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尋源》卷一
序:昔黃帝伐蚩尤于涿鹿之野。九天玄女。授以神式三種。一曰太乙明天道,二曰奇門詳地理,三曰六壬知人事,皆變化不測。探天機而斷課。苟得其一。占象必靈。但太乙奇門,幻冥難稽,傳之後世,流為術藝之學。專言數而不通理。恐有毫釐千里之謬,故儒家所不尚。惟六壬一式。由庖 氏龍馬負圖之神。細闡乾坤六子之奧,推之五行生克吉凶消長之道。始以義理斷象占之休咎。繼以象占推義理之精微。神奇顯著,當為古今笫一稽疑之書。易曰知機其神乎。文王亦以先天八卦之奧,變後天八卦。遂演六十四卦之爻辭,周公孔子繼以彖象系辭,四聖之經成。而周易之道章矣。於是綜易數而究六壬者。得元女之的沠。推數必曾通乎理。斷課必推原乎八卦。凡一事一物之應驗。巨細信無爽者。近世以來。推測輩無慮數百家。或主元虛而近於荒誕。或由穿鑿而入於異端,各有臆斷,存乎其中。易之本義全失。而壬學之原遂絕。無人尋矣。奧稽前代。子房、孔明,以及袁、李、邵、劉諸公,並深明易義而推六壬,理數兼通,可謂神而明之者也。笫潛心參訂,竟難得其旨,後乃購明季尹希吉先生所定六壬捷錄,其言簡意賅,論數而合理,足以開芧塞而免望洋之患。玩索既久,更於疑賨處,詳加注釋,又參以懷慶大全玉書玉冊銀河棹視斯統宗藥師纂要等,采其緊要而損益之前,亦己難矣。然私淑之心,若欲尋元女之源,以付剞劂,為初學之津梁雲爾。

嘉慶十五年歲次庚午仲冬秀水張純照謹識
凡例:凡十二月將。不論陰陽。俱加正時而順行。蓋壬納於乾。倣天道之順也。月將者。與月建所合之將也。其法於每月中氣所之前。本月節令之後。視月將出現之日支。定其陰陽。 倣河圖生成之數。陰叢成數。因其數而超之。此為真月將。其論最有理。今宗之。
一占課必須誠潔專一。乃有應驗。蓋誠能感神。如事屬極切。則息心靜氣而占,玩其課象。問者斷者。各凜如在之神靈。自能明晰。若事曆緩慢。偶于間譚之間,隋口問卜。漫不誠心。而斷者亦疏忽應之。其課體則茫無端緒,勉為臆斷。亦必不驗。蓋心不專一。象不得數。其理有必然者。
一刑、沖、破、害、旬空、長生、陰陽貴人等。乃課中最不可缺。今為圓圖以更披閱。
一祿神、二馬及吉凶神煞,猶為緊要。但名類繁瑣。諸書所載。散雜難求。占者逐類推尋。未免繙閱良難,今亦然為圖示出。使用者無望洋之歎。而神煞之中。或在此為吉。在彼成凶。十二貴人亦然。如貴人在子,名玷玉神。在丑名爵襲神之類。不勝枚舉。主事不一。吉凶無定。占者可不明乎。
一起長生當宗十幹八長生為是。近世之土。不分陰陽。均以五行四長生順行。而不知十二神出臨官。即日之祿神。故甲木長生在亥。自亥順行至寅。乃臨官也。乙木長生在午。自午逆行。至卯亦臨官也。若混用四長生。則臨官並非幹祿。舛錯甚矣。況壬課最重日幹。用者何可忽略。其五行長生。用於日支。又未賞不可。
一取用三傳。惟伏吟、返吟、昴星、八專、獨足等課。初學以難入手。今依毛氏演課成式。序次佈列。凡欲取用。不患差謬。而神煞前圖所遺者。亦附於中。
一行年本命。諸書雖載。都不精詳。今依金口訣訂定。
一六壬推命近世鮮能。偶得徐氏秘本。再考他書訂定。附祿於後。
一占宗占意等篇。盡皆前賢著述而未刋刻者。今附於發蒙下之末。
一國占兵占。舊本原列二條。恭逢明良撫政。敬天保庶之朝。幹羽舞階。偃武修文之世可決太平億載,無所用占。
一是編專為初學而設。故言都淺近。幸同道諸君。弗以鄙陋見曬。如有訛謬,願為郢政。
一壬學之書。皆卷帙繁多。今聊摘其緊要。以拂鏡中之塵。然奇奧通天。恐非精求。不能通其淵源。而寒暑不間。功到自然精熟。精熟而誠。自能測其淵源。然數不難理。理極而數不能逃。理以明數。數靈而理愈見。其真數乎理乎。理乎數乎。神而明之,變化之妙。根乎其人。男培敬述。
大六壬尋原總目
卷一 發蒙上 發蒙下 卷二 吉凶神煞 神煞宜忌 課傳總覽 卷三 審象精蘊上 審象精蘊中
卷四 審象精蘊下 推命秘旨

大六壬尋原卷一
先天八卦方位 後天八卦次序 後天八卦方位 河圖 洛書 先天卦配河圖之象
先天卦配洛書之數 後天卦配河圖之象 先天卦配河圖之象 後天卦配洛書之數
十二月辟卦 二十四節氣方位 十二辰二十八宿星象 五行生旺圖 五行用事
生旺墓三合 刑衝破害圖 旬空圖 地盤四門 干支寄 干支六合 干支相穿 干支陰陽 地支陰陽

月將圖
姚廣孝曰。凡十二月將。不論陰陽。俱加正時而順行。蓋壬納於乾。倣天道之順也。月將者。與月建所合之將也。其法於每月中氣所之前。本月節令之後。視月將出現之日支。定其陰陽。 倣河圖生成之數。陰叢生數。陰叢成數。因其數而超之。乃真月將也。如亥將而待雨水後。則太陽過後。與寅不合。名曰落空。東西舛誤。而失其真矣。

超神法
正月建寅與亥。將登明合視立春後幾日是亥。(即月將出日支出也)亥乃地六成數,即從本日起。超六日是辰。即以辰日亥時起亥將。
二月建卯與戌將河。魁合視驚蟄後幾日是戌。戌乃地四生數即叢本日起。超四日是丑。即以丑日戌時起戌將。
三月建辰與酉將叢。魁合視清明後幾日是酉。酉乃天九成數即叢本日起。超九日是巳即以巳日酉時起酉將。
四月建巳。與申將傳送合。視立夏後幾日是申。申乃地四生數即叢本日起。超四日是亥。即以亥日申時起申將。
五月建午與未將小吉合。視芒種後幾日是未。未乃天七成數即叢本日起。超七日是丑即以丑日未時起未將。
六月建未與午將勝光合。視小暑後幾日是午。午乃地二生數即叢本日起。超二日是未即以未日午時起午將。
七月建申。與巳將太冊合視。立秋後幾日是巳。巳乃天七成婁。即叢本日起。超七日是亥。即以亥日巳時起巳將。
八月建酉與辰將天罡合。視白露後幾日是辰。辰乃天三生數。即叢本日起。超三日是午。即以午日辰時起辰將。
九月建戌與犯將太沖合。視寒露後幾日是卯。卯乃地八成數。即叢本日起。超八日是戌。即以戌日戌時起卯將。
十月建亥與寅將功曹合。視立冬後幾日是寅。寅乃天三生數。即叢本日起。超三日是辰。即以辰日寅時起寅將。
十一月建子與丑將大吉合。視大雪後幾日是丑。丑乃地六成數。即叢本日起。超六日是午。即以午日丑時起丑將。
十二月建丑與子將神後合。視小寒後幾日是子。子乃天一生數。即叢本日子時起子將。
假如嘉慶庚午歲正月初一丙辰日立春。至初八日得癸亥。便叢癸亥起。超六日是戊辰。即定為正月十三戊辰日。癸亥時起亥將。餘可倣此。

啓鑰
太始無形。自月將加時。則天運乎上。地承乎下。而兩儀是判。取法於干支所臨之神曰陰陽。幹上之神曰陽。支上之神曰陰。幹上所得之神。曰陽中之陰支上。所得之神。曰陰中之陽剛柔定而四象分。一交而關天元。曰初傳再交。而定地元曰中傳三交而得入元曰終傳。變化定而三才立統三元之體合於圖書。曰貴人巳亥列左右之途。旦暮分陰陽之位加之長生。祿馬年命旬空而玩之。吉凶休囚由是而定。

壬課演式
即如甲子日丑將子時占,即以月將丑字加於地盤子位上順行,此即月將用正時也。其四課如何生尅,如何裝法,見後占門九課式及課神圖。
起四課法。即以上甲子一課為式。甲子課神在寅當視。地盤寅位乃天盤卯字也即將。甲子二字空一字平書於天盤之上。然後以卯字書於甲字之上。得卯甲二字是謂第一課。再將卯字書於甲子二字所空之中。再看地盤卯位。是天盤辰字。以辰字書於卯字之上。得辰卯二字是謂第二課其第三第四總依此法。餘課均可類推。

三傳起例
三傳之法。當視課中賊 如無賊上方尋 下。如甲子一課所取第二課卯木賊辰土即以辰字定為發用。(元初傳天)(發用即天)再看地盤辰位乃天盤巳字。以巳字為中傳巳位是午。以午字為終傳。若昴星伏吟等課。又不同此詳後占門餘可類推。

貴人起例
凡起貴人。當分日夜陰陽。如所占之時。得卯辰巳午未申乃日也陽也。

日貴人歌
甲羊戌庚牛。乙猴已鼠求。丙難丁豬位。壬癸兔蛇遊。六辛逢虎上。陽貴日中。(陽貴人取法于先天。先天十幹起於坤。以德合)(為貴人。如甲日貴人未。未中有已與甲合也。)
如所占之時得酉戌亥子丑寅。乃夜也陰也。

夜貴人歌
甲牛戌庚羊乙鼠鄉。丙豬丁難上。壬中蛇癸兔藏。六辛逢午馬。陰貴夜時當。(陰貴人取法于後天。後天坤寄于申)(如庚日貴人未。未中有乙。與庚合也。)

貴人左旋右轉歌
貴人在亥行叢子。在戌還將酉引前。在巳但叢辰位轉。若居辰上巳為先。
順逆之法。依上十二神次序。照盤旋轉。另列四 於後。

長生起例
叢起長生。當分陰陽順逆。如甲丙戊庚壬五日為陽。其長生依次序。叢天盤順行十二支。若乙丁己辛癸五日為陰其長生亦依次序。叢天逆行十二支。

附五生四長生
甲乙寅卯木。長生在亥。丙丁巳午火。長生在寅。庚辛申酉。金長生在巳。戊己辰戌丑未土。及壬癸亥子水。長生同在申。

大六壬尋原 卷一
行年起例
行年之法。總要人之生年起旬頭。如乙丑生。則甲子旬。丁丑生則甲戌旬之類當以男順發逆。隨盤旋推。假如戊辰生。亦甲子旬也即以上甲子丑將一課為式。甲子旬數至戊辰乃五歲。如男人則叢地盤寅位一歲婁起。順行五歲。至天盤未字止。即以未字定為行年。若婦人則叢申位上起。逆數五歲。至天盤巳字。為行年。而定其吉凶。(則照盤順甲則母順行。而父又逆矣。)(其推法男行。女則照盤逆行若通順產六。)

本命定例
本命者即天盤上字。如子命子字。亥命亥字而巳。其地盤上子位亥位。須參看。定其吉凶。

生克起例
生我者為印。(陽見陰為偏印。陰風陰為母)(陽見為正印。陰見陽為父)
我生者。(陰風陽為子孫。陰見陰為食神。)(陽見陰為傷官。陽見陽為食神。)
克我者。(陽見陽為偏官。陰風陰為鬼。)(陽見陰為正官。陰見陽為官。)
我克者。(陽見為偏聽偏信財。陰見陰為妻財。)(陽見陰為正財。陰見陽為妻財。)
比肩者亦為財。(陰見陰為劫財。陰見陰為兄弟。)(陽見陰為敗財,陽見陽為兄弟。)
假如上甲子一課。其第一課日千。甲木為我。而克初傳辰土。即我克也。(土亦屬陽。偏財也。)(甲木屬陽。而即陽見陽。)甲木生中傳巳火。即我生也。(見陰傷官也。餘 此。)(巳陰即陽餘 此。)

天地盤陰陽神
凡占事。當審其天地盤之陰陽神。凡事有陽。不能無陰。社之陰者。即事之影鄉。必須參看。定其吉凶。十二神中。惟貴人日夜互為陰神。其餘各有陰神。如 蛇臨天盤申字。而居地盤子位。則地盤申位上辰字。即 蛇陰神也其餘陰神。主何吉凶。盡詳占宗。

占斷入門
第一門 第二門 第三門 第四門 第五門 第六門 第七門 第八門
鋒先 直事 事外 事內 端發 易移 計歸 體變
入門素:正時為先鋒。凡占事以正時為主。或為昌之德合鬼墓。或為神之刑衝破害。傳未觀。
吉凶先風故謂之先鋒。
月將為直事。凡占事以月將加正時。分四象之陰陽。別三才之生克。非神不能決禍福。
非將不能取吉凶。故謂之直事。
日千為外事。凡占事以日千為人。動作謀為皆主乎日。生克制化皆應乎幹。故謂之外事。
故謂之內事。
初傳為發端。凡事以初傳為應事之始。傳吉事吉。傳凶事凶。禍福之端。皆叢此發。故謂之發端。
中傳為移易。凡事以中傳為應事之中。如初吉而中凶者。其事其體。由吉變凶。如初凶中吉。亦能由凶轉吉。故謂之移易。
終傳為歸計。凡事以終傳為應事之終。初中雖凶。而末傳若吉。事終有成。初中雖吉。末傳轉凶。事終有悔。故謂之歸計。
年命為變休。凡占事以年命為事之京戲易。蓋命為一身之應。年為用事之肋。傳有一定吉凶。人有各殊年命。如傳財本吉。年命見官鬼而反凶。傳鬼本凶。年命相見子孫而成吉。故謂之變體。

占門九課入式
一克賊。(賊為重審)(克為元首)二比用(一)(即知)三涉害。(仲季為察微)(用孟為見機)四遙克。(日遙克社為彈射)(神遙克日為蒿矢)五昴星。(日取天盤酉下為用名冬蛇掩目)(陽日取地盤酉上為用名虎視陰。)六伏吟。(上神為用名自任。陰日取支上神為用。名自。)(有克者。照常取克。名不庚元克者。陽日取幹信)七返吟。(取 馬為用名元親)(有克者名無克者)八別責。(取支前三合為用。俱名無淫。)(陽日取幹合上神為用。陰日)九八專。(幹上神。神在天盤逆數三位。以為發用。俱名帷箔不修)(剛日用在天盤順數三位。以為發用。柔日用第四課上。)此占門之宗也。凡傳七百二十。總不外此。

元首


酉 丑 寅 卯 辰
子 巳
巳 酉 亥 卯 亥 午
酉 丑 卯 丁 戌 酉 申 未

重審


寅 申 酉 戌 亥
未 子
辰 丑 亥 申 午 丑
丑 戌 申 丙 巳 辰 卯 寅

(申亥寅)。亥戌。酉。申。

知一


(戌酉申)戌壬未。酉戌午。卯辰巳子。寅卯辰卯寅丑。午庚。午未申酉

涉害(午辰寅)(午辰寅)辰稈巳戌。戌子辰亥。申戌卯寅丑子。
見機(子未寅)(子未寅)子丙卯辰巳午。未子寅未。未子丑申。寅未子亥戌酉。
察微(辰申子)(辰申子)子庚子丑寅卯。辰子亥辰。戌午戌巳。寅壬酉申未午。
蒿矢(戌丑辰)(戌丑辰)巳寅戌卯。未辰酉辰。戌未申未午巳。
彈射(巳申亥)(巳申亥)寅壬亥子丑寅。巳寅戌卯。亥寅戌卯。寅亥申未午巳。
虎視(丑午酉)(丑午酉)酉戊子丑寅卯。丑酉戌巳。戌午酉申未午。戌丁亥子丑寅。
冬蛇掩目(午戌寅)(午戌寅)丑戊卯。寅酉辰。巳寅申未午巳。
不虞(丑戌未)(丑戌未)丑癸申酉戌亥。丑丑未子。丑丑午丑。丑丑巳辰卯寅。
自任(巳申寅)(巳申寅)巳丙申酉戌亥。巳巳未子。辰辰午丑。辰辰巳辰卯寅。
自信(丑戌未)(丑戌未)未未未子。丑丑午丑。丑丑巳辰卯寅。
無依(寅申寅)(寅申寅)寅庚寅卯辰巳。申寅丑午。辰戌子未。戌辰亥戌酉申。
無親(亥未辰)(亥未辰)辰辛寅卯辰巳。戌辰丑午。未丑子未。丑未亥戌酉申。午丙酉戌亥子。
無淫(亥午午)(亥午午)未子申丑。巳辰未寅。午巳午巳辰卯。
無淫(丑酉酉)(丑酉酉)酉辛未申酉戌。申酉午亥。申酉巳子。未申辰卯寅丑。
不修帷箔(丑亥亥)(丑亥亥)亥甲巳午未申。申亥辰酉。亥寅卯戌。申亥寅丑子亥。戌丁亥子丑寅。
不修帷箔(亥戌戌)(亥戌戌)丑戌戌卯。戌未酉辰。丑戌申未午巳。
占髓(格與卦配也)(佔有一定髓即)

元首
凡上克下餘課無克統幹之髓。元亨利貞。

重審
凡下賊上餘課無克。統坤之體柔順得貞。

知一(用)(即此)
二上克下。或二下賊上。上擇課之陰陽。與日幹比者為用神。陽日陽比。陰日陰比。統比之體貞固擇一。
涉害(綴瑕, 等)(即見機,察微)
二三或四上下相克賊。俱比或不比。以受克深處為用。(無克以仲季為用神。)(看孟神有克者為用,如)如孟仲季神後勤部相等。陽日取幹上神。陰日取支上神。統坎之體。惹事生非盡甘來。

遙克(彈射)(蒿矢)
凡課無克。取辰遙克日為用。如無神遙克。則取日遙克神為用。統睽之體。

昴星(蛇掩目)(虎視冬)
四課無克。又無遙克剛日取地盤酉位上神為用。(末幹上)(中支上)柔日取天盤酉宮下神不用。(末支上)(中幹上)統履之體。涉害(午辰寅)(午辰寅)辰稈巳戌。戌子辰亥。申戌卯寅丑子。

見機
(子未寅)(子未寅)子丙卯辰巳午。未子寅未。未子丑申。寅未子亥戌酉。

察微
(辰申子)(辰申子)子庚子丑寅卯。辰子亥辰。戌午戌巳。寅壬酉申未午。

蒿矢
(戌丑辰)(戌丑辰)巳寅戌卯。未辰酉辰。戌未申未午巳。

彈射
(巳申亥)(巳申亥)寅壬亥子丑寅。巳寅戌卯。亥寅戌卯。寅亥申未午巳。

虎視
(丑午酉)(丑午酉)酉戊子丑寅卯。丑酉戌巳。戌午酉申未午。戌丁亥子丑寅。

冬蛇掩目
(午戌寅)(午戌寅)丑戊卯。寅酉辰。巳寅申未午巳。
不虞(丑戌未)(丑戌未)丑癸申酉戌亥。丑丑未子。丑丑午丑。丑丑巳辰卯寅。

自任
(巳申寅)(巳申寅)巳丙申酉戌亥。巳巳未子。辰辰午丑。辰辰巳辰卯寅。

自信
(丑戌未)(丑戌未)未未未子。丑丑午丑。丑丑巳辰卯寅。

無依
(寅申寅)(寅申寅)寅庚寅卯辰巳。申寅丑午。辰戌子未。戌辰亥戌酉申。

無親
(亥未辰)(亥未辰)辰辛寅卯辰巳。戌辰丑午。未丑子未。丑未亥戌酉申。午丙酉戌亥子。

無淫
(亥午午)(亥午午)未子申丑。巳辰未寅。午巳午巳辰卯。

無淫
(丑酉酉)(丑酉酉)酉辛未申酉戌。申酉午亥。申酉巳子。未申辰卯寅丑。
不修帷箔
(丑亥亥)(丑亥亥)亥甲巳午未申。申亥辰酉。亥寅卯戌。申亥寅丑子亥。戌丁亥子丑寅。

不修
(亥戌戌)帷箔(亥戌戌)丑戌戌卯。戌未酉辰。丑戌申未午巳。

占體(佔有一定體即格與卦配也)
元首
凡上克下餘課無克統幹之體。元亨利貞。

重審
凡下賊上餘課無克。統坤之體柔順利貞。

知一(即比用)
二上克下,或二下賊上。上擇課之陰陽。與日幹比者為用神。陽日陽比。陰日陰比。統比之體貞固擇一。
涉害(即見機、察微、綴瑕等)
二三或四上下相克賊。俱比或不比。以受克深處為用。(看孟神有克者為用,如無克以仲季為用神。)如孟仲季神複相等。陽日取幹上神。陰日取支上神。統坎之體。若盡甘來。

遙克(蒿矢、彈射)
凡課無克。取辰遙克日為用。如無神遙克。則取日遙克神為用。統睽之體。

昴星(虎視、冬蛇掩目)
四課無克。又無遙克剛日取地盤酉位上神為用。(中支上末幹上)柔日取天盤酉宮下神不用。(中幹上末支上)統履之體。家居守靜。

別責(蕪淫)
三課無遙克。別取一合神用。陽幹常動而易位。故陽日初傳用合幹之上神。陰支常靜而守位。故陰日以支三合前一辰為用。中未傳俱並於上。(合幹者。如戊日合癸。癸課寄丑。取丑上神為用。丙日合辛。辛課寄戌。取戌上神為用是也。支三合前一辰者如巳酉丑。酉日用丑。丑日用酉。亥卯未未日用亥之類也。)

八專(帷滔不修、獨足)
八專日。干支同位無克。又無遙克陽日從幹之陽神。連根順數第三位為用。陰日從支之陰神。連根逆數第三位為用。中末俱用幹上(如中未相併三傳總歸一神。即名獨足)統同人之體。恊力心同。

伏吟(自任、自信、杜傳)
十二辰各居本位。辰克日千為用。(中取初刑,末取中刑)如無克。陽日取於上神為用。陰日取支上神為用。統艮之體,守舊待新。

返吟(井欄射、無親、無依)
十二辰各居沖位。取相克為用。如無克。以支神斜射為用。(中傳支,末傳幹)如丑日初傳亥。未日初傳巳是也,統為之體。

三光
用神日辰旺乘吉將。統賁之體。開雲見日。(用神即春木旺火相,日辰即,春甲乙,夏丙丁。吉將即貴人、青龍、常、合之類。)

三陽
天乙順行。日辰吉將旺相發用。統晉之體。龍劍呈祥。

三奇
凡課得旬日之奇發用。或人傳。統豫之體。上下悅懌。(如甲子甲戌旬用丑,甲申甲午旬用子。甲辰甲寅旬用亥。丑為日奇,子為月奇,亥為星奇。)乙丙丁甲戊庚。(名遁奇)又(甲日午,乙日巳,丙日辰,丁日卯,戊日寅,已日丑,庚日未,辛日申,壬日酉,癸日戌。)為幹奇。(亥子丑至辰巳午六課)為順連茹。(巳午未至戌亥子六課)亦為三奇。(亥酉戌至午巳辰六課。)為逆連茹。(巳辰卯至子亥戌六課)亦為三奇。

六儀
旬儀支儀。發用入傳。統兌之體。家集千祥。(旬儀。如甲子旬用子之類。支儀者。子儀午。丑儀巳。寅儀辰。卯儀卯,巳儀丑。奪儀寅,午儀未,未儀申。申儀酉。酉儀戌。戌儀亥。亥儀子也)

時太
用起太歲。月建乘表龍六合。而帶財德之神。或人傳又在年命者。統泰之體。天地和暢。

龍德
太歲月將。乘天乙而發用者。統萃之體。雲龍際會。

官爵
太歲日將年命 馬印綬人傳。或發用又不落空者。統益之體。鴻鵠沖霄。

富貴
天乙乘旺相。臨日幹。及行年發用。又干支逢祿馬。統大有之體。葵花向日。

軒蓋
值勝光為用。遇太沖神後。統升之體。鵬得搖風。

鑄印
戌加巳。傳中見卯。戌天魁。(為印)巳,太乙也。(為爐)更遇太常。(為綬)又見太沖卯。(為車輪)則鑄印乘軒之象。統蹇之體,鵬翼沖天。(如火少金多)為五行不備。(末傳天后元武,臨日破並水神)為鑄印不成。(火旺日乘蛇雀值空亡。日破日辰無氣。)為鑄印損模。

斬輪
卯加庚辛發用。得辛酉。統頤之體。飛龍人淵。(卯為車輪。金為刀斧木就金斬故名)

引從
凡日辰干支前後上神發用。為初末二傳。是前引後從也。統渙之體。車馬蜂擁。

亨通
干支相生。三傳處生及旺。統漸之體。福祿來臨。

繁昌(德孕旺孕)
夫妻行年。上下相生作合。又乘本命旺氣。兼值干支德合。或年立時令旺相之鄉。統鹹之體。陰陽和合。

榮華
祿馬貴從臨干支年而旺相。雙為發用。及人傳。更乘吉將。又遇月將者。統師之體。土象擁從。

德慶
日辰千及德神發用。並在年命乘吉將。統需之體。德神慶會。

合歡
日辰過天干作合。及三合六合發用。並命上年上俱乘吉將。統井這體。髓婚姻團圓。

和美
干支遇三合六合。上下 互相合。統豐之體。神合道合。

斬關
魁罡加日辰發用。統 之體。豹隱南山。(旬尾加旬首。或旬首乘元武。或旬首位上神乘元武發用。名開口。旬尾加幹。旬首加支。名曰一旬周遍)更有刑德。(乙日庚為德。丁日壬為德己日甲為德。辛日丙為德。癸日戊為德。刑月即子刑卯。卯刑子之類)

遊子
三傳皆土。或見旬丁。(每旬丁幹所值之神)或天馬。統觀之體。雲萍聚散。

三交
四仲日時占。課傳皆仲。將逢後爵陰合。統後之體。風運雲不測。(幹臨支被克為自取。支臨幹克幹。為上門亂首更兼發用。凡日克辰。乃上淩下。卻得下賊上為用。辰克日。乃下犯上。卻得上克下為用名淩犯)

贅壻
幹臨支克支。臨幹被克。更兼發用。統履之體。屈意叢人。(幹為夫。支為婦。幹臨支以動就靜,如贅壻然。支臨幹以靜就動。如婦人隨男就嫁。皆舍己從人之意)

衝破
干支沖辰皆破為用。或用神與歲月日時衝破乘凶將。又加破碎煞。統夬之體。雪上加霜。

淫泆
初傳卯酉為用。將乘後合。卯酉為陰私之門。後合乃淫欲之神。主淫奔泆欲。統既濟之體。陰陽配合。(初傳天后。末傳六合。名泆女,發用起六合。末傳天后。名狡童)。

蕪淫
四課有克。缺一為不備。日辰交互相克為無淫。陽日叢日上起第一課。柔日叢辰上起第一課。第一課千之陽神。第二課千之陰神。第三課支之陽神。第四課支之陰神。二陰一陽為陽不備。二陽一陰。為陰不備。統小畜之體。琴瑟不調。(夫妻行年沖克。上下神互相賊克。名解離。如孤雁出群寡。又地盤空亡。為孤辰。天盤空亡為寡宿。十幹不到之地。五行脫空之鄉。名孤寡。孤寡者。春巳午孤。子丑寡。夏申酉孤,卯辰寡。秋亥子孤。午未寡。冬寅卯孤。酉戌寡。以初傳而定。)

度厄
四課內三上克下為幼。三下賊上為長。統剝之體。六親冰炭。

無祿(絕嗣)
四上克下。上不容下。下難自存。或四下賊上。以下犯上。下被上奪。統否之體,上下僣亂。(干支害神上下相加發用。臨行年為侵害。三刑發用。並行的為刑傷)

二煩
四仲月將遇四正。(即朔望弦晦)及四平日。(即四仲)占得日月宿加四仲。鬥罡系丑未。統明夷之體。刑棘滿途。(日宿臨四仲。鬥罡繁丑未為天煩。月宿臨四仲。鬥罡繁丑未為地煩)

天禍
四立日占。得今日干支臨昨日干支。或昨日干支臨今日干支。統大過之體。嫩草遭霜。

天獄
囚死墓神發用。鬥加日本。統噬嗑之體。萎靡不振。

天寇
四難日占。得月宿加難辰。統蹇之體。時勢多艱。

天網
占時與用神克。統蒙之體。天網四張。

魄化
白虎帶死氣。臨日辰行年發用。統蠱之體,陰害相連。

三陰
太乙逆行。日辰在後發用。中末各帶囚死。將乘元武白虎。時克行年。統中孚之體。群陰當惡。(帶凶更甚。如課傳六陰俱備為六陰。)

龍戰
卯酉日占。行年在卯酉上。又遇卯酉人傳。卯酉發用。卯月陽氣生。酉月他氣出。卯為日出月入之門。酉為日入月出之門。一生一殺。相戰於門。統離之體。門戶不寧。

死奇
鬥罡每秒日辰發用。月行度到角亢之分。或月宿臨太歲日辰。統未濟之體。憂中望喜。

死絕(災厄)
日之死鄉。又加死地之絕鄉發用。如甲木死於午。午火絕在亥。或喪車遊魂等發用。統歸妹之體。鬼崇作造孼。

殃咎
凡三傳處克。日又夾克。內戰外戰。乘墓坐墓。統解之休。內外淩辱。

九丑
凡戊子、戊午、壬子、壬午、乙卯、乙酉、己酉、辛卯、辛酉十日為九丑日。如四仲時占,丑臨日加四仲發用。子午卯酉為陰陽易絕之神。有生殺之道。乙戊己辛壬乃制殺不正之位。三光不照。此等日過丑臨仲。是名九丑。統小過之體。上下迍邅。

鬼墓
干支上神發用。或作幹鬼幹墓。支鬼支墓。既作是鬼。又為幹墓。統困之體。守己待明。

曆德
貴人臨卯酉為曆德。干支陰陽。在貴人前為蹉跎。在貴人後為微服。陽前陰後為定。陰前陽後為失機。統隨之體。鳴驚失鳳。

盤珠(天心)
太歲月建及日時並三傳。皆在四課這中。或歲月日時俱在四課之上。統大壯之體。鳳翔丹山。

全局
(潤下、炎上、曲直、從革、稼穡)
水局(申子辰)火局(寅午戌)木局(亥卯未)金局(巳酉丑)土局(辰戌丑未)凡三傳行三合。統大畜之體。同類歡會。

元胎
孟神發用。傳用四孟。蓋四孟為四生之局。又為五行受 之位。如寅加巳。巳加申。為進肯長生。名病胎。乃上生下。為五行病處。寅加亥。亥加申。為退步長生。名生胎。乃下生上。是身旺之鄉。統家人之體。花開結子。如子孫空亡為不育。返吟為絕胎。

連珠
用神在一方。相連作中末。或三傳孟傳季相連。或歲月日時連。或寅卯辰之類。統複之體。山外表山。

間傳
凡課間位作三傳。統巽之體。陰陽升降。

六純
三傳俱陽為六陽。俱陰為六陰。統革之體。天淵懸隔。

順十二格(以三傳而言)
登三天
(辰午申)巳午未申。四位為天。蓋龍登天則行雨。官登天位主遷轉。惟忌空脫。占爭訟轉大。占病彌深。占行人即至。久旱而占則雨之類。

出三天
(午申戌)戌為天頭。凡占事情還大。病訟皆凶。

涉三淵
(申戌子)亥子丑寅曆地。如履春冰蹈虎尾之象。病訟危險。目前阻隔。占官不吉。課望不成之類。

入三淵
(戌子寅)凡舉皆凶。或末傳乘蛇虎。為鬼煞。占病必死。向陽(子寅辰)子乃北方幽暗這神。寅辰乃日出之方。自暗人明。凡事初凶後吉。病癒訟解。人情皆美。

出陽
(寅辰午)午後陰生。自寅傳午。有出陽之象。凡占災各相仍。病訟均凶也。

出戶
(丑卯巳)卯為門戶。巳為地戶。凡占君子長揚。小人狐疑。

盈陽
(卯巳未)卯巳為三陽。未乃明之始。自卯傳巳未。為日中將昃。陽盈巳極。凡事急就吉。遲幹凶。

變盈
(巳未酉)陽至午為陰。未為一盈。凡事皆凶。占官補黜。占疾新病死。久病癒。

入冥
(未酉亥)酉亥為日冥之時。陽消陰長之象。凡占事速為則可。緩則不及也。病訟官祿。均不利益。此吉漸消。而漸長其凶。

凝陰
(酉亥丑)亥丑屬北。冬令陰氣凝結。有嚴霜堅冰之象。凡佔有淫欲奸盜之事。多主幽暗不明。

溟濛
(亥丑卯)亥丑為陰。卯乃微陽。二陰下見微陽。正在溟濛之時。凡占者事體不真。 憂懼不寧,進退未決之貌。

逆十二格(亦以三傳言)
冥陰
(戌寅子)寅為日出曉方。子戌陰氣盛旺。相退入陰。凡占事自明入暗。防其暗損。占官最凶。

偃蹇
(子戌申)申乃陰方。自子傳申。以陰入陰。凡占事迷暗不明。出入動作皆不吉。

悖戾
(戌申午)午乃陰氣始生。申戌由之而盛旺。占賊不狨。行人未來。作事成禍。

凝陽
(申午辰)辰為一陽。申午俱陰。陽凝在陰。凡占事未了。行人來緩。占訟留連。謀望均遲。

雇祖
(午辰寅)午為寅之子孫。寅乃之長生。如子雇母。凡求財謀望皆吉。占行人來。庚日占病為凶。占官則大吉。

涉疑
(辰寅子)陽主進。寅子主退凡占事進退不決。行人不來。官病皆凶。

極陰
(丑亥酉)陰主退。自丑傳酉。以陰入陰。而終於極。凡占事。或有淫亂而生疾。若占病必死。

時遁
(亥酉未))酉為太陰。未中之丁。為玉女有遁走之象。占行人不來。出行不出。捕盜不獲。君子有吉。小人乃凶。

曆明
(酉未巳)巳為陽明之地。自酉傳巳。叢暗入明。凡舉皆由勉強而為。君子利取祿位。小人宜早營運。

回明
(未巳卯)未乃一陰。巳卯二陽。自未傳卯。由陰而至於陽。凡事不宜急舉。只宜緩進。久雨則睛。吉事漸成。而凶事漸消也。

轉悖
(巳卯丑)巳卯二陽丑乃純陰。陽傳至陰。避明向暗。凡占主家業不振。作事邪魔。不知守分安命。

斷澗
(卯丑亥)卯為一陽。丑亥二陰。自卯傳亥。乃一陽深入二陰。暗長明消之象也。凡占君子退職小人遇凶。

凡課之體格。備於斯矣。初學者。可不明乎。
占要
凡占之要。大約有五。一曰年命。即占人之行年本命。二日類神。隨其所占而求其類。詳其神將之吉凶。三曰日辰。今日之幹為日。今日之支為辰。四曰發用。即初傳也。五曰正時。即所占之時也。此謂五要。而日辰之分屬者。不可不辨。占家宅。c則日為人。辰為宅占婚姻。則日為男。辰為女。天庭求事。則日為舉主。辰為臣。為我。占選舉。則日為占人。辰為品職。占詞訟。則日為起訟之人。辰為對訟者。占疾病。則日為人。辰為病。又這醫藥。胎產則日為子。辰為女。占交易,則日為人,辰為物。占墳墓,則日為人,辰為墓。占奴僕,則日為主,辰為僕。占出行。則日為住為陸。辰為往為水。占求望。則日為我。辰為他。占動靜。則日為動為來。辰為靜為應。占博奕。則日為我為我物。辰為他為他物。占漁獵,則日為人。辰為物。此皆占事之大略。所當辨者也。而日辰之喜忌。又不可不察。所喜者曰日德。曰支德。曰月德。曰三合,曰六合,曰吉將,曰日祿。曰生曰旺。而所忌者。鬼墓刑衝破害。亦所當察者也。日辰既審。次觀發用。視其與日辰生克制化何如?更又當審其所。乘之天官何如。(天官即十二貴人)
甲乙日用起天乙(官中口舌)螣蛇(虛驚不實)朱雀(外人咒咀)六合(和合六親)勾陳(貴中嗔怒)青龍(求財有害)天后(陰暗不明)太陰(走失之事)元武(盜賊為妄)太常(灑食爭鬥)白虎(門戶不安)天空(主人虛疑)

丙丁日用起天乙(貴人不和)螣蛇(寤寐不安)朱雀(口舌之事)六合(因財有憂)勾陳(田財有訟)青龍(因財有撓)天后(陰人有爭)太陰(求雨不決)元武(盜來賊欺)太常(宅中有撓)白虎(家業不寧)天空(奴僕為盜)

戊己日用起天乙(見官有盜)螣蛇(小人有撓)朱雀(文字不明)六合(先接和爭)勾陳(賊盜憂疑)青龍(因財慶賀)天后(因外有撓)太陰(求用開匿)元武(有財逢盜)太常(兄弟失理)白虎(小口有災)天空(家門不寧)

庚辛日用起天乙(貴人尋事)螣蛇(皇信有疑)朱雀(文字不寧)六合(求財不遂)勾陳(交加訟起)青龍(因財喜慶)天后(走失小口)太陰(人欲謀己)元武(失財有喜)太常(因件為害)白虎(有病不安)天空(有喜不成)

壬癸日用起天乙(小人有撓)螣蛇(火怪驚疑)朱雀(小人論官)六合(財星有喜)勾陳(同土勾連)青龍(因人失事)天后(陰小之災)太陰(出人暗昧)元武(途中逢盜)太常(不家人和)白虎(道路虛疑)天空(詐騙不實)

更宜考其類神之吉凶何如。現否何如。決以年命上神吉凶如何。與日神辰神生克如何。又參以正時。如時與日合。為外和。與日害為外憂。與辰合為內和。與辰害為內憂。又當審其日財、日馬、日官鬼、日印綬之類。則占無遺義矣。此難舉其大略。實五要之樞紐也。

占應
占事尚應期。證其驗也。有取決於五行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是也)有取決於大衍數者。(子午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是也)有取決於末傳者。(吉事,取末傳合處,所臨神為成期。凶事,取末傳沖處。所臨神為散期)然皆不如決之於發用。(用是日則日應。用是辰。則旬內應。太歲一年。月建一月。四立季內。正時日前。節應半月。候應五日。大抵用起第一課。第二課。兼天乙順行。在貴人前者。應事必速。用起第三課。第四課。兼天乙逆行。在貴人後者。應事必緩。又用起第四課者。名驀越課。事難到度。驀然而成)又有應期神之說。謂用起亥子。(則以壬上神為應期)寅卯(則取辰上神)巳午(則取未上神)申酉(則取戌上神)是也。(上神者以天盤言之也)又有關格之說。謂辰加子為天開。加午為地關開。所為之事。必自天時地利關阻也。辰加卯為天格。加酉為地格。凡遇之必因天時地利隔阻也。皆當參看。

占宗
課傳既立。玩而占這。必有所宗。神將之類。不可不審。神克將為內戰。難吉有咎。將克神為外戰。難凶可解。太歲乃天元一炁。號令四時。為五行之標。歲功之本。眾煞之主。至尊之神。是謂朝廷。若作貴人。不必人傳。皆有救肋。惟不救病。
月將乃幽明之司。動靜之機。禍福之始。在日為福德。在辰為龍德。臨發用及行年本命皆臨支。宅生輝光。臨元武賊必敗。乘天空或空亡為光輝之象。其屬為台省部院。帶天馬為使命。乘青龍為公卿、為太常、為武職。乘白虎為權臣。乘勾陳為大將。乘朱雀羽林。乘螣蛇為軍騎。旬丁為變動之神。附以魁罡。傳以二馬。乘以龍合太陰。萬里飛騰之象。

天乙貴人。握尊權。蒞天人。隨在無犯。臨日辰年命發用最吉。
螣蛇為驚恐。為卑賤。若占怪異。視蛇之陰。而小兒病亦責之。
朱雀為口舌。為文書。若占異舉。視雀之陰。月移之類亦責之。
六合為私合。若占婚姻。視合之陰。
勾陳為遲滯。為汙蜀。為私欲鬥爭。若占詞訟。視勾之陰。
青龍為富貴。為生髮。若占求財。視龍之陰。
天空為虛誕。若占僕從,視空之陰。
白虎為道路。為喪病。若占疾病。視虎之陰。若作日鬼帶馬。為催官使者。
太常為衣服。為酒食。若占筵會衣服。視常之陰。
元武為盜賊。為虛耗。為邪淫。若占捕盜。視武之陰。
太陰為不顯。若占婢媵。視陰之陰。
天后為恩澤。若占妻妾。視後之陰。而婦人病亦責之。
日德為一日之喜神。諸事之吉象。而訪謁者。亦視其陰。至於十二神。各有所主。而魁罡則貴人不臨。作用反多(如魁度天門。罡塞鬼戶之類)而天罡則又隨所占而操其吉凶之柄。(如加孟加仲加季之類)尤為緊切。然神將為眾課之所同。而年命為一人之所獨。故命為一身之應。不得與太歲日上神相傷。
年為用之肋。不得與日用相傷。如命上見財。求財吉。見官求官吉。餘可類推。而年命上見月將者。大能消一切禍。長一切福。見二馬者還官奉詔。最利還行。見天喜者。凡事吉慶。見貴人者。非常喜祐。見魁罡乘凶將者。百事不利。見月厭作死炁者。主有冤仇人鬼相逼。風血忌有車為驚恐。見傳送乘凶將者。主疾病服藥。見登明乘凶將者。主水厄。見蛇凝滯。見虎乘死炁克合。而無救肋者。不出四十九日。其人必死。乘生炁克命。有傳屍癆瘵之疾。若乘吉神。利於仕宦。餘可類推。若三傳。則初傳為心之所主。事之所向。故曰用神。要上下相生。神將比和為吉。如用神克歲,歲中災咎克月。月中災咎克日。優身及尊長公訟。鬼賊克辰。家宅不安。克時。心動憂驚。克中傳。有頭無尾。中傳為事體移易。子傳母為逆。母傳子為順。鬼主事壞。墓主事止。空為折腰。末傳為事之結果。克初為吉。傳空事敗。而所宗都乃初耳。此則因神將之宗。而類推之也。

占意
東方朔曰:魁罡乘於武后。其人妻妾懷孕。傳送若乘青龍。占者子孫財損。勝光乘於天馬。來意必問行人。太沖加於白虎。多遭疾病天災。小吉天后相逢。婦人愛生淫泆。太吉陳常相會。男子必進田財。叢魁加於天空。奴婢逃走姦淫。登明加於太陰。酒食必逢朋友。功曹若乘龍合。占者子孫歡喜。魁罡乘於元武。合主奴婢逃亡。六合小吉相逢。宜問婚姻禮聘。天罡並於勾虎。來者必爭田墳。太歲或作龍常。發用官員改轉。神後若乘龍合。女人占受皇恩。大吉或乘勾虎。墓田損破必真。從魁太沖陰武。私通門戶動搖。太乙登明陰後。值此二女爭淫。

占論
聖人作易。變通不一。豈於壬占。而獨不然。課有七百二十。其中吉少凶多。世宗無惑。鈐壬曆鈐。其制未始不矛盾。袁李劉邵諸人。其斷論未始不異同。皆不可舉一而廢百也。即如傳生日為吉。而以占子孫之賢否則凶。傳脫日為凶。而以占生產之遲速則吉。傳克日凶。仕宦占之則吉。日克傳吉。長病占之則凶。貴人臨獄。或臨二分所忌也。而卯酉辰戌為日幹年命。亦忌之乎。貴人啟蒙地。治事不一。所忌也。而選舉這占為廉幕登第。亦忌之乎。即舉一隅。而三隅可推。故有以課體論者。(如用知一、比用、潤下、曲直之類)有以傳體論者。(如登三天涉三淵之類)有以用神相加論者。(以用神上下相加而斷吉凶)有以辰神相加論者。(以十二宮神輪流相加而斷吉凶)有以正時斷吉凶者。(占時)有以用論者。(謂上言官府事妻財,相氣論死來。喪起凶動見官刑,休時憂患病類)有以克論者。(謂上克下,事起男子。下賊上事起女子。將克神。神克日。禍從外來。日克神。神克將。禍從內起。伏吟事近。反吟事遠類)其類雖有可據。其藝雖有可呈。而終不免舉一廢百之病。一課千萬人占之各巽。一占千萬人應之不同。變化之妙。鮮有不應者也。
凡占事。當審其天地盤之陰陽神。凡事有陽。不能無陰。社之陰者。即事之影鄉。必須參看。定其吉凶。十二神中。惟貴人日夜互為陰神。其餘各有陰神。如蛇臨天盤申字。而居地盤子位。則地盤申位上辰字。即蛇陰神也其餘陰神。主何吉凶。盡詳占宗。

分類占斷
占晴雨:
吉凶神煞:陽煞、陰煞、風伯 ,雨師,雷煞,雨煞,八妖,力焦,月空,月鬼,天火,地火,火神,火怪,光怪,生氣,元武,劫煞,災煞,火鬼,月煞,風煞,天燭,晴朗煞。
久晴則欲雨,久雨則晴,而天道不可測也。於是晴雨之佔有焉。占之何如,亦曰稽之類神,准之課傳,以火神所臨之辰為晴期,以水神所臨之辰為雨期而已。

何謂稽之類神?
子為雲為江湖水神,丑為雨師,寅為風伯,卯為雷震,辰為霧,巳為虹霓,午為電母為晴,未為風伯,申為水母,酉為陰,戌為雲 ,亥為雨水天河之類是也。

天乙為陰,騰蛇為電,朱雀為行火招風之神,六合為雨師,勾陳為興雲之神,青龍為甘雨之師,天空為塵霧,白虎為震為雷為電為凍為大風 ,太常為養物之雨淑氣之風,元武為苦雨之神,太陰為霜雪為冰凍,天后為陰為霧為雨之類是也。

何謂准之課傳?
火上主晴而值空亡反雨 潤下主雨而值空亡反晴 曲直主風而空亡則朽矣,木朽則火焚,主無風而情 稼穡主陰而空亡則崩,土崩則金現,主不陰而風(金屈類也) 從革主雨而空亡則鳴矣,金鳴則不化,主不雨而風。

日上神屬火而貴人又火,主晴。若日克日上神反雨。(如日上神是午,又乘朱雀,是主晴也。若日為亥則水能克火,反雨。制水反主晴矣。)伏吟無丁馬則晴雨照舊,反吟不遇空亡則晴雨變易 ,三傳午戌寅則晴,若寅午傳戌不晴(寅為火長生而戌為火墓也)三傳自子辰傳申則雨,若子申傳辰則無雨,三傳火上水下是為未濟主晴,三傳水上火下是為既濟主雨 ,三傳屬火而貴人屬火或土大晴而且熱,三傳屬水而貴人屬水或金主大雨而且霾(大風掃揚塵,土從上下也);三傳皆土主晴,三傳皆金主雨日克傳主晴,傳克日主雨;三傳水神空主晴,三傳火神空主雨(三傳之內有水火神見而落空亡者);初傳巳午乘蛇雀主晴,初傳亥子乘元陰主雨;課傳純陽主晴,課傳純陰主雨之類是也。

何謂以火神所臨之辰為晴期?
蓋久雨欲晴而課傳有晴占矣,乃視巳午所臨之辰而知其何日晴也。巳午加子則子日晴之類。其久暫當視火神旺相休囚。

何謂以水神所臨之辰為雨期?
蓋久晴欲雨而課傳有雨占矣,乃視亥子所臨之辰而知其何日雨也,如亥子臨午則子日為雨之類。其多寡當視水神旺相休囚。

若三傳俱陽,又在天乙前,而水神不見,青龍不入傳者,雖久晴而無雨期,名曰旱矣。三傳俱陰,又在天乙後,而火神不見,朱雀不入傳者,雖久雨而無晴期,名曰澇。

大概蛇雀勾空與火神得地而不受制者,為晴。龍虎陰合與水神作用而更刑沖者為雨,此晴雨之正占也。

若專責龍虎則失之偏,傳視魁罡則失之小(一說魁罡加孟晴,加仲陰,加季晴,雀飛龍躍者晴(雀在上而龍在下也),龍升雀伏者雨則失之巧。

元武乘亥者雨,朱雀乘午者風(謂穴居知雨,元乘亥入穴是雨征;巢居知風,雀乘午是風征)則失之奇。
至於早晴而晚雨者,發用火土而末傳青龍乘水神也;早雨而晚晴者,發用金水而末傳天空乘土神是也。雖日出而不晴者,發用朱乘午而即為下神所克,與中末傳克之也。雲簇而不雨者,發用天后乘子而即為下神所克與中末傳克之也。風雲大作者,寅申龍虎互乘而子丑亥相加也。雷雹雨大作者,丑午雀合併現而子卯亥相加也。類神偏勝則有其一而無其一(如卯多則雷震而不雨,子多則雲盛而不雨),類神交並則欲乎此而得乎此(欲晴而巳午雀交並,欲雨而亥子龍後交並也)。此晴雨之附占也。

白虎乘申酉者雪占也,而陰勾虎並則霰(視三傳也);子加辰蛇則微,太陰寅並則厚(視發用也)。寅申臨日辰者風占也。而太常乘木則和(視初傳),虎乘寅卯與申未旺相則大,虎乘天罡與八妖克日則怪。

申酉旺相丙子巳相加者霜占也。子酉乘亢而火多水少者水占也,從革或申酉用乘陰者,寒凍占也。水少火土勝申乘虎者雨雹占也。更有亥子乘元後而被下神克者陰占也,用土乘六合而土上火下者霧占也。

然亦有歲占何月雨者,月將加太歲而以亥子辰所臨之月為雨也。月占何日雨,月將加時而以亥子辰所臨之日為雨也。今日占明日表雨者,月將加時而視明日支上之神是也(支上屬火神晴,屬水乘水神雨之類),而求之時刻可定。

晴雨之占,無餘蘊矣。

占婚姻:
吉神:天德、月德、德合、六合、三合、喜神、無翹、五富、玉宇、金堂、聖心、益後、續世、陽德、歲德、吉期、會神、天喜、生氣、天恩 。

凶神:劫煞、災煞、謾語、死氣、死神、歸忌、月空、大時、大敗、五虛、天獄、厭對、遊禍、孤神、寡宿、奸門、邪神、奸神 。

占男女:
龍男也,夫也;後女也,妻也,日陽也,男也,辰陰也,女也。龍旺相則男為佳兒,後旺相則女為佳婦;龍陽乘天乙則男為貴客(申將卯時庚申日占,龍乘申而龍陽乃申也,庚日是貴人,是龍化為貴矣),後陰乘常則女為貴婦(如申將巳時丁酉日占,後乘子,後之陰乃卯,卯乘常,是後化為常矣);龍乘神生後或與後比和則男益乎女,後乘神生龍或與龍比和則女益乎男,此以龍後占男女也(如課中見比例則真,如男家擇婦而見後,或女家擇男而見龍亦用此例)。

日上神旺相則男吉,辰上神旺相則女吉,日上神乘天乙則男貴,辰上神乘常則女貴,日上神生辰上神或比和則男與女相得,辰上神生日上神或比和則女與男相得,日之陰神旺相則男家富,辰之陰神旺相則女家富,此以日辰占男女之何如也。

若夫龍後所乘神刑沖克害而不相合,或落空而見孤寡;日辰上神刑衝破害而不相合,或落空而乘惡神兼之龍所乘神克後;與日上神克辰者,則為妨婦之男;後所乘神克龍,與辰上神克日者,則為損夫之婦,皆所不當議者。

占成否:
日上辰上神比和而三傳三合(申子辰類)、六合、德合(甲德在寅,發用亥之類)、暗合(己日發用寅類)者;龍後所乘之神與日辰上神而無刑衝破害者(男占重辰上,女占重日上);六合所乘之神與龍後所乘之神比和而無刑衝破害者(媒合也,男占重後,女占重龍也);發用龍合乘卯寅者;發用子加丑乘太常者;三傳比和相生乘吉將而非空亡刑衝破害者(初男末女中媒,欲其相和相生也);三傳成神喜神並見,又乘龍合常後者(課傳俱吉);而鬥罡加仲保季者;天后神後入傳,與日支幹為三合六者;或日克合,或辰克合(以六合所乘論,日克合則男著緊,辰克合則女著緊);皆婚姻成就之占也。

而成就之期,則遠者男以龍之陰神為成,女以後之陰神為成年也;近者視龍後之陰神而定其月;又近者,則視龍後之陰神而定其日也;至於出嫁之日,則大吉所臨之辰是也。

若日上辰上刑衝破害,而不相合者;龍後六合所乘之神與辰日刑衝破害乾;干支上下之辰相克,或日上神克支上神,支上神克日上神者;三傳相刑而白虎發用者;天空空亡發用者;日幹克天后或天后克日幹者(以天后所乘神論,蓋日克後女不肯;後克日男不肯);日生三傳,後合不見者;男女行年上神刑衝破害相克者;課傳不甚吉而鬥罡加孟者;男家占而日財空亡者,女家占日官空者,皆不成。

論擇婦:
邪正:四課俱全,辰上神旺相,三傳吉神良將者正;四課陰不備,傳見六合乘亥卯未酉,與天罡乘太陰者邪;女子命上神為日之官,乘天乙太常與日德支德者正;女子命上神為神後乘元陰與桃花煞者邪。

情性:女子命上神屬水則智,乘惡神或下克則詭詎輕淫;屬火則亢直,乘惡或下克則好殺貪欲;屬土則持重,乘惡或下克則愚頑自用。若不知年命則以天后所臨地盤之辰照前推之。

妍丑:四課支上神乘貴則貴美好,乘蛇有病面紅色,雀有目疾(如雀在巳午能文,在亥子麻面,在寅卯申發少,在四季則雀子斑),合姣好,勾粗短,龍美而青瘦,空肥而丑,虎丑而惡,常好而能飲,元黑而逸,陰後俱美好。如支上神為支之六害,必有殘疾,面目四肢,以類神決之(如亥為頭,戌為足之類)。而大概知其妍者,天后神後入傳而旺相也;大概知其丑者,發用子加巳,或四季與女子命上神見魁罡也。

有子否:乙太乙加本命而生日上神為陽則主有子,生月下神為陰則主無子,六合與命相生者有子,相克者無子,三傳為日之傷食者有子,為日之父母者無子,子臨命上則先女而後男,午臨命上則先男而後女。

占入門吉凶:以月將加婦入門之正時,視天后乘神,傷日本則公婆病,傷青龍則夫殘。傷六合則男女少,傷六畜之本則六畜災,傷財則財退,無此而相生則隨其類而得其助矣。

他如日上神乘天后,支上神乘六合者,未娶而先通也;課傳迴圈六合三合,是因親致親也;日臨辰上,男就女家也;辰臨日上,女就男家也;子加酉,酉加寅,男有二婦;申加子,寅加戌則女有二夫也;巳亥相加發用主兩心不定;六合乘神克後主強橫奪妻。

課體所喜者,三光六儀元胎三陽連茹高蓋。所忌者狡童佚女蕪淫八專孤寡絕嗣,亦當消息而神明焉。

更有三四女子當求未知何者為勝,以月將加時而據女子所住之處視天后所乘之神(如女子居西北屬亥,亥水也,天后乘神與神生則宜,否則不宜);更有聞媒人議不知虛實者,月將加時據六合所臨之神,以孟仲季觀之,孟實仲半虛季全虛。婚姻之占備矣。

占胎產:
吉神:天德、月德、德合、驛馬、喜神、普護、聖心、天願、續世、益後、歲德、生氣、龍德、天喜、六合、天歷、解神、胎神 。

凶神:月厭、血忌、血支、浴盆、死神、死氣、三煞、昏迷、產煞、病符、白虎、女災、喪門、吊富、死符、哭忌、大煞、小煞、大禍、憂神、哭神、兒煞 。

胎產之占,不過孕之有無、孕之男女、孕之生期、生之吉凶而已。

何以占其孕之有無?如四課日辰上神相合,三傳旺相而發用為今日之子息者;虎後合入傳課而加干支者;發用辰戌乘武后,與血忌乘六合,或蛇乘生氣者;發用子加丑乘虎者;夫婦年上神為三合六合德合(如巳與申合),更值天月二德與生氣者;二人行年上神見今日之子息而無上下空亡六害者;太乙臨婦人之行年而乘六合者,則孕主有。

四課日辰上神刑沖,三傳休囚空亡而子息不見者;課名四純無祿絕嗣,三傳丑亥酉者;夫婦行年上神相刑害乘惡煞而子息不見者(外自息見則懷胎而害母),則孕主無。

若發用寅未相加,乘蛇虎作日鬼或天鬼,臨支克日才,孕雖有而為鬼也。

若天后乘天罡加日辰,與子息爻乘元武天空,或三傳克日,傳見天日煞者,孕雖有而終墮也。

子息爻乘死氣空亡與元胎課乘元虎蛇者,孕必死;巳亥日反吟與子息又乘蛇勾而非空亡六害者孕易動,此皆孕有無之附占也。

何以占其孕之男女?男女之占其法甚多,以理推之悉皆虛謬。惟以孕婦行年上神決之斯為的確。年上神是陽則孕男,年上神是陰則女。如視課傳上有二說,課傳四上克下者男(即範蠡所起),課傳四下賊上者女;課傳六陰者男,課傳六陽者女,明白簡易莫過於此。

如貴合龍常課傳並見者,三傳生日者,日辰上下相生明相,又得良將吉神者,太歲與日辰八傳相生者,青龍加正時發用者,則男女賢淑。

空勾元虎課傳並見者,日生三傳者,日辰上下刑衝破害又得惡將凶神者,太歲與日辰不入傳,或入傳而相刑者,白虎加正時發用者,則男女不肖。

其或日上神吉則男必佳,辰上神吉則女必正,此皆孕男女之附占也。

何以占其孕這生期?如幹上神脫支上神,或三傳脫支者;三傳逢大煞空亡及傳退者;發用子加戌,又作血支血忌者;傳內白虎乘子息爻者;日神入傳而辰脫日者(如丁酉日酉未正三傳之類伏吟);天空乘日,日生三傳者;青龍乘酉為產門而逢衝動者(如卯酉相沖酉刑之類),則生期易而速。

幹上神合支上神,或三傳合支者;三傳逢三合六合;及傳進者;發用血支血忌衝動浴盆煞而無水者;勾陳乘子息爻者;日入傳而辰合日者;課傳迴圈而不見刑沖空脫者;則生期緩而難。

月期則以發用之三合為定期(如用辰亥則卯未之三合為生之日);日期則以發用之刑沖為定期(如用辰子則刑卯沖午主卯午日生);時辰則以用後之一辰為定。

若天空白虎乘日幹之脫神發用,與今日辰脫今日幹作大煞,一無羈絆者(不見合則無絆),則主當日生,其生時則以今日之長生定。若以勝光天罡之法執一,鮮不誤矣。

至於日辰上神各旺相相生乘吉神者(龍合常貴),日辰上神不相克害者,三傳六合傳龍者,辰生日辰生三傳或三傳遞生而不乘惡神者,婦人行年上神旺相,未吉神而幹上神亦吉者,皆以吉斷也。

或幹上神克支上神者,或六合所乘神克後乘神者,或墓神覆支而不見刑沖者,或三傳克支,蛇虎入傳而支乘氣氣者,則損母。

或支上神克幹上神者,或天后所乘神克合神者,或墓神覆日而不見刑沖者,或三傳克日蛇虎入傳而日乘死氣者,則損子。

或干支互克,後合相刑,而日辰上下四課三傳並無一吉神者,則母子俱損。此皆以凶斷也。

更有三傳俱旺,末傳乘天后與課不備而日脫支者,不足月而生也。

發用空亡,傳歸實地,與柔日昴星及伏吟無丁馬者,必過月而生也。

貴人乘子午卯酉加寅申巳亥與壬戌伏吟乘天空者,雙生也。

貴順傳順或戌加亥者,順生也;傳逆貴逆或亥加戌者逆生也(戌足亥頭)。

辰戌乘龍虎作月厭為用者,怪生也。

伏吟不動,干支刑克神將俱克者逆不生也。

課體伏吟元武加辰者有殲疾也,如聾啞不具體之類。

庚辛日神後乘虎與卯加辰作天空者,生而缺唇也。皆孕生期吉凶之附占也。

占家宅:
吉神:天德、月德、歲德、驛馬、喜神、吉期、成神、會神、六合、聖心、普護、益後、福德、續世、金堂、玉宇、陽德、陰德、生氣、五富 。

凶神:三煞、破碎、火鬼、光怪、死神、死氣、血忌、火煞、大煞、小煞、九焦、天鬼、五虛、厭對、賊神、盜神、天盜、天賊、大時 。

家宅之占,占其人之禍福,占其宅之吉凶,而要之以人為主,合而占之,以觀 人宅之禍福也。

日為人,辰為宅,如日上神生辰,辰上神生日者;日辰各受上神生者;日上見辰之旺神,辰上見日之旺神者,如甲申日幹上酉支上卯;日辰各受上神之旺者,如甲申日幹上卯支上酉之類;辰上見德神者,一不要空,二要乘吉將;日辰上見貴人者,亦不要空亡;日辰上見三合六合互合者(日上神合辰,辰上神合日);而乘吉神者(日取甲辰上合,日克幹次,忌空亡);辰加日生日者(如甲子日子加寅之類);三傳不復試日辰,日辰化三傳者(要乘吉神);貴合龍常乘日辰上併發用者;則人為福宅為吉。

占如日上神脫辰,辰上神脫日者;或日辰各愛上神之脫者,主人病宅盜;日辰日上神大多辰,辰上神克日;或日辰各受上神之克者,主人災宅壞;日上神墓辰,辰上神墓日,或日辰各受上神之墓者,主人宅昏晦;日上神乃辰之敗氣,辰上神乃日之敗氣,如甲申日幹上午支上未,或日辰各受上神之敗者,如甲申日幹上子支上午,日辰上神刑衝破害者(乘凶將尤的),日神上神空亡破碎者(犯破碎煞);日臨辰受克,辰加日克日者,主下犯上,外侮內,宅廣人少;三傳無氣,發用空亡者;勾虎元蛇乘日辰上併發用者;主人為禍占宅為凶矣。

分而占之以觀其禍福:
如日上神乘吉神作日德或日貴、日祿者;日上神生日者;辰上神生日,並辰來生日者;日上神為生氣乘龍者;日上神克辰者;日臨辰受克辰者;辰生日上神者;日上福神為福德(月將為福德),又乘吉神者(乙合龍常之類);課體吉,如三奇六儀三陽富貴,而三傳生日者;三傳生日而天官克日,或三傳克日而天官生日者(是為官印顯赫而主富貴榮達);三傳遞生而生日者;
三傳旺相,發用日德乘吉神者;初傳乃日前之辰,末傳乃日後之辰者,如甲課在寅,初卯末丑,引從也;如此為福矣。

如日上神乘凶神作日破或日刑日害者;日上神克日者;日上神墓日者;辰乘墓日才,如丙戌日占戊己之類;日上神為死氣乘白虎者;辰上神克日者;日臨辰受克者;辰克日上神者,如克財生財退財之類;日上神或空、或盜日、或日墓者;發用克日,又乘凶神惡將者,如死神死氣、蛇虎惡將之類;如些則為禍占矣。

又當以日上神官刑克定其事因,如天乙生日則貴人提攜,本身近貴榮華;克日貴人嗔,人虧算;日克日惹是非。

蛇生日則憂疑散,克日則人病火災;日克蛇失力虛驚。

雀生日則文書喜氣,克日則是非口舌;日克朱文書財物。

合生日則相合婚姻,克日則提防哭泣;日克合主進人口。

勾生日則田土進益,克日則因田致訟;日克勾修造動土。

龍生日則財喜恩榮,克日則家堂不安;日克龍則有財喜。

空生日則奴婢得力,克日則下人欺算;日克空添修築。

虎生日則精彩發達,克日則孝服血災,日克虎反有橫財。

常生日則人送財帛,克日則孝服傷食;日克常反主有酒食請召。

元生日則有是非,克日失脫防盜;日克元反主喜事。

陰生日則陰人助財,克日則陰人僧道虧算;日克陰金銀財物自來。

後生日則婚孕有喜,克日則婦人爭鬥;日克後則喜事臨門。

又當以三傳全體之生砍驗其人口如三傳全財則憂尊長,如日上見官則尊長喜。三傳全印則憂幼,如日上見同類則卑幼喜。三傳同類則憂妻妾,如日上見傷食則妻妾喜。三傳傷食則憂官祿,如日上見財則官祿喜。三傳全貴則憂本身與同類,如日上見印則本身喜。

又當究其空亡之爻,如父母空則父母不測之類;又當視其類神之主,如六合是兄弟;看其所乘之神虛實衰旺何如也,更以家長行年上神決之,禍福無遺矣。

何以占其宅之吉凶:
辰上神為歲君福德,又乘吉神者(亦忌克神);太歲乘天乙加辰上者(庶人亦忌之);辰上神生辰者;辰上神作生氣乘龍者(只不克辰為吉);辰上神為支德或與喜神並者;辰上神與日上神比和,或三合六合德合,乘吉神者;辰上神旺相或辰自旺者(支神木春占旺);三傳旺相乘吉神而發用支德,不克日者;發用為日之長生乘吉神,不克日者;則為吉占。

如辰上神為休囚墓絕,又乘元蛇虎勾凶神者;辰上神雖作生氣而克日者;辰上神盜神敗神墓辰者;辰上神空亡,或神自空者;辰上神與辰自相刑衝破害者;三傳休囚,乘凶將,而發用支德空亡者;太歲乘白虎加辰上者(有官職不忌);辰上神克辰者;辰上神作死氣或月厭,乘凶神者;三傳盡為辰之鬼,與發用為辰鬼而不生日者;則為凶占也。此宅之正占也。

又當視辰上天官之美惡,以定其興替。如天乙加宅上主家道興隆,生貴子,乘吉神出仕宦,貴人欽;乘凶神小口災,多虛驚。

蛇加宅主憂驚怪異亂夢火燭,有鬼祟,損陰小;若乘伏屍煞則宅有伏屍。

雀加宅主求親作書,人患眼疾,內外喧嘩;如午酉日占則婦人不和,口舌詛咒喧嘩。

合加宅主進小口婚姻眷屬入門,修造動作,如戊己日則有人送物,主添丁進喜。

勾加宅主屋宇毀壞修葺,小口宿疾,又主出風疾人;若傳見雀虎主爭田公訟不已;虎主婦人久患血病。

龍加宅主橫入他財,骨肉娛樂,子孫富貴,屋宇光華;若傳用六合進人口傳見有利於合積財寶。

空加宅主人多憂,財多散失,下人不足,陰小多災,宅神空廢,漸見凋零。

虎加宅主病亡喪禍,傳用朱勾官訟,傳見天乙病動,傳見勾武小口病退。

常加宅主宅常修飭,歌管歡呼,外家人主張女得外家財物;占庫豐滿;傳用蛇虎六丁防孝服。

元加宅主宅多失脫、盜賊、逃亡,少婦墮胎;宅水不吉,以致宅長損,陰小災,或有水鬼。

陰加宅主生貴女承恩澤,主異姓過房,則帛私陰暗積;又主小口生多福祿,如乘囚則孕主生女,小口削弱,老陰婦人病亡。

後加宅主生貴女,受恩澤;傳用太常主宅有寡婦,用天乙損家長,用蛇多災病,傳合龍常進婚姻,傳元合損陰小,傳六合多淫佚也。

又當視日辰四課三傳之旬丁以驗其未來。如丁乘乙主貴客來,蛇主人走失,雀遠信至,合子孫外合,勾兵卒勾攝,龍遠行,空奴婢逃亡,虎孝服動,常父母憂,元失財不獲,陰婢妾私,後婦人遁他,如日上丁馬,人不安宅也。

又當察其鬼祟之有無,如日鬼天鬼天目加辰,傳用月厭丁符者,主有鬼;而天罡所臨定其方所,如臨子在房之類。

又當明其類神之分屬,子房與徑,丑廚與花檻,寅前過道與書院,卯前門,辰績壤,巳灶,午堂,未井,申後過道,酉後門,戌浴堂,亥廁與樓臺。兼以家長行年配之,喜相生,生命尤佳;忌相克,克命尤甚;而吉凶無遺矣。

又日上神為舊宅,辰上神為新宅,觀其旺衰臧否異也。日上神將旺相舊宅好,如上神克日自不欲住矣。如辰上神旺相新宅好,上神克辰雖移不久也。辰左神為左鄰,右神為右鄰,觀其神將善惡分也。如辰是子,丑為左鄰,亥為右鄰,神將吉則善,凶則惡也。

後乘龍加辰巳,宅井有水也。傳見太乙乘空宅灶須修也。辰加日乘龍宅乃寄居也。庚子日子加申寬出外人也。大煞臨辰乘虎克日,宅防血光也。天后太陰臨圾則陽不備,宅掌陰人也。子午龍蛇臨日胡而見血支宅有孕婦也。子午丑未相加而乘朱,宅之兄弟相擾也。墓加日作鬼休囚,宅墳不安也。辰加午乘蛇臨合,宅床有怪也(有毒蛇在下)。

龍乘生氣臨辰生日,宅漸興旺且悠久也。虎乘生氣臨辰生日,宅必驟發,慮不永也。凡此皆禍神吉凶之附占也。

占疾病:
吉神:歲德、天恩、天喜、喜神、支德、生氣、龍德、天解、外解、內解、解神、福德、天醫、地醫、天願、月德、無翹 。

凶神:病符、黃幡、白虎、豹尾、昏迷、五鬼、遊禍、三煞、墓門、殛神、死氣、金神、鬼煞、螣蛇、瘟煞、女災、時煞、喪門、吊客、孝服、天死、枯骨、死符、滅門、哭神、上喪、哭忌、天獄、地獄、大煞、小煞、喪車、愛死、浴盆、大禍、披麻、絕氣、天鬼、喪魄 。

占死生:
大抵日為人,辰為病,日上克辰吉,辰上克日凶。細分之,如四課日辰俱墓,傳用複墓,無刑沖者;白虎乘死喪氣死神克日,而無救解者;白虎臨日克日,或辰作白虎克日者;年命複墓而乘死氣者;朋厭大煞飛魂喪車哭神同死神死氣填滿課傳,內有克日者(課傳中諸煞盡現,複有二三作日鬼);龍乘驛馬,與武合浴盆煞,加命上者;日德日祿發用及加年命上而俱空亡者(若辰上空是為病空,反吉);魁罡加日,龍合陰入傳者;為人占病而類神值空亡者,如占父與尊長而日及天乙這人,占母而太陰空,占伯叔而太常空,占兄弟朋友青龍儂,占妻妾而天后空,占子息而六合空,占奴婢而天空空,酉戌空皆不吉。若四下克上,與傳中俱財則憂父母,四上克下,三傳俱印,則憂子孫;當以類神推之,此皆死之占也。

而死之期則以日幹之神定,如甲乙日日絕在申,看申臨何辰,臨歲則不出一歲,臨月不出一月,臨日不出一日;當以太歲年華問之法詳之。一法以男取功曹,女取傳送加行年上以魁罡下辰為死期。

年命入墓而四課中有生氣者;課傳俱凶而類神在生旺之鄉者;課傳惡煞而不來傷日者;白虎乘神克日幹而幹上神又克白虎者;白虎乘神克今日之支,而支上神反克虎者;白虎乘神生日,或日生白虎乘神,與白作今日之德神者,如甲日虎乘寅;白虎雖入墓而加午上者(如甲日虎乘未墓,若加午上為燒身無畏;若午乘水神加午則大凶也)。白虎克日而虎之陰神能克虎者;日德祿發用而不空亡者;皆生之占也。其為愈之期,則以日幹之子孫定,如甲日占病丙丁愈,子孫能制魁也。此生死之占也。

占其病症:
日為人辰為病,而辰上神為受病之因。故當視辰上之神,神後傷風腎竭,天后乘之則男子精絕,女子血絕;登明癲和濕風,如元武乘之則眼目交流;天罡腹通脾泄,乘空行走艱難;從魁喘嗽、勞傷,如太陰乘則發肺傷脾;傳送男唇破女孕危,如虎乘之則瘡腫骨病;小吉傷食翻胃葉,如太常乘則氣噎癆瘦;掂勝光心痛目昏,乘朱傷風下痢;太乙齒痛嘔血,蛇乘頭面腫疼;罡遺漏風癱,如乘勾咽喉腫塞;太沖胃脅多風,乘六合骨肉疼痛;功曹目疼腹痛,如青龍乘則肝膽胃疾;大吉氣促傷殘,乘乙則腰腿痿脾。

十二辰專屬則子屬腎,巳午心,寅卯肝,申酉肺,辰戌丑未脾。

十二辰所變通則亥子膀胱也,巳亥頭面也,寅申手足也,辰戌頂門,丑未肩背耳也,卯大小腸也,午榮衛也,酉肺與肝膽也。

詳其神煞所相加則白虎加罡霍亂吐瀉也,武居神後腎衰也,辰戌乘後雀痞虐等症也,勾陳乘戌咽塞也,太陰乘申腰腫也,白虎乘印酉吐血勞怯也,天乙定魁罡虛腫也,白虎乘丑腹疾也,巳亥相加心腹不癖也,神後作血支疾疽血痢也,太陰乘陽刃血支臂腹有血疾也,丑加亥乘虎與課為天吊,傳為曲直,女經不通也;勾絞煞作蛇虎入傳,小兒手吊也,反吟帶白虎翻胃也,伏吟作日鬼水蟲也。

究其提病原由則日上神乘天乙則思想勞苦得,乘蛇則驚恐憂疑得,雀苦心訟咒,合喜慶婚姻得,勾情緒牽糾得,龍經營財物得,空欺妄隱忍得,虎弔喪沖病得,常醉酒飲食得,元祭祀盜賊得,陰奸私暗昧得,後閨閣酒色,虎自巳至戌;白虎乘之病在表也,自亥到辰,白虎乘之病在裏也。此病症之占也。

占其醫藥:
男以天罡加行年上功曹下是醫神也,如寅丑是子,則醫即在正北也;女以天罡加行年上傳送下是醫神也。醫神若能克支及能制虎,則善矣。或不然,則於今日課前第二辰下求之,如甲課在寅,則前二辰是辰也,即天乙其下求之;求之而善矣。其醫神屬木土者宜丸,水者湯,火者炙,金者針砭,此醫藥之占也。

占鬼祟:
有日鬼者,以鬼所乘之天官占之;乘貴則廟祠土地,蛇淫祠真武。以東南方先有怪;朱灶君火神,或經咒願心;乘闔家堂神祠或眠床當換;勾古貌神師;虎橫死凶身,在申酉者尤的,不然是惡神也;常新化先靈,或許盆願未還;元鬥聖不安,如亥子上則木也;陰女姑陰降,或宅損宜修;後水亡老婦,如加旺相則觀音願。而白虎乘太沖則防街寓禁忌也。虎合乘四季 則喪家煞神也,蛇乘寅卯自縊傷亡;勾乘四土土神作殃。

他如死氣所乘亦可參看,如死氣乘闔家有屍柩,乘蛇沉廢久病而死者;乘勾陰府勾攝神;乘天乙香火;乘虎疾病死亡者不得解脫,或有伏屍;乘合陰婦人之類。

若占疾病吉主,則男以辰加日上,巳下為吉;女以戌加日上,亥下為吉也。

若占凶計之實占則罡臨孟陽不之前,罡臨季陰果然;更以類神占之,鮮有不中。

占謀望:
吉神:天德、月德、合神、成神、喜神、天願、月空、福德、金堂、玉宇、聖心、無翹、五富、歲德

凶神:三煞、大時、破碎、厭對、天賊、五虛、死氣、死神、歸忌 。

夫人欲為不敢遽為,有謀不敢必得,占之之法,始焉占其可否;既可矣,占其成敗;即成矣,占其遲遠;此其大概也。

所謀望之類神課傳不見者,如謀望財利而課傳絕無財神之類;日上神與支上神沖刑破害,不相合而天官複乘惡神者;干支坐墓而或干支互墓覆日用而而不見刑沖者,如上甲申甲寅二日例;日辰命上所乘之神皆凶而所傳之神複凶者(即虎勾元空之類),是為不可之占。

其所謀望之類神見於課傳者,干支上神比和複來乘吉神者(干支上神旺相相生,無刑衝破害,或有之複相合,又乘天乙等神者);發用所乘之貴人吉,與日相合而不落空亡者;三傳俱退而不落空亡者(如丑子亥是退傳,適值甲寅旬空,反宜退步以圖之也);年命上神與所謀望類神相合而不見刑沖者;不落空亡者(如占財而年命上神與財支幹合生之類,又無刑破也);貴登天門神藏沒者;貴人覆日者;三傳俱吉是可以謀望之占也。

何以占其成敗:
發用關隔須乘惡神者(如子加卯午加酉,戌加亥,辰加巳,而貴人複凶也);干支俱吉三傳凶者;所謀望之類神,雖見而落空亡與刑衝破害者;破碎發用,複乘凶神者;歲破月破見三傳,而類神或為歲月破者;勾空元虎非類神而日上與發用並乘者;陰蛇與雀非類而乘發用克日者;三傳所乘之神先見元武,複見勾陳者,命上神或克日上神者;三傳初克末傳者;三傳見類神休囚者;是為不成之占也。

其發用日德日合,又乘吉神者;干支雖凶,三傳俱吉者;類神見而不見空亡,不刑衝破害者;類神發用,神煞無害者;太歲月將作貴人發用者;命上日上神或為日貴,或為福德(即太陽),而與發用相比和者;日上神與命上神相合,或日上神來克命上神者;丑加巳,子加丑,更乘吉神者(丑加巳是戊癸合,號為極陽;子加丑是牛女相配,故以吉言);三傳末克初傳者;三傳見類神而旺相者;三傳見成神者;日上發用龍常而不克日者(若土日則龍克之,吉反為凶矣);是謀望必成之占也。

何以占其遲速:
如類神旺相者速,類神休囚者遲;劫煞發用者速,驛馬發用者遲;成神作初傳者速,成神作末傳者遲;日德作類神而發用者還,巳亥作類神而發用者遲;類神臨卯酉者帶,類神臨辰戌者遲(卯
酉為二八日月門,辰戌為天羅地網,又為海角天涯也);三傳不凶四課而末傳歸日上者速,三傳離了四課而末傳空陷者遲;更以發用參之,歲月日時遲速了然矣。如用年不出年,用月不出月,用日不出日,用時不失時之類;此謀望遲速之占法也。
然有宜於公而不宜於私者,課傳六陽也;宜於私而不宜公者,課傳六陰也。所圖而知其實者,三合六合而類神見也;所圖而知其虛者,天空疊空而類神伏也。宜動而不宜靜者,丁馬並見也(雖伏吟亦主動);宜靜而不宜動者,干支乘旺也,如甲申日卯酉為旺神;自幹傳支則我去求人,自支傳幹則人來求我;先刑後合初難後易,先合後刑初易後難。三傳迭克而複來克日事雖小而終乖;太歲月將發用大事宜也;三傳平淡,吉神小事可也。幹事宜托何人,視類神也(天乙則貴人,陰勾空則吏卒或有服人類;然當視支上神,日為己辰為人也);敗事系于何人亦視類神也(亦視支上);類神旺則可圖現在,類神相則可圖將來,類神休則可圖過去。鬼在孟則尊者之事難圖,在仲同輩事難圖,在季陰小事難圖,此皆謀望之附占也。

至若上克下則事起男子在外,下克上則事起女子在內,知一課事起比鄰;辰克日則言真,日克辰則言偽;傳貴皆順事順,傳貴皆逆事逆;去辱喜空,求榮喜實;隨所謀望當為消息。

占選舉:
吉神:二德、德合、祿神、皇書、天喜、皇恩、驛馬、天馬、日馬、太歲、月將、喜神、成神、聖心、無翹、歲德、福德、玉宇、金堂、天願 。

凶神:劫煞、災煞、月煞、歲煞、天獄、天火、大時、陽刃、死神、死氣、病符、月厭、大煞、小煞、月空、厭對、往亡、歸忌、遊禍、五虛、地獄、喪吊 。

選舉之占,不過名之有無與中之高下而已,然必明其類神之所屬而後可占也,明於主文之所屬而後可占也,明於神煞之喜忌而後可占也。

類神之所屬:
以日辰言 日上辰主文也,日應試人也,辰上神場屋也,辰題目也;初傳初場也,亦為應試人;中傳中場也,亦為文章;末傳三場也,亦為主文。

何以主文之所屬:
廷試主文太歲是,君象也;鄉會試主文歲破是,外省憲臣遙對天子也;督學府縣主文月建是也,取四時迴圈之象;後分會試主文為月將,又鄉試為歲破。

何以神煞之喜忌:
乙龍合蛇雀常所喜也,勾虎武空陰後所忌也。天喜皇恩五馬(年月日時天馬)印綬(戌印未綬)所喜者也。死氣病符月厭所忌也。三奇六儀龍德富貴所喜也,日墓空亡休囚刑害所忌也。明此三者,選舉可占也。

何以占其各之有無:
日辰上下相生,乘吉神者;日辰上祿馬互見者;三傳旺相相生乘吉神者;三傳遞生日者;三傳克日,而天空民生日者;青朱乘日上神與發用,作日德日祿日官而不陷空亡者;日上神作儀奇而發用蛇,末見龍者;年命上神乘天喜而簾幕貴人見傳課者;隨所試而主人生日或乘吉神在日年命上與發用者;皆可以占其名之有也。

如日辰上下相克乘凶神者;三傳刑害無氣,乘以神者;三傳遞克而克日者;勾元陰乘日上神與發用作日刑日害日墓而無吉神者者;墓神覆日與辰,傳墓日者;空亡加日上與日傳用者;死氣病符月厭見三傳而無吉神者;年命上凶神惡將而課傳俱空陷者;雀落空亡,龍歸墓地(龍乘木也),天空發用者;元武乘神克日,與白虎乘神克傷日者,;隨所試主文空亡,或克日,或乘凶神居年命上者,皆可占其名之無。

何以占中之高下:
論廷試,太歲乘吉神生日幹,作日臨於發用,五馬交馳,印綬德祿皇恩並見,六陽數足者,狀元也。太歲乘吉神生日幹或作日貴臨幹,見中傳,三四馬交馳,印綬德祿天喜並見,六陽缺一者,榜眼也。太歲乘吉神生日幹,或作日貴臨幹見末傳,三四馬交馳,印綬德祿天喜並見,六陽缺二者探花也。日辰課傳俱吉而吉神並于初傳者一甲也;日辰課傳俱吉而吉神並於中傳者二甲也;日辰傳課俱吉而吉神並於三傳者三甲也。

論會試,月將乘吉神生日幹,或作日貴臨幹發用,傳見德祿天馬天喜者,魁元也;吉神同上而將見於中末傳者中在後也。

論鄉試,歲破乘吉神生日幹或作日貴臨傳發用,傳見德祿天馬天喜者,元魁也。吉神同日而歲破見於中末者中在後也。

論小試,則月建乘吉神生日幹,或作日貴臨幹發用,傳見德祿者,批首也。龍朱旺相,月建乘吉作貴見於中末專者,一二等也(見中傳則一等,見末傳則二等,蓋發用見德祿批首也,若祿神旺相則是)。龍朱休囚,月建雖見吉作貴見別處不入傳課者,三等也。此高下之占也。

如元胎吉將六合子未辰卯外處得也,即冒籍。天后太陰乘日貴生日,陰私也,即請托。朱乘神克主文,主文嗔怒也。朱乘日無氣,文失則也;乘亥子內戰,防點汙也。元武發用慮塗抹也。三傳空亡,卷疏失也。此皆選舉之所宜類推也。

至於舉武之法,則日上發用與年命上遇大煞月煞乘天空白虎太歲入傳者利;巳為弓,申為箭,五馬為馬,三者並見又吉神不犯空亡者利。三傳克日陽及祿馬並見者利。其餘例文舉而類觀之者也。

占官祿:
吉神:天德、月德、德合、天馬、驛馬、皇恩、皇書、天詔、天印、喜神、天喜、成神、玉宇、金堂、聖心、福德、天願 。

凶神:死神、死氣、三煞、天吏、大時、往亡、歸忌、病符、喪門、吊富、天牢、天獄、地獄、致死

官祿之占所用於天官者,乙龍常雀首而文龍武常,朱為文書,虎加官鬼為催官使者且主威權也。所用於神煞者,太歲月將日德天馬驛馬天吏天賊之類也,太歲為至尊之神月將為福德之神,寅為天吏,申為天賊也。

所用於十二辰者(如甲以酉為官祿),日之祿,印綬軒車所寄之類是也(三為印未為綬卯為軒車是也),與忌者空亡與沖墓之類也。所主者,本命與行年也,因是以占在任之吉凶,如日上與發用或日德日祿或日官,上乘吉神與中末兩傳不見空陷者。

如日上發用,神將並凶,或神將雖吉而沖墓空亡者,凶也。幹上天羅支上地網,即以羅網發用而年命上乘喪吊者,則為丁制之凶。

幹發用主父,支發用主母,日上神與發用日墓,或上乘白虎,或祿神作閉口,或神將不吉而三傳俱為折腰,空陷者,年命上之神乘病符諸凶煞者,為疾病不測之凶(輕則疾病重則不測)。

三傳自下克上遞克日幹,或自上克下遞克日幹,而克日德解救,與朱雀乘閉口者,則為論劾之凶。

德祿官三者落空亡,年命上神又乘凶乘空者,則為去位之凶。

日幹之祿或寄支上(如甲子日寅加子),日幹之祿或寄支投墓(如辛丑日酉加丑例),而無官德救解者,則為缺折遜避之凶。

因是以占升遷之遲速,則課既定,文視青龍武視太常,視龍常所乘之下神或作今日之日辰,則佳音可翹首而待,不然視其神與日隔幾位而因以定其年,視其辰與辰隔幾位而因以定其月,視知盤上神長生之地為何神而因以定其日,視地盤之神因以定其時(假如其後)。其龍常所乘之神生日幹者內除也,其日幹生龍常所乘之神者外除也。

其祿神下之神即食祿之方也。

其群邑之別則視龍並祿神下之神之分野,又視二十八宿中之生本命者而細分之也。
如壬寅生人主祿在亥,亥加辰,當尋辰宮之分野,如宮內有軫角氐亢四宿,則取亢金龍這用。汪金能生炎。金壬要逢故知亢之分野為食祿之所。

其占聞報之虛實,則傳課既佳而式內太歲在日之前,又日上或乘天乙,或乘日貴,或乘朱雀者,實也。傳課佳百日上乘夜貴者方推,或陪點也。傳課不佳而太歲居日後,日上乘元武,或喜神朱雀空亡者,虛也。

他如太歲月將臨幹發用,官印顯赫,祿馬扶身、貴臨天門、神藏煞沒、傳官將生年命協吉。或課如甲子之伏吟庚寅之伏吟者,皆主官尊祿厚悠久無疆也。

假如三月酉將甲戌日未時占文官何日升。

斷曰:當在赴任之地,三年七月戊寅日辰時得升報。蓋文視青龍,龍乘午加辰,甲戌日寅為日隔地盤辰三位,故雲三年(所謂視龍下神與己隔幾位而定其年);戌為辰隔地盤辰七位故雲七月(所謂視其神與辰隔幾位而定其月);龍乘午,火長生在寅,寅上是辰,辰中有戊故知為戊寅日(所謂視天盤之神長生之地為何神而定其日);龍所乘下神是辰,故知為辰時(所謂視地盤之神而因以定其時也)。

占求財:
吉神:玉宇、金堂、五富、無翹、陽德、天馬、時陰 。

凶神:天賊、盜神、死神、五虛、遊禍、天獄、天火、地獄、金神、關神、謾語。

求財何占也,其其求之有無,其得之難易,占其數之多寡,與夫財為何人所與,財為何等之物也。

求之有者無何以占也,取日幹所克者為財,而課傳俱有財現(甲乙日課傳有辰戌丑未之類),或日上神,或支上神,或命上神俱以下克上為日辰命上之財(如日是寅,寅上是丑;支是子,子上是巳;命是酉,酉上是寅之類,所謂緊切視三財之訣也),或發用是暗財而貴人作青龍(如酉以寅為財,而初傳是亥,亥水也,而寅本生於亥,酉以寅為財,而傳是木未本土也,而寅木庫於未,皆為暗財臨龍也),或課傳無一財而三傳為傷食(如丁日以金為財,課傳無金,三傳皆土上而丁之傷官食神反能生土金來了,亦是暗財),或日財見於青龍之陰(龍臨第二課為日幹之財),旺財臨於行年之上(行年在酉,上加寅卯春占之也),或龍乘日上支上之神而神為日上神(乘寅臨干支之上而日是丁也),或日克初傳而三傳遞克,則占求財者可必其有矣。

若占求財而必其無者,蓋雖前項之吉神吉將而落空亡(如甲子旬空戌亥,亥為財為空亡者,若戌亥年月不論),或三傳俱是財而財多化鬼(如酉以木為財,而三傳寅卯辰而財多化鬼也),若發用是日財而神作天空(奴僕之財非所論),或課傳俱無財而青龍入廟入墓(如丙日而課傳俱無金,而龍在寅伏而不動,在未入墓者無金類也),或青龍乘空亡而日辰比肩劫財(如龍乘旬空而辰上神為同類是也),凡此皆無財矣。

得之難易何以占也?支來生日則易,支來克日是難,財臨午酉則易,財臨關格則難,財為發用則易,財為末傳則難。財臨幹則易,幹臨財則難,日德日祿為發用則易,反吟伏吟為課體則難,支傳幹則易,幹傳支則難,日上辰上神和合則易,日上辰上神北馳則難,其先難後易者,初來克日而中末被日克也,求之宜緩;先易後難者,初為日克,中末來克日也,取之宜速。

得之多寡何以占也?財逢旺相則多,財乘休囚則寡,發用為財則多,中末為財則寡,類神見則多,類神伏則寡(如求金銀欲見酉求衣服欲見未之類),太歲作財神而乘青龍則多,時日作耗祗而乘別將則寡,定以先天之數(子午為十八或八十一也),加以倍減之法(如子水在冬則倍,在夏則減也),而多寡明矣。

何人所與何以占也?觀之類神,如財乘天后則主婦人妻妾之財,乘天乙則主貴人尊長之財,乘龍公門貴客或道流,合則士大夫或術士沙門商旅,勾二千石鹽與惡人之財,蛇婦人或醫匠之財,朱使君亭長宮妃或善士之財,常貴人老者或女親,虎兵卒僧醫或孝服市賈,乘太陰主婦人姻親奴婢,空則官吏長史或僕從,元小兒牙人或盜賊,引伸推類可也。

財為何等之物何以占也?觀之類神,如財神乘天后是水利或酒醋,財神乘天乙舊宅牛畜或橋樑,龍公中書籍或柴薪錢帛,乘六合是車船竹木買賣之財,乘勾陳是水物田土或文書印信寶貨魚鱉之財,乘太常是衣服婚姻 飲食之財,乘白虎是田園大麥或湖池道路喪具之財,乘太陰是金銀錢玉或小麥五穀之財,乘天空是墓墳宅舍或印信獄具之財,乘元武是鱗介樓臺倉廩或畜類之財,推類可也。

然有空手之求者,財逢旺相適值旬空是也。

亦有無心之獲者,則太陰乘神適作日財是也。

至於求財之方向,則視青龍所乘之地(龍居午南方求之)。

以求財之時日論則視財爻所臨之神(如財臨太歲以年計,臨月建以月計,臨日則本日,臨時則本時推之也。)

其以索債求者,則詳日辰時而推之,日為財辰為債主,時為欠債人,如時上神生日日上神生辰或俱比和或俱吉或辰上神克時上神或以類神發用索之有得。

巳午主遲緩終得,酉戌目下即得,亥子婦人嗔,申未無望也。若類神見,財爻旺相,不必拘此例。求無不得矣。

其以博戲求者則視支幹,支為主幹為客,支克幹則主勝,幹克支則客勝,皆視上神。

其以不正求者,視三傳或先鬼後財或傳鬼化財或元武附財者,利。此求財之附占也。

若夫日上財為外財辰上財為內財,臨丁馬則遠財,視何者之財為旺相而或內或外或遠或近以求之是求有益於得也。

占行人:
吉神:對馬、天馬、福德、聖心、信神、喜神、歲德、成神、遊神 。

凶神:病符、戲神、天車、謾語、三煞、大時、天吏、往亡、歸忌、遊禍

大抵占行人須分遠近久暫,疑地須看類神及諸煞,方可斷其歸否與歸期也。

如暫出而未歸者,則以此人出門之時加於今日之支上,視天罡所臨下神為至期。假令去人是昨日巳時出門,今日是癸丑日占,即以巳時加丑上順數前去值天罡臨子上,即斷其子日到;或當日子時到也。

如久出而地近,又未知其歸者,則以月將加正時視天罡下之神是孟動,是仲在半路,是季即至。假令酉將午時,則辰下是丑,丑為季,主其人即到是也。

如遠近行人出門日久而疑其歸否,則視四課內,或墓覆幹,或墓覆支,或天驛二馬乘支(是為入宅),或類神乘支,或日辰上見天罡者,視三傳內或行人本命臨初傳,或初傳是日之墓,或末傳是天驛二馬之墓,或末傳是戌加卯,或加酉,或三傳內見類神,或三傳內見遊神臨墓,細者視貴人,或類神發用,或類神乘馬臨日辰之墓,或白虎乘二馬者,皆主歸也。其歸期則以遊神下神決之。如遊神是子,子下是寅,則或寅月,或寅日歸也。

如行人久出絕無音信,課傳內又不甚了了,則視行人之行年與今日之日幹,要天盤日歸地盤日跡歸之順逆,准于貴人(貴順則順轉,自亥而子之例也;貴逆則逆轉)。若歸從門上過(卯酉為日月出入之門,或順或逆當必過之),門上之神不克日不克行年,及地盤日上之神不克日、不克行年,則其人必歸,其歸期三千里外人視將軍煞下神(如巳午未殺在卯,卯下是子,則斷其子月子日歸也),千里外人視太歲支下神,五百里外人視月建下神,百里外人視日幹下神,無不應驗。五十裏視正時,二三裏視天罡下。

如行人久出不右去向,則視其行年上之神,則知其何處去,視行年之上神即知其從何處來。假令行年是卯加從魁,則知其從東方去(卯東也),更知其從西方來。

如行人出久不知其程,則視行人命上神與年上之神,以甲己子午九之數合定其程,意其近則一近十,十進百,意其遠則自一而進至於千。若命上神與年上神旺相,則又當倍而進之,否則但有進而無倍。而程之遠近辨矣。假令命上神是子,子數九,年上神是亥,亥數四,合成十三數,進作一百三十裏(倍作二百六十裏);又意其進也,進至二千六百里,此皆斷行人之必歸者也。

若歸而病者,則末傳是墓而虎乘之也。

若歸而無財,則年命與三傳皆無財,或見財而落空亡,或財爻乘元武也。

若歸而不如意者,則年命上乘敗神(如年命上加午之類),或貴人落空亡,或成喜二神見落空也。如課傳內日克初傳者,初傳為墓者,初傳空亡者,類神空亡者,二馬空亡者,馬臨長生者(如申日寅臨於亥,為長生,馬斬也);馬被合者(如子日巳馬臨于申上則巳與申合,馬不動),與夫天盤上日要歸地盤上日而卯酉門上之神克日與行年,及地盤日上神克日與行年者,皆以不歸斷之也。

若為人羈留而不得歸者,則視類神上所乘之神而斷其為何人所留,假令類神是戌,戌加本日之貴人是貴人留也,或日上酉乘天后太陰,決為婦人也。

若以所至之方為樂地而不肯歸者,則類神臨長生,或旺相與驛馬臨長生也。

若中道而止不能歸者,則剛日昴星發用,戌加亥陰關,或犯天車煞之類也。

若病而不歸者,則去人行年上值病符,乘凶將,馬臨空亡之類是也。

若死而不歸者,則行人本命上值墓神乘凶將,馬臨空絕,或犯空亡是也。

至於人雖未歸而信則先至者,則信神發用也(信神是酉,加子上,則遠則子月,近則子日也);人雖寄信而信不到家則信神現而空亡也;行人無書信而忽聞口信之傳,則視其不犯謾語煞,或類神作信神,或日上神不傷支上神,可以為吉凶遲速之實信也,若陰虎空蛇四將乘辰戌加日上者,其信亦不實也。

若夫請人而不知其來否者,其人近則以月將加時以天罡決之,如罡加日辰上決如期而來,罡加日前亦來,罡加日後不來。其人遠則如占行人之例而視類神,要天上類神轉至地盤類神,轉之順逆亦以貴人為准。如門上之神及地盤類神上神不克類神者必來,門上神及地盤類神上神克類神者必不來。其來期則以戲神決之,假令戲神是巳,巳加子,則子日到或當日子時至也。

若夫喚下人而不知其來否,則以月將加今日之辰上,視正時上所得之神而決之,正時上見辰戌了午即來,見寅申丑未少頃即來,見卯酉中路而轉,見巳亥必不來矣。

若夫與人期會而不知遇,則以月將加正時而決之天天罡,如罡加今日之辰准遇,罡加日前為已去,罡加日後為未來,此以行人推類而盡其餘也。

假令斷其不歸例:
十一月丑將甲午日午時占行人而行人行年在未,蓋天盤寅為日為行年,貴人逆行轉至地盤寅上從卯門過,門上神是戌,戌乃辛之寄宮也,辛金克日及行年矣,又地盤寅上神是酉,酉克日與年,如何得歸,斷其不歸也。

正月亥將甲子日丑時占行人而行人行年在午。蓋天盤寅為日,貴貴人逆行當逆轉到地盤寅上,從卯門過,門上神是丑,日子與行年無克,而地盤寅上神是子,為行年之財,又能生日,如何不歸?此必歸之例也。

占逃亡:
吉神:會神、天願、六合、喜神 。

凶神:五虛、元武、死神、血支、血忌、絞神、長繩、喪門、吊客 。

曰逃曰亡固是不同,而解之者其說不一,然與其別逃亡之名曷若精?逃亡之自何以精?近者君子之類貴德,小人之類貴刑;遠者視各屬之類神。

至於有所竊而逃者,責元武而已。何謂近,逃亡三日之內是也。何謂遠,逃亡三日之外是也。何謂君子之類責貴德?蓋陽德也,君子子屬陽,君子良善尊長之稱也。何以有逃亡也,或罪誤或遂往或全身以遠害不得已而逃,與小人異也,故當責之以德。何謂責之以德,甲己逃亡則以月將加正時視寅德所臨這方而求之之類也。假令甲己日寅加子上則往正北方江湖有水之處求之。蓋子屬北方也。

何謂小人之類責刑,蓋刑陰也,小人屬陰,兇惡下賤之類,兇惡下賤則責元武,何謂刑,以其無所竊而去也,則不得謂之盜,故不責元武而責以刑是也。

體力謂責之以刑,子日逃亡則以月將加正時視卯寅所臨之方而索之之類也。假訟子日卯加寅上則往東北方林木處索之就是此皆逃亡三日內之論也。

何謂視各屬之類神?尊貴視太常,乘子加午則往正南方求之可得也;若父視日德母神天后兄弟子友視六合,妻視神後,孫視登明,女視神後,姊妹視太陰,傭工視朱雀,奴視天魁,婢視從魁,此皆逃亡三日外之論也。

何謂有所竊而逃者責元武?蓋武屬盜有竊即盜矣,故責殛也。然當分武之陰陽、人之男女而為捉獲之異若子寅辰午申戌六陽神為元陳舊則逆數四位之神(即旬屬為閉口),謂之元武陰禍,亦所謂盜神也,捉男子者,須從盜神所臨之方而捉之。如元武是子加亥,逆四位乃酉加申,捉男子者即西南捉之。捉女子者即于元武所臨之方捉之即獲。如元武是卯加寅,即武之陽神也,寅即其所臨之方,捉女子者當在東北寅方也。此元武第二傳之神為陰,捉男子者于陰神所臨之方捉之,如元武是卯加寅此為第一傳元武之陽也,第二傳是辰加卯則辰為元武之陰神,又其所臨之方也,捉男子者當於正東卯方也。

經曰,男子往陰,女子往陽,有互用之義也。此以有所竊而論者也。

然則裏數可算乎?責德者視德之上下盤,責刑者視刑之上下盤。責類神者,視類神之上下盤,責武之陰陽者視武之陰陽上下盤,以本家為主,用甲己子午九之數而合數之,如寅臨子,寅七數也,子九也,即以七九六十三而數之,近則十六裏,旺增相倍死墓囚半休本數其裏數明矣。

然則所匿之處可算乎?以其方向而又細推天官以決其匿于何人之處,如寅加子是正北方,子上乘三合六合者親戚朋友之家,天后婦人之家,天乙富貴之家,蛇凶徒之家,朱官吏,六合牙儈,空獄吏,龍豪富之家,虎死喪之家,太陰陰私老婦之家,常善人燕樂之家,元武奸盜之家,勾公吏之家,以意消息之,又合所乘將之類神而詳之得矣。

以其方向而又細推拾二將之類神以決其匿于何地面,其前後左右如見也,為寅加子,子是北方,此地是水澤之鄉,東有橋樑墓田,西有樓臺亭榭,前有井,後有牧羊之場之類,以十二辰推論之,其匿處豈有不明哉?
然則四課三傳可不用乎?奚而不用也?凡類神臨幹者,外人獲來,臨支者自來。發用作日德或與日辰三合六合者亦自來;三傳內日傳歸辰,辰傳歸日,亦自來;類神在課傳不空亡者可得;三傳不離四課,見類神者,可得;類神見而空亡者,不可得,見亦不來;課傳俱不見類神者,不可得,亦費力;類神上下有遁勾下有乘二馬者,有乘龍合陰二貴而非本類神者,皆不可得;類神作死氣墓神又將惡者(白虎之類),其人縱來,或病,或不測而不可得;課名斬關(辰戌加干支上)遊子者,不可得,此皆以課傳論也。
然奴婢逃亡而與此占大同小異也,始視類神(奴天魁婢從魁),課傳中臨子者,亦外人獲至,臨支者亦自至;臨幹之陰神者,匿於鄰里之家;臨支之陰神者,匿于親戚之家;類神不在四課日辰者,去遠矣;三傳不見者難獲。餘皆以前占推之可也。

然則奴婢其逃亦有占乎?用陽或天魁與戌是男倡,可用捉男之例,課名狡童者亦然;用陰或二後從魁佚女則是女倡,可用捉女之例。靡有遺者。

占捕盜:
吉神:天目、管神、長繩、朱雀、元武、勾陳、天獄、天牢、絞神 。

凶神:青龍、六合、太陰、驛馬、五虛、謾語、外解、內解、天解、解神、血支、血忌 。

捕盜之法,責之元武,元武之外不必雜占。其大要有五,賊人避于何方,賊贓藏於何處,賊為何等人,為何等狀,與夫捕人之中用與否而已,然必視其可捕與否而後可詳其大要也。

如辰戌立于支幹之上,而課名斬關者(在庚辛申酉日尤的);三傳見日鬼而日鬼上乘青龍六合太陰,發用丁馬而天地盤比和者;元武三傳皆比和相生者完 武第二傳為盜神而盜神上乘吉將者(龍陰合也);盜神遁旬丁而天地盤比和者;元武是日刃,又臨卯酉者;或克日,此皆不可捕也。

可捕之法,當詳賊人避于何方,何以詳之,視元武之第二傳者之陰神即盜神也。

如盜神是子,則賊在北方水澤江湖之所,東有橋樑墓舍,西有水畔樓臺,前有神廟,其家女人悲啼不明之事。

盜神是丑,則在東北州邑坑廁之旁,或風伯雨師廟壇內,或前賢將軍祠內,或倉庫之側。若曠野則橋樑平田及墓墳之所。

如盜神是寅則在東方靠北林木之中,曲堤之所,或大木枯竹沽賣之家,寺觀之旁。如作本日貴人則吏家也。

盜神是卯則在東方有大林從竹之中,屈曲水徑,前有舟車,近寺觀,其家乃竹木之工,車船之匠。

盜神是辰則在東方近南隔崗嶺之處,穴塚之中,東有池塘,旁有積屍之場,或潭沼漁獵之所,丹青彩畫之家。

盜神在巳則在東南方窯冶之所,東有樹木,夏有蟬鳴,春冬有馬嘶,其家婦人主事。

盜神是午則在南方爐冶鐵匠,側有牛馬之物,藏其中,或其家儈販馬驢或巫家也。
盜神是未則在南方近西,隱伏土塚內,向東四步或有井田,常有人歌唱,或其家牧牛奉鬼沽賈之處。

盜神是申則在西南方,近則州縣,則牆城闕之所,元則村野沖要之地,大路之口,或郵亭馬舍之側,其家削礪之工,金石之匠。

盜神是酉則在西方,或地名金坑酒店,或近倡女之家,或膠漆工匠之家。

盜神是戌則在西北,州郡營寨之所,聚眾之處,其家曾有恩吏,內有樓臺亭閣,門前有一小兒趕豬,可問而取之。

此十二將類神消息用之,仿此,細推無有不中矣。然必盜神天盤比和者,專方可以此為據。若上下相克則賊不定,再視元武第三傳可也。

一若其地裏之數則亦以盜神上下盤用甲己子午之數定之。

如盜神是子加亥則子數九亥數四,旺則三十六裏,相則二十六裏,休則十三裏,死囚則六七裏之數。然必因盜之久近而方向道裏,或夏官為主,或以失家為主也。(如被盜未久在旬內者,則以失家為主而以人方向道裏。被盜久者,則以捕盜之所在為主而觀其方向道裏也)。
當詳賊贓藏於何處,何以詳之,盜神所生之神而已,如寅為盜神則物藏廚灶爐冶之中。卯為盜神則窯灶窠櫃中,辰為盜神則石碓磨碑下,巳為盜神近廁浴堂廊廡牆垣下。午為墓田橋井中,未為盜神城牆神祠羽毛之間,申為盜神樓柱廩廁之間,酉為盜神溝渠水泊石灰籠匣之間,戌為盜神門戶石穴之中,亥為盜神柱磉神廚下,子為盜神竹木車船之間,丑為盜神花楹城庫之側。此亦以十二將類消息,然又池知陰生陽,陽生陰之象也。其方向亦以盜神所生神之所屬而決焉。如盜神是寅,寅生巳,巳屬南方,視示南方之廚冶是也(寅生巳即陰生陽陽生陰之妙訣也)。
三當詳賊為何等人。視元武所乘本位之神也。如乘寅則賊為吏人或為道士。卯為經紀或尼僧,辰戌為凶徒惡輩軍人或僕隸下人,巳為手藝人或店舍爐冶人,丑午為旅中客人或曾為巫為官軍過人,未為熟識人或為道人,申為過犯人或兵人,酉為金銀匠人或賭博花酒人,亥子為水亥船上人或慣賊及曾為相識私婦人,旺相則少壯人,休囚則為鄉老人,陽即是男,陰即是女。吉神並者豪縱之子,凶神並者貪滑之徒,皆以十二將類神及貴神類求之,人可知矣。
若人之伴數,則視盜神隔元武之位而數之,如辰加酉為元武初傳,第二傳則是亥加辰,亥是盜神也,自亥至辰隔六位,故知為六人,此所謂盜去本家知伴數。蓋盜者盜神也,本家者,元武也,諸書解左,惟集要例是,亦必視盜神之旺相休囚而或為增或稱本數而又精矣。
四當詳賊何等狀,亦視元牙所乘本位之神,如元武乘子是眼小輕細人,女面相,著黑衣,下淡黃有青;丑是大肝闊口人,頑丑多髭,身雄壯,著皂衣下黃;寅是短矮美髭人,手把斑貓,愛奇馬,著青衣有裝裹;卯是骨瘦快走人,著深青衣,假作醫人術士之狀;辰是目大眉粗胡長凶相人,著黃衣中絳衣,愛漁獵;巳是瘦長人,會歌曲語言,試以賊事,羌觸便交手;午是斜視身長人,若捕時先見一匹赤馬,後遇者青頭戴紫裳色物便是;未是眼露頭白持服人,其妻能作酒,若說張三猶的;申是身材長,面白,有瘺病,少發人,愛打彈丸,著黃衣與淡白衣;酉是身材修長,面上有斑點,有聲響,著白衣,黃裹肚;戌是顏惡多胡黑色少發聲人,著半黃半白衣;亥是肥大胖貌,青黑色,背駝人,著破衣,手把傘。此以十二神將消息,若賊多則為首者是其形狀也。

若欲知姓氏則亦以元武所乘之神考其類神與其所屬五音而辨之,如手屬商音,姓點水傍字姓與孫齊謝耿姓之人之類,職此則無所遁其形。

若當詳其捕人之中用與否,視三傳中之末傳與勾陳所乘之神而已,然不可並視也,並視則惑矣。如三傳中勾陳見則視其所乘之神;如勾乘神克元武乘神則捕得,勾陳乘神作日德,或作日刃,或作天乙或是天罡,則捕得皆中用也。若勾陳乘神生元武乘神者或與之比和者主受賄私通而不得。元武乘神作日刃而又克勾陳乘神者主為盜賊所殺害而不得;或勾乘神為元乘神所克者主為盜所捍格而不得;或勾陳乘神雖克元武乘神而彼值旺相此值休囚主賊勢大黨而不得;或勾陳乘神與元武乘神一同者主盜系親族,以情縱之而不得;彼值旺相此值墓死者,主捕人病亡而不得;彼辛此丙,彼丁此壬,彼乙此庚,彼己此甲,彼癸此戊,彼子此丑,彼申此巳,主捕人之妻党或捕人亦黨與之合夥而不得,凡此皆不中用也。或必捕或添捕而後可矣。
若三傳中不見勾陳則當視末傳,蓋初贓中賊末吏,此舊法也,故兼用之,如末傳克中傳者捕得,如末傳與中傳比和者或相生者不得,其消息之法與視勾陳間例。

然必捕人中可用而後可差矣,又當明制元武之法,如元武是酉,則用丁命人捕,取火克金,又避內之合也,則可捕之盜,萬無一失,然必審天時地利人情,三者備而後可。

至於遠年大夥賊徒而不得其方者,則以天目煞所臨之方而索之(如春占天日是辰,辰加子則于子方索);占捕盜是地盤是月將,天盤乘元武者,即可急捕,所謂太陽照武宜擒賊也,若日入時不用。元武作太歲者京師捕得,月建作元武州府勾捕得之,元武作祿馬者本處市井捕得之。

若夫克應之說,捕盜亦可記取,與前法參用,猶並行不悖,神應而不論者,元武加酉,賊內有陳首,住西位有沖岩石,出金銀坑,有寺觀庵院下處,見一小兒騎牛,有數只鴉噪報信,良久有人打兩砧自歇;加戌其賊住西北大路開店,行五路見牧羊人問之,見女人知信,賊欲出亡,為惡犬所傷而止,賊形有鬍鬚,賊性狠毒,與六親不睦,賊**田獵;加亥其賊愛豬,後門有惡狗,前門有女子,官府公文貼在門上,見一女子於四裏內手把兩魚,問而知信,賊亦能漁獲,時有豬突來;如加子其賊方在廟還願,亦有女子同行,九裏女子欲哭而手把餅子,問而知信,其賊輕盈似女子;加丑其賊在東北方平田之所,有數頭牛與再殘疾人同居,喪禍之家,行八裏內有一陳旋風,有龜鱉;加寅其賊在東北方奉道,或看書籍,在大林木之間,行七裏見一斑貓兒,又遇一道士,問之知信方的;加卯捕人計火種知信,六裏見人持傘來,行者術士,相問其知,有雷雨或見一兔子走,或見新造船車;加辰其賊裹紅巾,著青鞋,自崗嶺而來,項上有須,行五裏見一人持秤而來,問之知信;加巳賊方燒香,信鐵店持鐵器,行二裏見二女哭泣,見之知信;加午賊在窯冶中,與善人視騾馬事,行九裏見人騎馬舉鞭而知信;加未其賊在園林邊住,三人其一婦,前前有相柳樹,前門有石槐,後門有窯,行八裏見人手把楊柳枝牧羊,問之知信;加申其賊在深源邊,造弓彈,行七裏見貧子手把竹枝,問之知信,有獵師知去路,良久兵馬至,賊就擒矣。此亦以類神克應之理也。外有盜自首自敗相競相告,則事在不疑問,何以占焉?以子午為來方(以二將所臨下方為賊來方,陽日午下,陰日子下),以寅申為去方(以二將所之人為賊去方,陽日申下,陰日寅下),此二法者,說亦渺茫,且不必占也,故略而不載。

占歲:
吉神:五富、祿神、無翹、玉宇、天喜、陽德、歲德、月德、天願 。

凶神:九焦、五虛、月空、金神、大時、死神、死氣、天賊、盜神、喪門、吊客、黃幡、豹尾 。

大要視太歲為主,如日上發用與太歲相生相合者吉,日上發用與太歲刑衝破害者凶。

詳視課傳與太歲相生相合者何神,木神其年宜果,水火神宜小麥豆麻絲綿,土神宜五穀麻豆,金神宜交易貨賣金銀銅鐵而米欲貴,水神宜漁獵麻豆四足物賤之類。

詳視課傳與太歲相克者何神,如木神其年多風火,土神其年多陰晦瘟疫,金神多盜賊刀兵,水神大澇民徒,火神旱魃。

所喜者,青龍乘功曹入傳,太常乘從魁入傳也。所忌者,太歲落空亡用度空亡加歲上,蛇虎乘神克歲上神,乘罡乘凶加歲月之建也。更以歲祿所臨而定其何方為最熟,如祿臨午則南方最熟例。天周太蔔之不誤矣(正月初一)。

占田蠶:
吉神:天德、月德、德合、玉宇、金堂、天願、五富、六合、祿神 。

凶神:三煞、五虛、月空、天火、死神、死氣、九焦、金神 。

占田者以日為農,辰為田,要日辰上下彼此旺相相生,而幾財神臨家長行年上,則豐豆十分;日生辰,日上神生辰上神,五分;如課傳有財神而家長行年上不吉,五分;辰生日或辰上神生日上神十分。

又當視類神所屬以察其何種為今歲所宜,如木神主禾苗,寅早卯晚;火神主黍紅豆,土神主田麻,丑大未細;金神主麥,申大酉小;水神主稻豆,亥子豆。

又當視課傳日辰以察其何田為今歲所宜,如課伏吟宜近,反吟宜元,辰上神辰巳午未申卯宜高田,酉戌亥子丑寅宜低田;三傳財神旺相高低皆宜,發用在日上兩課宜曰種,辰上兩課宜晚種。

又當視田,即以太歲加家長行年上看寅卯之辰臨于何方,若臨子丑為田良,課傳中見此亦主大收。

又當視蟲神,辰巳未戌為蟲神,三傳見之主蟲傷鼠耗,加家長行年上神制之無妨。而占田之法明矣。
大要占蠶者,以日為蠶婦,辰為蠶,要日辰上下彼此相生而財神臨家長行年不吉五分,辰生日或辰上神生日上神十分,生日辰或日上神生辰上神五分。

又當視蠶命之所屬而詳其所臨何如,午為蠶命,未為蠶葉,申為綿絮,酉為蠶僵,戌為蠶黃,亥為蠶死,子為鼠耗,丑為眠化,寅為蠶繭,卯為蠶絲,辰為蠶箔,巳為蠶筐。如蠶臨寅上則收成可喜,其餘以意消息之。

大段又要乘吉神,如乙合龍常之類,若勾蛇虎元朱空則不吉;最忌與太歲相刑克達。

又當視蠶年之所屬,以詳其生克之何如,如亥子丑年居申,寅卯辰年居亥,申酉戌年居巳,巳酉丑年居寅,如蠶年上神生蠶命上神,則吉;蠶年上神克蠶命上神則不實,最忌蠶命與蠶年落空,蠶命尤為最要。

又當看蠶室,以蠶婦行年加太歲,惟天上寅卯午未山乃利,如乘吉神者尤利。

又當視葉,未科乘朱虎勾陰加子皆主桑貴,午加未葉賤,蓋桑屬未也,而占蠶之法備矣。
占六畜:
吉神:五富、玉宇、金堂、天德、歲德、福德、合神 。

凶神:死神、死氣、五虛、厭對、金神 。

以日為主,辰為畜,辰上生日則畜易長,日上生辰則人多勞苦,辰上大多日則餵養有傷,日上克辰則百物難養。三傳財神旺相則吉,三傳財神休囚則凶。詳辰上之天官以參人事,如辰上神刑幹帶破碎煞,亦有妨于主人;若所乘天官又凶尤驗。乘蛇主非構,乘勾主爭鬥,乘朱主口舌,虎主死亡,空主虛耗,元主盜,朱乘後主暗昧,以物買日正時占之審矣。詳本屬所臨以定衰旺,牛屬丑,驢騾卯,鵝鴨酉,以五行後旺死絕看其臨於何處而決其衰旺,假令牛司丑土則長生于申,敗於酉,祿於亥,旺於子,病於寅,死於卯,墓於辰,絕於巳,胎於午之類。若空亡或乘空臨空必損。最喜者屬臨生旺而神將皆吉,最忌者,屬臨死絕而神將皆凶。如乘元走失,虎災病,而子為屠戶,寅為脯師,巳為灶,酉為刀砧,課傳三者並見又血支血忌死神死氣並之,必為屠。若走失者,亦視本屬所臨而尋之,如失牛看丑臨何辰,臨午則火土相生,必屬其所;臨寅卯非擊即屠;若本屬乘元空主賊偷去,乘後合主人藏匿,乘乙未在貴宅,臨日辰即日歸,其走遠者,以天上本屬去地下本屬幾位數之,如去六位旺則六十裏,休囚旺相則十十六裏,占六畜走失之大較也。

占漁獵:
吉神:日馬、驛馬、德神、合神、祿神、六合、五富 。

凶神:五虛、大煞、小煞、天獄、地獄、游禍、金神、往亡 。

以日為人辰為物,日為網罟弓矢,辰為鳥獸魚鱉。如課內日上克辰得,辰上克日不得,日上生辰上不得,辰上生日上得,辰上旺相長生入墓帶生氣皇恩天赦日德支德不得,辰不休囚死絕刑衝破害犯死氣刀砧破碎血支血忌得,日幹加午不得,日幹加卯得。

而所得者,以類神詳其何物。如類神作日財日傷食日印者是;又視其生旺死絕何如不拘課傳,皆可如子為鼠屬,丑為山牛,寅為虎豹,卯作兔鹿狐貉,辰為蛟龍,巳為飛鳥蛇蟲,午為馬獐,朱為山羊,申為猿猴,酉為雞屬,戌為山狗,亥為野獸魚鱉,如伏吟本位或不加本位而加子加亥則不可得矣。作空亡得之宜速,緩則遁矣。

占奴婢:
吉神:德神、合神、無翹、福德、天願 。

凶神:月空、五虛、天賊、歸忌、往亡、血支、血忌、厭對 。

日為主辰為奴婢,而戌屬奴,酉為婢,如辰上神生日上神,或辰自生日,又乘吉將(乙合龍常陰空),而三傳支德發用不空陷刑害者,奴忠婢良;如辰上神克日上神,或神自克日,又乘凶將(朱勾元虎蛇),而三傳日鬼發用,又傳刑害空則奴奸婢惡也。

酉戌乘龍則奴婢可托,乘合則將逃,加太歲則災刑,作空亡則不久。酉戌所臨之旅生我日幹者吉也,克我日幹者凶敢,酉戌臨幹克幹彼必犯主,不可留也;酉戌臨支克幹彼必無成,不必留也。
捕捉走失者與捕盜同,如四課不同,類神走遠。三傳不見類神,不獲;類臨幹,外獲也;臨支自歸也;類臨日之陽,藏鄰里家也;臨支之陰,藏親戚家也,餘詳捕盜法占。

占埋葬:
吉神:天德、月德、歲德、無翹、聖心、天馬、驛馬、五富、天願、益後、續世、玉宇、金堂、陽德、陰德、福德、喜神、就德、天喜、合神、祿神

凶神:劫煞、災煞、歲煞、月煞、大煞、小煞、喪門、吊客、黃幡、豹尾、歸忌、往亡、月空、厭對、大時、天獄、天火、天賊、死神、死氣、五虛、金神 。

日為生人辰為亡人與墳比,辰生日,辰上神生日上神為吉,辰克日,辰上神克日上神為凶,傳生日者吉,日生傳者凶。凡已葬之地欲安不欲刑害,未葬之地欲生旺不欲破敗。

以亥為天柱,寅為青龍,申為白虎,子為水,以元武所乘神為主山(乘寅則寅為主),主所對為案山,課傳並見則數者俱全(如缺寅青龍不足之類),而其吉凶則視上神如何(如寅是青龍,上神是亥則相生為吉,酉則相克為凶;又當視天官之吉凶何如也),以青龍為來龍,以日鬼之墓為墓(如青龍與墓相生合而無刑克者吉,反則凶),以天貴十二辰定其所蔭(若貴順傳見四孟者蔭長房,貴逆傳見四仲者蔭次,日辰上見四季者蔭末),以辰上之所乘定其所應,如人生年馬與造日葬日馬、所占時馬,並天馬或丁神臨辰主遷移不定,蛇雀飛廉破碎空亡天鬼大煞伏殃臨辰主怪異蕩廢,六合元武作辰鬼臨辰主門戶不潔;若吉神良將旺相生氣臨辰,辰上下不相克害則人鬼咸亨,富貴雙全大吉。

以五行之發用定葬後之吉凶,以辰陽辰陰定死生之藏否;死墳視辰陽,好第三課;生墳視辰陰,即第四課;死墳大略已見前矣;左墳忌見死神死氣支破蛇虎加辰陰,尤忌克日與日上神。而五姓塚墓之說,宮羽姓墓在辰門,陌在庚,喪庭在中;商姓墓五陌庚穴丙喪;角姓墓未陌甲穴喪丙;徵姓墓戌陌丙穴甲喪;王若上神得寅申昨之主大吉富貴,而所重者墓也。

天柱太歲之說(以亥上,如太歲但取天盤寅申巳亥下為吉地可用也),亦可參看。

若欲知墓下何物,則視課傳五行之所勝者而決之,假令金勝則其地多高崗太原,下有骸骨瓦石金銀銅鐵之物。

若欲知墓防有何物,則視丑未卯酉之所臨者而決之,以月將加正時大吉下有伏屍,小吉下有腐木,從魁下有磐石,太沖下有湧泉,餘皆無物,占無餘矣。

占出行:
吉神:二德、合神、二馬、吉期、兵寶、六合、喜神 。

凶神:上朔、往亡、歸忌、死神、死氣、大時、天吏、遊禍、三煞、天賊、盜神、五虛 。

以日為人辰為行意,辰上克日上不得,辰上生日上必地,細分之。
日入支辰者,魁罡臨日辰年命者,天驛二馬及丁辰臨日辰或發用者,日上旺相鬥罡加季者,巳亥加卯酉者,反吟見丁馬者必行也。

墓臨日幹者;辰上墓日,二馬三合六合,或馬值盈亡,馬臨辰
生者;日上休囚,鬥罡加孟者;日辰上下相克而冒起貴人者;日墓發用無衝破者,伏吟無丁馬者,不行也。

台虎乘子午,二馬以傳,在天乙前者,急行也。魁罡加日本者,不得已而行也。日上神吉宜陸行也,辰上神吉宜水行也。

台土(辰加辰)關隔(辰加午酉)管鑰發用,行人四滯也。

辰戌乘六合加卯酉官鬼朱元陰加財爻行人私遁也。

發用子午申辰,命上凶神行克不得行也。傳見太沖乘蛇虎舟車壞也。

發用天盤地結(申加巳戌,申加亥辰),防打劫也。元虎乘日鬼發用,驚盜並也。此皆所當慎者,惟戌加申,辰加寅臨日辰年命作用則利有所往也。

寄宿而占則視日辰,日為客,辰為主,若辰上凶神惡將克日者;辰上加蛇虎魁罡者;辰上登明乘空者;辰上見酉午者;與行人命上見二後者,俱不可往,窒急避之,無此數者可留也。

憂家而占,則視天官發用,乘貴常龍合陰則家內平安,雀主口舌,蛇主驚火,勾爭訟,虎災病,元盜失,要日辰上下旺相相生為吉。

迷路面占則視天罡,加孟路在左,仲中,季在右,如不明,但丑未下求之得巳亥下可宿也。

饑渴而占,則視丑未求食向大吉下,求飲向小吉下也。

其船上來者,則以天罡決之,加孟吏人,加仲商人,加季奸惡。

其刀杖來者,則以日辰視之,子亥巳卯相識為賊,辰戌寅申為吏,酉午逃亡,丑未送喪,若神後乘卯冤仇也。

聞鼓噪而來者則視方向,視閑方上見乙常是尊貴,龍合是鼓樂喧嘩,勾陳爭訟,朱官吏口舌,天空白虎相殺或舉喪,太陰祭祀視廟,天后陰私爭訟。

若路上有人送酒食來者,則視日辰上寅戌子卯加之不可飲食,餘無妨礙。

若出行欲察訪審事,須於天目酉下天耳卯下察之,必得其情,而出行之占備矣。

占訪謁:
吉神:二馬、二備、合神、歲德、福德、五富 。

凶神:遊禍、天獄、天火、大時、往亡、月空、天吏 。

以日為己,辰為彼,若日上空亡我必不往,辰上空亡彼必不來,亦不見。辰生日訪之有益,辰克日訪之無益。

日貴發用往而不見。

鬥罡加孟必見,加仲可見,加季不出。小吉臨辰上必見。

巳亥加日上必見。

用神與所往方神合必見,如所往方是寅而用神是亥為六合,所往是寅而用神是午為三合,皆必見者例。

又當視所謁類神,大貴視天乙,台省部院視太常,二千石視青龍,將軍視勾陳,長吏視朱雀,婦人陰後之類。如類神臨日辰發用必見,落空不入傳課不見也。

又當視貴人而決之,若天乙與日辰相生,貴人喜悅;二乙與日辰空克,貴人嗔怒;若天乙乘子可得葉,丑在家不出,乘寅出,乘卯舍北車船去,乘辰有病,乘巳近出明日歸,乘午可待,乘未飲酒,乘申遠出,乘酉在家或途中相遇,乘戌出吊,乘亥可待日貴臨日辰發用必見,如日夜貴相加在貴人之家有事難見。

又當視日德之陰,如甲日得寅而地盤之寅乃日德之陰也,視其上乘何神,如乘乙貴人喜悅,乘蛇貴人口舌,乘朱彼有文書事,乘乙彼有交易事,乘丁須防閑爭,乘龍我可求財且求無不得,乘空有虛詐,乘虎彼有孝服遠信事,乘常彼有飲燕我當登庸,乘元彼有失財事,乘陰彼有陰私事,乘後彼有婚姻事。

又當視課體,如伏吟柔日昴星往而必見。

貢物而不知受否,則視日辰,辰克日必受,反此不受。投書而不知達否,則視朱雀所乘神與貴人所乘神相合則達,否則不達。

有求而不知遂否,則視類神,如求財視龍,文書視朱,酒食視常,若乘神與日相生合或加臨日神發用,必遂,否則不遂。此皆訪謁之占法也。

占交易:
吉神:天德、月德、合神、六合、喜神、祿神、五富、福德、玉宇、金堂、聖心、天願 。

凶神:五虎、天賊、往亡、大時、死神、死氣 。

以日為人辰為物;買物以辰為我,日為彼,用為物;賣物則以日為我,辰為彼,用為物。故日傳辰買物成,辰傳日賣物成;日辰俱吉物貴而宜於賣也;日辰俱傷則物賤而宜於買於。日財旺相物雖濫惡而必售;日辰上乘青龍而日辰大多之,物雖珍寶而必獲;日吉辰傷物雖售而利少;日傷辰吉,售雖遲而利厚;類神乘蛇而帶囚,價雖賤而不中。

而其物則視類神,如子為絲綿之類。若物類與日辰相生,三似旺相,更得食良將吉神,或見成神,易賣而有利;類神與日辰比合,三傳旺相,更得良將吉神或見成神,其物易買而可居。若物類不見課傳,雖見而空亡入墓休囚無氣,與日辰相刑害者,則買賣俱不得。

至其並易所宜之地則視青龍所臨之方,與驛馬長生所臨之方而往,利三倍矣。

占失物:
吉神:天德、月德、陽德、陰德 。

凶神:五虛、死神、死氣、往亡、大時 。

以日為己,辰為他人,所失之物視類神(與交易占類神同)。凡類神見課傳而不乘元武不落空亡者,當於類神所臨之地尋之,假令珠金銀類神是酉,若加子上則當于房內尋之,蓋子為房也。若子加卯,則于房內東方尋之,蓋卯為正東也。類神不見或見而乘元武者,主為人盜去,如元臨卯辰巳午未申則白日盜去,否則夜盜也。

或見而落空者,則遺失不獲,若辰上天空空亡而不見元者,家人隱藏也。日上乘太陰隱藏之人不密而可尋也;若太陰六合與類神三合六合亦可尋;類神見勾陳人勾而終返也;類神作長生或入墓雖失必得也;類神臨日辰本命不失也,貴人順行,元武不見自遺失也,貴逆元入傳被盜也;若疑家人為盜而不知誰是,貴臨行年上者是也。若失物而賊所盜,而不知其為何人,則視元武之陰陽旺相可前知也,武乘陽為男人,乘陰為女子,旺相少壯,休囚衰老也。

若知物為賊所盜而不知獲否,則視元武克制何如也。如日上神制武乘神,必獲;若太歲制者年內獲之類;行年上神制者亦可獲,合則不可獲也。

至於課體占者,如知一鄰家取,見機家內尋,伏吟盜未出門,龍戰家人寄鄰,贅婿可見,斬關難見之類,失物可參見也。

占詞訟:
吉神:二馬、二德、合神、歲德、喜神、普護、陰德、解神 。

凶神:天吏、天獄、往亡、上朔、厭對、天牢、勾絞 。

占滄桑須分內外,而與家人訟則以日為尊者,辰為卑者。外而與他人訟,則以日為原告,辰為被告;無對頭者,以日為官,奎圾為己。故觀日辰之克制吉凶而勝負自明矣。如日吉辰凶則尊者與原告勝,辰吉日凶或辰克日則卑者或被告勝;日辰比和則和合矣。

當其投狀也,則視朱雀乘神與天乙乘神相生合或比和,而初傳生日幹者狀准,反是不准。

其狀准也,則視勾陳,如日克勾則詞得理,勾克日則詞失理。天空乘日辰年命而關神入傳,與墓神覆支幹年命上而又自投墓

者,主監禁,遇鑰神即出(春巳夏申秋亥冬寅,若自墓傳生或沖墓亦出)。

曲直傳作而克日者,主枷扭。

勾陳乘木神克日,與白虎落獄(亥為天獄)者主杖責。

勾陳陰神化虎帶凶煞者(如破碎煞大人),而傷者主重罪。

勾陳乘神化貴帶生氣而生以者主釋放(遇貴而脫),勾陳俱克日辰者主兩敗。

勾陳比肩日辰者,主不決,視日刑而定罪,其法以寅午戌日見午為正刑,巳酉丑日見酉為正刑,申子辰日見辰為正刑,亥卯未日見亥 為正刑。如遇一刑凶笞罪,二刑見大辟,又午為火刑,酉為金刑,辰為水刑,亥為水刑,亦當消息之。

傳用而審衙門,如遇太歲朝廷,月建臨課傳司道,月將部院,亦須分日辰,辰謂月建府州縣,日課月建司道 。

乙龍常後所喜神也,勾雀虎蛇所忌神也。

朱雀開口(旬尾之)訟枉難伸。

白虎閉口訟疑遭罪。

鬥罡臨日,子孫在傳與貴人履獄(如辛日貴臨戌,乙日貴臨辰也),囚禁立出也。若天后臨門(卯酉)而加日辰,與三傳作日之印重辟猶更生也。吉神乘太歲與吉殺並(皇恩天喜天德天馬德日之類)而臨日辰與發用者,恩赦至也。

天乙傳六合太陰旺克宜也。天乙順治而加日幹理可待也(直者勝曲者負);天乙順治而交加(晝占得夜貴,夜占得晝貴),多疑暗也。

貴人傳而克日宜改換也(換官可勝),貴乘勾而克日被拘也,貴人空亡不結案也。
貴人克害遭曲斷也(貴人克害日傳,傳克害貴人是也),首尾行回(旬首加旬尾,旬尾加旬首乘日辰),初絕末生(初傳日鬼見絕,末傳生旺)事再發也。

六害三刑凶神惡將若見之日辰發用者論六負也。元或乘神教唆鬼(須察類神而定其為何人),神後所臨避罪方也,則訟不可已乎?

至於決大疑重獄而欲得囚之真情者,則日為己,辰為囚,坐己於制囚之方,則彼當吐實,或日辰上見天空囚忍楚不吐,斯亦理之足據者,附書之。

占怪異:
見所不常見,聞所不常聞而為怪異故於見聞異似之間定式,視之課傳內有蛇現者,日辰有直符大煞朋厭臨者,怪異斯真。而不知其為何怪也,當視神後所臨之辰可辨。又當視蛇之陰神而可拆,如陰神作生氣旺相為怪者必活物,死氣休囚必死物也。怪異明矣。然其占人年命上神良將吉,雖怪何傷,必占人年命上惡神惡煞怪咎成矣,當修德以禳之。

若見暴風起於庭內,則視方向,如自天乙上來則貴人出遊,蛇上來火燭驚憂,雀上來口舌官訟,合上來小口不安,勾上來惡人宜避,龍上來吉人徵召,空上來卑小訟獄,虎上來疾病哀悼,常上來則酒食當慎,元上來則盜失須憂,陰上來則奸私事起,後上來則婦女有災。又當視日上神將何如,吉凶災喜隨方向消息之。

見虹霓入於宅內而占者,則視日辰,剛日視日上神,柔日視辰上神,如吉神良將加地日辰,三年後必生貴子,日上神是陽神貴男也,日陰神貴女也。如凶神惡將及死墓刑害加日辰,主人離財散。

見井泉自溢,視日上,如吉辰臨日暴富身榮,若乙龍加日辰相生生貴子,日上若不吉主離居。

見樹木自枯,視年日,禎 行年與日上俱吉者無妨,凶者主災病,或主分居;若年日上乘元武主准應盜賊。

見什麼物自動,視日辰,日辰上吉而旺相主財喜加官,日辰上凶而囚死主遷移疾病。

見鳥糞汙衣,視天罡,加孟口舌,仲失財,季反得財,如日辰上凶甚則主孝服。

見蟠蛇當道,視日上,日上神能制蛇乘神則吉,反制則凶,日上乘天乙青龍天后喜慶,太常主酒食,勾陳主鬥狠血光,白虎橫死屍道上,朱雀火燭驚非,余神平。蛇順去則吉,道來凶。倘見蛇交者,視天罡,加孟官病,加仲同姓婦人災,加季吉,加在水火交界處主口舌。

見大鼠往來,視日用,如太陰加日上,日主地方有暗算之人,如用起元武防盜賊。餘並以日用上神將吉凶斷之。聞其異聲者吉,則財喜,凶則火盜,以日上年上視之。

見螻蟻群聚,視所聚處,如聚門戶者盜賊驚憂危,聚井灶及床者濕病沉屙,中庭家散人稀,棟宇者火光將動,刀砧者血光,櫃中囚禁,衣巾死喪,車船者憂。若日上年命上吉者則無事。

聞甑釜鳴而占者,視年命日,如日上行年上吉,或乘乙龍者主貴人入宅,如日上行年上凶,或乘勾虎蛇元者主宅龍不安,當應驚徒徙。
聞犬吠,視日辰,日辰見天罡登明,虎遇傳送生人,太沖樹倒,勝光風吹草水聲,何魁行人至,大吉虛聲不然人來,小吉客來求食,功曹主官事或人至。
聞母雞鳴,視從魁,如天乙乘酉主吉慶,傳將空亡主虛鳴,春叫憂秋冬,夏主男孤女寡。如非時鳴者,課用怕見丘墓,蛇加辰酉視緩,酉戌禍重,提防災喪,於禳之法則視魁罡二後者方見。告鬥丑未貴鄉者,祭灶祭土,不若修德之愈也。

占射覆:
剛日視日上神,柔日視辰上神,而以發用參決之,中末傳未必視。其詳當別具一書,其略則附之也。

以課體占則注 下為近水曲形物,炎上為近火尖虛物,曲直為形長草木物,從革為形方金鐵物,稼穡為土產圓物;伏吟為近物,亦水邊伏匿物;反吟為遠物,亦道路往來物;陰陽不備則不完全物,惟此入課射覆宜用。

以發用占則用起月建前者為過去物,用起月建後者為未來物,用起月建者為現在物。

以十二辰占則子為絕水之類。

以十二神占則天乙其物黃白之類。

以數目占則甲己子午九之類,旺則乘而倍進,休則從本數,囚則上下相乘,相則乘而進,死氣減半空亡,刑害減去二分。假令巳加辰,休則巳四辰五為九,囚則上下相乘為二十,相則乘而進作四十,旺則乘四倍作二百也,死則減半隻作四浸透,半空亡刑害減去二分九本數,病去其六隻作三數也。

以五行占則占色者,當知金白縹,木青碧,水黑綠,火赤紫,土黃褐。旺從本色,如金旺則言縹;相從子色,如金則言黑綠;休從母色,如金休則言黃褐;囚從鬼色,如金囚則言赤紫;死從妻色,如金死則言青碧也。

以類神占則於神將所屬類神中求之。

由是而占物之生死則以旺相長生為生,物囚死刑墓為死物。

占物之方圓,則用起孟為圓,仲為方,季為尖碎。

占物之有元,則日辰上與發用上天空空亡無物,餘皆有。

占物之左右,則天罡加孟左,加仲右,加季左右皆有。

占物之覆仰,則罡加孟仰,仲中正,加季覆。

占物之肴簌,則占肴者當於漁獵中占三十六禽依類言之。

占微者;子為白芥菱苦,丑為野菜瓜蔞,寅卯為園菜蔓菁,辰為菠菱,巳為萵苣,午為茄子,未為茼蘭,申為鵝頭莪菌,酉為韭蔥蘿葡,戌為馬莧葫蘆,亥為芸苔葵子。

合而言之,長生者物新小,沐浴者物滑澤,冠帶者物枯朽,臨官者新壯,帝旺者近貴即用,自衰至養者廢舊不堪,旺為圓軟,相為方嫩,死為直破,虛為細碎,休為輕形不全。大都旺相者其物新而完固,死者其物缺而舊也。

至用以姓字占者則剛日視中傳,柔日視末傳,以十之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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