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  韋千里著 《 一 》
觀夫世界之大,宇宙之奇妙,人事之渺茫,若可知,若不可知,雖聖人亦不敢以論斷定也。然一春一秋,物故者新;一晝一夜,花開者謝。廢興成毀,通虛依伏;大而名利,細而飲啄。默查一切,冥冥中似有定之者,故聖人不敢以論斷定者。今可於中仄盈虧之象,五行生克之理中,救之而百不失一焉。餘始對於命運,乃深信不疑。曩歲因事至申,訪韋子千里於其寓,論往指來,不爽禾黍。且評語簡明透徹,以少勝多。非深于道,明於理,通於儒,洞明乎世事者,弗能焉,江湖術士之流,恒籍此為生,理既不明,語亦鄙陋,大雅君子,為之不齒。命理之學,晦而不彰,安得如韋子者做中流之砥柱耶。今韋子學益進,出其餘緒,編印《命學講義》一書問世,蒙示全稿,吟誦之餘,覺奧邃詳明,裨補後學,餘嘗有志於斯而未能,今又有鞭策之者矣,敢不勉旃。詩雲:“高山仰止,景止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愛書此以歸。韋子其樂而教之乎,是有命焉,非餘所敢望也。
本書是命理愛好者的中級讀物。

楊叔和序
觀夫世界之廣大,宇宙之奇妙,人事之渺茫,若可知,若不可知,雖聖人亦不敢以論斷定也。然一春一秋,物故者新;一晝一夜,花開者謝。廢興成毀,盈虛依伏;大而名利,細而飲啄。默察一切,冥冥中似有定之者,故聖人不敢以論斷定者。今可於中仄盈虧之象,五行生克之理之中,求之而百不失一焉。餘始對於命運,乃深信而不疑。曩歲因事至申,訪韋子千里於其寓,論往指來,不爽禾黍。且評語簡明透澈,以少勝多。非深于道,明於理,通於儒,洞明乎世事者,弗能也。然餘有感焉,江湖述士之流,恒籍此為生,理既不明,語亦鄙陋,大雅君子,為之不齒。命理之學,晦而不彰,安得如韋子者作中流之砥柱耶。今韋子學益進,出其餘緒,編印《命學講義》一書問世,蒙示全稿,吟誦之餘,覺奧邃詳明,裨補後學,餘嘗有志於斯而未能,今又有鞭策之者矣。敢不勉旃,敢不勉旃。詩雲:“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響往之,爰書此以歸。韋子其樂而教之乎,是有命焉,非餘所敢望也。
西元一九三四年七月楊叔和于蚌埠大淮報館

駱經佘序
余於公餘之暇,喜讀命學諸書。凡坊間古籍名著,均先後搜羅,迭經殫心參研,苦無心得,如《星平會海》、《三命通會》、《滴天髓》等書,或博而寡約,或簡奧難明,往復思索,雖略曉其意,終未了然於胸。客歲識鴛湖韋君千里,一見如故,蓋知其秉承家學,精研有素者也。讀其所纂之《精選命理約言》一書,深佩其注釋精微、闡揚命學之功,不在素庵相國下也。君複以命學之式微,胥由古籍說理未透,今歲月於百忙中,編《命學講義》,以授海內有志斯學者。餘因加入研究,先獲其稿,披覺竟日,恍然有悟。昔日之所疑難者,今皆迎刃而解矣,他書中支離瑣屑之點,亦均條分縷晰,舉例闡明,矛盾謬誤之處,則說理指正,充推子平正宗,不僅為初學者必讀之書,亦可供精究者參考之籍。書成,將奧邃詳明,裨補後學,殊非淺鮮。余嘗有志於斯而未能,今又有鞭付剞劂,余乃樂為之序。

甲戌仲秋嘉定駱經佘

顧乃平序
韋子千里,少負奇才,幼承庭訓,家學淵源,挾君平術,為人權衡,談必微中。與之語世道,辯古今事當否;論人高下,事後常成敗。若河決下流而東注,若駟馬駕輕車就熟路,飽學老成,固非世俗所能望其肩背,且慷慨好義,憂世疾憤,輒嘗論世道崎嶇,人心險詐,魑魅咨肆,魍魎橫行,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挽狂瀾之乏術也,予諷之日,徒言無補於事,空談不如實行,君抱稀世之才,挾君平神技,曷不將命學公開,廣為宣傳,使人人得知命理。預識趨避之道,槽權己衡人,兩相裨益,彼魅魁魍雖熾,或得稍斂其跡,未始非治標之一法也,我子曷不圖乎?君聞言奮然起曰:誠如子言,餘當知所勉矣。乃毅然決然,將所學供獻于世人,創辦命學函授于韋氏命苑,未及匝月,成績裴然,國中聞風響學者,日必數十起,而筆政冗繁,案續勞形,雖日以繼夜,案頭常積卷盈尺,漸臻精力不繼,輒對之漢曰:余不勝其勞矣。而欲罷湧者其奈何?竊相與憂而莫能相助。於是轉輾焦思,若有所得,即欣然謂韋子曰:君不將函授講義,收集成冊,發行單行本問世,如要則於君可一勞永逸,于學者不啻躬沐教誨,豈非一舉二得者耶,君以為可,乃夜發書,焚膏繼晷,將手編講義,重行邏輯,補遺拾漏,去腐存菁。其間皆根據先哲之立言,參以一己之實驗,提綱摘要,纂言扣玄,發人所不敢發,道人所未曾道,由淺顯而入於深奧,一氣貫通,不愧為學命梯範。夫韋君年少好學,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編,識廣學博,著作等身。其生平所述甚宏,具為精警碩論,獨於此命學講義尤多,焉見付梓在即,出版有期,其不紙貴洛陽,不脛而走者,我不信也。
西元一九三四年甲戌仲秋季日顧乃平謹識於淞濱逸廬

韋千里自序
祿命之學。由來已久。如言數理者。言星辰者。言子平者。以常情測之。僉依據于了平一書。夫命不可信乎。唐呂才有言。長平坑卒。曷嘗共犯三刑。南陽貴人。未必盡逢六合。命不可信乎,南史沈攸之嘗言。早知窮達有命。恨不十年讀書,故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以知命者。不立乎嚴牆之下。然則命之可信與否。其精微奧妙。寂靜感通。誠不易言也。吾儕讀古人書。研摩命理。無非求際遇之順利。聲譽之暢達。素位而行。有從不背。要皆修身之一助耳。丁茲人心澆薄。世道衰微。講求命運。更應趨吉避凶。免非就是。為常務之急。餘不敢謂之命。只謂推命而已。溯行道以還。所見富貴之命固多。貧賤之命。實亦不少。茲特先集百餘則。公諸同好。並加批註。籍為研究之資。至因革損益。論短評長。皆折衷於典籍。若雲創作。則吾豈敢。如瑩巨碩宏文。進而教之。更幸甚矣。
民國乙亥夏日浙江嘉興韋千里謹識于春申寓次。

起例問答
問:何謂十天干,十二地支。

答: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此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此為十二地支。

問:何謂六十花甲子

答:十天干,十二地支以次聯貫,即構成下列六十花甲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己,壬午, 癸未,甲申、己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己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問:四柱是否指年柱,月柱,日柱,時柱。

答:然,每柱一干一支,四柱共四幹四支,即俗所謂八字是也,例如

甲子(此年柱也)

丙寅(此月柱也)

乙丑(此日柱也)

己卯(此時柱也)

問:假如今年癸酉,其人三十七歲,何以知其所生一處為丁酉。

答:此非用推年法不可矣,推年之法多端,干支分推,較為簡便,詳述如下:

推所生之年幹
必先將其人歲數之零數,從今年天干起,逆推至若干位,即以其幹,為生年天干。(歲數若為整十無零,則作十數論)

例如三十七歲,七為零數,今年癸酉,自癸至丁,逆數是得七位(癸一壬二辛三庚四己五戊六丁七)即知所生之年,天干值丁。

推所生之年支
必先將其人歲數除十二,視其餘數若干,從今年地支起,逆推至若干位。即以其支為生年地支。(若除盡無餘,即作十二數論)

例如三十七歲,除三個十二,尚餘一數。今年癸酉,酉屬第一位,即知所生之年,地支值酉(合觀上例,可以知為丁酉年生,即以丁酉兩字,排入年柱可也)

又如四十八歲。除四個十二,並無餘數。故必須作十二數論,今年癸酉。

自酉至戌,逆數適得十二位(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巳五辰六卯七寅八丑九子十亥十一戌十二)即知所生之年,地支值戌。

又如四十歲。除三個十二,尚餘四數今年癸酉,自酉至午,逆數適得四位(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即知其所生之年,地支值午。

問:如甲子年,自元旦至除夕,是否始終作甲子推算。

答:未可固定。蓋推年以立春為標準,其區別有三也。

(一)在本年立春後生者,即以本年之干支,排為年柱。

(二)在本年立春前生者,即以上一年之干支,排為年柱。

(三)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後生者,即以下一年之干支,排為年柱。列例如左下:

例一
假定三十七歲,正月初二日亥時生人。照今年癸酉計算,三十七歲,當為丁酉。萬年曆載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時立春,是亥時在戌時之後,已過立春,即以本年干支,丁酉兩字,排為年柱。
例二
假定三十七歲正月初二日酉時生人,照今年癸酉計算,三十七歲,當為丁酉,萬年曆載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時立春。是酉時在戌時之前,猶未立春。應以上一年之干支,丙申兩字,排為年柱(丁酉上一年為丙申)。
例三
假定三十六歲,十二月二十四日已時生人,照今年癸酉計算,三十六歲,當為戊戌,萬年曆載明是年十二月二四日辰時立春,是已時在辰時之後,已過立春,應以下一年之干支,已亥兩字,排為年柱。(戊戌下一年為己亥)。

問:每年十二月建,是否固定。

答:此誠固定也。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問:如甲子年,正月建寅,固知其為寅月,然何以知其丙寅月。

答:此非用推月法不可矣,推月之法,先須熟讀歌訣,歌曰:甲己之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必定尋庚起,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甲己之年丙作首,甲年己年之正月,皆為丙寅,二月皆為丁卯,三月皆為戊辰,餘類推,乙庚之歲戊為頭,己年庚年之正月,皆為戊寅,二月皆為己印,三月皆為庚辰,餘類推,丙辛必定尋庚起,丙年辛年之正月,皆為庚寅。二月皆為辛卯,三月皆為壬辰,餘類推。丁壬壬位順行流,丁年壬年之正月,皆為壬寅,二月皆為癸卯,三月皆為甲辰, 餘類推,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戊年癸年之正月,皆為甲寅,二月皆為乙卯,三月皆為丙辰,餘類推。

問:甲年正月為丙寅月,是否由初一日至三十日,均作正月丙寅推算。

答:未可固定,蓋推月以節令為標準,其區別有三也。

(一)在本月節令後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

(二)在本月節令前生者,即以上月所適干支,排為月柱。

(三)在本月下一節令前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

問:十二月節令,異同如何,請詳言之。

答:正月立春節,二月驚蟄節,三月清明節,四月立夏節,五月芒種節,六月小暑節,七月立秋節,八月白露節,九月寒露節,十月立冬節,十一月大雪節,十二月小寒節。
例一
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卯時生,萬年曆載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時清明,是卯時在辰時之前,猶未清明(即未進三月節)應以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於下。
癸卯(年) 乙卯(月)
例二
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辰時生,萬年曆載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時清明,是辰時已交清明(即已交三月節),應以三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於下。
癸卯(年) 丙辰(月)
例三
如癸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時生,萬年曆載明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時小寒,是丑時已交小寒,(即已進十二月節),應以十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於下。
癸卯(年) 乙丑(月)
例四
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卯時生,萬年曆載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時立春,是卯時在辰時之前,未過立春(即未進正月節)不獨癸卯年作壬寅推(癸卯上一年為壬寅),且須以壬寅年十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癸卯年正月之上一月,即壬寅年十二月。)列式於下。
癸卯作壬寅(年)   癸丑(月)
例五
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辰時生,萬年曆載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時立春,是辰時已交立春(即已進正月節),應以癸卯年正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於下。
癸卯(年) 甲寅(月)
例六
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申時生,萬年曆載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時立春是申時在未時之後,已過立春(即已進下一年之正月節),不獨癸卯年作甲辰年推(癸卯年下一年為甲辰),且須以甲辰年正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癸卯年十二月之下一月,即甲辰年正月)。列式於下。
癸卯作甲辰(年)   丙寅(月)
例七
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午時生。萬年曆載明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是立春。是午時在未時之前,猶未立春(即未進下一上之正月節),仍以癸卯十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於下。
癸卯(年) 乙丑(月)

問:推日之法如何?

答:較推年推月,皆為簡易,只須查看萬年曆,即知所生之日,是何干支。例如癸亥年正月初八日生人,是年萬年曆所載。

申(初一日為庚申)

正月小庚 午(十一日為庚午)

辰(廿一日為庚辰)

既知初一日為庚申,屈指順推,則知初八日應為丁卯矣(庚申初一辛酉初二壬戌初三癸亥初四甲子初五乙丑初六丙寅初七丁卯初八),即以丁卯兩字,排為日柱,列式於下。

癸亥(年)

甲寅(月)

丁卯(日)

問:假如甲子日寅時,何由知其為丙寅時。

答:此非用推時法不可矣,推時之法,先須熟讀歌訣,歌曰: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

甲己還加甲,甲日己日之子時,皆為甲子,丑時皆為乙丑,寅時皆為丙寅,餘類推。乙庚丙作初,乙日庚日之子時,皆為丙子。丑時皆為丁丑,寅時皆為戊寅,餘類推。丙辛從戊起,丙日辛日之子時,皆為戊子,丑時皆為己丑,寅時皆為庚寅,余類推,丁壬庚子居,丁日壬之子時,皆為庚子,丑時皆為己丑,寅時皆為庚寅,餘類推。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戊日癸日之子時,皆為壬子,丑時皆為癸丑,寅時皆為甲寅,餘類推。

問:請述十天干之陰陽。

答:甲丙戊庚壬皆為陽,乙丁己辛癸皆為陰。

問:大運部位從何起點,請詳述之。

答:其起點皆根據所生之月建,如男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陽,或女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陽,運皆順行,男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陰,或女命所生之年,運皆逆行。

例如:男命甲子年,丙寅月生,甲屬陽,運皆順行,當從丙寅月建起點,順推而下。第一部運為丁卯,第二部運即為戊辰,以次遞進,列式於下。
(第一部運)丁卯 (第二部運)戊辰 (第三部運)己已 (第四部運)庚午 (第五部運)辛未(第六部運)壬申

又如男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屬陰,運皆逆行,當從戊寅月建起點,逆推而上,第一部運為丁丑,第二部運即9為丙子,以次遞退,列式於下。
(第一部運)丁丑 (第二部運)丙子 (第三部運)乙亥 (第四部運)甲戌 (第五部運)癸酉(第六部運)壬申

又如女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屬陰,運皆順行,當從戊寅月建起點,順推而下,第一部運為己卯,第二部運,即為庚辰,以次遞進,列式於下。
(第一部運)己卯 (第二部運)庚辰 (第三部運)辛巳 (第四部運)壬午 (第五部運)癸未(第六部運)甲申

又如女命甲子年丙寅月生,甲屬陽,運皆逆行,當從丙寅月建起點,逆推而上,第一部運為乙丑,第二部運,即為甲子,以次遞退,列式於下。
(第一部運)乙丑 (第二部運)甲子 (第三部運)癸亥 (第四部運)壬戌 (第五部運)辛酉(第六部運)庚申

問:行運歲數,如何推算,亦請詳述。

答:運若順行,從生日生時,數至最近未來節之日時,運若逆行,從生日生時,數至最近已往節之日時,每三日為一歲,每一日為百二十天,每一時為十天,如離節三日,則一歲行運,如離節一日,則落地百二十天行運,離節一時,則落地十天行運,每足三日,方算一歲,且須扣算清楚,某年某月某日時交運,不得混稱幾歲,列例如下。
例一
男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生

甲子(年) 丙寅(月) 戊辰(日) 壬子(時)

男命陽年幹,運皆順行,從月建順推而下。
(第一部運)丁卯 (第二部運)戊辰 (第三部運)己已 (第四部運)庚午

(第五部運)辛未 (第六部運)壬申

運屬順行,數到最近未來節之日時,生立春後,最之未來節即是驚蟄,萬年曆載明是年二月初二日寅時驚蟄,由正月十五日子時,數至二月初二日寅時,共十六天又二時,(正月小)以三天為一歲折之,即知為五歲多一天二時,應在五歲百四十日後起運,每一運管十年運管十年,故第一部運,五歲起行,第二部運,為十五歲起行,列式如下。

五歲丁卯 十五戊辰 二五己巳 三五庚午 四五辛未 五五壬申

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計算,必至己巳年正月十五日子時,(乙丑一丙寅二丁卯三戊辰四己巳五)。方算五歲足,再加百四十天,即知為己巳年六月初五日,始行第一部丁卯運,以次遞推,其為己卯年行第二部戊辰運,己丑年行第三部己巳運,顯而易知,蓋一運管十年,而十幹亦周而復始也,若簡稱每逢己年六月初五日子時交換,亦可。
例二
女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生。
甲子(年) 丙寅(月) 戊辰(日) 壬子(時)

女命陽年幹,運皆逆行,從月建逆推而上。
(第一部運)乙丑 (第二部運)甲子 (第三部運)癸亥 (第四部運)壬戊(第五部運)辛酉 (第六部運)庚申

運屬逆行,數至最近已往節之日時,生立春後,最近之已往節,即是立春,萬年曆載明,是年正月初一日巳時交立春,由正月十五日子時,數至正月初一日巳時,共十三天又七時,以三天為一歲折之,即知為四歲多一天七時,應在四歲百九十日後起運,每一運管十年,故第一部四歲起行,第二部十四歲起行,列式如下。

四歲乙丑 十四甲子 二四癸亥 三四壬戌 四四辛酉 五四庚申

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計算,必至戊辰年正月十五日子時,方算四歲足,(乙丑一丙寅二丁卯三戊辰四)再加百九十天。即知為戊辰年七月甘五日子時,始行第一部乙丑運,以次遞推。其為戊寅年行第二部甲子運,戊子年行第三部癸亥運,顯而易知,蓋一運管十年,而十幹亦周而復始也,若簡稱每逢戊年七月廿五日子時交換,亦可。

問:何為五行。

答:金木水火土是也。

問:五行之生克如何。

答: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問:請述十天干,十二地支之五行。

答:甲乙寅卯皆為木,丙丁己午皆為火,戊己辰戌丑未皆為土,庚辛申酉皆為金,壬癸亥子皆為水。寅辰已申戌亥為陽,子丑卯午未酉為陰。

問:十二地支,中藏何物。

答:子中藏癸水,丑中藏己土,辛金,癸水,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卯中藏乙木,辰中藏乙木,癸水,戊土,巳中藏丙火,戊土,庚金,午中藏丁火,己土,未中藏乙木,己土,丁火,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酉中藏辛金,戌中藏辛金,丁火,戊土,亥中藏壬水,甲木。

問:何為財,官,印,食,比,劫,傷,殺。

答:皆五行生克之代名詞也。

問:請述財官印等之構成。

答:生我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梟神。陰見陽,或陽見陰,為正印。我生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食神。陰見陽,或陽見陰,為傷官。克我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七殺。陰見陽,或陽見陰,為正官。我克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偏財。陰見陽,或陽見陰,為正財。仝我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比肩。陰見陽,或陽見陰,為劫財。

問:再請舉例明之,我字指何物。

答:我字即日幹,例如甲木日幹,遇丁火,甲為陽木,丁為陰火,甲木能生丁火,丁乃我生而陽見陰,即傷官也,又如辛金日幹,遇乙木。辛為陰金,乙為陰木,辛金能克乙木,乙乃我克而陰見陰,即偏財也,特立表於後,以便檢查。

天干財官印等檢查表
日幹:比肩 劫財 梟神 正印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食神 傷官

甲: 甲 乙 壬 癸 戊 己 庚 辛 丙 丁

乙: 乙 甲 癸 壬 己 戊 辛 庚 丁 丙

丙: 丙 丁 甲 乙 庚 辛 壬 癸 戊 己

丁: 丁 丙 乙 甲 辛 庚 癸 壬 己 戊

戊: 戊 己 丙 丁 壬 癸 甲 乙 庚 辛

己: 己 戊 丁 丙 癸 壬 乙 甲 辛 庚

庚: 庚 辛 戊 己 甲 乙 丙 丁 壬 癸

辛: 辛 庚 己 戊 乙 甲 丁 丙 癸 壬

壬: 壬 癸 庚 辛 丙 丁 戊 己 甲 乙

癸: 癸 壬 辛 庚 丁 丙 己 戊 乙 甲

地支財官印等檢查表
日幹: 比肩 劫財 梟神 正印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食神 傷官

甲: 寅 卯 亥 子 辰戌 丑未 申 酉 巳 午

乙: 卯 寅 子 亥 丑未 辰戌 酉 申 午 己

丙: 巳 午 寅 卯 申 酉 亥 子 辰戌 丑未

丁: 午 巳 卯 寅 酉 申 子 亥 丑未 辰戌

戊: 辰戌 丑未 巳 午 亥 子 寅 卯 申 酉

己: 丑未 辰戌 午 巳 子 亥 卯 寅 酉 申

庚: 申 酉 辰戌 丑未 寅 卯 巳 午 亥 子

辛: 酉 申 丑未 辰戌 卯 寅 午 巳 子 亥

壬: 亥 子 申 酉 巳 午 辰戌 丑未 寅 卯

癸: 子 亥 酉 申 午 巳 丑未 辰戌 卯 寅

問:地支內所苦藏之字,其財官印綬,推法如何?

答:與推天干相同,詳參天幹財官印等檢查表,按幹,支,花甲子,排命,排運,五行,生克,財官印綬等,為推命之起端,學者不可不知,且不可不熟讀,否則如作文之不諳題目,文章何由而成。

天干篇

五行:屬木 性別:屬陽 方位:東方

氣:長生在亥,沐浴在子,冠帶在丑,臨官在寅,帝旺在卯(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辰,病於己,死於午,墓於未,絕於早,胎於酉,養於(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春(最旺),相於冬(次旺);

休于夏(衰),囚於四立前各十八天(次衰);

死於秋(最衰),按四立為立春,立夏,立秋,立冬。

生:甲生丙丁已午;壬癸亥子生甲。

克甲: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甲。

合:甲己相合。化:日幹為甲,逢己土,在辰戌丑未月則化土。

例:生甲 癸巳甲生病

甲克、合甲己未甲克墓

陽木囚于立秋前十八天甲午甲生死

甲克戊辰甲克衰


五行:屬木

性別:屬陰

方位:東方

氣:長生在午,沐浴在巳,冠帶在辰,臨官在卯,帝旺在寅(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丑,病於子,死於亥,墓在戌,絕於酉,胎于申,養於未(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春(最旺),相於冬(次旺);

休于夏(衰),囚於四立前各十八天(次衰),死於秋(最衰)。

生:乙生丙丁巳午;

壬癸亥子生乙。

克:乙克戊己辰戌丑未;

庚辛申酉克乙。

合:乙庚相合

化:日幹為乙,逢庚金,在巳酉丑申月則化金。

例:
生乙癸酉克乙絕

克乙、合乙庚申克乙胎

陰木死於秋乙己乙生沐浴

合乙、合乙庚辰乙克冠帶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陽

方位:南方

氣:長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帶在辰,臨官在巳,帝旺在午(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未,病于申,死於酉,墓於戌,絕於亥,胎於子,養於丑(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于夏(最旺),相於春(次旺);

休於四立前各十八天(衰)囚於秋(次衰),死於冬(最衰)。

生:丙生戊己辰戌丑未;

甲乙寅卯生丙。

克:丙克庚辛申酉;

壬癸亥子克丙。

合:丙辛相合

化;日幹為丙,逢辛金,在亥申子辰月則化水。

例:
克丙壬申丙春病

丙克、合丙辛亥克丙絕

陽火死於冬丙子克丙胎

克丙壬辰丙生冠帶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陰

方位:南方

氣:長生在酉,沐浴在申,冠帶在未,臨官在午,帝旺在巳(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辰,病於卯,死於寅,墓於丑,絕於子,胎於亥,養於戌(以下為氣之衰)。

勢:旺于夏(最旺),相於春(次旺);休於四立前各十八天(衰),囚於秋(次衰),死於冬(最衰)。

生:丁生戊己辰戌丑未;

甲乙寅卯生丁。

克:丁克庚辛申酉;

壬癸亥子克丁。

合:丁壬相合

化:日幹為丁,逢壬水在亥卯未寅月則化木。

例:
同丁丁卯生丁病

克丁、合丁壬寅生丁死

陰火相于春丁亥克丁胎

生丁甲辰丁生衰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陽

方位:中央

氣:長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帶在辰,臨官在巳,帝旺在午(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未,病于申,死於酉,墓於戌,絕於亥,胎於子,養於丑(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四立前各十八天(最旺),相于夏(次旺),休於秋(衰),囚於冬(次衰),死於春(最衰)。

生:戊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戊。

克:戊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戊。

合:戊癸相合

化:日幹為戊,逢癸水,在寅午戌巳月則化火。

例:
生戊丙寅克戊長生

戊克、合戊癸巳生戊臨官

陽土相于夏戊午生戊帝旺

生戊丙辰同戊冠帶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陰

方位:中央

氣:長生在酉,沐浴在申,冠帶在未,臨官在午,帝旺在巳(以上為氣之盛);衰于辰,病於卯,死於寅,墓於丑,絕於子,胎於亥,養於戌(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四立前各十八天(最旺),相于夏(次旺),休於秋(衰),囚於冬(次衰),死於春(最衰)。

生:己生庚辛申酉;

丙丁巳午生己。

克:己克壬亥子;

甲乙寅卯克己。

合:甲己相合。

化:日幹為巳,逢甲木,在辰戌丑未月,則化為純土。

例:
己克丁午生己臨官

己生辛未同己冠帶

陰土旺于立秋前十八天己巳生己旺

同己戊辰同己衰

五行:屬金

性別:屬陽

方位:西方

氣:長在在巳,沐浴在午,冠帶在未,臨官在申,帝旺在酉(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戌,病於亥,死於子,墓於丑,絕於寅,胎於卯,養於辰(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秋(最旺),相於四立前各十八天(次旺),休於冬(衰),囚於春(次衰),死于夏(最衰)。

生:庚生壬癸亥子,

戊己辰戌丑未生庚。

克:庚克甲乙寅卯;

丙丁巳午克庚。

合:乙庚相合

化:日幹為庚,逢乙木,若在巳酉丑申月,則花為純金。

例:

庚克乙巳克庚生

合庚、庚克乙酉同庚旺

陽金旺于秋庚申同庚臨官

同庚庚辰生庚養


五行:屬金

性別:屬陰

方位:西方

氣:長生在子,沐浴在亥,冠帶在戌,臨官在酉,帝旺在申(以上為氣之盛);衰于未,病於午,死於巳,墓於辰,絕於卯,胎於寅,養於丑(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秋(最旺),相於四位前各十八天(次旺),休於冬(衰),囚於春(次衰),死于夏(最衰)。

生:辛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辛。

克:辛克甲乙寅卯;丙丁巳午克辛。

合:丙辛相合。

化:日幹為辛,逢丙火,在申子辰亥月則化水。

例:
辛克甲申同辛旺

克辛、合辛丙子辛生生

陰金休于冬辛亥辛生沐浴

辛生壬辰生辛墓


五行:屬水

性別:屬陽

方位:北方

氣:長生在申,沐浴在酉,冠帶在戌,臨官在亥。帝旺在子(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丑,病於寅,死於卯,墓於辰,絕於巳,胎於午,養於未(以上為氣之衰)。

勢:旺於冬(最旺),相於秋(次旺)休於春(衰),囚于夏(次衰),死於四立前各十八日(最衰)。

生:壬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壬。

克:壬克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壬。

合:丁壬相合。

化:日幹為壬,逢丁火,在亥卯未寅月則化為木。

例:
壬生甲寅壬生病

壬克、合壬丁卯壬生死

陽水休於春壬午壬克胎

壬生甲辰克壬墓


五行:屬水

性別:屬陰

方位:北方

氣:長生在卯,沐浴在寅,冠帶在丑,臨官在子,帝旺在亥(以上為氣之盛);衰于戌,病於酉,死于申,墓於未,絕於午,胎於巳,養於辰(以上為氣之盛)。

勢:旺於冬(最旺),相於秋(次旺),休於春(衰),囚于夏(次衰),死於四立前各十八天(最衰)。

生:癸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癸。

克:癸生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癸。

合:戊癸相合

化:日幹為癸,逢戊土,在寅午戌巳月則化火。

例:
同癸癸巳癸克胎

克癸、合癸戊午癸克絕

陰水囚于夏癸巳癸克胎

癸克丙辰克癸養

地支篇

五行:屬水

性別:屬陰

方位:北方

月令:十一月

節氣:大雪為子月節;冬至為子月氣。

藏幹:癸

生:子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子。

克:子克丙丁己午;戊己辰戌丑未克子。

合:子丑相合

刑:子卯相刑

沖:子午相沖

害:子未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亥子丑合為北方

例:
子生 甲申生子,與子三合成水局

子克丙子十一月,大雪至小寒,陰水,藏癸

子克丁丑克子,合子,又會北方

子克丁未克子,害子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陰

方位:中央

月令:十二月

節氣:小寒為丑月節;大寒為丑月氣。

藏幹:己癸辛

生:丑生庚辛申酉;丙丁己午生丑。

克:丑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丑。

合:子丑相合

刑:酉戌相刑

沖:丑未相沖

害:丑午相害

三合:乙酉丑合成金局

方合:亥子丑合為北方

例:
丑克癸酉與丑三合成金局,丑生

克丑乙丑陰土,十二月,小寒至立春,藏己辛癸

生丑丙子丑克,合丑

克丑甲午生丑,害丑


五行:屬木

性別:屬陽

方位:東方

月令:正月

節氣:立春為寅月節,雨水為寅月氣。

藏幹:甲丙戊

生:寅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寅。

克:寅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寅。

合:寅亥相合

刑:寅巳相刑

沖:寅申相沖

害:寅巳相害

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

方合:寅卯辰合為東方

例:
比寅乙巳寅生,害寅,刑寅

寅克戊寅正月,立春至驚蟄陽木,藏甲內戊

克寅庚申克寅,沖寅

寅生丁亥生寅,合寅


五行:屬木

性別:屬陰

方位:東方

月令:二月

節氣:驚蟄為卯月節;春分為卯月氣。

藏幹:乙

生:卯生丙丁己午;壬癸亥子生卯。

克:卯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卯

合:卯戌相合

刑:子卯相刑

沖:卯酉相沖

害:卯辰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寅卯辰合為東方

例:
卯生丙子生卯,刑卯

克卯辛卯二月,驚蟄至清明,陰木,藏乙

生卯壬辰與卯合為東方,害卯,卯克

卯克己酉克卯,卯沖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陽

方位:中央

月令:三月

節氣:清明為辰月節,穀雨為辰月氣。

藏幹:戊乙癸

生:辰生庚辛申酉;丙丁已午生辰。

克:辰克壬癸亥子;甲子寅卯克辰。

合:辰酉相合

刑:二辰自刑

沖:辰戌相沖

害:卯辰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寅卯辰合為東方

例:
生辰丁酉辰生,合辰

克辰申辰三月,清明至立夏,陽土,藏戊乙癸

辰克壬戌比辰,沖辰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陽

方位:南方

月令:四月

節氣:立夏為巳月節;小滿為巳月氣。

藏幹:丙戊庚

生:巳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巳。

克:巳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巳。

合:巳申相合

刑:寅己相刑巳申相刑

沖:已亥相沖

害:寅巳相害

三合:巳酉丑合成金局

方合:己午未合為南方

例:
巳生戊寅生巳刑巳,害巳,

比巳丁己四月,立夏至芒種,陽火,藏丙戊庚

克巳壬申巳克,合巳

巳克辛亥克巳,沖巳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陰

方位:南方

月令:五月

節氣:芒種為五月節夏至為五月氣

藏幹:丁己

生:午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午

克:午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午

合:午未相合

刑:二午自刑

沖:子午相沖

害:丑午相害

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

方合:巳午未合為南方

例:
午克辛丑午生,害午

生午甲午五月,芒種至小暑,陰火,藏丁己

克午壬子克午,沖午

比午丁未午生,合午,與午合為南方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陰

方位:中央

月令:六月

節氣:小暑為未月節;大暑為未月氣。

藏幹:己丁乙

生:未生庚辛申酉;丙丁已午生未。

克:未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未。

合:午未相合

刑:戌未相刑

沖:丑未相沖

害:子未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巳午未合為南方

例:
生未丙戌比未,刑未

克未乙未六月,小暑至產秋,陰土,藏乙丁己

未生辛丑比未,沖未

比未戊子未克,害未


五行:屬金

性別:屬陽

方位:西方

月令:七月

節氣:立秋為申月節,處暑為申月氣。

藏幹:戊庚壬

生:申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申。

克:申克甲乙寅卯;丙丁己午克申。

合:巳申相合

刑:巳申相刑

沖:寅申相沖

害:申亥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申酉戌合為西方

例:
申克乙亥申生,害申

申克甲申七月,立秋至白露,陽金,藏戊庚壬

生申己巳克申,合申,刑申

克申丙寅申克,沖申


五行:屬金

性別:屬陰

方位:西方

月令:八月

節氣:白露為酉月節;秋分為酉月氣。

藏幹:辛

生:酉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酉。

克:酉克甲乙寅卯;丙巳午克酉。

合:辰酉相合

刑:二酉自刑

沖:卯酉相沖

害:酉戌相害

三合:巳酉丑合成金局

方合:申酉戌合為西方

例:
克酉丙辰生酉,合酉

克酉丁酉八月,白露至寒露,陰金,藏辛。

酉生癸卯酉克,沖酉

酉生壬戌生酉,害酉,與酉合為西方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陽

方位:中央

月令:九月

節氣:寒露戌月節,霜降為戌月氣。

藏幹:戊辛丁

生:戌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戌。

克:戌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戌。

合:卯戌相合

刑:丑刑戌戌刑未

沖:辰戌相沖

害:酉戌相害

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

方合:申酉戌合為西方

例:
戌克癸卯克戌,合戌

戌克壬戌九月,寒露至立冬,陽土,藏戊辛丁

生戌丙辰比戌,沖戌

生戌丁酉戌生,害戌,與戌合為西方


五行:屬水

性別:屬陽

方位:北方

月令:十月

節氣:立冬為亥月節,小雪為亥月氣。

藏幹:壬甲

生:亥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亥。

克:亥克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亥。

合:寅亥相合

刑:二亥自刑

沖:已亥相沖

害:申亥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亥子丑合為北方

例:
克亥戊寅亥生,合亥

比亥癸亥十月,立冬至大雪,陽水,藏壬甲

亥克丙申生亥,害亥

比亥癸巳亥克,沖亥

人元篇
人元者,即地支內所藏之天干也,已見地支篇,可參閱之。人元之利
(一)可以輔助天干地支之不逮,例如:癸卯丁巳甲寅甲子
八字中水木居六,土金全無,當以身強無克制為患,然巳中藏有戊土並庚金,土能克水,金能制木,是天干地支雖屬無用,而支中所藏人元,獨可輔助其不逮也。
(二)可以增加天干地支之力量,例如:甲寅壬申甲寅甲子
三甲二寅,木如林立,又有壬水子水之生木,則木更繁重,自喜申金之克制,但一金五木只力難勝,則不得不賴申中寅中所藏戊土,以生金克木,是取戊土人元以增加申金之力量也。
人元之害
(一)説明天干地支之為虐,例如:戊申庚申甲申庚午
獨甲為五金所克,其衰可知,何堪申中再藏戊土,午中再藏己土,用戊己土之人元,再去生金,豈非專助庚申金之為虐乎。
(二)破壞天干地支之精采。例如:乙未戊寅戊辰庚申
戊土甚重,當泄秀氣于庚申二金,豈不甚美,奈何寅中所藏丙火,既能克去時幹上之庚金,而時支申中所有庚金,亦破寅中之丙火沖去,豈非精采盡為破壞乎。
人元力量之分析
(一)最重:月支內之人元屬月之本氣者(例如申月之庚,庚與申皆屬金,庚即為申中之本氣),力量最重。
(二)次重:月支內所暗藏之人元(例如申月,申中暗藏戊壬),雖非申月本氣,力量則次重。
(三)稍輕:年日時支內所藏之人元,與月支之人元相較,則力減輕。
五行篇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其數有五,並往來乎天地這間,而不窮者也,故謂之行。
金:原始:西方陰止以收而生燥,燥乃生金。
性:屬少陰,沉下而有所止。
體:至陰中含至陽,故光明可照。
質:堅剛。
天干:庚辛屬金。
地支:申酉屬金。
支藏:申酉戌巳丑中皆藏金。
生克:受土之生;生水;為火所克;克木。
種類:金分六類,各有喜忌。
(一)強金,當令或繁為強,喜木分力,火煆練,水吐秀,忌土生金,金加重。
(二)弱金,失令或頹少為弱,喜土生金,金比助忌水分力,火克制水洩氣。
(三)埋金,土多易埋,喜木制土,忌火助土
(四)沉金,水多易沉,喜土克水,水泄木,忌金助水泛。
(五)缺金,木多易缺,喜土生金,忌木加重。
(六)熔金,火多易熔,喜水制火存金,土泄火生金,忌木助火積。
四季金之喜忌
春:值囚令。
喜:未盡,貴乎火氣為榮,性體柔弱,愛得薄土之資生,既見火,由喜金來比助。
忌:水盛則金寒,有用等於無用,木盛則金折,至剛轉為不剛。
夏:值死令
喜:性柔,遇薄土則資生有益,形未充,得金比,則扶持精壯。時方在炎,逢水滋則金潤澤。
忌:火多則銷熔,木盛則傷身,土厚則埋沒無光。
秋:值旺令
喜:當權得令,遇火煆練,則成鐘鼎之材;見水吐秀,則精神發越;逢木斫削,則施威逞才。
忌:金助愈剛,剛過必缺,土再資生,反為頑濁。
冬:值休令
喜:形寒性冷,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土並來,溫養更妙。
忌:木多則難施斫削之功水盛則不免沉潛之患。
木:原始:東方陽散以泄而生風,風乃生木。
性:屬少陽,騰上而無所止。
體:陽中含陰,故枝葉繁榮於外,而內空虛。
質:柔和。
天干:甲乙屬木
地支:寅卯屬木
支藏:寅卯辰亥未中皆藏木
生克:受水之生;生火;為金所克;克土。
種類:木分六類,各有喜忌。
(一)強木令當,或繁盛為強,喜土分力,金斫削,火吐秀,忌水生木,木加重。
(二)弱木,失令或稀少為弱,喜水生木,木比助,忌土分力,金克害,火洩氣。
(三)浮木,水多易浮,喜土制水,忌金助水。
(四)焚木,火多易焚,喜水克火,土泄火,忌木生助,火熾烈。
(五)折木,土多易折,喜水生木,忌土加重。
(六)斷木,金多易斷,喜火制金存木,水泄金生木,忌土助金,金堅銳。
四季木之喜忌
春:值旺令
喜:餘寒猶存,得火溫曖,無盤屈之枸,遇水資扶,有舒暢之美,見薄土則材豐。
忌:土多則反損力,重金傷殘克伐,則生意索然。
夏:值休令
喜:根竿葉桔,水盛有滋潤之功,無土則根之不固,缺金則不能斫削。
忌:火旺招焚化之患,土厚則反為災咎,金多亦轉傷殘,木太多亦無可為用。
秋:值死令
喜:氣漸淒涼,形凋敗,木多有多材之美,初秋喜水土相滋,中秋愛剛金原削,寒露遇火則木實。
忌:土厚無已任之材,獨霜降水盛,則有木漂之患。
冬:值相令
喜:得金多以為用,遇火以成功,欲土厚而培養。
忌:水盛則忘形,木雖多而難助。
水:原始:北方陰極而生寒,寒乃生水。
性:屬太陰,潤下。
體:積陰之寒氣反而為水,水雖陰物,陽含於內,故水體內明。
質:沉潛
天干:壬癸屬水。
地支:亥子屬水。
支蕆:亥子丑辰申中皆藏水
生克:受金之生;生木;為土所克;克火。
種類:水分六類,各有喜忌。
(一)強水當令或繁盛為強,喜火分力,土堤防,木泄秀,忌金生水,水加重。
(二)弱水,失令或稀少為弱,喜金生水,水比助,忌火分土,土克制,木洩氣。
(三)滯水,金多易滯,喜火制金,忌土助金。
(四)縮水,木多易縮,喜火泄木,金制木,忌水生助,木繁盛。
(五)沸水,火多易沸,喜金生水,忌火加重。
(六)淤水,土多易淤,喜木克土存水,金泄土生水,忌火助土,土堅實。
四季水之喜忌
春:值休令。
喜:土盛則泛漲無憂,木見則施功可期,籍金生扶,欲火相濟。
忌:水盛則崩提堪虞,金多火繁均非所宜。
夏:值囚令。
喜:時當涸際,愛金生,而欲同類之幫扶。
忌:火旺則乾涸堪虞,木盛氣耗,土重流塞。
秋:值相令。
喜:母旺子相,表光裹瑩,見金則澄可愛,火多財盛,木重妻榮。
忌:遇土則混濁可嫌,水多則泛瀾堪憂(水既重重方愛得土清平)。木火過多,亦非所宜。
冬:值旺令。
喜:專權司令,遇火則增暖,木盛為有情,見土則無氾濫之憂。
忌:金多無義,土多無恩(惟泛漲時,可籍作堤防)。
火:原始:南方陽極而生熱,熱乃生火。
性:屬太陽,炎上。
體:積陽之熱氣反者為火,火雖陽物,陰在其內,故火體內暗。
質:熾烈。
天干:丙丁屬火。
地支:巳午屬火。
地藏:巳午未寅戌中皆藏火。
生克:受木之生,生火,為水所克,克金。
種類:火分六類,和有喜忌。
(一)強火,當令或繁盛為強,喜金分力,水相濟,土泄秀,忌木生火,火加重。
(二)弱火,失令或稀少為弱,喜木生火,火比助,忌金分力,水克熄,土掩晦。
(三)熾火,木多易晦,喜金泄土,木制土,己火生土,土堅重。
(四)晦火,土多易晦,喜金泄土,木制土,己火生土,土堅重。
(五)熄火,金多易熄,喜木生火,忌金加重。
(六)滅火水多易滅,喜土制水存火,木泄水生火,忌金助水,水盛旺。
四季火之喜忌
春:值相令。
喜:母旺子相,見金可以施功,繼多無防,木少可得生扶(過多則火炎)。水只宜其兩濟。
忌:火盛則多傷爆燥,土多則蹇寒無光。
夏:值旺令。
喜:恃勢行權,遇金為良工,得土成家穡(金土雖美,缺水則金燥土焦)。逢水則自焚可免。
忌:見火有傾危之慮,遇木有夭折之患。
秋:值囚令。
喜:性息體休,重疊見火而光輝,遇木生,亦有複明之慶。
忌:土重則掩光,水克則隕滅,金多見,其體亦能損傷。
冬:值死令。
喜:休絕形亡,木生而有救效,土制水以為榮,水比則有利。
忌:見金難任為財,水克必以為殃。
土:原始:中央屬陰陽交而生濕,濕乃生土。
性:土無常性,視四時所乘,喜相濟得所,忌太過不及。
體:土包四物,故其體能兼虛實。
質:含散持實。
天干:戊己屬土。
地支:辰戌丑未屬土。
支藏:辰戌未巳午寅申中皆藏土。
生克:受火之生;生金;為木所克;克水。
種類:土分六類,各有喜忌。
(一)強土,當令或繁盛為強,喜水分力木疏通,金泄秀,忌火生土,土加重。
(二)弱土,失令或稀少為弱,忌水分力,木克制,金洩氣,喜火生土,土比助。
(三)焦土,火多易焦,喜水制火,忌木助火。
(四)焚土,火多易焚,喜火制金,水泄金,忌土助金,金堅實。
(五)流土,水多易流,喜火生土,忌水加重。
(六)傾土,木多易傾,喜金制木存土,火泄木生土,忌水助木,木繁盛。
四季土之喜忌
春:值死令
喜:土勢虛弱,火生扶,土比助,金能制木為祥(按金多仍能盜土氣)。
忌:木太過,水氾濫。
夏:值相令。
喜:土勢燥烈見盛水則滋潤成功,見水複遇金生,更為有益。
忌:旺火煆煉焦赤,見火複遇木生,則生克無良(惟土太過者,喜木),土多見則蹇塞不通。
秋:值休令。
喜:子旺母衰,不厭火重,煉金成材,最愛木盛,制伏純良。土多則頗可助力(惟至霜降,則毋用土比)。
忌:金多而耗盜其氣,水泛而一定非祥。
冬:值囚令。
喜:外寒內溫,木溫火暖,則寒谷回春,再加土助,則尤佳。
忌:金水氣冷,則冰寒土凍,再加身弱,多損壽元。

千里命稿》  韋千里著 《 二 》
強弱篇
論命以日幹為主,稱之曰身,身之強弱,關係最為緊要,故首論之。

論身強–身強之構成
(一)月令旺相:如甲木日幹,生於春冬。
(二)多幫扶:如甲木日幹,四柱多水多木(四柱,即年月日時四個干支)。
(三)支得氣:如甲木日幹,生於亥年寅日卯時(甲生於亥臨官於寅,帝旺於卯,氣盛為得氣)。

身強之區別
(一)最強:既當令,又多幫扶(當令即月令旺相)。例如:甲寅 丁卯 甲子 甲子
甲木旺於春月,又卯為帝旺故當令四柱,又有四木兩水幫扶之,故成最強。
(二)中強:僅多幫扶而失令(失令即月令衰弱)。例如:甲寅 癸酉 乙亥 丙子
乙木死於秋酉月。又為絕地,故失令。然四柱有三水座。木幫扶,故成中強。
僅得令而少幫扶。例如:甲寅 丙子 壬寅 丙午
壬水旺於冬,子月又為帝旺,故得令,然四柱全無別位金水幫扶,故亦成中強。
(三)次強:既不當令,又少幫扶,但年日時支得氣。例如:辛亥 丁酉 甲寅 丁卯
甲木死於秋,故失令天干又全無水木幫扶,僅亥年長生寅日臨官,卯時帝旺,酉月受胎,皆得氣,故成為次強耳。

身強之喜忌
身強喜抑,抑之構成原因有四:
(一)受克:即克我,如甲木見金克。
(二)被泄:即我生,如甲木見火泄。
(三)被分:即我克,如甲木見土分。
(四)氣衰:如甲木見辰巳午未申酉戌(見甲木篇論氣條)。
身強忌扶,扶之構成原因有三:
(一)受生:即生我,如甲木見水。
(二)得授:即同我,如甲木見木。
(三)氣盛:如甲木見亥子丑寅卯(見甲木篇論氣條)。
論身弱–身弱之構成
(一)月令衰弱:如甲木日幹,生於夏秋。
(二)多克泄:如甲水日幹四柱多金多火。
(三)支失氣:如甲木日幹,逢巳年午日申時(甲木病巳死午絕申,氣衰,為失氣)。
身弱之區別
(一)最弱:既失令,又多克泄,例如:戊申 庚申 甲午 庚午
甲木死於秋(最衰)。故失令,四柱又有丙火之泄,四金之克。故成為最弱。
(二)中弱:僅多克泄,而當令。例如:丙辰 庚寅 甲午 庚午
甲木日幹,四柱雖有三火之泄,兩金一克,然甲木旺於春(最旺),頗當令,故即成為中弱。
僅失令而少克泄。例如:甲寅 丙子 丁卯 己巳
丁火雖死於冬(最弱)。而失令,然四柱並不復見水克與土泄,且有四木兩火之幫扶,故亦成為中弱。
(三)次弱:既不失令,又少克泄,但年日時支無氣。例如:辛巳 辛丑 壬寅 癸卯
壬水旺於冬,當令,天干又有兩金一水之幫扶,僅巳年壬絕。寅日壬病,卯時壬死,丑月壬衰。四支失氣,故即成為次弱。
身弱之喜忌
身弱喜扶,扶之構成,見前論身強之喜忌。身弱忌抑,抑之構成,見前論身強之喜忌。
六神篇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設名目,不便推詳,五行陰陽生克之代名詞也。自有此代名詞立,執五行生克以衡量人命。彌覺如應斯響。蓋比喻適當。莫此六神若也。但五行生克比和,有傷官、七殺、正官、食神、偏財、正財梟神、正印、比肩、劫財等名目,共有十類。而神止取六者,何也。蓋比肩劫財,不能成格,而偏正財。偏正印,又稱曰財印既舍比劫而再合併財印,是以神共有六耳。

傷官–官之構成
我所生,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甲木日幹,見丁火,木能生火,丁火為甲木所生。而甲為陽性,丁為陰性,陰陽相異,故丁即甲之傷官。
按甲見丁見午,乙見丙見巳,丙見己見丑未,丁見戊,見辰戊,戊見辛見酉,已見庚見申,庚見癸見子,辛見壬見亥,壬見乙見卯,癸見甲見寅,皆為傷官。

傷官淺解
甲木見丁火傷官。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丁仗甲勢,以發越甲木之秀氣,故人多聰明幹練。然而獨以傷官名者,何也?蓋甲木以辛金為正官。正官者,如一縣之有邑宰。人民居其治下,方喜得有規範,不敢肆意妄為,為非作惡。而丁火見辛金正官,乃仗勢以克傷之,故曰傷官。如人不服官管,必欲盡解除其一身之束縛,見官星而必欲克傷這。故傷官格大都好傲好潛,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力克勝任,否則人無拘否,盡蔑法越規,咨意妄為,無惡不作矣。信如是,使一理複居治下,則嚴刑峻法。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故傷官者,必有大過人之才遇,而亦複有大慘酷之奇禍也。

傷官之能力
泄身,生財,敵殺,損官
天下事,有利必有弊。利弊之區別,即在當與不當耳。六神既有能力,匹配上既有當與不當,則必有利弊。既有利弊,又有喜忌,緣各述利弊喜忌如後。

傷官之利
泄身:日幹強。財官無氣,即以強為患,遂愛傷官。傷官能發越日幹之強氣,使盡行外露也。例如:癸丑 乙卯 乙亥 丙子
乙木春生,又多水木之生扶,自喜時上內火傷官之泄身,吐秀,否則直一頑木耳。
生財:身強財弱,尤愛傷官。傷官能流通日幹之氣。生財來。俾為己用,
例如:戊寅 甲寅 乙亥 丙子
旺木成林,戊土之財,受克太深,幸喜丙火傷官泄木生土,流通日幹之旺氣而又救護財星之不足,厥功偉矣。
敵殺: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亦愛傷官。傷官能敵殺存身,使一身得以自由。
例如:戊子 辛酉 乙酉 丙子
秋本凋零,最畏辛金七殺之克伐。幸有丙火傷官制敵殺,稍解日元之危。
損官:官重身輕,舉動盡為束縛。亦愛傷官,傷官能損官存身,使一身得以舒適。
例如:庚申 甲申 乙卯 丙戌
初秋乙木,疊見陽金之克,最即官重身輕。丙火傷官,可以制金抑官。雖無扶弱之能,卻有鋤強之功,亦足取焉。

傷官之弊
泄身:日幹弱,遂怕傷官。一身自顧不暇,何堪再見傷官耗盜。例如:辛丑 丁酉 乙卯 丙戊
乙木日元,見金之克伐,火之耗盜,土之磨折,又當仲秋死令,衰弱可知,然則丙火傷官之泄身,自亦忌神耳。
生財:財太旺,尤怕傷官。身且不能任財,何堪再見傷官生財。例如:丙申 戊戌 乙巳 乙卯
土重木折,財旺身輕。丙火傷官之生才正如虎添翼,助桀為虐,可畏哉,可畏哉。
敵殺:身強殺淺,即怕傷官。身方假殺為權,何堪再見傷官敵去。例如:丙寅 辛卯 乙亥 癸未
春木方旺,地支成木局。月上辛金七殺,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乃又為丙火傷官所敵,減色非輕。
損官:身重官輕,亦怕傷官。身方以官為尊,何堪再見傷官損害。例如:甲寅 丙寅 乙卯 庚辰
八字中木居其五。林林總總,全恃時上庚金正官,伐木成材,不幸火傷官克庚,與上例同一貽憾。

傷官所喜
生身:日幹強,受傷官,既見傷。喜見財以流通之。日幹弱。怕傷官。既見傷,喜印綬以制伏之。
生財:身強則弱,愛傷官,既見傷,喜財多以生髮之。身弱財多,所傷官,既見傷,喜印綬以制之。
敵殺:殺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喜比劫食傷以生助之。身強殺淺,怕傷官,即見傷,喜見財以和解之。
損官:官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喜比劫食神。以生助之。身強官弱,怕傷官,既見傷,喜見財以和解之。

傷官所忌
泄身:日幹強,愛傷官。既見傷,忌見印以克去之。日幹弱,怕傷官,既見傷習再生財,轉輾泄弱。
生財:身強財弱克傷官,既見傷,忌見印以克去之。身弱財多,怕傷官。既見傷,忌再生財。轉輾泄弱。
敵殺:殺重身輕,愛傷官,既見傷,忌財旺生殺。身強殺淺,怕傷官,既見傷,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
損官:官多身弱,愛傷官,既見傷,忌財旺生官。身重官輕,怕傷官,既見傷,忌比劫食傷以生助之。

七殺(七殺一名偏官)
七殺之構成
克我而與我同性者是也。例如:甲木日幹,見庚金。金能克木,甲木為庚金所克。而甲為陽性,庚亦為陽性。陰陽同類,故庚即甲之七殺。
按甲見庚見申,乙見辛見酉丙見壬見亥,丁見癸見子,戊見甲見寅,己見乙見卯。庚見丙見巳,辛見壬見午壬見戊見辰戌,癸見己見丑未皆為七殺。

七殺淺解
七殺者,又名偏官。二陽相克,二陰相克,猶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謂之偏官。又以其隔七位,而相戰克,故曰七殺。七殺者慘覆無恩,專以攻身為尚。譬小人多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制裁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故有制,謂之偏官。無制,謂之七殺。必須制合生化,無太過不及,是借小人勢力,衛護君了,以成威權,造就大富大貴之命者。設使生化不及,日主衰弱,七殺重逢,其禍不勝俱述。若七殺祇一,制伏重重,倘運再行制伏,則盡法無民。雖猛如虎,亦無所施其技矣。

七殺之能力
耗財,生印,攻身,制劫

七殺之利
耗財:身弱印輕財重,遂愛七殺,以殺能耗財,並能助印也。例如:丁卯 甲辰 辛卯 戊子
辛金囚於春,群木旺於春,一望而知其為財重身輕。戊雖生辛乃被克於甲,則唯丁火七殺,耗甲木之旺財,生戊土之衰印獨建其功矣。
生印:身印並衰,最愛七殺,殺能生印,使印再生身也。例如:戊寅 甲寅 辛卯 丁酉
春日之金無力。雖有酉金戊土幫扶,乃戊為。甲克,卯為酉沖而又旺木成林以財多身弱為患,所幸丁火七殺泄甲木之旺財,生戊土之衰印,使印再生身。極盡補偏救弊之妙矣。
攻身:目幹旺甚,過旺則身無所依,即愛七殺。七殺雖攻身,身力能任,可以假作權威也。
例如:辛酉 丁酉 辛酉 甲午
秋月辛金,再見三酉一辛,強旺達於極點,妙有丁火七殺。煉金而成器,攻身以作威,從此為有價值之命局矣。
制劫:身強財弱,複見劫財,克財之極,亦愛七殺。七殺能制伏劫財,使不敗也。
例如:丁酉 庚戌 辛酉 甲午
一重甲木正財,為當令之庚金劫財,掠奪殆盡,幸有丁火七殺制劫財,論其功用,制劫為第一,救財為第二,換之制劫即所以救財也。

七殺之弊
耗財:日強印重財輕,即怕七殺,殺既耗財,又助印也。例如:丁丑 庚戌 辛丑 乙未
辛見重土,幸有月上庚金這協助,未遭埋沒,而稱身印兩強。乙木偏財,以丁火七殺之耗。致未遂疏土之功,八字仍屬偏枯。則七殺耗財之咎,在所難辭焉。
生印:日弱印強,尤怕七殺,印多則身寡,而成母多子病。堪再見七殺,生印克身。
例如:戊戌 己未 辛未 丁酉
土旺而多,有如山崩。日元之辛,母旺子虛,為埋金無疑矣。丁火七殺,生土印以助虐,克弱日而欺主,其滋蔓禍患,為何如哉。
攻身:日幹衰弱,即怕七殺,日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見七殺之攻。例如:丁卯 乙巳 辛卯 乙未
辛生已月,已患失令。群木旺火,爭相摧殘。又少幫扶之字,其弱可知或以丁火七殺攻身之弊,與眾財挫主之患,較量輕重,則正如五十步與百步。
制劫:日弱賴劫,亦怕七殺。身方恃劫維持,何堪再見七殺制去。例如:甲辰 丁卯 辛未 庚庚
以失令之辛金敵得時之眾木,豈其可乎庚金劫財,能幫辛金,亦能克木。正喜不乏撥助,距料丁火七殺,制住庚金。總臂扼喉,抱憾甚矣。

七殺所喜
耗財:身弱印輕財重,愛七殺,既見殺,喜印比之幫身。
身強印重財輕,怕七殺,既見殺,喜傷食以制煞生財。
生印:身印並衰,愛七殺,既見殺,喜殺重生印。
日弱印強性七殺,既見殺,喜食財以兩制之。
攻身:日幹強。愛七殺,既見殺,喜財旺以生之。
日幹弱,怕七殺,既見殺,喜印旺以解之。
制劫:身強有劫,愛七殺,既見殺,喜財旺以生之。
身弱賴劫,怕七殺,既見殺,喜食傷以制之。

七殺所忌
耗財:身弱印輕財重,愛七殺,既見殺,忌傷食生財制殺。
強印重財輕,怕七殺,既見殺,忌殺再加強。
生印:身印並衰愛七殺,既見殺,忌食傷制去。
日弱印強怕七殺,既見殺忌殺再加強。
攻身:日幹強,愛七殺,既見殺,忌食傷再制去。
日幹弱,怕七殺,既見殺忌財複生之。
制劫:日強有劫,愛七殺,既見殺,忌食傷再制去。
日弱賴劫怕七殺,既見殺,忌財旺再生之。

正官
正官之構成
克我而與我異性者,是也。例如:甲木日幹,見辛金,金能克木,甲木為辛金所克,而甲為陽性,辛為陰性,陰陽相異故辛即甲之正官。
按甲見辛見酉,乙見庚見申,丙見癸見子,丁見壬見亥,戊見乙見印,已見甲見寅,庚見丁見午,辛見丙見己,壬見己見丑未,癸見戊見辰戌。皆為正官。

正官雜談
正官者,六格之正氣,忠信之尊名,治國齊家之有道。蓋陽見陰克,陰見陽克,如人之有一夫一婦。陰陽調和,剛柔配合,以成道也,父官者管也。一縣有官人居治下,均須受其管束,雖有狡者,亦必循規蹈矩。居仁由義,不敢放逸為非。苟無官管,則將放于禮法之外,故以制我身者為正官,萬不可遭損破也。月令提綱之官,如本府太守,本縣令尹,管制最重。年上之官,其上最尊。第亦須視其強弱如何,而斟衡也。
正官之能力
引財,生印,拘身,制劫

正官之利
重財:身強財弱,遂喜正官。正官能引財拘身,以存財也。例如:乙巳 辛巳 丙子 癸巳
初夏丙火,三見巳祿可謂旺矣。辛金之財,不免火多焦熔,還賴金水正官克火救金,是即所謂引財也。
生印:身強印弱。尤愛正官。正官能拘束日幹、滋生印綬也。例如:辛巳 癸巳 丙子 乙未
退氣之乙木,遠不如當旺之丙火。何況丙得兩祿,豈不患子多母弱哉。月頭癸水正官,斂火之威,助木之勢,生印之功,厥亦偉矣。
拘身:日幹旺甚,過旺則身無所依,即愛正官。正官能拘束日幹,不敢為非作惡也。
例如:辛卯 癸巳 丙午 丙申
丙日旺甚。幸喜癸水正官之克火稍殺其炎,拘身有功,或憾乎杯水車薪。然有辛申兩金之生,癸水強弱,尚有源源,仍可取焉。
制劫:日幹既旺,複壘見劫財,劫盛即助身為虐,亦愛正官。正官能制去劫財,使日幹潔身自好也。
例如:癸巳 丁已 丙子 丁酉
日主既旺,益以兩比兩劫,酉金之財星危矣。癸水正官,克制已火比肩,固較欠強。然得祿於子,受生於酉,亦足以去兩丁之劫財,不可與揚湯止沸同論也。

正官之弊
引財:身弱財強,遂怕正官,財強已恐身不能任,何堪再見正官,引財拘身。
例如:癸丑 辛酉 丙子 丙申
金多火少,時在深秋,日元為丙,自屬財強身弱,再見癸水正官,引旺財。克衰主,是更危如壘卵,固以財為病之原,亦以官為病之表耳。
生印:身弱印強,尤怕正官。印多則身寡,母多子病,何堪再見正官拘身生印。
例如:癸卯 乙卯 丙子 乙未
丙火生於春令,又見四木,印多而旺,即不免母多子病。癸水正官克身固非喜,然其生印不啻助桀為虐,尤可憎也。
拘身:日幹衰弱,即怕正官。身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見正官拘身。
例如:庚辰 庚辰 丙子 丙申
丙火生於春令,又見四木,印多而旺,即不免母子多病。 水正官克身固非喜,然其生印不啻助桀為虐,尤可憎也。
拘身:日幹衰弱,即怕正官。身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見正官拘身。
例如:庚辰 庚辰 丙子 丙申
丙火日元,除時上一重比肩,為幫身外,餘皆泄克之神,弱而不堪任財任子辰會局,官星結黨,其拘身之禍最為猖獗,啻洪水猛獸耶。
制卻:身弱用動。亦怕正官。身方賴動維持。何堪再見正官制去。
例如:丁酉 癸丑 丙子 丁酉
丙雖失令於冬,幸有丁火劫財,兩透幹頭,而可倚以為幫身,距料癸水正官,制去劫財,精華盡失,正如病犯絕症,其勢殆矣。

正官所喜
引財:身強財弱愛正官,既見官,喜財旺以生之。財多身弱怕正官,既見官,喜印旺以泄之。
生印:身強印弱愛正官,既見官,喜官旺生印身弱印強怕正官,既見官,喜食財以兩制之。
拘身:日幹強,愛正官,既見官,喜財旺以生之。日幹弱,怕正官,既見官,喜印旺以解之。
制劫:身強有劫,愛正官,即見官,喜財旺以生之。身弱賴劫,怕正官,既見官,喜印以生身。

正官所忌
引財:身強財弱愛正官,既見官,忌偏印以泄弱之。身弱財強怕正官,既見官,忌財官再加重。
生印:身強印弱愛正官,既見官,忌食傷以合制之。身印強,怕正官,既見官,忌官印再加重。
拘身:日幹強,愛正官,既見官,忌食傷以合制之。目幹弱,怕正官,既見官,忌財旺發生之。
制劫:身強有劫,愛正官,既見官,忌食傷以合制之。身弱賴劫,怕正官,既見官,忌財官再加重。

食神
食神之構成
我所生,而與我同性者是也。例如:甲木日幹,見丙火,木能生火。丙火為甲木所生,而為陽性,丙亦為陰性,兩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見丙見巳。乙見丁見午,丙見辰見戌,丁見己見丑未,戊見庚見申,己見辛見酉,庚見壬見亥,辛見癸見子,壬見甲見寅,癸見乙見卯,皆為食神。

食神雜談
食神者,一名爵星,又名壽星。蓋陽生陽,陰生陰,雖為洩氣,而食神之所生者則為財。乃養命之源,身與食神,有如父子,子旺則生起財來,以奉父母,豈不即是爵星乎。又身之最畏者,當為七殺來克。壽即不永,食神乃能制伏七殺,使不敢來克。俾一身得以優遊裕餘者,食神之力也,豈不即是壽星乎。財被食生,寬裕不竭,然後人之爵祿豐,殺被食制,不敢為禍。然後人之壽元長,此食神之所以大有造於人命也。

食神之能力。
泄身,生財,制殺,損害

食神之利
泄身:日幹強,財官無氣,即以強頑為患,遂愛食神。食神能吐日幹秀氣也。
例如:癸丑 乙卯 甲子 丙寅
甲乙寅卯東方全,況在鶯啼蝶舞之候。春木正旺,身強可知,益以癸子兩水之生木更嫌太過,全局了無精彩,唯喜丙火食神,發洩秀氣,尚不致為頑木耳。
生財:強財弱,尤愛食神,食神能吐秀氣生財也。例如:己卯 丙寅 甲子 乙亥
幹甲乙,支寅卯。劫比如林,己土正財,剝奪殆盡。若無丙火食神之生財,勢將身旺無所寄為下命決矣。
制殺: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即愛食神,食神能制伏七殺。一將當關群邪自服。而身得以自由矣。例如:庚申 甲申 甲戌 丙寅
三木三金,以品質論,無分軒輊。然而秋金當旺,秋木凋零,以勢力論。木自不敵于金,殺乃強過於身。而需乎丙火食之制殺矣。
損官:官強身弱,舉動盡為束縛,亦愛食神。食神能合官存身,使身漸得舒適,
例如:辛酉 丙申 甲戌 丙寅
秋月甲木,見申酉戌辛,官旺可畏。丙火食神,克合辛金,使金勢稍抑,日主稍揚,則損官即所以救主也。

食神之弊
泄身:日幹弱,遂怕食神。已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見食神洩氣。例如:乙酉 丙戌甲戌乙丑
天干甲乙丙,地支丑戌酉,時在九秋。土金佔優勢,甲日仍患財官之旺,則丙火食神,既生財,又泄身,洵非弱主所喜也。
生財:財官身弱,尤怕食神。身既不能旺財,何堪再見食神泄身生財。
制殺:身強殺淺,即怕食神。身方假殺為權,何堪再見食神制去。例如:庚寅 丙戌 甲寅 乙亥
甲雖失時於秋,乃兩見寅祿,時得長生。形與氣既不為弱,且嫌繁蕪,正庚金七之克伐,何期丙火食神,制住庚金。未竟斧鑿之功,豈成棟樑之材。
損官:身旺官弱,亦怕食神。身方以官為尊,何堪再見食神合去。例如:丙戌 辛卯 甲子 乙亥
春木而又多邦扶,既旺且強去撫存菁,端賴辛金正官,然有丙火食神之克合,辛乃用武無地,一官受損,以致八字平凡,減色為何如哉。
食神所喜
泄身:日幹強,愛食神,既見食,喜財以流通之。日幹弱,怕食神,既見食,喜印以合制之。
生財:身強財弱,愛食神,既見食,喜財多生髮。身弱財強,怕食神,既見食,喜印助身旺。
制殺:殺重身輕,愛食神,既見食,喜比劫食傷生助。身強殺淺,怕食神,既見食,喜見財以和解之。
損官:官多身弱,愛食神,既見食,喜比劫食傷生助。身重官輕,怕食神,既見食,喜見財以和解之。
食神所忌
泄身:日幹強,愛食神,既見食,忌梟印奪去了。日幹弱,怕食神,既見食,怕再生財。轉輾泄弱。
生財:身強財弱,愛食神,既見食,忌梟印奪去之。身弱財強,怕食神,既見食,忌財多轉輾泄弱。
制殺:殺重身輕,愛食神,既見食,忌財星黨殺。身強殺淺,怕食神,既見食,忌比劫食傷再助食。
損官:官多身弱,愛食神,既見食,忌財重泄食生官。身重官輕,怕食神,既見食,忌比劫食傷再助食。

偏正印(偏印一名梟神)
偏正印之構成
生我而與我同性者,為偏印。生我而與我異性者,為正印。例如:甲木日主見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為壬癸水所生。甲為陽性,壬亦為陽性,兩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甲為陽性,癸為陰性,陰陽相異,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見壬見亥,乙見癸見子,丙見甲是寅,丁見乙見卯,戊見丙見已,己見丁見午,庚見戊見辰戌,辛見己見丑未,壬見庚見申,癸見辛見酉,皆為偏印。
甲見癸見子,乙見壬見亥,丙見乙見卯,丁見甲見寅。戊見丁見午,己見丙見己,庚見己見丑未,辛見戊見辰戌,壬見辛見酉,癸見庚見申,皆為正印。

偏正印雜談
印綬者,乃五行生我之名。乃我氣之源,為生氣,為父母,又能護我官星,使無傷克,具此格者,主聰明,多智慧。性慈惠,語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兇橫。若為官則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偏正印之能力
生身,泄官殺,禦傷,挫食

偏正印之利
生身:日幹弱,當賴印綬滋扶身旺。例如:丁卯 辛亥 戊子 丙辰
亥卯半木局,子辰半水局,時在初冬水令,則偏重于水木才官,而戊土輕矣。妙有丁火正印,丙火偏印,協力生身,使日主可以任財任官。其功益豈淺鮮哉。
泄官殺:日幹弱。官殺力強。身不能任。當賴印綬泄官殺而助身。例如:癸卯 乙卯 戊子 丁巳
官重身輕,以乙木正官之得令,戊土日元之時,設非丁火正印,盜泄旺官,生助弱主,幾成危局。此所以印綬之大有造於斯命民。
禦傷:日幹弱傷官力重。全賴印綬駕禦傷官。例如:戊戌 辛酉 戊申 丁巳
金多而又在金令其耗盜戊土,猛烈非常,雖有年頭兩比,可以幫身。然而丁巳兩印之禦制傷官,其功尤偉。諺謂揚湯止沸,不如斧底抽薪,即此意。
挫食:日幹弱。食神太重。當賴印之挫食滋身。例如:丙申 丙申 戊戌 庚申
戊見一庚三申。洩氣可憎,自喜丙火偏印之滋身挫食,而以情勢權衡,挫食之事。更殺滋身為重要,若拘於食神不宜梟奪之說,則忌矣。

偏正印之弊
生身:日幹強,財官力薄,更怕印綬助身。例如:丙辰 戊戌 戊午 壬戌
重土重火,日幹強極,而官藏無力。財露被劫,自屬下命。然則何需乎丙午兩印之生身耶,印之為害既甚。當先謀去之之道,為上策矣。
泄官殺:日幹強。官殺力薄。更怕印綬泄之。例如:乙未 丙戌 戊午 己未
八字中土土其五,比劫既多,日主自強,幸有乙木正官之疏土拘身。乃又有丙火午火,印綬泄官。致官不能直接克日,豈非全功盡棄乎。
禦傷:日幹強。傷官力薄。更怕印綬禦去傷官。例如:丙戌 辛旺 戊戌 戊午
土旺身強,所賴辛金傷官,發洩秀氣,然丙火梟印,禦去辛金致日主旺無所依。命局之不可收拾,即為此一印耳。
挫食:日幹強。食神力薄。更怕印之挫食。例如:庚子 丙戌 戊戌 戊午
此命與上例相仿,旺土賴庚金食神以吐秀,所憾丙火梟印,挫制食神,亦病重藥輕之造。土重為病,丙火為病中之病也。

偏正印之喜
生身:日幹弱,有印綬生身,最喜官星生印。日幹強,又有印綬生身,即喜財以制之。
泄官殺:日幹弱,官殺強,有印綬泄官殺。喜印身兩旺。
日幹強,官殺弱,又有印綬泄官殺,喜堸扶官殺。
禦傷:日幹弱,傷官強,有印綬駕禦傷官。喜印旺禦傷助身。日幹強,傷官弱,又有印綬駕禦傷官。喜財旺克印以制之。
挫食:日幹弱,食神強,有印綬合食,喜印旺助身去食。日幹強,食神弱,又有印之挫食,喜財旺克印以制之。

偏正印之忌
生身:日幹弱,喜有印綬助身。忌貪財壞印。目幹強,又有印綬助身。忌再印扶身旺。
泄官殺:日幹弱,官殺強,幸有印綬泄官。殺忌貪財壞印。日幹強,官殺弱,又有印綬泄官。殺再忌印扶身旺。
禦傷:日幹弱,傷官強,幸有印綬禦傷。忌貪財壞印。日幹強,傷官弱,又有印綬禦傷。忌印扶身旺。
挫食:日幹弱,食神強,幸有印之挫食,忌貪財壞印。日幹強食神弱,又有偏印奪食,忌印扶身旺。

偏正財
偏正財之構成
我所克,而與我異性者。為正財。我所克。而與我同性者,為偏財。例如:甲木日主,見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為甲木所克。甲為陽性,戊亦為陽性,兩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財,甲為陽性,已為陰性,陰陽相異故已是甲之正財。
按甲見戊辰戊,已見已見丑未,丙見庚見申,,丁見幸見酉,戊見壬見亥,已見見子,庚見甲見寅,幸見已見兒卯,壬見丙見巳,癸見丁見午,皆為偏財。
甲見已見丑未,已見戊見辰戊,丙見幸見酉,丁見庚見申,戊見 見子,已見壬見亥,庚見乙見卯,幸見甲見寅,壬見丁見午,癸見丙見巳。皆為正財

偏正財雜談
人何由而覓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財,蓋即分勞我力,而後得者也。有精力然後可以圖財,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須身強,方堪任財,身弱財旺,則如人之衰微不振。雖有偶得之財,不堪享用。且或因財滋禍,故衡命論財,亦須先顧身主,並非財多定為美也,俗以正財為妻財,偏財為眾人之財,亦有以正財為汗血應得之財,偏財為意外得之財,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偏正財之能力
生官殺,泄傷食,制梟,壞印

偏正財之利
生官殺:日幹強,官殺力輕,尚不全美,當賴正偏財生起官殺方能成為大用。
例如:乙亥 甲申 庚甲 丁丑
丁火如豆不能制大塊之金,身太重而官太輕。甲乙雙財並透,生助正官,足補此憾矣。故八-字堪成大用,及賴於財之生官非僅官之克身也。
泄傷食:日幹強,傷食力亦強,雖日幹之透氣。已泄於傷食,而傷食則遏抑未舒,當賴正偏財泄之,藉以疏通。例如:癸卯 庚申 庚子 庚辰
初秋三庚,支全申子辰,年上透癸,金水並行,母強子健,庚因生水,而秀氣發越,癸水傷官,以卯木正財之泄,而亦有所寄託,生生不息矣。
制梟:日幹強,偏印力亦強,身旺何勞印綬。當賴偏財制去梟神。使不橫來生身,
例如:甲辰 戊辰 庚申 甲申
庚金兩得申祿,不愁孱弱,一戊二辰之梟印生身,反為駢枝。,不如借甲木偏財以去之清淨也。
壞印:日幹強,正印力亦強,身旺不須正印。當賴正財破壞之,使身不過旺。
例如:乙亥 已丑 庚申 乙酉
庚日得祿于申,乘旺於酉,投庫於丑,根基極深,固不喜再見幫扶。然則,乙木正財,破壞己土正印,正所以去繁就簡也,何憾之有耶。

偏正財之弊
生官殺:日幹弱,最怕財旺生官殺,來克日幹。例如:甲寅 丁卯 庚午 乙酉
木旺金衰,財多身弱,最憾財再生官,使官來克身,形勢尤危,乃木火財官,狼狽為奸,欲遞禍患,更不易矣。
泄傷食:日千弱,最怕傷食泄財。以分日千之力。例如:癸未 乙卯 庚子 庚辰
庚金失令,援助又少,固畏群水之洩氣。然若單見水星,耗盜尚有,限制豈可又見木來泄水,轉輾分力。則財之泄傷食而挫日。與夫生官殺而克身,其為害乃異途而同歸也。
制梟:日幹弱,最怕財星制去梟神,以絕日幹之生。例如:戊辰 甲子 庚寅 甲申
水木成群,庚金走泄無止。戊土梟印雖生庚,奈生受制於甲財。財神非僅患身,且能害母,產除根本。為禍更甚於泄傷食,生官殺也。
壞印:日幹弱,最怕財星,破壞正印,絕其滋助,例如:乙未 己卯 庚子 甲申
庚金閑于水木之包圍,已土正印,因乙財之破壞。似有若無。勢大適為我敵,勢小難為我助,與上述之命,同一抱撼耳。

偏正財之喜
生官殺:日幹強,有財生官殺,喜官殺旺則成功。
日幹弱,有財生官殺,喜印生比劫以制之。
泄傷食:日幹強,傷食重,有財泄傷食,喜財旺生髮。
日幹弱,傷食輕,有財泄傷食,喜比劫以制財。
制梟:日幹強,不須梟神生身,喜財來制梟。
日幹弱,有財星制梟,喜比劫以解之。
壞印:日幹強,不勞印綬再助身,喜傷食生財。助財破印。
日幹弱,有財壞印,喜比劫克去財星以存印。

偏天財之忌
生官殺:日幹強,幸有財來生官殺,忌傷食克官殺。
日幹弱,又有財去生官殺,忌官殺再旺而克身。
泄傷食:日幹強,幸有財來泄傷食,忌比劫奪財。
日幹弱,又有財去泄傷食,忌財旺分力。
制梟:日幹強,幸有偏財制梟,忌比劫再奪財。
日幹弱,又有偏財制梟,忌傷食生財。
壞印:日幹強,幸有正財壞印,忌比劫再奪財。
日幹弱,又有正財壞印,忌傷食生財。

比劫祿刃篇
五行分克我、我克、生我、我生、比和、五項,又有陰陽同性及互異之分,乃其代名詞,即所謂七殺。正官、傷官、食神、偏正印、偏正財,及比肩、劫財者。出焉。七殺食神,正官,傷官。已為各立一格於六神篇中,偏正財,偏正印,亦不分偏正。並而曰印曰財。詳論於六神篇內。茲再述比肩劫財之損益如後,祿與刃乃助身之物。其效用利弊,與比肩劫財,頗有相似處。故附論之。

比肩之構成
與我同類,而又同性者是也。如甲見甲見寅,既同屬木類,又同為陽性耳。按甲見甲寅,乙見乙見卯,丙見丙見已,丁見丁見午,戊見戊見辰戌,己見己見丑未,庚見庚見申,辛見辛見酉,壬見壬見亥,癸見癸見子,皆為比肩。

劫財之構成
與我同類而異性者是也。如甲日遇乙,甲為木,乙亦為木,是同類了。甲為陽性,乙為陰性,是同類而異性也。故乙為甲之劫財。
按甲見乙見卯,乙見甲見寅,丙見丁見午,丁見丙見己,戊見己見丑未,己見戊見辰戌,庚見辛見酉,辛見庚見申,壬見癸見子,癸見壬見亥,皆為劫財。

祿之構成
我之本氣也。如甲木本氣在寅,寅即甲之祿也。
按甲見寅,乙見卯,丙戊見巳,丁己見午,庚見申,辛見酉,壬見亥,癸見子,皆為祿。
刃之構成
祿前一位為刃。如甲之祿在寅,卯乃寅前一位,故為甲之刃惟陽順陰逆,陰乾以後作前,故祿前一全為刃,即祿後一位為刃,如乙之祿在兒子,寅乃卯後一位。故為乙之刃。
按甲見卯,乙見寅,丙戊見午,丁已見已,庚見酉,辛見申,壬見子,癸見亥,皆為刃。

比劫祿刃淺解
有謂在幹為比,在支為祿在幹為劫,在支為刃。此理甚通,蓋甲祿在寅中有甲,木比肩,乙祿在卯,卯中有乙木比肩,丙戊祿在已巳。巳中有丙戊比肩,丁已祿在午,午中有丁已比肩,庚祿在申,申中有庚金比肩,幸祿在酉,酉中有金比肩,壬祿在亥,亥中有水比肩。祿在子,子中有癸水比肩。甲刃在卯,卯中乙木,為甲之劫財。乙刃在寅,寅中甲木,主乙之劫財。丙戊刃在午,午中丁己,為丙戊之劫財。丁己刃在巳,巳中丙戊,為丁己之劫財。庚刃在酉,酉中辛金,為庚之庚財。辛刃在申,申丙庚金,為幸之劫財。壬刃在子,子中癸水,為壬之劫財,癸刃在亥,亥中壬水,為合適 之劫財。由此,蓋見陽幹之刃,在寅申已亥,,為可信矣。
刃者,旺而越過其分也。故祿前一位為刃,蓋祿前一位,即帝旺耳。陰陽萬物之理,皆事業惡極盛,所謂滿易招損。刃因太旺,故其性剛烈。其氣暴戾。祿則刃後一位,乃既盛而未極,故溫柔和暢。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子,無一非帝旺也。陽順陰逆,陽以前為前,則陰以後為前,而祿前即祿後,故乙祿在卯。而刃在寅,丁己祿在午,而刃在己,辛祿在酉,而刃在申,癸祿在子,而刃在亥,亦無一非帝量耳,欲以陰乾之刃,辰戌丑未,夫辰戌丑未為墓地,非旺地,豈塨作刃,其不可信也,明矣。

比劫祿刃之能力
幫身,任官殺,代泄,奪財

比劫祿之利
幫身:日幹弱,無論財官食傷均足以耗吾之身,而不為我福。得有比劫祿刃幫身,則耗我身者,可為吾用矣。例如:己巳 丙寅 壬子 壬寅
財官食神雖美,乃日主虛弱,如人之富貴而病,豈能享受榮華。還以攝身進補為是。于為壬水雙肩,子水劫刃,能幫吾央,為可貴矣。

任官殺:日幹弱,見官則受拘束,見殺則為壓制。望官即畏憚之甚,安足雲任,苟得比劫祿刃敵官殺,而不畏憚,反足任之以有為矣。例如:戊子 戊午 壬戌 壬寅
壬水憚於重土之壓,是即殺重身輕。既有壬水比肩,子水劫刃協力抵敵,日主可能任殺矣。或畏火土遠過於水星,仍患身弱,此乃另一問題,非在本條討論範圍之內也。
代泄:日幹弱,見傷信不為我福,而反足以盜泄,比劫祿就,可以代我受泄,則傷食反為福神矣。
例如:乙卯 癸未 壬子 乙已
眾木盜水,幸癸子兩劫,代日主受泄,則乙食神,始為忌神而終為福星。為忌神者,憚其走泄也,為福星者,既有劫財代泄,不為我害。可以安然任之,且或有生財制殺之利耳。
制財:日幹弱,見財則身益弱,得比劫祿刃之制財。則不為財役矣。例如:壬申 丙午 壬寅 丙午
火炎水灼,財重身輕,不奇印比之生扶,卻喜壬水比肩之制財。制財而有力,是為我除害也。勝於同氣相助多矣。
比劫祿刃之弊
幫身:日幹強,怕比劫祿刃幫扶,蓋至強則無依矣。例如:癸巳 癸亥 壬申 壬寅
壬水生於亥月,坐于甲金巳臨旺鄉,何需幹頭比劫之幫身,則比劫非惟為駢拇枝指。且足以促成身旺,無依之危險,可畏也巳。
任官殺:日幹強,喜官殺為我用,怕比劫祿刃敵官殺,分官殺之力。例如:己亥 壬申 壬子 丙午
壬生申月,源遠流長。正喜已土正官之拘身築堤。乃月上壬比,年支亥祿。以及日下子刃,推波助瀾,衝擊堤岸。其分任正官,使日主漫無節制,為害豈淺鮮哉。
代泄:日幹強,見傷食則秀氣可吐,怕比劫祿刃競代受泄。分我秀氣。
例如:癸亥 癸亥 壬申 乙已
乙木傷官,泄旺壬而吐秀,只以水多木漂,功效盡棄。故身強之造不喜重重劫,比之代泄,其唯一理由,蓋即母多子虛。亦如人之寵了太過,反多流弊耳。
制財:日幹強,最喜財,怕比劫祿刃制財。例如:壬午 壬子 壬子 丙午
冬日可愛,壬水自喜丙火午火,況又倚以為養命之財耶。不幸劫比林立,劫奪一空,如資財拮据之人。而又符遍地。其不歌行路之難,得乎!

比劫祿刃之喜
幫身:日幹弱,有比劫祿刃幫身,喜身旺生髮。
日幹弱,有比劫祿刃幫身,喜官殺以制之。
任官殺:日幹弱,有比劫祿刃敵官殺,喜身殺兩相停。(停者,平均也)
日幹強,又有比劫祿刃敵官殺,喜財量生官殺。
代泄:日幹弱,作品食多。有比劫祿刃代為受泄,喜印製傷食而生身。
日幹強,又有比劫祿刃代受傷食之泄,喜財官兩旺。
制財:日幹弱,有比劫祿刃制財,喜印生身。
日幹強,又有比劫祿刃制財,喜官殺制之。

比劫祿刃之忌
幫身:日幹弱,幸有比劫祿刃幫身,忌官殺來制。
日幹強,又有比劫祿刃幫身,忌再印生身旺。
任官殺:日幹弱,幸有比劫祿刃任官殺,忌財旺助官殺。
日幹強,又有比劫祿刃任官殺,忌再印旺生身而泄官殺。
代泄:日幹弱,幸有比劫祿刃,代受傷食之泄,忌官殺將比劫祿刃克去。
日幹強,又有比劫祿刃,代受傷食之泄,忌印來破食生身。
制財:日幹弱,財多則愈弱,幸有比劫祿刃制財,忌傷食生財。
日幹強,見財而又被比劫祿刃制去,忌再印旺生身。

格局篇
凡人秉命,必有一格。八字之有格局,如人之有姓名。上自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無人無之也。惟格有成敗。太過,不及,之互異故人有貧賤富之不等。格局名目眾多,大別之,八格與外格。緣作八格外格篇如下。

八格
八格者。正財格、偏財格、正官格、七殺格、正印格、偏印格、食神格、傷官格是也。

八格之取法
(一)月支本氣透於天干(如寅月透甲,卯月透乙,辰月透戌,已月透丙,午月透丁,未月透巳,申月透庚,酉月透辛,戌月秀戌,亥月透壬)。應先取以為格。
(二)幹上未透月支本氣,而透月支所藏之神, 即以該神取為格(如寅月未透甲木於幹上,而透丙或透戊。則可取丙或戊為格),若支藏兩神,並透幹上,則斟擇其一為格(以有力而無克合者為上)。
(三)月支本氣未透,月內所藏之神,亦不透以月內人元,輕重較量,擇一有力而無克合者為格。
(四)比劫不能取格,祿刃非在八格之內。

生於十二月取格詳例
上述八格取法,計有四項。普通八字不脫此四項範圍。惟取格為推命第一部手續格定,然後可以論用神,及喜休咎。其關係最為重要,特再舉詳例以明之。
甲生寅月,寅為甲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甲生卯月,卯為劫刃,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甲生辰月,幹透戊土,為偏財格。透癸水,為正印格,若戊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甲生巳月,幹透丙火,為食神格,透庚金為七殺格,透戊土為偏財格。若丙庚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甲生午月,幹透丁火為傷官格,透已土為正財格。丁已皆不透亦酌取其一。
甲生未月,幹透已土,為正財格。透丁火,為傷官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甲生申月,幹透庚金,為七殺格。透戊土,為偏財格。透壬水,為偏印格。若庚壬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甲生酉月,幹透辛金為正官格。不透亦可取。
甲生戌月,幹透戌土,為偏財格。透辛金,為正官格。透丁火,為傷官格,若辛丁戌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甲生亥月,幹透壬水,為偏印格。不透亦可取。
甲生子月,幹透癸水。為正印格。不透亦可取。
甲生丑月,幹透已壬,為正財格。透癸水,為正印格。透辛金,為正官格。若己癸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寅月,幹透戊土,為正財格。透丙火,為傷官格。若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卯月。卯為乙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乙生辰月,幹透戊土,為正財格。透癸水,為偏印格。若戊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已月,幹透丙火,為傷官格。透庚金,為正官格。透戊土,為正財格。若丙庚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午月,幹透丁火為食神格。透已土,為偏財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未月,幹透已土,為偏財格。透丁火,為食神格。若丁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申月,幹透庚金,為正官格。透戊土,為正財格。透壬水為正印格。若庚壬戊緣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酉月,幹透辛金,為七殺格。不透亦可取。
乙生戊月,幹透戊壬,為正財格。透辛金,為七殺格。透丁火,為食神格。若辛丁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乙生亥月,幹透壬水,為正印格,不透亦可取。
乙生子月,幹透癸水,為偏印格。不透亦可取。
乙生丑月,幹透己壬,為偏財格透辛金,為七殺格。透癸水,為偏印格。若已癸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寅月,幹透甲木,為偏印格。透戊土,為食神格。若甲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卯月,幹透乙木,為正印格。不透亦可取。
丙生辰月,幹透戊土,為食神格。透乙木,為正印格。透癸水,為正官格。若戊乙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巳月。已為丙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丙生午月,幹透己土,為傷官格。不透亦可取。
丙生未月,幹透己土,為傷官格。透乙木為正印格。若乙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申月,幹透庚金,為偏財格。透戊土,為食神格。透壬水,為七殺格。若庚壬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酉月,幹透辛金,為正財格。不透亦可取。
丙生戌月,幹透戊土,為食神格。透辛金,為正財格。若戊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亥月,幹透壬水,為七殺格。透甲水,為偏印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丙生子月,幹透癸水,為正官格。不透亦可取。
丙生丑月,幹透己土,為傷官格。透辛金,為正財格。透癸水,為正官格。若己癸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寅月,幹透甲木為正印格。透戊土,為傷官格。若甲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卯月,幹透乙木,為傷印格。乙壬亦可取。
丁生辰月,幹透戊土,為傷官格。透乙木,為偏印格。透癸水,為七殺格。若乙戊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已月,幹透庚金,為正財格。透戊土,為傷官格,若戊庚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午月。午為丁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丁生未月,幹透己土,為人良神格。透乙木,為偏印格。若乙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申月,幹透庚金,為正財格。透壬水,為正官格。透戊土,為傷官格。若庚壬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酉月,幹透辛金,為偏財格。不透亦可取。
丁生戌月,幹透戊土,為傷官格透辛金為偏財格。若戊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亥月,幹透壬水,為正官格。透甲木,為正印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子月,幹透癸水,為七殺格。不透亦可取。
丁生丑月,幹透己土為食神格。透辛金為偏財格,透癸水,為七殺格。若己癸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寅月,幹透甲木,為七殺格。透丙火,為偏印格。若甲丙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卯月,幹透乙木,為正官格。透癸水,為正財格。若乙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丁生巳月。巳為成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戊生午月,幹透丁火,為正印格。不透亦可取。
戊生未月,幹透丁火,為正印格。透乙木,為正官格。若乙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戊生申月,幹透庚金,為食神格。透壬水,為偏財格。若庚壬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戊生酉月,幹透辛金,為傷官格。透丁火,為正印格。若辛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戊生戌月,幹透辛金,為傷官格。透丁火,為正印格。若辛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戊生亥月,幹透壬水,為偏財格。透甲木,為七殺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戊生子月,幹透癸水,為正財格。不透亦可取。
戊生丑月,幹透癸水,為正財格。透辛金,為傷官格。若辛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寅月,幹透甲木,為正官格。透丙火,為正印格。若甲丙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卯月,幹透乙木,為七殺格。不透亦可取。
己生辰月,幹透乙木,為七殺格。透癸水,為偏財格。若乙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巳月,幹透丙火,為正印格。透庚金,為傷官格。若丙庚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午月。午為已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我格篇中。
己生未月,幹透乙木,為七殺櫆。透丁火,為偏印格。若乙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申月,幹透庚金,為傷官格。透壬水,為正財格,若庚壬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酉月,幹透辛金,為食神格。不透亦可取。
己生戌月,幹透丁火,為偏印格。透辛金,為食神格。若丁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亥月,幹透壬月,為正財格。透甲木為正官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己生子月,幹透癸水,為偏財格,不透亦可取。
己生丑月,幹透辛金,為食神格。透癸水,為偏財格,若辛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寅月。幹秀甲木,為偏財格。透丙火,為七殺格。透戊壬為偏印格。若甲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月,幹透乙庚生卯木,為正財格。不透亦可取。
庚生辰月,幹透戊土,為偏印格。透乙木,為正財格透癸水,為傷官格。若乙戊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巳月,幹透丙火,為七殺格。秀戊土,為偏印格。若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午月,幹透丁火,為正官格。透己土,為正印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未月,幹透己土,為正印格。秀乙木,為正財格。透丁火,為正官格,若乙己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申月。申為庚祿,非在八格之內,關於外格篇中。
庚生酉月。酉為劫刃,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庚生戌月,幹透戊土,為偏印格。透丁火,為正官格。若丁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亥月,幹透壬水,為食神格。透甲木,為偏財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子月,幹透癸水,為傷官格。不透亦可取。
庚生丑月,幹透己土,為正印格。透癸水,為傷官格。若己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寅月,幹透甲木,為正財格。透丙火,為正官格。透戊土,為正印格。若甲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庚生卯月,幹透乙木,為偏財格,不透亦可取。
庚生辰月,幹透戊土,為正印格。透乙木炎偏財格。透癸水,為食神格。若乙戊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巳月,幹透丙火,為正官格。透戊土,為正印格。若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午月,幹透丁火,為七殺格。透己土,為偏印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未月,幹透己土,為偏印格。透丁火,為七殺格。透乙木,為偏財格。若乙己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申月,幹透壬水,為傷官格。透戊土,為偏印格。若戊土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酉月。酉為辛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辛生戌月,幹透戊土,為正印格。秀丁火,為七殺格。若丁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亥月,幹透壬水,為傷官格。透甲木,為正財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子月,幹透癸水,為食神格,不透亦可取。
辛生丑月,幹透己土,為偏印格。透癸水,為食神格。若己癸綿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寅月,幹透甲木,為食神格。透丙火,為偏財格。透戊土,為七殺格。若甲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卯月,幹透乙木,為傷官格,不透亦可取。
壬生辰月,幹透戊土,為七殺格。透乙木,為傷官格。若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巳月,幹透丙火,為偏財格。透庚金,為偏印格。透戊土,為七殺格。若丙庚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午月,幹透丁火,為正財格。透己土,為正官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未月,幹透己土,為正官格。透丁火,為正財格。透乙木,為傷官格。若乙己丁皆不秀,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申月,幹透庚金,為偏印格。透戊土,為七殺格。若戊庚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酉月。酉為辛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中。
辛生戌月。幹透戌土,為正印格。透丁火,為七殺格。若丁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亥月,幹透壬水,為傷官格。透甲木,為正財格。若壬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辛生子月,幹透癸水,為食神格,不透亦可取。
辛生丑月,幹透己土,為偏印格。透癸水,為食神格。若己癸皆不秀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寅月,幹透甲木,為食神格。透丙火,為偏財格。透戊土,為七殺格。若甲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卯月,幹透乙木,為傷官格,不透亦可取。
壬生辰月,幹透戊土,為七殺格。透乙木,為傷官格。若乙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巳月,幹透丙火,為偏財格。透庚金,為偏印格。透戊土,為七殺格。若丙庚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未月,幹透己土,為正官格。透丁火,為正財格。透乙木,為傷官格。若乙己丁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申月,幹透庚金,為偏印格。透戊土,為七殺格。若戊庚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壬生戌月,幹透戊土,為七殺格。透丁火,為正財格。透辛金,為正印格,若戊丁土格為正官格。若甲丙戊皆不透,亦酌取其一。
癸生卯月,幹透乙木,為食神格,不透亦可取。
癸生辰月,幹透戊土,為正官格。透乙木為食神格。若戊乙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癸生巳月,幹透丙火,為正財格,透戊土,為正官格透庚金,為正印格,若丙戊庚皆不透,亦可酌取一。
癸生午月,幹透丁火,為偏財格,透乙土,為七殺格。若丁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癸生未月,幹透已土,為七殺格,透丁火,為偏財格。透乙木,為食神格。若乙丁已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癸生申月,幹透庚金,為正印格。透戊土,為正官格,若庚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癸生酉月,幹透幸金,為偏印格,不透亦可取。
癸生戌月,幹透戊土,為正官格。透丁火,為偏財格。透辛金,為偏印格。若戊丁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癸生亥月,幹透甲木,為傷官格,不透亦可取。
癸生子月。子為癸祿,非在八格之內,詳於外格篇。
癸生丑月,幹透已土,為七殺格。透辛金,為偏印格。若已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

八格之成功
正官格為
(一)日幹強,又有財來生官。
(二)日幹弱,正官強,有印生身。
(三)正官不見七殺混雜。
偏正財為格
(一)日幹強,財亦強,再見官星。
(二)日幹弱,財星強,有印比護身。
(三)日幹強,財星弱,有傷食生財。
篇正印為格
(一)日幹強,印輕逢官殺
(二)日幹強,印亦強,有傷食泄身。
(三)日幹強,印又多見,財透出,減弱印綬之力(但不可財根太深。與印互斷而印敗)。
神為格
(一)日幹強,食亦強,再見財。
(二)日幹強,殺尤過之,食神制殺而不見財。
(三)日幹強,食神洩氣太過,見印護身。
七殺為格
(一)身強
(二)日幹強,殺尤過之,有食制殺。
(三)日幹弱,殺旺。有印生身。
(四)殺身兩停,無官混殺。
傷官為格
(一)日幹強,傷官生財。
(二)日幹弱傷官洩氣,有印護身。
(三)日幹弱,傷官旺,而殺印雙透。
(四)日幹強,殺重,傷官駕殺。

八格之破壞
正官為格
(一)見傷官而無印。
(二)遇刑衝破害。
(三)殺來混雜。
正偏財為格
(一)日幹強,財輕劫比又重。
(二)遇刑衝破害。
(三)日幹弱,七殺重,財又生殺。
偏正印為格
(一)日幹弱,印本輕,又逢財壞。
(二)日幹弱,印太重,而又多官殺。
(三)遇刑衝破害。
食神為格
(一)日幹強,食輕又逢梟。
(二)日幹弱,食神生財,而又露殺。
(三)遇刑衝破害。
七殺為格
(一)遇刑衝破害
(二)日幹弱
(三)財當殺而無制。
傷官為格
(一)見官(二)日幹弱,又多財。
(三)日幹強,傷官輕,而又多印。
(四)遇刑衝破害。

八格之太過
正官為格
(一)官星得令,又眾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官強身弱,又多財星生官。
偏正財為格
(一)財得令,而又眾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財旺身弱,又多傷食之泄身生財。
偏正印為格
(一)印重又得令,日弱而財輕。
(二)印與劫比皆強,獨傷食財官輕淺。
傷食為格
(一)傷食太重,日主太輕,無印或多財。
(二)身強殺淺,傷食重而制殺太過,又無財解
七殺為格
(一)殺太重,身太輕,不見傷食。
(二)財多身弱,殺又得財生

八格之不及
正官為格
(一)身強過於官,又無財星滋官。
(二)身強過於官,又多印之泄官,傷食之克官。
偏正財為格
(一)身強多比劫祿刃。
(二)財無傷食之生,而多劫印之剝奪。
偏正印為格
(一)財重無官
(二)多比劫祿刃。
傷食為格
(一)印重身輕
(二)身弱而財官太多。
七殺為格
(一)食重無財
(二)身強印強

八格之用神
日主有強,有弱,格局有成,有敗,有太過,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敗,抑格局之太過。日主之太強,扶格局之不及,日主這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為上,用神不得力為下,無用神為更下,日主格局,猶人之軀體。用神,猶人之靈魂。靈魂與軀體豈可須臾相離,則用神於命局之重要,可以見矣,論命者,論用神也,其可忽乎特述八格用神之取法如後。

正官格
日幹弱,正官為格,財星重,取比劫為用,無比劫則用印。日幹弱,正官為格,傷食多,取印為用。
日幹弱,正民為格,官殺重,取印為用。日幹強,正官為格,劫比多,取官為用。
日幹強,正官司格,印多,取財為用。日幹強,正官為格,多見傷食,宜用財。

偏正財格
日幹弱,財為格,傷食多,取印為用。日幹弱,財為格,財重宜用比劫。
日幹弱,財為格,官殺多見,宜用印。日幹強,財為格,若劫比重重,用傷食為宜,用官殺亦宜。
日幹強,財為格,印多見,用財為宜。

偏正印格
日幹弱,印為格,多官殺,宜用印。日幹弱,印為格,多傷食,尤宜用印。
日幹弱,印為格,多財,宜用劫比。日幹強,印為格,比劫重重,有官殺則用官殺,無官殺則用傷食。
日幹強,印為格,印重則宜用財。日幹強,印為格,財多宜用官殺。

食神格
日幹弱,食神為格,官殺多見,宜用印。日幹弱,食神為格,財多宜用比劫。
日幹弱,食神為格,傷食重,取印為用。日幹強,食神為格,印多,取財為用。
日幹強,食神為格,劫比重重,取食傷為用。日幹強,食神為格,財多,取官殺為用。

七殺格
日幹弱,七殺為格,財多,以劫比為用。日幹弱,七殺為格,傷食多見,取印為用。
日幹弱,七殺為格,官殺重重。取印為用。日幹強,七殺為格,比劫多見。取殺為用。
日幹強,七殺為格,印多見,取財為用。日幹強,七殺為格,官殺重重,取傷食為用。

傷官格
日幹弱,傷官為格,財多,取比劫為用。日幹弱,傷官為格,官殺多,取印為用。
日幹強,傷官為格,傷食重重,取印為用。日幹強,傷官為格,比劫多,宜用七殺。
日幹強,傷官為格。印多,取財為用。

八格取用補綴
上述八格用神,寥寥數例,豈能包括意萬命造,取法亦不足為規範蓋一命有一命之情形,非權衡通變不為功。拘泥拗執,則不免毫釐千里之弊。緣再拉雜數語如後。藉補遺漏於萬一。

用神之需要
(一)有勢有務(如用甲木,適當春月)
(二)有授助(如用甲木,見乙木或癸水之助)。
(三)在幹得氣(如用甲木,支見寅卯)
(四)在幹不見克合(如用甲木,無庚克己合)
(五)在支得幹生助(如用巳火,得甲木資生,丙火説明)。
(六)在支無刑沖合害(如用巳火,不見亥沖寅型)。
(七)既見沖克,而有解救(如用甲木受庚克,幸亦有乙木合庚,或丙火克妐。又如用巳火,被亥沖,幸見卯木三合亥水)。

用神之區別
(一)健全,用神無克合刑沖。謂之健全。
(二)相神,用神之力不足幸有他字生助。用神受刑沖克合,幸有他字解救。此生助或解救之字,謂
之相神。在命局中,與用神有同等之重要。
(三)格局相兼,如以財為格。用神亦屬財,乃格局而兼用神,其重要更可知矣。

外格篇
論命由陰陽五行干支之生克,進而取八格與用神,已可十得八九。然尚有越出常理,非八格所通及者,逐有外格之設。外格名目繁多,茲擇其通於理而可微信者,分論於下。

曲直格
曲直格之構成
甲乙日幹,生於春月。地支全寅卯辰東方,或亥卯未木局。而無庚辛申酉等字。
例如:壬寅 癸卯 甲辰 甲子
甲木生於卯月,支全寅卯辰東方一片秀氣天干又得壬癸甲資生比輔,全無庚辛申酉之沖克,為曲直格。
再如:癸亥 乙卯 乙卯 癸未
乙木生於卯月,地支亥卯未結成木局,天干又得癸乙資生比輔,全無庚辛申酉之沖克亦,為曲直格。
曲直格之用神既已格成曲直格,則其秀氣完全萃聚於日木之木。即以木為用神。忌金克伐。喜水木相助,見火吐秀亦善,逢土為財有火則不妨。

炎上格
炎上格之構成
丙丁日幹,生臨夏月,地支全巳午未南方。或寅午戌結成火局,無壬癸亥子等字。
例如:丁巳 丙午 丙寅 乙未
丙火生於午月,支全巳午未南方,一片真火之氣,天干又得乙丙丁資生比輔,全無壬癸亥子之沖克,無是為炎上格。再如:丙戌 甲午 丁卯 壬寅
丁火生於午月,柱中雖有壬水全無水氣,且與日幹丁火作合,地支寅午戌結成火局,天干又得甲丙資生比輔,無癸水子水,亦為炎上格。
炎上格之用神
既已構成炎上格,則其秀氣完全萃聚於日幹之火。即以火為用神,忌水克滅。喜木水相助,見土吐秀亦善。逢金為財,有土財不妨。

稼穡格
稼穡格之構成
戊己日幹,生於四季月,地支全辰戌丑未,或四柱純土,而無甲乙寅卯等字。
如:戊戌 己未 戊辰 癸丑
戊土生於未月,支全辰戌丑未一片土氣,天干又得戊已比輔,甲乙寅卯之沖克,是為稼穡格。
再如:戊辰 己未 己未 戊辰
己土日生於未月,地支辰未皆是土位,天干又成戊己一片土氣,並無甲乙寅卯之沖克,亦為稼穡格。
稼穡格之用神既已構成稼穡格,則其秀氣完全萃聚於日幹之土,即以土為神。忌木克喜火土相助,見金秀亦妙。逢水為財,有金則不妨。

《千里命稿》  韋千里著 《 三 》
從革格
從革格之構成
庚辛日幹,生於秋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或巳酉丑結成金局,無丙丁午未等字。
如:戊申 辛酉 庚戌 乙酉
庚金生於酉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一片金氣。天干戊辛又資生比畏全無丙丁午未之沖克,為從革格。
再如:戊戌 辛酉 辛己 己丑
辛金生於酉月,地支巳酉丑,結成金局。天干又得戊己辛資生比輔,無丙丁午未之沖克。亦為從革格。
從革格之用神
既已構成從革格,則其秀氣完全萃聚於日幹之金。即以金為神,忌火克,喜土金相助,見水吐秀亦妙。逢木為財,有水財不妨。

潤下格
潤下格之構成
壬癸日幹,生於冬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或申子辰結成水局,無戊己未戌等字,
如:壬申 壬子 壬辰 庚子
壬水生於子月,地支申子辰結成水局。天干又得庚壬資生比輔,無戊己未戌之沖克,是為潤下格。
再如:辛亥 庚子 癸丑 癸丑
癸水生於子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天干又得庚辛癸資生比輔,無戊己未戌等沖克,亦為潤下格。
潤下格之用神
既已構成潤下格,則其秀氣完全萃聚於日幹之水,即以水為用神。忌土克,喜金水相助,見木吐秀亦妙。逢火為財,有木財不妨。

從財格
從財格之構成
日主衰弱,生當財月,理取正偏財為格。而地支純屬財地,或結財局。天干再透出生財之字,日幹卻無一點生旺之氣,不能任財,只得從之。例如:庚戌 乙酉 丙申 己丑
丙火日幹生於酉月死地,正財提綱地支又全成申酉戌財地,天干乙木被庚合,己土又生財,日幹全無一點生氣,難以任財,是為從財格。再如:戊申 辛酉 丁巳 辛丑
丁火日幹,生於酉月財地,地支已酉丑申會成財局,天干戊辛,又資生比輔財星,日幹無氣,亦作從財論。
從財格之用神
既已構成從財格,財其秀氣完全萃聚於所從之財,即以財為用神。喜傷食財之幫扶,忌比劫剝奪。亦忌印之助身,逢官不妨。

從殺格
從殺格之構成
日主衰弱,殺旺而多,無印滋身,身實不能任殺,只得從之。例如:戊戌 辛酉 乙酉 乙酉
乙木日幹,生於酉月絕地,年日時支又皆墓絕之鄉。七殺而令,而又眾多乙木,全無生氣,豈能任之。只得從殺,是即從殺格也。
從殺格之用神
既已構成從殺格,則其勢力完全在於殺。即以殺為用神。惟與八格用殺者不同,蓋獨喜財殺滋生,忌印之泄殺生身,劫比抗殺亦非宜。
按日主衰弱,官旺而多,無印滋身,身實不能任官,可作從官格論。其用神之喜忌,與從殺格同。

從兒格
從兒格之構成
日主衰弱,無印生身,傷食當旺,或且天干結黨。地支會局,身實不能任其盜泄,只得從之。傷食為我所生,故名從兒格。例如:丁卯 壬寅 癸卯 丙辰
癸水生於孟春,木旺乘權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四柱絕金。日主有泄無生,實不能任此旺木。不得已而從之,從兒格成矣。

從兒格之用神
既己構成從兒格,既以傷食為秀氣,為用神可也,不怕比劫。蓋比劫仍去生助傷食也。喜逢財星,謂之兒又生兒,仍得轉輾生育,秀氣流行矣。逢官殺不利,蓋官殺克身,勢必為己這害耳。況官殺與傷食,又屬冰炭不容乎。最忌印綬,因印能克制傷食也。逢傷食為助用,自亦可愛。
從旺格
從旺格之構成
四柱皆比劫。絕無官殺之制,或有印綬之生,是旺之極者,只得從其旺神。
例如:癸卯 乙卯 甲寅 乙亥
甲木生於仲春,支逢兩卯之旺,寅之祿,亥之生,幹有乙之劫,癸之印,旺之極矣。無財官傷食可取,唯有作從旺論焉。
從旺格之用神
既己構成從旺格,既以比劫為用神,喜印綬比劫之生助。逢官殺謂之犯旺。凶禍立至。遇財星眾利相爭,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輕,逢傷食不妨。

從強格
從強格之構成
四柱印綬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又不失令,絕無一毫財星官殺之氣,謂之二人同心。宜順而不宜逆,則即從強可也。例如:壬子 癸卯 甲子 甲子
甲生卯月,值最旺之鄉,幹見壬癸之卯,甲不之比,地支又子水三朋,財官絕跡,強之極矣。舍從強之外,無其他善策。
從強格之用神
既己構成從強格,即以強神為用神(可以印綬與比劫並用)。逢比劫印綬順其強神,最為吉利。食傷以有印綬沖克而必凶,-見財星官殺,謂之觸怒強神,勢尤殆矣。

化氣格
化氣格之構成
甲日己時,己日甲時,甲日己月,己月甲日,生辰戌丑未月,不見木,為化土格。
乙月庚時,庚日乙時,乙日庚月,庚日乙月,生已酉丑申月,不見火,為化金格。
丙日辛時,辛日丙時,丙日辛月,辛日丙月,生申子辰亥月,不見土,為化水格。
丁日壬時,壬日丁時,丁日壬月,壬日丁月,生亥卯未寅月,不見金,為化木格。
戊日癸時,癸日戊時,戊日癸月,癸日戊月,生寅午戌巳月,不見水,為化火格。
例如: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已
甲木生於九秋,土旺乘權,甲己合而化土,不見他木,則無克破,而格局純粹矣。
甲申 癸酉 乙丑 庚辰
乙庚合而化金,時在仲秋,化神得令,四柱無火之克破,殆傑出之造也。
甲辰 丙子 辛丑 壬辰
冬水方旺,丙辛合而化水,又見壬水元神美妙無倫。辰丑皆潤土,不以克破論也。
乙卯 丁卯 壬午 癸卯
丁壬合而化木,因在仲春,為木之最旺時令,格局更粹,八字無金,尤為可貴耳。
丙戌 戊戌 癸巳 甲寅
戊癸合而化火,雖不在夏火當旺之令,然有丙巳兩火之引化,甲寅兩木之助化,且不見水星之克,自亦化而有餘之象。

化氣格之破敗
(一)因克而破。例如:庚戌 戊子 辛未 丙申
丙辛相合,時在仲冬,化水成立,乃戊土,未土,戌土競相克水,格局破矣。
(二)因妒而破。例如:甲戌 丁卯 壬午 丁未
仲春木旺,丁壬可以化木,然化由合而成,今夫兩丁妒合一壬,合且因妒而分力,遑論化耶。
(三)因化而破。例如:壬辰 丁未 甲子 己巳
甲己化土於季夏,只因丁壬化木於年月,木來克土,是謂化神,破化神,格亦敗矣。
化氣格之轉敗為成
(一)因克而破,破而複成。例如:辛酉 丙申 乙丑 庚辰
乙庚化金於秋月,所畏丙火之破金,幸年幹辛金合絆,丙火害而不害,此因合而轉敗為成也。
甲子 戊辰 丙申 辛卯
時在辰月,支全申子辰,丙辛合而化水,獨畏戊土破化,然有甲先制戊。戊不能為化神之害,此因克而轉敗為成也。甲戌 丁丑 甲申 己巳
甲己化土而得令,憾於年頭甲木之破土,所幸丁火居月上,盜泄甲木而生助化神此,因生而轉敗為成。
(二)因妒而破,壞而複成。例如:壬寅 丁未 壬子 丁未
壬日左右皆丁,縱在未月,因妒而化木不成,然年幹亦壬,成兩丁兩壬如璧人雙雙,何妒之有。則仍化木而無疑矣,此因合而轉敗為成也。
丁丑 辛亥 丙午 辛卯丙火冬生,凝于兩辛妒合,不能化水,尚幸年丁克去月辛,丙日仍可合時上之辛,而化為水也,此因克而轉敗為成耳。

化氣格之必不可成者
(一)隔位。例如:辛亥 庚子 丙寅 壬辰
丙生子月辛透年上,年日之地位遠隔,合且勉強,豈可進而化水哉?
(二)不得月令。例如:丙午 戊戌 丁亥 壬寅
丁壬雖緊貼相合,然以時非木令,豈能化木,縱化矣,亦不得旺乘極,格局焉能成立,雖不必春日木令,方可化木,但亦須在亥未之月,蓋木生於亥而庫在未也。
化氣格之用神
既已構成化氣格,自喜生助化神。惟化神太強。亦有喜泄,而泄者為用神,或化格逢破而得救,即以救神為用神。然終無以克破化神之字,為用神者也。至於喜忌,順用神則為喜,逆用神則為忌。即以順逆之極,消息可也。

建祿格
建格之構成
凡月支為日幹之祿。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已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為建祿格。因不在八格之內,故立於外格篇。
建祿取格之原因
月支為命局之提八格由是取出,日幹強弱,亦由此推定。提綱得祿,先得月令之旺氣,日主必不甚衰。猶人之精神已充,總可做事業。若再財官印食等,匹配適當,尤為美命無疑。年支日支時支得祿,輔身力弱,俗書雖多取以為格,然終不若建祿之重要,無足可貴也。
建祿格之用神
建祿格,財多身弱者,用比劫最宜。建祿格,財多身強者,用官殺最宜,無官殺用傷食亦可。
建祿格,官殺多,身弱者,用印最宜。建祿格,官殺多,身強者,用財最宜。
建祿格,傷食多,身弱者,用印最宜。建祿格,傷食多,身強者,用財最宜。
建祿格,比劫多,用官殺最宜。建祿格,印多,用財最宜。

月刃格
月刃格之構成
凡月支為日幹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之內,故附論於外格篇。
月刃取格之原因
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月建皆為劫財。劫財無取格之理,只得取月刃為格,蓋刃者,極旺之地位,日幹既強極,若多財殺,亦為美造。惟不宜再多幫身。否則為下命決矣。
月刃之不取者
刃乃旺而越過其分,總是兇暴之物。臨於提綱,其勢更強,舒配得當,方可賴以輔身敵殺。否則奪財滋禍,影響尤大。除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無別格可取,只得取刃。下列諸命,皆應避去。
而覓別字為格。
乙日寅月,不取刃格,而取寅內丙火傷官,或戊土偏財。
丙日午月,不取刃格,而取午內己土傷官。
戊日午月,不取刃格,而取午內丁火正印。
丁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內庚金正財,或戊土傷官。
己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內庚金正財,或戊土傷官。
己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內丙火正印,或庚金傷官。
辛日申月,不取刃格,而取申內戊土正印,或壬水傷官。
癸日亥月,不取刃格,而取亥中甲木傷官。
月刃格之用神
月刃多財,宜用官殺。
月刃多官殺,宜用財。
月刃多傷食,亦宜用財。
月刃多比劫,必用官殺。
月刃多印,宜用財。
月刃而滿盤官傷食,宜取印為用。

外格結論
考八字有外格之設,無非為其越出常情也。然越出常情,亦得有規矩存焉。否則雜亂無章,直為下命耳。上述名外格,雖廖廖無幾,但皆秉一氣之旺,而殊嚴格於規律者,非若他格之求諸迂回曲折,或散漫無紀也。今請一一言之,建祿格,月刃格,皆得月令之旺也。曲直炎上潤下,從革稼穡等格,亦得時令之旺,而成局成方,較有秩序者也從、從官、從殺、從兒、從旺、從強等格,亦一氣之旺。惟旺於從神,非日主本身之旺耳。化氣格乃以化神之得旺而成立,要言之,異途而同歸,皆成於一旺字也。若身旺而月非也。身旺,面支僅。亥未或卯辰,以致曲直不全,從官而旺有根,從兒而有官印,從旺從強而略帶財官,合化而不得進令,是皆下等之命。豈可與各外格同日而語哉,毫釐千里之別,不可不慎察也,化氣格變化變幻較多,但亦通於理得,惟不易推究耳。如己合甲仍是土,庚事乙仍是金。然單己之土,丁壬丙見,自以印財論。合甲之土,丁壬兩見,即以木論矣。獨庚之金,戊癸而見,自以印傷論,合乙之庚,戊癸兩見,即以火論矣。蓋日主即因合而化,則他幹亦得逢合而化,但地支逢合,不作化論。因支中所藏人元,不止一字,再兼木支複雜錯綜,化不勝化矣。或詢從旺興從強,有何分別,此乃昭然兩義,從旺者,本身之旺也。印綬不過為其賓耳。從強者,身與印平均,而神皆旺也。

運限篇
人之富貴貧賤,窮通善惡,已在八字中而定。惡乎複用行運為哉,故人之窮通善惡,雖不能出乎八字之外,而行運扶之抑之。足使善者益善,惡者愈惡,此行運之所以不可忽也。
行運之能力
八字純善,並無惡神破壞。
(甲)行扶善運,足使善者益善,功名富貴,無可限量。
(乙)行破壞運,雖不為害,面必略見抑塞,稍不如志。
八字雖善,而有惡神破壞。
(甲)行去惡運,則八字中所有之好處立至。
(乙)再見已破壞之善神,及所制之惡神,則壞處亦立見。
八字純惡,並無善神制伏。
(甲)再行激惡運,足使惡者愈惡。其貧賤災禍,慘不忍聞。
(乙)行制伏運,雖不能為福,而小草春風,亦可片時得志。
八字雖惡,卻有善神制伏。
(甲)行去善運,則八字中所有之壞處立見。
(乙)再見所制之善神,則好處亦立見。

善運惡運之分析
日幹弱,正官為格,財星重,取比劫為用。無比劫則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之運為惡。
日幹弱,正官為格,食傷多,取印為用。逢官印之運為善,傷財之運為惡。
日幹弱,正官為格,官殺重,取印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七殺之運為惡。
日幹強,正官為格,劫比多,取官為用。逢財官之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正官為格,印多,取財為用。逢財食之運用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正官為格,多見傷食,宜用財。逢財官之運為善,比劫之運為惡。
日幹弱,財為格,傷食多,取印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傷財之運為惡。
日幹弱,財為格,財重用比劫,逢比劫之運為善,傷食財鄉為惡。
日幹弱,財為格,官殺多見,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七殺之運為惡。
日幹強,財為格,若劫比重重,用傷食或用官殺。逢傷食官殺之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財為格,印多見,用財為宜。逢作食財運為善,印比官殺之運為惡。
日幹弱,印為格,多官殺,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之運為惡。
日幹弱,印為格,多傷食,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傷食財鄉為惡。
日幹弱,印為格,多財,用劫比。逢劫比之運為善,傷食財鄉為惡。
日幹強,印為格,比劫重重,有官殺則用官殺。無官殺則用傷食,逢官殺傷食之運為善,逢劫比印鄉為惡。
日幹強,印為格,印重,用財。逢傷財運為善,官印比劫之運為惡。
日幹強,印為格,財多,用官殺。逢官印之運為善,傷財之運為惡。
日幹弱,食神為格,官殺多見,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七殺之運為惡。
日幹弱,食神為格,財多,用比劫。逢印比之運為善,傷財官殺之運為惡。
日幹弱,食神為格,傷食重,取印為用。逢官印之運為善,傷食財鄉為惡。
日幹強,食神為格,印多,取財為用。逢作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食神為格,劫比重重,取食神為用。逢作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 ,食神為格,財多,取官殺為用。逢官殺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弱,七殺為格,財多,以劫比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傷財之運為惡。
日幹弱,七殺為格,官殺重重,取印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之運為惡。
日幹強,七殺為格,比劫多見,取殺為用。逢財殺之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七殺為格,印多見,取財為用。逢傷財之運為善,官印比劫之鄉為惡。
日幹強,七殺為格,官殺重重,取傷食為用。逢傷食之運為善,官印之運為惡。
日幹弱,傷官為格,財多,取比劫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之運為惡。
日幹弱,作官為格,官殺多,取印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之運為惡。
日幹弱,傷官為格,傷食重重,取印為用。逢官印之運為善,傷食財鄉為惡。
日幹強,傷官為格,比劫多,用七殺。逢財殺運為善,即比之運為惡。
日幹強,傷官為格,印多,取財為用。逢傷食財鄉為善,即比之運為惡。
曲直格,逢水木火運為善,金運為惡。
炎上格,逢木火土運為善,水運為惡。
稼穡格,逢火土金運為善,木運為惡。
從革格,逢土金水運為善,木運為惡。
潤下格,逢金水木運為善,土運為惡。
從財格,逢傷食官殺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從殺格,逢財殺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從兒格,逢傷食財鄉為善,逢官殺印綬為惡。
從旺格,逢印綬比劫之運為善,逢財官傷食之運為惡。
化土格,逢火土金運為善,木運為惡。
化金格,逢土金水運為善,火運為惡。
化水格,逢金水木運為善,土運為惡。
化木格,逢水木火運為善,金運為惡。
化火格,逢水火土運為善,水運為惡。
建祿格,財多身弱者,有比劫。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之運為惡。
建祿格,財多身強者,用官殺。逢財官之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建祿格,官殺多,身弱者,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逢財官之運為惡。
建祿格,官殺多,身強者,用財。逢傷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建祿格,傷食多,身弱者,用印。逢印比之運為善,傷比之運為惡。
建祿格,比劫多,用官殺。逢財官之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建祿格,印多,用財。逢傷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月刃多財,用官殺。逢財官之運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月刃多官殺,用財。逢傷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月刃多傷食,用財。逢傷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月刃多劫比,用官殺。逢財官之運為善,印比傷食之運為惡。
月刃多印,用財。逢傷食財鄉為善,印比之運為惡。
月刃而滿盤財官傷食,取印為用。逢印比之運為善,財官傷食之運為惡。

運之善惡總論
利於用神者,為善運。
利於用神之運,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善而不善,但亦不惡,平庸而已。
不利於用神者,為惡運。
不利於用神之運,而被柱中他神克去或合住者。惡而不惡。但亦不善,平庸而已。

行運年數
古法以一干及一支為一運。一運管十年,今人以一干一支,各為一運,一運管五年。此立法之不同。而休咎有異矣。蓋古法一運之吉凶,須干支並看,今人則走天干運,即以該幹論吉凶,走地支運,即以該支論吉凶。管見謂折衷辦法,最為精當。何謂折衷辦法。即如甲午運,前五年注重甲字,兼看午字甲占七分,午占三分。後五年注重午字,兼看甲字,午居七分。甲居三分。再舉詳例以明之,
例如:甲子丁丑辛亥乙未
辛逢甲乙,又逢亥子丑財多身弱為患。運逢甲戌,忌甲之輔財,喜戌之幫身,前五年七分,甲而三分,戌凶多於吉。後五年七分,戌而三分甲。吉多於凶。

行運雜綴
身旺而四柱傷盡官星,行財運則當發福。
用官而見傷官,妙入財印之運。
用傷官而多者,宜印運。
用傷官而少者,忌印運。
用傷官而見官者,運入官旺鄉,禍不堪言。雖有吉神解救,亦必生惡疾,甚至殘軀,或遭官事。
傷官原有官星,行去官運發福。
傷官帶印,不宜再行財運。
傷官用印,運行官殺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運則凶。
傷官多印比,而財淺者,喜行財運或傷官運。
傷官用財者,行財得地運發福,逢敗財運必死。
傷官用財,不宜比劫運。
傷官用財,行財旺身輕運則吉。
傷官而有殺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印非吉,逢財即危。
四柱殺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運純獨行制殺運也。)
時上偏官無制伏,行制運亦可發福。
柱中七殺,坐祿乘旺。發自坐長生臨官帝旺,又帶比劫,財能化鬼為官,運入印鄉必發。
制殺太過為貧儒,但行財運醒殺,亦發威權。
七殺乘旺,身又逢刃,貴不可言,只忌財旺生殺。歲運加之,身旺且多災,身弱則尤甚。
殺強身弱有印,最忌財運。
殺旺身弱,行身弱運,禍不旋踵。
身強殺淺,殺運無妨。
身殺俱旺無制伏,又行殺旺運,雖貴不久。
殺重宜制,如行官殺運,不死必貧。
七殺行官殺混雜之運。或制伏太過之運,多去官退職,甚至凶死。
殺用食制殺重食輕,則喜助食之運。殺輕食重,則喜助殺之運。
殺食平均,而日主根輕,則喜助身之運。
帶殺正官,不論去官留殺,去殺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
日幹衰弱,但不能從殺,殺即有制有化,歲運逢財旺殺旺地,必成災禍。倘更無制無化,歲運逢財逢殺旺地,無不危亡。
身殺兩等。行運寧可扶身。
原有制伏,殺出為福。原無制伏,殺出為禍。(原有即八字既有七殺、又有制殺殺出、即行殺運也、此指身弱而言、)
官星純正,行運複得官旺之鄉,或官星成局之運,或財旺生官之地,皆是作福之處。(此指身強而言)。
日幹弱,財官旺,又有殺混,行運複遇,更是徒流之命。
正官如月時重犯,天干多透,再行官旺鄉,變官為鬼,旺處必傾,多致災夭。
正官格,行殺運,即是殺來混官。
正官格,行墓運,即是官星入墓。
財官旺強,日主衰弱,行運至財殺旺鄉,多染勞療。
正官為用,大忌行運至傷官之地,更忌刑衝破害之運。
正官而用財印,身稍輕,則喜助身運,官稍輕,則喜助官運。
正官用財。運喜印綬身旺之地。切忌食傷,然若身旺而財輕官弱,仍喜財官運也。
正官帶傷食而用印製,運喜官旺印旺之鄉,正官而帶殺。其命中用比合殺,則財運可行,傷食可行,只不可複露七殺,若命中傷官合殺,則傷食與財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食神多者,宜行印運。
食神少者,忌行印運。
食神喜行身旺地,遇梟逢比總成空。
身旺印多,財運無妨,身弱有印。殺運何妨。
印有比肩,喜行財運,印無比肩,畏行財運。
貪財壞印,喜行比劫之鄉。
印綬太過,不喜再行身旺地。
財有比肩,喜行比劫之鄉。
印太輕,宜官殺運生之,印太多,須財運制之。
財多身弱,畏入財鄉。
財多身弱,身旺運以為榮。身旺財衰,財旺鄉而發福。
財多全仗印扶身,喬木家聲舊有名,不但妻賢兒子秀,晚年財帛累千金。
柱中無財,若行財運,雖美,有名無實。
財多身弱,又行官鄉,或財旺之運,禍患百出。
財多身弱,要印扶身,身旺財衰,怕劫分奪。
刃助官,則運喜助官,若命中官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為美運。刃用殺,殺不甚旺,則運喜助殺,殺若太重,則運喜身旺。
小盈大虧,恐是劫財之地。
財多身弱,遇劫為福。
財弱身旺,見劫為禍。
多劫又遇劫運,守窮途而悽惶。

流年篇
流年看法
流年干支,利於用神為善。
流年干支,不利於用神為惡。
流年干支,利於用神。但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善而不善,然亦不惡,平庸而已。
流年干支,不利於用神,但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惡而不惡,然亦不善,平庸而已。

流年與運之關係
流年善,運亦善,則更妙。
流年善,運惡,則善惡互見。
流年惡,運亦惡,則更惡。
流年惡,運善,則善惡互見。
流年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運來制住克合之神,則仍佳妙。
流年惡,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運來制住克合之神,則仍蹇劣。
流年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運來生畏克合之神,則凶多吉少。
流年惡,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運來生輔克合之神,則吉多凶少。
流年善,運若生助之,則更善。
流年惡,運若生助之,則更惡。
(十一)流年善,運若克挫之,則善力減輕。
(十二)流年惡,運若克挫之,則惡力減輕。

流年之干支
有謂流年,重天干。亦有以天干為上半年,地支為下半年,皆非的論。當以干支並看,最較精確。其法有十二。
流年干支,皆利於有神,乃大吉之年。
流年干支,皆不利於用神,乃大凶之年。
流年天干,利於用神,地支不利於用神,乃吉凶參半之年。
流年天干,不利於用神,地支益助用神,亦吉凶互見之年。
流年天干,利於用神,而地支再輔助之,大吉之年。
流年天干,不利於用神,而地支再輔助之,大凶之年。
流年地支,利於用神,而天干再輔助之,大吉之年。
流年地支,不利於用神,而天干再輔助之,大凶之年。
流年天干,利於用神,而地支克挫之,吉力減輕。
流年天干,不利於用神,而地支克挫之,凶力減輕
(十一)流年地支,利於用神,而天干克挫之,吉力減輕。
(十二)流年地支,不利於用神,而天干克挫之,凶力減輕。

月建篇
月建看法
月建干支,利於用神為善。
月建干支,不利於有神為惡。
月建干支,利於用神,但為局中他神克運河或合住,善而不善,然亦不惡,平庸而已。
月建干支,不利於用神,但為局中他神克去或合住,惡而不惡,然亦不善,平庸而已。
月建與流年之關係
月建善,流年亦善,則更妙。
月建善,流年惡。則善中有惡。
月建惡,流年亦惡,則更惡。
月建惡,流年善,則惡中有善。
月建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制住克合之神,則仍佳妙。
月建惡,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制住克合之神,則仍蹇劣。
月建善,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生輔克合之神,則凶多吉少。
月建惡,惟被局中某神克合,若流年生輔克合之神,則吉多凶少。
月建善,流年再生助之,則更善。
月建惡,充年再生助之,則更惡
月建善,流年若克挫之,則善力減輕。
月建惡,流年若克挫之,則惡力減輕。

月建之干支
月建看法,月幹重于月支,因幹流動,而支固定。月建即流月也。或以幹為上半月,支為下半月,不甚可信,總宜干支合看。亦有以月支所藏人元,分何者當旺幾天,而定幾天吉凶,更不足信,蓋完全偏重于月支。成如此說,則月建可無須月幹矣。看命中強弱,且不能以建中人元旺幾天而標定,況流年中之流動月建耶。

月建與時令
正月必為寅月,二月必為卯月,月支固定,故不若月幹之重視。然而時令與月建,頗有關係焉。特敍述如後。
(一)春令木旺,甲寅月、乙卯月、甲辰月,則木更盛。丙寅月、丁卯月、丙辰月,則火得木生而亦強。戊寅月、己卯月、戊辰月,則土被木克而不健。庚寅月、辛卯月、庚辰月,則金為木挫而無力。壬寅月、癸卯月、壬辰月,則水受木泄亦疲弱。
(二)夏令火旺。丁巳月、丙午月、丁未月,則火更盛。己巳月、戊午月、己未月,則土得火生而亦強。辛巳月、庚午月、辛未月,則金被火熔而不健。癸巳月、壬午月、癸未月,則水為火灼而無力。乙巳月、甲午月、乙未月則木受火泄亦疲弱。
(三)秋令金旺。庚申月、辛酉月、庚戌月,則金更盛。壬申月、癸酉月、壬戌月,則水得金生而亦強。甲申月、乙酉月、甲戌月,則木被金克而不健。
丙申月、丁酉月、丙戌月,則火為金磨而無力。戊申月、己酉月、戊戌月土受金泄亦疲弱。
(四)冬令水旺,癸亥月、壬子月、癸丑月,則水更盛。乙亥月,甲子月,乙丑月,則木得水生而亦強。丁亥月、丙子月、丁丑月,則火被水克而不健。己亥月、戊子月、己丑月,則土因水泛而無力。辛亥月、庚子月、辛丑月,則金受水泄亦疲弱。
(五)四立前各十八天土旺。戊辰月、己未月、戊戌月、己丑月,則土更甚。庚辰月、辛未月、庚戌月、辛丑月,則金得土生而亦強。壬辰月、癸未月、壬戌月、癸丑月,則水被土克而不健。甲辰月、乙未月、甲戌月、乙丑月,則木為土折而無力。丙辰月、丁未月、丙戌月、丁丑月,則火受土泄亦疲弱。

六親篇
何為六親–六親者,父、母、兄、弟、妻、子是也。
六親之更定
舊論父子殊多謬誤(詳見命理約言),特更定六親看法如後。
(一)父:男女命皆以生我之印為父。
(二)母:同父。
(三)夫:克我之官殺為夫。
(四)妻:所克之財為妻。
(五)兄弟:男女命,皆以同我之比劫為兄弟。
(六)子:男女命,皆以我生之傷官食神為子。
父母妻子之官位
(一)月為父母。(二)日支為妻(女命為夫)。(三)時為子息。

六親分論 (一)妻
妻之吉
用神即是財神,妻美而且富貴。
用神與財神不相悖背,妻亦美好。
財旺身強者,富貴多妻妾。
官星弱,遇食傷,又有財,妻賢而不克。
劫刃旺而財輕,有食傷,妻賢不克。
日支為財,財為用神,必得妻財妻力。
財神薄,有助財之字,或財旺身弱,有比劫。或財神傷印,有官星,或財薄官多,有傷官,皆主妻賢。
身強殺淺,財星滋殺,或官輕傷重,財星化傷,或印綬重疊,財星得氣,皆主妻賢,而富。或得妻財致富,劫比多,財藏庫內(如甲日多乙,己財藏於丑內)。妻亦賢而不克。
財星深藏,有衝動引助(如庚日乙財,藏於辰內,有戌衝開,及幹上丁火護乙,或癸水生乙),亦主妻賢。

妻之不吉
財神洩氣太重,妻不得力。
身旺無財,妻難偕老。財神輕而無官,比劫多,克妻。
財神重,而身弱,無比劫,克妻。
官殺旺而用印,見財星,主妻陋而克。
官殺輕而身旺,見財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財星輕,有食傷。逢梟印,主妻遭凶死。
日支不利於用神,妻不得力。
日支被沖,妻室喪亡。
財星微,官殺旺,無食傷,有印綬,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無財,有食傷,妻賢必克,妻陋不傷。
日主喜財,財被合化者,主妻有外情。
殺重身輕,財星生殺,或官多用印,財星壞印,或傷官佩印,財星得局,皆主妻不賢而陋,或因妻招禍傷身。

(二)夫
夫之榮枯
官星太旺,以傷官救之,傷官之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官星太微,以財救之,財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傷官旺而無財官,以印救之,印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官星太旺,無比劫,以印救之,印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官星太弱有傷官,以財救之,財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滿盤比劫,而無印無官者,以傷食救之,傷食之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滿局印綬,而無官無傷者,以財救之,財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傷官旺,日主衰,以印救之,印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日主旺,傷食多,以財救之,財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官星輕,印綬重,亦以財救之,財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官有殺混,以食神救之,食神之力有餘則夫榮,不足則夫枯。
日支利於用神則夫榮,不利於用神則夫枯。

夫之刑克
官星微,無財星,日主強,傷官重,必克夫。
官星微,無財星,日主旺,印綬重,必克夫。
比劫旺,而無官,必克夫。
印旺無財,必克夫。
官星旺,印綬輕,必克夫。
比劫旺,無官星, 有傷官,印綬重,必克夫。
食神多,官星微,有印綬,遇財星,必克夫。
日支為官逢沖,夫難偕老。

(三)父母
父母之吉
年月官印相生,日時財傷不犯,必上叨蔭庇。
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
年財月印,日主喜印,時日逢官者,知其幫父興家。
年傷月印,日主喜印,時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創業。
年官月印,日主喜官,時日逢財,出身富貴,守成之造。
財官印綬,在於月上,為日主之喜,父母不富亦貴。
印不論偏正,但不遭沖克,則父母俱全。
印之扶抑合宜,則父母雙壽。
印帶貴氣(如印受官生,或印兼貴人,或印為用神)父母榮顯。

父母之不吉
日主喜官,月上傷官。
日主喜財,月上劫財。
日主喜印,月上逢財。
日主喜比劫,月上逢官殺。
日主喜殺,月上食神。
日主喜傷食,月上逢印。
(以上皆主父母不得力)
印遭沖克,父母不全。
印破用神,父母多累。
印衰多財,父母早喪。
財官印綬,在於月上,為日主之忌,父母不貧亦賤。
印重身輕,亦主不得父母之力,且重子肩之累。
印重而官殺又多,父母亦不得力。

(四)子女
子女之吉
日主旺,無印綬,有食傷,子必多。
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有財星,子多而賢。
日主旺,無印綬,食傷伏,有官殺,子必多。
日主旺,比劫多,無印綬,食傷伏,子必多。
日主旺,傷官旺,無財印,子多而強。
日主旺,傷官輕,有印受,財得局,子多而富。
傷食扶助用神,子必佳。
日主弱,食傷重,有印綬,無財星,必有子。
日主弱,無官星,有傷食,必有子。
食傷不遭沖克,必有子。
食傷喜扶而得扶,喜仰而得抑,則多子。
命中用神即食傷,子多而得力。
用神居時,子息繁衍。或得子息之力。

子女之不吉
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子必少。
日主弱,印綬輕,食傷重,子必少。
日主弱,食傷輕,無比劫,有官星,子必無。
日主弱,食傷旺,有印綬,遇財星,雖有若無。
日主旺,有印綬,無財星,子必少。
日主旺,印綬重,無財星,必無子。
日主弱,官殺旺,必無子。
日主弱,食傷旺,無印綬,必無子。
火炎土燥,無子。
水泛木浮,無子。
金寒水冷,無子。
重疊印綬,無子。
財官太旺,無子。
滿局食傷,無子。
食傷遭沖克,無子。
食傷受扶太過,無子。
食傷受抑太過,無子。
食傷破壞用神,少子,或子不得力。
克破用神之字,居於時上,子不得力。

(五)兄弟
兄弟之吉
殺旺無食,或殺重無印,得劫財合殺,必得兄弟之力。
殺旺食輕,或印弱逢財,得比肩智敵殺,制財,亦主兄弟得力。
財生殺黨,比劫幫身,大被可以同眠。
日主雖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
財輕劫重,食傷化劫,可無鬥粟尺布之謠。
財輕遇劫,官星明顯,不作煮豆燃箕之誦。
主衰有印,財星逢劫,反許棠棣之競秀。
比劫非大過,亦非不及,兄弟必敬受。
比劫為用神,尤得兄弟之力。

兄弟之不吉。
官輕傷重,比劫生傷,必遭兄弟之累。
制殺太過,比劫助食,亦主兄弟多累。
財輕劫重,印綬制傷,不免司馬之憂。
殺重無印,主衰傷伏,鴿原能無興歡。
身旺逢梟,劫重無官,獨自主持。
梟比重逢,財輕釘伏,未免折翊之悲啼。
比劫破壞用神,兄弟多累。
比劫被用神所破,自己興而兄弟衰。
比劫應扶而不得扶,或應抑而不得抑,兄弟非稀少,即枯澀。

女命篇
女命看法,與男命無大異。惟女重夫子二星,取用之道。能夫子,自身,三者兼顧最妙,否則寧願身主較弱。夫星與子星,切不可受挫,再次必須顧全夫星,更次必須顧全子星,總以夫子兩全者為上命。至少或夫或子,有一可靠。若全不可恃,則為下命決矣。

女命取用大法
(一)日主強,傷食多,取財為用。
(二)日主強,傷食多,無財,取印為用。
(三)日主強,傷食多,無財,無印,取傷食為用。
(四)日主強,官殺多,取傷食為用。
(五)日主強,官殺多,無傷食,取財為用。
(六)日主強,官殺多,無傷食,無財,以官殺為用。
(七)日主強,財多,取官殺為用。
(八)日主強,財多,無官殺,取傷食為用。
(九) 日主強,財多,無官殺,無傷食,取財為用。
(十)日主強,印多,取財秋用。
(十一)日主強,印多,無財,取官殺為用。
(十二)日主強,印多,無財,無官殺,取傷食為用。
(十三)日主強,比劫多,取官殺為用。
(十四)日主強,比劫多,無官殺,取傷食為用。
(十五)日主強,比劫多,無官殺,無傷食,取財為用。
(十六)日主弱,傷食多,取印為用。
(十七)日主弱,傷食多,無印,取財為用。
(十八)日主弱,傷食多,無印,無財,取比劫為用。
(十九)日主弱,官殺多,取印為用。
(二十)日主弱,官殺多,無印,取傷為用。
(二十一)日主弱,官殺多,無印,無傷食,取比劫為用。
(二十二)日主弱,財多,取比劫為用。
(二十三)日主弱,財多,無比劫,取官殺為用。
(二十四)日主弱,財多,無比劫,無官殺,以印為用。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取財為用。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無財,取比劫為用。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無比劫,無財,取官殺為用。

女命取用解釋
(一)日主強,傷食多,身主既健,子星亦美,取財為用。蓋賴財生官殺,則夫亦榮矣。
(二)日主強,傷食多,無財,身主子星雖美,官殺直接受傷食之克。夫星有缺,取印為用。蓋賴印製傷食,以保官殺之夫星耳。
(三)日主強,傷食多,無財,無印。隻身與子星之佳,官殺受傷食之克而無救,夫不可靠。取傷食為用,蓋唯有鞠養愛子,恃以終老耳。
(四)日主強,官殺我,身主與夫星皆健。取傷食為用,蓋冀子星亦成立也。且官殺多而用傷食制之,亦幫夫之道耳。
(五)日主強,官殺多,無傷食,僅身主與夫星之健,取財為用,蓋賴財幫夫耳。
(六)日主強,官殺多,無傷食,無財,隻身主與夫星兩健,以官殺為用。蓋從夫管束,亦婦道之順也。
(七)日主強,財多,身主健,幫夫重,取官殺為用,則夫得財助,大有可造矣。
(八)日主強,財多,無官殺,身主雖健,幫夫雖重,奈無夫星可助,則取傷食為用,夫既不可靠,唯恃乎子矣。
(九)日主強,財多,無官殺,無傷食,如人之無子無夫可靠。幸有財,尚可度生,則不用財星,將歸諸誰耶。
(十)日主強,印多,身既健,複得父母旺氣,惟太強則趨剛,非婦道之宜。取財為用,蓋賴財制印,稍殺其盛,並以幫夫。或曰何勿用官殺拘身,殊不知有多印之泄官殺而生身,官殺豈能制身,如妻不受夫制,用財則尚能助夫也。
(十一)日主強,印多,無財制印,身旺已極,取官殺為用。雖不能拘身,官殺究屬夫星,如健婦雖不受夫制,但終須嫁夫從夫也。
(十二)日主強,印多,無財,無官殺,身既太旺,夫又無靠,則唯子之是恃,故以傷食為用也。且是言得印生,而生傷食,輾轉相生,則靈秀之氣,亦可吐發矣。
(十三)日主強,比劫多,無官殺,是旺而無制,且無夫星可恃,則用傷食以洩氣,並為子星宜矣。
(十四)日主強,比劫多,無官殺,是旺而無制,且無夫星可恃,則用傷食以洩氣,並為子星宜矣。
(十五)日主強,比劫多,無傷食,無官殺,是旺而無泄克,且夫子不可靠,取財為用,蓋財分我力,亦可稍殺我勢,且賴以為養命之源也。
(十六)日主弱,傷食多,取印為用。蓋印能制傷食,保官殺,幫弱主,所謂夫子、自身三合者,皆印之功也。
(十七)日主弱,傷食多,無印,身既弱極,夫星亦危(官殺多傷食之克,無印之救),取財為用。蓋財能泄傷食而生官殺,夫子仍保兩全,仍自身較弱而已。
(十八)日主弱,傷食多,無印,無財,夫危不可靠。子息亦艱(傷食多,身弱必無子),則唯保身為尚。故以比劫幫身為用也。
(十九)日主弱,官殺多,夫重身輕,取印為用,蓋印能泄官殺而生我身,與夫得平勻之妙矣。
(二十)日主弱,官殺多,無印夫太重,身太輕,取傷食為用。蓋賴以制官殺自身雖愈弱,夫子得兩平,亦計之善也。
(二十一)日主弱,官殺多,無印,無傷食,則既夫子兩不可靠(無傷食,則子星為不及;官殺重,則夫星為太過),唯強身是尚,故取比劫幫身為用也。
(二十二)日主弱,財多,取比劫為用,蓋賴制財則保身,生傷食,則全子也。
(二十三)日主弱,財多無比劫,則身弱子難(財多則傷食受盜泄,身弱則傷食欠生助,子自難矣),取官殺為用。蓋官殺泄財,既可稍殺財勢,亦全夫星之美也。
(二十四)日主弱,財多無比劫,己身弱子艱,又無官殺,則夫星亦不可靠,其唯強身是尚,故取印生身為用也。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主弱則身不足,印多,克傷食,則子不足,印多泄官殺,則夫不足),取財為用,蓋財能壞印生官殺,三者之病盡去矣。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又無財之生官殺,並去印,則用比劫,幫身而生傷食,庶身與子得兩全也。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無比劫,無財,取官殺為用,蓋求夫星之成立也。

《千里命稿》  韋千里著 《 四 》
富貴吉壽篇

財星生官,官星衛財,忌印而財能壞印。 喜印而財能生官。傷食重,而財神流通。
財神重而傷食有限。無財而暗成財局。
財露而傷食亦露。身旺財旺,有傷食,或有官殺。
身旺印旺,食傷輕,而財星得局。身旺官衰,印綬重,而財星當令。
身旺劫旺,無財印,而有傷食。身弱財重,無官印,而有比劫。
為用神而不遭克破,財助用神而有力。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富也。

官旺身旺,印綬衛官。
忌比劫而官能去比劫。
喜比劫,而官能生印。
財神旺,而官星通達。
官星旺,而財神有節。
無官而暗成官局。
官星藏,而財亦藏。
身旺官弱,財能生財。
官旺身弱,官能生印。
印旺官衰,財能壞印。
印衰官旺,財星不現。
劫重財輕,官能去劫。
財星壞印,官能生印。
印露官亦露,官為用神而遭克破。
官助用神而有力。
(以上所言之官,偏官正官並指)。
用正官而無偏官混雜。
用偏官而無正官混雜。
偏官旺過於身,而有食神制住。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貴也。

吉者,善也,利也。雖非富貴,一生少險惡風波。得穩就永之妙。論命斷吉,全以標本平均,用神安頓為主。茲舉例如下。
身旺用神,有食之生財,或有官殺之衛財。
身旺用官,有財之生官,或有印之衛官。
身旺用殺,殺重有傷食之制,殺輕,有財之生。
身旺用傷食有財之流通。
身旺用印,有官殺之助印。
身弱用比劫,官星重,有印之生身泄官,財星重,有官之泄財生印。
身弱用印,有官星生印,或比劫衛印。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吉也。

五行停勻。
四柱無沖無克。
所合者皆閑神(無關緊要之字,曰閑神)。
沖去者,皆忌神(妨害用神之字,或造成偏枯之字,皆曰忌神)。
留存者,皆相神(説明用神者,曰相神)。
日主旺,而得氣(地支為日幹之長生沐浴、冠帶、臨官等,謂之日主得氣)。
但不趨於太過。
身旺官弱而逢財,
身旺財輕而遇食。
身旺而食傷吐秀。
身弱而印綬當權。
月令無沖無破。
行運皆與用神相神不悖。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壽也。
貧賤凶夭篇

傷輕財重。財輕官重。傷重,印輕,身弱。財重,劫輕,身弱。
財輕喜食,傷而印旺。財輕劫重,食傷不現。財多喜劫,官星制劫。
喜印而財星壞印。忌印而財星生官。喜財而財神被合。
官殺旺而喜印,財星得局。財為忌神。用財而被衝破。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貧也。
貧之區別
(一)財輕官衰,逢食傷而見印綬,貧而貴。
(二)喜印,財星壞印,而得官星解救,貧而貴。
(三)官殺旺而身弱,財星生助官殺。有印,則一格易得,亦貧而貴也。無印,則老於儒冠,乃清貧之格。
(四)財多身難任,有幫身而不能取用,以不能從財,既貧且賤。
(五)年月財星極美,而日地儘量沖之破之,乃先富後貧,或敗盡祖產,而致貧困。

財者,思想齪齷,操行卑鄙之謂也。非階級低下之稱也。上級人未必無賤,下級人未必皆賤。所以賤之一字,如偽君子、假小人,最不易辯。亦衡命所最難看耳。
官輕印重而身旺。官重印輕而身弱。官印兩平而日主休囚。
官輕,劫重,無財。官殺重,無印。財輕,劫重,官藏。
官旺喜印,財星壞印。官殺重,無印,食傷強制。官多忌財,財星得局。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賤也。

凶者,逆也,咎也。貧苦而易遭刑傷破敗,多險惡風波,大抵偏枯無救之命局皆凶。
財旺身弱無劫印。殺重身輕,無傷食,印綬。用官多傷而無財。
官多身弱而無印。印劫並重而官輕殺輕制重而無財。
滿局比劫而無官殺。用食而多梟。忌殺而多財。喜財而多劫刃。
滿局傷食而無印。喜印而多財。官輕而印重。喜官而殺混。
外格既成而又破。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凶也。

印綬太旺,日主無著落。財殺太旺,日主無依倚。忌神與用神,雜而戰。
喜沖而不沖。忌合而反合。忌沖而反沖。喜合而不合。
日主失令,用神淺薄,而忌神深重。行運與用神相神無情,反與忌神結黨。
身旺而克泄全無。重用印而財星壞印。身弱逢印,而重疊食傷。
金寒水冷而土濕。火炎土燥而木枯。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夭也。
補充篇
上輯四卷述焉未詳,致從學諸君,或病簡短,或竟質疑。特作補充篇,以濟不逮。
天干
十幹陰陽之異,不過陽剛陰柔,陽健陰順。陽不甚,受陰克;陰不甚,畏陽克。陰易於他從,陽難於他從。陽幹氣旺,陰乾質堅而已。而命家作為歌賦,比喻失倫。如稱,甲為棟樑,乙為蘿藤,丙為太陽,丁為燈燭,戊為城牆,己為田園,庚為頑鐵,辛為珠玉,壬為江河,癸為雨露,不可信也。
陽幹主剛,威武不屈,而有惻隱之心,其處世不苟且。陰乾主柔,見勢忘義,而有鄙吝之心,其處世多驕諂。大都趨利忘義之徒,皆陰氣之為戾。豪俠慷慨之人,皆陽氣之獨鐘。然陰陽停勻,不偏不倚,尤屬順正之命,自無損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為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物之所以有是枝葉者,乙而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也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以木類推,余者可知。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這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而銷克殆盡。而金鐵刀斧反不能傷。木之形質,遇金鐵刀斧而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為殺,以辛為官,而乙則反是也,庚官而辛殺也。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為煞,而辛以丙為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煞,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後及丙,申必先庚而後及壬,余支皆然。陽支性動而強,吉凶之驗恒速;陰支性靜而弱,福禍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輿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者也,以寅卯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者也,以甲乙寅而統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氣最專;寅甲巳亥,容積最廣;辰戌丑未,收斂最宜。
子午未屬陽因數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謂體陽而有陰故作陰論。巳亥本屬陰、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為體且則用陽,故作陽論。
陰陽生死
幹動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幹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陽主聚,以進為進,故主順。陰主散,以退為進,故主逆。此長生沐浴等項,所以有陽順陰逆之殊也。四時之運,成功者去、等用者進。故每幹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陰這所死,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即以甲乙論,甲為木之陽,天之生氣流行萬木者,是故生於亥而死於午。乙為木之陰,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者,是故生於午而死於亥。木當亥月,正枝葉剝落,而內之生氣,已收藏飽足。可以為來春發洩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知外雖繁盛,而內之生氣發洩已盡。此其所以死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死。以質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幹自長生至胎養,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複盛,逐節細分,遂成十二。而長生沐浴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既生之後,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為苗,則前之青殼,洗而去之矣。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之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壯,猶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可以輔帝而大有為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必盡而無餘也;墓得,造化收藏,猶人之埋於土者也;絕者,前之氣已絕而後氣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聚成胎也;養者,如人養胎母腹也。自是而後,長生迴圈無端矣。
帝旺盛極,盛極將衰,不若長生沐浴冠帶之方興未艾。絕,為衰極,衰極將盛,遠勝衰病死之全無生氣。
幹克
十幹代表五行,分為兩金、兩木、兩水、兩火、兩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幹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戰鬥也。
幹克之影響
(一)如庚見甲。庚為主克,甲為受克。受克者敗盡無餘,主克者雖勝亦勞,所謂兩敗俱傷是也。
(二)日幹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兩敗俱傷論。蓋克我者為官,我克者為財。是我之財官,何為兩敗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兩敗俱傷。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為局中忌神,則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幹克之區別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為貼近,克為亦為最重。
(二)如庚載申。甲載寅,或兩庚兩甲,勢均力敵,克力亦重。
(三)如兩庚一甲,一甲已不敵一庚,逢兩庚更如摧枯拉朽當非勁戰敵,戰克反輕。
(四)如兩甲一庚,一甲不敵一庚,兩甲則其力較勁,而戰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為受克,然甲木得時或得勢,則庚難取勝,而甲未受創。務必兩弱庚而一強甲,方成戰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間隔,克力較輕。
(七)如庚年甲時。有月柱日柱間隔,地位愈遠,克力愈輕。
(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則庚與甲,有壬調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則庚甲不克,而轉為同仁庚相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時。雖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遠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論。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時。丙在時,庚在年,地位遠隔,不能相克。庚與甲則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論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強,則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強,則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強,則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陽幹克陽幹,陰乾克陰乾,克力最重。陰乾克陽幹,次之。陽幹往往不克陰乾,作幹合論。
幹合
庚見甲,二陽相竟而成克;辛見乙,二陰不足而成克。乙見庚,或庚見乙,則陰陽相見為合,如男女相見,而成夫婦之道焉。蓋基於易經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也。
幹合之影響
(一)如甲日見辛,辛為甲官。若透丙合辛,則辛非甲官矣。丙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並去而兩有所絆也。
(二)日幹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響。蓋六陽逢財,六陰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為我官,是我合之,何為合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兩有所絆,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為日幹所喜,合去固凶,若為日幹所忌,則合去反得解凶也。
幹合之區別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緊貼,合力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時上。隔位太遠,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時得勢,縱為所絆,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時。失勢,又被羈絆,力更輕微矣。
(四)如兩辛一丙。兩丙一辛,兩丁一壬,兩壬一丁。猶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難免爭妒,故為妒合。雖有合意,其情不專。為禍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時。雖兩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無爭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純粹之合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與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雖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論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雖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論矣。
幹克幹合併見
命有天干克合併見者。若用神在於地支,自無議克、議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諸幹上,則必先以克合之力,輕重較量,然後取用為妥。特立法例五則如後:
(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論,庚乙緊貼,庚甲間隔,當作合不作克也。
(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論,辛乙緊貼。庚乙間隔,當作克不作合也。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併見,且皆貼近。以主克受克論,庚可勝甲,甲不能勝庚,則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論。
(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併見,且皆貼近。以主克受克論,丙能勝庚,庚不能勝丙,則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論。
(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併見,且皆貼近,以勢力論,若丙火得時得勢,則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時得勢,則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勢均力敵,則作克不作合,蓋克力大於合力也。
幹合而化
萬物生於土,甲己為相合之始,故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則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則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則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幹化合,蓋即此義耳。俗書所解,類多迂折,未便深信。茲所欲言者,又有時令、賓主、明暗、地位、歲運五項。
(一)時令 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二)賓主 日幹逢合則可化,蓋日幹為命之主也;他幹逢合不能化,蓋他幹為命之賓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時,則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幹逢合。亦得化也)。
(三)明暗 透幹為明,藏支為暗。明與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幹,與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
(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強,況乎比哉。
(五)歲運 如甲日逢己運或己歲,應以正財論,不作化土論。若日幹非甲,他幹有一甲者,逢一己運己歲,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幹逢合運或合歲,亦得化也)。
支沖
支沖者地支相隔六位而衝擊,如子午相沖,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又克子中癸水,互相戰克也。
變沖之影響
(一)地支中多藏幹,相沖之影響,較天干之相克為複雜。茲先以本氣,時令及多寡,探討之。
本氣 兩支相沖,戰克不已,當以本氣為重。如子之本氣為水,午之本氣為火,究屬水克火,故子勝而午敗。則子午之相沖,午乃受創,子則勞力。
時令 以本氣論雖子可勝午,然如午月火旺,逢子水,子午相沖,午屬得令,子屬失令,則午勝子敗,得令之午無傷,失令之子沖去。
多寡 如午年子月行日午時,以本氣言。以時令言,皆子勝於午。然三午一子,午多子寡,應作午勝。但子敗而不死。較為無力而已。
(二)局中喜神沖敗則凶,凶神沖敗反吉。
支沖之區別
(一)寅申已亥之沖,兩敗俱傷。假如寅申逢沖,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嘗不克申中庚金。甲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嘗不克申中壬水,戰克不靜也。或為主克,或得令,或眾多,可佔優勢。反是則挫敗矣。
(二)辰戌丑未之沖,本氣皆為土,乃屬同類,不過衝動而已,無戰克意也。故逢衝動,土因激起而愈旺。至所藏之神,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當以得令或眾多占優,反是則敗。丑中辛金癸水,能克中乙木丁火,丑易取勝地未。然亦須兼看時令與多寡,方可取決耳。
(三)子午酉卯之沖,以所藏最簡,勝敗亦最易分。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克子中癸水。酉中辛金,純克卯中乙木。以木氣言,子可勝午,酉可勝卯。再看時令與多寡,不難立決矣。
(四)兩支相沖,一在年,一在時,俗名海底沖。實則地位遠隔,全無沖意,如人之遠達兩地,豈能接觸相戰。
(五)兩支相沖,一在年,一在日,或一在月,一在時。間隔一位,衝力減輕。
(六)兩支相沖,一為日主之旬空,衝力亦減(旬空詳後)。
(七)如午年午月子日,只作午月子日相沖,不作午年子日相沖。
(八)如午年子月午日,若午力強,則子午之衝擊極暫。蓋兩強午而一弱子,勝敗立分也。若子力強。則其沖勢劇烈矣。蓋兩弱午而一強子。勢均力敵也。
支合
支合種類
(一)六合 子與丑、寅與亥、卯與戌、辰與酉、巳與申、午與未皆為六合。六合之理,蓋由日月合朔而來。十一月建子,合朔於丑,十二月建丑,合朔於子,故子丑六合。正月建寅合朔於亥。十月建亥,合塑於寅。故寅亥六合。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皆為局合。局合之理,蓋取生旺墓一氣始終也(如亥卯未木局,亥為木之生地,卯為木這旺地,未為木之墓地也)。
(三)方合 寅卯辰為東方,已午未為南方,申酉戌為西方,亥子丑為北方,皆為方合。方合之理,蓋取三支一氣聯貫也。
支合之影響
(一)六合 兩支相合,猶羈絆也。凶神逢合則減凶,吉神逢合則減吉。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命中喜木則吉,忌木則凶。寅午戌合成火局,命中喜火則吉,忌火則凶。己酉丑合成金局,命中喜金則吉,忌金則凶。申子辰合成水局,命中喜水則吉,忌水則凶。
(三)方合 寅卯震合為東方,命中喜木則吉,忌木則凶。已午未合為南方,命中喜火則吉,忌火則凶。中西戌合為西方,命中喜金則喜,忌金則凶。亥子丑合為北方,命中喜水則吉,忌水則凶。
支合之區別
(一)局合應以旺支最為重要。亥卯未,卯為旺支。己酉丑,酉為旺支。寅午戌,午為旺支。申子辰,子為旺支。若亥卯、卯未、已酉、酉丑、寅午、午戌、申子、子辰,雖只兩支相合,因有旺支,其力非輕,僅稍遜三支全合而已。若亥未、已丑、寅戌、申辰、亦兩支相合,因無旺支,其力最弱,幾無合意也。
(二)方合以三支全者可合,若只二支,湧合論。
(三)六合以緊貼則合,間隔一位或二位,即不能合。
(四)方合局合而三支全者,有一閑字間隔,仍作合論。只二支而間隔,即不能合。
(五)六合而一支屬旬空,合力減輕。
(六)如戊日寅月,全成東方,俱以殺論。戊日卯月,全成東方,俱以官論。戊日辰月,全成東方,視寅卯之勢孰重,以分官殺。其餘仿此。
(七)如二卯一戌,或二寅一亥,皆六合之妒合也。然地支多藏幹,較天干為複雜,且六合這成,非由於陰陽生克,故其妒力,遠不若天干妒合之重也。
(八)如寅卯辰東方,若柱中有二寅,或二卯,或二辰。如亥卯未木局,柱中有二亥,或二卯,或二未,皆不作妒合論,且滿足以增加合力也。
(九)如寅卯辰東方,見亥字是為生方這神,見未字是為方克之財,皆非局混方也。
(十)如亥卯未木局,見寅字是其同氣,見辰字是其財神,皆非方混局也。
支刑
地支相刑,以局加方取之。亥卯未木局,加亥子丑之方,故亥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子局,加寅卯辰之方,故申刑寅,子刑卯,辰刑辰。寅午戌火局,加巳午未之方,故寅刑巳,午刑午,戊刑未。巳酉丑金局,加申酉戌之方,故巳刑申,酉刑酉,丑型戌。內除未刑丑,申弄寅,系相沖外,故以寅刑巳,己刑申及丑刑戌、戌刑未為三刑,子卯為相刑,辰午酉亥為自刑。然細究之,殊無圓滿之理義,但雖不知其所以然,於命理亦無害也。
支刑之區別
(一)寅刑己、己刑申、丑型戌、戌刑未為三刑。
(二)子卯為相刑。
(三)辰、午、酉、亥為自刑。
支刑之影響
(一)寅刑巳,乃木火相生。巳刑申,己申本合。丑形戌,戌刑未,皆屬同類之土。子卯相刑,又為水相生。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本支自刑,更無戰意,故刑與沖異,兩支相弄,不過動搖而已,無勝敗之分也。禍福之力極輕,一經間隔,尤為平淡。人命有遇刑而操威柄者。四柱本吉耳,有遇刑而猥凶禍者,四柱本凶耳,非必皆刑之故。考相刑之法,或三,或二,或一,例既偏駁雜亂,而又無確然之理,為命學立說中,最不足深信者也。或有地支丑戌未全,寅已申全。而輒遭糾紛者,蓋支中藏神之生克,過於雜亂所致,非因相弄之故耳。
支害–支害之影響
地支相害由相合而來,沖我合神,故謂之害。子合丑而未沖之,故未害子。丑合子而午沖之,故午害丑。寅合亥而已沖之,故已害寅。卯合戌而辰沖之,故辰害卯。辰合酉而卯沖之,故卯害辰。已合申而寅沖之,故寅害巳。午合未而丑沖之,故丑害午。未合午而子沖之,故子害未。申合己而亥沖之,故亥害申,酉合辰而戌沖之,故戌害酉。戌合卯而酉沖之,故酉害戌。亥合寅而申沖之,故申害亥。總而計之,以六支害六支。沖其合我者,必合其沖我者。人命逢支害,影響分四種:
(一)如子午相沖,子勝午敗。有丑合子害午,若子為吉神,午為凶神,則丑合子是減輕吉力。雖害吉,不比午沖之甚,是減輕懲凶之力,乃不利於命局也。若子為凶神,午為吉神,則丑合子,是減輕凶力。雖害午,不比沖午之甚,減輕損吉之力,乃利於命局也,故害者直等於沖合併見耳。
(二)只兩支相害,而無沖,於命局上無甚影響
(三)兩支相害,其一逢合,以合論吉凶。
(四)兩支相害,地位間隔,不以害論。
地支沖合刑害並見
命有地支沖合刑害,錯綜並見者。若用神在於天干,無須多議。若用神在於地支,則必先以沖合刑害之力,輕重較量,然後取用為妥,特立法例六則如下:
(一)刑沖合害並見,以緊貼者為有力。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時,子丑貼子午間隔,作合不作沖。
(二)方合之力,大於局合,是以方合局合併見,以方合論。局合之力。大於六沖,是以局合與六沖見,以局合論。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是以六合與六沖並見,以六沖論。六合之力,大於刑害,是以六合與刑害並見,以六合論。
(三)局合而三支全者,旺支逢沖而緊貼,以沖論。旺支逢沖而間隔,以局合論。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四)局合而三支全者,非旺支逢沖,雖緊貼,亦不以沖論,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五)方合見沖,作合不作沖。
(六)注重本身力量,如丑年子月午日,在理。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應作子午沖,不作子丑合。然若局中丑土有力,既佔優勢,作合而不作沖矣。
刑沖克害例
刑沖克合害,變化多端,再舉數例如後:
乙丑 庚辰 乙亥 戊寅
(天干)月庚合年乙,又合日乙。其情不專,(地支),寅亥六合。
乙丑 乙酉 庚午 戊寅
(天干)月乙合日庚(地支)酉丑金局,寅午火局。
庚申 乙酉 乙卯 丁丑
(天干)年庚合月乙。(地支)卯酉沖,酉丑隔位而不合。
庚午 乙酉 庚辰 已卯
(天干)月乙合年庚,又合日庚,其情不專。(地支)辰酉合,卯辰缺寅,故不作方合。卯酉間辰,故不能沖。
丙午 庚寅 已卯 丁丑
(天干)丙庚相克而庚敗,作克不作合。(地支)寅午三合,成半火局。寅卯缺辰,不作方合。
甲午 庚午 乙丑 丁丑
(天干)庚甲相克而甲敗,作合不作克。(地支)二午自刑,月午日丑變相害,然皆於命局無影響。
庚午 壬午 甲申 甲子
(天干)庚壬接近,庚甲間隔,以生論,不以克論。
(地支)二午自刑,申子三合成地水局。
丙午 庚寅 甲申 乙丑
(天干)丙庚先克,庚甲不克。(地支)寅木得令,寅千又三合,故申不能沖寅。
乙未 庚辰 甲寅 乙丑
(天干)乙庚先合,庚甲不克。(地支)丑未遠隔而不沖,寅辰缺卯而非方合。
乙亥 己卯 辛未 丁酉
(天干)乙乙相克。丁辛相克。(地支)亥卯未三合。酉雖沖卯,乃不緊貼,不作沖論。
乙亥 癸未 己卯 癸酉
(天干)己癸相克,乙己遠隔而不克。(地支)卯酉沖而緊貼,故亥卯未木局,力量減輕。
甲子 丁丑 壬午 甲辰
(天干)丁壬相合。(地支)子丑貼近,子午間隔,作合不作沖,丑午雖害,無甚影響。
丙辰 庚子 壬申 己酉
(天干)丙庚相克。(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申酉缺戌,不作方合。
丙辰 丙申 壬子 辛丑
(天干)丙壬相克,丙辛間隔不合。(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子丑雖合,因力不及三合,故不成立。
丙子 辛丑 乙未 壬午
(天干)丙辛相合。(地支)六沖之力,大於六合故作丑未沖論,不作子丑及午未合論。
丙子 辛丑 甲午 辛未
(天干)丙辛相合。(地合)六害之力,小於六合,故作子丑合,午未合,不作丑午害。
天月德
天月德之構成
(一)天德 正月丁日、三月 壬日、四月 辛日、六月甲日、七月癸日、九月丙日、十月乙日、十二月庚日。二、五、八、十一月無天德。
(二)月德 亥月、卯月、未月逢甲日,寅月、午月、戌月逢丙日,巳月、酉月、丑月庚日,申月、子月、辰月逢壬日。
天月德之吉
(一)人命日幹,值天德或月德。命吉者,增吉;命凶者,減凶。
(二)人命日幹,值天月二德(如辰月午日),尤能增吉減凶。
(三)人命日幹,既值天德或月德,若他幹再臨天月德,為吉神則福力位隆,為凶神則暴橫益化,例如:戊辰 丙辰 壬午 壬寅
壬生辰月,天月二德並臨,火土林立,主弱不堪,幸有時壬幫扶。而時上之壬,既為吉神,又值天月德,則此命之福力倍隆宜矣。
辛未 丙寅 丁巳 庚子
丁生寅月為天德,木火太旺為患,雖丙火克庚而勝,凶神,幸丙在寅月,為天月,德並臨,亦可稍減其凶也。
(四)天月德本身遭克,不以吉論。
驛馬
驛馬之構成
亥卯未年逢已,寅午戌年逢申,申子辰年逢寅,巳酉丑年逢亥。
驛馬之影響
(一)命中吉神為馬,大則超遷之喜,小則順動之利。
(二)命中凶神為馬,大則奔蹶之患,小則馳馬逐之勞。
(三)驛馬逢沖,譬之加鞭,吉則愈吉,凶則愈凶。
(四)驛馬逢合,等於系足,吉凶皆為羈絆而遲發。
(五)日幹坐馬,栗六多動。
貴人
貴人之構成
甲日見丑或見未,乙日見子或見申,丙日見酉或見亥,丁日見酉或見亥,戊日見丑或見未,己日見子或見申,庚日見丑或見未,辛日見寅或見午,壬日見卯或見巳,癸日見卯或見巳。
貴人之吉
(一)助吉解凶
(二)聰明
(三)易得人之信仰及互助
貴人所忌
(一)忌沖或合
(二)忌落旬空
文昌
文昌之構成
甲日見巳,乙日見午,丙日見甲,丁日見酉,戊日見申,己日見酉,
庚日見亥,辛日見子,壬日見寅,癸日見卯,
文昌之吉
(一)逢凶化吉
(二)智慧聰明過人
(三)文采風流
文昌所忌
(一)忌沖或合
(二)忌落旬空
旬空
旬空之構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此十天為甲子旬。凡生此十日,此支見戌或見亥,戌亥皆屬旬空。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乙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此十天為甲戌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申或見酉,申酉皆屬旬空。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此十天為甲申旬。凡生此十日,地見午或見未,午未皆屬旬空。
甲午、乙未、丙甲、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此十天為甲午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辰或見巳,辰巳皆屬旬空。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此十天為甲辰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寅或見卯,寅卯皆屬旬空。
甲寅、乙卯、丙辰、下巳、戊午、乙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此十天為甲寅旬。凡生此十日,地支見子或見丑,子丑皆屬旬空。
旬空構成之理由
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凡經十日,必有二支遺空。如甲子日至癸酉日,戌亥二支,未在其內。故甲子旬中戌亥為旬空。餘可類推。
旬空之影響
(一)旬空逢沖,則衝力減輕。
(二)旬空逢刑,則刑力減輕。
(三)旬空逢合,則合力減輕。
(四)旬空逢害,則害力減輕。
(五)吉神為旬空,其吉虛而不實。
(六)凶神為旬空,其凶虛而不實。
(七)吉運或吉年為旬空,則吉力減輕。
(八)凶運或凶年為旬空,則凶力減輕。
女命淫賤
日主旺,官星微,無財星,日主足以敵官者。
日主旺,官星微,傷食重,無財星,日主足以欺官者。
日主旺,官星弱,日主之氣,生助他神而去官者
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依日主之勢者。
日主旺,無財星,官星輕,食傷重,官星無依倚者。
日主旺,官無根,日主不顧官星,合財星而去者。
日主弱,食傷重,印綬輕者。
日主弱,食傷重,無印綬,有財星者。
食傷當令,財官失勢者。
官無財滋,比劫生食傷者。
滿局傷官無財者。
滿局官星無印者。
滿局比劫無食傷者。
滿局印綬無財者。
疾病
衡命論疾病宜以五行配五藏。木為肝,金為肺,水火腎,火為心,土為脾。命中水太過或不及,肝必有病。金太過或不及,肺必有病。水太過或不及,腎必有病。火太過或不及,心必有病。土太過或不及,脾必有病。故五行貴和,和則無疾。所謂五行和者,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之謂,乃貴乎泄其旺神,瀉其有餘也。蓋有餘之旺神瀉,不足之弱神受益矣。若強制旺神,寡不敵眾,觸怒其性,旺神不能損,弱神反受傷矣。是以旺神太過者宜泄,不太過者,方宜克耳。
妻財
財即是妻,可以通論。然有富而妻陋,或妻賢而貧者,何也?蓋或財得用,而日支為忌神,或財不足,而日支為喜神。妻星與妻宮,難以兩全其美耳。
性情
木主仁,火主禮,金主義,水主智,土主信。八字中五行不戾,中和純粹,則有惻隱謙讓數實之情。若偏枯混濁,太過不及,則是非乖逆驕傲之性矣。
火多無制,急躁而欠涵養。水多無制,聰穎而意志不堅,亦且好動。木多無制,情重而仁厚。金多無制,精幹而敏銳。土多無制,茲厚而好靜。
同一金之日幹,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譽高義重體健神清威武剛烈臨事果決
(二)太過尚勇無謀多欲損剛刻薄內毒喜淫好殺
(三)不及思深決少事多挫志性雖好義為之不終
(四)金多剛直尚勇見義必為過不自知思禮好勝
(五)木多辨分曲直利害兼資置德懷念朋友失意
(六)火多口才辨利好禮寡義動止寬和心中鄙吝
(七)水多計慮不勝為人無恩臨事齷齪或是或非
(八)土多無中有成口儉心慈作為暗昧多處嫌疑
同一木之日幹,其八字,有旺相、太過、太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仁慈敏厚,心懷惻隱 姿致秀麗 形狀慷慨
(二)太過 性拗心偏 嫉妒不仁計慮繁亂 襟懷瑣破
(三)不及 執性太柔 治事無規 胸懷不正 吝嗇堅鄙
(四)金多 克制憔悴 剛而無斷 動思靜悔 舉義不常
(五)木多 柔性泛交 曲直自循 多學不實 聰明華潔
(六)火多 馳騁聰明 好學不切 明知故犯 善決發
(七)水多 漂流不定 言行相違 處事不甯 趨時委曲
(八)土多 取檢自信 奢而不奔 伏柔伏烈 言必鑒人
同一水之日幹,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智高量遠 計深慮密 執性聰明 學識過人
(二)太過 是非好動 飄蕩多淫 機詐詭譎 慘酷無極
(三)不及 反覆不常 膽小無略 性昏無賴 智識蔽塞
(四)金多 好義不實 志大多淫 智勝義負 賦性靈強
(五)木多 流而不止 執志反柔 臨事汗漫 奢儉失中
(六)火多 崇禮伉餐 深慮多憂 猛斷後悔 栗六少成
(七)水多 沉潛伏溺 小巧多權 苗而不秀 聲聞過情
(八)土多 沉潛窒塞 內利外鈍 忍而多恨 信義無決
同一火之日幹,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性速辨明 文章明敏 好事華飾 實學欠乏
(二)太過 酷烈傷物 執性爆燥 朝歡夕泣 每多傾危
(三)不及 生性巧佞 謹畏守禮 小有辨才 大事無決
(四)金多 志不自好 勝辨而剛 禮義失中 直而招謗
(五)木多 自恃威福 聰明志懦 靜則志明 好辨是非
(六)火多 崇禮義汩 明外昏內 自華而儉 不可速達
(七)水多 為德不均 巧而忘禮 多易多難 計深反害
(八)土多 立用沉密 利害敢為 言清行濁 執而不變
同一土之日幹,其八字,有旺相、太過、不及三類。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計八類,分列如次。
(一)旺相 篤信神佛 不 爽信約 忠孝至誠 厚重可貴
(二)太過 執而不返 蔽塞不明 既愚且倔 古樸難用
(三)不及 不得眾情 不通事理 狠毒乖戾 堅嗇妄為
(四)金多 信而好義 剛而多躁 不能持重 處事無容
(五)木多 形勞志大 雜用狂從 用柔爽信 曲直黨情
(六)火多 施義忘親 外明少斷 奢儉失中,好禮口惠
(七)水多 貪功好進 凡順伏機 志善若昏 愛惡無義
(八)土多 重厚藏密 守信容物 或招譭謗 恩害敢為
正印為用神,仁慈端方,惟正印太多,庸碌少成。梟神為用神,精明幹練,惟梟神太多,貪吝鄙嗇。正官為用神,光明正直,惟正官太多,意志不堅。七殺為用神,豪俠好勝,惟七殺太多,萎靡不振,傷官為用神,英明銳利,惟傷官太多;驕傲剛愎。食神為用神,溫厚恭良,惟食神太多,迂腐固執,比肩為用神,穩健和平,惟比肩太多,乖僻寡合。劫財為用神,敏捷奇巧,惟偏太多,敬這耽東。正為用神,克勤克儉,惟正財太多,懦弱無能。
曲直格,仁厚。稼穡格,慈善,從革格,銳利。潤下格,圓活。炎上格,豪爽。從財、從財、從殺、從兒等格,循良。從旺、從強等格,剛健。化氣格,智慧。
同一身強八字。有抑者,有無抑者。其性情特黠,即分為二:
(一)身強八字有抑者之性情特點
天性明白,豁達大度、順物而動,遇事能斷、常歡樂、好施與,多情多義、不畏不疑。
(二)身強八字無抑者(又不成外格)之性情特黠。
殘暴好鬥、性氣無常、不自檢束、不顧危亡、當惡侮善、持強淩弱。
同一身弱八字,有扶者,有無扶者。其性情特黠,即分為二:
(一)身弱八字有扶者之性情特黠。
生性儉約、不忘設施、深機密慮、寡合少遇、 多疑忌、拘禮節、言行相顧、儀貌整飭
(二)身弱八字無扶者(又不成外格)之性情特黠。
淫邪虛為、拘縮執拗、矜奇炫異、多非少是、萎靡怠情。作事無斷。
按推斷性情,其法多端,尤非學理民經驗合參,難得精確。且有可以意會。難能言傳者,乃貴科活看,而不可拘泥也。以上所述,不過舉其例耳。
事業
傷官傷盡,或有殺有刃。或殺印相生,宜武備。傷食生財,或身財兩停,宜貿遷食神吐秀,或帶文昌,宜文學。正官清粹,或官印相生,宜政治。身重財輕,宜區程。劫比成群,宜自由職業。空拳覓利,財官並美,宜財政。
財官有力,日主朗健,可以自立為主,身旺無依,或身弱無助,只合依人作嫁。八字少沖少合,事業得成專一。多沖多合,則頻年變遷,栗六無成。
五行需水,或命有驛馬,宜流動事業,外勤職務。五行需火或需金,宜近工廠機械等事。五行需木或需土。則宜農林種植,固定實業。
五行偏枯之命,所事多風俗波起落,亦有此業利而彼業不利者,五行停勻之命,大抵事業平穩,比比皆然。
八字病重藥輕。作事多出自動,而費力不計好。八字病藥相濟,事多出於被動,且遭受成而省力。
按事業之推斷,其法不一。以上所述,舉其例端而巳已。更有性情環境之種種關係,不可拘泥片理由,乃貴乎活看。殆亦曉然胸中,難以形容者也。
官殺並見
官殺並見之影響
(一)日主喜克,官殺並見,吉力加增。
(二)日主忌克,官殺並見,凶力更顯。
(三)應用正官見混雜,八字不清,主多磨折。
(四)應用七殺見官混雜,命局淆亂,亦主奔波。
(五)用官而殺混,幸有去殺之神,凶而不凶。
(六)用殺而官混,幸有去官之神,凶而不凶。
(七)用官而殺混,並無去殺這神,凶不可免。
(八)用殺而官混,並無去官之神,亦以凶論。
官殺並見之喜忌
(一)身弱有印,喜官殺並見。
(二)身強有財,喜官殺並見。
(三)身弱無印,忌官殺並見。
(四)身強有傷食而無財,忌官殺並見。
(五)八字忌官,寺有傷官之制忌,又見七殺。
(六)八字忌殺,幸有食之制,忌又見正官。
官殺並見之去留
(一)官殺並見,嫌其混雜者,先謀去之之道,一者既去,一者自留矣。
(二)官殺並見,愛其互相協助者,不必議去議留,聽其自然可也。
(三)官殺並見,只有食神。去殺而留官。
(四)官殺並見,只有傷官,去官而留殺。
(五)官殺並見,食傷亦並見,官殺皆可去淨
(六)如甲日並見辛官庚殺,又有丙火合辛,是謂合官留殺。合者絆也,絆亦可去也。
(七)如甲日而透庚金七殺,又支見酉金,是庚殺乘旺,不作官殺混雜,不必議其去留耳。
(八)甲乙日見申酉,以巳去申,或以寅去申,以午去酉,或以卯去酉。丙丁日見亥子,以辰戌去亥,或以巳去亥,以丑未去子,或以午去子。戊己日見寅卯,以申去寅,以酉去卯。庚辛日見巳午,以亥去巳,以子去午。壬癸日見辰戌丑未,以寅去辰戌,以卯去丑未。
(九)戊己日見寅卯,又遇午戌,則寅合午戌成火,而卯獨當權。庚辛日見巳午,又遇酉丑,則巳會酉丑成金,而午獨當權。甲乙日見申酉,又遇子辰,則申會子辰成水,而酉獨當權。丙丁日見亥子,又遇卯未,則亥會卯未成木,而子獨當權。壬癸日見丑辰或戌未,又遇子申或寅午則辰會子申成水,戌會寅午成火,而丑未當權矣。
(十)丙丁日見亥子,若子隨辰合入庫,則亥當權。庚辛日見巳午,若午隨戌合入庫,則巳當權。戌己日見寅卯,若卯隨未合入庫,則寅當權。甲乙日見申酉,若酉隨丑合入庫,則申當權。
(十一)庚辛申酉並見,足可以去一甲一乙一寅一卯,亦可去甲寅乙卯。若一庚一申一辛一酉,去甲乙寅卯,勢必不能。
(十二)官殺並見,傷官食神亦並見。傷官較為有力。則去官,食神較為有力,則去殺。
(十三)陰日傷官,可以去官,又可以合殺。貼近正官,則以去官論。貼近七殺,則以合殺論。陽日食神,可以去殺,而又可合官。貼近七殺,則以去殺論貼近正官,則以合官論。陰日食神,只可去殺,不能合官。陽日傷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殺。
燥濕
大抵命局亢燥,則喜潤澤。命局潮濕,則喜暄燠。八字無水或少水,值於夏令,或多木多火,乃亢燥之局。若命中喜土,逢燥土則益燥,未必佳妙。逢濕土則得滋,上加吉矣。八字無火或火少,時在冬令,或多金多水,乃潮濕之乙,如命中喜土,逢溫土則更濕,未易言吉。逢燥土則去濕,花添錦上矣。天干五行,無分燥濕,地支則昭然有別。今請一一言之,亦學命所不可不知也。子、卯、酉、為純金純水純木,亦無燥濕之分。丑中己辛,為濕土濕金,因有癸水藏也。寅申甲戊,為燥木燥土,因有丙火藏也。辰中戊乙,為濕土濕木,因有癸水藏也。巳中戊庚,火燥土燥金,因有丙火藏也。午中之己,為燥土,因有丁火藏也。未中己乙為燥土燥木,因有丁火藏也。申中庚戊,為濕金濕土,因有壬水藏也。戌中戊辛,為燥土燥金,因藏有丁火也。亥中之甲,為濕木,因藏有壬水也。
初學捷徑
用之官星不可傷,不用官星盡可傷。用之財官不可劫。不用財星盡可劫。
用之印綬不可壞。不用印綬盡可壞。用之食神不可奪。不用食神盡可奪。
用之七釘不可制。制殺太過反為凶。身殺兩停宜制殺。殺重身輕宜化殺。
身強殺淺宜生殺。羊刃重重喜食傷。若逢官殺變生殃,財多身弱宜劫刃。
劫重財輕喜食神,官旺身衰宜印地,官衰印旺利財縛,莫道梟神無用處,
殺多食重最為良,勿謂羊刃是凶物,財多殺黨亦為貞。
五行生克衰旺顛倒微妙
木本生火,木多火熾。有金克木,則可生火矣。
火本生土,火多土焦。有水克火,則可生土矣。
土本生金,土多金埋。有木克土,則可生金矣。
金本生水,金多水弱。有火克金,則可生水矣。
水本生木,水多木浮。有土克水,則可生木矣。
木本生火,火多木焚。水克火則生木,火生土則存木也。
火本生土,土重火熄。木克土則生火,土生金則存火也。
土本生金,金多土泄。火克金則生生,金生水則存土也。
金本生水,水泛金沉。土克水則生金,水生木則存金也。
水本生木,木旺水涸。金克木則生水,木生火則存水也。
木生火也,木火兩旺,宜水以養木。火生土也。火土兩旺,宜木以養火。
土生金也。土金兩旺,宜火以助土。金生水也。金水兩旺,宜土以生金。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潤地之燥。火生木者,解天之凍。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潤地之燥。火生木者,解天之凍。
火能生土,然土亦能生火也。木生火者,冬木之枯。土生火者,夏土之燥。
土能生金,然金亦能生土也。火生土者,去地之濕。金生土者,防土之傾。
金能生水,然水亦能生金也。土生金者,砥水之溢。水生金者,制火之烈。
水能生木,然木亦能生水也。金生水者,阻其洩漏。木生水者,去其淤塞。
木本克土,土多木折。水生木,則木能克土。
火本克金,金多火熄。木生火,則火能克金。
土本克水,水多土蕩。火生土,則土能克水。
金本克木,木多金缺。土生金,則金能克木。
水本克火,火多水涸。金生水,則水能克火。
木克土,土太多。宜金以衛土也。火克金,火太多。宜水以養金也。
土克水,水太多,宜木以納水也。金克木,木太多,宜火以榮木也。
水克火,火太多,宜土以扶火也。
木克土也,木土兩旺,宜水以潤土。土克水也。水土兩旺,宜火以濕水。
水克火也。水火兩旺,宜金以熄火。火克金也。火金兩旺,宜木以缺金。
金克木也。金木兩旺,宜土以折木。木能克土,然水亦能克木也。
木克土者,春土之柔。土克木者,夏土之燥。
土能克水,然水亦能克土也。土克水者,夏水之涸。水克土者,冬水之凍。
水能克火,然火亦能克水也。水克火者,金水寒凝。火克水者,杯水車薪。
火能克金,然金亦能克火也。火克金者,春火之相。金克火者,冬火之囚。
金能克木,然木亦能克金也。金克木者,金堅木凍。木克金者,木盛金脆。
旺者宜克。然旺之極者,宜泄而不宜克也。所謂實則瀉其子,是以春木森森,宜火旺以通耀。夏火炎炎,宜土多而斂威。秋金銳銳,宜水盛以流清。
冬水洋洋,宜木眾而納勢,季土疊疊,宜重金以吐秀。
弱者宜生。然弱之極者,宜克而不宜生也。所謂虛則補其母,是以秋木凋落,宜金而不宜水也。冬火熄滅,宜水而不宜木也仲春之土無火生,反宜木也。仲秋之土無火生,反宜金也。
陽之極者,陰至也。陰之極者,陽至也。寒極則熱生也。熱極則寒生也。
評斷篇
評斷之程式
每一命局,或五行錯綜,或六神紛雜,評斷而無規定程式,極難入手。茲議為八步如後。
(一)看強弱。(二)定格局。(三)取用神。(四)論喜忌。(五)查歲運。
(六)推六親。(七)評性情。(八)斷事業。
評斷之標準
(一)看強弱以日幹為主。以多寡、盛衰、失時、得令、為標準。
(二)定格局,以月支為標準(外格不在此例)。
(三)以用神,以助強扶弱為標準。
(四)論喜忌,以用神為標準。
(五)查歲運,以喜忌為標準。
(六)推六親,以四柱六神為標準。
(七)評性情,以五行用神等為標準。
(八)斷事業,以用神及喜忌為標準。
評斷之舉例
(一)陸姓乾命
癸未 甲子 丙戌 己亥
一歲 癸亥 十一 壬戌 廿一 辛酉 三一 庚申 四一 己未 五一 戊午
強弱 丙死於冬。亥子癸三水,既得其令,又兢來克。未戌己土雖能制水,乃本身先泄丙火之氣,只月上甲木生丙。綜計全局,抑者太多,扶者太少,故丙幹以弱論。
格局 丙生子月,幹透癸水,為正官之格。
用神 丙既雲弱,必須生扶。月上甲木泄水之有餘,生火之不足,取用無疑,即謂官格用印是也。
喜忌 既用甲木,自喜木火助用助身,不畏土之泄火。水之克水,蓋土有木制,水有木當也,然亦非所喜耳。最忌金為生水助虐。克木則傷用。
歲運 一歲初走癸亥運,一派水鄉,稚年多病。十一歲行壬戌運。水土各半,亦乏善可陳。二十一歲辛酉運。甲辰年隨某巨公至廣東,充記室四載。腰纏黃白,正逢木火流年也。娶妻得子,亦在斯時。嗣即賓士少功矣。三十一歲庚甲運。用神受損蓬飄萍泛,宇內寓形。南北東西,焦桐莫識。尤以三十六後,流年多金水,無家可。四十一歲之己未運。有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四則之吉,努力勿怠。再後都金水年,徵求毋奢。五十一歲戊午運。以五二,五三,五四,五五。小有作為。午運之羊刃被沖,自難樂觀。故五十六後。可撫孤松而盤桓矣。
六親 偏印為用。父母庇陰尚豐,劫財無力,弱弟早夭。日支藏財,然非喜神,妻乃中道雲也。傷食亦非喜見,故前雖有子,已喪申運。晚來己運,或有弄璋之望,但須琴弦再理也。
性情 火日水多,所為欠當,宗旨少決。
事業 官格用印,自以近貴求名之為宜,尤利於東南半聲耳。
(二)潘姓坤命
壬子 癸丑 庚子 丁亥
五歲 壬子 十五 辛亥 廿五 庚戌 三五 己酉 四五 戊申 五五 丁未
強弱 庚生季冬為寒金,水旺洩氣系憂患。尤病丑土會亥子而化水。且寒金喜火又苦丁火之被克,是誠弱不堪言矣。
格局 庚生丑月。透癸為傷官之格。
用神 水勢氾濫,若用丑中己土。非但不能制水。且激水之怒,不如亥中甲木以為用。賴甲泄水之有餘,生火之不足,所謂財能救官是也。然身弱無助之弊。在所不免矣。
喜忌 最喜為火,土,木,最忌為金水。
歲運 五歲交足壬子水運,十病九危。十五歲走辛亥金水運,及笄應多周折。
及庚午年,怙恃之失,相繼頻乘。壬申歲身世之悲,層見疊出。雖屢屢當差,而收入甚微,仍入陷井圇圄。誠哉,時命之不遒也。二十五風庚戌運。庚乃屬金,尚難脫離水火,戌中藏火土。三十三歲甲申流年。用坤得助。當獲快婿。尚可仰望者矣。三十五歲後。己酉運之己土不足制水,酉雖劫刃,亦有生水之嫌,縱不至於顛沛流離,然而病疼劇甚。四十五歲戊申運,以戊字最佳。五十歲後,歲運皆金水,恐難免賦歸於心臟病。
六親 金寒水盛則無子。官星無力易克夫。土印化水,父母亦虛。劫比稀少終鮮四季,可無疑矣。
性情 金日水多,火土無力。水性楊花,理所然也。
(三)王姓坤命
己亥 癸酉 甲辰 丙寅
三歲 甲戌 十三 乙亥 廿三 丙子 三三 丁丑 四三 戊寅 五三 己卯
強弱 甲生酉月而失其令,又多火土,則金之克泄。本當以弱論。然長生于亥,胎於酉,得祿於寅,地支有氣,尚非至弱者也。
格局 甲生酉月,為正官之格。
用神 官印財食俱全,惟己年癸月,地位接近,財印相克,為美中不足,故取酉丙辛金正官以為用。蓋財生官,官生印,五行六神,因此不悖矣。
喜忌 命中五行不悖,固無所謂喜忌。惟坤以夫星為重,又取正官為格,為用則不宜逢多量之火也。
歲運 三歲起運,初走甲戌乙亥,庇陰豐裕,故童境不惡。二十歲戊千流年,偏財幫夫,於歸極利。二十三歲丙子運。丙為食神,子為正印,迭獲弄璋之慶。家道日昌。三十三歲行丁火傷官運。幸有印以制之。然辛未年夫病越七月,亦雲險矣。三十八歲丑運為財,門庭煥彩,夫子皆輝。四十三歲
戊寅運,之一財一比,亦安身納福。再後己卯運仍豐,堪享大年雲爾。
六親 印有官生,父母雙慶,正官為格為用。夫既榮顯,鴻案相莊。時下一比,令弟亦雲克家,時上食神吐秀,子更英奇特達矣。
性情 五行生化有情,秀外慧中,多材多義,當之無愧也。
(四)詹姓乾命
庚子 庚辰 甲子 戊辰
六歲 辛巳 十六 壬午 廿六 癸未 三六 甲申 四六 乙酉 五六 丙戌
強弱 甲生暮春土令,又見三土二金,財殺太旺。幸子辰成產水之局,辰土之財,化印生身,故專弱為強矣。
格局 甲生辰月,幹透戊土,是為偏財之格。
用神 幹頭儘是財殺,自取年支子印為用,賴以化殺生身也。
喜忌 最喜水木而忌土,火亦不利,因能生土也。金卻不忌,因能生水也。
歲運 六歲行辛己運,一金一火,乏善可陳。十六歲之壬運,大病三年。按壬水為偏印,莫非丁己戊午,己未,三載火土流年之故。二十歲午火運,得美缺於交通部,系純逢金水流年之故。諺雲:運好不發年好,洵然。廿六歲以來,癸未運,裘馬麗都。蓋一以運勝,一以年佳也。三十六歲甲運雖是幫身,惜被庚克,恐用武無地。四十一歲申運,三合全成水局,殺印相映。地位權譽,登峰造極矣。官至簡任特任,唯所望於此時也。往後乙酉運,無足可取,丙運更不宜戀棧。
六親 以印為用,深獲父母庇陰,不見傷食,亦且為忌神,僅午運得一子,日支坐祿,中饋尚賢,劫比之稀,因鮮足弟矣。
性情 木得水養,五行清而不雜。八字純陽,磊落大方,可斷言也。
事業 忌財喜印,最宜行政機關。堪握大權,然亦廉吏耳。
(五)陳姓乾命
壬子 丙午 癸亥 戊午
八歲 丁未 十八 戊申 廿八 己酉 三八 庚戌 四八 辛亥 五八 壬子
強弱 癸水生於仲夏,又逢午時,三火一土,財官太旺。幸載亥支,為帝旺之鄉,更妙年幹壬水劫財。載子而亦為旺地,弱而有助,得中和之妙也。
格局 癸生午月,為偏財之格。
用神 日元稍弱,宜取壬水,劫財幫身為用。
喜忌 喜金水,忌火土,尤忌木之生火泄水。
歲運 八歲初走丁未火土運,幼境未豐。十八歲戊運,賴流年多金水,所如尚順。廿一歲壬申年,茅廬初出,即入某銀行為練習生。廿三歲轉入申運,劫財得長生,當可不脛而馳。廿八歲後,己酉運,一以流年之勝,一以行運之善,青雲直上,前途正未有艾也。三十八歲庚金正印運,尤幫運達。四十三歲戌運,歲運皆木火土之鄉,縱不修文地下。亦必床第呻吟。越過此津,然後得辛亥壬子,運走西北,致富何難。
六親財旺多妻,日支亥字,大有裨益於命局,自然內助之賢。亥中甲木傷官非喜神,子較艱難。年柱壬子為精華,出身高第,有劫元印。丁運父母雙亡,劫財為用,宜其長兄二兄,皆有名于時也。
性情 火有水濟,能剛能柔。見解必清楚處事多得當。
事業 命本可富,自宜置身金融界。若趨北地,尤稱佳妙。

《千里命稿》  韋千里著 《 五 》
應運篇
丁亥 庚戌 己巳 庚午
初九 己酉 十九 戊申 廿九 丁未 三九 丙午 四九 乙巳 五九 甲辰
光緒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午時生
此蔣介石之命也。庚金傷官,既得九秋餘氣,矧複雙透幹頭,妙有火印制傷,天生康壯之體。三命通會所載:金神入火鄉,夫以傷官佩印為用。運
喜逢印,不必再見傷食。早年申酉,有駿骨牽監之歎。丁未運為火力不足。
龍潛於淵。迨丙午運。火候功深。風去際會。乙已運木炎媲美,仍是從心所欲,甲辰運傷官見官。解組歸田,是為上策。

乙酉 丁亥 己丑 甲子
九歲 丙戌 十九 乙酉 廿九 甲申 三九 癸未 四九 壬午 五九 辛巳
前黑龍江代理主席郎官普先生。勻耳餘名。客春因公南下。道出海上,手馬占山將軍命造。叩餘休咎。緣為簡批曰。己見亥子丑。病于水盛。助成寒濕。妙有丁火煦融。更喜鄰於乙木。丁 獲資助,則驅寒有力。且水生木而木生火,財也殺也印也。生生不息。八字貴重。良有以也。或謂此命天成格局。名化氣者,非篤論也。早年行運。碌碌無奇。行屆未運,中藏乙丁,並含用神喜神。再逢辛未之年,宜乎一鳴驚人。一飛沖天。行及壬運。則又以水之助濕。歸諸平淡,白圭之玷。莫非命也。午運丁火得祿,發揚蹈曆。趾參予望之。辛運與乙丁互沖,功成歸隱,頤養天年。斯其時矣。

甲戌 戊辰 戊申 壬子
六歲 己巳 十六 庚午 廿六 辛未 三六 壬申 四六 癸酉 五六 甲戌
或曰,吳佩孚命造,為甲戍戊辰已酉丁卯。夫土重遠過於金水木。身太強。財官太弱。標本不均,身世似不類。心滋疑焉。雲夏蓬萊李潔盒君。從餘
學命。書函往還。於請益中,以甲戍戊辰戊申壬子。一造見詢,據雲系子玉上將軍真命,視其戊土日元。比肩重疊。申子辰會不局。時幹透壬。乃身財兩美。旺財生年頭甲木之殺。惟乏火印以化殺,及金星制殺之為病。故清高氣骨惜屢起屢僕。終隱平泉,無非制殺。或為化殺,因是益信殺重之命,最貴乎化與制矣。酉運以流年不濟。備嘗挫扼。英雄氣短。莫非命也。甲運最危。幸在野養晦,可謂知命者矣,刻雖已進戍運。然比肩輔翼。不過蔗境安康。頤樂天年而已。

癸未 辛酉 乙酉 丁亥
十一 庚申 廿一 己未 三一 戊午 四一 丁巳 五一 丙辰 六一 乙卯
光緒九年九月初八日亥時生
前論殺重之命。貴乎制化。視閻錫山命造。更可徵信矣。蓋秋木凋零。秋金既得其時,又得其祿。殺重身輕。身殺之力量懸殊。其輕重不可以道裏計。幸有癸印生身,並化殺,又有丁火食神以制殺,制化之功。乃完備矣。宜其坐鎮晉省。廿四年來,無或失足。可方于唐之李郭。宋之朝範。啟澤覃敷。考其一生經歷。犖犖大者,如辛亥年應鄉革命,壬子年任山西都督。丁已年兼省長,午丁二運。春風和煦,水波不興,要非歲運屬水之化殺,或火之制殺,曷克臻此。已運適以沖亥。瑕瑜互見。丙運以丙子丁丑兩年,盛極一時,辰運妒合酉金。似乎難展驥才。乙運五年。蔗境優洲,未可限量焉。

甲午 乙亥 庚申 己卯
九歲 丙子 十九 丁丑 廿九 戊寅 三九 己卯 四九 庚辰 五九 辛巳
當見富貴人。其命了無所長。僅以幹神皆得旺氣。而致貴者。如宋子文是也。財旺身弱,幸日主坐祿。然亦不足為奇。其幹神皆得旺氣(庚祿在申。已祿在午乙祿在卯。甲長生在亥。亦有稱為交祿格者)斯乃可貴。廿九歲以來。利祿功名,與日俱進。蓋日主較弱,戊寅已三運。偏重於幫身之故。寅運中之辛未年,亥卯未會成木局。以財重印傷所致。未來之卯運。財愈重身愈輕。固宜韜光養晦。自求多福。以保其君子暗然而日章。(一說宋命為甲午乙亥庚辰已卯。未知孰是。)

丁卯 丙午 庚午 己卯
五歲 乙巳 十五 甲辰 廿五 癸卯 三五 壬寅 四五 辛丑 五五 庚子
此虞洽卿先生命也。識者鹹雲官殺混雜。財官過強為疑。竊以庚生午月。幹透丁已,為純粹正官正印之格。殺之混官。是無傷害。木火雖盛。妙有已土之泄火生身。弱中有氣。全得力于時上正印。宜其溫良恭儉。建樹嵫基。昭然為江左聞人。況太君賢德。鄉里鹹稱,濟苦恤貧。樂而不倦。祖德既裕。母教又足以踵鐘郝而紹陶歐。是更官印相生之故歟。惟火旺無水。似嫌亢炎。故名高利淡。積勞寡逸。早年多木火運。備嘗困扼。壬運以來。一路金水。兼以所經營者。多金水商業。更宜如月之恒。刻在已運。仍其舊貫。七十歲這亥運。蔗境餘廿。再後戊運康強逢吉。豐厚境遇。不讓於前。 戌運化火。明哲保身。享受考終而已。

丁丑 癸卯 乙巳 丙子
十歲 壬寅 廿十 辛丑 三十 庚子 四十 己亥 五十 戊戌 六十 丁酉
有以顏大使惠慶之命詢餘者,乃簡為批曰。乙生卯月為建祿。不見他木,但得時令之旺。未獲氣勢之盛。最貴水之灌溉。火之煊赫。妙在癸丙透幹。已子居支。生泄之功。無忝美備。自宜富貴雙全。屢膺钜任。丙見已祿。乙見卯祿。癸見子祿,日主用神喜神,交互得祿,尤為貴徽。前行子運。爵位迭晉,蓋印得祿也。已運息影。財壞印也。亥運再起印。印會局也。戊運韜晦。印被合也。戍運癸酉年,授駐俄大使。癸印之功也。今年乙亥。明年丙子。折衡樽俎。壇玷增光。有厚望焉。丁丑年以下。歲支均屬庸常。宜清流賦詩。無官司一身輕矣。

己亥 丁卯 乙未 己卯
八歲 丙寅 十八 乙丑 廿八 甲子 三八 癸亥 四八 壬戌 五八 辛酉
吳經熊先生,海上名律師也。積學多才。歷任學府法院領袖。公餘之暇。好研命理,時蒙以五行生克相討論。視其命造。乙生卯月。亥卯未會局。五行絕金。乃曲直仁壽之格,尤貴幹透丁火已土。英華髮越。秀氣畢呈。其命酷似遜清之李鴻章,畫錦前程。可操左券。子運以流年不濟。外圓內缺。未來癸運。滋木助格,氣象萬千。尤以丙子丁丑兩火年。騰達蜚黃,晉行亥運。繼長增商,壬運亦康頤安穩。蔗境春濃, 戌運屬財。惟中芷辛金為病,秋山紅樹,退老珂鄉,徽諸過去未來,行運多吉。足與命局媲美。洵時代之傑出也。

癸酉 庚申 戊午 甲寅
十歲 己未 廿十 戊午 三十 丁巳 四十 丙辰 五十 乙卯 六十 甲寅
前見報載。本埠申新第七紡織廠。被滙豐銀行強行拍賣。由某商極廉價格承購,凡有血氣者。莫不憤懣填胸。特為檢視該廠主辦人榮宗敬先生命造,戊生庚申月,甲寅時。食神七殺均得祿。寅午會成火局以生身。子平真詮所謂殺旺食強而身健。為極等之貴格,宜其致力實業。奮鬥不懈。為我國紡織界這泰斗。秋金更旺過於火。已往行運。泰半火鄉。自應竿頭日進,如順水行舟。長風破浪。萬里流行,得機得勢,現行甲運。似遜于前,明年丙子。後年丁丑。歲運木火相生。或能日升月恒,大振旗鼓。目前挫折。無足憂傷。不必以一時成敗。陰礙英雄銳氣耳。

戊辰 乙丑 癸卯 庚申
九歲 丙寅 十九 丁卯 廿九 戊辰 三九 己巳 四九 庚午 五九 辛未 六九 壬申 七九 癸酉
章太炎先生。名滿天下,立德立功立言。謂三不朽。視其命造,確非凡品。蓋官印兩透。印食又皆得祿,日坐文昌貴人,宜其博通今古。酋為國學之師。惟財星絕跡。所以貴而不富,已往運程,除己已運混官羈印。系獄六年。餘皆平順。未運沖提綱。土重太過。幸已早息家園。洵君子知命也。去年甲戍。會齊辰戍導未。安度無恙。尤屬大幸。應為其額手稱慶。未來壬申十年。金水邦峰。如文彥博之老不益壯,頤養安康,壽元雖不能媲美彭聃。然至酉運方危。已八十外人矣。

辛未 庚子 丙戌 甲午
二歲 己亥 十二 戊戌 廿二 丁酉 三二 丙申 四二 乙未 五二 甲午 六二 癸巳
夏應堂先生。上海名醫也。夫醫能活人。裨益社會不淺。然求學術之精。誠匪易事。或亦秉命有所維繫歟。夏先生之命。金水居於年月。木火居於日時。各守門戶。五行無悖。且標本平均。寒熱燥濕停勻。得天獨厚。自宜術追扁鵲。功同良弼。由來者漸非一朝一夕故也。考其行運,惟早年稍遜。酉運以後。負順一帆。直至現行癸水正官運。仍是名通利達。已運堸己午未會成方南。似嫌火太偏重。除精神只樂之外。餘無所勝。早退珂鄉。頤養天年。是為上策。或從事著述。將畢生經驗學識,公諸同好。一貫真傳。亦足以壽萬世雲。

戊子 癸亥 庚寅 戊寅
九歲 甲子 十九 乙丑 廿九 丙寅 三九 丁卯 四九 戊辰 五九 己巳
此為洗冠生大實業家命造。冼先生赤手創辦冠生園。範圍由狹而廣。所制糧果餅乾。現已媲美外貨。挽回漏厄。不可勝計。其精神既屬可敬。其宗旨更屬可欽。因由薛君介紹。來詢休咎于餘。余簡為批曰。庚金生於初冬水令。地支水木林立。財重身輕。得力于時上戊土之偏印。制水幫身。功莫大焉。自必殺力勝人。思想銳敏。已往之運。泰半屬火。生土而暖金。故如枯苗得雨。勃然興之。又如疾風勁草。再接再曆。四十九歲交進戊運。説明用神。後來居上。更可翱翔雲天。卓立偉業。辰運亦有喜無尤。己運稍遜。夕陽雖好。紅不矣多時矣。

戊子 庚申 乙丑 壬午
六歲 辛酉 十六 壬戌 廿六 癸亥 三六 甲子 四六 乙丑 五六 丙寅
此為杜月笙先生命造。有以乙庚化金論者。竊以時上見午火。格局僅成其半。且遠不符其聲價。乙生申月。幹透戊庚壬。財官印既同藏于申宮。又並藏於幹頭。斯乃貴徵。俠義豪爽。固是不凡。前運日新月盛。五十一之丑運。更進一步。造福社會。奚啻萬家生佛。亦原於財。故有利人而利己也。再後丙運雖克庚金。幸有壬水制之。不足為慮。寅運以沖申為豈可許子不憚煩勞。趨吉避凶。建策終莫妙於退隱。今年歲運皆乙。妒合庚金。能者多勞。其奈無功何。

甲午 甲戌 丁酉 癸卯
六歲 乙亥 十六 丙子 廿六 丁丑 三六 戊寅 四六 己卯 五六 庚辰
此梅蘭芳先生命也。全局木火太旺。喜日坐酉金。時得癸水。財殺清粹。兼帶貴人文昌。自宜藝術獨精。譽滿天下。革中國之劇才。作梨園這砥柱。令界大王。當之無愧。惜行運未能媲美命局。所以僅享盛名。而無權爵。然晚來庚運資殺。空前絕後。恐不以令官終其身。變化飛騰。未可限量焉。今歲乙亥。印得長生。殺得旺地。現赴蘇俄演劇。必須一番轟烈。宣揚中國文化。灌輸東方藝術。所當厚望於君耳。

乙酉 庚午 庚子 丙子
六歲 己巳 十六 戊辰 廿六 丁卯 三六 丙寅 四六 乙丑 五六 甲子
或有以猶太富商哈同生庚。譯為陰曆,演成命局。浼餘推測。雖未秘可恃。然察其八字。殺旺用印。固非凡庸之輩。但空拳致富。竟為滬上地產大王。實行運有以致之。蓋自三十歲後。曆行數十年水木財鄉。所當豪門珠履。
貫按富貴人未必皆富貴命。或行運輔之以成也。反之貧賤人亦然。洵哉。孔孟所謂命也運也。運之朽粟陳。為地主領袖。稱海內巨富。至於七殺少制。傷官無力,是以伯道無兒。子夏喪明。絕其後嗣。是亦畫龍雖好。占晴未成。牡丹吐豔。綠葉少助耳。視命。似屬更不可強矣。

庚寅 甲申 甲申 甲戌
三歲 乙酉 十三 丙戌 廿三 丁亥 三三 戊子 四三 己丑 五三 庚寅
辛未之秋。袁子寒雲逝世。士林婉惜。鄭正秋君以其年庚詢餘。余曾答諸新聞報新園林。言曰。初秋三甲。雖不得令。卻得其勢。庚金七殺。既旺
且盛。堪謂身殺兩強。惟乏火之制殺。印之化殺。大為缺點。是以豪放不羈。
崛強寡合。雖燕許文章。機雲才藻。未獲顯貴。抑鬱以終。行運僅丙 戌丁
亥之二十年。較為優良。名山事業。以此最宜。再後即夢幻泡影矣。辛未流年。官之混殺。又甲木入墓。縱不至修文道山。亦有勃然他變。孟子曰。莫非命也。誠哉是言。先獲我心矣。

戊子 辛酉 乙未 己卯
七歲 壬戌 十七 癸亥 廿七 甲子 三七 乙丑 四七 丙寅 五七 丁卯
河南省政府知命子先生。示余商震總指揮之命造。余簡為批曰。乙生辛酉月,殺重身輕。財星之兩透。尤足為病,所貴者。卯未曾木局。幫身而制財。日主弱中有氣。行運最喜比劫。遇印則印被財壞。不能化殺。未必盡美。逢食則有財當信此等命局。獨喜乎比劫矣。丑運乃酉丑會成金局。故幾瀕於危。去年交來丙運。合殺最美。權爵更顯。當不止為一方領袖。以後寅運繼長增高。丁運雖善。以視丙寅。直如小巫。耳(一說丙子時。想系傳聞之誤)。

壬子 壬寅 乙亥 丙子
三歲 癸丑 十三 甲辰 廿三 乙巳 三三 丙午 四三 丁未 五三 戊申
錢翁以其少君警庸先生之吉庚詢餘。先生為海上籃球健將。在運動界中。頗負時譽。視其命造。新春乙木。甫得旺氣。然見五水。不免飄浮。應賴寅中戊土制水為用神。時上丙火生土為相神。偏枯之避。一若無可貴者。然核其運途。早歲多比肩劫財之運。是以矯強果敢,體力加人一等。二十八歲後。一路火土。足補命中缺憾。正合乎五言獨步所雲。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喜相隨矣。顯達前程。豈可限量。雖非富貴命。行得富貴運。當亦富貴中人也。姑志如上。以待後驗。

甲辰 丙子 壬寅 辛亥
二歲 丁丑 十二 戊寅 廿二 己卯 三二 庚辰 四二 辛巳 五二 壬午 六二 癸未
此為摯友王君命造。十七歲來滬。就學金業。十九歲憤師友之敬束,自營標金。廿三廿四兩年。盈財五十余萬。茲已息影家園。稱素封矣。視其八字。洵不偶然。蓋壬水生於仲冬。羊刃當權。年月木火失令。似屬凡庸。所妙日支為寅。時支為亥。乃木火之生地。且寅亥合。則木火之氣愈貴。子辰會。則食神反得生扶。滴天髓所謂。何以其人富財氣通門戶是也。己往寅運。包藏一甲一丙。發軔雲程。立志卓犖。固非常人所能望其項背。己運為正官。中逢廿三丙寅。廿四丁卯。兩大火年。以濟其美。自宜點金有術。一躍致富。卯運以來。流年平滯。不過保持仍舊而已。此後庚辰辛等運。每況愈下。還防波折。萬不可再圖徼幸。已運則敷演家聲。發場蹈曆。有更上層樓之可能。謂餘不信。請觀其後。

辛亥 辛卯 庚子 庚辰
九歲 庚寅 十九 己丑 廿九 戊子 三九 丁亥 四九 丙戌 五九 乙酉
此為千里自造。識者咸謂憾於無火。然春金固非當令。乏土之生。則且無根。縱天干庚辛林立。子平真詮雲。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長生祿刃。可見徒多比劫。而日元無氣。非是真強。矧又亥卯會成木局。子辰會成水局。水與木皆有挫于金乎。火能熔金。有火固可顯達。無火則一寒儒而已。然寒弱之金。逢微火當可得志。逢巨火則不勝其克。或且因貴顯而惹禍殃。此孔子所謂過猶不及者是也。若雲水木兩局。財星甚旺。亦滴大髓所謂何以其人富。財氣通門戶者歟。無如身人任財。難免富貴貧人之譏。正合我今日之筆耕終夕。硯田枯澀者也。然則富貴皆無大望。我將永自韜養矣。嘗以身弱之命。與身強之命相較。同走好運。同處美境。而其速率與份量。大相懸殊。身強者每遠過於身弱者。此餘屢試不爽。故益信拙造之身弱。恐終其身不過爾爾也。查行運。方今行至丑字。尚屬順利。將來戊宇或更進一步。子運恐厄於病。但蓋頭屬戊。當無生命之危。於運少濟。亥運伏櫪。丙運以下。老更無為矣。

壬子 戊申 戊辰 辛酉
二歲 己酉 十二 庚戌 廿二 辛亥 三二 壬子 四二 癸丑 五二 甲寅
此吾邑錢翁之命也。出身豪富。重義輕財。晚年耗頓。卒彈鋏于猶子門下。殊為戚敞鄙夷。茲者壽愈杖朝。淒涼孤苦。士論惜之。夫戊土生於孟秋。支全水局。時落辛酉。金水並旺而秀氣流行。格局本非庸俗。奈日主太輕。身不任財。既有月上戊土比肩。從財則又不真。益以運皆西北金水。宜其豐裕春申。雖有三千珠履之名。卒流金空季子之類。亦足悲矣。刻走丁運。正印助身。本應否極泰來。然行諸太晚。不免美人犀暮之慨。以後已運更佳。或不致落寞以終。

戊戌 戊午 癸亥 戊午
九歲 丁巳 十九 丙辰 廿九 乙卯 三九 甲寅 四九 癸丑 五九 壬子
此乃某妓命造。幼孤為娼。廿五歲後。侍某顯宦造室。詎以不知自愛戀一伶人。終被顯宦所黜。茲則伶亦絕裾斷交。暝二養女。仍操故業,夫癸生午月。財官並旺。惟天干三透戊土。爭合癸水,日主用情,毫無定見。自是水性揚花。張三李四。坐下劫刃,足以幫身。苦無印綬,終如飛絮浮萍。飄流無定,查早年多火遠。何善可陳,辰運衝開水庫。宛若雲開見日。惜乙卯運泄身生財,只如曇花一現。不免重作馮婦。以後甲寅運木土爭戰。不堪言狀。寅運之會成火局。且恐不祿矣。

庚申 戊子 壬子 辛亥
二歲 己丑 十二 庚寅 廿二 辛卯 三二 壬辰 四二 癸巳 五二 甲午 六二 乙未
此王某之命也。自幼迄今。胼手胝足。庸役于余友秦贊臣家。未嘗娶妻。孓然一身。幸侍主忠誠。故為秦氏三代蒼頭健限奴。餘因好奇。曾視其命造。乃壬水生於仲科。三逢祿旺。所謂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月上戊土。煢煢孓立。既不足以制水。反又激水之怒,庚辛兩金。泄土生水。尤足為病,是真身旺無依,老健徒苦而已。四十七歲前。一派金水運。不轉溝壑。而得溫飽。已為繳天之幸。已運以還。運轉東南木火。應見起色,據雲。三十年來。已積蓄二千余金。且勤勞如故。其志可嘉。明年換入申運。申之助水。更形氾濫。保身以沒。意中事也。

丁亥 癸丑 庚子 丁亥
九歲 壬子 十九 辛亥 廿九 庚戌 三九 己酉 四九 戊申 五九 丁未
嘉善沈恒甫君。雅好命理。時相過從。當示我一丐者之命(排列如上)。夫寒金喜火。所嫌支全亥子丑。北方水旺。又月幹癸克丁火。五行無木。未得生化之情。一片寒涼之局。宜其蓬飄萍泛。淪落天涯。歌板臨風。飯籃迎月。鵠形菜色。仰面求人矣。且運皆金水。繼不為東郭乞食 。亦必為溝壑餓莩。設此等命局。運行東南木火。未始非季子買臣。由困入亨之一流,富貴貧賤。固系乎命。然運之芝枯盛衰,關鍵尤為重要。管子曰。壽之修短有數。命之顯晦有定。要皆運會豐塞維繫之。誠哉是言。我輩為人評命,對於運途之推敲。不可或忽也。

戊戌 庚申 己酉 壬申
九歲 辛酉 十九 壬戌 廿九 癸亥 三九 甲子 四九 乙丑 五九 丙寅
此為一僧侶之命。孫福堂為餘言。是僧三歲父母雙亡。七歲為舅氏粥入某寺。藩發昄依。按已酉日元。生於申月。支全西方。幹透庚壬。金勢猛烈。洩氣太過。局中無火。只可用劫然戊土虛脫。用神無力。終以身弱傷重,無印為病,固生成寒微之命也。喜忌篇雲。日幹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今乃知向弱無依。亦黃冠客。空桑子之一流耳。九歲以來,皆行金水運。清淨無為。孓然一向。鮮淑堪言。然以後甲子乙丑。水木之鄉。亦不過謝絕紅塵。砥礪清修。誦經禮佛。度其老納生溽而已。甲運若不圓寂。可至寅運以臻樂土。

戊辰 戊午 辛丑 戊戌
三歲 己未 十三 庚申 廿三 辛酉 三三 壬戌 四三 癸亥 五三 甲子
此造產生甫經匝月。即遭夭折。初視之。殺印相生。不似殤孩。然重重厚土埋。藏脆嫩之金。五行無木。未得疏揚之利。一重午火,缺木之生。多土之晦。更夫能為力。滴天髓所謂氣濁神柘者是也。渠父于產後即囑餘推算。並欲選一湯餅之期。餘謂之曰。近則已未月。遠則己已年。土勢猛烈。蘭摧玉折。堪為憂慮。後果於六月病亡。誠哉。命有定數。不可強也,客歲又見一命。與此造同類。惟為甲午時。土有木疏。宜其聰穎堅強。然未來庚運之沖甲。殊屬不利。姑視其後。竊恐亦非壽徵耳。

庚申 甲申 癸卯 庚申
十歲 乙酉 二十 丙戌 三十 丁亥 四十 戊子 五十 己丑 六十 庚寅
前論印重身輕之命。生甫匝月。即遭夭殤。余曾于友人家得視一造。亦為印重身輕。但僅不良於行。體格尚健。茲已魁梧奇偉。有成人氣象矣。夫癸水生於孟秋。重金五見。實鑒所謂金多水濁。亦滿盤濁氣耳。甲卯雨水,既時失勢。豈能周旋於刀槍劍戟之中。命局偏枯如是,益以兩歲辛酉年。沖去卯木長生。陰金陽金會合。其遭殘疾宜矣。設非跛足。殃禍之變。或有更甚者,刻走酉運以戊寅年最凶。丙運以下。雲開見日,錦繡前程。未可限量。

甲寅 丁卯 戊寅 甲寅
十一 戊辰 廿一 己巳 三一 庚午 四一 辛未 五一 壬申 六一 癸酉 七一 甲戌
汪君以此命垂詢。謂系亡友孫群之造。何以生前走火運大利。金運大敗。申金運且作屈原汨羅以自盡。餘曰。殺重身輕。設無丁印。何以自存。殺之太過。逢傷食制之不足。反激其怒。何如印綬生化之為美。此所以金運遠不及火運也。申運沖寅。一金為三木所敗。命遭不祿。亦所當然。夫殺重之命。正如盜匪侵主逢印。如遇仲連排難。足以斡旋兩方。各不傷和。若逢傷官食神。而無力量。乃如忽至老弱殘警。欲逮捕之。勢必警匪相戰。終於警為匪殺。反激匪怒。為事主者。則如棟折榱崩。其危不言可喻矣。故凡命中忌神太過只宜泄化不宜強制制之有力則益。制之不足則損,此亦余經驗談也。

壬午 己酉 庚申 丙子
八歲 庚戌 十八 辛亥 廿八 壬子 三八 癸丑 四八 甲寅 五八 乙卯
此潮州人鄭君命造也。曩時請人批命。咸謂酉月庚申日。喜火鍛煉。應用丙殺。有勸其涉跡政界者。前歲囑餘推評。餘曰。庚金得祿旺于秋令。年幹透壬。支會申子。水盛而居相位。丙火豈能敵相水而制旺金。五行缺木。丙更無力。殺弗能和,不如用壬水食神。以順金勢,並泄秀氣。士而為商。庶乎近之。金水澄清。貨殖餘暇。致力名山事業。亦足以著述自豪。豈不快意。鄭君領首應之曰。幼攻舉子業。但終功名不售。年三十一。改營商務。則得心應手。尤以甲,運盈財最巨。並謂素上詞曲。原將畢生著作。付梓問世。洵哉。評命擇業。關鍵全系乎用神之斟酌。設鄭君羡慕虛榮。而信用殺之一言。終身捲入宦海。恐一官半秩。且未得意。巨不惜乎。預卜寅乙兩運。食神見財。營商獲利。更有厚望焉。

癸酉 庚申 壬子 辛亥
八歲 己未 十八 戊午 廿八 丁巳 三八 丙辰 四八 乙卯 五八 甲寅
六八 癸丑
此命為兩行成象。蓋庚辛申酉西方金。壬癸亥子北方水。金水各居其半。兩行相停。無火土混淆。益以壬祿在亥。庚祿在申。癸祿在子。辛祿在酉。又稱交祿。洵貴格也。王元鼎囑余推餘。餘曰。當必仕宦中人。決非凡俗一流。其清純無疵。亦且權高位崇。廉潔有政聲。漢代循吏。不是過也。余因詢之王君。此命為何許人。王君笑而應之曰。先生言之誠是。惟其姓名。恕守秘密。政界翹楚之一耳。據聞四十歲前。栗碌鮮祥。辰運後。方見風雲際會。蓋早年一派火土運。火之克金。土之克水。大悖於格。自屬坎坷。迨辰運之曾成水局。乙卯甲三運。木之泄秀。宜其平地聲雷。登龍門而名高望重。展驥足以氣吐眉揚。寅運沖申,雖有亥合。終屬不利。幸勿戀棧。早退林泉為最妙。

辛丑 乙未 己亥 壬申
七歲 丙申 十七 丁酉 廿七 戊戌 三七 己亥 四七 庚子 五七 辛丑
此蘭英史之命也。女史以善畫名于時。已生未月。身主不弱。地支丑未相沖。天干辛乙交戰。七殺為食神追制。不如亥中甲木正官。寄生于母宮火為美。應以官為夫星。時透壬財。則財以生官。而官不畏傷食克制。宜其英姿瘋爽。藝術絕倫。益且夫子面美。誠得天獨厚者也。戊戍十年劫財運。始而夫病幾危。繼則自身遇盜。亦雲險矣。此後己運平滯。亥運以下。一路金水。蔗境余甘。頤養安逸。神峰通考載有一命。為辛丑乙未戊 戌庚申。乃重土重金。而只有一木。正官受損太過。運至酉金。再克木。卒至自縊而亡。按此兩命。一以有財。而官不受害。所以福慧雙修。一以無財。而成偏枯之局。終自經於溝瀆。不綦慘乎。總之。女命首重夫子兩星。然求夫子兩宮之並美。更非財星不為功也。

乙未 甲申 癸巳 丙辰
三歲 癸未 十三 壬午 廿三 辛巳 三三 庚辰 四三 己卯 五三 戊寅
漳州中央銀行總理陸維屏君。精研命理。當示餘二造。八字相同。惟年支日支易位而已。一即陸君本人之命。(排列如上)一乃其友。廈門交通銀行某君之造。為乙巳甲申癸未丙辰。餘曰。癸水生申月。母強子健。辰為水之餘氣。巳申又化水。身不為弱。甲乙丙並透。則木火金水相停。惟君造坐巳。巳內有庚金。日主較強,貴友坐未。未為燥土。並中藏木火。日主較弱。所以有異者。君喜逢木火。貴友喜遇金水。揆諸行運。都金水蓋頭。以論環境。或君不如貴友耳。陸君唯唯而退。

丙戌 丙申 乙巳 庚辰
三歲 乙未 十三 甲午 廿三 癸巳 三三 壬辰 四三 辛卯 五三 庚寅
此乃女命。乙生申月。時座庚金。夫星得祿。惜乎兩丙一巳。克庚太甚。且五行少水。無印幫身。亦屬偏枯之局。更以早年多東南運。故綠窗貧苦。落於寒微之門。初嬪木商,行屆已運。忽失所天。淒涼特甚。三十五歲再醮某醫。醫本無藉藉名,得婦後。生涯激增。門庭若市。十餘年來。盈財巨萬。家境日隆。查此子之行壬辰辛三運。水金幫夫。或亦與有功歟。婦聞術家言。卯寅運皆多不利。因就詢于餘。餘曰。卯運幫身。且蓋頭為辛金。不足為慮。庚運助官。晚境最優。寅運沖申。官根動搖。非自身殲滅。即夫遭不祿。尤以六十一歲丙戍年。危如累卵矣。

甲辰 丁丑 辛未 戊戌
二歲 戊寅 十二 己卯 廿二 庚辰 三二 辛巳 四二 壬午 五二 癸未
此為杜白先生之命。杜先生供職郵局。客歲從餘學命。一年來頗見猛進。近蒙討論其本命之喜忌。餘曰。辛生冬尾春前。四支皆土。時座透戊。則更不免土重金埋。年頭甲木。足可制土。何奈丁火毗鄰。泄木生土。病根深矣。自喜水之克丁。木之疏土。而獨忌火土之助虐。逢金雖傷甲木。但能幫身。稍解母旺子虛之苦。不作劣論。一生以庚辛運足可溫飽。壬運合丁。如鴻毛遇風。飄然而舉。枯苗得雨。勃然而舉。巳午運生土堪憂。幸蓋頭為辛壬。天不困人。瑕瑜互見而已。三命通會載有一舉人命。為甲寅丁丑辛未戊 戌。與君造僅差一字。緣甲坐寅位。財較得力。制土功深。所以有刺謬之別矣。然亦以丁火為病。故功名止于孝廉。不能再進官階也。

壬寅 丁未 乙巳 戊寅
七歲 戊申 十七 己酉 廿七 庚戌 三七 辛亥 四七 壬子 五七 癸丑 六七 甲寅
人之疾病。亦可由命中推測。然有驗有不驗。蓋命該究患何疾。只能言其端緒。不能指其微。大抵以寒暖燥濕推之。百不失一焉。如文學家兼書法家倪古蓮先生。久耳餘名。囑評其造。餘曰乙木生於夏令。精華發洩。外有餘而內實虛脫。地支無不藏火。壬水為丁所合。時上之戊。又為陽土。燥之極矣。暖之極矣。一無金水以濟之。肺病血疾。在所不免。純陽燥熱之體。尤敢定斷焉。戍運為火庫。更屬可危。然甲戊年又多一庫。誠如雪上加霜。既已幸越。或無生命之憂矣。三十七後。運轉西北。一路康壯。非惟功名利祿。與日俱進。體格亦矯健勝昔。勉哉。倪君讚不絕口。旋蒙其備加你頌。並將感佩之意。刊諸社會晚報。

癸酉 辛酉 乙丑 辛巳
二歲 庚申 十二 己未 廿二 戊午 三二 丁巳 四二 丙辰五二 乙卯 六二 甲寅
此為許世英先生之命。乙木凋零。支金已酉丑。四柱純金。識者鹹以從殺格推之。不知年頭癸水進氣。泄金生木。乙有根原。不能從殺。應作身弱用印。以化其殺。否則中年午丁己丙四部火運。制殺最力。為從格所大忌。烏得穩度谷關。且屢膺重任耶。卯運重沖。應有不利。此後甲寅劫財幫身。老當益壯。東山再起。足可掌握大權。若仍致力於慈善事業。更能廣種心田。癸運亦不為惡。壽至丑運。方臻危境。若作從殺。忌逢幫身。則甲寅癸三運。又多色齬齟矣。秋浦夏直欽君。囑餘推評。夏君以仁宦而兼精子平。亦謂此老命局。按理以論。及過去事實推之。從殺格以較勉強。

乙丑 己卯 乙亥 癸未
一歲 戊寅 十一 丁丑 廿一 丙子 三一 乙亥 四一 甲戌 五一 癸酉 六一 壬申
此老出外宦途。飽經榮祿。年三十後。家道中落。幸擅長書法。磨空鐵硯。利賴筆耕。幼時延人批命。僉謂仁壽曲直之格。謬以有為期許。曩緣友人介紹。造訪餘廬。詢問究竟。餘曰。乙生卯月。支全木局。年支丑中藏辛。曲直已破。只堪作身旺財輕之命以為斷。廿六歲前。運行中南火土。所以少年得志。迨夫三十一歲運轉東北。難免坎坷淒惻。然壬運至凶。無傷大祿。亦雲幸矣。再後辛運苟延。未運化木。危如風燭。按段祺瑞命。為乙丑己卯乙亥壬午。其乙祿在卯。己祿在午。壬祿在亥。交互得祿。旺氣所系。且木旺水健。午水泄秀。格局清奇。故在萬民之上。八字之相差一時。其土壤徑庭。有如此者。籲。可畏哉。

壬子 壬子 庚辰 丁丑
九歲 辛亥 十九 庚戌 廿九 己酉 三九 戊申 四九 丁未 五九 丙午 六九 乙巳
此名妓花月影之命。庚生嘉冬。兩見壬子。辰丑又皆濕土。區區丁火。瑜不掩瑕。危險直如風燭。夫星與身主。兩有所缺。以致早落平康。年方及筆。即出應徵。送往迎來。極盡歡笑。然二十四歲達入戌運。戌乃火庫。亦為燥土。更以流年如丙子丁丑戊寅己卯。中南順行。當有貴客垂青。納為擁抱。從此附驥益顯。獲掌家政苟得忠心侍主。舉案勤勞。以後美運接軫。或堪身列命婦。福祿綿延。晚歲純行南方火運。蔗境更榮。詩雲。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固非吳下歌女媲也。細按命之水清如鏡。理宜丰姿卓煢。陽春白雪。婉轉歌喉。不失為秦樓楚館中豔美之名焉。或謂女命水多。性同鴿雀。籲。是則語涉猥褻。豈文人名教中所能道耶。

丙午 庚寅 壬午 丙午
九歲 辛卯 十九 壬辰 廿九 癸巳 三九 甲午 四九 乙未 五九 丙申 六九 丁酉
有以宣統這命垂詢者。餘曰。滿盤是財。偏枯之局。本無足貴。其為失國之君。良以身不任財。棄命而從之故耳。惟二午暗邀合宮之未。示藏己土正官。即命理約言所謂暗合格。是乃貴徵。故出身天潢。貴胄後裔。得繼大統。惜行運不濟。如壬辰運之犯火。乃從格所大忌。失其自由。任人支配。三十幾交癸運。仍雖樂觀。三十五以後。己甲午乙。一路東南木火。始堪吐氣揚眉。激昂青雲。五十五未運為暗合填實。壽終於此。余於庚午秋。得見一命。為丙午甲午壬午丙午。生於夏令。又為四午。合官最力。格局遠在宣統之上。想其前程必有可觀。乃一福州人。惜已忘其姓氏。茲論宣統命造。忽憶及此君。不勝神往焉。

丁亥 癸丑 己亥 戊辰
九歲 壬子 十九 辛亥 廿九 庚戌 三九 己酉 四九 戊申 五九 丁未 六九 丙午
傳聞近代偉人。以顧維鈞為最富。視其命造。洵不偶然。蓋己生丑月。幹透癸水。支見兩亥。辰又為蓄水之庫。財旺極矣。全得力于時上戊土之鎮水幫身。用神應即歸諸戊土劫財。良以無戊則安可任財。不任財則安得豪富。或取丑中辛金食神為用。恐身主更弱矣。兩亥夾丑。拱子水貴人。宜其疊膺距任。折沖壇玷。為國爭光。四支皆藏財。又有拱財。一生知多豔福。財重用劫。內助雖得力。仍不免鼓盆興歡。且克妻獨在於 戌運。是更命之可信矣。查前運多金水。花枝招展。境遇榮繁。然竊以戊運之用神得助。掌握重權。或有更進者。申運順流而下。總之。此命逢金水火土之運。皆不為事業心。惟憎木之損傷用神。幸生平無木運,故三元不敗。堪稱得天獨厚者矣。

乙巳 己卯 乙卯 丙子
七歲 庚辰 十七 辛巳 廿七 壬午 三七 癸未 四七 甲申 五七 乙酉
壬申九月,友人某。囑評此命,謂系廣東妓女,由奧追蹤來滬。堅欲以身相許。惟我年逾半百。且已兒孫繞 。恐納妓後,家庭反而我故,躊躇莫決。謹詢於君,乞部其詳,餘日。乙木得祿於卯月。比肩林立,財星已去。用時上丙火,賴之泄生財。命非下乘。丰姿卓約。固異凡卉。官之無力。即夫星不顯。然居造室。亦無所疑。惟刻行壬運。又逢壬年。用神損傷。十一月且為壬子。一片汪洋。丙火殲滅。恐防其壽。故納寵問題。可容綬議。茲惟虛與委蛇。是乃上策。友唯唯而去。後相值途次。問友以此事究竟。友歎曰。誠如君言。是妓已于壬申喜冬。服毒旅邸。而歸物化矣。微君果斷。又增我幾許煩惱。誠哉。命之不欺不也。

乙亥 己卯 壬午 癸卯
十一 庚辰 廿一 辛巳 三一 壬午 四一 癸未 五一 甲申 六一 乙酉
有具名雁峰飄流客者。寓書與餘。告余本埠南市某姓家。有一青衣婢。同日產生三孩。初落地者為女嬰(其命排列如上)次乃男孩。八字為乙亥己卯壬午丙午。再次者亦屬幹麟四柱為乙亥己卯壬午丁未並囑餘推評優劣。余特簡覆曰。女命傷官太重。官得無力。又乏印綬以制傷保身。一無可取。本年乙亥。傷官更曆。恐即夭殤。蓋夢幻泡影而已。次生男造。傷官得祿於卯月。正官得祿於午時。更喜時上丙財。泄木生火。周旋於傷官正官之間。應作從財格論。走火土運不為忌。僅子運沖午。稍形不利。再次之男命。乃交互得祿且為純粹化木之格。八字無金。行運又無金。大貴之徵。將來積學深造。出冠多士。正如馬蹄春風。長途萬里之才也。三命較量。次出之命。較首出為優。後出之命更較次出為優。儻所謂後來居上者。非耶。
此為金融界巨擘。錢新之先生命造。丙火退氣于初秋。本不能任申酉之旺財。所妙時落於午。根得帝旺。遠勝幹頭衰木之生扶。于焉轉弱為強。足可任財矣。益以運多金水。固宜財源四達。利益萬通。事業有陶朱盛名也。按揚宇霆命為乙酉甲申丙辰戊戍重土重金。且戊土司令。未免晦火太甚。僅賴甲乙印綬之制土幫身。已運乃得祿。所以聲勢最盛。轟烈可畏。庚運無險。而斃於辰運戊辰年,則以庚運盡屬木火流年。故仍炙手可熱。辰運為濕土。戊辰年土又如崩。晦火無光。不得善終。意中事耳。觀夫錢楊二命。僅差一時。楊氏之夢幻泡影。萬不及錢翁之福祿綿長。毫釐不爽。有如此才。談命固非易事。思念及此。不寒而慄矣。

乙酉 庚午 庚子 己卯
十歲 辛未 廿十 壬申 三十 癸酉 四十 甲戌 五十 乙亥 六十 丙子
張翁家有一女傭。年逾風信。貌奇丑。面且麻。迄今未嫁。恐畢業難應人選故乞推究其命。餘曰。庚生午月。幹透己土。為正印格。午丙丁火司令。則正官乘權。官印並美。為坤之兆。命婦格局。固己成立。或以子午卯酉。四敗四沖非之。然子水傷官。失其時令。與午丁沖。滴天髓所謂沖。衰則拔沖旺則發。午火正官。非惟不畏其沖。且因沖而益見籌強。子則沖拔。是庸何傷。于於卯酉地位遠隔。更無沖意。奚足為病。四敗之說。亦不可盡拘惟現行申金。運為祿堂。所以吉星未照。錐示脫穎。龍未占晴。一旦時運轉園。行至癸水。即濟功成。即入昌明之路矣。甲運以後。尤見發揚。孟光之案與眉齊。相夫立極。彼梁鴻乘機而起。未始非得力于內助也。

庚戌 辛巳 己亥 乙亥
十歲 庚辰 廿十 己卯 三十 庚寅 四十 丁丑 五十 丙子 六十 乙亥
阮玲玉一死。轟動全國。吾友鄭君,特囑推究其命。餘曰。己生巳月。因有兩亥。印綬沖散。時透乙木。因有庚辛,制殺太過。身主與七殺。一無可恃。故意志不堅。正途岐趨。莫之辨別。片念厄塞。死於非命。雖從兩夫。終無所歸。至於傷食並露。秀氣發越。固宜英敏豔麗。精藝絕倫。不為銀壇領袖。當亦作歌裙舞扇之翹楚也。今年兩乙三亥。天干金木之戰。地支水火之沖。乃滿盤啟湓。禍起蕭牆。失足成恨。一代藝人。竟埋黃土。寧不悲哉。

己亥 乙亥 丙戌 壬辰
三歲 甲戌 十三 癸酉 廿三 壬申 三三 辛未 四三 庚午 五三 己巳 六三 戊辰
此鎮江人金君之命。金君自言。研究子平之學,已十有餘年。對於本人八字這用神。終難取定。因聞餘名。特就詢焉。餘曰。丙生初冬。支見兩亥。辰戍又沖。壬再透幹。病于水多少弱。識者非用己土以制水。即用乙木以生火。殊不知己為 濕之土。只可納水。焉能鎮水。況又毗鄰乙木之虎視眈眈。更難以立足矣。乙木雖能生火。惟因水重太過。本身力量太輕。不無乘桴桴海之歡。此所以亦難為泰山之靠者。則亥中甲木。既得長生而進氣。可泄水生木,中流砥柱。功自非淺。所謂用神。舍此莫屬矣。早年只甲運優裕。曇花一現。餘皆碌碌無奇。三十八歲之未運。四十八歲之午運。皆屬火土。不難破壁而飛。脫穎而出。至於水流太過。終患遠一。則風塵僕僕。南楚北燕。天涯飄走。迄無遐逸境遇。乃命局早已生成。無可挽救耳。

乙巳 戊子 乙巳 戊寅
九歲 丁亥 十九 丙戌 廿九 乙酉 三九 甲申 四九 癸未 五九 壬午
論偏枯之命局易。推中和之命局騅。此為略識命理之人。所共知者也。今以鎮江人孫君之命為例。乙誕子月。水旺木健。時下得寅木帝旺。年上見乙木比肩則應以身強論。然兩戊克水。兩己泄木。抑挫之力。尤曆於所幫所助者。強之程度。僅堪任財弱之地步。亦非至險。只可稱其不強不弱。故既難論其喜忌。更難推歲運之休咎。然有一法焉。行幫身運。貴逢財官之年。行財官運。則喜幫身之年。若歲運皆屬生扶或抑挫,即趨於偏枯。而非中和八字所宜矣。是以孫君命造。丙運以甲乙流年。勝於丙丁。戍運則庚辛年不如壬癸。乙運愛泄化。酉運又喜幫扶。餘運可以類推。總之。此種命局。不在少數。合歲運而互相平衡。方為貴也。

壬午 丙午 丙戌 庚寅
八歲 丁未 十八 戊申 廿八 己酉 三八 庚戌 四八 辛亥 五八 壬子
某翁告我一悍匪之命。此匪徒眾逾千。犯案山積。然得逍遙法外。余視其丙日而支全寅午戍。已秉一方之旺氣。兩見陽刃。幹得財殺。宜其兇悍無比。雖不流芳百世。亦能遺臭萬年。然倘能分行直道。擇善而從。未始非果敢傑出這才。為國效用。亦足膺幹城之選。豈不懿哉。若仍為非作歹。橫行不法。恐天網恢張。難逃子運。蓋沖刃出鞘。斧斤當頭。意中事耳。

戊辰 己未 己未 辛未
八歲 庚申 十八 辛酉 廿八 壬戌 三八 癸亥 四八 甲子五八 乙丑
福建人林文波先生。在閩知餘已久。比者以事來申。造訪餘處。囑評其本人之命外。又垂詢其猶子命造。餘曰。八字土得其七。況值火土並旺之候。強。盛。旺。蓋達極點。若非時上辛金。秀氣焉得發越。然終有土重金埋。火多金熔之患而病偏枯太甚。幸也。行運一路金水木。終身不逢火土。則豐裕顯達。發揚蹈曆。正如苗吐含葩。不旋踵而芬芳麗藻。矯強特立於社會中。固非凡庸一流。設無行運以濟之。直一殘廢飲恨之人耳。餘閱命我矣。近世孩童之造。輒以偏枯為病。而行運每能相濟。且都綿互數十年之久。故恒以一帆風順。有為相期許。子思作中庸。有曰。國家將興。必有禎祥。此亦禎祥之兆。誠如斯言。儻天不欲久困中國非耶。

甲子 丙子 丙子 戊子
五歲 丁丑 十五 戊寅 廿五 己卯 三五 庚辰 四五 辛巳 五五 壬午 六五 癸未
庚午新正。吳君以此命垂詢。餘曰。地支子水一氣。天干甲丙戊。寒暖相濟。用偏印以化官。佳造也。惟本年庚午。與四子相沖。午為丙刃。刃之為物。暴戾而不易馴伏。若再逢沖。為禍尤烈。恐如朝露之易稀。畫錦前程。或不可得。惜哉。吳君佛然不悅。蓋所詢者。即其少君之命。且系單傳也。後聞此孩固於庚午七月。染疫而死。病僅一日耳。夫刃之逢沖。若無解救。微論身強身弱。禍變接踵而至。如影隨形。如響斯應。此亦研究命學者。所不可知也。

辛巳 辛丑 庚申 辛巳
六歲 庚子 十六 己亥 廿六 戊戌 三六 丁酉 四六 丙申 五六 乙未
此李國傑先生之命造。幹上庚庚辛酉方一氣。支下已為金之長生。丑為金之庫門。申為金這祿地。乃屬一行得氣。時在季冬。金寒而失令。則較遜色。故用已內同丙火。以煉其銳。以驅其寒,前行柄丁運。豈裕顯赫。申運壬申年。因招商局岣案而入獄。良以歲運皆申。丙火用神監於病地。又受壬水之克。一時蠖屈。所不免耳。書雲。丙臨申位逢陽水難獲延年。其不遭萎亡。萬屬萬幸矣。未來之乙木運。丙子下丑兩火年。東南並行。剝極必複。大器堪期於晚也。

己巳 丁丑 乙丑 乙酉
八歲 戊寅 十八 己卯 廿八 庚辰 三八 辛巳 四八 壬午 五八 癸未
此乃坤命。為海上某聞人之女公子。庚午孟春既望。舉歸湯餅。大江南北。各界名流均往道賀。極一時這盛。所收禮份。傳有十五萬元之钜。固足豪矣。然亦有命焉。非可偶致也。蓋寒木。逢丁而暖。得已而培。得乙而盛。幹上一無廢物。支全已酉丑。則偏官會局。夫星更昌。從德之美滿。何待言哉。或病水淺印缺。殊不知丑月丑日。為虛濕之地。正喜壬癸未透。庶不飄浮為患。故行運一路土金木炎。福祿綿互。肖明昌熾方興未艾。直至壬癸兩運。始見遜色耳。夫寒弱之木。不宜多水。祇喜木火,嘗見冬木孤寒之命。走水運而傾家蕩產。走木火運而倉滿庫勇者。不知凡幾。若泥於衰則喜幫。而以印為喜見者。失諸毫釐。差以千里矣。

癸未 乙卯 乙亥 戊寅
十歲 甲寅 廿十 癸丑 三十 壬子 四十 辛亥 五十 庚戌 六十 己酉
此命不識其姓氏。亦由平翁告我行。據雲。乃上海工部局小工頭目。已積資成富。生活歽優。余曰乙誕仲春。支全亥卯未。為曲直仁壽格。所喜四柱絕金。格局無破。時落戊寅。寅為火土生地。木之祿旺,則流通秀氣堅固格局。更如錦上添花。是宜由漸入豐。空拳致富者也。前行之運。都屬水鄉。頗見安順。現行庚金。不利於格。順中防逆。還增流年無金。滯而不凶。 戌運為火庫。為燥土。豪富無疑已運有乙木之奪。蓋即美中不足,狗尾續貂矣。平翁質餘曰。命局既如是雋美。何以不和名公钜卿。豈必好命。熙來攘往。甯及此群之優遊穩固。且駕手數午千工人之上,鶴立對外開放群。亦不失無冕帝持之樂也。西漢黃霸月雲。無官在職。一身爽輕。若此命造。雖少印綬之掌綰。詎不愈於會高堂。騎大馬之顯達耶。

《千里命稿》  韋千里著 《 六 》
丁未 丁未 丁丑 丁未
七歲 丙午 十七 乙巳 廿七 甲辰 三七 癸卯 四七 壬寅 五七 辛丑
此造本人。亦諳子平之學。自謂必死於已運。及至庚午年。殆因環境槷。竟作屈原投海以自盡。幸為水警撈救。終不獲死。餘視其命運。天干丁火一氣。地支土星重疊。火土相生。正滴天髓所謂天全一氣地德載。亦命理約言所稱兩神成象。格局非下乘。胡為作消極之舉。類匹夫之。方作溝瀆之經乎。丑未一沖。土金衝動。丁火之精英。更足以發越。萬為貴徵。已運為丁之帝旺。火炎太甚。自不為喜。庚午年因有庚金之故。所以死而復活。現行甲運,亦助火炎。局促如故。辰支為濕土。清潤全局。應見起色。壬癸二運。水之克火。渠自以為美。余謂火土重而水輕。水萬不可以制火。反更激火之怒。招土之克。何善之堪言。寅卯運木之生火。亦屬庸常。總核終身行運。少土金這途。則即所謂有命而無運。此乃自然這理。鳥可強耶。缺金才運以補這妙哉!

戊子 丙辰 丙子 戊子
一歲 丁巳 十一 戊午 廿一 己未 三一 庚申 四一 辛酉 五一 壬戌
名人八字。餘閱歷多矣。然欲命。局行運。一路清澄者。殊不斷見。有之。惟劉先生鴻生之命也。蓋丙生辰月。幹透戊土。為食神格。其露雙戊。則食神更必有務。不見陰土。則無傷官之混雜。月上丙火比肩幫峰。乃不悉洩氣太重。支下三子公辰。本有傷旞丙。然戊土制水。適成堤岸之功。而盡保母之職。可謂天成匹配。但命理約言雲。有食不見財來。何悈類羹土飯。所幸三十一歲後。二十年西方金運。財氣通源。自宜雲程萬里。富貴兩全。或謂壬運較遜。以壬丙一沖。不免平地風波。環生險象,然繼善篇有言。壬來克丙。須要戊字當頭,則局中原有兩戊。制壬有餘。烏足為慮。考此造命有缺憾。運能補之。運有危害。命能解之。此所謂一路清澄。畢世庥穌。飛黃騰達。其來有自。非偶然也。

丙戌 庚子 丁未 丙午
九歲 辛丑 十九 壬寅 廿九 癸卯 三九 甲辰 四九 乙巳 五九 丙午
論命者。論休咎而已。斷生決死。有驗有不驗。蓋生寄死歸。有夢必醒。為盜遮而生。不如不伯夷而死。生則未必為吉。死則未必為凶耳。上為吾友柯君之命。丁生子月。本必殺旺。乃午未戍中三土。制殺太過。引以為病。前行卯甲兩運。盈財數十萬談命者。綿謂木之克土。病神除去。不脛而走。洵非誣也。預料運入乙木。豐發當尤達之。匯知竟於今庚乙運乙年。病而不起。然富貴雙全。兩子玉立。且皆有聲於時。強局不可謂不厚。否則以後已午火土之鄉。難免遭劫。若終於局促之際。反不如今日考終之為得矣。則我友念庚之死也也。未始非幸而事耳。嘗見有陳姓一命。為乙已戊子丁未丙午。丁生子月。根本極輕。畏水之克。然已午未戊。重土如林。亦制殺太過,術者皆斷其戍運必死。卻今仍健在。惟於丙運。煙灑嫖賭。消耗資產。不計其數。至戍運為父驅逐。流而為丐。是乃雖不死亡。貽丑自苦。有何生人趣耶。觀夫柯陳兩造。生死適成對峙之局。則命精微。可想見矣。

乙丑 辛巳 甲辰 甲子
十歲 庚辰 廿十 己卯 三十 戊寅 四十 丁丑 五十 丙子 六十 乙亥
近閱西報。盛載英皇喬治第五之傅略。餘之其生庚譯為夏厝,演成命局(排列如上)對照其事曆。頗有不爽者。夫甲木日元。子辰水局。已丑金局。為官印相生。幹透辛金正民。自是大貴之格。冠冕堂皇。統馭萬民。固所宜也。據傅十五歲至十八歲。環遊世界。念五歲管帶海軍魚雷艦。此時正交辰己財運。自應超拔出塵。竿頭日進。廿六歲患傷寒症甚劇。廿七歲乃兄逝世。卯運劫刃之故。四十六歲交丑運。財貴之途。已應發越。益以四十七歲辛亥年。又屬正官之鄉。果於是歲癸極,入承大統。足徵命之可信矣。現行甲運。身太重。官較輕。未許樂觀。余本不欲批外人之命。惟於髫齡時。嘗讀西史。深悉歐美風化。亦頗信運會之說。緣以中國命學。推證英皇之造。蓋冀研究世界文學者。進而教之焉。

癸巳 甲寅 壬辰 庚子
七歲 癸丑 十七 壬子 廿七 辛亥 三七 庚戌 四七 己酉 五七 戊申
俗有所謂早子時夜子時之分雖者。乃以晚間十二時前。為本日之夜時。十二時後。為下日之早子時。此論曆法則或可。論命則萬萬不可。考曆書之稱夜子時。蓋表明節氣之交。在於子時之初(即十二句鐘之前)也。故衹有夜子初幾刻幾分。從未言及夜子下麵和刻幾分。子時既正。固無所謂夜矣。可見夜字者。僅包括子時之前段耳。後人訛以夜子時為本日之子時。早子時為下一日之子時。且又憑之論命。無怪有毫釐千里之差矣。今以黃君之命。舉為例證。黃君生於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七日。晚間十一時半。八字排列如上。壬日從庫。時落庚子。年上見癸。生扶者眾。不以弱論況在初
春。壬水餘威未失。乃喜木之泄秀。火之欣發。逢土克制。亦不為畏。故四十二歲前。一派金水運。浮沈宦海。栗碌無善。位不過科員。祿不過百金。去歲交入戌運。流年亦為戍。戍是燥土。有鎮水及溫煦之功。宜其搜集各項科長。明歲起。即逢丙丁戊己流年。雲程更上。當敢預卜。未來臆斷。固不可盡信。已過之事。卻已誚驗。乃有人堅謂是年正月初七。為辛卯日。晚間十一時半。乃屬辛卯是之旍子時。八字應為癸已甲寅辛卯戊子。然命局財多峰弱,何以前行庚辛幫身運。一籌莫展。更何以去年甲戍。身弱逢財。忽得良遇。往事皆無可符者。豈可據以為信乎。倘更質以誠如君言。則是日上千零時二十分,與晚間十一時半所生乾。皆為辛卯日戍子時,距離有十一個鐘點之差。而八字竟完全相同。寧有是理耶。不知彼將何以答我。(按此篇會發表於時代日報命學講座。旋接蘇州紫闌巷十三號朱傲骨先生來函,謂夜子時理應日用今日。時用明日。蓋基於星平大成所謂今日之夜。非明日之早也。並蒙將黃君八字。改為癸巳甲寅辛卯庚子。又如評論曰。庚為幫峰。甲庚交戰。財已劫去。是以不作財多身弱論。庚運劫財。財逢劫村,栗碌固宜。雲年歲運俱戍。戍為陽土。為與印。土生金。財逢印以遷官。擢升科長。又何疑乎。窮通寶鑒雲。春月之金。餘寒未盡。性柔得生乃妙。廑此照錄如上。以待高明揣究。

甲戌 丁卯 甲申 庚午
八歲 戊辰 十八 己巳 廿八 庚午 三八 辛未 四八 壬申 五八 癸酉
或有詢餘者曰。八字亦有所謂精神飽滿者乎。餘曰有。或又請益曰。奚以知其然。餘曰。此誠難言之矣。蓋祇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傅也。緣將上列一命剖之。此乃餘技人之子。甲生卯月。為至旺之鄉。時透庚金。提祿於申。斧鑿功深。梁棟成矣。月頭丁火。得祿於時,欣發木氣。
璀璨成章。身既旺。殺又強。傷更健。兼以午申爽未財。點綴得宜。豈非如人之神清氣爽。精神飽滿者乎。月刃用殺。殺有傷制。舒配既美。行運亦無阻畏。蓋逢土為財。非身強所忌,逢火制殺益力。逢水則印以化殺。各盡其妙。誠無間言矣。是命雖格局平常。卻遠勝奇格異局之上。茫茫人海中,能有幾許耶。

乙卯 丙子 乙丑 丁亥
一歲 乙亥 十一 甲戌 廿一 癸酉 三一 壬申 四一 辛未 五一 庚午
此鄭君命也。君為海上紗業界聞人。得失動輒萬金。其經營商業。範圍廣大。駭人聽聞。夫天干丙丁與己。一派火土財鄉。地支亥子丑卯。儘是水木幫身。標本停勻。更妙各立門戶。固不愧商場健將。且乙丙丁。亥子丑。干支聯珠。矯勇善戰。角逐果敢。習性生成。非偶然也。前運壬申十載。積資三百萬。尤得力於申運。蓋原局缺金。申金會齊五行。源遠流長。生生不息故也。至癸亥甲子兩年。傾家蕩產。反欠人百餘萬。水木太過。所以致此。庚運為金。又屬大利。清償宿負。遊刃有餘。再盈數十萬金。去年甲 戌。為劫財流年夏告室如懸磬。抑且高築債台。今年乙亥。已無活動餘地。按乙亥之水木太重。本非所利。恐年內有咎無休。興味蕭然。明歲丙子志。純逢火土之年。直如冬盡春回。大地錦鄉。又是花木暢茂。一片蓬勃景象矣。
癸卯 辛酉 乙卯 辛巳
六歲 庚申 十六 己未 廿六 戊午 三六 丁巳 四六 丙辰 五六 乙卯
此為某軍人之命。癸酉暮春。嘗訪餘廬。自言混跡軍五。碌碌半生。邇來環境蕭然。假投捕自盡者。已經三次。終不識命運如何。究竟生機絕否。餘曰。乙木死於秋。患辛金根深。受克太重。幸有癸水之泄金生木。危而有救。椎丙丁不透幹。七殺不獲其制。日主則不克如滴天髓所謂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而仍嫌柔弱。為美中不足也。君既才識壓眾,抱負不凡。若遽萌短見。無乃自棄乎。前運一派土金。助殺壞印。故豐才嗇遇。莫展經猷。然本年即交午火運。制殺功深。定見轉機。如南方有故舊。前住求授。正可水魚膠漆。相得益彰。此人唯唯而去。闊別三載。忽於上月舊翩然複臨。神采煥發。大菲昔比。據謂別後亡命羊城。由舅舅氏之介。投效某軍長麾下。嗣得軍長之賞識提撥。竿頭日進。茲且攖重權於南和粵。比者。道經春江。因感余當年所斷之盡驗。指其求授南方。獲益尤非淺鮮。特來面謁。專伸謝悃。餘緣再視其命。此後丁已丙三運。更較昌盛勉以鵬程無限。善自為國效勞雲。

癸巳 丙辰 壬申 癸卯
一歲 乙卯 十一 甲寅 廿一 癸丑 三一 壬子 四一 辛亥 五一 庚戌
此為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楊杏佛先生之命。考其辰月壬申日。並得生地庫地。夫又癸水雙透。身強有餘。應用丙火之幾。而已為祿。卯為丙母。財有淵源。胥賴乎經。一代文豪。且為文官。固其宜也。蓋命局租靜。病樂停勻。身分超拔。若合符節。四十一歲交辛運。辛來合丙。流年複逢癸酉。酉更沖卯。一片汪洋。用神盡拔。故不免為人狙擊。亦猶博流沙終。良可婉惜。以前壬運癸亥年。亦滿盤是水,乃得康莊平坦。誠使人百思而不解。然進而思之。已亥雖沖。究輕於卯酉之沖。則益信用神之祿。沖去猶可。用神之母。萬不可沖,是又增我一番經驗矣。

辛丑 辛丑 丁酉 丙午
四歲 庚子 十四 己亥 廿四 戊戌 三四 丁酉 四四 丙申 五四 乙未
此為本埠張君之命。財重身輕。所妙時上一劫一比。雖嫌柔弱。還幸有根。幼時聞術者言。財多而強。且日支文昌貴人。定得賢美之妻。沾沾自喜。唯盼早賦燕詩。及至二十四歲。識同學某女士。由戀愛而成婚。女士品學兼優。初固伉儷甚篤。以為者之言驗矣。諜於庚午年。女忽弱於博弈。寢食俱廢。每晚輒至一百八十一號(海上唯一大賭窟。)作輪盤之賭。未滿一年。私蓄蕩然,無以自慰。乃由高樓跳下而墜死於非命。厥狀殊慘。客歲。張君又思欒膠繼續。惟慮複蹈覆轍。就決定余餘曰。以財多為病財即妻星。烏足言內助賢美耶。惟戊戍土運。已成尾聲身運。即將蒞臨。此番續弦。當不致再如元配之結局。但欲介隨適意。亦斷定。規普通談命者。以為財乃妻星。日支乃妻宮。財旺者。或日坐財星者和力。殊不知財多為病之命。妻宮美於何者。論妻之優劣。固以財為標準九須先觀財之得用與否。若命中以財為喜神。財雖薄弱。亦主得妻之力。正不必斤斤於多寡之間。以論其美惡也。

丙申 癸巳 癸亥 甲寅
九歲 甲午 十九 乙未 廿九 丙申 三九 丁酉 四九 戊戌 五九 己亥
此天津人李君之命。君恒角逐於跑馬場中。嘗得香檳頭。獎平日博弈。亦勝多於負。其營業所得這薪酬。僅敷支出。跑馬所盈者。用獲豐積。或羨其賭運享通。以餘視這。不過命局安頓。財星得用而已。蓋癸日甲寅時。傷官得祿。丙年已月。偏財得祿。傷財相生而流通。美滿極矣。妙有亥月帝旺。癸水比肩。申金正印。協力扶身。乃致身主不弱。堪任其財。尤妙寅亥既相合。已申又相合。亂中見靜。若不流連於跑馬。而孜力實業。亦未始不要富似陶朱。財比猗頓。前運皆屬木火。宜其不勞多獲。後運丁酉。財印之鄉。亦能日進鬥金。利源四溢。李君勉乎哉。按寅申已亥。本為四沖。因其地位處置適當。由沖而合。以餘經驗所得。此等四柱。不在少數。然再逢寅申已亥之一字。即為沖散全局。不以美論,聞李君在申運內。財雖無所盈虧。然家庭多故。殊苦精神之創痛焉。

甲辰 丙子 辛丑 壬辰
三歲 丁丑 十三 戊寅 廿三 己卯 三三 庚辰 四三 辛巳 五三 壬午
近世談命者。凡見日幹與他幹相合。動輒以化氣格論,不知假化則庸俗無奇。真化則談何容易。書雲。化之真者。名公钜卿。化之假者。異性孤兒。可見化之貴乎真也。上為宜陽縣政府張時甫先生命造。夫丙辛之事。時在嘉冬。可以化水。壬水元神透出。尤為純粹。丑辰皆濕土。不能克水。祇可蓄水。當不為病。是乃化格之真者。雖不必為名公钜卿。要非池中物也。早年運都屬土鄉。一肩行李。兩視清風。三十三後,庚運之生不,辰運辛運之化水。飛騰上進,詎可限量。已運土金並藏。瑕瑜互見。壬運助格。尤見燦爛。午運被子水沖拔。夕陽在冊。為時不久矣。張君遙聞餘名。通函囑評其造,餘以其化格清純。殊不多見。前程當必大有可觀。故特志之。以視將來。

壬寅 壬寅 辛未 己丑
六歲 癸卯 十六 甲辰 廿六 乙巳 三六 丙午 四六 丁未 五六 戊申 六六 己酉
離婚之風日盛。夫婦之道乖。壬申初春。有王姓婦者。囑。評其無君命造倨謂溺情聲色。流連博弈。外宿多日。輒不一歸婦備受精神痛苦。擬與仳離。答卷曰。辛金雙見壬寅。又值春木萌動。財多峰弱,幸時上已土。納水生金。又得丑未之根,救弱主而任財。夫雖刵氣已動。節侯尚寒。土多均無暖氣。示中之丁。見奪於丑內之癸。寅中之丙。懾服於幹頭之壬。八字尚欠精神。自然之理也。乙運乙已之沖。已土用神受損。宜其如無鞍之馬。無楫之舟。隨波逐流。從人徵逐而莫由自主,試頭號貴夫子是否念六負起。迷沉淫樂耶。婦曰。然。餘曰。是庸何傷。三十一歲歲尾。達足已運。火來欣發熾昌康泰。是應發揚蹈曆。丕振家聲。認定正途。悔司前非。則賢伉儷和好如初。齊眉偕老。奚必一時不克妨耐乎。婦乃暢然意滿。興辭而退後果應驗餘斷。婦又詢餘。伊夫之後運如何。餘曰。三十六歲以下。丙午丁三運尤佳。後來居上,快哉快哉。

庚辰 己卯 壬寅 辛丑
八歲 庚辰 十八 辛巳 廿八 壬午 三八 癸未 四八 甲申 五八 乙酉 六八 丙戌
此蔣邦彥先生命也。蔣君幼年窮困。劬學無遺。黌舍蜚聲。早登鄉榜。壬運入仁版。曆膺浙江財政廳長。溫州關監督命使命。甲了年後。隨張宗昌服官魯垣。執掌財權極點資數百肆,參賽宗昌人敗。同避日本。戊辰年甲子月。被宗昌遣人潛殺于寓邸。夫壬日春生,寅卯辰會起木局。木多水縮為患。自取庚金為用。賴基生水制木也。以言格局。乃傷官司用印耳。春金廢而無力。萬不可逢火。幸不見財星,印無傷害。天干已庚辛壬。地支丑寅兒子辰。金水木聯珠一氣。精神飽滿。皆為貴徵。顯赫一時。固所宜焉。壬運比肩幫峰。故為發軔之始,以後僅千運稍遜。癸未運壞惡。甲運敵庚。戊辰年本為七殺助印。乃懾於運君甲亡之可能。雖幸而越過。至甲子月。終於殺身慘斃。可見命有前定。不可挽也。

丁未 丙午 癸巳 戊午
三歲 乙巳 十三 甲辰 廿三 癸卯 三三 壬寅 四三 辛丑 五三 庚子
黃玉麟先生。皮簧聞於時。藝名綠牡丹。亦擅書畫。瀟灑儒雅。誠為利梨圓雋品。前以功君之介。囑評其命。餘曰。戊癸相合。既見丙丁。又得已午未。而當榴火舒紅。槐艿結綠之侯。乃純粹經火之格。宜其慧質天生。學無不精。豈平常優孟。可望其項背哉。一生行運。應卯寅辛三部。最為醇美。惜少土運。否則土之泄秀尤為出色當行。辰丑為濕土。中含癸水。有悖於格。瑕瑜互見而已。或詢余何方為宜。餘曰。既化火成格。自莫妙於南國。黃君貪首者再。據謂曩歲鬻藝雲南。賣座最甚。座價漲至八元有廳。勢將媲美梅博士之歐游。足可豪矣。然得地利之宜。亦與有功焉。

戊辰 己未 丁巳 丙午
四歲 庚申 十四 辛酉 廿四 壬戌 三四 癸亥 四四 甲子 五四 乙丑
人事滄桑。升沉無定。際茲景氣。富者貧。貧者困。世途尤險。比來海上經濟凋枯。地產衰落。市況蕭瑟。令人惴愉,尤以盧棠,鄔志豪。程霖生。三公慘遭失敗。更不勝今昔之概。余嘗得視渠等之命焉。盧命排列如上。炎上而戊已吐秀。精時果乾。逢百庸凡僮輩。近走丙運。運屬助格,不應挫跌。殆以壬申癸酉年之克火。甲戍年之損傷戊土。乙廖年之克已沖己。運年不利。有所致歟。六十九歲後。行入寅運。歲運並美。或得東山再起。鄔命為甲申丙寅甲申壬申。建祿衝破,用丙火食神以制殺,固是長袖善舞之輩。且以出水梟神為病。刻在幸運。絆合丙火。歲逢乙亥。亥為壬祿,更如助紂為虐。遭際之一蹶不振宜矣。或謂未運殊佳。然壬運又險。縱能復興。亦不過野花一現而已。程命為丙戍癸已乙亥癸未。初視這。身財兩停。細侒之。立夏以後。已戍未丙。中南火土進氣。水木無根。遠不敵火土。應以身弱論。行運都屬克身。故雖飽享蔭福。歷來劫耗可觀。及至戍益為不支。厥後 戌已兩運。財理身輕。仍難樂觀。際茲年屆大衍。詩雲,明哲保身,程君正可如孔子之知命。而永自韜養矣。

辛卯 庚寅 辛巳 戊子
七歲 己丑 十七 戊子 廿七 丁亥 三七 丙戌 四七 乙酉 五七 甲申
此造前當軍官。地運走至亥字。流為綁匪。戊辰冬令。奉判徒刑十三年。現尚系獄。囹圄生溽。殊形艱因。餘視其命。無甚破敗。殊覺百思不解。客窗無俚。重溫滴天髓。見有載天履地人為貴。順則吉佤凶由悖二語。始恍然大司。蓋此命年柱辛金克卯木。月柱庚金克寅木。時柱戊土克子水。日柱已火克辛金。干支覆載。悖逆刺謬。雖幫身眾多。而財食無能為力。所賴已火制金。身強用官。運至亥水。適沖已火。固宜墮落入格。甘為盜踏丙運戊辰年。土重如崩。縲線羈身。前程斷送。夫又何疑耶。

丁亥 壬子 壬午 庚子
八歲 癸丑 十八 甲寅 廿八 乙卯 三八 丙辰 四八 丁巳 五八 戊午
客有述發橫財事者,流俗心理,娓娓動聽。餘因意及二命焉。一即上列女命。壬水得祿旺於亥了。亦且水歸冬旺。身主強健。丁午兩財。即衰弱夫根。又受沖受合。乃不烊富有之人。然行運多木火。東南之暖。足以濟命局西北之寒。故處境袷旭,夫子並棕。尤以丙寅年。木火根深。財旺碠於極點固於秋。獅得上海跑馬香檳頭獎。現又有一命。為丁示癸卯癸亥乙卯。或媚其旺食生財。必富無疑餘獨謂癸水不任眾木。求富大難。抑或因富致禍。非金水歲運。弱主得助。方可積玉堆金。其人極信餘言。蓋渠於丑運丁卯年。曾中萬國儲蓄會頭獎。終以木火太旺。財多身弱,富非應得。既遭順祿。又臥病二載。所得不償所失。直至二十三負交庚運。始見順利。癸酉年又是金水幫峰。是以十謀九成。且於冬季。得中航空獎券之分條頭獎。今已小康雖仍依人作嫁。然時作公債投機。動獲巨利。精神愉快。遠勝於一般大資本家雲。

庚戌 甲申 己酉 辛未
二歲 癸未 十二 壬午 廿二 辛巳 三二 庚辰 四二 己卯 五二 戊寅
石軍長戀有二姝。俗納其一。以充俾室。不識二人之命。孰為優美。就決於餘。餘曰。庚戍之造。秋土薄弱。受重金泄。秀氣盡發,當有傾國傾城之姿。惟甲木官星死絕。乃非命發之格。或恐不安於室。或恐早賦孤鵠。良可畏也。另一女命。乃癸丑癸亥丙申已丑。雖傷官見官。幸初冬水旺。又有申金之財。泄土生水。官星有力矣。身主固弱,宜用亥中甲木偏伅。以之合傷幫峰。姿色雖不逮前命豔麗。然兩相評較。彼則艱寒卑薄。此乃愜心貴當。石軍長雖韙佟產。但終迷戀美色。卒娶庚戍秀豔之命。未閱半載。女果席捲遠揚。石軍長悔而無及。追從餘囑之言。再覓癸丑之造。兾聯舊歡,詎料若女已嬪某君。安作商人婦矣。

壬寅 壬子 丁亥 癸卯
八歲 辛亥 十八 庚戌 廿八 己酉 三八 戊申 四八 丁未 五八 丙午
此乃舞女陳佩珍之命。正式遣逮嫁。傅已五次,刻聞徵逐舞場。氨無所歸。仍度其摟抱生涯。夫一丁被眾水圍,明暗夫星。薈萃重疊。滿盤爭妒之象。是宜蛾眉螓首。蛇物蠍心。招展一般狂蜂浪蝶。如螻蟻之附膻也。現行酉運。生水有源。汪洋氾濫。恐仍意馬心猿。得隴望蜀。生張熟魏。送往迎來而已。三十八歲換入戊運。堤岸功成。方有樂觀。或不致浮沈花鏡。得能從一而終。猶足為門楣嬪婦。否則。四十三歲後。申運助起水浪。是又不堪收拾矣。按官殺並見之女命。得良善結果甚多。蓋其去留清楚。或制化得宜而已。若此命之五行少土。官殺不得其制。兩壬妒合一丁。癸水又來相爭。兼以亥中子中。互藏壬癸紛亂無以復加。不致夫星之二三其德星。蓋幾希焉。

壬午 丙午 甲午 庚午
五歲 丁未 十五 戊申 廿五 己酉 三五 庚戌 四五 辛亥 五五 壬子
或謂地支一氣。類多貴格。然亦不可盡信。如上列之造。為江西文學家梅君命也。純支純午。卻屬一世清貧。蓋火熾木楚。壬水制不住。庚金任不住。勢大造為我敵。勢小騅為我用。宜其相如壁立。季子囊空。送窮有文。點金乏術。惟八字純陽。勁節高標。孤芬自賞。固是書生本色。早年聞術家言。辛運合丙。絆住旺神。應見飛黃騰達。詎料行入辛運。丁卯年忽得瘋癱之症。貧而且病。良以辛運本不為劣。歲逢丁字。又克沖午。滴天髓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衰者沖旺旺者發,為禍之烈。不可收拾矣,又友人胡君八字,為庚寅戊寅甲寅。地支純寅。但殺重制輕。殊為缺憾。供職堸政部。運至已火。化殺功深。由主事而升次長。迨及壬運。黨殺之故。一落壬丈。午運雖亦化殺。終以壬水盡頭。屢起無成。近年來愈趨窮困。竊恐其甲申運。更有屋漏又遭連夜雨之苦也。

庚辰 己丑 癸丑 乙卯
六歲 庚寅 十六 辛卯 廿六 壬辰 三六 癸巳 四六 甲午 五六 乙未
紹興蔣清渠先生。別署越洲胖漢。服務軍警政學各界。公暇喜研命理。深有心得。早年遊歷大江南北。足跡所至。各同事感請其談命。頗多中肯。前蒙郵示命造多則。囑餘評斷。緣將管窺所及。呈呈請粲政。上為毛希蒙先生庚造。毛先生久曆軍旅。勳奠聿著。上年代理定海縣公安局長,勤求民隱。政譽更隆。夫癸丑日元。於立春前十五日。已值己土用事。土乃七殺。月支丑官本氣己土。藏幹辛金偏印。殺印同根月令。是為有情。又殺印同透天干。是為有力。殺印相生。有情而兼有力。貴格也。有為水庫。扶助日元。內有官食同宮。則官受制而不混殺。殺格愈清。乙卯食神得祿。制殺尤力。惜卯落旬空。略為減爭。覘其足智多謀。佐治民事。統率軍旅。皆足以衛國定邦。非偶然也。行運最忌財鄉。已運有破財之忌。現行午運。官聲可振。而阿堵物仍難有緣。乙未運大佳。丙運財來壤印危如壘卵。

庚子 丙戌 乙亥 乙酉
四歲 丁亥 十四 戊子 廿四 己丑 三四 庚寅 四四 辛卯 五四 壬辰 六四 癸巳
此系某軍需長之命。滴天髓闡微有雲。“弱者宜生。弱之極者。宜克而不宜生也。所謂虛則補其母。是以秋木凋落。宜金而不宜水也。”又曰“太衰宜克,衰極宜泄。”依此而論。本命乙木日幹。生於立冬前十日。土王用事。身從死地。時歸絕處。年逢病鄉。所依以生存得。賴有戍支身庫,及時幹比肩。雖曰衰弱。尚未臻極地。宜克而不宜世也明矣。餘以財旺生官立論。或有取丙火傷官。意為庚亥。死於酉。胎於子。僅有戍庫可賴。庚金有兩乙遙合相助。勢非孤立。按其身掌榷務。繼任軍需。何莫非旺財生官之明徵耶。現行庚寅運。官坐絕地。宦海多風波。寅為羊刃。與亥作合。以刃化印。宜其顯達。名利兩振。卯運欠利。

己酉 己巳 癸酉 戊午
三歲 戊辰 十三 丁卯 廿三 丙寅 三三 乙丑 四三 甲子 五三 癸亥 六三 壬戌
上系餘姚縣民生工廠朱聯泉廠長之造。祖業甚豐。賦性篤厚。殊為地土紳所推戴。廠內經費毫無。概由朱君捐助。夫癸酉日元。生於立夏之後。值火土當權。財官用事。月令官星透天干。理取官星為用。財印為輔不料兩位七殺。年月盤距。大有官煞混雜之嫌。書曰官煞混雜。制煞為福。今四柱不見食傷。制煞無物。妙有印綬化煞。則官乃純。立身玫界。名譽降崇。運途以寅運及乙丑運。俱順境。甲運稍差。子運亦利。癸運分官欠吉。

乙卯 庚辰 丙子 壬辰
四歲 己卯 十四 戊寅 廿四 丁丑 三四 丙子 四四 乙亥 五四 甲戌 六四 癸酉
舊命書人以壬辰戍丑未之月。謂之雜氣。以其藏支多。故謂之雜,唯命理約言一書。辟之最暢。今丙火生於辰月。時透七煞。普通命家當取時上一位貴格。其他六神。概置間廢。愚見所及。取命格當以月中藏神。透幹會支為重,本命身健(多印生之。)印旺。(月時之印透天干。)財透。(乙助庚勢。)煞強。(壬旺於子。非混官也。)當取食用煞印。立業宜近財蓋食生財。財滋煞。煞生印。印生身。邊環滋生,非勝達而何,行運最利。食傷。身旺印綬亦宜。逢煞無傷。遇官非福。內助賢淑。財得食生也。令子克家。食神制煞也。
(據聞。此系上海四明銀行儲蓄部張群八字。亦由蔣翁示我者。)

甲辰 甲戌 癸未 辛酉
九歲 乙亥 十九 丙子 廿九 丁丑 三九 戊寅 四九 己卯 五九 庚辰 六九 辛巳
上系安徽某當經理謝君八字。癸水生於戍月。已近黃土當權。土克水為正官。年支辰土。又是正官。時上辛酉干支。皆金。金生水為印。則局中。有官有印。理當飛黃騰達。宦海航行。何今屈居市塵經理質物為事。寄人籬下。辛苦萬狀。厥故維何。要知官星宜露。露則清高。今辰戍之官。藏而不露。一也。辰戍沖。官與官自起衝突。二也。官既不透。而與官作仇之傷官。加蓋兩官之上。三也。有是三者。宦海無緣。乃致朝奉頭銜。加於身上矣。本命傷官透露。英華外發。作事精明。涉足近東南為妙。住家離祖基相宜。行運以戊寅己卯大佳。

辛亥 辛丑 甲午 癸酉
七歲 壬寅 十七 癸卯 廿七 甲辰 三七 乙巳 四七 丙午 五七 丁未 六七 戊申
此南京杜靄移先生次女公子。錫貞女之命也。杜西曆任蘇省南匯江陰江浦等縣知事多年。政績卓著。敝友蔣清渠先生 。蒙杜公延請辦理司法。兼第一科行政。相處多年,彼此投契。近有某君為女士作伐。與某公子撮合。杜公深悉蔣君精於命理。請其推評而決焉。邇因蔣君與千里控討命理。昨蒙將女士並婿之庚造開示。謬陳芻蕘於次。本命財旺生官。而官星太旺。透印以解。乃得中和。午中傷官甚妙。是救病之藥也。運行木火相宜。金運大忌。合乾造而觀之。洵是天成佳偶。可見杜公擇婿之目力不差。蓋婿命為戊申甲子戊戍戊午。戊土生於子月。四柱火土重重。身強財旺而煞透。富貴之命也。年坐文昌。學藝定許軼眾。時逢羊刃。七煞遇之為奇。子午相沖,妙有中 戌調解。當卜性極忠實。意志傲強。行運忌走火入土。水木最利。

庚子 甲申 癸酉 癸丑
五歲 乙酉 十五 丙戌 廿五 丁亥 三五 戊子 四五 己丑 五五 庚寅 六五 辛卯
上列庚造。系福州南台王世昌先生。上年郵寄蔣清渠先生推評。今蒙開示。謬陳管見於後。癸水生於申月。金白水清。秀而無比。依滴天髓通隔而推。年上庚金。為發源之地。流通至時上丑土而止。最可喜者。月幹甲木。能運動水氣。能生火以調和金氣。四柱地支。子申半會水局。酉丑半會金局。滿盤金水。若無甲木透出天干。則金水混濁不清耳。正印用傷。別無可取。覘君之門第清高。材藝鐵眾。可斷言也。坐下酉宮偏印。必偶能家之女。眾三槐流香。行運己丑十年。上下皆煞。一帆風順。平步青雲。名利崇隆。攸往鹹宜也。庚寅運。亦許順境。壬辰運有礙。

庚午 己丑 己未 甲子
七歲 庚寅 十七 辛卯 廿七 壬辰 三七 癸巳 四七 甲午 五七 乙未 六七 丙申
上系紹與益新玻璃廠主人劉炳輝先生之造。亦由蔣清渠君開示。囑餘評斷。查已未日元。生於丑月。已值土旺用事。柱中土凡五見。所好乾丑未逢沖。沖出丑中辛金食神。而年庚傷官。為辛金之助。一生安居樂業。財丁兩旺者。全賴於食傷之力也。本命八字取用。年祿既不足以言格。合化又見姟合難成。不如季土疊疊。喜重金以吐秀。月辛年庚。取用為妙。而時上之財有源。不特中饋得力。家境漸豐。了孫繩繩。全在丑未一沖。庚辛之力也。行運壬辰癸已念年。財源逢庫。喜神遇長生。營業這發達。獲利之豐盈。無可比擬。生齒日繁。更意中事耳。甲運稍差。乙未運更順境。入丙運宜防衛。

庚申 乙卯 丙戌 庚寅
三歲 庚辰 十三 辛巳 廿三 壬午 三三 癸未 四三 甲申 五三 乙酉 六三 丙戌 七三 丁亥
此系福建劉杏村先生長子含懷兄八字。丙乃純陽之火。其勢猛烈。能鍛庚金。遇強暴而施克伐也。坐於犬鄉。會虎合兔。火勢益厚。日主健甚。己土臨月幹,以卑濕之土。能收元陽之氣。得以泄丙火之威。壬水藏年支。汪洋之水。能制暴烈之火。得以遏陽火之焰。庚金兩露。財臨旺地。本命取格。依正理以推。身旺印強。自然以食傷為用。泄其太過。茲卯戍相合。正印化劫。不若取傷官用財為得當也。夫火土日元。人極渾厚。資質靈敏。傷官透露。生出偏財。高傲之中。帶有歲分柔氣。將來讀書經商。兩均相宜。若立身於金融界。尤卜極重位高。發展地盤。西北最利。行運以已火比肩祿堂。身強不喜生扶。刑耗在所不免。壬午運。壬為七煞。午為羊刃。馳譽社會。家道興隆。立德立言。有名有利。癸示運正印遇官。惜露傷官。美中一足。甲申運一帆風順。乙酉運。乙為正印。酉為正堸。於命於格。似無衝突。乃乙木絕於酉。丙火死於酉。印綬身主遭傷。刑耗有之。丙戍運尚可丁運則殆矣。

辛亥 丙申 戊午 己未
三歲 乙未 十三 甲午 廿三 癸巳 三三 壬辰 四三 辛卯 五三 庚寅 六三 己丑
戊午日元。戊為陽土。喜潤得惡燥。今生於立秋之後。已金旺而土休。幸坐午宮旺地。又有羊刃幫身。日主高強。一生樂自無憂。格取申宮食神。兼取偏財為相。名曰食神生堸。所以泄身之秀。調劑火土之和。用食忌梟。丙火梟印蓋頭。則食愛制矣。詎知丙辛作合。而印非其印。傷官透露。主人性剛。月坐文昌。無怪金石書畫。不學而能之也。戊坐午日。羊刃逢印綬。理應殘疾帶身。行運以已火祿祿堂不利。壬辰辛卯庚。念五年。有財有名。大吉大昌。寅沖申。多麻煩耳。(餘姚魯昌寧君八字)

丙戌 乙未 丙戌 辛卯
六歲 丙申 十六 丁酉 廿六 戊戌 三六 己亥 四六 庚子 五六 辛丑 六六 壬寅
此紹興陳君泳之命也。傷用財。生於立秋前半月。正值土王用事。神峰所謂真傷官。運行戊戌已三部神逢運透清。時值光復。絲綢價格銳跌。陳君在杭開設乾裕水綢莊。經營十四年。獲利三十萬。人亥運。憾於亥卯未會成木局。事業凋疲。乃賦歸來。擁資二餘萬。足享林泉之福。將來交子運。尚可再起。蓋六月間火土。燥烈已極。柱中蔔見滴水。故富而不貴。今逢子水滋潤。調侯為急。豈 不勃然興者乎。

甲申 戊辰 丁未 丙午
三歲 己巳 十三 庚午 廿三 辛未 三三 壬申 四三 癸酉 五三 甲戌
此系陳泳之君胞兄。馥堂先生造。是亦火土傷官。與泳之君火土傷官。大相徑庭。蓋泳之自手經營綢業。獲資數十萬。馥堂亦自設綢肆。未及三年。因虧耗不支。停為家居。株守田園而已。運行壬申時。傷官見宮。一內作地。破財喪妻。備償困頓。細按之。丁幹陰火。生土之力甚薄。而戊土不產真金。故無生財之道。壬運之不入黃泉。賴甲木之工。稍納水勢耳。

庚午 癸未 壬午 辛丑
四歲 甲申 十四 乙酉 廿四 丙戌 三四 丁亥 四四 戊子 五四 己丑
上系蕭山金伯平先生之三公子。德潤孩造壬日坐稈。號曰祿馬同鄉。言其有財有官也。生於立秋前十日。已值已土用事。官臨量地。印綬透天干。正財伏兩午財民三奇俱全。洵上乘之命也。未月壬水。力本薄弱。今有癸水幫身。兩印生身。弱而不弱矣。宜於政界立身。位高權重。收入亦豐。但劫財透幹。剝削極重。乙亥丙子二年。上學讀書最利。行運自酉字起。至亥字止。俱臻佳妙。戊運平平。子運羊刃逢沖。家口多麻煩。骨肉有刑傷。己丑十的亦佳。庚辛兩運。恐有不利。

辛亥 庚寅 丁未 辛亥
一歲 己丑 十一 戊子 廿一 丁亥 三一 丙戌 四一 乙酉 五一 甲申 六一 癸未
丁火日元。生於立春後一日。嚴寒未解。火力未充。得木生之。自然氣焰勢足。復查年月日時。四支俱有甲乙之木。生火已嫌過多。而寅宮丙火。未中丁火。亦皆有輔主這功。財神高透天干。正官藏於兩亥。本命財官印三奇俱全。理應聲名腃達。平步青雲。何今屈蟄市廛。寄人籬下。持籌握算。鎮日勞勞。要知柱中寅亥作合。亥未椇地。官星暗損。宦海無緣。習賈經商。方堪溫飽。印遇幾傷。堂上之蔭庇不久。正財明露間中之威力獨張。子息無多。有二位足滿欲望。日逢天德。遇險事可以化夷。亥為乙貴。遊異鄉到處歡迎。大運初交己丑戊子。俱未順利。骨肉刑傷。丁火幫身。亥運官貴。連丙戌十年。有名有利生子添丁。乙運欠佳。酉運尚順。壽阻未運底。(天津陳德培先生命造)

戊申 丁巳 己巳 辛未
八歲 戊午 十八 己未 廿八 庚申 三八 辛酉 四八 壬戌 五八 癸亥 六八 甲子
己土日元。其性插濕。能生木亦能潤金。生於已月。赤帝司權。土隨母量。日主高強。依理而推。當取正印為格。一派火土。混濁不清,所幸傷官傷盡。用這為奇。性極高傲。作事聰明。祖業不豐。尚堪溫飽。將來自手發展。獲資基钜。妻堅配。方免刑傷。子遲得。乃有收成。大運初行戊午己未。火土幫身。不見佳妙。庚申辛酉念年。喜神透清。添丁增口。財帛進門。壬癸財運。柱中劫多暗受其損。恐多麻煩。亥運沖已。不利。(餘姚王吉哉先生之命造)

庚辰 丁亥 丙辰 丁酉
六歲 戊子 十六 己丑 廿六 庚寅 三六 辛卯 四六 壬辰 五六 癸巳 六六 甲午
上為寧波第一特區行政志員。先生這八字。丙火生於亥月。冬日可愛。丙丁幫身。亥中殺印同宮。庚財通根於酉。滋殺有源。辰中食神制殺。舒配得宜。以故蚤歲軒昂。政聲聿著。入壬辰運。殺食兩顯。出任專員。辦理新嵊奉三縣剿匪事宜。旌旗所至。小丑披靡。甲運本有奪食之嫌。柱露庚金。仍奮發有為。午運羊刃。靜養太和為妙。

乙巳 乙酉 丙辰 丙申
九歲 丙戌 十九 丁亥 廿九 戊子 三九 己丑 四九 庚寅 五九 辛卯 六九 壬辰 七九 癸巳
四柱天干。兩乙兩丙。木火相生。人必曰兩幹不雜格。其實不然。女命所注重者財官。柱中有財有官。不沖不破。便為佳造。今丙火生於酉月。正財當令。與年支之已。半會金局。與日支之辰。合而化金。會合俱為財。本命財乃極旺。可覘其極有才能。作事幹練。交際手段亦高。柱中東合會。面面留情。幸有兩印透幹。操守貞潔。幫夫助家。鄰里稱賢。行運戊子己丑念年。助夫興業。家有餘歡。庚運亦佳。寅運沖申。未見佳妙。辛卯運亦順境。人壬辰運。遇壬戍年。最要防衛。(餘姚徐德聖先生夫人八字。)

己酉 己巳 丁丑 甲辰
四歲 戊辰 十四 丁卯 廿四 丙寅 三四 乙丑 四四 甲子 五四 癸亥 六四 壬戌
上系福州省郵務局秘書鄭炳年先生之郎君。希文兄庚造。現在上海東湖法律學院肄業。品貌秀麗。學問淵博。核其命理。確相符合,非偶然也。丁火生於已月。年酉長生。日丑墓庫。時幹正印。日元健朗。或取食神生財。
或以月刃當煞。言雖有理。皆非正論。當以月劫用財。或疑既用劫。又用財。豈非自相矛盾。世有令盜踏之人。而掌銀庫者乎。詎知月劫用財。須帶傷食。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者相克。必須食傷化之。始可轉劫生財。今柱中食神兩透。甲己作合。正印意向食神。生財綽有裕餘。本命不但轉動生財。且可化劫為財。曷雲乎。四柱地支。已酉丑相會。即以劫財之火。化為金局之財。而時支之辰。生年支之酉。亦有助於金局。兩位食神,俱有生財能力。安得不大富貴亦壽考耶。夫食神健朗一生衣祿無虧。年坐文昌學藝定占軼眾。豐范清秀。姿質靈敏。印透時幹。又見其宅心正大。無黨無偏。他時為國宣勞。自不浮沉隨俗。今日研究法律。正以栽植基礎。查其一生行運。除丑運火庫。稍有蹉跌外。餘皆迪吉。美不勝言。滴天髓所謂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堪為斯造詠。

辛亥 庚子 庚辰 丙戌
十一 己亥 廿一 戊戌 三一 丁酉 四一 丙申 五一 乙未 六一 甲午 七一 癸巳
上系炳年先生第三郎君希傑先生庚造。求學北平大學。推評四柱。庚金生於仲冬之月。坐下辰土。月幹庚金。年幹辛金。皆足為日元之助。身主健朗。可覘其德性堅定。作事精明。傷官坐月令。英華外發。聰明伶俐。年支遇文昌。學術高明。堪以預卜。身強宜泄。月支子水。正所以泄身之秀。而亥子會成水方。子辰半會水局。雖曰方局不宜相混。要皆擁護傷官。意向一致。則以傷官取格。自無疑義。時值冬令。水旺金強。嫌其過寒。所幸時上丙火透天。不惟冬日之可愛。調侯亦關緊要。故兼取七煞為相。名曰傷官帶煞。行運丁酉丙申乙未甲午均佳。

丁亥 壬寅 戊申 壬子
三歲 辛丑 十三 庚子 廿三 己亥 三三 戊戌 四三 丁酉 五三 丙申 六三 乙未
上系紹興蔣清渠先生庚造。別署越州胖漢。曾畢業中校。清季在本省各府辦理刑名。暨新政事件光。複後人法校聽講旋。辦紹興成章女中校。歷任蘇省各縣司法科主任。及第一科科長。十六年後。在浙江省防軍任書紀官。升首都員警廳佐治警政。近複辦理建設新政。前承開示庚造。囑予評斷。
戊屬土。為萬物之線。此常論也。其實僅憑單獨之土質。雖一草一木。亦不能滋長發榮。必須水以潤之。火以暄之。始可生生不己。今月支之寅。中藏丙火。月幹之壬。明明屬水。水火兩全。萬物資生。門第清高。人才軼眾。於此可蔔惟細按之。年支逢亥水。時幹透壬水。日時二支。又聯合水局。水計有五。僅恃年幹丁火。及月支之寅。所藏丙火。斷不能勝多數之水。雖曰水火兩全。究未坎離調變。必須運入火土。助日元用神之不逮耳。查己運尚佳。亥運不利。戊戍丁酉丙申卅年。名業崇隆。生子餘金。公私暢適。攸往鹹宜。六十七歲癸已年多麻煩。慎防為要。

乙丑 庚辰 己未 庚午
六歲 己卯 十六 戊寅 廿六 丁丑 三六 丙子 四六 乙亥 五六 甲戌 六六 癸酉
上為程柏堂先生庚造。程籍紹興。光緒丁酉年拔貢。截取京官乙已年。出任蘇省華亭縣知縣多年。光復後。曆充厘差。並在江浙財政廳任秘書科長等職。工於八法。頗負盛名。家資巨萬。伉儷和諧。查其庚造蓋己土。生於辰月。季土疊疊。午火居時。日元強旺無疑。或以日祿蹄時沒官星取格。或以月劫用煞定評。按之旺者宜泄。季土疊疊。宜重金以吐秀。本命幼歲選拔萃科。曆官京曹。壯年出膺花封。政聲卓著。非其傷官得氣而何。精文學。擅八法。猶餘事耳。查大運甲運稍差。聞彼時篤信佛學。靜心休養。得以化險為夷。戍運癸運重列仕版。一路順境。酉運食來混傷。難以言吉也。

庚辰 戊子 己卯 乙亥
八歲 己丑 十八 庚寅 廿八 辛卯 三八 壬辰 四八 癸巳 五八 甲午 六八 乙未
上為曾任浙江餘姚湯溪等縣縣長端木彰先生庚造。己土生於子月。偏財當令。柱中七煞重重。財來滋煞。故歷任軍界要職。(前浙省魯主席滌平是其門生。)柱中所缺者印綬。殺無印不威,故其人溫厚和平。藹然可親。內權獨擅。蓋殺居日支也。迨運入已地。煞印相生。而寒令之濕土。遇陽光普照,豈有不舒展之理。故於壬申年四月。委署餘姚縣長。至甲戍夏季。調篆湯溪。政譽卓著。近甫卸職。預科入甲午運。木能生火。而火生土。必較己運尤勝。且甲與己合。官不混殺交乙運合庚不利。

庚子 乙酉 癸巳 己未
八歲 丙戌 十八 丁亥 廿八 戊子 三八 己丑 四八 庚寅 五八 辛卯 六八 壬辰
上系寧波豐紗廠經理淩俾麟先生庚造。命書所載。癸日坐向已宮。財官雙美。則人生於癸已日元。無有不富而且貴者。其實要四柱合看。未可以一概論也。本命癸水生於白露之後。正值為金司令。偏印用事。年上透出庚金正印。而乙木助之。年支比肩。又是祿堂。總觀癸水日幹。有如許擁護之神。則弱而不弱矣。本命取格取用。有以歲祿有官。或取時上七殺。細按之。年祿固不足以言格。時殺亦難免偏激。以錢綬化殺。最為確當。柱中金水兩旺。可覘其性極喜動。但有己未兩土。堤防。故動而就範。宅心正大。姿質靈敏。殺印透幹。宜乎幼年經營紗廠。振興實業。行運戊子稍差。己丑庚辛。大吉大利。莫嫌老圃秋容淡。霜葉紅於二月花。

戊戌 戊午 丁卯 丙午
二歲 己未 十二 庚申 廿二 辛酉 三二 壬戌 四二 癸亥 五二 甲子 六二 乙丑
上系上海大眾書局經理樊劍剛先生八字。丁火生於午月。正逢當令之時。日主甚為強健。如以兩祿幫身。丙火畏輔主。卯木年幹。雖曰至剛莫廠。究嫌其太過。幸有兩戊透幹。得以泄火之秀。本命和事機警幹練。才學高明。於此可覘。所惜四柱五行缺水。似此火炎土燥之際。能有甘泉滋潤。則坎離調變。前程莫可限量。今賴運來補救。未為晚也。本命以建祿用傷取格。泄其太過。亦得秀氣。雖不及春木秋金之貴。而火土傷官。適亦得時乘勢。經營就富。可斷言也。行運庚申辛酉財運。於格最利。但柱中比劫環伺左右。定有耗財之舉。壬戍舉亥廿年。火土傷官。見官本忌。乃調候為爭。故反吉也。經營獲利巨萬。毋煩贅述。

丙戌 丁酉 己卯 丁卯
九歲 戊戌 十九 己亥 廿九 庚子 三九 辛丑 四九 壬寅 五九 癸卯 六九 甲辰
上系營口天和報關行經理張之聲先生庚造。已土生於酉月。正值秋金司令。食神當權。泄身之秀。美不可言。無如四柱天干。陽火陰火。層見疊出。食神受印綬之掣肘。已無遁飾。所謂火炎土燥。金無所賴。且卯酉逢沖。酉 戌相害。將極妙秀氣。完全剷除。本命弱點。即由於此。卯宮偏官。結黨攻身。原冀食神來制。不圖食神本身。四面楚歌。自顧不遑。乃偏官不得不用印來引化。所謂制殺無如化殺高。以食神格而兼用殺印。行運自子字起曆行辛丑壬寅癸三拾年。步步順境。處處遂心。經商獲利。數可驚人。惟妻不克。主不睦。子艱難雲。

戊子 乙丑 辛丑 壬辰
五歲 丙寅 十五 丁卯 廿五 戊辰 三五 己巳 四五 庚午 五五 辛未 六五 壬申
鄭正秋先生。經才緯抱。四海知名。其於戲劇及電影。不過寄情抒懷。效生公之說法。予世人以針砭而已。頃以噩耗傳來。大雅雲亡。不勝人琴之慨。緣乘本書付梓之際。特殿是篇藉志哀悼。余與先生。由詩文之酬酢。交締忘年。先生最信余課。遇重要機密。輒委占六壬。時蒙以有期許。挙注彌殷。每挹其芝光。聆其蘭語。恒令人一往情深。不能自己。查先生之命造。辛誕寒冬。疊逢重土盛水。既患寒濕。又兼柔弱。所以質同蒲柳。未老先凋。早年丙寅丁卯等運。東南濟美。學冠群英。迨交戊辰重土。書劍飄零。風塵潦倒。已運亦未償宿負。已庚兩部。一火一金。方見飛騰。何期歲逢乙亥。月遇癸未。亥子丑會北方。癸水又助濕。丑未再衝動。哲人遽萎。社會上又失一急公好義。學養從深之俊彥。能不長歌一哭乎。

己未 戊辰 丁未 戊申
五歲 己巳 十五 庚午 廿五 辛未 三五 壬申 四五 甲戌
某名公以楊秀瓊之八字。囑餘推評。夫丁火滿見戊己於干支。又在穀雨之後。黃土當權。應如命理約言所雲。“日主無根。滿局皆傷。則當從傷。”不作身弱論。亦即滴天髓所謂“從兒格”是也。宜其巾幗英才。矯強特立。十五歲行來庚運。財星得祿。秀氣流動。自應一鳴驚人。聲譽震全國。芳蹤所至。公卿倒屣。惟明年丙火克庚。幸以高危滿損為戒。丁丑年或有關睢之兆。往後午運平淡。辛未十年。福祿綿密。壬運多險。四十歲繼以申金癸水酉金咸吉。五十五歲晉甲運。制傷破格。危如累卵矣。

甲午 丁丑 辛酉 甲午
八歲 戊寅 十八 己卯 廿八 庚辰 三八 辛巳 四八 壬午 五八 癸未
周信芳君,藝名麒麟童。具雋才。為劇界全能。稱梨園宗匠。餘視其命造,財殺兩強。而以日坐比祿。月得印綬為根。第日主較弱。不堪任財任殺。所以富貴非願。弦歌寄情。仗義疏財。安貧潔己。然支中土金重重。可以幫身。是謂明病暗樂。宜其一曲風傳。萬人擊賞。殊非尋常優孟。可與同日而語也。再核運程。庚、辰、辛一派土金。盛名勿替。明年進已字。三合金局。樓臺更上。四十八歲後。壬午十年。側重財殺。恐多糾紛。而宜倦飛知不矣。

辛酉 戊戌 丁未 壬寅
七歲 丁酉 十七 丙申 廿七 乙未 三七 甲午 四七 癸巳 五七 壬辰 六七 辛卯
閻錫山封翁。富貴壽考。一身兼全。餘嘗推評其命。丁誕戍月。幹透戊土。為傷官格。戊生辛財。辛生壬官。壬生寅印。寅又生知。迴圈不息。生氣盎然。如是命局。固不論金木水火土之歲運。或太過。或不及。皆得生化補救。致險無由。所以鶴骨松身。克享遐齡。而福祿綿密。令子賢肖。尤為可貴。誠今世之郭汾陽也。按余講學於申商學會時。某君以辛酉戊戌丁未辛丑一造見詢。餘斷為棄命從傷。以甲午兩運最危。據雲。亦政海名流。早於甲運騎馬墮亡。噫。僅與閻封翁之命。相差一時。而壽夭之異。有如是者。亦可畏矣。

乙酉 庚辰 壬寅 己酉
五歲 己卯 十五 戊寅 廿五 丁丑 三五 丙子 四五 乙亥 五五 甲戌
孫傳芳死矣。世之論其功過者。嘖有煩言。無須再贅。惟既放下屠刀。扳依三寶。仍不善終。莫非命也。亦為吾人所急欲研究者也。夫壬水歸庫於辰。金凡三見。乙木合去。金水占優。以身強論。己土之官。助印有餘。拘身不足。應棄而用寅內丙財。賴其破印。並以為表張耳。盛於丙運。用神得助也。敗於子運之未。用火忌見水也。乙運以還。寂然無聞。亥運合寅奪丙。每況愈下。本年乙亥。再逢十月亥建。三亥交攻。用神潰敗。殺人者終被人殺。夫複何疑。(以上四則。乙亥十月二版增刊)

己未 戊辰 丁未 戊申
五歲 己巳 十五 庚午 廿五 辛未 三五 壬申 四五 癸酉 五五 甲戌 六五 乙亥
某名公以楊秀瓊之八字。囑餘推評。夫丁火滿見戊己於干支。又在穀雨之後。黃土當權。應如命理約言所雲。“日主無根。滿局皆傷。則當從傷。”不作身弱論。亦即滴天髓所謂“從兒格”是也。宜其巾幗英才。矯強特立。十五風行來庚運。財星得祿,秀氣流動。自應一鳴驚人。聲譽震全國。芳蹤所至。公卿倒屣。惟明年丙火克庚。幸以高危滿損為戒。丁丑年或有關睢之兆。往後午運平淡。辛未十年。福祿綿密。壬運多險。四十歲繼以申金癸水酉金咸吉。五十五歲晉甲運。制傷破格。危如累卵矣。

甲午 丁丑 辛酉 甲午
八歲 戊寅 十八 己卯 廿八 庚辰 三八 辛巳 四八 壬午 五八 癸未
藝名麒麟童。具雋才。為劇界全能。稱梨園宗匠。餘視其命造。財殺兩強。而以日坐比祿。月得印綬為根。第日主較弱。不堪任財任殺。所以富貴非願。弦歌寄情。仗義疏財。安貧潔己。然支中土金重重。可以幫身。是謂明病暗樂。宜其一曲風傳。萬人擊賞。殊非尋常優孟。可與同日而語也。再核運程。庚、辰、辛一派土金。盛名勿替。明年進已字。三合金局。樓臺更上。四十八歲後。壬午十年。側重財殺。恐多糾紛。而宜倦飛知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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