,得午為二合,得亥為三合,此乃得一祿而分三祿。與前見不見之形,抽不抽之緒,理相貫穿。

李虛中論支干合全格;年、月、日、時胎五位,能合干支全,言子則丑在,言寅則亥在,言甲則己在,言乙則庚在。祿干五位,如帶甲乙丙丁戊,自然合起己庚辛壬癸。十二支如帶寅卯辰巳午,自然合起未申酉戌亥,或於子丑位有祿馬加之,則十干十二支皆合全矣。徐曰:無合有合即刑合,丑子遙巳等格,得一者,既見有寅刑巳、丑破巳,而丙戊被刑破而出,則便分三而行,是三合巳酉丑也。古用曰:虎生奔巳豬猴走,羊擊豬蛇自然榮。此解亦通。)

年雖逢於冠帶,尚有餘災;運初至於衰鄉,猶披鮮福。

(年,太歲也。運,大運也。年雖逢於冠帶,猶被暴敗之餘災;運雖至於衰鄉,猶帶旺官之鮮福。此行運所以有前後五年之說,二句互文見義。)

大段天元贏弱,宮吉不及以為榮,中下興隆,卦凶不能成其咎。

(天元,十干也。干以生旺為榮,若衰病死墓絕,則天干贏弱,雖所臨宮分之吉。如得財官、將星、天乙之類,亦不及以為榮。中,地支也。下,納音也。中下俱臨五行興旺之地,雖八卦定分為凶,亦不能致災。徐曰:凡命,天元臨財官之地,而生不得時,本氣贏弱,上下五行,休旺又不相輔,雖宮遇祿馬之吉,亦不及以為榮。

如庚辛生於春月,別位有火剋金,金見寅卯甲乙為財,緣木中旺火害金,而金又不得其令,雖宮屬財吉,而反發凶禍之例是也。中者,人元。下者,支元。如丁以壬為官印,中下祿馬建旺成慶,雖火臨絕地,卻乘中下之貴。成鑒曰:祿雖絕而建貴。陶朱云:絕祿亡財,不為凶兆是也。或以一吉三生屬九宮,五鬼絕命屬八卦。亦通。)

若遇尊凶卑吉,救療無功;尊吉卑凶,逢災自愈。祿有三會,災有五期。

(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大運為尊,其六歲、小運資以次之。若遇本命與大運德合於建旺之鄉,其歲運、日、時凶而不能為咎。大運與本命爭戰於死囚之地,其歲運日時,吉而未足為救。故曰云云。祿有三會者,長生、帝旺、庫也,其為至吉之地。災有五期者,衰、病、死、敗、絕,其為至凶之地。蓋祿對災言,非干祿之祿,當以活看。今之學者,但舉三合,而以金逢巳酉丑,木居亥卯未,火得寅午戌,水遇申子辰,便是祿有三會,非也。

徐言:以八字中內外三元,有最得力者為尊,即用神也。用神不可損傷,若有損傷,則雖別位之吉,不能救。若年、月、日、時內外三元雖有剋戰,但不損於尊者,即逢災自愈也。更切消息所損之神,主何吉凶,害命則身災,害妻則妻災,害官則官失。其說有理,但尊卑字欠通。)

凶多吉少,類大過之初爻;福淺禍深,喻同人之九五。

(凶多吉少之命,以其休囚無氣,故不宜於進用。有類大過初爻,其爻辭云,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六陰柔,無過人之才,初在下,非有為之時,可以遁世而避位,戒人以慎之道也。夫子曰: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正此意也。福淺禍深之命,以其五行相剋而無氣,亦非謀望進用之宜,喻如同人卦中九五爻辭云:同人先咷號,而後笑,大師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可見直道難行,戒人以自剋之意也。)

聞喜不喜,是六甲之虧盈;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助。

(聞喜,以盈為言。盈者,益也。不喜,以虧為言。虧者,損也。損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或以空亡為天地虛脫之辰。六陽命畏於陽宮,六陰命畏於陰位,歲運行年遇祿馬貴人,而在空亡,五行之虧盈相制,是聞喜不喜也。

當憂不憂,是五行休廢之處逢生,如木得甲申癸巳之例。

假如戊申人得丁酉,暴毆破碎自刑。丁酉死火,巳化為土,子傳母道,甲寅人運至申上,沖刑反吟,祿馬俱絕,為旺金所制,遁見壬申是干救。神術云:絕處逢父母,變災為福是也。餘見六甲五行,其說國活,或元命八字有虧、有盈、有救、有助,或行運流年有虧,有盈、有救、有助,不可執定。虧盈者,或吉或凶之謂也、救助者,制凶扶吉之謂也。)

八孤臨於五墓,戌未東行;六虛下於空亡,自乾南首。

(甲子旬中,戌亥為空亡,對沖為六虛,乃辰巳也。戌亥是乾金之位,在西極之北隅迤邐,甲戌甲申,自乾南首,故寅申巳亥四孤之地,辰戌丑未五墓之鄉,向戌未而東行,順空亡而逆轉。或以八孤者,除辰戌丑未乃五行之墓,其餘八音,孤虛之辰,孤臨於墓。如申酉人,孤辰在亥,而寡宿居未。五行之墓,寄於四氣之中,其氣皆隨月建而來,行東之戌與未乃火木之墓,木自亥生,火從寅起,火木之氣,皆自寅首之東行,而鍾藏於戌未之墓。如乙丑生人,以亥為六陰正空亡,亥沖巳為六虛,亥為乾天,巳為巽地。巳乃南方之首神,故云六虛下於空亡。孤既東行,虛則西迴,二者嘗相對。此總論十二支中神煞之名,順道迴圈,孤虛空亡五墓,為人命之最要者歟。)

天元一氣,定侯伯之遷榮;支作人元,運商徒而得失。

(以於為祿,故天元清秀,吉將加臨,人得之而貴也。以支為命,故支元純粹,四柱比和,人得之而富也。此天地之分,干支之別也。天元一氣,不是一樣,如今談命者所指,以其象天,故云一氣。天祿之所司也。須祿帶天德官印貴食,五行四柱中,兼得生旺氣者至貴。商賈之徒,詳以人元。定財物之得失,須觀有氣、無氣,當究進神、退神,故下文云:財命有氣。財絕命衰。運對定而言,定則決定、運則流轉,義各有所取也。)

但看財命有氣,逢背祿而不貧;若也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人生以財命為主,五行所剋者,謂之財。有氣,謂財與命皆得寓於五行生旺之地,雖四柱背祿,使之無官,亦不至貧賤。若命與財俱無氣,雖得月建坐祿,使有小官,亦不能致富貴。假如庚寅木剋丙戌土為財,土旺在戌,身命二木至東南,戌雖背申之庚祿,以其財命有氣,故不貧。又如甲辰生人,得丙寅火,以金為財,絕在寅,辰土至寅為命鬼,兼通空亡、財絕命衰,雖月建坐祿,以財命無氣,故不富。前云以干為祿,向背定其貧富,蓋指財命兩宮,各宜旺地。不但八字,行運皆然。徐說,以財命有氣,如甲乙見巳午等月,建祿不富,如甲乙生寅卯等月。當並詳之。)

若乃身旺鬼絕。雖破命而長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壽。

(破命長年,以其本命旺宮逢絕鬼者是也。如火在巳宮值水,木居寅地逢金,土向申鄉遇木,金歸亥中逢火。逢建命而夭壽,以其本命衰鄉逢旺鬼是也。以土到寅中見木,火歸亥地逢水,金在巳鄉得火,火居申位逢金,俱以納音取之。五行之理受制則夭,制物則壽。舊云:建命主壽長,破命主夭殤。故竹輪經云:建命未必延長,破命未必夭壽。此珞琭子所以消息也。天元論貴,人元論富,財命論貧富,身鬼論壽夭,各指其重者言之也。)

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惶;祿馬同鄉,不三台而八座。

(祿者,爵祿之謂也。馬者,車馬之謂也。人命重祿馬,故先言之,祿馬皆可以致富貴。若祿背之而去,馬逐之而散,二者俱失,所以守窮途而悽惶。背,如陰陽之相背,非所謂向也。逐,如逐散之逐。非所謂追也。如癸亥人得正月甲寅,癸祿在子,寅以背之;祿馬在巳,寅以刑之;前因刑而逐去其馬,後因背而不能及祿,馬在面前,祿在背後,向前趁馬,祿又不來,向後待祿,馬又漸遠,此正與捍祿攔馬相反同鄉。用日干遁祿,時干遁馬,五子元求之,則可知。

假令庚午人,得壬辰日,丁未時,便以丁壬庚子遁至戊申,緣庚祿午馬同在申上,與本命相得尤佳。又如甲申人,丁丑月,己亥日,丙寅時,其生時於帝座上,會同祿馬兼甲申、己亥、丙寅皆稟五行清旺生氣,故應晚年有非常之遇,所以位至三公,壽逾七十。

徐說,以祿為官、馬為財,見傷官為背祿、見比劫為逐馬。如甲人生三春、九夏,天元更帶丙丁、甲乙,或亥卯未之例同鄉。乃壬午、癸巳等日,柱有丁己丙戌歸逢丑巳之例,並當詳之。)

官崇位顯,定知夾祿之鄉。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夾祿即拱祿,如癸丑得癸亥之例。劫,劫煞,如丁丑得丙寅歲,水以剋火為財,丙寅乃自生之火,可謂小盈。丑人以孤劫在寅,丑土受寅木之制,為財化鬼,斯所謂大虧也。

三命以財旺為佳,人以有財為福。若值劫地,縱祿命有一、二吉處,亦不免大過。

徐論,夾祿,如癸丑日癸亥時,不可本祿上為歲首合化相害,更不可剋壞天干,衝動地支,夾貴不住,走了貴氣,所以福聚之地,不可有傷;禍聚之地,不可無敗。五陽干見五陰為劫財,五陰乾見五陽為敗財。劫凶於敗,其解尤善。)

生月帶祿,入世居赫奕之尊;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

(王廷光解:生月帶祿,以生月為運元,帶天祿生旺之氣,順行運者,主平生溫厚,為福最多。舉生月而生日、生時可知矣,四柱五行互相帶祿,兼乘生旺之氣為貴。

瑩和尚解:木命祿元與生月同用日子求之。如庚子人,甲申月,但得乙庚日,便用丙丁拒之甲申是也。

徐子平解:甲乙人,秋生;丙丁人,冬生;即正氣官星,生月帶之,則父子之氣近為祿貴,需更生日支內,天元自旺,生時不居休廢,行年複在祿鄉,為生月帶祿。

愚見:以戊日逢乙巳月,壬日遇己亥月,癸日逢戊子月,干支帶官祿,或年日時所坐之支,得坐月干,以壬寅日得甲辰月,辛酉日得辛巳月之例,入仕定居赫奕之尊。

重犯奇儀,

王廷光解:乙丙丁為三奇,戊己庚辛壬癸為六儀,十干用九,而遁去其甲者之謂儀。如乙巳人,得辛巳月、日,辛為儀,乙為奇。乙以辛巳為生成官,又坐官祿、長生,學堂,二巳乃重犯奇儀。奇儀者,天地陰陽耦合、英秀之氣也。

瑩和尚則以甲戌庚乙丙丁,法天地二儀。

李仝則以子加寅,順數到年月見本命。

余觀遁甲論三奇六儀,王廷光之解為是。

此以上,論貴命根基;此以後,說運中會遇。故下文云云。)

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男女之別,男尊女卑。陽位本男,陰位本女,今言陰男陽女,失其序矣。既失其序,則運有逆順。大運出入之年,應招不測之咎。陽男陰女,各得其宜。大運遷變之年,更看元辰等煞,是故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

行運為三命之最要,徐子平解此最詳。

元辰,是當生元有害官印之辰。

前云出入之年,此論元辰之歲,其理無二。

至於論節氣之淺深,財官之向背,皆前人所未發也。)

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

凶會吉會、伏吟反吟,陰錯陽差,天沖地擊。

(此說運中所遇吉凶、禍福,生地相逢。

瑩和尚則以本年長生中逢鬼旺,如金逢乙巳火,土遇庚申木,火見甲寅水,木逢辛亥金。

王廷光則以五行有父子相繼之道,父壯則子幼,子強則父衰,子又同處,子既來矣、父已成功,自當告退,是知他生我而休,子代父位也。

《易》;震為長男用事,而乾父退居西北。亦是此理。

徐子平則以庚辛生人,運到申酉,以火為官祿,火至申酉病死;木為財帛,木到申酉死絕;官財俱無,即建祿不富之說也。恐非賦義。

行年歲運祿馬,五處皆在生旺之地,共來扶我元命,謂之吉會;共剋我元命,謂之凶會。伏吟者,大運與元命相對。以陰遇陰曰錯,以陽遇陽曰差。人命有陰陽錯雜,人運有陰陽交差,元命與運在東南,而遇太歲在西北,謂之天沖。元命與運在西北,而遇太歲在東南,謂之地擊。

吉會凶會,言運遇伏吟反吟,陰錯陽差,天沖地擊,其間亦有吉會,凶會未必皆凶也。

如甲子金命,伏吟,庚子土為吉,戊子火為凶。反吟,戊午火為凶,庚午土為吉。西北沖東南,主動改出入,是內沖外也。東南沖西北,雖沖而不動,是外沖內也。遇此者,皆主不寧,其間吉凶兩存。

陰陽錯差,則純陰純陽,不生不成,所作多奇而不耦。

或曰:天沖地擊,乃天干地支,大運與元命相衝擊,非專指五行陰陽絕滅之地也。歲運得此,更在反、伏吟上,則其為凶會可知。四柱寓於其上,縱貴不壽。)

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傷、地網、天羅、

三元九宮,福臻成慶,禍並危疑,扶兮速速,抑乃遲遲。

(此皆言行運所遇之神然也。命前四辰曰四煞,乃寅申巳亥四沖之劫煞也。命前五辰曰五鬼,乃子人見辰,亥人見卯也。或指辰戌丑未為四煞,五行遇剋為五鬼。六害,寅巳之例。七傷,亡煞等神。

或以一吉、二宜、三生、四熬、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皆是三元九宮內諸神煞之名,歲運逢之,故多為凶。若元命三元九宮,五行生旺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慶,以五行為神煞之先也。

若三元九宮、五行四柱,在衰敗之地,歲運又值諸凶然,所謂禍並危疑者歟!煞扶乃速速成災,福抑乃遲遲為慶。

余以二句並兼禍福言,扶禍則速,扶福則遲,抑福則速,抑禍則遲。

徐說,元命犯辰戌丑未。大運又行到其上,謂之四煞。大運干為鬼制,財剋官印,與太歲同謂之五鬼。丑未生人,柱中元有丑未,更大運在辰戌丑未,卻遇太歲在子午卯酉者,謂之六害。運中逢七煞;謂之七傷,如甲乙人,用庚辛為官,運在南方,或逢寅午戌巳與未,太歲是也。四煞輕,五鬼重;六害輕,七傷重;運逢之輕,歲遇之重。

地網、天羅,戌人不得見亥,亥人不得見戌,謂之正天羅;辰人不得見巳,巳人不得見辰。謂之真地網。中間又分亥見戌,辰見巳,為尤重,遇之者,災病連綿。

大凡推運,須看生年太歲與運生剋,生剋已定,然後參諸神煞,則吉凶無不驗矣。)

歷貴地而待時,遇比肩而爭競。至若人疲馬劣,猶托財旺之鄉。

(孟子云;雖有嵫基,不如待時。若運入貴神之地,待時數符合,則有福慶,最忌者比肩也。如比肩並行之運,必有爭競,弱者伏強,在吉凶神煞升降言之;若祿馬氣衰,但得祿財、命財、旺相,亦可扶持。或曰,比肩爭競,如兩庚奪一丁,兩丙食一戊,分擘其福,如此者交相是非,人疲馬劣。本命支曰:人元兼驛馬,皆在五行衰敗無氣之地,其所以不為災者,以財旺。如戊午火命,驛馬在申,申中金旺火衰是也。

徐解:歷貴地而待時,如壬辰、癸已生人,用土為官祿,用火為財帛,而生月不居九夏,不在四季,雖歷貴地,猶待四時基本,元有元無也。遇比肩而爭竟,如壬辰、癸巳,更在九夏、四季,得其官祿之時,大運又在火土分野,卻遇太歲是壬癸年。亥子丑亦同。或為沖刑,或為破害,主稱意中夭橫。人疲者,人元疲乏也。馬劣者,所合之辰馬弱也。如甲午生人,運行西方,午為人元屬火,火到西方死絕,人疲也。甲以己為財,午內有己土,己到西方,亦自衰敗,馬劣也。午雖疲乏,猶賴西方金旺為財,秋金懷壬癸,亦可與己破鬼生財,此說得之。)

或乃財旺祿衰,建馬何避掩衝,歲臨尚不為災,年登故宜獲福。

(剋者之謂財,寓者之謂祿,乘者之謂馬。馬是扶身之本,祿為養命之源。祿臨貴而遷官,馬運財而獲福。祿財驛馬兼得之,則富貴兩全;偏得之則次。或天祿雖衰,而身財猶旺,兼遇驛馬來乘,縱使掩伏衝擊歲運,尚不為災。況後歲運,更在五行生旺,會合豐登之處,故宜獲福之多矣。

掩者伏吟,沖者反吟也。假令癸亥生,得乙巳歲,遇祿,水雖絕在巳,而以水人剋火為財,火旺在巳,兼巳上乘馬,雖巳亥相沖,臨於反吟之上,以身旺之財,不為災咎。

若歲運不相沖臨,在三合、六合,五行生旺之地,又逢對遇馬,可謂年歲豐登,故宜獲福者取。徐曰:此即與前意同,而理異也。

如丙午人,運至西方,雖財旺而祿衰,下元建馬為助,言函中有辛合丙,則不畏掩沖,此與中下與隆不殊。前說財運掩沖,團不為忌,此論歲臨運位,亦未可便言凶咎。大歲為造化之主,百煞之尊,來臨是運,多凶少吉。

若三元內外,五行官印有用,亦可以利見大人而成吉會。財帛有用,亦可以因方人而發財帛。且如生日是士午,大運是庚午,歲是戊牛,此言歲運並臨,亦為吉會。次年交辛未,其氣不殊,官印時帛有用,其獲福宜也。)

大吉生逢小吉,反壽長年;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

(丑為大吉,未為小吉,如癸未日生人,行丑運,或丁丑日生人,行未運,不得謂之反吟,皆謂之生氣。癸受氣於巳而成形於未,丁受氣於亥而成形於丑,故曰生逢、如六壬發用,丁課在未,癸在丑,亦此意也。丑未為陰陽之中會,天乙貴神所臨,主與本逢之則有長年之壽。辰為天罡,戌為天魁,如庚戌生人,行辰運,或甲辰生人,行戌運,不得謂之反吟、庚受氣於寅,而成形於辰,甲受氣於申,而成形於戌,皆是生氣。《鬼谷子》云:罡中有乙,魁裡伏辛是也。前云生逢,後云寄生義,不殊也。或曰,此後八旬,再明反吟吉凶,無固必之義,假令乙丑陰命男,在六月生,遁見癸未木,雖本命,生月相剋,合主夭傷,卻為乙丑納音金剋癸未納音木,反壽長年。歌云:便將生月用為身,卻以納音回作命。身衰剋命短天年,命往剋身長壽命是也。假令戊辰陽命男,在三月生,計五歲起運。順行五十六,運至壬戌納音水,來生戊辰木,又三月天月德俱在壬,寄在戌上又生木,故曰寄生續壽。

瑩和尚曰:以下四節,並用真印,始得其詳。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戊辰土印。長生續壽,惟寄與反,除此五干,未有知其然也。緣丑中有乙木,未上有癸水,癸水生其乙木,增長祿元,反壽長年,莫非是也。戌中有甲,辰中有壬,壬水生其甲木,續其丙火,故曰天罡運至天魁,寄生續壽。大要十干為祿,定人壽命也。)

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太沖臨昂冑之鄉,人元有害。

(酉為昂冑之鄉,從魁是也。卯曰蒼龍之宿,大沖是也。

支元取財,今言天來者,緣酉上有辛,卯中有乙,辛金制其乙木,故云財自天來。以其酉金,剋其卯木,乙木畏於辛金,祿既被傷,人元受剋,若然酉人遇卯為吉,卯人逢酉為凶。位列尊卑,剛柔斷矣。

徐曰:蒼龍屬辰,酉生人逢辰,是酉中辛金,剋辰中乙木為財,用支內天元為財也。卯人運至酉,金剋木而反相刑,支作人元,故曰有害。害者,是七煞不犯沖刑剋制,亦偏陰偏陽也。)

金祿窮於正首,庚重辛輕;木人困於金鄉,寅深卯淺。

(陰極生陽,陽極生陰,陰陽自然之理也。陽金生於巳,而死於子,絕於寅;陰金生於子,而死於巳,絕於卯。正死正生之謂重,偏生偏死之謂輕。次以陽木生亥絕申,陰木生午絕酉。陽木申深而酉淺,陰木申淺而酉深。蓋寅卯指群木之情,庚辛舉眾金之類,申是水生之地,木曰困;寅是生火之宮,金云窮也。一云:丙辛有合,故辛輕;乙庚有合,故卯淺。)

妙在識其通變,拙說猶神;巫瞽昧於調弦,難希律呂。

(凡命運,吉凶禍福,如上所云,賦特言其大概。妙在識其通變,賦辭雖拙,而理妙應如神,設若不能通變,譬之巫瞽昧於調弦,希律呂之和難矣。)

庚辛臨於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運在南方,貿易獲其厚利。

(金木有相得之理,水火有既濟之道,故特舉而言之曰:

庚辛臨於甲乙,則餘八干可知也。北人運在南方,則餘東西可知也。言君子見小人則不然,言北人須亥子方為是。

甲以辛為官,乙以庚為官,如庚辛之運歲,來臨甲乙之人,故曰:君子可以求官,在小人反以為鬼也。亥子北方之水,巳午南方之火,以水行運至火,我剋之為財,所以貿易獲其厚利。或謂壬癸之位,其卦屬坎,丙丁之位,其卦屬離,水歸火地,運至財鄉。不知壬癸是祿,巳午是命,干支不相入,如壬癸得丙丁,止可謂之祿財而已,不可以貿易言也。談命者須當分祿命身。)

聞朝歡而夕泣,為盛火之炎陽;觀禍福之賒遲,則多因於水土。

(此論五行之性,明禍福之遲速也。

火之性暴而多傷,故鑽木而煙飛,擊石而光發,朝歡旋泣,今是昨非,由火傳薪,莫知其極也。

水土為物,其性柔和,致於禍福之端,得其遲緩之意,蓋智與信也。火木性快,易發易休;水土性遲,難成難敗。

金木未能成器,聽哀樂以難名,似木盛而花繁,狀密雲而不雨。

(言金者則尚木,金得用而木乃成,是以剛濟柔也。言木者則尚金,木成器而金得著,仁者必有勇也。若有金無木,勇而無禮則亂;有木無金,庚辛虧而義寡。金者,西方之器也,主哀;木者,東方之物也,主樂。樂而不淫者、木遇金也;哀而不傷者,金得木也。凡此者皆大人之命也。若明水火之歸中,用乎金木之間隔,由是哀樂不能動其心,乃外方難名之人。若偏陰偏陽,似木盛花繁,偏陽之謂伏;密雲不雨,偏陰之謂見。人命要陰陽兩停,則為應格之命,故下文云云。

又曰:金不能成器,藉火以陶熔;木未能成功,假金以削刻。故樂必以哀為主,益必以損為先。木盛花繁,秀而不實;密雲不雨,晦而難明。兩在未測之間,擬議生矣。是故旺而不可無制,衰而不可無生,得處比和,復歸純粹。)

乘軒衣冕,金火何多,位劣班卑,陰陽不定。

(前論水火以相濟而成慶,次論金木而為官鄉,是知水貴升,火貴降,木要濟柔為剛,金要損剛益柔,則互用為慶。其間獨有金剛火強,不可不知也。金至堅之物,非盛火則不能革化;火至暴之物,非金無以顯諸用。金火兩停,方為鑄印之象,故賦云,乘軒衣冕,此君子之器也,須金火兩停者當之。若火多金少,金多火輕,皆為凶暴之命。金旺於西方,火旺於南方,各恃其勢,則為自刑之刑,如此之命,雖日時有用,終歸於位劣班卑而已,是陰陽不能定分故也。

金,陰也。火,陽也。既陰陽兩偏,則貴賤高卑,無所定著。況有金而無火,有火而無金,其為凶徒,又可知也。或曰,人命四柱,五行金火多者不足貴。以金剛不能順物,火暴而難益其生,為氣不常,故君子之道鮮美。庚人得丙,辛人得丁,純陰純陽,為剋為鬼,是為陰陽不定,雖有出身,亦位劣班卑,不能大顯。亦通。)

所以龍吟虎嘯,風雨助其休祥;火勢將興,故先煙而後焰。

(此為上文五行相剋,或未成器,合貴不貴,此又言相剋相生之性,因以龍虎煙焰為喻。若五行各得其所,則如龍行雨降,虎嘯風生。又如火旺,先有其煙,後有其焰。或以龍吟虎嘯二句,喻人年吉而歲運又吉。若初凶後吉者必不然。譬若火之始然,先煙而後燄也。蓋煙生於火而能鬱火。煙以有氣未通為義,豈非火外景而內晦,煙達而後生,不猶人之始凶終吉者哉。徐解:龍吟虎嘯,當以戊辰、甲寅,其義甚詳,不然,但遇寅與辰相得亦是,先煙後焰,明陰陽氣順,有次序,與其為氣也不殊。終非賦義。)

每見凶中有吉、吉乃先凶;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此本上文,言吉凶相為倚伏。如前論,從魁抵蒼龍之宿,財自天來,吉也。是酉中辛剋辰中乙木為財,辰乃水鄉,復能奪辛金之官,論財卻不缺,而失官為凶。大沖臨昂冑之鄉,人元有害,凶也。卻木用金為官,酉則不背官祿,凶中反吉。賦意始於說運,次議五行,之後再詳言之。

又如火人,行水運,則是七煞,凶也。或用水為官、吉也。水行巳午運南方,獲利為財,吉也。卻下有戊己七煞,凶也。如此極多,要學人深造變通,以根本取最重者言之。

曇瑩曰:吉凶之相,仍禍福之相因,陰陽之常理也。世固有吉人凶於吉,凶人吉於凶者,君子所不道也,亦道其常而已。凶若勝吉,吉蘊凶中;吉若勝凶,凶藏吉內。駁雜生於純粹,比和出於戰爭,故四吉中有凶,凶為吉兆。)

禍旬向末,言福可以迎推;纔入衰鄉,論災宜其逆課。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陰陽二氣,逆順折除。

此言災禍吉凶,由於行運。禍旬向末:如見凶運十年,終滿前交吉運,若當生年月氣深,或行年太歲扶助,向祿臨財,更不須待交運,只在此向末,便可迎詳而推之。才入衰鄉:人命久歷福地,方交背祿財絕之運,然未可便以凶言,是論災於逆課也。男迎女送,陽男陰女,運順行也。一運十年,更分前後各五年,凡入吉運,得節氣深,男迎者,前五年發福女送者,後五年發福。或曰:男詳大運,初入之年,迎何災福,故云迎。女詳大運,將出之年,送何災福,故云送。男迎女送,否泰交居,作一義看。迎吉送凶,迎凶送吉,是否泰交居也。陰男陽女,陽男陰女,依逆順行運折除,即前折除三歲為年也,看新舊運上有何吉凶,以運數言。

曇瑩曰:此論行運,各指長生,次於衰地,如金生於巳而衰於戌,戌上男順行於死囚休廢,女逆行於帝旺、臨官;

巳上男順旺於申酉之鄉,女逆困於寅卯之地,故云禍旬云云。陰陽二氣,蓋言小運,乃年之氣也。大運是月之氣也。日干為運,月支為氣。小運則從生日後交;大運則論其氣而過,二氣運行,由我命者也。故曰陰陽二氣云云。)

占其金木之內,顯於方所分野;標其南北之間,恐不利於往來。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干。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

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窮通;審吉量凶,述歲中之否泰。

(此言運行東西南北、金木水火之鄉,有利、不利,兼歲中否泰言也。王氏曰:木火金水乃四方專一之氣,各擅方所分野。如春之辛卯、夏之戊午,秋之癸酉,冬之丙子,四方各抱自旺之氣,而不可相犯。

故五行旺氣,取仲一辰,謂之白虎煞。如東方之木,往西方逢金:南方之火,來北地遇水,所謂煞忌四仲,物禁失道,曰君曰父,不可兩亡;以其相剋,往必不利。若五行衰絕無氣,逢相沖往來,則反互相為福。如乙亥火得癸巳水,火至巳而旺,水至亥而旺,互換逢旺,往來何傷?壬寅之金,為臣不強;庚申之木,事君不暴,獨佔一隅,奚有造化?蓋祿旺貴其自享,患難欲得相救故也。一旬之內,於年中而問干,以年之干,則有以知甲之所寓,於是同旬之生也。一歲之中,求月中而問日,謂一歲之中則有異者,陰陽男女之命也。

求於月而問日者,欲知節氣日數,以定幾歲為行大運之法也。運之行也,宜向三元生氣,避五鬼絕路。指陳方面,窮通陰陽,觀祿馬之向背,大運之盛衰,由此以審吉凶。不出指顧間,能述歲中之否泰。或以生氣、福德、天醫為向三;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本宮為避五。

徐曰:占,讀作去聲,看當生歲月所占。如木用金為官,在陽命男運,出未入申;陰命男運,出亥入戌,是向祿臨財,於金木分野之際。如金用木為財,陽命男運,出丑入寅;陰命男運,出巳入辰,是向祿臨財,在木火方所之中。更加太歲、月令、氣候扶同言之。標對本言,又有標準之義。則是命基本也。

南者向明而往也。北者向北而來也。此言運氣出入動靜,或吉、或凶,不可駁雜。或遇交運之年,不可輕舉。一旬之內,於年中問干,是月中求日也。一歲之中,求月中問日,是年中求月也。向三、避五,是歲中求吉利方所也。凡坐作進退,向吉避凶,莫大於此矣。

一旬,十日也;年中,生日也。凡在一月之中,一旬之內,將生日天元配合而言,則知其日中休祥,定立生日為主也。一歲之中,取月令以生剋配合而言,則知其月中休咎也。且如人生得地,須太歲為尊,是一歲之中求生月帶祿、或官印,原有原無,是月而問日,乃看命總法也。)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死而春榮,寅卯一揆。

(此言人命有生旺、死絕,而行運所值,有宜與不宜,通指五行言也。庚為眾金之主,故居申而生水,水歸亥子,冬天而旺。壬為聚水之源,故居亥而生木,木歸寅卯,春天而旺。甲為群木之首,故居寅而生火,火歸巳午,夏天而旺。戊為眾土之一,故居巳而生金,金歸申酉,秋天而旺。

壬癸、亥子一類水也,水生於申而旺於子;

甲乙、寅卯一類木也,木旺於卯而死於午,

故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榮。)

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脫厄。

(此指納音言也。丙寅、丁卯,爐中火,火之旺也。至秋宜以保持,以火至秋而死,況他火乎?己巳、戊辰,大林木,木之盛也。度乾宮而脫厄,以木至亥而生也,況別木乎?

又丙寅、丁卯,舉火之類,火既剋金,秋天保持者,何也?言水生於秋故也。己巳、戊辰,舉木之類,水既生亥,乾宮脫厄者,何也?言亥有乾金故也。明五行休旺之道,造化自然之理,或元命、或行運,或流歲,皆宜慎之。)

值病憂病,逢生得生。旺相崢嶸,休囚滅絕。

論其眷屬,憂其死絕。

(值病憂病,以休囚滅絕為言。逢生得生,以旺相崢嶸為義。值病憂病者,五行病中逢鬼是也。木值辛巳金,火值甲申水,土遇庚寅木,金逢乙亥火,如此之類,休囚滅絕。

逢生得生者,五行生處逢生是也,木臨癸亥水,火得庚寅木,水值壬申金,金逢丁巳土,如此之類,旺相崢嶸。或值之於當生,或逢之於歲運,更看始終,隨宜消息。

五行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孫;剋我者官鬼,我剋者妻財,比和者兄弟,忌在空亡死絕之地,憂居休囚衰敗之鄉,隨眷屬所得言之。此總論正行,生乎天地之間,寓於十二支內,有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內有四吉、四凶、四平也。)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臨喪,面前可見。

(墓在鬼中,乃正行墓中途鬼,如金畏己丑火,木防乙未金,水愁丙辰土。土忌戊辰木,火怕壬戌水,如此之格,或行乎歲運,主危疑之甚。足下臨喪,以命前二辰為喪門,如辛亥人見己丑,既入墓又臨喪,乃足下同為禍。面前可見,言其凶速也。若太歲、諸煞、大小運臨之,憂其不測之災,防有外服之象。)

憑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

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

(寅卯辰人,巳為孤辰,丑為寡宿。其寅辰為陽之位,丑巳為陰之位,故曰憑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巳午未人,以申為孤辰,辰為寡宿,未巳為陰之位,申辰為陽之位,故曰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天年,猶小運也。歲星、猶太歲也。陽以孤辰為重,陰以寡宿為重。

徐曰:陰以陽為對,陽以陰為耦,言陽則未嘗無陰,言陰則未嘗無陽,故憑陰可以察陽,恃陽可以鑒陰。歲星者,太歲也,不可在孤辰之上。假令寅卯辰人,遇太歲在巳,寅人勾絞,卯人喪吊,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然,主阻礙抑塞。天年亦太歲,不可在寡宿之上,如寅卯辰人,遇太歲在丑,辰人勾絞,卯人喪吊,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迫神煞,主人窺竊、逼迫、陷害。其或三元剋我,歲運不和,是五行祿馬為害之年,則為凶尤甚。)

先論二氣,次課延生。父病推其子祿,妻災課以夫年。

(五行相生為父子,其為傳受之氣,青赤等類是也。陰陽相制為夫妻,其為交合之辰,支干等類是也。假令金病,無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以金生水為子,能剋火故也。又如金之災者,恐值火也,且看火之休旺何如,此乃救解二法,最為詳要。

徐曰:二氣者,陰陽也。延生者,命運也。先別陰陽,次分命運。父病二句,是明陰陽進退之象也。假令庚辰人。十月生,庚金病於亥,是父病也。庚生壬為子,壬祿在亥,是子有祿也。庚以乙為妻,大運到巳,乙木病於巳,是妻災也。如壬癸日生人,以庚辛為父,行亥子運,金病死亥子,主父母災,或丁憂。丙丁日生人,以庚辛為妻,行寅卯運,金絕寅卯,主妻災或喪偶。又如丙寅人,大運至戊申,火雖病,而丙寅為戊申之父,土至申長生,子祿既生,父承子祿之蔭,雖病亦不至死。如丁卯人,行運至甲午,火剋金為妻,金至午而敗,可謂妻災。丁卯火旺於午,又逢天祿,金火相得,陰陽相合,雖五行妻災,以夫年旺而不為凶。蓋父子一體相關,夫妻二體同居,是人之至親骨肉也。故觀其夫子之命,遇兇神惡煞,當刑傷父母妻子,則父病必深,妻災必重。)

三宮元吉,禍逢可以延推;始末皆凶,災忽來而迅速。

(三宮,乃祿、命、身三元長生之宮。四柱寓居是宮,逢祿馬貴人,五行生旺,謂之元吉。雖行年歲運逢凶神惡煞,欲為之禍,亦遲延而不至於夭折。三元五行無氣,加以歲運凶神惡煞來臨。是始末皆凶,其禍之至,迅速而不可救。

徐曰:前論陰陽始終,此說人命吉凶。如命內天元、人元、支元,內外歲月時中,值貴祿不居休敗,是根基主本,三元元吉。若值行年太歲運命乖危之地,然亦可以推禍至遲延也。若三元內外,雖有祿馬貴氣,卻八字中沖刑破害,不唯有貴而不貴,又終為凶人之命。如遇吉運,則防因福生禍;遇凶運,則災忽來而迅速。二解同一義也。)

宅墓受煞,落梁塵以呻吟;喪吊臨人,變宮商為薤露。

(命前五辰為宅,命後五辰為墓。煞,劫煞,災煞,歲煞也。命前二辰為喪門。命後二辰為吊客。人,人元也。古之善歌者,有繞梁之聲;善唱者,合宮商之曲。今易以呻吟愁歎,變為薤露挽歌,則喪吊臨門,宅墓受煞故也。

其或太歲、凶煞臨並,大、小運限刑沖,必致凶禍,切宜預備。或宅墓二位,若遇逐年六歲、喪門、吊客、黃旛、豹尾、太陰、大耗、將軍諸惡煞入宅,一主呻吟,二主忍痛,三主分離,四主哭泣,此為四聲入宅。或云,移居避舍可免。

此言流歲所遇之凶煞也,人命原有,尤重。)

干推兩重,防災於元首之間;支折三輕,慎禍於股肱之內;

下元一氣,周居去住之期。

(干推兩重者,干為天元,以象元首。遇德見貴者,吉;逢煞值鬼者,凶。天元兩值受剋,如甲子生,得庚午月,加以庚午日,謂之重者,干不勝重剋故也,防災於頭目胸背之間。

支折三輕,支猶人之肢節,主之於命,帶三合、六合者吉;逢四沖、三刑者凶。支辰三刑逢傷,如辛酉人,得庚寅月,丁巳日,戊申時,謂之輕者,刑不至於本命故也;慎禍於腹臟、股肱之內,或以三合逢傷,亦通。

下元一氣,納音是也。其主宰五行,逐干支遷變而成否泰,其災禍不拘元首股肱,故云周居去住之期。

夫干推兩重,況三乎?支折三輕,況兩乎?此於支輕重之別也。或曰,此論十干,逢大運在本年上值干,反剋太歲,干剋名為鬼臨頭,患頭面之疾。十二支辰,若身命逢生死,旺五鬼,須有四肢腰腳之疾,比於干為輕也。

復言氣運《陶隱居歌》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歲丁壬二,戊癸須從一歲推。又有納音行運氣,相生福德相剋凶,五行恭順皆如意。金人遇金犯凶禍,木人見木營求遂,水人值水主動搖,運氣順逆須還記。

假令癸酉男命,三月生,三月建丙辰,便從丙辰起三歲,丁巳土二歲,此五年納音是土,別無刑剋。戊午住一年,己未住五年,此六年納音是火,金遇火凶。庚申上四年,辛酉三年,此七年納音是木,自十二至十八,主營求稱遂。餘仿此迴圈數之。或一宮住五年,或住一年,故云去住之期。大運住在旺鄉,設使氣有相制,則不能為害。

仁而不仁,慮傷伐於戊己,至於寢食侍衛。

物有鬼物,人有鬼人,逢之為災,去之為福。

(甲乙木五常為仁,今反言不仁,以其剋戊己凶也。如甲見戊,乙見己,用陰偏陽,為剋為伐,為孤為背,則五行為不仁也。若甲見己,乙見戊,剛柔相乘,兩得其所,未可以不仁言也。賦中舉甲乙戊己為例,其餘五行可以例求。

五行變化,與人事相通。至於寢食侍衛,皆不外於仁而已。五行,我剋之謂財,剋我之謂鬼。譬之辛卯人,遇丁酉,辛祿在酉,逢丁為辛之鬼,是之謂祿頭逢鬼,物有鬼物。命支屬木,酉支屬金,金來剋木,是之謂人元受剋,人有鬼人。格局中類此者,運逢之則為災,去之則為福。或曰:君子晨興暮寢,常宜攝衛護持,其或食息弗調,動過生災,於是合中逢鬼,吉內藏凶。雖或人情所為,亦被陰陽所宰然也。

寢食,言調養之至切也。侍衛,言左右之至近也。此二者,甚不可輕忽。以物中有鬼物,人中有鬼人,吉凶之變,自近及遠,為速之甚也。

且如戊見甲為不仁,或歲月時中見庚辛則為仁。謂戊食庚,庚來制甲,或見己亦為仁,謂己合甲,能侍衛甲也。

戊逢甲木不仁為災,有庚己寢食侍衛,是用去之為福。)

就中裸形俠煞,魄往酆都;所犯有傷,魂歸岱嶺。

(就中,是本上文鬼物鬼人言。就中所遇極重者,五行沐浴之地,謂之裸形,如本音沐浴,大運逢之者災。

水土人運在酉;木人運在子;火人運在卯;金人運在午,鬼谷子謂之波浪限。

俠煞者,元辰七煞也、如人運在沐浴之上,與太歲並者,災。或當生歲時原有所犯之神,則魂歸岱嶺,魄往酆都,此至凶之名也。或云:俠煞,拱七煞也。裸形見煞,尤為不吉。午乃辛煞,酉乃乙煞,子乃丁煞,卯乃己煞。

假如辛巳日,乙未時,是裸形俠煞。餘仿此。或以甲子金人,得戊午歲,金裸形在午,加以戊午旺火,夾帶自刑,反吟災煞,破甲子之命。如此,則所犯有傷。)

或乃行來出入,抵犯凶方,嫁娶修營,路登黃黑。

(行來出入,動作施為也。嫁娶修營,乃動作施為中之大者。吉凶悔吝生乎動,故君子慎焉。珞琭子既談三命五行,又述出入方所,當避四魔、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為凶方。一德二生為吉方。取逐年太歲神煞看之,行黃道為吉,黑道為凶也。

或曰:此論人運氣,自運元而行來出入吉凶之地,遇五行相剋相生,有嫁娶修營之理。五行,我剋之謂妻,妻在五行生旺之地則可娶,娶之則為助。剋我之謂夫,夫在五行生旺之地,則可嫁,嫁之則為福。言出於夫婦,可以成嫁娶之義也。

修營者,言五行雖有正性,兩間有不常之變,是以君子修德、營生,以待時而已。

路登黃黑,指運元月建上,行黑道十年;順行至除滿,上行黃道。如運到黃道,凡事皆利;運至黑道,凡事皆塞。凡人修為動作,進退向背,莫不本乎陰陽,體合運氣,吉凶俱不能逃。)

災福在歲年之位內,發覺由日時之擊揚。五神相剋,三生定命。每見貴人食祿,無非祿馬之鄉;源濁伏吟,惆悵歇宮之地。

(凡說歲中休祥,專看日時與太歲生剋、刑沖言之。

生日為妻,生時為子。日時與太歲和合,及財物有用無諸壞者,依事物而言之。

如太歲與日時相剋刑,或六合三合中有元辰、七煞者,凶。亦看類而言之,故下文云云。

或曰:歲年,指太歲行年言。凡人命遇流年歲君,凶則為災,吉則為福,皆由五行中日時之激揚、回應於歲位。五神者,五行也。三生者,三元也。

凡觀人命,須究根基,用三元定宮,以五行相配。此法以日時、祿馬五子元求之,或相生於本命建旺之鄉,或駁剋於當生滅絕之地。至若運限加臨,必有吉凶之兆。

凡遇五行而造化滅絕、空亡,更逢運限、刑沖,惡星交並,主多憂少樂,必招夭殞,惆悵呻吟,故號歇宮之地。或指惆悵為煞名,子人見亥,卯人見寅,午人見巳,酉人見申。

指五神為絕體、遊魂、五鬼、絕命、本宮。三生為生氣,天醫福德。此以上謂出入、嫁娶、修營之法,非三命之說。

謂用太歲五行之位內,看其災福,亦須擇吉日吉時,乃可用事。其說亦通。)

狂橫起於勾絞,禍敗發於元亡。

宅墓同處,恐少樂而多憂;萬里回還,乃是三歸之地。

(神煞者,天地五行精氣也,各有所主吉凶。談命者先推五行休旺格局,然後參以神煞,觀其事類。陽命以前三辰為勾,後三辰為絞;陰命以前三辰為絞,後三辰為勾。或交臨運限,乃招狂橫之災。

元辰、亡神,二煞名。更值當生凶煞,歲運刑星,多因官事勾連,無端榮絆;加以宅墓同處於勾絞、元亡之上,尤凶。譬癸亥生,前五辰見戊,乃水之墓,流年歲運若帶煞來,同處其中,是宅墓同處也。三歸者,乃辰戌丑未,此云三丘,亦云五墓。萬物歸根複命,反本還元。凡此四辰,以應回環之象,或以三元、五行歸宿之地為三歸。

如甲子人,得亥年,為木祿之一歸;得申月,是水命之二歸;巳運,是身金之三歸,皆指三元本音長生之位而言。雖身客萬里長途,將有回還之理也。

徐曰:勾絞不可在元命、日時二運之上,更或與元辰、七煞並者,尤凶。宅墓,如戊子生、遇辛未太歲,亦須未子日上有日時或大運同宮者則重,主不利陰人,小口家宅。

此言大運在十二辰之間,順逆回環,在三元本祿本財終宿之地,遇此者,優安享福。)

四煞之父,多生五鬼之男;六害之徒,命有七傷之事。

(此專論骨肉。四煞,指劫災天地言。或以辰戌丑未為四陰煞。五鬼,乃子人見辰,丑見卯,寅見寅,卯見丑,辰見子,巳見亥,午見戌,未見酉,申見申,酉見未,戌見午,亥見巳是也。

三元受傷於年,養子乃是五鬼之男,反制受剋,不和順也。六害,子穿未等例。十二支不順,命值一兩重六害。或輾轉凶煞並沖,如此之人,命有七傷之事決矣。七傷,乃害六親及本身也。或以四煞,專指四劫。五行生於四孟。

生者,萬物之父,五行剋我者為鬼,人所遇生敗旺死絕五變者是也。譬之甲申自生之水,為木人劫煞之父,而生庚申木為子,甲乃庚之父,至申而絕,逢庚為鬼,加以丁亥,因為甲申之六害,如此,則命有七傷之事矣。七傷,亦神煞名。觀賦前云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傷可見。)

眷屬情同水火,相逢於沐浴之鄉。

骨肉中道分離,孤宿尤嫌於隔角。

(此合上文言也。沐浴然,長生第二位,子午卯酉是也。

孤辰、寡宿,已論於前。隔角,寅申巳亥是也。有人命逢沐浴相剋,又孤辰、寡宿臨於隔角之位,如卯日丑時,丑日卯時之例。丑者,北方之氣;卯者,東方之神,其趣不同,眷屬情同水火,言不相合也。分離則又甚矣。)

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

(五行所司者,命也。論命,必先之以五行四柱格局,次論神煞吉凶,可以較量禍福之輕重而已。先論五行,見根基之厚薄,分格局之高下,二者相參,庶不差誤。

神煞上文勾絞、元亡、孤辰、寡宿、隔角、沐浴、宅墓、喪吊、伏吟、反吟、三歸、四煞、五鬼、六害、七傷等名是也。祿馬財官、印綬食神,乃五行生剋正理,不可以神煞名之。身,指歲干言,或以歲於支納音言。吉凶神煞,或得於日時之間,或逢於歲運之內;但以煞剋身而重,身剋煞而輕。更要隨五行、四柱格局,詳審消息。)

至於迴圈八卦,因河洛之遺文。略之定為一端,究之翻成萬緒。

(《珞琭子》言:三命五行,不外九宮八卦,迴圈推究,便有許多道理出焉。此非臆說,乃因《河洛》遺文而為之也。始出一端,《易》有太極是也。終成萬緒,變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吉凶悔吝,不啻萬緒而已。一端萬緒,在學者略之究之。或曰:略之定為一端,即元一氣兮先天也;究之翻成萬緒,即賦中所說五行、三元、運氣、行年、祿馬、貴德諸吉凶神煞是也。

若值攀鞍踐祿,逢之則佩印乘軒;馬劣財微,遇之則流而不返。

(數起於一而終於九。九者也。究窮數之終,而極於九。九者,九陽太過,窮極生化之數也。人貴賤成敗之理,莫不由之於數而已。

譬癸酉生,壬戌月、丁亥日,庚子時,坐天祿,月、日、時中納音水土,得三陽生旺之成數;陰生,命三辰會祿馬攀鞍之上,斯命也,必致身於貴顯,故曰若值云云。

如乙酉生,丁亥月、己卯日,丁亥時命,亥月雖乘水馬,遇丁亥土剋之為鬼,卯日雖坐天祿,以水土俱死於卯,而遇身鬼衝破本命,所謂祿馬,返以為鬼災矣。祿馬既失,必藉身財為資,而水以火財自絕於亥,生月日時,皆臨三財死絕之地,此五行之窮數也。雖有祿馬身財,盡為鬼物所奪,縱使得運,以數之終窮休敗,飄蕩無歸,故曰馬劣云云。

或曰:馬前一辰為攀鞍,馬後一辰為鞭策。攀鞍有位,與天元帶合者,人得之貴也。須要加臨吉將,歲運資身,更於旺相之宮,始可言福。驛馬微劣,財命休囚,則塗炭辛勤,終無成立。此以四柱臨之,定主飄蓬。)

占除望拜,甲午以四八為期;口舌文書,己亥慎三十有二。

善惡相伴,搖動遷移;夾煞持丘,親姻哭送。

(此論行年大小運,由之於數,數有奇偶之變,吉凶自此以生也。甲午生人,三十二,小運丁酉,金家旺鄉,乙丑太歲,本音正庫,又逢驛馬入宅,天乙加臨,故占除望拜之喜。

己亥生人,三十二,小運丁酉在吊客,太歲庚午在死鄉,仍為六厄之宮,三元受剋,故有口舌文書之患。又歲運交宮,當須意會;吉凶相伴,禍福交攻,未有不因遷變而興,故云善惡相伴。搖動遷移,則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

辰戌丑未,謂之四煞,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五墓。

假令己巳木命,得乙未日生,此是本家三丘,又加以羊刃,故曰夾煞持丘,危疑者甚。

自行來出入,止夾煞持丘。此一節文,亦備陰陽地理、三元九宮之例。用流年太歲,決其災福,並盡三命之理茲不盡述。)

兼須詳其操執,觀其秉持。厚薄論其骨狀,成器藉於心源。

木氣盛而仁昌,庚辛虧而義寡。

(此言雖用五行定命,見其貴賤災福,慮有特傑非常之人,似冰鼠火龜,難窮罕測之資,則三元五行,不足以盡之也。兼須詳其操執秉持,骨狀心源,則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心術制行,兩得之矣;相貌德行,互見之矣。人焉瘦哉?人焉瘦哉!此珞琭子觀人之法,而有合於吾儒之論也。麻衣有心無相,相逐心生;有相無心,心隨相滅,亦是此義。甲乙木主仁,丙丁火主禮,戊己土主信,庚辛金主義,壬癸水主智。木盛則仁昌,金虧則義寡,餘皆象事知器,占事知來,此以五行配五常,定人之器量也。)

惡曜加而有喜,擬其大器;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

(修之於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義,德之順也。

雖臨諸煞,反為權星;富貴而驕,自貽厥咎。故曰,悖傲無禮,德之逆也。善不失善報,為惡自招殃。此珞琭子深戒之也。擬、表二字最有味。惡曜宜加禍,而反有喜,非大器之君子不能也。蓋器識遠大之人,忠孝仁義,慎禮守法,禍焉能干?故曰擬。其福星臨宜喜而反有禍,乃小人恃命而妄作也。不忠不孝,不仁不義、悖逆無禮,禍焉能逃?故曰以表。《語》曰:凶人凶其吉,吉人吉其凶。此之謂也。此承上文操執秉持、骨狀心源而言,君子、小人見矣。)

處定求動,剋未盡而難遷;居安問危,可凶中而卜吉。

(此珞琭子教人求名謀動,趨吉避凶之道也。天命在德,亦當論剋我、剋彼。我剋彼則為權,被剋此則為鬼。是剋是財,不剋不食。所謂處定求動,剋未盡而難遷,行年歲運五行,來剋本命為官,不能遷動,宜寧靜以待之。又如士人問功名,不沖不剋,則難以發越。

居安問危,可凶中而卜吉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詞,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且吉凶禍福之興也,非聖人,孰能察於未萌之前哉?若能趨吉避凶,居安慮危,亦庶乎其無咎矣。)

貴而忘賤,災自奢生;迷而不返,禍從惑起。

(君子見天命,而不敢求福於天;小人慢天命,而不知正福於己。貴而忘賤,迷而不返,不能居安問危,而轉處定求動,是以災自奢生,禍從惑起,至於亡身敗家而不悔,不亦深可哀哉?奢是窮極紛華,惑是耽荒酒色。)

殊常易舊,變處為萌;福善禍淫,吉凶異兆。

(動靜為利害之樞機,智慮乃禍福之門戶。術不可不慎,機不可不察。小人不知天命,不守常道,輕生易物,則禍淫由此而始也。君子得時而動,失時而守,體天行道,畏於輕動,則福善由此而生也。《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又曰:吉凶者,得失之象也。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曰:知進退存亡之道者,其唯聖人乎?此珞琭子篇終之大戒也。)

至於公明、季主、尚無識變之文;景純、仲舒,不載比形之妙。

(管公明,司馬季主,郭景純,董仲舒,此四賢者,探天人之奧,原性命之理,窮陰陽象數,知未來吉凶,尚無識變之文,不載比形之妙,言造化深隱,不易度量。珞琭子不言姓氏,不知何時人。觀其賦,自云出自蘭野,又稱及於郭景純,疑六朝時人,梁昭明其近之。昭明所居,乃蘭陵之野也。或以為周靈王太子子晉,則誣。)

詳其往聖,鑒以前賢,或指事以陳謀,或約文而切理,多或少剩,二義難精。今者參詳得失,補綴遺蹤,規為心鑒,永掛清台,引列終絹,千希得一。

(凡論五行,離道者非也,離世事者非也,離人物者亦非也。或約文而切理,或指事以陳謀,於中神煞交參,吉凶互體,是知五行通道,志物難窮,流布其間,豈云小補?珞琭終於此談,言是賦之作,詳往聖之遺文,鑒前賢之得失,文博而言約,道妙而義深,顯仁藏用,乃五行三命之指南也。後學者繼此而發明之,使聵者聰,瞽者明,歷百世而無窮,統一性之常在。觀其始末,通神合變,縱橫之論,皆不溺於他術;戒諭之言,多有合於至道。若珞琭者,豈非圓機之士,高尚之流也哉?)

三命通會卷十一 5.

 

5.通玄子撰集 (珞琭子賦著)

金逢寅午戌方吉,丙戊巳午喜慶德。

甲乙寅卯是財神,壬癸潤下為傷剋。

庚用丁官,辛用丙官,喜丙丁,愛寅午戌。

利巳午未火旺之地,向祿臨官。辛巳、庚午為貴。

假如庚申辛酉、庚午辛未、庚寅辛卯、庚子辛丑、庚辰辛巳、庚戌辛亥,此十二宮命。金家以火為官,木為財。

火到申酉亥子丑無氣,木到申酉戌子丑氣衰,是財命無氣,貧賤之命也。

若生月日時遇旺相,坐午巳寅位之地,可為貴命。

若不遇火,則非貴命。

見壬癸亥子水者,為背官背祿,不成慶也。

得寅午戌全,為官神入局。天元戊癸全,為化火官局。

地支巳午全,為暗官局。更遇木神輔助,並為上局。

柱有壬癸亥申子辰水,喜遇戊己,剋水為救,又為印貴。

見甲乙寅卯亥為財,未為財庫。無刑害,財庫受實,可作發財斷之。背祿不逢官印貴地,只遇木旺,商途發財之命。

壬癸四季巳午榮,戊己榮官財丙丁。

甲乙曲直皆凶地,庚辛印顯附龍鱗。

壬癸者,真水也,喜戊己辰戌丑未巳午方吉。

蓋壬用己官,癸用戊官,巳午官祿之地。四位之土,皆原自旺之鄉。四五月上旬、六月中上旬、及三月下旬,生官有氣乃能成慶。

水以土為官位,若遇甲乙亥卯未寅木破其官。

剋害輕者,則官卑名微;剋害重者,不得其官。

得庚辛金神旺相,可為救助,反主貴。

火喜辰申亥子宮,壬癸官旺土孤窮。

戊己退神甲乙進,金財榮顯祿興隆。

火見壬癸,蓋丙用癸官,丁用壬官,真造化既濟之道。

見亥子為正官位,丁豬丙鼠為貴神,辰申亥子以為貴。

逢土為六害,無救則貧。

再逢甲乙旺相為救,庚辛巳酉丑為財祿命也。

土值寅卯未亥局,甲乙榮官金破祿。

庚辛背祿愛丙丁,壬癸辰中長享福。

戊己值亥卯未為貴。戊尋玉兔己豬頭為貴命。

又逢旺祿旺官之方,遇庚辛巳酉丑辛戌,則破祿不貴。

四月、八月尤重。得丙丁為救神。

且如戊見丙,己見丁未不能救,謂之偏陰偏陽。

若戊見丁,己見丙,方是救神。

或生七月、八月,火死囚無氣,不能救。

見亥子辰為財庫,主發財。

少木一官,亦可例見。

喜巳酉丑申辛庚,惡丙丁炎上火局。

愛壬癸亥子為印救助,戊己辰戌丑未為財。

賢達之人明此訣,愚昧之人迷轉盛。

凡論命,先明天干,後論地支,並納音為九宮三元。

分為天、地、人三才。

論五行四柱,遇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

戊己甲乙木格停,生旺官貴帝王臨。

戊己若逢支干木氣旺相,或見己亥、癸亥真長生官星。

主極品貴,生月再旺,無刑沖,富貴雙全。看輕重言之。

壬癸戊己土旺方,大材分瑞上格詳。

壬癸見戊己辰戌丑未土,巳午月生,土旺相為貴。

庚辛冬至一陽生,丙丁生氣福如林。

庚辛生人,冬至後一陽生,火有暖氣。

木漸到旺,能生丙丁之火,為官為祿。

丙子夏至一陰長,亥子壬癸偏官鄉。

此明水火有功,既濟之象。如夏氣淺則發早。

夏至一陰長,水漸旺,故官祿生旺也。

六甲生人在寅月,建祿不富無差別。

六甲生人,正月建丙寅是生月帶祿。為剋妻絕嗣、貧賤之命。甲以己為妻,用辛為官星為子,皆絕於寅。

謂之金絕土囚之地,祿馬妻子皆絕,不為貴氣。

若用丙寅為食神有氣,須是甲人見庚申,乙人見辛或酉戌,卻在七煞,旺鬼之地,得寅生火,鬼降伏化官為貴。

乙人辛多酉月生,鬼旺身衰帶疾侵。

乙人見辛,為干頭見鬼,名為七煞。

乙人見酉,身居白虎無氣之地,又遇七煞剋身,豈無疾患?甲人見庚與同,其人若不帶疾,須壽夭。

詞館學堂主科名,若無官貴定虛名。

命逢詞館學堂,詞館是官祿長生之地,學堂是本主長生之地。有官貴者,有科名,作貴命看。無官貴,則虛名之人。前文有印,甲見癸亥子是也。

魁星若也逢官位,定是神童腹隱貴。

魁星者,乃甲辰旬中至癸丑十日是也。

若遇本命官星位,逢官貴學堂,則應神童科。

譬之癸丑人,見戊申,同在甲辰一旬是也。

臨官逢處人欽敬,天馬財庫為貴命。

命逢臨官,人多欽重,天馬為妻財論之。

如甲見己為妻、為財,辰為財庫,可作發財顯達命看。

若妻臨旺相二運,或太歲再遇,多主婚姻、出入、修造之事。假如甲午人,己土為妻、為馬,運到申酉戌。

午為人元,到西方火絕死之地,己土自敗,有金旺。

土為財祿,人元財皆無氣。

又如丙午生,運至西方,丙見癸為官,癸水敗西方,是官衰。丙以辛為馬、為財,酉戌有辛金,金為丙財,旺辛為馬。

到酉建馬,本畏沖,不沖掩藏,亦作發財命斷之。

命犯貴地得亨通,命衰遇旺福不迎。

命坐貴地,行向祿、向財運,可言榮顯。

元命逢官貴旺相,運雖凶,未必為災。

如壬癸生人,行巳午未運,可發。

北人運至南方,貿易獲其厚利。

命遇休囚,無官貴,運行貴地,不能成慶。

命旺原有官星在命,運並背祿,太歲沖害,有官休官。

行主本長生運,亦罷官失職。與生地休囚者同。

如甲乙人見亥,蓋官病地,故言休囚。生地相逢,亦言官星病絕,主為官之人,宜退身避位。

若二運太歲並臨,喪吊、丘墓、夾煞,主哭聲。

裸形夾煞自主,嗚呼!)。

八孤五墓為僧道,破祖同蓬孤獨人。

假甲子旬中,戌亥為空亡,為六虛,乾屬亥戌。

戌南行三位是未,未東行三位是辰,辰北行三位是丑,

丑西行三位是戌,辰戌丑未四位,為孤寡五墓,多為破祖

孤獨飄蓬之人,九流之命。

三元剋害,為孤單命。剋害若輕,入舍命。

如遇真孤神,剋妻害子之命。

通玄子解,非珞琭本真,乃自撰集,與徐子平同。

三命通會卷十一 6.

 

6.明通賦 (東海徐子平撰 易水萬育吾解)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為陰陽,流出五行,化生萬物。

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術士知機,吉凶禍福定矣。

此原造化之始。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統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天有四時,造化萬物。屋有四柱,各立規模。命有四柱,註定榮枯。論者專以日辰天干為命元之主,支為地元祿。

支內所藏者,為人元壽。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繼善篇》云:四柱排定,三才次分,專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論運者,以月支為首。分四時,而提起五行消息。

大運以月支起,故月為提綱。看月支節氣淺深,四時得何節。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初氣中氣,消長不同。

所行之運,或順或逆,或旺或衰。

與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

先言日干,次言月支,舉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食為吉。

平定遂良,煞傷梟敗為凶,轉用為福。

五行臨官、帝旺,在四柱為本宮成功之地。

入格局則貴,破格局則賤。

如官印、財食,本是吉神。

須無傷剋、沖刑、破敗,則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

煞傷、梟敗,本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謂轉用為福,亦入格也。觀下取用諸格局,其喜忌自可見矣。

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

賦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是也。

全備藏蓄於辰戌丑未,長生鎮居於巳亥寅申。

子午則成敗相逆,卯酉乃出入交互。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敗、出入交互。

《獨步》云:辰戌丑未,四庫之局;寅申巳亥,四生之局;子午卯酉,四敗之局。

《喜忌篇》云: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是也。或以子午為天地之基柱,卯酉為日月之門戶,是指其地而遺其理也。

支干有不見之形,無中取有。節氣存有餘之數,混處求分。

此總言造化之妙。支干不見之形,節氣有餘之數,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乃無中取有,混處求分,如遙巳拱夾等格。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無中取有而何。

如子初三到,分屬壬水;丑初三刻,分屬癸水;寅初三刻,分屬艮土。是節氣藏於一字,各有所主,非混處求分而何?《賦》云: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繼善篇》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是也。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凶。

此下專言看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而言。

如甲日見丙丁背祿,為惡為凶。見戊己財星,為善為吉。

而丙丁化木助財,是用化惡崇善。怕乙木剋害時星,是謂害吉添凶。

觀下文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官煞混雜,喜印經化之。

無印喜財馬化之。無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傷官制之。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印化見財,破化為凶之類皆是。

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則貴。犯垣破局,非夭則貧。

局者,三合、四維正局之宮。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類。甲乙見亥卯未為本局,丙丁見亥卯未為印局。

戊己見亥卯未為官局,庚辛見亥卯未為財局,壬癸見亥卯未為傷局之類。

元,即本元、垣廟。如子宮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類。

凡元垣得之,或用為命元則壽;為官印則貴;為財則富;為背祿生財益富。但得其一,無沖別剋玻者,功名富貴。

反之則否。

犯垣,如子貴,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類。

一子二午,破盡一半,得半福。

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類,大凶。

若用星虛,成飛天祿馬格,反貴。餘仿此。

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進有退。此得則彼失,強進則弱退,中間均兼仍復,變化難測,非精察詳辨不能分也。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無害,以甲有力而進也。

又:寅被申沖,有亥可救,亥字堅盛,為福十全。

亥或受戊剋、巳沖則敗。若亥字多,不怕,亦強而進也。

進退相仍,一成一敗,只看歲運助起何邊,為福為禍可知。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神煞。凡財官、印食、傷煞、刃敗皆是。

中間喜忌不同,愛憎互異,如下諸格所論是也。

須輕重較量,何者當時而重為用,何者失令而輕不用。

重者留之,輕者去之。此與上二句總言其理,當如此詳較。考《珞琭賦》,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

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是指諸吉凶神煞也。

徐子平專以官印、祿馬、貴賤之別名解之。

如甲申、丙寅、乙卯、辛巳,乙用庚為官、辛為煞。

庚官在申,得寅沖去,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貴。

如甲寅、丁卯、癸丑、丁巳,是身剋煞,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

乙丑、辛巳、丁巳、己酉,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

如甲子、辛未、乙卯、甲申,乙日用庚官,以辛為煞,庚在申內,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又喜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如辛丑、庚寅、乙巳、甲申,官衰煞盛,乙木無力,化官為煞,一生嗜酒落魄,至乙酉運第五年,丙申歲八月十九日死。)

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號為內外三奇。

此正指神煞相絆,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或同宮,或異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絆難論吉凶,要輕重較量用之,故曰,內有三奇。歌曰:

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

巳酉丑中逢子妙,馬猴見豬好光輝。

辰巳子逢即奇處,午亥見寅是貴墀。

豬來趕兔馬當歡,寅酉見巳喜相宜。

豬逐馬兒蛇後援,水鼠未人火龜池。又曰:

神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職兩相宜。

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榮華第一奇。

如己丑、丁卯、壬午、癸卯,

壬用己為官,丁為財,丁己歸祿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責。

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此月令正官格也。以下詳言格局。

如戊申、甲寅、己丑、丙寅,翁仲益進士。

良馬月乘時健,末遷銀青之職。

此月令正財格也。財官二格,官當取貴,財當取富。

今俱以貴言,是從日干取得月內支干之財,無所沖剋者言之。其福與正官同。詩云:

日干愛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積堆。

更看天干財為貴,紛紛金帛自天來。是也。

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此月令正印格也。

《喜忌篇》云: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

又云: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職。印綬畏財,須天干歲時無財方取。又,月印難得十全。

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變偏為正。方為十全,主招恩寵遇貴。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恥辱,或偏生,以賤至貴,以貧至富,自婢為婦,以吏為官,以卒補將,皆偏印之所致也。

偏正俱有,又有淺災,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雜,或過房寄養,或偏生正養,或正生偏養,又忌比肩爭寵分恩,羊刃多或合去,或印微,遇而不遇,雖有薦舉,亦不能拔萃超群。《賦》云:“印旺官生,必掌鈞衡之任”是也。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此日歸祿時格也。

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傷官食神,財運方發。忌官刑沖羊刃。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祿,皆十干天地陰陽正氣,生剋至理。惟月分得之無破,准經文。有破壞者,隨輕重言之。

時得發福較晚,然皆自救,可以創業垂統。

歸祿一格,只喜時上見之,若月支重見,名為建祿不富。

月單見,時上卻喜財食見官,是別格論。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此月令七煞格也。大抵月令煞,要身煞兩強,方主大貴。

若身強煞淺,須財以生。煞強身弱,須印以助,或羊刃合之,皆為貴命。若印合與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殘疾。

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癸卯、丁巳、壬寅、甲辰。

壬寅、乙巳、庚寅、丙子,俱身強煞旺有制,所以大貴。

《喜忌篇》云:

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所以救賦之偏也。

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此時上偏財格也。

只一位為吉,見合不為福,忌比肩兄弟爭奪,刑沖剋被。

如丙戌、戊戌、戊子、壬子,

戊剋癸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為偏財透露。

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

雖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陰火能奪陽火權,故貴。

喜忌篇云:時上偏財,別宮忌見。所以補《賦》未備之義也。

建祿坐祿,或歸祿,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建祿以月言,坐祿以日言,歸祿以時言。

此三祿格本身健旺,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進印則秀。以其干旺,又主長命,安享福祿。若三者兼有,亦妙。

如丁亥、己酉、壬午、辛亥,

是日祿歸時,午中亦有官星,卻得酉月,為印合格。

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榮神,印綬異名。

有官煞無印,有煞無官,俱得。有印化煞尤佳,只怕羈絆。如有官不可見傷,有印不可見財,有煞不可見食傷壓之。

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

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

如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日刃有印綬變化,故皆有。

月令專制七煞,身健鷹揚。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

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即解此義也。

一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鷹揚。與此少異。)

運元生發三財,命強豹變。

運元月令也。三財祿命身也。此是日干背祿,即傷食格也。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須干頭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時。日主健旺,行東方運,必然大發財祿,白手成家。

一云:月中正祿會財源,身強豹變。與此少異。)

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蔭傳芳。

重在無破,有破不以此論。年為祖宗,故云云。

日坐真官、真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重在有成,有成即無破。真,即正義。若參之以偏,為所假借,非真正也。

如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為真官。

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為真貴。

甲子、乙亥等日,為真印,柱中無破,有助為福。

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富出人間。

此月令偏財格,與時上偏財大同。怕比劫相剋,七煞洩氣。

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乃甲午、戊子等日。甲戌、乙丑等日則偏。

與日坐真貴格同論。

有助,是別支財。有生,是別支食傷。

身淺坐煞,運行身旺之鄉,發財發福。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柱中無土為身清。

行寅卯運,大發財祿。

此格喜印綬,忌正官、食神。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加職加封。

獨主臨官,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貴人沖官星為貴。

歲運逢巳亥重並者,倍加封職。

或以日遇官星,行運再遇官地為解,亦通。

食神生旺,無印綬刑沖,乃母食子祿。

此食神格也。如戊辰、丁巳、壬辰、甲辰,貴而且壽。

丁未、丙午、甲午、丙寅,

食神化作脫局,丁傷辛官,飛來不得,故貧夭。

主本臨官,沒官星煞敗,為弟襲兄班。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類也。無官煞、比肩、兄弟。

本身自旺,必得高長之班,興家立業。何者?

丁之祿在午,癸之祿在子,癸亥為水正旺之鄉,乃壬家之祿也。丁巳為火,臨官之地,乃丙家之祿也。

得此格者,謂丁癸乃丙壬之弟,而巳亥為丙壬之祿位,故曰弟就兄班。必因兄有為,高兄一班。

又:丙午、壬子日亦是,純粹尤貴。駁雜者,不入格。

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駁雜,為兄星填實,便為下矣。

或官星填實,兄弟比肩爭差,身無容處,又作凶斷。

若官星不實、單露天干、雖分星擘祿,亦可再成。

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如庚子見戊子,歲月偏印,在我本宮之上,名倒食,乃我之君父也。

是偏印所坐,與日干同宮,臨於官旺之地,則受我命,生我福氣。

侍臣叨祿,言近君之寵也。如庚子、戊子、庚子、丙子,

是此格也。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

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宮,即胞胎格也。

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

主少年招受主恩,大概與印格書同論。

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

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歲運衝開合去,官清名顯。

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喜忌篇云: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然混雜反賤。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又云:月令雖近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貴,是也。

此二格,各有所主。

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

月時七煞,以煞為主,嫌官亂之。

時日獨強,專制歲運,衝開合去,互文見義也。

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

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

月正官,日下卯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

又如,張侍郎八字:乙日以庚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故貴。

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雖多,

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此印綬格也。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類。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木,為地支興隆。喜土來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

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

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為成實之命。

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

《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複生,是也)

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此歲德格也。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剋害。

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

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為制。

乙卯、丙子、己卯、丁卯、

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剋害終不能免。

或云;七煞多根,切忌始終剋害。亦通。

羊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此羊刃格也。大抵羊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及刑沖三合、六合,喜煞制伏。而煞自制者,又作凶斷。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此金神格也。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

歲運同。甲己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

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即魁罡格也。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並踏。

官庫財庫,衝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資財。

此雜氣財官格也。

如甲見丑為官庫,見辰為財庫,見未為本庫,見戌為食庫。官為上,財次之,水庫又次之。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喜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要見沖刑破害,以開局鑰,怕有星閉塞。

如丁用辰為官庫,或戊字僭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

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此傷官格也。半殘,言傷不盡。

《喜忌篇》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是也。

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此飛天祿馬格也。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羊刃合煞。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羊刃,則過而失也。

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乃凶神,故主驟發。

《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見不可過也。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

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

官印於身,一剋一生。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

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

為守宰者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

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此財官格也。

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也。

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

祿身強弱不等,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破合去財亦發。

此總論印綬喜忌。

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

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災晦。

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

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

詩云:

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

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是也。

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遇印則秀,敗財破印。不吉。

建祿則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

有敗財、羊刃、比肩,則身太旺。

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

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

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

運逢身旺必加封。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

貴能見義忘利,取印捨財。富則見利忘義,取財捨印。

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增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捨財,或取財捨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

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通容融論之。

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

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

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讓,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敗逢比肩逐馬。

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

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

《喜忌篇》云:十干背祿,歲時喜見官星。

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是也。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

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

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

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

蓋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則梟愈旺。

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羊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

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

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

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有好運來成功。

運退刃來,或被財沖起,亦凶。喜正官制中為妙。

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丙日丑月,非為背祿。支干金旺,反作貲財。

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須丙日建,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

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矣。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羊刃最壞造化也。

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七煞,乃孤辰煞也。

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

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六合,乃多情煞也。

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

又如:戊午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干交合,為滾浪桃花。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

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

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

甲戌、戊辰、庚辰、丁丑。

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

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

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餘仿此。

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遍見,親屬離傷。

吞啖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須全排遍見,方如經斷。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孤陰孤陽,乃干支之不調者。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

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論之。

若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

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托,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

衰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

寄食長工,因梟難得飽食。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

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等,是用純官。

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謂純煞。

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

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謂之純馬、純財。

值身旺,為大富貴格。

建祿得格,出身便是富足。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

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

若羊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

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

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全印、全沖、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

全沖,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沖出祿馬。

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

全制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全食,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月日時者,皆貴人也。

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駁雜,又有辛財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行身衰,則刑陷。

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沖出巳中丙戊。

全沖為貴。)

日干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

天元贏弱無輔,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此言太過不及,皆不為吉也。

太過,則財官死絕,所以主孤。

不及,則財官難任,所以主藝。

見造化,貴中和也。若有依有輔,則不可以是論。

《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贏弱之名。

日干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

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此身弱用印忌財傷印,為貪財壞印之說,須分財印輕重言之。《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

羊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羊刃不忌。須並論之。

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為用神有救,須分財輕重言之。

印則忌財,食則要財,義各有所當也。

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丑午,謂之祿馬飛來。

此子遙巳格也。

庚申時逢戊日,無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專食合祿格也。

《喜忌篇》云: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種干旺之方;

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是也。

庚壬子沖午祿,切忌丙丁。

此正沖祿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宮,須嫌子巳。

此丑遙巳格也。

《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丑地,不喜官星。

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名虛利。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沖。

此倒沖祿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實。

以上正沖、倒沖,遙合,通融,互文見義。

舉丙丁與巳,忌填實也。舉子,忌刑沖也。

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

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

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

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論有合、無合,皆吉。惟忌辰字絆住,則不能沖。卻喜巳酉丑全,是正沖格也。《喜忌篇》云:若送傷官月建,如凶處未必為凶;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是也。

六辛日而無午字,得戊子時,辛合丙官為貴。

此六陰朝陽格也。如:

戊辰、辛酉、辛丑、戊子;

戊辰、辛酉、辛酉、戊子;

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六辛日時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是也。

六癸日而無干土,得甲寅時,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此格主性氣剛,而見快太察。如:

乙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傷甲木,寅申對沖,

故雖貴而減分數,利厚名低。

《喜忌篇》云: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己戊二方。是也。

癸無丙火戊己庚申時,合一己之財官。

此專印合祿格也。與專食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氣,柱兼四季之土祿。

壬日為主,既無官煞,卻得子午卯酉為四正。

能合出辰戌丑未為官祿,不須四正俱會,但得四字全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

得之者利害交並,官高身病。

遇之者刑惠確實,職重家貧。

癸日為主,卻兼土祿見子午卯酉,與壬日同,吉凶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

戊從革,庚潤下,職重嗣少而自貧。

甲見亥卯未,曰曲直。丙見寅午戌,曰炎上。

戊見巳酉丑,曰從革。庚見申子辰,曰潤下。

甲丙見木火局,則太旺,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官高。

然有羊刃、劫財故剋妻。

戊庚見金水局,則脫氣,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職重。

然柱中原無官煞,故少子。

要知此四格,皆偏黨,所以福祿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並沖官貴何嗟。

如辛亥日,既無官煞,身又不旺,豈不惆帳?

不知亥字多,亦能沖出巳中官印為貴,故曰何嗟。

自專官旺之支,同釣祿子猶貴。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

自坐臨官、帝旺。支神多能沖出對宮官祿。與上文義同。

陰木獨遇子時,沒官星,乙鎮鼠窠最貴。

此六乙鼠貴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別無他格動搖,丙子亦不動搖,安然為貴。《經》云:“有神不可動搖”是也。

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傷身,賴日下印旺,亦不失為衣祿。

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貴被午破,兩亥自刑。

本身既在死地,又見自刑,兩無所依,故主貧賤。)

陽水疊逢辰位,無沖剋,壬騎龍背非常。

此壬騎龍背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己為正官,丁為正財。

辰字多,沖出戌中官庫,虛合午中財官,寅午戌三合火局。壬人得之為貴。

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人見丙火生在寅,巳是財官。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財官,故利勝於名。

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此井攔叉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合官、合財作公卿,防休囚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見庚之例。合財,如甲日見己之例。

乃十干變化之道也。

《賦》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兒異性。

乙庚化金見水地,則休困;見火地,則剋害。

凡帶合或獨旺,不肯自就。或合中見衝破,或一邊破剋,皆合不成。或化在休囚死絕之地,失誤與合,必然陷滯不利,是化之假也。

如己見甲,見己未為得地,己旺庫也。

如丙見辛,見辛卯為失地,丙火敗於卯也。

戊與癸合,見戊午為得地,戊癸化火,午為火旺之地故也。亦須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若失地不得時,則損壽。

蓋化為貴旺,身弱不能勝,縱貴亦失。

又丙與辛合,見辛未陽火,氣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傷。柱有壬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沖寅宮火生之地,夭折無疑。

亦有貪合忘官,如丁日見二、三壬字,丁獨壬眾,一人不能勝眾,乃污合之士,無所卓立豈能成功?丁有力僅得半吉。

又如,甲與己合,甲木無通氣之宮,己土有正義之位,雖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論。若甲己兩皆得位,貴顯高極。

《經》云:甲己木盛於土鄉,發揚仁義佐明君。

丙辛合,丙旺辛生,鎮守威權之職。

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義雙全。

戊癸得火旺,更水獨旺,禮律智勇俱備。

丁壬水火既濟兮,魚水和同;陰陽干支相合兮,君臣慶會。聽鳳鳴于高崗,必鷹揚於疆場。是也。

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為正官,三月通氣,引於未上,兼為正印,故主極貫。

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戊為官,引於午時火旺之地,又能資戊土之官,官身俱旺,故主大貴。

拱貴、拱祿為將相,忌刑沖填實之凶。

此拱貴、拱祿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貴。

如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沖出午字,故大貴。如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祿。

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實,卻以辛為正官論。如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沖申為衝開,則拱不成。

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貴。

官印暗合天地,其貴可知。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財暗合正印。

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為官。

用癸為印;戊旺位暗合癸丑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

有午合未方是。

福德隱藏,福即福星貴;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氣,或指天乙貴人,以藏在支中為妙。

如甲戊庚不見丑未,但得己字即是。見己在丑未宮尤妙。

柱無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貴人見喜,前程尊顯。妻賢及得妻財。

又云;甲人見丑,喜坐羊刃,為天乙當職,見未夜生得力,為福十全。反此,一半論。

四柱帶甲戊庚全,得乙丑為聚貴,更加福力。

若一庚、一甲,見支神三四丑未,為會貴,亦加福力。

若本主與貴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

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詩曰。貴人帝座見生成,

官旺之鄉名早成。若遇休囚並破制;虛名蹤跡遠三公。

五行正貴,怕刑沖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貴,乃正氣官星。如甲生酉月之例。

最怕酉刑卯沖,丁剋戌害,傷了貴氣。

或以貴為貴神,如甲見丑,丑中有辛,又為甲正官之類。

柱有卯乙剋壞丑貴,喜巳酉三合,乙木剋沖,丑不貴。

或有子合丑亦可。隔木之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剋丑未,為天乙之貴。

四柱吉神,乃官印、財食、奇貴、福德等星皆是。但得一星臨長生、帝旺、臨官、正庫、三合、六合之位。無不富貴。詩曰:人命生時得一強,日時或臨祿馬鄉,須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錦入中堂。《喜忌篇》云:五行正貴,忌刑衝破害之宮;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又云:地支、天干合多。亦云食合忘官。二義須並論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傷,魂歸嶽府。

此因刑沖剋害而言。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剋之者重。命元犯之,已為不吉。歲運再犯,決死無疑。

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無食神可解,歲運再見則死。

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則死。凡用神有損者,皆是。

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則夭,憂關落關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柱中原怕關煞,如甲見庚申為煞,歲運再見,柱無救解者,夭。年煞尤重。有印則化,有食則制,有刃則合,身旺則敵,若行煞旺運,亦夭。

又如,甲日見辰,為陽數極,又為鐵蛇關。

壬見丑,庚見戌,丙見未申,皆陽關,曰重。

乙見辰,癸見丑,辛見戌,丁見未申,為陰關,稍輕。

四柱犯流年又犯,運行休囚,主死。

或被神煞鬼賊,或曰關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陽關也。

其詳見前論《壽夭及小兒關煞下》。

引合關煞誤傷身,中下滅絕橫夭壽。

引合關煞,如丙火既弱,又見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

未位,乃丙極陽關,再被壬來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尤緊,犯之橫罹其咎。

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

中下滅絕,如壬戌日為坐財,又坐煞,日支有之則壽。

行壬辰運,壬癸水聚於辰,剋破戌中火土,別無可救即夭。此名倒沖命元。土旺則水旺,土身自崩壞,何暇救之。

水旺則火滅,故云中下絕滅。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餘仿此推。

傷官見官,禍患百端。逐馬逢馬,勞苦千般。

此言獨犯所忌,故不吉。

傷官見官,惟有財星可以解傷之毒,勸官之怒,轉禍為祥。逐馬逢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雖勞亦得其財。

若比肩多,他強我弱,雖減耗,亦得其財。

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

財逢羊刃以多傷,印見妻財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義。

凡命:最忌羊刃,財格被破,印格被奪,官格沖怒。

只喜七然制之。陰刃力微無妨。

印見妻財,是貪財壞印之說也。

歲運又見,主破財傷妻,或因妻致訟。

若原無財星,或財星力微,歲運見之,稍輕。

惟官煞進生解勸,反得舉薦成名。

食神遇果,無財則夭。身弱有財,重逢正印,亦凶。

制煞逢印,有沖則誅。命強無官,單逢七煞尤勝。

《喜忌》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極貧無地。是此義也。

三刑對沖橫禍生,羊刃對合非殃至。

沐浴從生無家客,休囚見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從生則泛,見煞則傷。

月下劫財主無財,喜煞無印而有獲。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化則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親壞印,喜官無食以加封。

財能破印,官能生印。

有食則壞官生財,印愈受傷,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雜賤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

喜印無制能文,喜制無印能武。制印俱有,碌碌難成。

印能化煞,食能制煞。有化莫制。有制莫化。

制化太多,則煞無氣,反為不吉。

羊刃全賴煞制,或化作印綬,如戊日午月之類。

是制化止用其一,皆能有成。

祿馬背逐饑寒兮,財印相破括囊兮。

喜官帶煞為權,愛煞帶官為貴。官煞單見,瑣瑣不遂。

祿馬背逐,財印相破,須官煞疊見,方能制比劫而生財,生印綬而化財。單見則力薄弱,豈能遂意?

梟印相雜寵辱兮,財馬太多盜氣兮。

喜身旺而為福,忌運弱以生災。

偏正二印相雜,偏正二財俱有。

若身弱不能雙成其生,並受其財,中間要分偏正強弱。

若偏印偏財強,身旺運強,驟然發福。正印正財亦然。

官祿剋破夭死兮,庫墓沖散無餐兮。

忌重破而無依,喜比肩而可救。

官,官星。祿,正祿。

如甲見辛寅,又見庚申,及巳與午之類,歲運再見,即夭。若身旺,有比肩,亦可作旺論。

又如,甲以丑為官庫,要得未字衝開,用未不可見二丑。

有丑不可見二未。又忌丁丑、丁未,丁傷辛官之類。

見癸未、癸丑,癸水能制丁火。己丑、己未。己土能生辛官。

己為甲財,癸為甲印,丙為甲食,支干生旺無破者富貴。

稍見沖剋,則減分數。沖剋太甚,反為貧窘。

以上雜舉財官印綬、食神傷官、官煞羊刃、比肩梟神。

相忌相須,相制相合,交互言之,看所用之神何如。

日於強弱如何。

經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斯言簡而盡也。

劫財羊刃,切忌時逢。歲運並臨,災殃立至。

歲沖運則崩,運剋歲則晦。

此下專論歲運。歲者,天之所蓋,運者,地之所載。

歲運不可兩相沖激,重則崩,輕則晦。命中最要相和,則天地亨泰,福祿自臻。

太歲沖運,其禍重;運剋太歲,則禍輕。考《淵源,淵海》諸說,僅以運剋歲為重,歲剋運為輕,即日犯歲君之義也。驗余命,行丁巳運,遇癸亥流年,癸傷丁亥沖巳,是歲沖運也。其年罷官喪母,受禍最慘,可以例觀矣。

陰氣終而陽氣斷,未死堪嗟。

陽數極而陰命追,不俎何待?

甲見辰,丙見未,戊見丑,庚見戌,壬見丑,為陽氣極。

乙見戌,丁見丑巳,癸見未、辛見辰,為陰數終。歲運見之尤凶。

又云:乙辰、丁未、己丑、辛戌、亦是陰符來追,陽數先斷,若止當生,四柱無害。最怕生既犯,歲運又見,立死。

又云:陰干遇陽極,為陰遇陽關;陽干在陰終,為陽遇陰關。身弱隻力皆夭;身旺得比肩黨助,則無害。

五行有救,當憂不憂;四時逢空,聞喜不喜。

言人命遇歲運之凶。以上沖剋、氣終、數極之類,如五行有救,則當憂不憂。四時逢空,是流年太歲遇吉神,卻值空亡,則聞喜不喜。

或曰:甲憂庚,得乙可救;

春無土,不怕土為凶,不喜土為福之類。

《經》云: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

又云:春無土,夏無金,秋無木,冬無火是也。

以下有論婦人二十句,已引專論婦人門。故不重錄。

是以陰陽罕測,不可一途而推;貴賤難分,要執兩端而斷。略究古聖之遺文,約以今賢之研詳。

若遵此法參悟,鑒命庶無差忒。

此總結上文諸格之義。以上指出諸格,俱論前卷諸格下,故不詳注。《喜忌篇加繼善篇》,是從此賦變化而出,今人但知有此二篇,而不知有此賦。故錄之。)

三命通會卷十一 7.

 

7.喜忌篇

四柱排定,三才次分。

專以日上天元,配合八字干支。

支中有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

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

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

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

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神干旺之方。

歲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

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陽水疊逢辰位,是壬騎龍背之鄉。

陰木獨遇子時,為六乙鼠貴之地。

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

時遇子申,其福減半。

若逢傷官月建,知凶處未必為凶。

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

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戊己二方。

甲子日再逢子時,畏庚辛申酉丑午。

辛癸日多逢丑地,不喜官星。

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利虛名。

拱祿拱貴,填實則凶。

時上偏財,別宮忌見。

六辛日時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

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

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有一位正官,官然混雜反賤。

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

時歲火多,卻為印綬。

官星七煞交差,卻以合煞為貴。

柱中官星大旺,天元贏弱之名。

日於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

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

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位。

劫財陽刃,切忌時逢。

歲運並臨,災殃立至。

十干背祿,歲時喜見財星。

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

五行正貴,忌沖刑剋破之宮。

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日干無氣,時逢陽刃不為凶。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棄之。

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貪合忘官。

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復生。

柱中七煞全彰,身旺極貧無壽

(一云,無救)。

無煞女人之命,一貴可作良人。

貴眾合多,定是師尼娼婢。

偏官時遇制伏,太過乃是貧儒。

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

五行絕處,即是胎元。

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是以陰陽罕測,不可一例而推。

務稟中和之氣,神分貴賤。

略出古聖之遺書,約以今賢之博覽。

若遵此法,參詳鑒命,無差無誤。

三命通會卷十一 8.

 

8.繼善篇

人稟天地,命屬陰陽。

生居覆載之內,盡在五行之中。

欲知貴賤,先觀月令乃提綱。

次斷吉凶,專用日干為主本。

三元要成格局。

四柱喜見財官。

用神不可損傷。

日主最宜健旺。

年傷日干,名為本主不和。

歲月時中,大怕官煞混雜。

取用憑於生月,當推究其淺深。

發覺在於日時,要消詳於強弱。

官星正氣,忌見刑沖。

時上偏財,怕逢兄弟。

生氣印綬利官運,畏入財鄉。

七煞偏官喜制伏,不宜太過。

傷官復行官運,不測災來。

陽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

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生官。

非夭即貧,必是身衰遇鬼。

六壬生臨午位,號曰祿馬同鄉。

癸日坐向巳宮,乃是財官雙美。

財多身弱,正為富屋貧人。

以煞化權,定顯寒門貴客。

登科甲第,官星臨無破之官。

納粟奏名,財庫居生旺之地。

官貴太盛,才臨旺處必傾。

印綬被傷,倘若榮華不久。

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

無印無官有格,乃朝廷之用。

名題金榜,須還身旺逢官。

得佐聖君,貴在沖官逢合。

非格非局,見之焉得為奇。

身弱遇官,得後徒然費力。

小人命內,亦有正印官星。

君子格中,也犯羊刃七煞。

生平少病,日主高強。

一世安然,財命有氣。

官刑不犯,印綬天德同宮。

少樂多憂,蓋緣日主自弱。

身強煞淺,假煞為權。

煞重身輕,終身有損。

衰則變官為鬼。

旺則化鬼為官。

月生日干,運行不喜財鄉。

日主無依,卻喜運行財地。

時歸日祿,生平不喜官星。

陰若朝陽,切忌丙丁離位。

太歲乃眾煞之主,入命未必為殃。

若遇戰鬥之鄉,必主刑於本命。

歲傷日干,有禍必輕。

日犯歲君,災殃必重。

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

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剋歲。

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

丙丁反剋庚辛,壬癸遇之不畏。

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須要庚辛。

壬癸慮遭戊己,甲乙臨之有救。

壬來剋丙,須要戊字當頭。

癸去傷丁,卻喜己來相助。

庚得壬男制丙,天作長年。

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

天元雖旺,若無依倚是常人。

日主太柔,縱遇財官為寒士。

女人無煞帶二德,作兩國之封。

男命身強遇三奇,為一品之貴。

甲逢己而生旺,定懷中正之心。

丁遇壬而太過,必犯淫訛之亂。

丙臨申位逢陽水,難獲延年

(月逢印綬,則安富尊榮)。

己入亥宮見陰木,終為損壽

(時遇丙寅,則冠帶簪纓)。

庚值寅而遇丙,主旺無危。

乙遇巳而見辛,身衰有禍。

乙遇庚旺,常存仁義之心。

丙合辛生,鎮掌威權之職。

一木疊逢火位,名為氣散之文。

獨水三犯庚辛,號曰體全之象。

水歸冬旺,生平樂自無憂。

木在春生,處世安然必壽。

金弱遇火炎之地,血疾無疑。

土虛逢木旺之鄉,脾傷定論。

筋疼骨痛,皆因木被金傷。

眼暗目昏,必是火遭水剋。

金逢艮而遇土,號曰還魂。

水入巽而見金,名為不絕。

土臨卯位,未中年便欲灰心。

金遇火鄉,雖少壯必然挫志。

金木交爭刑戰,仁義俱無。

水火遞互相傷,是非日有。

木從水養,水盛而木則漂流。

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

是以五行不可偏枯,務稟中和之氣。

更能絕慮忘思,鑒命無差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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